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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将按照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可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达到35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0000元以上。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0元。
二、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各招生领域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考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其中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另增加奖励3000元/人。
三、学业奖学金: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70%,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国家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具体标准根据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五、学校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六、三助津贴: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300-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七、实践补助:在联合培养单位参加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八、复试补助: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应届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车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九、绿色通道: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十、择优留校:学校根据需要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十一、科研成果奖励: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50%进行奖励。例如在最新公布的SCI、SSCI、EI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SCI、SSCI收录后再增加奖励3000元;在最新公布的CSSCI和CSCD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5000元/项;软件著作权授权奖励5000元/项。
篇2: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湖南理工学院20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可享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A、B两类。
1.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次性发放A类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2.对录取至我校的推免生和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一次性发放B类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推免生,10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10分以上(含10分)的,5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8000元/人;
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50分以上(含50分)的,10000元/人;
3.B类新生奖学金评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发;A、B类新生奖学金可兼得。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发放。
(二)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并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三)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8000元/年・人,按月发放。
(四)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和半额两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100%和50%。年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全额奖学金;,第二、三学年60%享受;全额奖学金;,35%享受;半额奖学金;,分别在第一、二学年结束后申请和评定。
(五)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六)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七)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特别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八)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3000-10000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
(九)以湖南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成果与学校老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十)各二级学院(部)优先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带课题到校外实习基地带薪实习,实习工资由校外实习基地提供。
(十一)对获得到国(境)外高校、企业学习、培训或实习机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3-6个月的全额资助。
(十二)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篇3: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奖助力度,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为准。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0元/人/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4、提供;三助;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提供3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每学年按实际上岗时间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助研津贴。
5、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6、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7、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学校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每生一万元)。
二、优惠政策
1、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奖学金8000元/人;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奖学金5000元/人。
2、免收复试费。
3、凡是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销一定额度的住宿费用及外地来咸宁的车票(火车票为硬座部分,二者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4、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篇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首次录取硕士研究生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首次录取硕士研究生
近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30名考生参加复试,18名考生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了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笔试、英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体检等复试内容,被确定为该校首届农业推广硕士拟录取新生。
9月,该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申报工作,举全校之力广泛开展了调研、论证、材料撰写、方案制定等各项工作。
经湖南省学位办组织初评,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答辩、质询、专家复审,该校被确定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标志着该校办学层次迈上新台阶,该校整体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大幅度提高。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我市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建校34年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鼎力支持下,该校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职员工,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后发赶超,学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办学条件日益改善
校园占地面积1050亩,校舍建筑面积36.3万平方米,学校资产总额73298万元,固定资产总值66000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61万元,图书馆藏书103万册,中外文期刊1400多种,电子图书72万册,学术专业数据库20个,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教授77人、副教授239人,博士43人,硕士458人,国家教育部科技奖励评审专家1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二层次人选1人、第三层次人选6人;有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
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近5年,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电子设计大赛、广告设计大赛、程序设计竞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挑战杯大赛、大运会、定向越野比赛和文艺调演等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和文体比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17个、二等奖22个,三等奖15个,获省级特等奖4个,省级一等奖54个,二等奖61个,三等奖106个。
科研水平显著增强
升本以来,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1项;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2项,各级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129项,其中,获省科技发明一等奖1项,省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项、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研究项目7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项。社会影响日趋扩大,先后荣获“娄底市十大品牌”、“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考研频道。篇5: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政策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
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交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tjxx1/)。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新的国家学业奖学金政策颁布后将纳入此政策统筹考虑)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篇6: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江汉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 完善的奖助体系。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生。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0元/生、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另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生。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学校为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学业助学金4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此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助管(管理助理)等;三助;岗位,岗位津贴为3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贫困生和学有余力者每人每月可兼任两项岗位。
凡受到共青团中央;春蕾计划;资助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另加100元特困补助,受资助的.学生还可获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家路费补助。
2.学校拥有全湖北省高校较好的研究生住宿条件。每间宿舍都具备独立卫生间,并安装有电热水器和空调,同时还配备了公用微波炉、洗衣机等家用电器。
3. 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学校建有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并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进入创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资助金额为1万元左右;;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进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科研。
篇7: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2014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江西理工大学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志愿考生每年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达13000―17000元/生,100%覆盖,同时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三助”岗,“2+2模式”研究生工作岗,以及宝钢教育奖学金、钟惠明奖学金、新桥矿业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能充分保证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1.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按年评定和发放,可冲抵学费。
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1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
第一年,一志愿报考江西理工大学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含推免生,不含破格考生、MBA、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
第二年和第三年根据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表现等进行评定,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15%、60%、25%。
2.国家助学金(在职形式培养的MBA、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每生600元/人.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按实际学习年限发放,半年按5个月发放。
3.优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的比例进行评选,奖励金额20000元/人.次.年。
4.助教、助管、助研“三助”岗,参加“三助”工作的研究生,津贴为300-500元/月。
5.“2+2模式”研究生工作岗,参加“2+2模式”工作的研究生,在校工作期间工资为1200元/月左右。
6.江西理工大学给予每位研究生3000―4000元不等的培养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同时参与导师课题研究的研究生还可获得导师发放的助研津贴。
7.江西理工大学设有宝钢教育奖学金、钟惠明奖学金、新桥矿业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10000元/人次.年。
篇8: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2014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学费及奖助政策:
1.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硕士研究生“奖助贷”体系。每位硕士研究生每年可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将达到15000元以上。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拟达100%.
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且成绩排名在该一级学科前20%的新生将获得2000~3000元的奖励。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参加我校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往返交通费,报到后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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