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荷包蛋散文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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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里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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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各位读者分享的一只荷包蛋散文,欢迎大家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里奈”提供。

篇1:一只荷包蛋散文

一只荷包蛋散文

一只荷包蛋本来不足为奇,但因为这只特殊的荷包蛋,我亲历的一次奇异之事,却是一生都无法解开的谜。

那年,我六岁。

本来一直我都是和妈睡一头,有一天临睡时妈说,以后你就睡在床那头吧。见我要抗议,妈妈又说,过几天给你一个荷包蛋吃。荷包蛋!那个时代对于一个穷孩子,应该是挺有诱惑的,我默许了。

不知道睡在妈哈哈脚头第几天,忽一日早晨醒来,“霍”地从被窝坐起。见妈妈靠在床头,头上包着毛巾,身上披着夹袄,正端碗吃着东西。妈妈抬眼看看我,顿了一下,又低头吃几口,然后伸手把碗递给我。

碗里是一个荷包蛋,躺在浅浅的红糖水里。

那糖水真甜,那鸡蛋又滑又软又香,我几口就吞下肚去!

吃完了荷包蛋,就铁板钉钉,我再也没理由要和妈妈睡一头了。那时候,我根本没意识到因为妈妈生了妹妹,才把我“贬”到床那头,也似乎全然不知妈妈一年到头吃不饱饭,这仅有的几只鸡蛋,是妈妈生宝宝最奢侈的.营养品。我安心睡到了另一头的被窝里,也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直到有一天晚上——

那天几点睡下的不记得了。只清楚夜里我要小便,妈妈披衣下床,抱着我小解。便盆就斜支在房里另一张小床的腿上,完了以后,妈妈把我放回被窝里,掖好被子就睡下了。

床是靠一面墙放的,妈妈那头顶着一面墙,我的床头则是空着的一个巷子,平时堆些杂物。躺下不多久,妈妈就睡着了。突然,我清楚地听到床头空巷里,一个女人沙哑的声音,嗓子压得很低说:“都别吱声!”当时我头脑特别清醒,一点迷糊都不存在。我甚至能意会到她说话时手的摆动,感觉到床头站着的不止一个人。紧接着一双大手贴在了我的身上,一只在右腋下,一只在左腰窝,似乎想要抱起。那手好凉好凉,我“哇”地一声,大哭起来,那哭声很响亮很惨烈,能把夜的黑幕都撕裂,在夜半一定传得很远很远。因为第二天前后邻居都过来问妈妈,你家孩子昨夜怎么哭得那么厉害。不知道是我的哭声太厉害,还是别的原因,那冰凉的手抱住我,却又没有把我抱离床铺,就那么定格在那里。我始终没敢睁开眼睛看,只拼命地闭眼哭。哭了好一会,妈妈才惊醒,霍然翻身而起,把怀抱里才生出几天的妹妹甩在床沿,大声呼叫:“怎么了,怎么了!”

随着妈哈哈惊起,那冰凉的手感消失了。

不管大人怎么问,我一直哭,一直不说,心里特别害怕。后来过了很久以后,大人们还在追问那天晚上的事,他们感觉我哭得蹊跷,哭得撕心裂肺,从没有听过正常孩子那么样的哭声。那时,我才肯断断续续说出了那天晚上我所经历的事。

人们全然不信。

屋子里是不可能有人的。那晚妈妈醒来以后,查看了门窗,完全没有异常。他们就说,你一定是做梦了。可我知道,那绝对不是做梦,我那时状态完全清醒。正是因为心里非常明白,才一直没敢睁开眼睛,我知道恐怖,知道那不正常,我听到的说话声,感觉到的搂抱真真切切,因为惊吓过度,所以记忆极为深刻,直到现在能把声音仿佛不远,那冰凉的手感还能体会。

后来妈妈和姐姐的解释是:因为妈妈睡觉时候把刚出生的妹妹放在床内侧用胳膊护着,小鬼无法抱走他,只能声东击西,抱我是幌子。妈妈被我哭声惊起的时候,妹妹被甩出被窝,小鬼趁机掠走了妹妹的魂。理由是:之后不久,我那妹妹就死了。

几十年过去了,幼儿时的那一段经历,始终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篇2:香香的荷包蛋散文

香香的荷包蛋散文

1979年到1982年,我在离家十五里地的中学读高中。因为离家不近,所以,除了周末,都在学校住校。只有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的一整天才在家里。其实星期六的下午有一半时间要用在从学校到家的路上,所以,回学校的时间总想往后推一点,不然,在家里的时间就太少了。于是,我常常会在星期一的早上从家里去学校。

一般来说,星期一的早读是从六点到七点半,老师考虑到实际情况,允许我们这些离家远些的同学七点到校,可以比大多数同学晚到一小时,但是,如果七点不到实在是说不过去的。十五里路,我得走将近两个小时,也就是说,我无论如何必须在五点钟从家里出发,否则会迟到。

其实,早上五点动身,这对于我这个已经十五岁的人来说并不难。这样就苦了我的母亲,她要四点起床,因为她要给我做早饭。其实,七点到学校以后,我在学校是有早餐吃的,我也多次不让母亲做早饭。可是,母亲每次都决意要做。母亲说:“学校的饭哪有家里的好吃,再说,饿着肚子去学校,不值。”学校的饭其实也不差,可是,由于母亲给我做的早饭太丰盛了,难免相形见绌。

母亲给我做的早饭,不管有没有其他的佳肴,每次她都会给我烧三个油淋淋的荷包蛋,三年之间的每个星期一都是雷打不动的。有时候,加上鱼或者肉菜,我一个人吃着,在那个年代,有这样的菜,能不丰盛吗?

母亲烧的荷包蛋酥而不焦,香脆可口,更主要的是油放得多,后来我竟然吃上瘾了。二十多年后,由于我爱人偶然不舒服,我给我孩子做过几次早餐,我才真正体会了当年母亲的艰辛。母亲给我做早餐,平时倒是好一些,要是到了冬天,寒风刺骨,母亲得早早地起床,烧好热水为我洗漱做准备,然后才动手烧饭。那时候母亲已经快六十岁了,我真不知道她何以能够坚持三年。

有一个冬日,家里的闹钟没电池了,一时又没有换,收音机时好时坏,根本不知道时间,母亲悄悄地起床了,烧好了饭,自然也包括三个油淋淋的荷包蛋。这时,母亲才不得不把我叫起来。我吃好饭以后,就离开家。冬天日子短,凌晨时候,连路都看不太清,我估摸着也快天亮了。可是,我走了二十分钟,竟然一点天亮的迹象也没有,离家越远,胆子越小,我走路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我走着走着,突然听见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冷冷的天气,道儿又黑,有谁会这么早走道呢。我多么巴望前面或者左右两边再走出人来,哪怕走出一个人来也好。此时此刻,我正穿行在一个村子里,左右都有人家。如果来人不从身后走来,至少我看得见人。可是,除了身后的脚步声,再也听不见其他声音了。我顿时汗毛都竖起来了,毕竟我只要十五岁啊。我想:今天真是倒霉到家了,天气冷倒还无所谓,还看不太清路,现在又从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只有听天由命了。

突然,身后的声音竟然叫起了我的名字。那时候我学过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好的'观念没有记下,有一点倒是记下了:若是夜里有人叫,千万不要答应。本来这是书上批判的腐朽观念,我下意识地把它当做经验了,听见有人叫也不答应。不但不答应,我还越来越紧张,我纳闷:谁知道我的名字呢。后面的声音又叫了一声,这时我才听出像我母亲的声音。后面的人见我有些反应,更大声地叫了我一声,这一瞬间,我心里马上涌起了一股暖流。是啊,是母亲在叫我呢。我反转身来,当看清楚了母亲时,我的热泪差点流了出来。母亲虽然不是小脚老太婆,但在她年轻时,也是缠过脚的,她是如何追上我的呢?

原来,母亲起床以后,那个时好时坏的收音机一直开着,我刚走十多分钟,那收音机又好了,滴滴滴几声之后,报出的时间是五点,母亲知道我们起的太早了,加上路上暗,母亲担心我路上会害怕,就一路小跑地追了上来,好在我因为害怕而越走越慢,不然,母亲还不知道要追到哪里呢。啊,暖暖的母爱,多么的珍贵。

那油淋淋的荷包蛋固然很香很香,但是,伟大的母爱岂不更香更香?

篇3:荷包蛋

这个“荷包蛋”现是一名普通的初中生,虽说是名女生,但没有女生那秀气的樱桃小嘴,娇的脾气,更没有那爱打扮的心思。她和平常人一样,五官端正。

这个“荷包蛋”喜欢笑,有时一个笑话、一个搞笑的动作都能让这个“荷包蛋”笑得前俯后仰。笑也有笑的好处,在和别人争执的时候,笑一笑,倒可以免去一场“战争”。

这个“荷包蛋”喜欢音乐,这个喜欢伤心、难过时听着音乐,痛痛快快的哭泣。忘记所有的一切的不愉快。喜欢在开心的时候,听着音乐,分享自己的喜悦。

这个“荷包蛋”喜欢电影,每当看到感人的地方,一边泪流满面,一边又在安慰自己电影里的故事是假的。还幻想长大要拍电影,好多好多的电影。

看到这里,你们一定很想找到这个“荷包蛋”吧。但很有可能,你身边的女生就是那个在心底里把你看透,把你千变万化的小小“荷包蛋”。

小小“荷包蛋”现在很好。

篇4:荷包蛋

星期天的早上,妈妈对我说:“你已经长大了,要教你做饭,这样,如果妈妈有时候不在家,你就不会饿肚子了。”

我说:“您要教我做什么饭呀?”妈妈说:“妈妈就教你做最简单的荷包蛋吧!”我暗想:不就是打荷包蛋嘛!多简单,还用教吗?我就志气满满地说:“不用教,您等着吃就行啦!”妈妈笑着看看我,好像在说:你行吗?

当然行,我就系好围裙,带上套袖,信心十足地走进厨房。这道饭妈妈做过无数遍了,我看也看会了。我把锅里放满了水,打着火,等锅里的水烧开,把鸡蛋放进锅里,我打的时候,把鸡蛋离锅非常高,恐怕烧着自己,谁知道锅里的水一下子溅起来,烧着了我的手,疼得我哇哇直叫。最后,总算是打好了,我盛进碗里一尝,一点儿都不好吃。我问妈妈:“您打的为什么这么好吃,我打的一点儿也不好吃呢?”

于是,妈妈把方法教给了我,妈妈说:“打荷包蛋主要是掌握好火候。先在锅里添适量的水,打开火,等水烧开了,把火调到最小,然后把鸡蛋打进去,然后煮一分钟,把火关了,焖三分钟就可以吃了。当然,鸡蛋下锅要离的近一点,不然就像刚才你那样,溅起的热水烫了自己的手。”

我终于打了一个嫩嫩的荷包蛋,吃着我自己做的荷包蛋,我心里甜滋滋的。

篇5:我学会了煎荷包蛋散文

我学会了煎荷包蛋散文

在我的成长经历中,学会了许多知识和手艺,唯独就是家务活不会,趁着有三分钟热情,我展开了一次煎蛋活动。

我把邻居霞姨叫了过来,指导一下我。准备活动开始了,我先把锅洗干净,然后打火,等火把水烧干,我小心翼翼地把一丁点儿油倒进锅里,霞姨连忙说:“要倒多一点油,这样蛋就不会糊。”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把油倒锅里一大圈,油一下锅,它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孩烫到了屁股,疼得它跳了起来。我急急忙忙地从冰箱里拿出鸡蛋,可能是因为太紧张,打蛋的时候把蛋黄给弄散了。平时我看见妈妈那么容易打蛋,而且蛋黄都是完整的。而我煎的,怎么就散了呢?霞姨对我说:“别急,慢慢来哦!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我相信你。”我按照刚才的`程序再做了一次,这次,我不再紧张,果真行了!我往里面看了看,蛋旁边起了一串串的白泡泡,哟,真美!真像白衣仙子。我心里喜滋滋地想:如果同学们知道我会煎荷包蛋,那么他们一定羡慕死了!最后是下盐,我倒了一勺下去,就闻见一股香味,像小精灵似得窜进我的鼻子里。荷包蛋煎好了,我把它放在盘子里,一大口咬下去,非常咸,原来是我盐下多了,可我心里像是喝了蜜一样甜。因为,我学会了煎荷包蛋!

通过这次煎荷包蛋,我明白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篇6:一只蟋蟀散文

一只蟋蟀散文

两年前的一个深秋之夜,工作之余,我独自到大操场上去散步。

稀稀疏疏的一场秋雨过后,晚晴的天气让人明显地感到冬令徐至、寒意渐生。不过,此时此刻,也有一番别样的诗情画意:空气清新、淡烟迷离、月色朦胧、树影绰约,沿荷塘的一围垂柳下,已经有一些凌乱的枯叶了。伫立静听时,还能不时地听到扑扑簌簌的落叶声。

是啊,整日劳形于案牍,几乎无暇留意物换星移,不知不觉间,又是红藕香残、秋意阑珊了。

走过操场围栏旁边的时候,我听到草丛里传来断断续续的虫鸣。在如此菊香盈庭的季节,在这般静谧平和的夜晚,草间虫唱,是再也平凡不过的事了。可是,我隐隐感觉到这个晚上有些特别,侧身细听,其中一只蟋蟀的叫声格外清亮、不同凡响。我心头微微一震,立马意识到:这不是一只寻常的蟋蟀。

夏秋之夜,我很喜欢聆听东篱蛩声。由于校园里绿地、草坪、竹园、树丛不少,又加之傍河临水,故而蟋蟀特别多。暮色四合、华灯初上时分,路面上就已经有蟋蟀们开始呼朋唤友地活动了。我每天晚上上下班都要途经的两道绿篱之中,就藏有不少蟋蟀,那叫声,真可谓是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所以说,我差不多能通过蟋蟀的叫声来识辨其种类。

当时,我心中顿生一丝闲情逸致,想捉一只蟋蟀置于案头,便于窗间停砚之时品赏把玩。由于夜色暗淡、缺少灯照,因此未敢驻足惊扰,只是蹑手蹑脚走了过去,而把发出声响的方位,记得详详细细、真真切切,暗想:如果有缘,明天一早,你就成为我的红袖了,我秉烛夜读的时候,劳驾你为我添香吧。

兵贵神速,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急急忙忙故地重游并按图索骥地展开拉网式排查。一番辛苦没有白费,我终于找到了这只蟋蟀。可能是酣梦未醒,也可能是不耐惊吓,抑或是雍容有加、临危不乱,但见它一动不动地匍匐在草叶下面,面对突如其来的围剿,显得漠然视之、无心回避。我小心翼翼地分开草丛,稳稳当当地将它捉住。不出所料,我先前的判断得到确凿地证实。

这只蟋蟀通体黝黑,身长寸许,头部浑圆而硕大,触角柔韧而修长,大腿粗壮而有力;腹部丰满,牙齿刚健;双翅收拢,尾巴直挺。的确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帝裔贵胄!我心中喜不自胜,随即给它命名,曰:玄衣王子。

随之,我找到一个透光度很好的且带有盖子的塑料水杯,在周围和底部钻了几排透气孔,然后在杯子的底部铺了一层松软的泥土,上面又撒了一层薄薄的细沙。我觉得我是既科学又谨慎地设计了王子的下榻之处,与它平素的生活环境很是接近。为了防止沙土过分干燥,每隔一段时间,我还要更换其中的一部分,让它感到隐身的沙土既熟悉,又新鲜。

根据蟋蟀的饮食习性,我每日都要精心挑选一些白菜心,分开叶片,洗净晾干;把鲜嫩的红萝卜切成碎片;有时也从外面挖回来一些草芽草根,然后摆放在杯子内壁的四周,以便让它既能很容易地觅食,同时又能感到自己的生存环境十分幽静与安全。当然,保洁工作也是每天必有的任务。

开初的一、两周里,王子还能蹦蹦跳跳,正常进食,兴高采烈时,还能舞弄一阵子花拳绣腿,不时地发出激昂而短促的蛐蛐声,夜间更见其活跃。屋内墙角也隐藏着夜游的蟋蟀们,它们不知何时偷偷溜进来的。当室内安静下来的'时候,王子也与外来的蟋蟀们且歌且舞、遥相呼应。这种纯朴而酣畅的情致,也常常浸染着我的心绪,与我飘扬的灵感,产生奇妙的谐鸣。

我于书韵墨香之中,营造了一种寒蛩如织的闲散而古雅的氛围。那段日子里,我时常出现的疲惫和忧郁的心情,也开始舒缓起来。

可惜好景不长。大概过了一个来月,王子渐渐地沉默了。整天看上去懒洋洋的,无精打采;神情呆滞,兴致衰减;进餐量也日见其少。我动了恻隐之心,是该把王子送回故里的时候了。梁园虽好,终非久留之地啊。或许,它想家了吧。

是啊,自由之于生命,正如水土之于花草,一旦失去,灵性,就会慢慢地衰败,乃至最终凋谢。何况不少时候,孤独和寂寞,也是生命最危险的杀手。

立冬没多久的一天早晨,当我像往常一样打开水杯的盖子,前去探视王子时,我惊讶地发现:它仰面朝天,直挺挺地躺在那里。它竟然死了,而且就死在我决定让它离开牢笼的时候。

正是由于担心寒冷的冬天对它不利,我才迟迟没有做出让它回归自然的举动。是我的优柔寡断和多余的慈悲心理,令它招致灭顶之灾!我,追悔莫及。

在这里,幽禁于方寸之间,也许缺少阳光的和暖、空气的纯净、泥土的温润、雨水的甘美、草根的香甜;也许更缺少野居的散逸、心神的悠闲、群体的亲情、朋伴的爱抚、歌吟的自在。生命的内涵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依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生命的鲜活,离不开滋养万物的沃壤和心与心沟通的族群。万般生灵如此,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诚然,天然之美,可以引发爱慕之情,然而世间的一切美丽,只能或近或远地守望,不能随意地亲抚、依偎和拥吻;更不能肆意地攫取和占有。生活中,有一种致命的伤害,其实正是来源于深沉而自私的爱。从某种意义上讲,爱它,就应该松开你那一双紧握它的手。

生命之花啊,只有顺应天理、无拘无束地展萼吐蕊,才能绽放出一瞬间的绝美!

每至蛩声迢递的夏与秋,我总是忆起那只超凡脱俗却又不能安享天伦、颐养天年的蟋蟀来。

篇7:一只蚊子经典散文

一只蚊子经典散文

我的蚊帐中溜进了一只蚊子。

像是警笛的声响,悠远绵长,久久不绝于耳。像是在昭告天下“我要来处置你了”,那样义正言辞,胸有成竹。仿佛我正是无所遁形的逃犯,即将成为待宰的羔羊。我的手指痒了起来,然后是脚趾,脚踝。我能想象,那上面一定有一个个红点在慢慢膨胀。我忍着,不想动,我实在太困太疲倦,哪里有闲心同一只蚊子计较。

它却是不肯放过我的,我能感觉到,腿上痒了起来,肩膀也一定被袭击了。我开始用手抓挠那些发痒的部位。我懒得睁眼――睁眼也看不见,现在是黑夜,正是好眠的时候。

“嗡嗡嗡”烦人的喧闹始终不肯停歇。它似乎兴致很好,正为它的收获而志得意满呢,也不怕扰了别人的好梦。我只是困,哪里管得了那么多,索性缩进被子里,准备全神贯注进入梦乡。

“嗡嗡嗡”,它也太肆无忌惮,竟然凑到我的`耳旁来叫嚣。它在我的头顶盘旋,大概在找对它胃口的地方。它准是打量着我看不见它,拿它肯定没有办法,才这样胡搅蛮缠。我也的确能力有限。只是,它都进餐了许久,吃了那么多鲜嫩多汁的食物,怎么就不知道满足呢?它那样小的身体,哪里容得下它吃那么多呢?

我渐渐烦躁起来,这只蚊子也太不知好歹,我这样退让,既没同它争吵,也没抢占它的地方,更没剥夺它进食的权力,它却得寸进尺。

我侧过脑袋,让它在我的耳朵上方叫嚷,然后聚精会神地听着,搜寻它的准确方位,接着举起手来,准备一击即中。近了,近了,我拍了下去,打在我的耳朵上,响声戛然而止。

篇8:一只花篮散文

一只花篮散文

墙壁上悬挂着一只小花篮,那是朋友送给我的礼物。

花篮是乳白色的,里边装了许多黑色的沙子,提起来很沉的样子。七色的花瓣在花篮里鲜艳地绽放着。红色玫瑰好像黎明时分山野里熊熊燃烧的生篝火,把个暗蓝的天空照了个通亮;一朵荷花开放着,像雨中美丽的少女撑着小花伞,在夏日的河畔独自伫立;三五朵黄的、粉红色的菊花在凉爽的秋风中摇曳着,一群群花蝴蝶在菊丛中翩翩起舞;最是那不知名的小白花儿了,它们开在纤柔蔓长的绿藤上,又从乳黄色的花篮中间钻出来,爬过篮沿,长长地垂吊下来,小白花只不过如天上的星星那么大,不,有钉在蓝色墙纸上的大头针那么大,一串串、一瓣瓣,清新鲜嫩,好像清晨从竹林中飘出的笛声。

下雨天我总爱把小花篮掂出去,放在青石板上,让细细的雨丝洒在花篮的提手上,也洒在圆圆的绿叶上、细长的绿藤上、鲜艳的花瓣上,不一会儿,雨中的花篮更好看了,是呀,雨中的花篮更清新更美丽啦!邻人看到了,说:“嗬,这一篮花儿真美!喂,我说你干脆就把它放在外面,不管它的,省得天天拿出来浇水,放回屋子又见不着阳光。”又一邻人说:“喂,你这篮鲜花真美!小小的`花篮里一年四季什么花儿都有,它们怎么就一同开放了呢?你常常出了远门,谁替你给它们浇水?”

“我的这些花儿,不用浇水。”我说。

“不用浇水!那为什么长得这么鲜嫩?为什么让它们在这里淋雨?”

“不,我不是让它们淋雨,你看,我只是让雨水洗净叶面上落下的尖埃!”

“哦?原来只是一篮假花儿!”

“是呀,你才发现!你们看,这是塑料的,这是化纤的,这是丝绸的,这是棉布的。”

“哦,难怪,这么美丽!这么鲜艳!四季的花儿同时开放,一起开放!”

“对,我的这篮花儿,永远不会凋谢哩!”

“永远不会凋谢?”

“是呀,假花嘛,假花才不会凋谢嘛!”

“哦……”

“真花儿才会凋谢,假花儿是永远不会凋谢的。”

“哦……”

篇9:一只塑料袋散文

一只塑料袋散文

清晨,八(三)班教室里书声朗朗,站在门口的班主任方老师看到他的学生如此自觉地上着早读课,很是满意地点点头。他走进教室,站到讲台前,正想开口表扬大家一番,可随即,他皱紧了眉头——他看见讲台上有一只黄黄的、油乎乎的、里面还有一点食物碎屑的塑料袋。原本的好心情被愤怒所替代。

“大家安静!”方老师叫同学们停下来,指着这塑料袋,满脸愤怒地问:“谁是劳动委员?”

顿时班上一片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李明。

身为劳动委员的李明一脸无辜地站起来道:“我不知道这塑料袋是谁放的。今天的劳动组长是许志。”

许志成为全班的焦点。

许志更是无奈地含冤:“我也不知道这塑料袋是谁放的。擦桌子归王伟管。”

唰、唰、唰,王伟在同学们的目光下站起了,“我擦桌子时,没有看见这个塑料袋,我也不知道它怎么会在上面。”

“审问”一时陷入僵局。

“你们真是三足鼎立呀!”方老师脸上气的一阵红,一阵白。

同学们看了看他们三人,正好是一个等边三角形,有人想笑,可笑不出来。但不知道是谁冒出了一句“真是一问三不知!”顿时班上笑开了锅。

方老师忍无可忍,拍着桌子喊道:“到底是谁干的?自己站起来!”

班上又是一片寂静。焦点重新回到了班主任方老师身上。

方老师接着说:“这不仅是一个乱扔东西的问题,更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问题。自己干错了事应勇于承担,回避或撒谎都不是一个文明人应有的品质。上个星期我班才评上‘文明班级’,这个星期就出现了如此不文明的现象,这是多么影响班级荣誉的事情!这是谁干的,自己站起来!”

班上一片骚动,可最终也没人站起来。

方老师重重地叹了口气,道:“哎!我真没想到我带的班竟有这种人。说的.不好听点,这个人肯定家教不好,家长没有教育好,或者父母也是这类人,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如果还想改过自新的话,那就自己站起来,要是被我查到,我肯定要和你家长好好谈谈!”说罢,拿起手中的茶杯喝了口水。

就在他喝水的那一刻,他透过玻璃杯看见一个人站了起来。方老师放下杯子,顿时,他僵住了,班上的同学发出一阵不可思议的嘘嘘声音。站起来的是方瑞——方老师的儿子!就在这时,上课铃响了,第一堂课是方老师的课,方老师愣了一下,随后把那黄黄的、油乎乎的、里面还有一点食物碎屑的塑料袋扔进了脚边的垃圾桶……

篇10:一只鹌鹑散文

一只鹌鹑散文

今天早晨6:15我如往常一样来到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还没有开门,就在雨搭下面散步,不对,不是散步,是踱步,忽然发现在楼墙的拐角处恍惚有一个小动物,仔细一看,是一个鹌鹑。我看了一小会儿,心里想,它为什么会在这?它能飞么?它受伤了么……我想了一想,蹲下去看着它。可能是鹌鹑受到了惊吓,飞了一飞。我不知道它是否是一只成熟的鸟,看样子比较大,但是,它没有飞起来,只是向上串了串,就落回到原来的地方。我试着扑了几次,未果。我也不敢用力扑,怕它受伤。

我发现它总向上串,心理豁然开朗,知道如何捕获它了。我在它预期要飞到的大致地方截获它。我试了几次,终于抓住了它,没有用力。

它身上温热的,没有颤栗很温顺的样子,似乎在我手里很温暖。我把它轻轻的攥在手里,应该是拿在手里,我也找不到恰当的词汇,就是把它抓在手里,看着它。

它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它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它为什么会在这的地方?我该拿它怎么办?我知道要是拿到单位,它肯定会死了。那不是我的希望所在。要是不把它拿到单位,又要把它交给谁?谁能养活了它?我纠结着。左思右想我想出了一个主意,就是把它放回原处,试着让它飞。我又走回它在的地方,把鸟儿放在地上,轻轻地“轰”它。说是“轰”,但没有声音。它跳了多次,没有飞的太远,但是离开了台阶,飞出去有10多米的样子,来到了“吉林银行”的台阶上。

一个遛狗的老人看到我,我跟他说是鹌鹑,不知什么原因落在这了。老人看着狗,那是一条很大的狗,他怕狗儿咬死了鹌鹑似的。狗儿也歪着头看着鹌鹑,并没有要进一步侵害的样子,只是狗儿很是好奇。我也很好奇。老人是不是也好奇呢?不可得知。徘徊了一会儿,老人走了,他的狗儿也走了,老人又回头看了几眼。我没有注意狗儿是否回头看了鹌鹑。

我回到了大门前,这时,保安向我使了一个“动静”,我知道他要开门了。

我跟他说,有一个鹌鹑,在那块儿,他问在哪。我领着他找到鹌鹑的所在,他用手轻轻抓住它,拿回屋里。我说喂它点儿水吧。他说,只能给它谷子或者小米能养活它。

看来只有这样了。

这要是落在一个吃货的手里,说不上会变成一顿并不很丰盛的美餐呢?

又一想,它只不过是只鹌鹑而已,无他。

我又为我的想法而说不上来是内疚还是懊丧。只是担心它。

我们在吃到烧烤鹌鹑的时候,想过这些么?对鸟儿仁慈过么?因为是家养的就理所应当么?

我想,大概是人们到了草原,知道绵羊和羊羔儿的.可爱而忘记了杀戮;看到了鸟儿欢快的样子是那么轻灵跃动想起了人们常说小鸟依人的缘故,而到烧烤店火锅店的时候,只是闻到烧烤的香味儿涮羊肉的味道忽而又忘记了小鸟儿羊羔儿的美好,比如鹌鹑山羊虽然并不太美好但也很可爱。随时随地的不同导致人们的兴趣爱好意味也不同?大致是。

我知道保安大哥并不一定能养活他,我不禁为鹌鹑的命运担忧起来。

7:25我下楼去政府食堂吃早餐。

我吃饭要比保安大哥要快,在外边等他。他也吃完了,我问他要没要一块馒头,他笑称忘了。赶紧回头,跟服务员要小米,服务员问他要小米干什么,他们说了什么我没听见。等了一会,他出来了。我问他,他说要着了。

回到大厅,到了他的房间,我看到鹌鹑被放在一个小笼子里。小笼子方方正正,像是专门为鹌鹑准备的一般。我想,要是家养的鹌鹑就能养活了。

但愿如此。

我不知道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是怎样的一种感觉了。

后记:

乐趣儿

早晨,我到保安值班室看了看我的朋友——鹌鹑,它是那么的好奇地看着我,仿佛不认识我一样,你是谁啊?来干什么?一边不住地来回歪着头看我,一边不时地走动着。

保安大哥说,它吃的可欢实了,又刨又蹬,我把装食物和水的小盒子固定住了,才没有蹬翻。刚来的时候特蔫吧,可能是又渴又饿又冷的原因。现在有吃有喝有温暖了,可欢实了,笼子要是不关住,就要飞走了。说完就大笑起来。

保安大哥说,它可能吃了,有一天走路看到打谷子的,就要了一大把谷子,看样子得多准备一袋子谷子了。

说完又笑了。笑声在大厅里回荡。

我也开心地笑了。这几天我一直惦记它怎么样了,从此我就可以安心了。

保安大哥他们俩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开心玩伴儿,也给他们郁闷寂寞的生活增添了乐趣儿!

其实我只是偶尔才捡到它的,它也只是偶尔在我的脑海里一闪,倏地一下就过去了。

篇11:一只包裹散文

一只包裹散文

那一年,弟弟正在上海某海军基地任职。

别瞎猜,以为我弟弟是“军长”或“司令”什么的。我弟弟充其量只是一个勤务兵。平日里的主要职责,就是在海军基地司令部的门口站岗放哨。

那一年,弟弟貌似二十岁不到。

我比弟弟大两年。

在家里的.时候,弟弟就知道我有文学创作这方面的爱好,并且非常支持我。弟弟也曾经不止一次憧憬,希望“山沟里能飞出一只金凤凰。”希望哥哥将来能成为一名作家。

我不知道弟弟在部队的“薪酬”到底是多少。反正,一个军人,一个月的“津贴”应该非常有限。

一天,镇邮局的邮递员突然给我送来了一张包裹单。我一看,这只包裹是弟弟给我寄过来的。

也不知道到底是谁规定,这种包裹还得“收件人”自己前往邮局去取。也就是说,邮递员貌似没有这个义务,送货上门。

我不知道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包裹里头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赶紧一个人单枪匹马跑到南马邮局去取。

取包裹甚至还得带上私人印章。

从邮局的柜台外面递上那一张包裹单。经过邮局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并且盖上本人的私人印章以后,邮局工作人员就将这只包裹从堆放货物的仓库里面翻找出来,然后递给我。包裹“包裹”得十分齐整。

我忙不迭地将“包裹”抱回家。

回家以后,我就迫不及待用剪刀剪开包裹外面横七竖八捆扎着的塑料绳。包裹也终于露出了它的庐山真面目。

一沓湖蓝色封面的鲁迅著作的单行本!

《呐喊》、《彷徨》、《故事新编》、《野草》、《朝花夕拾》、《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且介亭杂文末编》……一塌刮子,十六本。

我眼前一亮。

心里高兴得发颤!

鲁迅著作的单行本,以前,我曾经梦寐以求。

如今终于到手了。

弟弟给我买到了。

……

这一沓鲁迅著作的单行本,我一直珍藏着。不但珍藏在书架上,也“珍藏”在我的心里。我珍藏着的是那一份浓浓的兄弟情!

×年以后,我又有了精装版的《鲁迅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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