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小城镇及农村土地的自查报告,本文共10篇,欢迎大家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Laaaaary”提供。
篇1:小城镇及农村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
自XX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XX]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XX]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XX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二、前几年以地生财情况
各试点城镇以出让土地、划拨土地的方式以地生财,收取了土地出让金留镇70%,增强了财政实力,扩大了招商引资。如金华镇招商引进港发饼业租地100亩,投资1500多万元;华西硅业投资3000万元,产值将上亿元;金磅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产值达5000万元。同时引进抗州老板,改建了频临倒闭破产的华山丝厂。
三、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一是对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现金支付到位,依法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补助收益。二是地理加大对失地农民的电工、缝纫、管道、餐饮等技能培训,改靠拼体力挣钱为凭技术挣钱,多输出技能工增加劳动附加值。三是动员、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区社保,对符合条件的全征社农民老小实行农转非后进行社区低保,使他们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四是在项目开发、街道开发中预留一定的商业门面给失地农民建设。通过自主经营或从事二、三产业或租赁门面获取生活来源。五是鼓励有技术、有实力的农民能人带头兴办实业,发展传统产业,优先吸收和带动失地农民就业。六是拆迁户基本全部做到了拆迁还房。例如柳树镇共拆迁470多户,货币安置110户,统拆统建安置323户,自拆自建安置37户。
四、新的土地政策出台后,城镇的发展和对策。
新的土地政策更加注重严格依法管理,保护耕地,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经济。各试点城镇大多集中在坝区,以于具有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缺乏,典型丘陵经济县情的[]来说我们的对策是;
(一)利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契机,将城镇加快发展今后需用的土地,尽快调出基本农田区域调入城镇发展的规划预留地,创造用地依法报批条件。
(二)加大试点镇经营土地力度,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土地、改变用途土地招拍挂出让,增加土地收益。
(三)根据当前试点城镇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充分利用土地优惠政策分批次尚可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打好土地牌。
(四)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以地生财这篇文章,加培植经济生长点。
(五)深入进行试点城镇土地政策调研,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政策,尽最大能力解决具体土地问题。
篇2:小城镇及农村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
自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0]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篇3:农村土地流转自查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自查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自查报告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镇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土地流转站、以及有关农业,农经、民政、司法等部门对各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人口*人,*户,***
二、检查结果
1、我镇土地流转期限一般为1-2年,没有超过二轮土地延包期限的情况。我镇土地都是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都是流转前经村委会统一规划的,不存在受让方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
2、我镇土地流转由于期限很短,村民之间一般都是口头协议,给流转合同签署、备案造成了一定困难,但是通过镇流转站和村委会精心摸查,督促村民签订流转合同,近年来,各村都能够按照统一要求,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指导流转双方规范合同书,并备案装订,安排专人保管。
3、经过详细检查,我镇各村在流转过程中不存在强迫、阻碍、承包方意愿等违法违规行为,都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的流转。杨渔姚渔两村村委会和全体村民也都签署了土地流转委托书。集体发包也都是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存在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篇4:农村土地承包自查报告
市农委:
为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步署和工作要求,区农发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操作,稳步推进,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已在6月30日前如期完成,为确保确权颁证质量,实现改革目标,按照区产改办的要求,我局已于7月7日至11日组织了单项检查验收,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区农发局成立了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涉及部门务实抓,镇、村、组三级合力推动,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采取“白+黑”、“5+2”、“人歇机不歇”等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全面完成了任务。全区12个街镇乡共100个村(社区),1466个村民小组,其中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村98个、组1297个,涉及农户77410户。截止到6月30日,已确权颁证了98个村,1297个组,77410户农户,颁证率达100%,具体是:龙泉街道11个村(社区),112个组,6978户农户;大面街道10个村(社区),137个组,8583户农户;同安街道8个村(社区),100个组,5353户农户;十陵街道5个村(社区),36个组,2669户农户;洛带镇8个村(社区),89个组,5095户农户:柏合镇14个村(社区),199个组,11412户农户;西河镇11个村(社区),171个组,11614户农户;黄土镇6个村(社区),119个组,8843户农户;洪安镇3个村(社区),70个组,4979户农户;茶店镇8个村(社区),113个组,4973户农户;山泉镇7个村(社区),80个组,3839户农户;万兴乡7个村(社区),71个组,3072户农户。此次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覆盖面达到100%。
(二)具体做法
1、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农发局组建了由局长杨伟担任组长、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建立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具体工作人员每天深入街镇乡、村、组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收集问题,每周反映一次工作进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讨论确权中出现的问题,形成议决材料,及时统一印发到各街镇乡及时指导确权工作。
2、广泛宣传,做好动员
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各种方式作广泛宣传动员,重点是把“长久不变”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村承包土地实测确权、耕地保护基金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干部群众,尤其是村组干部和农户,破除畏难情绪,统一思想认识。
3、开展培训,增强能力
20xx年6月16日,我局召开了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会议,参会人员为各街镇乡分管领导、产改办、农办等人员,培训主要内容是确权颁证程序,土地调整承包程序,土地承包合同、登记薄、申请书、权证登记表等纸质文档的规范填写和电子文档的规范录入,实测数据的使用以及打证等,并多次下乡针对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详细的指导。
4、规范程序,妥处矛盾
(1)各街镇乡成立确权颁证工作小组,组织人员专项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阶段的工作,建立内部责任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如期完成,建立街镇乡、村(社区)、组、社员代表多级联动机制,街镇乡领导联系村(社区),村(社区)干部联系村(居)民小组,组长和社员代表联系农户,公布具体联系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直接咨询。
(2)各村民小组依法成立确权承包工作小组。确权承包工作小组采取召开社员大会,五户一选或十户一选的方式无记名投票公选,由既有公心又敢于为民代言的议事代表组成,全程参与确权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展对人地情况清理核实,全面收集整理二轮延包沉积的矛盾和问题,自治解决村民矛盾和问题;在对所有问题都有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的基础上,形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承包初步方案并交由确权承包小组议定。
(3)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市农委关于XX市农村承包土地实测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xx]85号)精神,区国土、农发部门及各街镇乡分工负责,村组及农户配合,实测单位以农户为基本单位,将其承包土地地块实测面积采用人工丈量落实到工作底图上并编号,地块实测面积以村民小组及图斑面积为基础进行控制,经公示无异议,村民签字认可后,由区农发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同时,区国土部门的实测工作与区农业部门的确权颁证工作做到了同步进行,公示无异议,村民签字认可后一个村组,就确权颁证一个村组,并做好移交的时间和数量的记录,对移交数据有问题的及时反馈区国土部门进行修改完善。
(4)严格监督,加强检查。为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工作,检查督促确权工作的全面完成,要求各相关街镇乡和人员必须做到:一是街镇乡必须按时按质向我局报送确权必须的文档和信息;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阶段工作的进度收集、汇总及上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典型、实测确权工作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等;三是不定期走访各街镇乡进行实地查验,及时了解掌握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对各街镇乡确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落实相关人员进行调处和化解。
(5)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在具体工作中,通过不断模索,总结出一些经验:
①责任明确。在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产改工作动员会后,区农发局立即召开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会,将具体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头。
②协调到位。区农发局、各街镇乡、村组间加强沟通与协调,权颁证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按照农民意愿、属地原则妥善化解矛盾,为保障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③依法确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物权,事关农民的基本生存和农村稳定,在确权颁证时必需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方可生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测确权面临一轮承包和二轮延包以来农村的人地矛盾和遗留问题等,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还权赋能”。
④尊重民意。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选举群众代表,确权方案的制定,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涉及承包土地调整等重大事项都要在法律法规允许条件下,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测确权不吃“夹生饭”。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产改办的要求,根据《XX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工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相关政策规定,区农发局7月7日至11日组织了单项检查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组织。为了开展好检查验收工作,区农发局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检查验收实施办法》(龙农发[20xx]96号)文件,邀请区国土局和抽调局机关、各街镇乡共38名人员,分三个包片组,每个包片组负责4个街镇乡开展工作。
(二)检查方式。每个街镇乡随机抽查4个村,通过查验颁证情况、五个一致情况、档案建立情况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五个一致”、“应确尽确”、“程序规范”三个方面情况。
1、“五个一致”情况。主要是确权颁证、耕保基金发放是否做到土地、台帐、证书、合同、耕保基金五个一致的情况。
2、“应确尽确”情况。主要是落实全区承包地是否做到应确尽确的情况。
3、“程序规范”情况。主要是按照前期准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调查测绘、结果公示、异议处理、测绘结果登记、方案议决、申请颁证、颁发证书、耕保基金发放的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确权颁证工作的情况。
(四)检查措施
1、确定抽查样本。检查验收组根据被检街镇乡的具体村民小组名单,随机抽取4个村(含涉农社区),在被抽取的村(含涉农社区)中随机抽取2个村民小组,每个被抽取的村民小组抽查10户农户。若抽取的`样本量低于上述数量标准,则新增抽样数量以保证抽查样本数。被检街镇乡提供被抽查村民小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台帐、耕地保护基金发放台帐、土地承包合同、耕地保护合同、实测相关图(表)等资料。
2、查验颁证情况。到被抽查的村民小组随机抽取3个承包地块,查验对应农户是否领到承包经营权证。若已颁证则进行下一步即“五个一致”情况检查;若未颁证则该抽查样本不合格(因权属有争议,或权属主体、客体正在发生变动,或本人自愿放弃等造成未能确权颁证,以及文件、纪要明确规定的其它不确权颁证的情况除外)。
3、查验“五个一致”情况。查验被抽查的承包地块、登记台帐、证书、合同(土地承包合同、耕地保护合同)、耕保基金涉及到的农户、地块编号、四至界限等权属登记要件是否一致。一致则该抽查样本合格;若存在不一致现象则该抽查样本不合格。
4、形成单项检查验收报告。被检街镇乡抽查的全部农户及承包地样本检查验收合格,则该街镇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检查验收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责成该街镇乡对该项工作整改,直至合格。
三、自查结果情况
检查验收共抽查了47个村,94个组,940户农户,282块地,通过各包片组成员的认真检查验收,并对照检查验收标准,具体情况为:
(一)五个一致情况
被抽查的940户农户中,土地、合同、台账、权证、耕保基金达到一致的为940户,合格率为100%。
(二)应确尽确情况
被抽查的地块共282块,合格的地块数为282块,合格率为100%。
(三)程序规范情况
被抽查的94个组中,94个组的档案资料全部收集齐全,合格率为100%。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耕保基金数据入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耕保基金的入库,并按照入库要求,积极认真的配合区国土局、各街镇乡继续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全区耕保基金入库按时按质完成。
(二)做好“回头看”工作。按照土地、合同、台帐、权证、耕保基金五个一致要求,加强对各街镇乡的业务指导,并开展一户一户的拉网式的检查,切实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达到五个一致。
(三)做好确权颁证档案的建立工作。按照市、区档案建立的要求,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四)做好确权颁证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市农委、市国土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农办[20xx]109号)要求,对照检查验收的标准,积极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篇5:农村土地承包自查报告
为了搞好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按照县经管局《关于转发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及省农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做了认真自查: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
我乡成立了以经管中心主任为组长经管中心站员为小组成员的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自查结果
1、通过自查我乡各村未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补发、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我乡已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流转合同,建立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配置专用的'档案柜,明确专人管理;各村承包方案、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承包合同、等都已建全但归档还不规范。
3、我乡已按照黑农委经发24号文件的要求对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资料做了计算机录入。
4;我乡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乡经管中心。村级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由村助理会计管理,土地流转工作已正常进行。
5、我乡各村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起,乡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4起。6起纠纷都已按照国家土地政策调处完成,被调处者都很满意。
三、整改措施
我们针对上述工作的不足之处做了认真整改。
1、在县经管局和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2、建立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并把所有资料建档妥善保存。
3、继续加强对农村有关土地纠纷的调处工作,保持农村的稳定和谐发展。
篇6:农村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
自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我省小城镇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0]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查报告》。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篇7:农村土地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第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流转土地用途
该土地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第三条、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具体现状平面图见附件。
第五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_______(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甲方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元(或实物_______公斤)。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第十条、争议纠纷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申请仲裁机关裁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篇8:农村土地买卖合同
根据《XX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置为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__。
第四条土地转让费总额为,大写,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农村土地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共为_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
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___月____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____月____日
篇10:农村土地协议书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中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组上会议同意并报村上批准,将位于新市村二组面积_________亩(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
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中证人(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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