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当学习成为一种甜美的生活散文,本文共8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水儿”提供。
篇1:当学习成为一种甜美的生活散文
当学习成为一种甜美的生活散文
哈里斯的父亲认为:一个人,最不可饶恕的就是:每天晚上睡觉时,还同早上醒来一样无知。长此以往,浑浑噩噩,终其一生。他常说:“人的一生,该学的东西太多了,虽然出世时愚昧无知,但只有愚蠢的人才永远如此。”
说到哈里斯,也许你很陌生。说到哈里斯的'父亲,也许你更是不知所云。其实,下面所说这个人,你虽然不甚了解,但你只要耐心一读,一定会大有裨益。
哈里斯的父亲早年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上学只读到小学五年级,就被生活所迫退学进了工厂。但是不甘沉沦的他对什么都很感兴趣,他利用一切零散时间,阅读一切能够借到的书籍、杂志、报纸;他还爱听乡亲们的谈话,以了解这个乡村以外的世界。
哈里斯父亲的这种热望不但伴随他的一生,而且还把这种精神传递给了家人和孩子,他要让家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一种对知识的渴求,以便从中受到良好的教育。
为了防止孩子们养成懒惰的习惯,他要求孩子们每天必须学习一样新的东西,晚饭的餐桌前就是他们每天交流新知识的场所。
每天晚饭时,家中的每个人,必须要有一项新知,然后才可以吃晚饭。
开始时,父亲的目光会落在某个人身上。
比如:“哈里斯,告诉我,你今天学到了什么?”
“我今天学到了南非树蛙......\"
大家寂静无声。于是父亲说:“很好,南非,树蛙!”
接着,父亲会看着坐在桌子一旁的母亲。
“孩子他妈,这个答案你知道吗?”
母亲的回答会让严肃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啊,南非,树蛙。我不但不知南非在哪里,连什么是树蛙听都没听说过!”当然,这种说法正是父亲所需要的。
于是,父亲就叫哈里斯拿来地图,告诉母亲南非的位置。又找来相关资料,全家人一起来看。
哈里斯当时只是跟着父亲转,只觉得好玩,后来他回忆说,那时根本不知道父亲的用心。其实,他也正想出去跟伙伴们踢球。只是父命难违,做了这事,就放弃了踢球。
哈里斯后来上了大学,在求学过程中,他追随过几位大学者,但令他感到有趣的是,那些学者教授教导他的,正是父亲早就要求他学习过的知识。
因此,我们说,作为家长,如果把学习完全当成孩子的事,它就可能成为孩子的一种劳役;如果把学习当成父母和孩子共同的事,它就成了一种乐趣;当我们把学习变成家庭每个成员参与的一种活动,它就成了一种甜美的生活!
篇2:当孤单,成为一种习惯散文
当孤单,成为一种习惯散文
说自己孤独的人,其实并不孤独,只是缺乏知己。然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但我却依然孤独,也许这并不是真正的孤独。喜欢一个人,坐在椅子静静的发呆;喜欢一个人,安静的听一些忧伤的音乐;喜欢一个人,走在大街上静静的感受那种喧闹。
当孤单,也成为一种习惯,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孤独。也许不算,这只能叫孤僻。当很多孤单的喜欢,慢慢变成了习惯,想要再去改变它。突然发现,好难了,真的太难。因为有太多颓废的借口,让你慢慢的妥协。
选择孤单的人,烦恼也是很多的。他们大多不愿与人倾诉,很少与人沟通。其实,心里很清楚,很明白,遇到困难,烦恼,应该找朋友帮忙,向更多的人倾诉。但却往往不会那么做,而是放在心里。于是,笑容少了,忧愁多了。
长时间的封闭自己,如今回头,才豁然发现。原来,身边早已没有了可以倾诉的人,没有可以帮助自己的朋友。空荡荡的空间里,只有自己的影子。接受吧,这就是你的现实,独自承受,这是你逃不脱的宿命。
黄昏里,泛黄的灯光下,永远只有自己的影子。看着比自己还高大的影子,这是我想要的生活吗?影子不会告诉我,所以,我一直得不到答案。
阳光明媚,独自走在这不知走过多少遍的小道上。小道的两边,是一排排并不是很高的柳树,柳枝上,已经长出了许多绿绿的新叶,估计有一两寸长吧。其实,每天都在走这条小道,可我叫从未曾注意过它们。今天,我走得很慢,很慢,慢得几乎看不出我是在走。几乎是停住了脚步,所以,我忍不住仔细地看了看。
柳树,是一排排的,柳枝,也是成双对的,柳叶,更不孤单了,看这一片绿色,全是它们了。触景生情,有谁能看到美景不产生情愫的`?只是生的什么情?各异罢了。
阵阵微风吹过,在阳光的轻抚下,暖暖的,呼吸着这里的清新空气。真的好舒服,至少在这一刻,心真的好平静。不过,也就是片刻,一串很急的自行车喇叭声,打破了这种宁静。一辆蓝色的自行车,与我擦身而过,速度很快,转眼就消失在小道的尽头。
风,还在吹,轻轻的。阳光,依然明媚,暖暖的。柳条,在空中,随风飘来飘去,像是在舞蹈。若自己只是一枝柳条,多好!可我不是,所以,众多的烦恼找上了我。任这暖暖的春风再怎么吹,也吹不散。
几缕春风又怎么可能真正吹散烦恼,恋上孤单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只是,心里总有着那么一丝幻想,虽然很渺茫,但却希冀着。
篇3: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散文
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散文
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一个人静静的发呆,习惯了一个人的开心与失落,习惯了一个品味所有的伤与痛,习惯了的习惯不知道是对还是错。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奢望两人人的天长地久、两个人的海枯石烂,习惯了很多的我还是无法习惯不去想你,数不清的清晨,当从两个人的梦中醒来,泪眼迷蒙也成为一种习惯。
寂寞的月光泻在每一寸黑夜中,伤悲的心绪在黑夜降临的那一刹那被释放到心底的所有空间。习惯了的泪水早已在脸上婆娑一片,是伤悲还是高兴,我真的分不清,也不想去分,因为我是一个人,一个人高兴也好伤悲也罢,统统深埋在心中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一个人的夜晚流着没有人心疼的泪,守着没人分享的伤悲与高兴,嘴中时时弥漫着残留的酒精的味道。看着天空中闪烁的星光,忽然感觉天空中的某个位置,一双深邃的眼睛在注视着我;那会是你吗?我不停的在问自己。因为你,我爱上了黑夜,也是因为你,在黑暗中我无比的脆弱;当每一轮太阳西沉的时候,我都在想你现在是否和我一样在,目光畅游在晚霞的无尽美丽中。如果可以我真的想用我生命的所有为你留住晚霞的美,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无法做到,唯一能做的是为你留住一颗心,一颗等待的心。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的轻柔照进透明的眼泪中,当月光的第一份纯美融入相思的双眸中,我知道很多东西已经被习惯俘虏了。从离开的那一天起,我习惯在每天晚上睡觉前看一看照片上你迷人的微笑;习惯在夜深人静的晚上,借着月光的轻柔,伸出自己的右手,感受手心来自你的温度;习惯在闭上眼睛,聆听带着泥土和小草的芬芳的春风带来的你的声音……。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再长的黑夜我也不会惧怕;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再大的痛苦我也学着去从容;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我懂得了坚持的真正意义;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咸咸的'眼泪中我闻到了幸福的味道。
飘落了花,飘落了叶,飘落了季节的时候,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我寂寞的发丝在风中翩翩起舞,你是如此怜我秋风一般的瘦。
你不经意的扣开了我那扇尘封的门,走入我生命里,我有点惊喜,有点慌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似曾相识,只能以缘来诠释,是缘的牵系,才能有幸携手同行,也才可无怨的分担彼此的悲喜。
遇你之前,我花了太多的时间去沉吟,太多的时间去跋涉。苦了、累了之后,我发现了身旁的你,原来你一直都在等我、等我转过被无数次泪水冲刷过的脸;而今,当想你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我才猛然醒悟,你就是等待中的禅缘,更是没有错过的欣喜。收拾起昨日的创伤,装进曾经的背包,扔近路边的垃圾桶中;整理一下纷乱的心绪,把你牢牢的锁在我人生的行囊中。
每个暮色淡淡的夜晚,我总能感觉到你明亮的眼神,体会与你心心交融的一刻。期待你沉稳的心跳,轻轻撞击我微微虚掩的心扉,我平静的心,盈出未曾有过的欢喜。
有过无数次依窗而立,和苍穹之上星星对视的经历;也有过大雨滂沱之下一个人狂奔的执着;还有过雪花纷飞中一个人疯狂的舞蹈;只是因为一个习惯,一个想你的习惯。早已空了的心早已丧失了接纳的勇气,宿命的爱情曾经牢牢的锁住了我,不再相信爱情我还是被你深深的吸引;曾经以为我真的是心如止水了,可是你的出现彻底否定了我。该以一种怎样的角度去审视你给我的这份爱呢?又该以一种怎样的方式去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呢?现在除了不停的在想你我真的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在每天的某个时候,把心彻底的交给思念;思念是痛苦的,更是幸福的,天天年年的思念希望终又一天你会了解。
习惯思念一个人,习惯想念一个人对于生命,对于梦想未尝不时另外一种升华,无怨之后的我相信也会无悔;生命之河的源头是我可敬的父母给的,但生命沿岸的风景是你,是你给了我斑斓生命的最基本的颜色。看着自己写下的这些文字,在不知不觉中,泪水早已在脸颊上泛滥成灾,或许这应该是思念的泪水,亲爱的你能感觉到我眼中这透明的液体吗?
篇4:当回忆成为一种姿态散文
当回忆成为一种姿态散文
成往坏空,人生短长。
时光的流逝,往往伴随着人类的离合悲欢,慌乱中忍不住伸出双手,但什么也抓不到。于是,此时此刻的我们只剩下回忆可以任意撷取。
愉悦、伤悲、空寂、自知。
那是回忆的姿态。
读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便横生出上面那一抹难释的情怀。
“予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生长在大家族的我,自然知道亲人相聚和乐融融的温馨与满足;也目睹过族人分家,乃至反目的颓然。家道的衰落,很多时候即便刻意也无可奈何,当其振兴被加诸己身,倍感压力的同时,也难掩那分自豪。想必归有光在回忆这一段的时候,也会怀着少年的憧憬吧!
但纵然才华横溢,屡试不第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今想起祖母、母亲,她们的音容历历在目,教诲谆谆于耳,怎么不生出无限的伤感呢?“余泣”,“长号不自禁”。“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对于功利得失,男人可以一肩担起,可亲人不在,一事无成,那一份悲凉足以令人心惊不已。
但作者写到妻子,沉浸在“吾妻来归”,“时至轩中”的情景,那一抹温情与欣喜溢于言表,乃至于妻子归宁,“述诸小妹语”时亦是那样的俏皮、亲切。作者对这一座“南阁”的欢喜与妻子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六年的`夫妻生活,太短暂了,以至于那一份爱还来不及温存就已经冰凉彻骨。妻子死了,“南阁子”的存在刹那间失去了应有的生机,连自己也仿佛失去了一半的灵魂,久病无聊时复葺的南阁子,也许早已不似从前,两名字也已经被唤作了“项脊轩”。
从少年到娶妻,归有光的生命与这一座南阁形影未离,当亲人一个个离他远去,他告诉我们“自后余多年在外,不常居”,是怕睹物思人吗?也许丧妻之痛才是他最大的“悲”吧!
但我们发现,此时的他并未有过只言片语述说伤情,可末了的一句却深深揭示了他的“情殇”。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还记得妻子栽树时双颊通红的美好,那时“我”还曾用手背轻轻拭去她额角留下的泥土的微痕。
爱之最深,痛之最深。泪水恐怕找已经干涸了吧!常常念道苏轼“……不思量,自难忘”的凄凉,以及“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痛失。两相比较,归有光的极淡反倒更加让人极痛。这是痛失至爱后,心冷却多时的心灰意懒,无所期盼。
记起一段话:“我借光阴为红线,在若隐若现的记忆中寻觅,如那唐朝多情少年,花香漠漠,落花盈盈,唯树下不见伊人。”
当记忆成为一种姿态,归有光选择归于平淡,那些“悲”与“喜”或许会永留心底,相伴余生。
归有光走了,留下的只是一间叫“项脊轩”的书房,以及那些平常琐碎中难赋的浓浓深情。
篇5:当愿望成为一种习惯散文
当愿望成为一种习惯散文
四月的樱花肆无忌惮的飘洒,女孩茫然地站在村口的樱花树下,眺望着比远方更远的地方。村里的公路宛若一条洗得发黄的带子,顺着山势盘旋向不知名的地方。
又有一个大学生离开了这个小山村,那是这儿的孩子们最渴望的。当然,许愿也不例外。因此,她一直站在这里,目送那个宠儿,直至再也看不见。她希望她是下一个离开的人,这是她从小的愿望。只是,远方究竟是哪里?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不属于这个小山村。
山村,是闭塞、落后的。这里的人认准了一个理,那便是:念书,是农村孩子鲤鱼跳龙门的唯一途径。谁不想脱离这与黄土打交道的日子,谁不向往那缤纷多彩的城市生活,所以,这里的孩子便在大人的熏陶下和那归来打工仔的引领下,都梦想着去过那城市生活。
许愿是这个小村里很优秀的一个女孩,她有着优异的成绩和美丽的愿望。父亲是小村里的一名教师,曾去过一些大城市。他经常向许愿讲许多大城市里的新鲜事物,鼓励女儿好好念书,离开小村。为了开拓女儿的视野,还将她带到城里去,欣赏那些女儿不曾见过的事物,只为激发她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八岁的那次旅行,成为了许愿心目中最美好的记忆。后来想到时,都会美美的笑出声来。而那里也便成了她心中的天堂。为了到达那里,她总是很努力的学习,争取每一样都做到最好。并且,她真的做到了。从小到大,她的成绩总是年级第一,直至她离开了小山村。
那一天,许愿永远不会忘记。村里的孩子们带着曾出现在她脸上的.表情望着她。她感到很开心,她满足的笑着。为她实现了愿望而笑,也为她从小到大与之俱来的骄傲而笑。
外面的世界太过纷繁复杂。对于习惯了荣誉与掌声的许愿来说,是不习惯的。从小在父亲庇护下成长的她,此刻成了天空中的一只孤雁,独自徘徊。她失去了荣誉,从小到大的骄傲,令她不甘于平凡。生活的力量是强大的。渐渐地,在现实的压力下,她褪去了锐气。换一种心态,发现自己不过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个。
小村里的孩子陆续来到城里,只是忽然间发现,城市并不像别人说的那么美好。城里没有农村清丽的山,灵秀的水和淳朴的人。有的只是俗世的浮华。
当愿望成为一种习惯,每个人会将自己不曾实现的愿望交给他人去完成。真正实现了愿望的人会发现,其实,愿望是美好的,而现实是残缺的。
篇6:当思念成为一种习惯散文
当思念成为一种习惯散文
当思念某个人成为一种自己的习惯时,你会慢慢的发现,这种习惯就好像每天的穿衣吃饭喝水一样顺其自然。你会将这种思念随时随地的散发出来,可能由于见到的某件东西某个突发的感慨你就会将思念的程度愈演愈烈。
每天,出了校门,在左角的拐弯处我都会忍不住偷偷的看上几眼或者是直接的凝望几眼,因为内心在期待着,期待着某个人的出现,期待着那个人就静静的坐在台阶上像当初一样的等待自己出现。
我忍不住的想说,我很思念某个人,很思念很思念。每天都会在那个拐弯处看那白色的轿车出现,期待着某个人就坐在车子里像我凝望他一样地也在静静地凝望着我,即使他没有从那辆白色的轿车里走出来,凝望就够了。
感情来的太快走的也太快,不确定这种离开是不是算真的`结束,可能内心还有丝丝的期待,毕竟离开是被迫无奈。但我总觉得总有一天我们还会相见,这是内心的一种强烈的呼唤和声音,就好像每当午觉快睡醒时思念那个人的画面就忽然的出现了。
这是我的爱情,更是内心的爱情,即使不能相见相恋,一直爱着思念着也是爱情。
篇7:当爱成为一种信仰散文
当爱成为一种信仰散文
今天仅以这单薄的文字,来纪念我天国的老校长。童年时的点滴记忆带着孩童心底的那份纯净,来聊以对抗现在社会对教师的种种不信任,种种指责和不公。
——题记
春雨无声,潮湿了心绪,不知从哪本书上看到“记忆如风拂过,无痕”,记忆又怎会无痕?时光无论怎样久远,那些曾经的感动总会留下或深或浅的印痕,温暖着记忆,也温暖着我笔下的文字。
今天再次回到这曾经开过七色花的小学校园,微雨中早已物是人非,不见了记忆中那大片的花圃,不见了老校长精心培植的七色花,不见了那个将我在冬眠中叫醒的老校长。
在一个孩子的记忆里,老校长又高又瘦,但因患“酒糟鼻”倒显得面色红润,愈发慈祥。直到今天我还清晰记得和他的第一个照面。那是因为他办公桌上的那盆“七色花”,看那叶片和梗上的小刺我知道是棵月季。虽然只开了两朵,但那七色的花瓣,和动画片《花仙子》中的一模一样。小小的心里在想,不知是不是每一片花瓣,都能满足一个心愿,疗得好邻家瞎眼的阿婆,治得了耳聋的爷爷,疗得好我萎软无力的腿。那两朵七色花却从此牵引住了我小小的目光。直到一天没人,我异常小心地摸了一下,却遭到一声大呵。。而我低头却没哭,只用没有门牙的声音急急争辩:我只想知道那是不是假的。。从此,他让我知道了那七色花因“嫁接”而被缠绕的满身伤痕,明白了那用伤痛换来的奇迹。。
听大人说老校长原是一所大学的讲师,因文革下放到这所小学,恋上了养花,也开发出越来越多的品种,而那个大花圃,那忧伤的二胡声,伴随我一整个小学时期。记忆中的小学不到一百人,老校长身兼数职,代了音乐美术体育地理历史自然等等的所有副课。
记忆中,因腿病上不了体育课的我,总是趴在窗前,因为害怕小朋友的嘲笑,只好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教室里,看那帮蜜蜂似的小伙伴阳光下飞跑。而夜晚那个重复出现的梦境总是折磨着我小小的心。那梦中夕阳的余晖就要被黑夜吞没,我的红舞鞋却被大风刮走,像风筝一样不远不近地向远方飘去,追逐中双膝跌得鲜血淋漓。。
而自从我小心地触碰过他的七色花之后,每节体育课他再也不让我缺席。当他一边吹着哨子,一边拉着不愿意跟去的我,回头看我萎软着脚跟不上时,他便会生生把我夹在腋下,连同一个篮球,扔在操场上,拍累了就坐在阳光下,看着同学们在风中奔跑,或者就坐在草地上,看光线从指缝间倾洒下来,在鞋面上跳跃。。他总说我过于苍白,他要我在他的视野中,和别的孩子一样,站在阳光下。
当爱变成一种信仰,心底总有一股极其虔诚的勇气,来对抗命运的种种不公。虽然后来离开他上了中学,但中学的每一节课间操我都会尽可能的伸展跳起,中学的所有体育课我都不曾缺席,早已习惯了那站在阳光下的参与。
直到今天,每每cctv5的足球赛,老公总是惊奇,我辨得清足球的“越位”;我常常在解说之前惊叫排球赛的“后排进球无效”。阳光下,那些体育课上的知识早已被记在心底。
早早的我便形象地理解了为什么管老师叫着“辛勤的园丁”?老校长精心培植的新品种终还是惊动了《花卉》杂志的记者,发表了我看不懂的关于嫁接技术的论文,但我清楚的记得那三幅插图:一张是大片的花海,一张是那两朵神奇的七色花,另一张是花丛中,我的笑脸。随着成长我早已明白,他早已把我当成比那帮孩子更娇弱的花朵,倾注着更多的阳光雨露。或许总有一丝怜爱想要驱散我眼底那淡淡的忧伤,或许在他“园丁”的眼里,我的笑脸和他的七色花一样,也是他花圃中最明媚的绽放!
记忆中,我还很小的年纪,他便开始教我对对联,还记得我第一个对联题:山山水水处处明明秀秀。小小的.我对成:家家户户人人欢欢乐乐。现在满不满意已无所谓,但他却从此教我平仄韵律对仗。
记忆中,他的二八自行车的前座后座,总是载着我参加各种竞赛,送我进了考场,总会拍拍我的头说:我会在考场外等你。。而我总是会拿回许多印有大红“奖”子的本子和书包,上面贴满了小朋友们的羡慕嫉妒恨。。
记忆中,有太多的记忆,我很幸运,早早的遇到把爱当做信仰的老师。不经意间,我也成了虔诚的信徒。而今,我也早已过了奔跑的年纪,早已不再抱怨自己不能奔跑的命运。早已抛开了那纠缠了很久的梦境,早已不再追寻那梦境中的红舞鞋。那种信仰有种晨钟晚磬般清越宁静而绵柔的力量,让一颗心稳在那暖暖的纬度,因为老校长早早的把我带到阳光下。
记忆中,如果不是命运的捉弄,我也会是一名把爱继续延续的老师,再狠狠宠爱着那帮有缘的孩子们。
如今老校长的天国定是开满七色花,而我再不用去摸摸是真是假。
当爱成为一种信仰,以一个朝圣的姿态,早已成为我一种习惯。如今,我不会要求孩子考多少分数,多高的名次,但是,记住一声叮嘱:一定,爱上你的老师!
篇8: 当阅读成为一种成绩散文
当阅读成为一种成绩散文
儿子三岁多的一天晚上,他玩累了,倚靠在沙发上无所事事。我正在收拾书架,恰巧翻出了王尔德童话《快乐王子》的全译本,便读给他听。我没指望着他能耐心听下去,因为这个全译本有太多艺术性的细节,我只是想让自己重温一下第一次读到这篇童话时的感动――那时,我上高一。燕子一趟趟往返于快乐王子与生病孩子的裁缝母亲、写剧本的年轻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和其他穷人之间,一次次地从快乐王子那里衔下剑柄上硕大的红色宝石、眼眶里明亮的印度蓝宝石,浑身足赤的黄金叶片……每天,燕子都说“我要去埃及了!”可快乐王子也一再挽留“你愿意陪我再过一夜吗?”故事在这样的重复中推进,夹杂着对环境的描述,对气氛的渲染,使本来并不复杂的故事显得有些庞杂,三岁多的儿子能听得懂吗?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听得很认真。我读得不快,六千字读下来总要二十多分钟吧,在这二十多分钟里,儿子自始至终全神贯注,而他还从来没有这样长时间地全神贯注过。故事临近结尾,燕子跌落在快乐王子的脚下死去,快乐王子的那颗铅做的心裂成两半。读到这里,我的声音情不自禁地发了颤,和初次读时那种强烈的感情竟毫无二致,并没有因为早就知道故事结局而有丝毫的麻木。我下意识地抬起头,突然发现,儿子的眼眶竟是湿润的,他几乎要掉下泪来!这绝不是他平时的那种哭,天真的孩子还不会这样哭,这是一种夹杂着伤心、失落、心疼的感动。那个时刻,我觉得很庆幸,庆幸儿子有了这样一次感动。
这感动是故事本身给他的吗?那时候,虽然他还不识字,但我可没少给他买书,也常常陪着他一同“亲子阅读”,他看过的比这个情节生动、复杂、紧张、刺激的故事多了去了,但是我却从来没有见过他这种发自内心的五味杂陈的情绪。是什么力量给了他第一次感动?应该说是文学的力量,是艺术的力量。所有的描述和细节都不是可有可无的,正因为它们的存在,这二十多分钟里,我和儿子被轻而易举地带入到了故事深处,就像是浸润在了王尔德精心营造的氛围之中,犹如身临其境,我们才被故事中蕴含的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所感染,所感动,精神上得到了一次熏陶。试想,如果把这个故事精简一下、缩写一下,让六千字只剩下六百字,我想,把故事讲清楚、说明白是一点儿也不成问题的,或者说,故事会讲得更清楚、更明白,直截了当、一目了然,但是无论是当初十六岁的我,还是现在三岁的儿子,恐怕都是不会有丝毫触动的。这就好像把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的树叶全部摘光,甚至还把一些枝枝桠桠也都砍掉,剩下那个泾渭分明的主干,树仿佛还是一棵树,可树已经不再是那棵树了。
打这以后,再给儿子买书,我就有意识地想给他买些原著本或者全译本。可每回去书店,我都是乘兴而去,却失望而归。书店里的儿童读物倒是不少,不敢说占据了半壁江山,也绝对是举足轻重。可是挑过来挑过去,想买的经典读本却是不见踪影。其实,书架上中外经典故事也不少,从《三国演义》《西游记》到《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还有《爱丽丝漫游奇境》《木偶奇遇记》《绿野仙踪》《吹牛大王历险记》等等这些滋养过我心灵的书比比皆是。仔细再一看,虽然出版社不同,所属的丛书系列不同,却几乎清一色都是缩写本和美绘本,这些书印制得非常精良,大多都是铜板纸彩印,猛地拿起来,还真有点儿让人爱不释手。简写本就简写本吧,让那些经典人物形象在孩子的脑子中留下个初步印象,也可以让孩子提前领略一下经典的魅力。于是,便付钱买回几本。
等回到家里细细读来,却大呼上当。最好的情况是:一棵树无枝无叶,干巴巴无异于一棵枯树、死树,那些曼妙的词句,那些精彩的华章,那些生动的细节,全都去哪儿了?这还算是幸运的。更糟糕的情况是:文不通、字不顺,错别字连篇,特别是有的拼音读本,明明是为了尚在识字阶段的孩子读起来没有障碍,却出了许多拼音错误,尤其是多音字,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自动生成,这不是给孩子的阅读造成了更大的障碍吗?更有甚者,有些缩写者、改编者自以为比古人高明,随随便便地改动故事原貌,还冠冕堂皇地说是什么“新编”、“新解”、“演义”。还有一例,装帧精美的硬皮封面上明明印着《安徒生童话》,里面却有一篇《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孰不知,这个名篇是德国的雅各布・格林在1812年就写成发表的,故事取材于德国西部美茵河畔洛尔城的一个有名有姓的真实人物。这个名篇发表时,生于丹麦的安徒生刚刚七岁,他正和鞋匠父亲、洗衣妇母亲一同住在一间窄小的房子里,搭着玩具剧场玩木偶戏呢!安徒生后来也有一个名篇《白雪皇后》,名字差不多,说得却完全不是一码事儿。唉,如此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书才是最可怕的书。
经典尚且被演绎得如此,那些个青春校园、玄幻穿越、刀光剑影,就更不敢恭维了。这么说有些一概而论,好像是要举起棍子打击一大片,其实,儿童读物中确实有非常优秀的,可是这些闪闪发光的金子早就被淹没在数量的海洋之中。面对着琳琅满目的图书,我眼花缭乱,无力挑选,我总不可能一本本书翻过,更不可能把每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之后,再决定买与不买吧?
给儿子买书如此,给自己挑书,我也面临着同样的窘境。曾有一个时期,我是非要等一本书“过了时”,书店还摆在显眼的位置,媒体和评论还在叫好,街头还有人捧了读,我才肯掏钱买来。然而,就算这样,也越来越不靠谱。好些书,很畅销也很长销,出版社一印再印,嗅觉灵敏的.盗版商们早就把盗版书摆得满大街都是,报纸、广播也连篇累牍不遗余力地推广介绍,真有点儿“洛阳纸贵”的架式,可买回来一看,却不是那么回事。当然,这和我个人的阅读兴趣相关,书再好,还得对自己的口味才行。这么一来二去,我发现了,那些风靡一时的书,往往都是些情节紧张刺激、悬念丛生、环环相扣、步步惊心的,或者是剑走偏锋,整一个谁也说不清楚、弄不明白的领域,反正是真是假你不知道他也不知道,作者怎么说就怎么是了,比如说一个从未有过正式工作的非要写“官场”,一个连股票都不敢买的非要写“商战”。
这样的书有一些不是不好。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塑造了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历经一百余年,集侦探、悬疑、推理为一身的通俗小说《福尔摩斯全集》仍畅销不衰,已经成为了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如果当今的某一部书也能如此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当然是一件好事。可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样的书不知不觉地成为了图书的主流,而且大有成为“独流”之势,狠不得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书了。出版社在通过选题时,大概首先想的就是有一个好的销路,好卖,才有更高的利润更高的回报,于是也就格外青睐那些“会讲故事”的作家和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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