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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局劳务调查通告
建设局劳务调查通告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劳务发包承包行为,杜绝劳务作业分包队伍无资质承接工程,预防和制止拖欠劳动者工资,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于10月11日至10月15日开展年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为区建设局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建设单位履行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情况;
2、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报区建设局备案;
3、施工单位履行劳务合同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情况;
4、建设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资质承接业务、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要求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
6、劳务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现场询问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7、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8、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情况;
9、劳务分包企业每月5日向区建设局报送《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表》、《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表》情况;
10、监理单位审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合同报备、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情况。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的20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4家,施工单位17家,监理单位11家,劳务单位18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检查结果表明:经过第二季度的'检查和督促,大部分施工企业和劳务单位基本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但还有个别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互相推诿责任,对劳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支付劳务款和发放工资不规范,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施工企业未及时足额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存在该问题的有3个项目。
(二)现场检查劳务资料不完整、劳务公司人员未到场配合,存在该问题的有11个项目;劳务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备案,存在该问题的有2个项目。
(三)劳务公司上报的工资发放记录与现场询问不相符,存在该问题的有3个项目。
(四)监理单位应未核验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存在该问题的有3个项目。
(五)现场查无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技术工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存在该问题的有4个项目。还有个别项目劳务企业未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三、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人工资、按时上报报表的劳务单位:城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国贸东X20xxG01—3#地块一期建设工程),广鹭劳务有限公司(国贸金门湾别墅区A区二期建设工程、国贸金门湾别墅区B区一期建设工程)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及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劳务分包款的施工单位:华宇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许继XX高压开关综合楼工程)、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宝钢精密钢材科技有限公司)、省泉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未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抓紧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未整改未反馈的单位,我局将在下一季度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二)为加强模板工程和外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的这一重要程序,各劳务单位应在模板工程和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前组织班组所有工人接受施工单位施工员、安全员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时间应提前向区质安站监督员报备,质安站根据报备的时间组织抽查。技术交底应留存书面资料,交底的技术方案应附上班组所有人员的签名。监理单位监理员应对技术交底过程进行监督并记录。
(三)各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区建设局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签发开工令前应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出示劳务分包合同报备收件凭证,劳务分包企业未能出示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区建设局。
(四)年底、期间是拖欠工人工资的高发阶段,各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监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履行建筑劳务管理的相关职责,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发性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建设单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区建设局和市清欠办汇报情况;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拨付劳务款的,劳务单位要在每月报表中向区建设局汇报。我局将对存在拖欠的单位重点跟踪督办,对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发放工资引发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
篇2:建设局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建设局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无论怎样,我们都不会允许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在建筑工地,一旦建筑工地出现的安全事故的话,那么就会导致员工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所以,建设局现在都在加强安全事故的管理,并且在出现安全事故之后会组织员工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下面就是一篇比较详细的建设局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XX)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
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XX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1986XXXXXXXX)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XX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XX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XX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
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XXXXXX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xx,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1、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XX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2、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3、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篇3:县域劳务经济发展调查
县域劳务经济发展调查
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化转移,是现代农业跃升发展的大趋势,是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应循坦途。**县挟口岸之利,特色农业气候小成,劳务经济发展也自成特色,需予以疏理、探究和提升。为此,县委办调研室会同县农委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针对性的'调研,并形成报告。
一、特色劳务经济发展情况
作为龙江重要的国家一类对俄陆路口岸,**县辖6镇102个村,农业人口10.1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6.2万人,富余劳动力3.5万人;耕地面积73.3万亩,人均7.26亩。近年来,通过境内外互动,转移、中转、吸纳并举,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共转移3.38万人,占富余劳动力总数的96.8%,其中,就地转移2.46万人,向境外及国内大中城市转移9200人,分别占转移总数的73%和27%。具体呈现以下趋向和特点。
1、转移领域由埠内向境外转变。充分发挥口岸中龙头带动作用,扩大对外投资与合作,扩张农村富余劳力就业空间。大力开拓俄罗斯市场,先后在俄十月区、乌苏里斯克、海参崴等地建成16处以轻工产品、果菜、粮食为主的综合批发市场,有1700多名农村劳动力在此从事境外营销,人均年收入1万多元。积极推进跨国投资,目前边贸企业已在境外创办各类实体52家,其中加工型38家,投资额达2.97亿元,涉及轻工产品、木材加工及金属冶炼、装璜建筑等领域,承载农村劳动力近千人。扩大对俄农业科技合作,县政府在俄罗斯租赁土地1300公顷兴建农业技术合作基地,在俄远东地区创办13家中小型农场,年输出县内外农民劳务人员多人,收入近2000万元。20,向俄、韩、日等地转移县内劳动力4300人,占转移总数的13%。
2、转移渠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做精做强县域经济,广辟转移渠道。围绕壮大口岸进出口加工业,深入实施“落地生根”工程,累计投资1.26亿元,兴建对俄进出口加工、绥阳进口锯材加工及华宇工业园区,已承载企业37户,26户建成投产,华海木业、宁城渔业、顺风松仁加工厂等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相继投产,安置农民进城务工1700多人。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培养产值超百万元、就业超百人的乡企45户,安置农村劳动力2400余人;绥阳镇创办木材加工企业28户、黑木耳加工企业15家,安置农村劳动力1000多人。加速发育农村第三产业,吸纳富余劳动力到小城镇经商、务工,**镇依托城郊优势,常年从事餐饮、运输各业农民4000多人,占农村劳动力50%以上;绥阳镇投资1800万元建成全国最大的黑木耳集散中心――绥阳黑木耳批发大市场,带动6000多名农民专门从事黑木耳销售、运输及其它关联产业。发展“能人”经济,县内及境外已有4000多名经纪人脱离土地,常年或季节性从事农产品贩销。
3、转移方式由输出向吸纳转变。培育壮大特色农业,发展袋栽木耳2.4亿袋,耳农7000余户,年产量达万吨;建成果树、蔬菜生产基地18.5万亩,年产鲜品17万吨,成为全国黑木耳生产销售第一县和沿边较大的出口果菜生产集散地。黑木耳、出口果菜、特色养殖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蓬勃兴起,对本地和外埠农民产生了强劲的吸纳力。据不完全统计,4大农业主导产业年以“离土不离村”方式就地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余人,吸纳穆棱、林口等周边县(市)民工1000多人。绥阳镇绥西村218户农民,今年发展袋栽木耳1200万袋,冬春两季户均雇佣附近农村劳动力4人,全村年劳务费支出达到80多万元。启动建设以加工为主的中俄**――波尔塔夫卡互市贸易区,中方一侧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的商品交易中心主体工程完工,仅建筑一项就吸纳外地民工2000余人。走出国门创建吸纳基地,在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市、十月区等地兴建劳务点300多个,面积达到4.5万亩,长期雇工4000余人,其中外地民工达2500多人,来源多为吉林、山东及本省齐齐哈尔、龙江、海伦、巴彦、兰溪、绥化、呼兰等地农民,人均纯收入1~2万元;吉信工贸集团分别与温州达芙妮、盛宏达鞋业合作,投资3000万元在俄乌苏里斯克兴建11条鞋业生产线,日产皮鞋、旅游鞋4万双,仅此吸纳温州籍农民工400人,月收入均在2000元以上。
4、转移农民由体能型向技能型、管理型转变。着眼提升转移农民素质,以县农广校
篇4:某县农村劳务开发的调查与思考
某县农村劳务开发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各级各部门把重视“三农”工作,解决“三农”问题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保持城乡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福建省##县劳务开发办就农村劳务开发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一、##县农村劳务开发的实践与成效近年来,我县始终牢固树立“欲富民,必先减少农民”这一轴心,用抓工业的思路抓“三农”,把劳务开发作为产业来抓,创新农村劳务开发机制,积极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加快了农村劳务开发步伐。据调查统计,年,全县23.11万个农村劳动力中,就地转移二、三产业的有3万人,占总数的13.0,县外劳务输出7.8万人,占总数的33.8。全县实现劳务总收入6.4亿元,拉到农民人均增收1616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6.5,比去年增长14.7,走出了一条劳务开发带动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新路子。目前,我县劳务农村劳动力培训总量、就业结构、文化程度等方面呈现以下良好的发展趋势:(一)培训总量不断增加。一是农业科技培训。充分利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结合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农科教培训工程”、“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开设了农学、农机、畜牧兽医、果树、蔬菜等培训专业,今年培训农民1.3万人以上,现已培训1.12万人;二是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扩充公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截止目前,全县共审批机电技能培训中心、东华技校、第二职业技校等公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7家,开设了农机驾驶、车工、钳工、机电、服装电脑“CAD”设计等专业,今年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有2730人,现已培训1964人,其中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有750余人;三是引导性培训。鼓励农民外出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外出求职基本常识培训,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公民道德规范等知识培训,确保每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能获得必要的基础知识,增强其外出求职信心,大胆出门闯天下,现已培训近5000人。(二)劳务输出的地域不断扩大。外出务工、经商的地域从过去以广东为主向全国各地拓展。目前,我县劳务输出在广东的约3.6万人,集中在深圳、珠海、东莞、广州、汕头、惠州、梅县等地;本省约3万人,主要集中在厦门、晋江、泉州、漳州三角地区约占70,福州、莆田、南平、三明地区约占30;其他省市约1.2万人。我县现有建筑企业70多家,其中有资质等级的企业42家,建筑从业人数约5.1万人,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1450人。我县建筑业主要集中在广东的深圳、广州、惠州,如深圳著名的“锦绣中华”景区其供水工程就是##人承建的。随着西部开发热潮的到来,我县部分建筑企业逐步移师西部的陕西、贵州、四川等地。(三)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从文化程度看,据初步统计,目前劳务输出人员中,高中(含高中、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外出人员约1.7万人,占外出劳动力数的21.8,比增长14.9,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8.2,约6.1万人。从参与管理意识看,在外打工人员中,有一部分已在企业中担任管理人员、中层干部等。(四)从事的行业朝多样化发展。从以往单纯的建筑行业逐步向电子、矿产、商饮、服装制造、机械加工等多行业发展。过去我县外出人员近90的从事建筑业,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近60的外出人员仍旧从事建筑业,约22的人员在外资企业或个私企业工作,约18的人员从事商饮等第三产业。(五)劳务品牌效应逐步显现我县著名的“建筑之乡──才溪镇,并依托“才溪建筑”这一特色招牌,加大建筑行业的技能培训,一批批外出务工者依靠这一特色走上了致富路,该镇现有资产在百万元以上的270人,资产在千万元以上的48人,形成了新“九军十八师”的喜人现象。官庄乡通过开展装饰装璜的技能培训,靠“一个能人帮一帮,一帮能人带全乡”的乘积效应,在厦门市后厝创业形成“官庄装璜装饰一条街”,从业人员有3000多人,成为我县外出就业的新典范。稔田镇也不断利用各自优势,积累经验,发挥技术专长,长年在福州从事电脑及配件销售,目前开设电脑及配件销售10多家。二、劳务开发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就业观念跟不上。农村劳动力中存在“不愿出去、不敢出去、不会出去、不愿意干”等问题。农民们不愿出去是先富起来的农民安于现状,小富即安,懒字作怪;不敢出去是怕上当受骗,特别是受到过黑中介、传销等欺骗的影响,严重的影响了外出劳工的积极性;不会出去是没有掌握必要的技能,而“体力型”劳动力的需求量逐步减少,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种;不愿意干是期望值过高,
对工作时间长、收入低、苦难脏累险工种,如城市环卫工、护工、搬运工等工种感到不满意。二是劳动力素质偏低。全县农村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主要表现在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低,其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9.1,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占11.5。农村富余劳动力普遍存在非农劳动技能不高、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的问题,成为制约农民脱离土地、进入二三产业就业的瓶颈。三是现行体制和政策存在障碍。现行户籍、计生、土地、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许多制度制约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农村劳动力无法取得与当地市民平等竞争的权利和平等待遇。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一直是妨碍农民进城的障碍,人为造成许多农民在城镇已有固定职业和住所,却难以在城镇真正安家落户、溶入城市生活,致使相当部分的劳动者在城镇干几年后又回流到农村;现行计划生育工作手段落后,育龄妇女外出打工每隔半年至少需回原居住地接受一次查环查孕,这既增加了外出务工人员的经济负担,又使一些人因此而丢失了工作岗位,制约了劳动力外出;当前带有福利性质的土地制度及其有偿流转机制不健全,使得农民不愿意彻底放弃土地,以致成为城乡两栖、流动就业的兼职农民;当前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尤其是在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大的情况下,土地已成了农村劳动力的唯一失业保障和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不解决,农村劳动力对土地的强烈依存必然存在,从而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稳定性。此外,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子女就学、工种选择等方面都受到一些歧视性政策的限制。四是劳动力市场和中介组织发育不全。由于全县劳动力市场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劳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覆盖面窄、时效性差、中间环节多,缺乏系统性、广泛性、权威性,导致不少群众盲目出门,走了很多弯路。由于中介组织偏少,且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劳动力流转的配套设施建设和网络建设,为农民外出务工服务的信息反馈、中介服务和跟踪管理工作都很薄弱,在目前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大都是自发性,基本上是通过“亲帮亲、邻帮邻”的转移渠道和形式,带有个人的、分散的特征,真正由中介组织介绍出去的很少,全县输出劳力中有组织输出的仅占全县输出劳动力总数的8.5。三、加快劳务开发的对策与建议(一)加快小城镇建设,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创造机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也是扩大就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小城镇建设必须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要研究制定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落户的政策和社会各方面投资建设小城镇的政策,走出一条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建设小城镇的路子。在发展小城镇问题上,既要积极推进,又要避免盲目性。有三点必须明确:一是小城镇的发展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政策,扶持引导,而不能用行政手段强制推动;二是要有总体规划,全县22个乡镇,都铺摊子发展小城镇,既不经济,也难有所作为,应在现有重点建制镇的基础上规划建设;三是小城镇发展,最关键的还是要繁荣经济,没有经济的增长,小城镇的作用就很难发挥。把发展小城镇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小城镇经济基础。加快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吸纳劳动力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相对较低的新兴行业和服务业,鼓励农村劳动力投身社区服务业,从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业、搬运、家政、托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提高中小城镇吸纳就业的聚集效应,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规模效益。(二)围绕资源和产业优势,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以资源利用最优化原则为指导,按照市场需求和自身特点,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拓展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一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农民以村、镇为单位或以产品为纽带,在自主、自愿原则下发展自己的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推广“龙头企业 专业协会(合作社) 农户”等较为完整的组织模式,带动相关产业群的发展,将产业产品优势转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二是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加快发展生猪、奶牛、烤烟、杭梅、反季节蔬菜、花卉、食用菌等劳动密集型特色优势产业,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三是大力推广生态庄园经济。引导农民发展“果-沼-牧”、“果-沼-鱼”等形式的生态庄园经济,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四是继续引导和促进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上下功夫,使乡镇企业调优、调强、调大、调活,实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产业升级、产品更新的目标,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多的就业门路。五是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增强其安排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能力。(三)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增强劳动者的竞争能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关键在于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增强劳务输出的竞争力。一要政府扶持、统筹规划。按照“村发动、乡镇组织、县培训”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事业,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二要整合资源、多方协作。建立“农、科、教”统筹机制,整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乡镇政府等培训资源,充分调动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受训者、社会服务机构和群众团体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二、三产业转移,保障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要培训就业相结合,注重培训实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工作,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转移能力为目标,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在加强市场调研与预测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培训实效。同时,要搞好农村劳动力外出前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保证受训学员输得出、输得快、输得好、输得久。(四)开辟劳务市场领域,多管齐下拓宽劳动力就业渠道。要发挥区域协作、山海协作通道的作用。积极主动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政府、职能部门、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协调和联系,与厦门、漳州、广东等地区和大城市建立跨区劳务协作机制,签订劳务输出协议,开展定点、定向输出,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同时,还要努力开拓境外劳务市场,促进国际劳务输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将为我国农村劳动力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更多机会,各有关部门要利用这一发展机遇,组织开展国际劳务合作,尽力为外派劳务提供有关服务,把外派劳务作为今后对外开放的突破口,努力拓展劳务输出空间。(五)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健全劳动力市场与网络体系。中介组织是劳动力转移的载体,对实现劳动力就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把培育中介组织作为劳务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要培育和建立职业介绍机构。要加快县农村劳务开发服务中心的组建和运作,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劳务开发中的中介与服务作用。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也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功能,在农村劳务开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鼓励和支持涉农部门、经济实体和社区积极兴办各类农村劳务中介服务机构,鼓励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能人和大中专毕业生领办、创办集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搜集、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为一体的农村劳务中介机构。二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建设覆盖全县的农村劳动力供求信息平台,解决城乡之间,供求之间,以及招聘录用之间信息不畅的问题。乡村两级逐步建立劳动力台帐,详细记录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实践经验、工作经历、技能水平及求职意向,并全部输入计算机,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加强与职介和用工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传递用工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各项培训,并建立起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用工的信息网络。三是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要把劳务派遣作为深化用工制度改期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的新举措、促进就业的新形式。四是劳动、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管理,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招工,避免和减少农村劳动力盲目外出提高劳务输出的有序性。(六)、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外出劳动力回乡创业。按照“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基本思路,大力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市场、税费、用地、供电、供水、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法律上给予保护,实行与招商引资同等待遇。对务工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可享受城市下岗职工创办个体私营经济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对返乡创办企业的要实行“五优先”,即优先登记、发证,优先解决土地、场所,优先提供水、电、通讯和市场设施,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优先解决子女入学,努力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二次创业。各乡镇应建立外出务工拔尖人才档案,建立走访民工制度,分管领导和劳务开发管理机构,每年应到务工人员集中的城市或工矿企业看望走访务工人员,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七)采取有效形式,转变农民就业观。一是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大张旗鼓,理直气壮地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农村劳务开发的成功经验,宣传外出劳务的典型人和典型事,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让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良好氛围。要用身边人和身边事来教育和引导农民转变观念,消除顾虑,鼓励他们大胆走出山门闯天下。二是促进贫困户劳动力实现就业。重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就业能力;县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档案管理等“一站式”就业服务。三是设立劳务开发员。劳务开发员可从村干部中挑选出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熟悉劳务输出政策,思想开化,会做群众工作,对本村劳动力情况和外地用工信息比较熟悉,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来担任,力争在全县335个行政村村村设立劳务开发员。劳务开发员要及时传递劳务信息,有针对性地根据各户情况,上门为村民宣传有关政策,分析就业形势,并及时将有关劳务输出部门的用工信息带给条件合适的农户。(八)增强服务功能,打通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绿色通道。农村劳务开发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协作,需要建立一种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积极主动地为农村劳务开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真正让劳动力走得了、走得快、走得好。县农村劳务开发办要承担对全县农村劳务开发工作的宣传、指导、协调、扶持、督促等综合协调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公共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就业指导与培训、鉴定及考证工作,就业指导和信息的收集与发布,规范城乡劳务市场管理秩序,加大劳动用工公平竞争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做好劳动纠纷争议的监察和仲裁。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民工人身财产安全。宣传部门要协调广播、电视台、报道组等新闻单位在劳务信息发布等方面提供方便。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培训、办证等方面收费项目的监督管理。计生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定有效措施,方便外出务工育龄妇女进行婚育检查。司法部门要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本网”版权所有(九)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培训投入。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是培训,关键在转移,经费是保障。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可采用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特别是对老区贫困户、享受低保对象、移民、残疾人等特殊的参训对象。整合政府部门的培训资金直接补助给支付能力较低的农村劳动力,并实行“劳务培训券”制度,抓好农村低保户、贫困户移民、残疾人和二女结扎户等特殊群体的培训工作。对特定的参训对象采取发放教育券的方式,由参训对象把教育券充当培训经费交到培训单位,培训单位登记造册,并向县申领培训补贴资金。同时,以我县被列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县、龙岩市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试点县为契机,积极向上争取部门资金,加快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步伐。为有效地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设立专门帐户,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把有限资金发挥到最大作用。
篇5:石潭镇劳务经济发展调查与思考
石潭镇劳务经济发展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及城乡经济的互动,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农民劳务收入不断增长。但是,我镇农村劳务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总量、速度、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也是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我镇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及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一)我镇农村劳务经济发展的现状
我镇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3.8万人,去年劳务输出的数量是17000人次,劳务收入达到了1.5个亿,主要是集中在建筑业、服务业以及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业等产业,以外输(广东等沿海地)为主,本镇消化较少。今年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仍只有1.45万人,与去年相比数量上会略低,呈递减的趋势,外输产业、地方仍与以前差不多,技术工与普通工的结构略有点变化,出现技术上优化的趋势,从收入的总数来说,也出现了一定的增加。总之,我镇农村劳务经济发展仍不是很发达,亟待进一步提升。(二)劳务经济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是劳务经济发展的资源保障,是劳务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而劳务经济发展又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减。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3年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42元,其中,有外出劳动力的农户人均纯收入为2632元,而没有外出劳动力的农户人均纯收入为1917元,二者相差700元,直接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约500元。据测算,非农劳动力比重每增加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劳务收入约增加80元。二是劳务收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我镇农村劳务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拉动和支撑作用。调查资料表明,2003年我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442元,比1990年的1210元增加1232元,增长1.1倍,年均增长速度为7.5%,而2003年劳务收入为8000万元,比1990年增长10倍,年均增长速度为14.3%,劳务收入的增长比农民纯收入增长快6.8个百分点,劳务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1.9%。可见,劳务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二、劳务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1)劳务经济发展总量偏小、速度缓慢(从我镇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
(二)劳务技术含量低,择业机会少
由于受传统生产方式的影响,我镇农民以粮为本的观念根深蒂固,粮食生产以外的劳动技能低下,以从事简单的生产性劳务为主,胜任不了技术较高的生产性劳务。因此,我镇外出劳动力大多集中在建筑业、服务业以及技术含量较低的加工业等产业,基本上是靠出卖体力而获取就业机会。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在我镇农村转移劳动力中,90%以上从事纯体力劳动。就目前而言,我镇农民受教育的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科学文化素质明显偏低。据2003年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我镇农村劳动人口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只占8.9%,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4.6%,小学以下的.占32.6%。另外,在全部劳动力中,受过系统职业技能培训的只占4.5%,说明我镇农村的成人职业技能教育十分薄弱。
(三)劳动力转移周期短,稳定性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的热情有所下降,也是因为受传统思想观念和对外地劳务用工信息不灵影响,大部分农民寻找就业很盲目。在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中,多数是在不放弃家庭经营生产的前提下,寻找临时性的打工机会,农忙时回家务农,农闲时外出打工,还不能实现完全转移。这种非正式就业方式,仍属兼业性质,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短的特点。另一方面,由于我镇外出打工的农民,缺乏专业技术技能,大多数是属于“有啥活,干啥活,有活就干,无活则散”的那种自发的、盲目的、无序流动状态,致使劳务经济发展也缺乏足够的稳定性。很多农民反映“工作难找”、“进城工作不稳定”。
(四)社会保障体系功能弱,农民外出务工热情低
农民愈来愈强的外出打工欲望是发展劳务经济的积极因素,但如果农民自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或受到损伤,势必打消农民外出打工的热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是工资无保障。有些用人单位故意长期拖欠、克扣打工人员工资,不按期发放,有的农民辛苦一年,分文未得。二是缺少必要的生产安全保障
- 1劳务合同纠纷
- 2建设局分析评议阶段工作总结
- 3建设局开展学习型机关方案
- 4县建设局工作总结暨工作思路
- 5调查研究方案
- 6调查方案
- 7调查的日记
- 8调查心得
- 9批评通告范文
- 10秋季开学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