全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扎实构建和谐雨花

时间: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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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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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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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全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扎实构建和谐雨花,本文共3篇,欢迎大家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阿远”提供。

篇1:全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扎实构建和谐雨花

全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扎实构建和谐雨花

以来,我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精神,落实省委“法治江苏”实施纲要和市委建设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16号文件《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涌现出铁心桥街道马家店村、雨花新村街道一村居委会、宁南街道康盛花园居委会等10个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通过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我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了我区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增强了基层干部民主办事、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一、夯实一个基础,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把民主法治建设这项任务贯彻到基层,才能推动基层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一年多来,我们按照市委[2004]16号文件《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并着力进行探索和实践。首先,我们根据市委创建工作的要求,从全区基层的实际出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雨治办[2004]5号),对加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创建标准,并自加压力把创建率由原来的30提高至35,将文件下发到全区各街道、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其次,结合我区区域特色,提出了“以点带面,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铁心桥街道马家店村建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点。在示范点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根据示范点实际,制定了《村委会民主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修订和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民主议事制度》、《民主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主任定期报告工作制度》、《村财务定期审计制度》和《村干部工资定额制度》、《紧急事项应急处理制度》、《治安联防制度》、《村干部和村民小组定期学习制度》、《村干部及村民履行公务报帐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并张榜公布。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村党员和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共青团员等骨干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外出取经的形式,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夯实基础工作,使村委会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马家店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取得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这项工作全面铺开,有条不紊地抓好创建工作。

二、抓住两个环节,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满活力

为更好地带动全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我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流于形式,我们注重抓住以下两个环节,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是紧紧抓住法制教育这个环节不放松。扎实开展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聘请法学专家在各街道讲授法律课。有针对性组织街道干部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土地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计法》、《民法》等20个法律法规;各街道组织村骨干和党员进行了学法考试,在人口聚集地开展了法律知识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张贴大小标语230条。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了村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紧紧抓住依法治理这个环节不放松。我们将依法治理和扩大基层民主政治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如在马家店村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做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对村民关注的干部工资,交纳电费,财务收入情况,重大项目投资等通过公开栏按时公开,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全村的稳定和发展。

三、坚持三个结合,确保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在创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我们紧密联系各街道的实际情况,注重坚持“三个结合”,促进了示范单位的各项建设,使创建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效。

一是坚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与维护基层稳定相结合。我们通过开展“法律进千家万户”活动和加强基层法制教育,不断地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在此基础上,各街道、社区、行政村建立健全调解组织,配备相应的调解人员,将有威望、能管事的同志吸收到调委会来,形成调解网络组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强化管理措施,对民间纠纷进行排查摸底,发现苗头就开始走访谈心,及时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及人员流向,

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户和重点人经常访,思想不稳的随时访,有纠纷及时调处,有矛盾及时化解,有情况及时上报。同时,还成立了治安联防队,在派出所片警的指导下进行治安巡防,严防刑事案件和打架斗殴案件发生。开展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与维护基层稳定相结合,极大的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更有利的促进了基层的稳定和发展。本网版权所有

二是坚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与发展区域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相结合。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一方面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我们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帮助群众树立民主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建立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人际关系,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克服农村少数公民不守纪律的野性,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目的。我们通过一年多的创建工作,使公民的法制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增强。广大群众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风气正在形成,干部的创业精神和民主风气更加浓厚,处处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我们在创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今后将继续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我区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早日建成花园式现代工业新城区作出不懈的努力。

篇2:全力推进平安创建努力构建和谐湖区

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县鄱阳湖区江河纵横,水域辽阔,总面积达54万余亩,涉及9个乡镇24个行政村,35万人口。过去的一年,我县紧紧围绕“进贤会议”确定的“一杜绝”、“两下降”、“三减少”、“四提高”工作目标,加大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强化责任、强化排查、强化打击,着力实施“1234”工作举措,即:树立一个指导思想、强化“两个载体”、健全三项机制、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完善边界“五联”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湖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年来,全县湖区边界未发生大型纠纷械斗事件,未发生因跨界权属纠纷而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未发生霸湖霸港暴力恶性事件,刑事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3.8,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14.3,基本实现了“纠纷少、秩序好、湖区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树立一个指导思想,把握和谐平安湖区工作大局。

我县对湖区的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它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四年来,全县水上公安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起,查处治安案件29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个。通过四年来湖区“五联”工作的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开展湖区平安创建活动,不仅使湖区许多历史遗留及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确保了湖区和谐稳定,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还为我县正在全面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并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速跻身全国“百强县、文明城”创造了有利条件。“进贤会议”提出创建和谐平安湖区的目标后,我县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和谐平安湖区创建工作,确定树立一个指导思想,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促“和谐”,齐抓共管建“平安”。同时,要求湖区乡镇不仅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而且还要将构建和谐湖区“五联”责任书下达到村、组、户,从而达到在认识上再深化、举措上再强化、效果上再实化,全面推进湖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湖区稳定“第一环境”。

二、强化“两个载体”,完善湖区工作网络。

一是健全了湖区水上综治。去年5—6月份,我县从滨湖地区的治安实际出发,组织县综治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集中半个月的时间,开展了湖区治安防控、调处、排查等专项调研,研究制定了《创建平安湖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围绕打造四个昌南,即:实力昌南、生态昌南、繁荣昌南、和谐昌南的总体要求,在成立湖区“五联”办公室的基础上,按要求进一步充实了以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委、县湖管局、县林业局、县公安水上分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水上分局,湖区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水上综治。同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要求,层层签订治安责任状,明确党政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在创建和谐平安湖区中的责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沿湖24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水上综治,并切实做到了“四有”,即:有办公场所、有专人负责、有职责制度、有经费保障,全面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湖区。二是健全了水上治安防控体系。我县紧密结合滨湖地区治安实际,以预防、发现、控制、打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和及时有效处置水上突发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为目标,从去年开始,全面建立了点线面结合、水陆衔接、专群结合、区域协作的水上治安防控体系。在湖区复杂水域和重点部位建立固定和流动水上治安卡口4个。在重点时段实行水面船艇巡逻工作机制,按照加强水上作业区和重点水上工程建设的保卫和服务的要求,专门为县公安水上分局购置了1台基地台,6部手持台。针对现有警力不足的状况,充实了部分治保员、巡防员,在水上民警带领下,协助维护采沙、捕鱼作业和渡口、码头及涉水物资堆放岸线的治安秩序。目前全县共建立群防群治队伍9支,组建水上信息员76名,全方位收集预警信息125条,利用信息及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纠纷12起,消除不安定隐患8起,较好地维护了水域的治安稳定。4月14日,赣江南支蒋巷镇北旺河段,由于高新区昌东镇渔尾村民经常在此非法采砂,严重影响了湖区圩堤安全,北旺村民多次声称:“要扣船扣人。”并扬言:“渔尾村人再来采砂,将杀到渔尾村去。”由于信息报告及时,县公安水上分局立即向县政法委报告,经过调查、走访、取证,及时做好群众的工作,遏制了事态的发生。

三、健全三项工作机制,筑牢湖区基础工程。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1、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湖区综治室成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湖区乡镇分管领导工作例会。认真分析当前湖区治安形势,排查湖区治安隐患。根据排查出来

篇3: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 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 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002年5月区县合并后,新的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加快发展,富民强区,打造江北新市区”的宏伟目标。依法治区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为“富民强区、加快发展”创造优越法治环境,我们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寻找工作突破口,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深化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现将我区的创建工作作一汇报:     一、创建的基本情况     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自去年5月开展以来,坚持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出发,经过试点、推广,目前在全区118个村民委员会全面展开,其中区、镇街两级试点单位25个,占21%。全区11个镇街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依法治镇(街)办公室负责牵头指导、检查、落实。     二、创建的具体做法     回顾近一年来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践,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一是统一认识,大力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创建前,我们通过座谈会了解到,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搞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会给村里的工作带来麻烦,会给自己套上“紧箍咒”,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有的人认为是搞形式主义,积极性不高。针对镇、村干部群众的种种想法,我们从不同角度向干部群众宣传分析创建的必要性,把提高镇(街)村干部的民主法治观念,统一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要的认识,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通过召开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送法下乡等形式,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维护村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把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具体做法向干部群众宣传;并利用各种机会,大造舆论,提高基层干部和村民的创建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是调查研究,联系实际,制定创建标准。创建前,我们先后向宁波、盐城等市了解他们的一些具体做法,并结合村民自治模范村标准和农村支部升级达标(五好支部)标准及文明村的标准,与区组织、民政、宣传(文明办)、综治等部门协调,一道下基层调研。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订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标准和示范内容讨论稿,发各镇(街)、部分村和区机关有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三十多条。后又召开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使创建的内容和标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紧密结合实际,涵盖内容广,便于操作和考核。定稿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通过,最后以区委办、政府办文件的形式转发(讨论修改的时间近四个月:8月-12月)。     三是开展试点,培植典型,争取区委重视。我们选择了沿江镇冯墙村和珠江镇七里桥村作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先后在试点村召开座谈会和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我们先后邀请区委分管领导和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领导到试点单位听取汇报,进行考察指导,争取区委和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四是适时推广,加强指导,全面推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2年12月12日,区委在沿江镇冯墙村召开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现场会”,推广冯墙村、七里桥村的经验。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书记、司法所长、部分村书记或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组织、宣传、纪检、民政、综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镇(街)党委、政府负责本地区创建工作;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绝大多数村达到示范村标准。     (二)明确目标,抓住重点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创建活动夯实基础。在创建工作中,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创建始终,重点抓住村组干部和广大村民两种对象,广泛开展以基本国策、农村基层民主、农业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要求每个村应建一个法制宣传栏、成立一个法制学校、配备一套法律书籍,构建法制教育物质载体。法制教育坚持三抓:一抓村组干部、党员法律素质的提高。抓住冬训、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等契机,利用村法制学校,对村组干部和党员进行法律培训40余场次,参加人员近3000人次。二抓教育形式多样化。坚持“送”法进农户,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教堂等活动。星甸镇去年实施的农民教育工程,把法制教育列入其中,规定镇干部每人包10户,教师包5户,村组干部包3户,党员包1户,带领群众学法,年终检查考核,此举有力地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三抓多管齐下,营造全民学法氛围。通过举办法制宣传月、法制文艺演出、文明守法户评比、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村民法制学校、有线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     二是依法建章立制,提高创建水平。依法建章立制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中心环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制定一套上符法律法规和政策、下合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作为村干部依法管理的依据和规范村干部、村民行为的准则。因此,我们在创建活动中,狠抓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完善,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对村规民约或自治章程依法进行制定或修改,真正体现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的原则。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内容涉及到村支部和村委会及下属委员会职责、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土地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村干部的行为规范、村民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力求把村级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同时,围绕“四个民主”,加强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     三是以村务公开为抓手,实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创建中,试点村都对村务公开栏进行出新,严格按要求进行定期定时公开。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如土地承包、宅基地划拨、财务收支、征地(带劳)补偿等内容必须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村里建立了党支部、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成立了财务管理小组、村务监督小组,实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等一系列民主监督制度,对村干部和村务、财务进行监督,有效地保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创建过程中,针对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各村都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治调组织建设,建立了警务室、检察室和纠纷调解室;成立了安置帮教、护村队等组织,配合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妥善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纠纷排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化量矛盾纠纷。有些村聘请法律顾问,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地增强了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维护了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和村民生产、生活的安全。     (三)注重结合,增强活力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注重把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相结合,力求使创建工作增强活力,使创建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     一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相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是保障和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服务性工作。在创建中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抓创建,以创建促经济发展,以发展巩固创建,较好地发挥了创建活动应有的作用,使创建活动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二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创建活动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又能为创建活动提供广泛的支撑和依托。在创建中坚持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创建促进民俗、民风的好转;同时,充分利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推进创建工作。如顶山镇大新村在评选星级文明户活动中,把创建内容贯穿始终,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三是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与党组织的建设有机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涉及到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一项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才有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同时,创建过程也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过程。创建工作能否真正落实到实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因此,我们在创建中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紧密结合。     三、下步创建工作的打算     通过近一年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提高认识、形成创建良好氛围是关键;齐创共建、形成合力是前提;建章立制、依法办事是核心;组织建设、党的领导是保证;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是基础。我区的创建工作还刚刚起步,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总结、完善、提高,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进行再动员,大造创建声势。举办镇村有关人员参加的创建工作培训班,举办创建工作宣传周,重点对创建的意义、内容、目标、标准以及与创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召开阶段性创造工作座谈会和现场会,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2、汇编制度,进行推广交流。选择1-2个制度建设比较好的村,对其制度归纳汇编,供其他村参考。区依治办将总结创建中带规律性的东西,编印创建工作手册,发给各村,便于指导创建工作。     3、成立指导小组,加强指导监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指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镇(街)村,指导、督促创建工作。     4、组织检查考核,及时总结创建成果。按照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底将成立考核小组,按照标准,对各镇(街)创建工作进行抽查考核,将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对达标村进行授牌。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结合“四五”普法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对村组党员干部和村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促进“两个转变”。     6、按照市里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形式方法,力求取得最佳效果。     四、目前创建工作存在问题     1、少数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列位,工作缺乏力度,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     2、整体推进难度较大。由于村与村之间所处的区域位置不同。经济实力悬殊较大,再加上村两委班子的情况不同,创建工作整体推进较难。     3、镇(街)村创建经费缺乏,束缚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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