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和狗的随笔感想,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本文原稿由网友“你是怎么想的”提供。
篇1:人生不如狗随笔感想
人生不如狗随笔感想
我们每个人都要现实地活着,现实地面对这个社会,面对自己的人生,没有一个人可以脱离纷乱的社会,独自一个人去行走,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只有自己在社会中,集体中才有生存的希望,离开就等于鱼儿没了水,鸟儿断了翅。
但人毕竟是人,人是个怪物,人有人的思维,有人的情感,有人的追求,有人的贪婪等等,这就是人高妙和可悲之处,如果是低级动物,它们所面临的,只能是随天地而安,以自然为本,创造奇迹肯定不可思议,只能在最低等的饱暖中求得生命的延续,没有思维,没有规划,没有计划,活着一种与天俱来的苟且生存方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名字,没有姓氏,死了如同树叶一片,发黄,枯萎,腐烂,渗入大地,消失的无影无踪,生不求名,死不求果,不知痛,不知累,不知世道人生,不懂天地人情,可谓生死有命,结果同等。
人类从一开始的野蛮到今天的'文明,创造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历史,活化了高级动物的聪明和智慧,再现了人类世界的盛大变迁,这些都是人的高级和高妙之处,可世间到底人累,还是动物累,呵呵,我想,人比动物还累,人自己折磨着自己的心灵,摧残着自己的情感,背负着自己的罪孽,肯定自己的灵气,也在心底装着自己的无知,可笑天下事,人生不如狗,狗活一世空无心,人活一生要脸皮,装神弄鬼假心意,人生如梦梦入戏,倒来倒去看风景,风景无限表中空,天地自然和谐美,空空而来空空去,疯子疯言无知趣,无心无肺了思绪。
天地合,人生乐,与人为善不为错,天地散,人间恶,潇洒人生错错错,人心乱,心不专,绕来绕去笑看穿,今日拼,明天战,你争我抢谁能干?可笑人心情一片,可悲人间爱更难;现实人生到此完,人心太难说拜拜!
篇2:狗VS狼随笔感想
狗VS狼随笔感想
众所周知,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随处都可以看到狗,而要看见狼恐怕是很不容易的。但是,大千世界里的人们,有的是狗的品性,有的是狼的品性!
我的友人给我讲了他们叔侄之间的事情。他侄子在上幼儿园和小朋友打架,他叔叔去接侄子时小朋友告状,他叔就对小朋友说:“回家我们打他!”。他侄子上学后,学习不好,经常被老师留校叫家长,他爸嫌丢人,多次都是他叔叔去学校,给老师笑脸鞠躬地说:“我们回去一定严加管教!”上了中专,他叔叔甚至去打了打他侄子的学生;他叔叔可是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从小就没打过架!他侄子参军后,由于失误导致一个比较大的错误,他侄子当兵的地方气候比较恶劣很艰苦是个戈壁且是有一点高原,他叔叔有高血压和心脏病,不顾自己女儿正在生病,冒着高原反应口鼻流血,不顾血压天天居高不下和心脏时时疼痛,置生命不顾坚持把事情处理完了!他侄子三年前复员在一上市国企工作,去年我友人的女儿15岁,上了大专且学校离家较远,他女儿十分不适应学校的生活,他就一连五次给他1.86米的24岁的侄子打电话,让他侄子去学校看看他妹妹,他侄子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直没去!他叔说他侄子是:狗都不如,是白眼狼!并改诗道:侄系白眼狼,忘恩更猖狂!
在我的知识记忆中,狗是在一天内就能养熟的,无论是何种的`烈犬;而狼则不然,狼小的时候,要靠人喂奶喂肉,它无能力咬人,一旦狼喂成成年,就一定要吃人!那真是:一天狗养熟,十年狼喂生!
不日,我和朋友吃饭,饭酣后,我这个在位的处长朋友,道出他与一个失业朋友友好十几年了,近日,失业朋友就比翻书还快地同他反目了。原因很简单:他这个失业朋友让他违反党纪国法给他办事,我这个朋友断然拒绝了他!就这反目了。我这个处长朋友不知给他那个失业朋友帮了多少忙——很多,很多,很多!违背党意,违背国意,违背民意,为这反目的值!
在人们的脑海里,狗知恩图报的事,举不胜举;而,狼恩将仇报的事,也是不胜枚举!
我突发奇想:那些tan官,不也是人民喂不熟的狼吗?那些反党反国反人民的分裂分子,不更是母亲用乳汁都喂不熟的凶狼吗?那些食之肉枕之皮都不解恨的携巨款潜逃到国外的tan官和|奸商,不就是祖国喂不熟的恶狼吗?还有那些穷凶极恶的给国家给人民造成伤害的歹徒,不也是群众喂不熟的白眼狼吗?
难道我们人都不如狗吗?争做知恩图报“狗”,不做恩将仇报“狼”!人人都应如此,你说不是吗?
篇3:随笔感想
随笔感想_初中记叙文
前一阵子,看了一本书,书上的几个字留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那就是“可怕的人类。”
猛得一看,觉得有点吃惊,可仔细想想,也的确很对。记得曾经看过一篇科幻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智斗外星人,救了整个地球。在救地球之前,他曾犹豫过,该不该救地球?因为外星人给他看了一组照片,那是一群人在残害他们的同胞。但主人公还是救了地球,毕竟,地球是他的母亲。可他在事后还在久久思考,他这么做对不对?
人类为何这般残忍?也许怪那个把潘多拉之盒打开的人,是他让原来和谐的人类充满暴力。
且不说小说中的事情,光看看人类的朋友――动物,就可以看出人类的可怕。现在,不少动物已灭绝,还有一大堆动物濒临灭绝。就连视为不吉祥的乌鸦在20世纪60年代,上海的人们经常能看到一大片黑鸦鸦的乌鸦从头顶飞过,但现在的上海城市里难以看到一只乌鸦,(动物园除外)可见动物消失的有多快。
根据科学家测定,人体血液中60多种化学元素的含量比例同地壳中各种化学元素比例十分相似。这表明人是环境的产物。如果这种平衡关系破坏了,将会危害人体的健康。
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大自然越来越满足不了人类的贪欲,森林毁坏十分严重;矿物资源日益枯竭;水资源短缺……这一切都是人类贪婪的后果!
人类无穷无尽的对大自然索取,大自然终于发怒了,她开始向人类回报:生命资源的枯竭――水污染;生命要素的损害――大气污染;人类母亲的呼救――土地污染;健康大敌的侵犯――食品污染。还有一系列的灾难,如洪水p泥石流p台风等等。给人类带来了痛苦,也给动p植物带来了痛苦。
人类曾咒骂过老天,但你可知道这一切的'恶果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呀!
人也是动物,为什么你的命就值钱,而动物的命就不值钱。当你的亲人朋友死去之后,你一定感到难过,可动物又何尝不是呢?任何一只动物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它也有自己的爸爸妈妈,任何一个人或一只动物的生命都只有一次,那为什么动物的命就那么贱,一定要掌握在人类的手里,这不公平!
人类常说要保护动物,可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可以说他没有吃过动物。人们经常吃到的猪肉p牛肉p鸡肉等,这些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同样是动物,为什么有的可以得到保护,有的不可以,他们同样是一个个生命啊!是不是等到这些普普通通的动物被人类吃完时,才想到保护动物。
人啊,你可曾想过,当一只动物眼睁睁的看着你把刀子架在脖子上时的绝望感觉。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当人们用这沾着鲜血的手拿来一张张票子或品尝到一桌桌山珍海味时,可曾想过这可是用一个个生命换来的啊!
人啊,你为何这般残忍p无情无义呀!
后记:写这篇文章时心情很不舒服,我并不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但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好好爱护动物,爱护环境,爱护我们的家园!
篇4:随笔感想
最新随笔感想
想像一个男人生来就少了一颗心,他善良、正直、彬彬有礼,但就是没有那颗心。-------芬妮摩尔
芬妮摩尔在威尼斯跳楼自杀后,人们在她的写作纲要里发现了这样一段话。表面上心平气和,没有一丝抱怨。实质上深刻异常,像掉在柔软心头上的一颗难除的刺,是那么的有力,而且刻不容缓。
而对于一个殉情者来说,没有在比这更合适、更体面的字句谢世。从而使那些爱情世界里的逃兵,扫尽脸面,从此背负沉重的十字架,或逃离、或苟活。而这又何尝不是一厢情愿的呢?那些正中下怀者大抵也只有那些在乎或曾在乎过你的人,除此之外,大概未免太对冒失了点。
而对于殉情,自古以来,都是被歌颂的,但记忆中只有那些正面人物才配得上此雅号,而对于臭名远昭的'人来说,大家习惯于嗤之以鼻,假使他果真有什么风流韵事,也是另外一种说法,总之没有人有兴趣去探究他到底爱过什么女人之类的话题。
而历史上恰巧有不少属此类,或因默默无闻而被世人遗弃的人物,他们或许也有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只是无人言传,便无人得知。而大家家喻户晓的也未可靠和感人。不过我不是什么史学家或考古癖,自然也没有能力去了明,更谈不上去研究。而对于殉情,大抵多数人有过这样或那样的幻想和憧憬:想像自己的忽然辞世,导致某人痛不欲生,终日以泪洗面,然后很多年后,等她白了头,还无法释怀,以至最后郁郁而终。
而如果以上预设的情节,果真在谁人身上发生,那毫无疑问,是绝对的悲剧。而我不知为何,常常以为只有如此,才深刻,才凄美,也只有如此便才成为是爱,虽然是一种糊里糊涂,毫无来由的爱,但我以为如此才配得上“爱”这个字眼去形容。
篇5:随笔感想
随笔感想600字
长达两个月的平静的假期的结束,个初中生活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庆幸自己没有被大浪淘沙般的严酷抉择PASS掉的同时,也迎来了“三点一线”式的高中生活。
陌生的教室,生疏的人群,让我这颗刚刚饱受离别苦楚的心更增阴霾。茶余饭后,学习之闲,眼前总是那张张熟识可爱的面容,耳边总是响起那声声温柔甜蜜的话语,言辞中多是对分离的慨叹!于是乎,每当月假回家之时,常常轻抚着初中照片上的灰尘,一如抚着我空虚荒芜的情怀,不尽的回忆一时间激荡在心中,愈演愈烈……
后来,渐渐的习惯了生活在连绵的回忆中,也渐渐的认识了周围原本陌生的容颜,领悟了很多的'人生真谛。是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应该任那太多的往事随风飘零,从悲惨的深渊中跃现出新的生命,染满了逆境中的拼搏。于是,决定发奋图强,将悲痛化为前进的动力,让自己无悔青春。要知道,人不能总是停留在过去的时光中,不能自拔。我要踏上时间的步伐,随它一起改变……
现在,经历了大风大浪的冲刷洗礼,学会了冷静地思考,要平静的面对过去,充实地度过现在,坦然地走向将来。我并不在乎我的终止将会是何品级,我所关心的,是我的心灵与轻漫的灵魂之舞。
过去为没有得到而伤悲,过去也曾为失去而后悔。我想起这一切的一切,那都是我心头的一个结。今晨,当我不再为我付出而流泪,成长的岁月,让我知道我已失去太多,成长的岁月,让我知道应该珍惜拥有的一切……
篇6:我的狗随笔日志
我的狗随笔日志
我是喜欢猫的。但是其实我的记忆中有两只狗与我亲近过,两——只——狗——
那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久远到我还拥有几个大院子的世界的时候。有一次邻居要出门了,将他们家的一只不算太大的小黑狗托放在我家。它满身是发亮的黑毛,头总是直直的,眼睛会不动地盯着你,那是要叫又不叫的警觉还是无知我分不清,只为了暂时有了这一个伙伴而兴奋。它被一条细铁链拴在西边房子的门口,不是宠物,而是一只不大的、不大的看家狗。我和朋友就在长满青草的院子里找骨头,一块块拾起来,找一个器皿盛好推到他的鼻子前。它就咯吱吱地咬。我们蹲在一米外的地方,看它鲜红的舌头在阳光里的水里翻动着,向后一卷,再将卷进舌头的水带入口中,很有趣的样子。我们叫它“小黑”……它不吼我们。
后来它走了,没有在邻居家。它长大了。邻居家又有一只大黄狗,当时的我可以骑着它趴在上面,但我怕压坏它,没有骑过。就叫它“黄犬”了,很怪的名字,但是念着念着就顺口了。黄犬是一条极温顺的母狗,又不是爱撒娇粘人的小狗,很稳重地站在土棚的阴影下。琥珀色的眼睛在四季阳光的映射下被切割成很多发亮的色块。我们小孩子,是天生有种敏锐性与灵感的,长大了不行了,钝了。我无形中与它亲密起来。我们是朋友,不是那种天天我带你出去溜回来给你喂二百块狗粮周末给你洗个泡泡浴哎呀好可爱发微博炫耀一下的关系,我们之间是如此平等和谐,不同之处就在于一条铁链和它的`安然沧桑和我的孩子气。我每天在淡淡的阴影下抚摸着柔软光滑的背,我不懂得装模作样地与动物交谈,只知道它不讨厌我,它的头同背一样光滑柔软。它是那么顺从,如同封建社会中的妇女,安然地在灰尘中忙碌一生。但它又不会忙碌,从不看我,轻轻地,静静地,挺直身子向东南望去。我没有见过它的嘴全张开的样子。它对我不亲不厌,我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孩子。那时我差不多和它一边高。后来有一次我摸着它的背时被大人发现,他们吓得要命,叫我离开。我小时候听话极了,便远远地走开了。倒是这分别的记忆很淡,可能后来又偷偷去和它静静坐在土棚下看落灰晒太阳了。
我的狗,是我忘不了的。现在一细回想,自己与他们的感情被灰尘与阳光织得那么密那么密。我不曾养过宠物狗,我曾有过两只狗族的挚友。一个黑色的像光泥鳅的,他叫小黑——一个干燥又温暖的淡土黄色的——她叫黄——犬——
篇7:我是狗杂文随笔
我是一条狗杂文随笔
坐在窗前,窗外冠如车盖的香椿树随风摇摆,恍觉这三年心力空乏得紧,如果人真的有心头血,我的那一处,怕是早已濒临干涸了。
拒绝建立亲密关系,甚至家人都能躲则躲,这样的我,真的是自私又冷漠,好大一只白眼狼。
无数次试图剖析自己的内心,猜想是否是因为物极必反的原因,就像刺猬,愈是渴望拥抱,愈是千疮百孔。
这样的理由实在是矫情,不如坦白,承认自己是条狗。
一条赖皮狗。
为什么用“条”,而不是“只”呢?/笑/
因为“只”听起来还颇有几分可爱的感觉夹在其中,而“条”,听起来更皮实,更像流浪狗,更赤条条,更贱,更可悲。
我就是这么一条狗,一条赖皮狗。
出生没多久,就寄养在别人家里。像癞皮狗一样,蹭吃蹭喝,活到二十多岁。
作为一条赖皮狗,唯一能回报主人家的',也就是到岁数了、能独立生活了,赶紧麻利儿的离开,不能真赖人一辈子不是?
可人类真的想从宠物那里得到的是什么呢?
是陪伴。是他开心的时候陪他玩耍,他难过的时候静卧在他身侧。
偏不巧,我这条狗,竟沾染上了几分人味儿,就像志怪小说里的花鸟鱼虫、飞禽走兽修炼成精一样,也学会了模仿几分人样儿。
学作人样的狗,自然是不能再趴在人的脚边。
可偏又不巧,学艺不精,脱不了狗的尿性,活得人不人狗不狗的。既惹主人忧心,又不能再只是叼着飞盘玩耍,于是落得如此下场,无法继续伴在主人家身侧,又难在人群中活出人样儿。/呵呵,好大一个笑话!/
那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我是白眼狼吗?
是。
篇8:狗-学生随笔
狗-学生随笔400字
一向很讨厌猫。
真的很讨厌它们。 讨厌它们在阳台上眯着眼睛睡觉时的懒样子;讨厌它们装很温柔似的,喵喵叫讨主人欢心;讨厌它们到处走动爬上爬下的烦人劲儿,讨厌它们有时半夜不睡觉鬼哭狼嚎似的叫。甚至我觉得这是动物界中最会阿谀奉承的动物 。 狗则与之不同。
它不像猫那麽慵懒,不像猫那麽烦人。帮主人看家是它的职责,它也忠实的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诚心诚意的.不会偷懒。我喜欢狗。
我家也养过狗。
第一次养狗大概是我九岁的时候,那是爸妈怕我寂寞从同事家要来的。当时我似乎不怎么喜欢狗,再加上那时候太小,什么都不懂,所以从来没好好对它过。我把它当一个玩具,随意的摆弄它,打它,欺负它,对它极不友好。这样过了几个月,终于有 一天,它不辞而别。
虽然不太喜欢它,我心里不知怎地也有一种失落感网 ,莫名奇妙的想起从前对它的种种,后悔的很。如果当初我对它好点而不是欺负它,它也许不会走。又想起它的种种好处,它漂亮,活泼,忠实??????还有——可怜。。。我后悔死了,我怎么那样残忍~?
突然间长大了,开始懂得,有些东西,不要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篇9:我的转岗感想随笔
我的转岗感想随笔
我参加工作已十八年了,干得工种比较多,刚参加工作时是在江西吉安“京九铁路”项目的施工五队作用线生产轨排,我当时的工作就是在轨枕上倒硫磺锚固浆,虽说那时还是一个女孩子,但干的一点不比男同事差!后来因工作需要,我陆续干过食堂管理员、材料保管员、试验员、直到现在我转岗从事专职安全员。岗位的转变,也意味着责任的`转变。
不过说实话,刚开始单位安排我转岗,干专职安全员时,自己心里是一百个不乐意,因为自己老公就是基层项目的一个安全总监,从他身上我可以看出安全工作不好做,压力大,得罪人,而且自己还是女的,能干好安全员这项工作吗?可是回过头想想,我们三公司从事安全岗位的女同事也有,并且她们在安全岗位上干的很出色,自己为何干不了呢?于是下定决心力争干好安全工作。可是实际上证明:决心好下,实施却难!也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什么叫隔行如隔山。
为了能让自己尽快掌握安全业务知识,我在师傅带领下,一边加强学习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安全书籍,一边利用书本和现场结合的方式,一点点摸索。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努力,我逐渐掌握了一些现场基本安全管理常识,并能在施工现场体现出来:记得有一次,当我所在的武黄铺架项目,正在架设富士康东湖高新特大桥施工时,我跟师傅们检查发现了桥面系作业人员在焊割作业中,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够,且乙炔气瓶倒放在地上,不符合安全规范。于是我走上前,告诉他们这样操作是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同时让作业人员停止焊割作业,并告知氧气瓶、乙炔气瓶分开放置的安全间距不少于5米,同时乙炔气瓶严禁倒放,做好防倾倒措施。师傅们看到我给施工作业人员的讲解后,均点头称赞,说我在安全业务上学得很快。应该说,师傅们对我本职工作上的肯定,给了我继续做好安全工作的信心!
我想在安全员这个岗位上,我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特别是对安全员岗位的理解,既然公司和项目把我放在安全员的位置上,那我一定坚定不断学习进步的决心,把自己学到的安全知识带到工作中去,为我们武黄城际铺架项目顺利施工,担当起安全守护的职责,为架梁和铺轨的施工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10:那时我感叹随笔感想
那时我感叹随笔感想
“一年一年花自芳,芳华又尽留残香。枯梗无言化泥消,待春归时我独娇。”——题记
夏天时,我曾经与自己约定:在一个夏天内采够九十九瓣色泽不同的月季花,以此感念我的小学与童年。可惜,时间过得太快,我没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约定。那二十多瓣色彩斑斓、异彩纷呈的花瓣带着最后一丝花朵特有的残香被收进一只小盒子里,在我的成长中被遗忘掉。
当寒风凛凛,一片肃杀,快要入冬的时节,所有的花花草草全部凋零,只留下一小截一碰即碎的枯梗。我忽的想起了我那一盒经过特殊加工的“记忆碎片”。
我翻出了那只小小的,仿佛有着生命脉动的盒子,轻抚去上面的细尘,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揭开了里面的小衬布。啊!怎么会这样?那些淡粉、橘红、金黄、枣红全褪了一层色!可是那一股消失待尽的残香又氤氲在鼻腔中。哎,惋惜也好,惆怅也好。都已经如过往的烟云了呢!
我感叹,感叹这些繁华落幕的小小生命。她们就像披着彩色羽衣的仙子一样。可再如何美丽,也终究逃脱不了时光的手。它可以放纵她们的`美丽,也可以很快驱散她们的美丽。我所做的特殊加工不过是牵住这只时光的手,让花的芳华在这里多停留片刻。
花终归要死的,总有一天她会带着自己的残香,带着自己早已褪去的妆颜,也带着自己小小的惆怅,化归到给予了自己生命的泥土中去。来年再开,再凋零,再开,再凋零……一年一年周而复始的轮回着。
我以一双人的凡眼又如何能明白大自然轮回的奥义呢?我以一个人的角度又如何能去干涉自然的法则呢?未免也有些太愚蠢了吧?
我却还是感叹那一片落红,不是因为她“化作春泥更护花”,而是因为她开了,向人间展现着她的美丽,昭示她生命的韶华与自然的轮回。
这样,不是也很好么?又为什么非要去定格什么美的瞬间呢?花开花落不就是一个很美丽的梦境一样的过程么?
打开盒子的那时,我感叹。
我抬起头,啊!夏天的落日原来如此美好。那一片一片泡沫般梦幻的云彩浮在天边,柳枝在碎金似的湖面上摇荡。远山也被染成了绸缎。这一切,就仿佛从来不曾有一只纸船在这里迷茫。
我突然明白了,我就是那只纸船,我也要跟着金圈涟漪荡远,而那涟漪,不就是我的信念么?不管人流是否汹涌,不管我是否渺小,都要去追逐信念。它是迷茫中的我惟一可以把握的啊!不管生活的漩涡是多么的巨大,我的重点都只能停留在信念之上啊!
看着金红色的天上飞过一排雁,我笑了,从此以后,也许我也会像雁。走过碎石小路一样追着我的信念去飞。走过碎石小路,蓦然回首,涟漪还在荡漾,只是仿佛湖边从来不曾有过一只纸船和一个姑娘在这里迷茫。
小路上,只留下诗一样的,金红的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