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半生缘,一生痛美文,本文共6篇,欢迎阅读与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酸辣味蜜桃”提供。
篇1:半生缘终身痛爱情日记
半生缘终身痛爱情日记
下晚自习的铃声已经响了,同学们陆续地走出教室,我依然坐在那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蜡烛,因为一会就要熄灯了。我每晚都是如此,趁夜深人静,别的同学都去洗刷了,我安安静静地抓紧机会多学一会,准备这一年的高考冲刺。
出身农村的我,深深体会到,只有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才是我唯一的出路。那个时候,学校对学习抓的不紧,每周末都放假,别的同学都走了,只有我一个人留下来,每个月只回家一次。因为我的勤奋好学,我在班里的成绩一直是名列前茅的。
平时的我,一身素衣,少言寡语,除了学习就是学习,几乎不和男生交往。直到有一天,每当我走进教室,总感到有一双炙热的目光,一直在凝视着我。他就在我身后左边的座位上,他是班长,叫欧阳平,长得清瘦干净,一米八的个头,沉着稳重,不善言辞。我们几乎没有说过话,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我,对于这样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心里亦是充满了欢喜。尤其是他那双脉脉的眼神,大胆而热烈的望着我时,更加令我心神难安,心像一湖水,荡漾起层层涟漪。被他看的我羞红了脸,赶紧匆匆地坐下,依然能感觉到后背上,有一股热辣辣的东西在流动。偶尔,四目相对的刹那,我们都慌乱地转移视线,其实彼此都在掩饰着内心的狂喜与不安。
这样的场景,被细心的同桌女友发现了,她悄悄地对我说:“喂,班长看上你啦!”我说,别胡说了。“你没有看出来啊,他最近一直盯着你看啊,我都注意他好长时间了。”我假装不知,她又问,给你写情书了没?我说没有。“那你对他感觉怎么样?如果你喜欢他的话,我去和他说。”我一把扯住她,千万别啊!她说,他们两家是近邻,经常来往的,我表明我的观点,我就是喜欢也不能,因为我的任务是考上大学,其他的暂时什么都不能想。
谁知那一天,她高兴地告诉我,她去欧阳家了,他不在家,他的父亲说,这孩子最近也不知怎么了,老是魂不守舍的,问他也不说,这样下去,不耽误学业吗?女友说,我肯定,他一定是爱上你啦!
在一次体育课上,老师叫我们长跑。体育是我的弱项,我一直是不及格的,尤其是长跑800米,本来就体弱单薄的我,这一口气跑下来,气喘吁吁,脸色煞白,突然就晕倒在地上......
等我醒来时,一眼看到欧阳,那一双焦急的目光,正坐在医院的病床上,关切地望着我。看到我醒来了,他一下子站起来,对身边的女友说,醒啦,她醒啦!女友说:“哎呦,你终于醒来了,可把我们给吓死了,你知道你是怎么来这里的吗?是班长背着你,一路小跑过来的,累得满头大汗呢!”
我第一次这样正视着他的眼睛,他亦不回避,微笑着看着我。此时,我的心狂跳不已,满满的感动,却说不出一句话。就那样久久的,久久的望着他脉脉的眸光。
从那以后,我们的心又拉近了一步。可是忙于学业的我们,却没有一次正式的说过话。
不久,他的父亲让他转学,到市里的一所高中就读。据女友说,他父亲一心让他考上大学怕他耽误了学业,所以才选择转学。我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在临行前,他留给我几个字:后会有期。我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还不时留恋地回眸,心里酸酸的。就这样,他走了,我们竟然连一次握别都没有。
我收拾好心情,重新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我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啦!
新学期就要开始了,这将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当我满怀激情与喜悦,踏进大学校门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跳入我的眼帘。是他,欧阳!他正冲我微笑,我惊喜地奔过去,一把拉住他:“欧阳,真的是你?”他说:“我们同在一个城市,不是一个学校。”“是吗,太巧啦!”“无巧不成书啊,我说过的,后会有期。或许,这就是我们的缘分吧。”
他说,他是在女友那里得知我的消息。因为在他转学不久,他的父母也搬家到了市里,和我女友也失去了联系,这次回老家,他特意去女友那里打探到我的情况。
大学的生活是全新的,比起高中紧张的氛围,这突然松弛下来的安静时光,我一时竟然难以适应了。除了上课学习,就是吃饭睡觉,每逢周末,还能美美地睡个懒觉,真是幸福死了。
每逢周末,欧阳就会来找我。我们一起去逛街,肩并肩走在绿荫成行的马路上。我们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这里留下了我们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欧阳是个非常细心,懂得体贴的人,他就像大哥哥似的无时无刻给予我关心与呵护。比如天凉了,多穿件衣服啊,连我吃什么饭,他都一一过问。他说我太瘦了,一定要多吃,把身体养好了,就连过马路,都是拉住我的手。在他面前,我简直就是一个被宠爱的小公主。
一次我问他,你当初怎么会喜欢我呀,我长得又不漂亮。他握住我的双手,用含情的目光凝视着我:“小傻瓜,你只顾学习,什么都看不到,其实我早就暗恋你好久啦。是你刻苦学习的精神打动了我,全班没有一个像你这样的,记得吗?每次下了晚自习,你都是一个人留在教室里学习。我不放心啊,悄悄跟踪了你多少次啊,等你关上教室门,我看着你回到宿舍,那个时候都深夜了,宿舍灯都熄了,你呀,真够大胆的。”
说完,他用手刮了我鼻子一下,我笑着把头埋进他怀里,他紧紧地拥着我。我能听见他的.心跳,我幸福的像只快乐的小鸟,快要飞起来了。我想,这个温暖的怀抱,将是我一生的依靠。
文学是我们共同的爱好,我们经常在一起探讨。当时我还记得我写了一篇人物小传,被校刊发表了,我因此也成了文学爱好者。红楼梦是我的最爱,初中的时候,粗略的读过一遍,现在又重新仔细的阅读。欧阳曾经取笑我,说我就是黛玉的性格,体弱单薄,多情善感,心思细腻,还有我的小任性。有时候他干脆喊我颦儿。我说,我是林妹妹,那你就是宝二爷了,你可不能辜负了我的一片痴情哦,免得我手把花锄去葬花。欧阳笑了,指着我说,我说颦儿啊,你书读的太多了吧,你若是去葬花,那我也当和尚去。再说了,那都是文学作品的虚构,我们可是现实版的啊,谁能阻止我爱你啊!
我被他的真情所感动,也深深地爱上了他。他也很重情,尽管经常见面,但每次都会递给我一封情意绵绵的书信。记得有一次,我们在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附近又无处可躲,欧阳随即把他的上衣脱下来给我披在身上。回到学校,看着他只穿了一件背心,身子在瑟瑟发抖,还连打了两个喷嚏。
大学的时光,就这样幸福地流淌着,转眼,到了毕业分配的时候了。按原则一般都是哪来的回哪里,我就顺理成章的回到了老家,而他,因为姑姑在省城,就把他分配到省城了。我们的爱情又将面临一个新的抉择,因为,在当时,调动工作是相当困难的,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对未来对爱情充满信心。
在毕业后一年中,我们一直来往,他有时来我这,我也去他那里。然而,当我们把婚姻大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却遭到了双方父母的强烈反对。在他们看来,两地分居是极不现实的,尤其是欧阳的父亲,他坚决不同意。他姑姑在省城给他介绍了一个又一个,都被欧阳拒绝了。
后来,有好长时间没有欧阳的消息,我给他写了两次信也没回,我开始忐忑不安。最终,我等来了他的信,信上说,他扭不过父母,姑姑给他介绍了一个高干家庭的女孩,他们已经订婚了,最后说,叫我忘了他......
我当时就像五雷轰顶,一下子懵了!我不相信这是欧阳写的,可那清秀的字体,分明就是出自他的手啊,几年的感情啊,就这么轻描淡写了吗?我不信,不信!
我神思恍惚,倒在床上,不吃不喝,脑子里一片空白。这种打击对我来说,是致命的,我犹如独自行走在漫漫黑夜里,茫然四顾,周围漆黑一片,看不到一丝光明,像一只失控的船儿,飘呀飘......
我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翻出这几年来欧阳写给我的情书,厚厚的一堆。我想起了黛玉焚稿,没有想到,当时的一句玩笑,而今变成了现实。我一边哭,一边点燃着那些书信,袅袅的烟雾缭绕着,爱在嚎啕,心在滴血!就让我的梦,连同我的爱情,连同那颗破碎的心,一起灰飞烟灭吧!
在父母的撮合下,我闪电般的把自己嫁掉了。其实,我是在赌气,我用这种方式报复欧阳,也惩罚我自己,只是,我把婚姻当成了赌。
婚礼的那一天,欧阳意外地出现了。只不过,他的左臂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掉在胸前,我分明看到了他凄婉的眼神里,有盈盈的泪光在闪动......
一旁的女友告诉我,欧阳一直不让她说,其实,他并没有和那个女孩订婚。在他父亲极力反对我们的婚姻时,他和父亲闹翻了,父亲气的住院了。在一次去往医院的路上,心神不定的欧阳,与迎面而来的汽车相撞,把他挂到在地,车又从他的左臂上碾过。
他昏迷了好几天,医生说,恐怕这条胳膊保不住了。在那种情况下,他才写了那封信给我,如今,左臂总算保住了,但却永远的残疾了......
篇2:半生缘,一世情美文
半生缘,一世情美文
时光像个苦行僧,从未停下过前行的脚步。严寒中,一声暖暖的叮咛,才蓦然惊悟:当年那个咿咿呀呀、云雀一般欢快的小丫头,早已长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时逢节令小雪,似乎除了安康,周围到处纷纷扬扬地飘着雪花,使人感到彻骨的寒意。打开手机,女儿的信息蹦了出来:“妈,天气寒冷,你们多穿点儿,注意保护身体。”此时惊觉,时光让女儿成长的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沧桑。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害怕参加婚礼。婚礼上,当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对新人幸福甜蜜结合的同时,总会想到为父为母好不容易把女儿养大成人,转瞬间却挥手告别,转身踏进了别人家的房门,心里几多难受、几多失落。每每听着主持人煽情的话语,我总是现场哭得最厉害的那个人。后来,想念和回忆成了我最幸福的一件事。
我想,那时,一定是我今生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尽管也是我最辛苦的日子。与女儿相处的点点滴滴、林林总总地如版画一样深深地雕刻在脑海里。
我不知是庆幸还是愧疚,虽然视女儿为宝,却未能使其享受像其他孩子那样时刻被大人宠爱着的待遇。相反,我对女儿的要求很严。打能走路起,摔跤了,必须自己爬起来。从四岁起,自己的鞋子烂了,得自己去街上修补(农村小镇,安全没问题)。手绢赃了,须得自己动手洗干净。吃饭的时候,别的孩子把喜欢吃的,放在自己面前,而不管他人的行为,这在女儿来说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也养成了女儿坚强、独立的个性。
女儿三岁时,有晚,和女儿泡脚。一壶已经有些烫手的热水放在一边,待洗脚水凉时好添加。再次续加时,女儿可能觉得好玩,突然将小脚丫伸到水下,然后“啊”的.一声,急忙躲开。我也傻了,没想到会这样。幸好不是开水,但女儿娇嫩的皮肤还是红了。我心里难受极了,一边给女儿抹烫伤膏药,一边自责着:“都是妈妈不好,太粗心了,才让宝宝受疼。”女儿不但没哭,反而安慰我:“不要紧,妈妈,一会儿就好了。”那晚,乖巧的女儿虽然未吭一声,但小脚疼得不停地动。半夜,我轻轻喊了一声:“波。”“嗯。”女儿也是轻声应答。“是不是很疼?”“是的。”我心里愧疚极了,陪着女儿一宿未睡。
那年夏天,孩子奶奶住院,女儿每天冒着酷暑,来回十次往返家里、医院,给爷爷、奶奶送饭。就这样坚持了整整四十天,街坊邻居,单位同事,无不对女儿交口称赞的。那时,女儿刚满三岁,还要爬近百个台阶。
我们既是母女,又像姐妹。周末,两人赖在床上。起初嘻嘻哈哈,玩笑不断。到了后来,玩笑慢慢变味,开始翻脸,后来,你踢我一脚,我还你一下,最后,以两个人生气起床。一会儿,又开始喊:“妈,我们早点吃什么?我去买。”我故意说:“别喊我,你想吃啥就吃啥。”女儿嬉皮笑脸地说:“咦,咋那么小气?你是我妈,我不喊你喊谁?”
最有意思的是女儿和我抢衣服。青春期,除了思想上力争断乳、独立,其它方面,也在向成人靠拢,喜欢装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有次,我买了一条牛仔裤,女儿看上了,便说要借穿。可能是岁月忘了在我身上刻划痕迹的缘故,虽近不惑之年,身材依然纤细。想到上次,把我裤子穿了一次,就不要了,我又无法再穿,白白浪费。我就说什么也不答应,女儿便抢先拿了藏起来,我便抢。两人争执不下,老公在一旁开心地看热闹。最后,还是老公做工作,答应给她从买新的才作罢。
新事物永远是孩子接受的最快。刚流行网络那会儿,老公问女儿:“波,怎么申请?”女儿随口答道:“别申请,社会复杂着呢,网上坏人多的很,别被人骗了。”我“噗嗤”一声,笑翻了。这是十二、三岁的孩子对四十多岁的父亲说的话吗?
想想那时候,女儿像一只好斗的小刺猬,随时向周围比她强大的人和物挑战。而首当其冲受害者自然是最具权威的父母了。面对叛逆期的孩子,我也是极为头疼。父母总是自以为是地将自己最好的送给儿女,包括经验,希望儿女少走弯路。恰恰,青春期的孩子最不领情。有时,女儿怕我不知成长期的痛苦,告诉我:“青春期就是这样。过了十四岁就好了。”那就耐心等待女儿成长了。
去年情人节那天,女儿甜甜地喊了一声:“爸,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今天过节,你不打算给你前世的情人表示表示吗?”老公便欣然接受了他前世情人的要求,给女儿表示了,却没有我的。
去年搬了新家,女儿有个快递写的还是以前的地址。老公下了班,女儿一下冲上去,赶忙把老公的拖鞋递上,又是故伎重演:“爸,你辛苦了!我好爱你,你爱我吗?你要是爱我,我给你一个机会,你去朝阳小区把我的快递取回来(我和女儿都不会骑车)。”老公又乐滋滋地取回了快递。
送女儿去郑州大学报到,在美丽的郑大校园,临别,看着女儿逐渐消失的背影,我深知,今生,我们陪女儿朝夕相处走过的路已到此结束,从此,女儿生活里的主角不再是我。在这里,她将插上飞翔的翅膀,在更广阔的天地遨游,离我越来越远。再见她,将须漫长的等待。泪眼中,脑海里又浮现出龙应台的那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的确,女儿越来越忙,每次打电话,不是在自习室,就是在图书馆。声音尽量压低,简单两句,就匆匆挂断。发送的微信,通常,她回复的时候,我早已入梦。我知道,女儿如此努力,是想飞得更高更远。不管女儿成功与否,她的羽翼渐丰,离我们终将渐远。作为父母,既欣慰、又不舍。但不管如何留恋,唯有心底默默祝福:愿你一生平安!
篇3:《半生缘》经典台词
1、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
2、我们都是寂寞惯了的人。
3、人的一生只限于半生缘,为何只有半生的缘分,却不是一生一世的缘分,难道天空中的星夜之上一轮圆月必须切割成另一半才能团圆完整只能在剩下的后半生里苦苦等待一个毫无痴心的知己吗?
4、半命运选择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恨意,而我们选择的命运,许多时候是含有恨意的。
5、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6、多年以后,无敌的岁月磨平了一切,再看到那个人,很难再有什么感觉,如果有,也许只是问自己:我喜欢他吗?感情通常是,因为某一个时间和地点;某种氛围之下,因某一件细小琐碎的事打动我们。
7、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真正感人的爱情故事都有着悲剧的结尾,那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尾巴经常让人记不起,我们的惆怅常常是这样的事实。
8、有许多婚姻都是相爱的人不能结合,能结合的又不一定是自己的意中人。
9、也许真的过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在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恋人,是不是可能想电影或者小说里写得那样,四面相对,傻傻的问:“你还好吗?”
10、本来还有一丝机会再重新相聚一起,但是面对毫无慈悲的命运却要一次次的擦肩而过的感情,不管将来是什么样的人生,事到如今也许只能有十八春的缘分。只要错过一次,就是等于自己错过自己一辈子吗?但愿,那好似一刹那的遗憾。
11、回首半生匆匆恍如一梦,你像风来了又走,我心满又空,人生匆匆,太多的人,太多的事就在每一个不是巧合的巧合中错过着时间,会改变一切,半生的等待又换来了什么-甜蜜而又绝望的等待和无止境的忧伤,最爱的人,近在眼前,却又是那么遥远。最后的见面,似上苍早已注定的安排,一切都过去了,那些忘不了,变不了的......我们回不去了,时间是一条河,我们顺水而漂,那是再也回不去的了,那个我爱的人,那个我们相爱的时光,那时微风轻轻吹,待如今只有冷雨凄凄呐。
12、如果我们用半生的时间来怀念一个人,在现代人的观念里,如果不是自己状况太差,总是遇人不淑。显得前面的人太好了,就是活得太寂寞了,无所事事,只能在回忆里过日子。
13、不是不可能但前提必须是:爱过的人心底里只有对对方的爱和对上苍的感激,不能再一起是造化弄人,而不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14、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15、前者因了岁月沧海,洞悉。后者因了岁月荣华,天真。
16、很多年以前,我们刻骨铭心的爱过或被人刻骨铭心的爱过的都已经是昨日的黄昏。
17.相爱的人不能结合。结合的又不一定是自己的意中人,这真是讽刺。
18.“世均,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没有离开过我身边。”“我把它放在树上了!”“我去把它取下来!”“在那些没有你的日子里,就是这个戒指一直让我支撑到今天的。”
19.“曼桢,给我一次机会,我们从新在来!”“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回不去了你不明白吗?……”
20、半生缘,其实就是一生。
21、命运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有些人一生一世。彼此不会认识。相距咫尺却行如陌路,而有些人却如命中注定似的要在一起,篼都躲不掉,我和世钧就属于后者,认识的那么突然,仿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22、十四年了,日子过的真快,对于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象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和世钧从认识到分手不过是十你年的光景。却遭遇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仿佛经历了一场有一场的生,离,死,别。
篇4:半生缘诗歌
我倾尽了一世情
换来了半生缘
从青春年少到白发苍苍
从跌倒攀爬到步履蹒跚
每一步都倾尽了我的心血
每一日都在
我不知道时光有多长
也不知道啥时会遇见那份缘
只知日升月落,花开花谢
都在跋涉,都在追逐着我的梦想
如今,时光已走了一大半
我已倾尽了自己的一世情
终于在暮年找到了答案
不可享受一世,能有半生缘也就知足了
谁该红尘中没有我的缘分
谁该前世五百年前没有修来福分
今生跪着爬行也无济于事
就让夕阳的彩虹映照一下我的人生
一世情,半生缘
微薄的情谊染红了我的心间
没有天长地久的爱恋
能有一丝的情缘也就满足了
一世情换来了半生缘
缘分那么浅,情愫那么短
红颜薄命多可怜
但我的人生照人寰
谁说朝朝暮暮不是爱
谁说曾经拥有不是缘
谁说我的人生不光亮
一世情换来半生缘,其实也是难得的爱
篇5:半生缘读后感
总觉得很多人都是一样的,无论在年轻时曾怎样张扬肆意过,渐渐都会被岁月磨平棱角,融在人群中,成为他们最鄙夷的样子。
张爱玲的小说结局总是悲哀的,连着将她的全集读完,便也大抵对她故事的结束有了预测,即便早已料到必是个凄凉的结果,还是无法停止读下去。《半生缘》前几日读到一半,一切都突然急转直下,我对着曼璐与鸿才咬牙切齿,看着曼桢和世钧生生错过,一时放下书竟不敢再拿起。固然作为上世纪的作品,其中的桥段已不算新奇,然而每一个转折还是牵动着我的心。张爱玲笔下的主人公基本都是再平凡不过的人物,生活在琐碎的日常中,和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怀着这样那样难以启齿的心思。
那时的曼桢和世钧还是处于他们最好的时间里――人生比起仅有的十年青春是那样漫长,仿佛人活一世也只有那短短十年是为自己而活――他们有未来,有彼此,哪怕家累重重,他们都并不觉得灰心。曼桢是坚强、有活力、有新思想的那样一个讨人喜欢的典型的人物,最终也失去了眼睛中的亮光。她身边的亲人加之于她的伤害成了把利剑,砍掉她所有的尖角,与世钧误会的分离加之生活艰难将她打磨成一个普通的麻木的中年人。她攒了那十几年的想要告诉世钧的话,到了可以倾诉的那一天,也就成了两人自此之后清楚明白的永别。
他们再也回不去了。想想十几年前的彼此,仿佛伸手便可触及,却已隔了一道鸿沟。小半生过去了,他们也终成了对生活妥协的中年人。
对时间,我常抱有一种未知的恐惧,因为它太过庞大,太过神秘,没有人知道它会带给我们什么。我不知道,等到数十年后,我是不是也会成为庸碌生活的人们中的一个。我现在还这样年轻,很容易对世事忿忿不平,希望自己可以改变这个世界(起码是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总忍不住有些怜悯被时代落下的人们。多少人都曾像我现在这样年轻过,未经历多少生活的艰辛,抱着激昂的梦想,又归于平静。我怕我会失去对事物的敏感,每天牢骚满腹。
张爱玲的小说读完,便有凄凉的情绪在胸中扩散。看着他们一点点被生活吞噬,将恶循环加至下一代身上,我觉得恨又无可奈何。《半生缘》中的人物最后都因为他们的妥协而错位了,那些错过的都成了念想,身上却一辈子都套着枷锁。
半生缘读后感(二):一世惘然半生缘
夏小燕
喜欢张爱玲的大气,对生离死别的大气眼光。昨天还耳鬓厮磨的小情人,转眼遭遇罪恶的磨难几乎永世不得相见,他们茫然、挣扎,妥协退让,他们满怀希望,顺其自然,得过且过。他们不知道竟然遭遇了这样那样的生活,他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过去。终于,后来他们又相见了,哭又何妨?那份爱变了吗?就算那爱变成了撕心裂肺的惋惜和悔恨,那还是爱。回不去了又能如何?难道他们回去了,人生就会顺风顺水一辈子吗?
生命再是比死可怕,也比死可爱。即便生命变得那么糟那么糟,即便每个生命有那么多无法释然的事,有那么多血淋淋的伤痕,活下去的,那份坚强和沧桑,总是美丽的。
小时候听长辈讲故事,索命的恶鬼叫无常,却一直没想过问一下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经历了一些事情后回忆起来,这两个字还真是让人恐惧。倘若在前面再加上世事两字,就更是有了一种绝望的力量。
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却终究未能一起。这算是个悲剧。可张爱玲那样温情而冷漠的笔触,却每每在绝境里给人希望。慕瑾是爱着曼桢的,曼桢对于他,似乎也并不单单的是对兄长的敬重,两个人在最后的结合可能让很多人叹息,可也未必不幸福。这也是我重读了许多次才得出的感觉,犹疑的在文字间找寻证据却并没发觉,可还是固执的相信。
初读时觉着沈世钧很可怜,又觉得有些可爱,带着些懦弱的书生意气。人对于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总显得特别苛刻,好像是害怕被他们重新粘到身上似的。而这次重读,对这个男主角却是无话可说,倘若真的从文字里走出来站在我面前,我也只能像曼桢似的,用最平淡的口吻去问好,询问他们这些年来的故事。
顾曼桢是我一直很喜欢的女性形象,自强,坚定,即使在嫁了祝鸿才之后消沉了一段时间,可是马上又振奋起来,总是在努力寻找和验证着生命的价值。这样的女孩子爱上沈世钧那样的男人,甚至让我有些觉着不平。不过事情好像还真是这个样子,活泼的女孩子大多挎着一个稳重的大叔,而那些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女孩,却大多喜欢和许叔惠这样的男性交往。这样也不错,有些互补的样子。倘若爱情真的是神创造的话,也一定花了不少心思来琢磨。
和主角的暗淡相比,小说里的其他人物,虽然很多只是寥寥的几笔,形象却既真实又丰满。譬如沈啸桐,寥寥的几句话,便勾勒出一个旧时代商人的形象,说起来,现在的'很多父辈还是如此。大谈时局的见解,拙于表达感情等等。
曼璐和祝鸿才,应该算是小说里的反面人物,祝鸿才自不必说,作者已经给定性了是坏人。可是曼璐,张爱玲在她每做一件事的时候都细细的描绘了心理,最后借曼桢的口把她的罪孽归结于时代。虽然她所做的事情不可原谅,可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的人,应该也都有让人可怜的地方吧。
世钧惘然地笑了,他是全心全意地为他们祝福。
看完这句话,我也是惘然的笑,可是笑了也是惘然,大时代里几个年轻人的故事到此为止,三十万字,二十年的岁月,上海,南京,末尾到了沈阳。大部分小说里,政治都是作为一样污秽的背景存在的,可是在这个故事里,几个人的生活却是因为政治的变革而出现转机。张爱玲用这样带着点讥诮的笔锋,把自己那些女性独有的冷漠和温情包容在故事里面。
看的时候感触颇多,可是这样的写下来,却觉得很多感想不免牵强。或者这就是名著的魅力,虽然故事依附于三十年代的上海,但是其中却自有一种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东西。时间,地域,人种,都不会成为障碍。
篇6:《半生缘》读后感
从书名上隐约就能看出这是一出不完美的爱情故事。之前总是想只要两个人相爱应该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两人在一起的,看了这本书后使我相信了有缘无份的真实存在,大概命运的捉弄是谁也摆脱不了的,怪不得时常听人说要尽人事听天命。
故事是说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你侬我侬,但遭人算计,包括亲人,当彼此再相见时已经是物是人非,套用书中的话是“再也回不去了”。
书中还有一对阴差阳错的婚姻,我不禁想人们对于自己的爱有时是那么的不自信,那么的不勇敢,这也就由不得要受上天的愚弄。似乎只有到了事情无法挽回时才能真正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这是为什么?
别人三分话只可信一分,真是有道理的。如果真的去验证自己所怀疑的,就不至于被别人欺骗,男女主人公就不会有那不该有的误会,那结局大不一样了。说到这里,还要说道坚持的重要,去调查重要,更重要的是不能浅尝辄止,要做到水落石出才行。
两个人相爱如果能在一起,就要感谢老天的眷顾,应当彼此珍惜才是。想想有的人明明爱的死去活来,最后还是得分道扬镳,这种痛苦谁愿意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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