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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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虾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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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本文共1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河虾在这儿”提供。

篇1: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兹有我单位员工,,于年月岗位工作,在职期间公司未给予发放独生子女费用。特此证明!

*************公司

日期:*************

联系电话:**********

篇2: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申请再生育者需提供的资料:

一、再生育申请书

二、结婚证

三、双方户口簿

四、男方婚育情况证明。由男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填写,并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签章。如男方户籍在成都市五城区以外的,婚育情况证明还需由其户籍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五、户口由本区以外迁入的',需提供迁入前原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并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签章的婚育情况证明。成都市五城区以外迁入的,婚育情况证明还需由其户籍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兼章。

1、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

2、申请再生育男方父母的《独生子女证》及父母双方单位、村(社区)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所在街道计生办签章)

3、申请再生育女方父母的《独生子女证》及父母双方单位、村(社区)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所在街道计生办签章)

六、特殊情况

1、前次婚姻有违法生育行为的,需提供《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和缴费收据,或由所在街道计生办证明处理情况

2、结婚证、离婚证、民事判决书等证件遗失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法院、档案部门出具的证明

篇3: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我单位员工**,男,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系初婚初育。

其妻:****,女,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系初婚初育。 该夫妇生育一女,姓名***。该夫妇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特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篇4: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XXXX单位:

年 月 日 查阅独生子女证号介绍信 今有我单位(村、居委会) (男女方)与 (男女方)于 年 月 日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有一子(女),姓名 。领取独生子女证,后不慎丢失,经查现确实为独生子女。

特此证明

介绍人:

XXXX年XX月XX日

篇5: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

篇6: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丢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补证申请书;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证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和丢证原因;

(四)已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

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生双胞胎属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吗?

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独身子女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篇7: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 见表样)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一、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

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二、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

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最后转劳资料。

篇8:独生子女证介绍信

证明

我单位职工XX,性别:X,民族:X,出生年月:XXX,爱人XX,性别:X,民族:X,出生年月:XXX,两人于X年X月X日结婚,X年X月X日生育第一胎X孩。现采用X避孕措施。特此证明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篇9: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01-

申领条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特殊情形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特殊情形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特殊情形再生育的;

4、子女在12月31日前出生;

5、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02-

提交材料清单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照片两张)。

-03-

办理流程

1.申请、村级核实。夫妻双方(或一方)向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经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注:独生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持有生育服务证的,无需村(居)核实,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级审核、发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同时申领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一方申领的,只发给申请方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04-

其他事项

1.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如果您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户籍所在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计生部门咨询。

2.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3.独生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持有生育服务证的,无需村(居)核实,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4.受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同时申领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一方申领的,只发给申请方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过程中是不收取费用的。

特别说明:子女在月31日前出生,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在6月30日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在207月1日起在郫筒街道办理。

篇10:独生子女证单位介绍信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榷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生育证明格式

办理初婚第一胎(孩)介绍信,初婚时在我处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的存档人员,持结婚证、存档凭证填写申请表,查阅本人档案后即可开具介绍信;初婚时未在我处办理婚姻状况证明的存档人员还要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办理生育二胎(孩)的证明,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目前我国实行七种申请二胎指标规定制式证明信,即双方独生子女申请二胎证明,初婚申请二胎证明,再婚申请二胎证明,收养子女后再孕申请二胎证明,有病残孩申请二胎证明,丧偶二胎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单位证明。根据《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后才能出具。 办理《独生子女证》介绍信,需提供存档凭证,子女《出生证》及一胎指标。

篇11:北京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申办人到女方单位领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档案在本单位的,到本单位领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领取,也可到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或西城区人口计生委网站上下载;单胎一式三份,双胞胎或多胞胎一式四份;);

2、双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由职介、人才出具;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由户籍地居委会出具)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公章);男(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出具户籍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书》上不用盖章);

3、女方户籍地(女方外地的,可到男方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同意办理”,经办人签名)盖章并登记;

4、申办人持盖章齐整的《申请书》和其他必备材料,到女方户籍地(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可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申请书》由申请人代转双方存档单位存档。

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情形: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篇12:重庆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申领年龄与条件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必须保证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经夫妻双方申请,并且独子的母亲未满49周岁

所需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当事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及复印件;

3、当事人及子女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4、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和只有且自愿只要一个子女的证明;

5、统一格式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办理程序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必须保证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经夫妻双方申请,并且独子的母亲未满49周岁。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如下手续:

1,失业证(在单位办理不需要,如果是自己在街道计生办办理需要提供失业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书面申请(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双方单位签意见、盖章);

3,节育措施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最后去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办理或交给单位办理。

拓展阅读:

独生子女奖金的含义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现状

1980年起执行就不彻底

198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明确规定:职工(包括临时工)的独生子女由单位每月奖给儿童保健费5元。·

1987年,制定了《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该条例于1993年、和修订过。

20,条例名称修改为《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沿用至今。

也曾修订过一次,但变化很小。

成都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最初,城镇里,独生子女父母有工作的,由各自单位每月发放2.5元;没工作的也没落实政策。 “从1980年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就执行得不够彻底,这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原因

到,成都通过财政资金落实了农村和城镇低保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有工作的那部分城市人,法律规定:“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

成都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现行的法律规定,单位不执行肯定违法了,但监督和处罚措施还处于空白。他们也接到过市民投诉单位不兑现奖励政策,一般情况下,计生部门会协调单位尽快兑现。

变化

,成都人口计生委对外公布了20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在这份说明中,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年项目支出预算支持的主要方向中,安排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额达到3375万元。用途是:“主要用于对独生子女未满18岁的农村及城市低保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成都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由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以往,好多单位都执行的是最低标准即每月2.5元(奖励)。2011年5月开始执行的新标准,把最低标准由2.5元涨至5元,奖励金实现翻倍。

新规定源自2011年3月30日实施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后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城乡统一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发放,本办法于2011年5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5年”。

篇13:四川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一、申领条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4、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5、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二、提交材料清单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照片两张);

5、子女出生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下载方式:

登录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下载

网址12356.scpip.cn/scbm/index.html#

然后选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预约

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模板打印出来就可以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村级核实。夫妻双方(或一方)向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经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注:独生子女在2周岁以内的,持有生育服务证的,无需村(居)核实,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级审核、发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同时申领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一方申领的,只发给申请方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如果您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户籍所在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计生部门咨询。

五、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六、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七、受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特别说明: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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