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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社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四减少”改革工作的`通知》(监政办函„‟3号)精神,我局着眼于营造一流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稳步推进,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通知》下达后,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步骤认真组织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我局首次清理之前的行政审批制度项目有5项,分别是:
1、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及许可证的核发;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审批;3、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4、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认可;5、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核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我局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经查核,我局无变相审批行为。
(二)、规范审批行为和提高行政效率情况
由于所有审批权都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我局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核项目有5项,分别是:
1、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及许可证的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23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8号令、《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3号令、《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4号令、《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5号令、《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审批(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239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8号令、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3号令、《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4号令、《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5号令、《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
3、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
4、煤炭经营企业资格认可(核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细则
5、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核发
依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 以上审核项目均已采取公开栏上墙方式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局行政审批全部为零收费,审批手续简捷,全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采取一条龙式审批,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于规范许可行为、转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在实际贯彻实施过程中,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
在以下几方面:
(一)、行政许可法自身的局限性制约着正确贯彻实施。由于行政许可现状呈现异常复杂的状态,理论上把握还存在某些缺陷。例如:行政许可的范围设定较宽,在实施中难以操作,对现实存在的滥设行政许可现象难以有效解决;列举的事项范围中设不设定行政许可由设定主体自由裁量,这并不能起到限制行政许可设定的作用,使法的随意性增强,在执行当中易被扭曲;再如,对于行政许可的受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以及注销等问题,只作了概括的规定,而对如何具体实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有具体操作中的困难。
(二)、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改善。虽然许可法已贯彻实施,且已经过了大规模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大多数部门和公务员对许可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比较了解,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的意识也基本确立,但是对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还没有深刻领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和探索尚显不足。“说起来按法办,事实上按习惯办”、遇到问题不“向前走”而“往后退”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取消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后,有些部门对政府职能和行政管理方式面临的变革没有充分估计,原来通过许可或审批获取管理信息的来源消失,相应的监管措施尚未到位,工作相当被动。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紧紧围绕经信局中心工作,以实现审批服务与建设监管整体联动为思路,以优质服务、依法行政为工作方法,力求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事环节,减少办理手续,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一)、建立工作机制,打造高效流程
把报审批服务事项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发挥窗口的整体功能,促进审批提速。紧紧围绕我局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职能。抓实四项措施:一是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确保项目审批提速。二是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深化并联审批。三是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实行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四是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深入推动联动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审批,依法高效、确保办结。
(二)、强化报审管理,严把审批关
严格执行经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科学制定审批程序。同时,加强与各监管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加强行业的监管。
(三)、加快重大项目的审批,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按照经信局的安排部署,全力为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提供项目报审“绿色通道”。凡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按照热情、优先、提速的要求,认真做好全程跟踪服务,为重大项目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
《人社局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篇2:人社局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县人社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日,我局严格按照政办《关于做好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出台了《关于焉耆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学的习保网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参照县里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政务公开栏、县内有关新闻媒体、县人社局门户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人事编制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涉及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9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坚持局政务公开栏、焉耆县政府网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干部科、毕业生就业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等相关科室设立信息公开点,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等,同时充分利用县内政务信息、加大对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人事编制部门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式大部分是面向服务对象提供相关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毕业生就业、档案及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托管、工资制度改革、干部人事管理等事项。据初步统计,20来我局已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现场及电话咨询约17000余人次,受到广泛好评。
四、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咨询等完全是无偿提供,不涉及收费事项。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篇3:人社局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在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以深化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以全力打造阳光人社为目标,认真做好局系统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000余条,接待政策咨询0多人次,网上咨询500人次。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要求,及时调整健全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局一把手亲自担任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更新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局机关及各直属机构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通过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不仅作为各科室各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而且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以及评优争先的考核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四是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使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认真开展政府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明确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解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防止走过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在全面梳理和审查的基础上,及时补缺补差,明确行政执法依据,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行政许可、便民项目的办事指南,公开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强化窗口“首席代表”制度,优化窗口与后台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公示,窗口办理的,由窗口发布;单位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发布。三是强化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定出台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政府信息发布程序等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信息查阅制度,明确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优化公文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文件上网。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保障制度的落实。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局属各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采集、编撰、报送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提高了信息的采编数量和质量。四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互动,认真解决信息更新较慢、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不多、服务跟不上的问题。制定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有关单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内容,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方面,查找自身不足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整改,形成门户网站信息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扩大途径,丰富载体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有利于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建设,扩大公开途径,更大范围的'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做好“蚌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设工作,全面深化网络公开内容,加大网络公开容量,科学设置网络公开栏目,方便网络查阅内容,全力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服务网络。二是紧紧抓住“金保工程”建设这个机遇,加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建设,充分利用“12333”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系统,充实增加人工智能服务内容,大力增强一线服务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人性化全面咨询服务,有针对性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广泛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新闻媒体的辐射面、冲击力,广泛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政务信息,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服务信息,通过对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市民热线节目及市政府连线平台、人社网互动平台等媒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和《关注》节目现场解答咨询提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企业走访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等措施,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经常化、长效化,提高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使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经常化、长效化。
四、突出重点,完善制度
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是做好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局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实施20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备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四是在已有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的修订、充实、完善工作,加大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提升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感情。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查
以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为突破口,进行政风行风评议,一是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实际,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按照“该公开的内容公开了没有,公开的内容执行了没有,违反公开规定的问题查处了没有”进行考核评议,开展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和政风行风评议调查,提高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把推行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创“三优”文明窗口达标的重要条件,进行考核,使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方便基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加强监督,遏制,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开展机关效能民主评议活动,规范工作行为和行政复议程序,使管理相对人了解行政复议的目的、程序和方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定期组织抽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使机关文明服务更加规范。四是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以及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对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营造争先进位、积极向上的工作气氛。
六、加强学习,扩大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南,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的学习贯彻,一是继续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通过学习,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消除认识误区,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经常性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计划。各直属事业单位也都指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编码、数据维护、用户权限管理、联络等工作,为有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从政府信息公开依据、内容、对象以及形式、程序、时限等方面明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需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按科室、单位职能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利用各种途径及时公布和更新。全面细化清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并纳入目录对外公开。同时,按照省、市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格式要求,统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公开主体的目录和指南格式,做到规范、明确、简要、全面。
综上所述,一年来,虽然我们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开、更加优质、更加便捷、更加全面的服务,为我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的贡献。
篇4:人社局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增强工作的规范性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1、成立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2、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半年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前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后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月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的研究和部署。
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一是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股室每月定期向局办公室或局后台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二是内容审核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我局网站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三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讲求服务质量。
二、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工作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关键环节,突出重点,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确保按时、限时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积极研究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同时,要求局各属事业单位和股室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公开内容。我局把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只要是能够公开的,允许公开的事务,都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并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截止12月2日,我局共在金安区公开信息137条。3、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建立并完善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业务都做到上网公示,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凡涉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的问题,都要经过认真研究,并及时公开,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实现在决策与管理中的良性互动。在各个办公室都悬挂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公示牌,使本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服务承诺公开透明,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局重大事务如招聘教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人事考试工作,其主要环节方案公布、考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取得了群众信任,真正打造了“阳光人事”。
4、强化政务公开考核。年初,我们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二级单位、股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1、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使我局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促公开,我局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做到政策、条件、办事程序、结果全部实行公开,按章办事、文明办事,有依法行政,提高了办事效能,受到社会的普遍赞同。
2、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注意把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职责,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极大地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机关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形成了“热心办、马上办、办得好”的良好风气,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部门形象。
3、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加大了政务和权利运行的透明度,加强了监督,进一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地克服和纠正了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部门”,为实现金安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社会保障。
4、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通过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创建了良好的人事劳动服务环境,提供了优质的人才服务,优化了我区的投资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四、存在问题
我局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是:一是各股室、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股室工作搞得比较好,但同时个别股室工作仍是一般化,有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在抓政务公开的落实上,个别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自满或厌战情绪,缺乏长期艰苦工作的思想,在抓反复、反复抓上下工夫不够。三是规范程度不够,有的单位对应公开的内容还没有全部公开。有的虽然公开了,但过于笼统、不具体;四是档案材料收集的还不够齐全,档案管理规范化抓的不够;五是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检查监督,影响了公开效果。这些都需要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五、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联系起来,同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联系起来,同端正党风、密切干群关系联系起来。
2、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同干部的政绩和经济利益挂钩,进行经常性检查与考核,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4、加大检查推进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工作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加大对违法违纪干部查处力度。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篇5: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民工3年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菏政办发[20xx]5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定于从11月起在全市开展了农民工工作专项督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督查的通知》的督查主要内容,对照各自职责分工先行自查并形成报告,通过督导调度汇总归纳,现将我市20xx年度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菏泽市农民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人力资源保障厅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各县区、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民工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大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我市作为人力资源和劳务输出大市,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全民创业工作,先后于5月12日、6月22日召开动员大会和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市人社局按照决策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通过代市政府起草文件、组织春风行动,召开返乡创业恳谈会、建立返乡创业服务站等措施,努力推动就业和返乡创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专场招聘活动126次,提供免费服务人数13.1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5.95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4.98万人。今年1-10份,全市新增各类企业3561户,其中返乡人员创办877户,带动就业4758人;新增个体工商户10976个,其中返乡人员创办3181个,带动就业7672人。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今年以来,国务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文件,我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意见和推进措施,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菏发[20xx]10号),制定了促进全民创业的20条优惠政策。近期,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菏泽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预计11月底即可下发。
二是召开返乡创业恳谈会。4月25日,我们在杭州举办了菏泽籍在外工作及创业人士座谈会,杭州及周边200多名菏泽籍创业成功人士参加座谈,重点推介了我市的发展前景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发放了“政策大礼包”,当场有8名企业董事长表态要返乡投资,并表示组团回家乡考察。4月29日,在上海召开长三角地区菏泽籍企业家恳谈会,上海资信永安公司董事长刘信永、天永机械电子公司总经理荣俊成、上海冀鲁纺织公司总经理张孔江、上海山勇电力电控公司总经理张金勇等企业家先后发言,一致表示,要为家乡加快发展贡献力量。
三是筹建返乡创业服务站。优选出合适的城市建立服务站。最终确定了在11个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温州、杭州、福州、深圳、南宁、厦门、青岛)建立首批返乡创业服务站,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11月20日后陆续开始挂牌,年底前全部建成并开展相关工作。明年还将陆续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站。
四是大力宣传返乡创业先进典型。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从全市千万创业者中遴选9名优秀创业者,组建了菏泽市“全民创业先锋”报告团, 9月18日下午,在市政府第四会议室举办一场报告会,其中返乡创业的优秀代表、上海壹模式集团创始人、菏泽市创业实训孵化基地总经理候兆允以及被誉为“农民工总司令”的纪德力,先后作了精彩发言,引起热烈反响。报告会由菏泽电视台全程录播,并在黄金时间播出,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为返乡创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工作任务落地,服务职能下沉”的要求,20xx年,第二批从市县两级人社系统两批抽调各171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乡镇人社所“第一副所长”,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下沉。
六是积极开展就业“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专场招聘活动126次,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18.5万份,提供免费服务人数13.1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5.95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4.98万人,接受创业服务4005人,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1.28万人,推荐用工规范诚信企业405个,推荐诚信服务机构59个。
七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与联通、移动公司合作,开展了“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活动”,倾力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做到“5个半小时”:即企业提出用工或培训需求后,服务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上门服务,半小时内制作好简章或信息予以发布,用工信息在半小时内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协理员获得求职者信息后半小时内与有关单位实现用工对接,劳动者提出上门服务要求后,半小时内实现上门服务。
二、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20xx年以来,我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菏政办发[20xx]5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责任分解任务目标,都做了卓有成效工作。
一是人社部门大力实施 “春潮行动”。以人社部门为主,依托职业院校、技术学校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全市建立职业培训机构104所,通过招标评估认证挂牌46处劳动就业培训基地。今年1—9月,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27455人,发放培训补贴934.63万元;创业培训913人,发放补贴73.04万元。同时,集电商交易和培训为一体的菏泽人社“壹邦壹品”平台上线准备工作基本完成。6月28日,作为市政府全民创业的“1号工程”,“壹邦壹品”电商交易平台完成内部测试上线。8月7日,壹邦壹品在广州市成功进行项目推介。目前壹邦壹品网站已经完成对菏泽八县二区的1号土特产品选型工作,市外与北京、广州、河南安阳、商丘、聊城、济宁等地达成合作伙伴,目前已整合500余款1号产品,已完成188款产品的电商化工作。同时,壹邦壹品上海研发中心加速开发建设,切实把壹邦壹品打造成全国电商领域“互联网+”的“菏泽模式”。
二是教育部门大力实施 “素质教育培训计划”。 一年来,陆续成立了社区大学(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社区教育学院(各县区职业教育中专)、社区教育中心(各县区乡镇中心学校),扩大和巩固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阵地,确立了菏泽信息工程学校等14所学校为菏泽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试点单位。20xx年1-10月,全市共培训农民工18627人,深受群众欢迎。
三是科技部门大力实施“星火计划”。今年以来, 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工“星火计划”培训。目前,已开展了小麦、花生、油用牡丹、山药、大蒜、芦笋、大棚蔬菜、番茄、苹果、青山羊、小尾寒羊、斗鸡、生猪等高产栽培、优化养殖、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技术培训班42次,培训农民工5000余人,发放各类图书、口袋小册、明白纸、操作规程等资料7000余份。
四是建设部门大力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农民工再温暖工程”。 20xx年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开展了一次农民工高技能人才(技师)培训和建筑业农民工多岗位技能培训,共计培训452名建筑技师,培训合格率82.14%,就业率100%;培训了初中高级农民工5216人,培训合格率97.3%,就业率100%。
五是扶贫部门大力实施 “雨露计划”。20xx年,选取了菏泽技师学院、菏泽信息工程学院、牡丹区职业技术学院、鄄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四个培训基地,投入130万元,共对216名贫困户家庭学生进行每人每年3000元共计2年的补助。
六是商务部门大力实施“家政服务工程”。 继续实施千名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工程,强化养老、育婴等方面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养。在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山东省菏泽信息工程学校、菏泽技师学院、菏泽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四家省家政服务培训单位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其他家政企业开展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针对农民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提高部分农村家庭收入。20xx年以来,培训农民工1000多人,培训合格率98%以上,上岗就业率95%以上。
七是残联部门大力实施“残疾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强化培训质量管理为手段,以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为落脚点,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切实帮助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20xx年,在电子商务、盲人按摩、美容美发、维修、种植和养殖等方面,全市共完成残疾农民职业技能培训560人,实现就业、创业370余人,完成了年度培训任务。
八是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统筹试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xx]50)要求,加大对鄄城县试点工作管理。目前,鄄城县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我市将在试点基础上,加快全市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统筹管理进程,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职业培训质量。
三、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一)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xx年以来,开展春暖行动,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制定规范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鲁发〔〕15号)和菏泽市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制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菏人社〔20xx〕24号),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推进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确保足额支付。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发布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菏政字[20xx]9号)和工资指导线(菏政字[20xx]10号),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90%以上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进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完善欠薪案件处置地政府负责制,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制度。因“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不落实而发生农民工欠薪的,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举报投诉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xx年以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全市共受理欠薪投诉、举报533起,其中人社部门受理304起,建设等部门受理229起。妥善处理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39起,移送公安涉嫌恶意欠薪案件7起。督促用人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8332万元,其中建设施工企业补发5171万元。
(三)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依法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劳务派遣经营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用人单位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必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要求,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0%。不得对农民工有任何歧视政策,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的,应参照本单位同岗位、具有相同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职工确定其工资待遇,与本单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做到同工同酬。
(四)重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培训,加强监督执法检查。认真贯彻鲁安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利用多种方式,强化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宣传,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深入人心。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止目前共培训各类农民工5805人。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分行业、分批次的方式,开展职业卫生培训429人,开展从业人员3000多人。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年度执法监察计划安排,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40天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的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条件、劳务用工、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应急管理五个方面安全管理情况,有力地预防和防止了危害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工权益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市长公开电话”、“局长公开电话”、“行风热线”等及时解答农民工的问题,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帮助。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市直及各县区本着方便农民工的原则,均设立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受理处,并由专人负责。对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均组织精干力量,对本辖区内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快速机动,随时处理突发恶性事件。
二是开通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适用简易程序的,则通过简易程序从速处理。落实便民利民仲裁措施,实行“便民仲裁”和“阳光仲裁”。在劳动仲裁中,“阳光”操作,坚持仲裁“程序、信息、结果”三公开,努力为争议当事人提供文明优质服务。20xx年1-3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7件(含上期未结案3件),涉及劳动者648人。其中当期受理涉及农民工争议93件,涉及农民工200人。通过调解和仲裁,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506.49万元。
三是开通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年初,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依托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获得法律帮助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目前全市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网、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专网、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网点的三级网络服务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段,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在劳务市场、车站广场等农民工密集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点,免费发放农民工适用的《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案例》等法律手册和资料,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根据农民工的特殊需要,菏泽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请求,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优先受理,及时指派,保证农民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使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年来,菏泽市法律援助中心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5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余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努力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督促用人单位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及时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灵活就业的、特别是进城的年青农民自愿参保,并保障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一是积极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督导用人单位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鼓励灵活就业的进城农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据统计,截止到20xx年10月底,全市企业养老经办机构已为97095名农民工办理了参保手续。同时,积极做好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根据国务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我市积极做好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目前,全市约有700多名农民工已经退休,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二是积极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险工作。早在6月我市就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允许用人单位单独为农民工参保缴费,重点人群包括: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建筑业、纺织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农民工;民营、园区企业的农民工。近年来随着 “全面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为保证农民工应保尽保,农民工参保政策不断优化,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以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止目前全市参保人数约94760人,也可随户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力争实现居民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农民工参加职工和居民医保后,享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三是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达22万人,较20xx年底增长0.8万人。发生工伤的农民工享受与其他城镇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五、努力扩大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一)加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工作
据20xx年春季开学统计,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人数达7000余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共有6212人,涉及接受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85所。一是落实政策,保障就学权利。全市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始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按照“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由流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二是完善入学办法,简化入学手续。早在6月,我市教育部门就对随迁子女入学做出明确规定,监护人只须持本人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对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为学生安排就读学校,学校不得拒收。20xx年以来,贯彻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2〕11号文件精神,要求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全市初中学生一样依据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三是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资助体系。在全市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一校舍建设标准和师资配备标准,改善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同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贫困学生资助范围,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政策。四是完善管理办法,实现同等待遇。在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网络,将申请子女学籍纳入统一管理,严格实行随迁子女就学同等编班、同等享受教育资源、同等参加各种教育活动,与本学区儿童少年一视同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基本住房保障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市政府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方式、申请条件等,将农民工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之中。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式上,加大对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园区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建设职工公寓式公租房,并享受上级有关政策优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帮助企业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群体的住房困难。截至目前,市区内已有10多家企业在企业园区投资建设了3000多套公租房,面向企业职工出租。在城区内购买小户型的商品住房,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中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或农民工的住房难问题。目前,市区内通过财政投资在中富奥斯卡春城、交通家园、水岸嘉苑三个商品房小区内购买了119套公共租赁住房。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市区内在康馨雅苑、滨河新城、和谐家园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964套。这些公租房建成后,将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农民工家庭出租。二是加强农民工经济适用
住房保障。20xx年,根据国家、省市户籍改革情况,将落户城区内的农民工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凡是符合城区内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允许已落户农民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租赁补贴。
三是加强农民工纳入公积金制度保障。1.降低缴存门槛。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工作稳定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可按职工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作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不低于5%。2.放宽提取条件。农民工购买商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可凭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农民工租住自住住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个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额。农民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非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2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优化了贷款政策,使农民工真正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加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推进农民工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鲁卫基层字〔20xx〕11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菏卫发〔20xx〕25号,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保证农民工各项卫生计生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健康管理服务。全市将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农民工为重点,为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三是强化计划生育服务。今年,全市目标人群实现城乡全覆盖,将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流动人口计生技术服务全免费,目前,全市共建立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发放服务点32个。四是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农民工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全市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农民工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3月24日开展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五是强化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工作。4月25日—5月1日开展了主题为“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止目前,全市建立健康档案管理服务3979人,落实健康教育2199人,预防接种337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228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7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697人,孕产妇健康管理111人。
(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建设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开展针对性服务活动。我市图书馆20xx年正式对外开放,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群体提供阅读、借书、专家讲座等服务。市博物馆、鲁西南民俗博物馆、晋冀鲁豫革命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各县区乡镇文化站已经全部建成,一半的行政村建有村文化大院。全市范围内已启用的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文化站)、博物馆及纪念馆落实免费开放政策,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组织了系列关爱农民工专题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积极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在主城区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管理服务办公室,目前,菏泽市主城区79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中65%的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农民工服务办公室或窗口,充分利用人社、统计、公安、司法、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协助做好农民工流入和流出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健全社区农民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农民工社区管理水平。同时,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扩大农民工就业渠道,帮助其融入城市社区生活。
六、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工作
(一)落实政策,超前行动,全力推进户籍政策改革
早在20xx年6月,市公安部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有力支持,大幅度降低城镇落户条件,重点解决已在城镇务工经商人员落户城镇问题,以吸引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6月13日,在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获得通过,制定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菏政发[20xx]14号)文件,成为全省首个以政府名义下发的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规定“实行宽松的户口政策”和“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我市户籍改革意见强调了对农民的权益保护,规定了农民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受法律保护。同时明确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主体责任,强调了户籍制度改革必须与完善就业创业、义务教育、社会求助、医疗卫生、养老和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在农民工聚集居住地,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组织全市户籍民警深入走访,主动办理居住证1700多个。
(二)贯彻精神,部门联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
一是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上级文件精神。农业部门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发[]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见》(鲁发[2013]1号)文件明确提出,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农户家庭虽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但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二是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止今年8月底,全市163个涉农乡镇5576 个行政村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占涉农村数的97.3%。5413个村完成登记簿打印,占比94.4%;5391个村完成了证书打印,占比94.0%。目前,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尾声。其他职能部门维护农民工农村财产权益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
七、积极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一)组织开展共青团走进青年农民工恳谈日活动
活动以“让梦想走进现实——我的城市我的路”为主题,邀请部分在菏务工农村青年及企业青年职工代表参与座谈会,倾听青年农民工心声、了解他们实际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搭建起共青团与青年农民工联系交流的平台,让青年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同时,以非公企业青年农民工群体为重点,开展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提升青年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依托市级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加快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力度,帮助困难青年农民工解决个案问题;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为抓手,联合安监部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岗位练兵,增强青年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实施“红丝带”计划,深入建设工地、大型工厂等青年农民工集中地发放“红丝带”大礼包,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等生活常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二)开展农民工子女关爱行动
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组织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团属资源,做好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工作。团市委机关带头示范,与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牡丹区一完小、开发区实验小学进行了结对,在开发区实验小学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活动。机关团干部与学校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定期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活动。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为学生送去学习用品和各类书籍;筹措建立菏泽市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组织青少年法律讲师团、开通12355热线,为农民工子女提供物资帮扶、法律维权、心理疏导等关爱。同时,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全市志愿服务队伍、菏泽学院志愿者等开展农民工子女假期自护教育,提升他们的自理自护能力;捐建留守儿童活动站,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共捐建省、市、县三级“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56所,配备了100多万元的电视机、电脑、电钢琴、投影仪、乒乓球台等文体器材。活动站通过集中开展课外辅导、文化娱乐、心理疏导、济困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引领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根据省统一部署,确定单县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妇联多次深入单县调研,帮助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并在单县新建一所留守儿童活动站。努力优化家教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家长学校、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妇女儿童家园等网络优势,通过举办“百场家庭教育报告会”、组织收听收看“农村父母课堂等,广泛宣传普及家教知识。20xx年,市妇联开展了“家庭教育进社区、万名家长进学堂”活动,近10万名农村家长受益,有效改善和优化了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环境。
(三)倾力打造留守妇女“花城巧姐”和“巾帼家政”品牌
一是打造“花城巧姐”品牌。针对我市留守妇女、老人、儿童较多这一现状,妇联部门精心打造“花城巧姐”品牌,最大限度凝聚妇女手工爱好者,扩大“花城巧姐”影响力,并带动5万余名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创业就业。这一做法已被全国妇联第55期《妇工要情》、《中国妇女报》、《山东妇女》、《菏泽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同时大力实施“巾帼电商行动”。今年以来,基本形成了“淘宝+自营商”、“乐村淘+体验店”、“互联网+基地”“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妇女电商发展格局,成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扶贫攻坚的重要力量。全市各级妇联已举办女性电商培训班100余期,帮助11350名妇女成功掌握电商经营技能。除此之外,市妇联编印了《菏泽市巾帼电商创业故事汇》、《菏泽市妇女创业创新政策指南》,开展了“创客·女性”图片展,深入激发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创业内生动力。
二是打造“巾帼家政”品牌。我市巾帼家政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市巾帼家政已发展12个直营连锁加盟店,7个服务站点和一个培训学校,营业面积达2400多平方米,管理队伍近30人、服务人员700余人,年营业额近千万元;各县区妇联通过联办、加盟、扶持、指导等形式,建立了10个“妇”字号家政服务中心,全市巾帼家政产业化发展日渐成熟。今年以来,共举办培训班10余期,培训、安置留守、失业失地妇女800余人次。
另外,在加强农民工中的党组织建设和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方面,我市也做了积极工作。
八、加强农民工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菏泽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总召集人、召集人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下设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人社局长、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菏泽市农民工工作总联络员由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长兼任。各县区也按照市的统一要求都成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或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建立考核和调度通报制度。根据菏发[20xx]1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市长创业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菏政办字[5015]51号),将返乡创业情况、创业扶持政策、创业扶持资金落实(全民创业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等列入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考核。同时建立了月报表和季通报制度,对各县区今年以来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带动就业人数等指标设立月报表,每月按时上报,每季通报情况,有力地督促了返乡创业工作的开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农民工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市场需求与求职者的选择还有错位和差距,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仍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农民工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区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心不强、协调难度大;由于经济欠发达,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认真抓好国发[20xx]40号、[20xx]23号、国办发[20xx]9号、鲁政发[2013]22号、鲁政办字[20xx]106号文件和我市菏政办发[20xx]59号、菏发[20xx]10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将惠及农民工的各项创业就业政策切实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督导力度。
2、进一步健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我市一个大的产业来研究。大力推动民营个体经济、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着力推进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尽力扩大就业总量,逐步形成以政府就业服务机构为龙头、民办劳务中介机构为补充的劳务输出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和配套服务。
3、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岗前培训力度,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掌握到先进实用的技术。同时,挖掘设置有菏泽特色的培训专业,以“天使家政”、“天将保安”、“天巧焊接”、“天香园艺”、“天安驾驶”五个“天字号”品牌为龙头,大力培育在国内甚至国际知名的劳务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4、进一步发挥好市场导向作用。进一步扩大市级人力资源市场规模,提升服务能力,督促县区市场尽快建立和规范,提高乡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能力,完善市、县、乡三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
5、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保证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防坑骗农民工现象的发生,做好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积极改善农民工公共服务条件,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疾病防控、适龄儿童免疫、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建立农民工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篇6: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澄城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农民工工作会议精神,将农民工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着力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关心、关注、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我们的做法是:一、以落实优惠政策为主线,着力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二、以就业创业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农民工就业质量;三、以农民落户为重心,强力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生活;四、以劳动执法为核心,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以目标管理为统领,强化农民工工作督导检查。
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民工自主创业意识不强,技能水平较差,就业质量普遍不高。二是培训师资力量薄弱,硬件设施相对滞后,培训覆盖面不广。三是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企业用工行为还不很规范,加之就业竞争压力大,违反劳动法、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监察执法任务。为此,今后我们要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形成环环紧扣,紧而有力的农民工工作网络体系;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实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农村劳动转移就业力度,实现劳动力深层次、特色化、品牌化转移;提高劳动执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体系。
总之,严格按照中、省、市农民工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
《人社局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篇7:人社局工作计划
一、就业工作
重点是启动两个工程、抓好四项工作。
两个工程:一是大众创业工程。探索统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信、科技等多个部门创业扶持资源,合力实施xx市大众创业工程,总结推广海尔“创客”经验,促进大众创业、草根创业,带动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二是技能青岛工程。围绕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长远发展、技能传承,以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技能储备、技能提升、名师带徒5项计划为核心,实施技能青岛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技能素养。
四项工作:一是政策落实。配套落实好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政策,采取发布权力清单、政务服务清单等手段,通过社会力量督促落实。同时,从实施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城乡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将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载体建设。延长创业孵化平台链条,积极推动中德创业大学项目落地,促进创业大学向国际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建设一批与各区市重点产业和创业需求相结合的创业孵化基地,把创业孵化群体向大众层面延伸。三是服务提升。进一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城乡一体失业登记制度,搭建公共就业“电子化”经办平台,实现就业创业全天候受理、网络化经办。四是重点扶持。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服务机制,简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确保青岛籍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以上。提高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针对性,采取跟进式等各种服务方式,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二、社会保障工作
关键是抓好两个重点、推动三项创新。
两个重点:一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抓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扎实推进“三险合一”实施。贯彻落实《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做好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和基金管控,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特药特材救助等创新制度,确保全市医疗保险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体系更加成熟。
三项创新:一是制度创新。统筹抓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量控制制度,出台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意见,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研究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服务创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思路,逐步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稳步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健全社会保障卡经办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三是监管创新。制定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机构服务监控系统,推进基金监督信息化建设,为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三、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是抓好一个工程、提升三个水平。
一个工程:是继续坚持并深入实施“111”引才工程,积极探索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办法,提高人才引进质量。进一步拓展引才活动外延,开展“高校行”校园招聘、组团赴外招聘等系列专场招聘,组织做好“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做好人才项目对接服务。创新引才方式,创新举办第六届“蓝洽会”,新建2-3个海外工作站,引进一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国内外专家。深入实施事业单位多元化招聘办法,建立高效便捷的人才引进落户机制,引进更多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确保完成年度引才目标任务。
三个水平:一是提升人才服务综合体建设水平。以现有的人才服务综合体为基础,调整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设置和运行管理机制,建设运营“海洋人才创业中心”,建设人才需求系统、人才引进实名制系统,推进人才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二是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水平。完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扩建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建设博士创业园三期工程,建设启用“湛山创意工厂二期”,积极推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创业园、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打造高品质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三是提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水平。发挥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作用,培养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完善以卫生人机对话考试、工程面试答辩和教育说课评估为主要特点的“三位一体”职称社会化评价方式,健全高技能人才管理系统,探索建立境外培训基地,形成多元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四、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重点是落实好五项改革、做好三项工作。
五项改革:一是继续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巩固扩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成果,指导用人单位发挥好首批聘任制公务员的作用,并以吸纳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为重点,扩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范围。二是启动教师聘用制改革。围绕打破“铁饭碗”和“终身制”,开展教师聘用制改革,面向社会按照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招聘引进所需教师,解决一线教师力量不足问题。三是扩大职员化管理范围。落实《xx市功能区职员化管理试行办法》,扩大改革范围,在仲裁、质监等专业部门和高新区等条件成熟的机构和功能区推进职员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公务员工资结构,做好公务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调整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整,完善事业单位特殊津贴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标准。五是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按照中央、省部署,在全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并配套采取提高基层机关公务员招考比例、探索建立优秀基层公务员表彰奖励制度等措施,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有效解决乡镇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三项工作:一是考录工作。加强面试考官和市民监督员队伍建设,做好公务员招考工作,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治理行动。同步抓好初任公务员和年轻公务员等人员的培训,保障他们适岗适职。二是军转工作。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出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审登记办法,完善企业军转干部生活保障长效机制,确保企军干部群体稳定。三是考核工作。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方案,推行以日、周、月或阶段性工作为周期的记实考核,进一步探索完善平时考核机制。
五、劳动关系协调
重点是抓好两项立法、四项规范。
两项立法:一是三方协调立法。借鉴外地经验,开展立法调研,研究起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规定,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二是劳务派遣立法。积极推进劳务派遣管理立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为。
四项规范:一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出台企业职工医疗期管理规定,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活动,深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二是健全企业收入分配体系。根据省统一部署,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参考水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健全收入分配体系。三是加强源头预防,规范劳动监察执法。抓制度规范,健全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协同处理机制,做好搬迁、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加强执法,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企业欠薪预警监控机制,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围绕深化“仲裁、调解、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加大终局裁决力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篇8: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1、公开招聘、引进了部分人才。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年青人才短缺的问题,我们会同组织部,在报区委审定的基础上,引进了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2名、卫计1名、城管执法大队2名);我局在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制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
2、强化了人才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7期,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培训课题,全区共有9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培训。
3、积极服务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职称申报。主动和相关单位联系,做好职称评审的宣传和摸底工作,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部分企业82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定,其中初级51人(教育46、农林水1人、企业4人),中级20人(教育20人),高级11人(教育8人、卫生3人)。
4、加大就业服务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了“春风行动”。针对我区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服务被征地农民”为主题的“春风行动”,进村入户宣传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活动期间,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二是积极开展“人才项目一对一”等服务活动。发布招聘信息1850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7人次。开展招聘活动5场次,吸纳企业55家,接受咨询约1500人次,职业指导600人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300余份,开展创业指导59人次。
5、事业单位管理更加规范。今年来,我们围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力宣传事业单位规范管理。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度实施方案。我区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有55个,核定事业编制1296名,实有人员1376人,事业编制总数比首次岗位设置时1346名增加30名。与首次岗位设置相比,管理岗位增加9个,专技岗位增加21个,工勤岗位不变。新一轮岗位设置聘期统一为12月1日至11月30日。
6、工资福利管理更加有序。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宜人社发[]45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我区相应实施方案,并严格依照方案组织实施。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2.7万元的标准及5项改革性补贴项目,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为27000元/年,同步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累计对全区80家单位部门,1572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单位671人、事业单位820人、乡镇中心人员81人)、725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机关单位197人、事业单位497人、乡镇中心人员25人、离休6人)进行了津补贴及绩效工资规范调整,实现4080万元政策资金不折不扣足额发放。
篇9: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20,我局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工作,深刻认识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使民主监督成为促进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
今年6月份以来,区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到我局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局班子高度重视,一致认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全区人社工作的一个促进,我局自觉接受监督,班子会确定由一把手亲自分管这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与民主监督小组保持工作联系和沟通,根据《关于对公安分局等单位开展民主监督的工作的通知》(点协办文〔2014〕11号)精神,制定了《区人社局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为接受民主监督奠定了基础。
二、改进工作方式,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创造履职条件
今年6月,我局接到区政协对我局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后,积极响应,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大力支持民主监督员工作。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我局结合人社业务工作实际,积极与区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沟通,汇报目前我区人社工作重点、难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民主监督小组一同深入到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区属重点企业进行调研,让民主监督小组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区人社工作出谋划策。二是保障民主监督员知情权。我们在接受监督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每次重要业务工作部署,都提前告知民主监督小组,主动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三是密切联系,开辟“绿色通道”。加强与民主监督小组的信息沟通,邀请他们参加座谈,广泛听取监督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不断改进人社工作,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区内部分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及时了解人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征求干部职工在履职、工作作风、遵守纪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三、认真履职,突出实效,人社工作再创佳绩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工作。今年,我们针对政协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的两个热点问题,加大调研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重点、热点工作
1、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提升被地农民参保意识。组织区、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培训学习,吃透政策精神。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座谈会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走村入户,将政策送到乡镇、村,送到用地单位,送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帮助群众算细账,解疑难,突出政策的普及性和惠民性,营造了人人关心养老保险、人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良好的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仅逐步解决“征地难”的问题,而且完善了社保体系,在服务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二是被征地农民参保提供优质服务。由于我区办理被征地农民人数较多,审核任务重,我局积极与市人社局居保科协调,请市人社局居保科工作人员到我区集中审核参保资料,极大的方便了被征地农民参保。截止目前,全区五个乡镇(街办)共有被征地农民14244人,已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104人。
2、千方百计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帮助被征地农民就业。针对全区征地项目多,被征地农民日益增多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服务被征地农民”为主题的“春风行动”,进村入户宣传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政策。活动期间,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二是开展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拓宽被征地农民就业门路。针对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被征地农民层次普遍偏低,就业难度大等新问题,年初,我们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意愿进行摸底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分片区、分专业开展技能培训。在街办、桥边镇分别举办挖机、家政服务培训5期,共培训300余人,其中在街办巴王店村开展挖机培训班2期,160人参加培训,分别在巴王店村、塘上村举办家政培训班1期,培训72人;在桥边李家湾村、偏岩村举办家政培训班2期,培训69人。三是印制宣传手册。我们以倡议书的形式,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2万份,组织专班人员到征地任务重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宣传活动,推荐被征地农民就业。截止目前,全区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11092人,其中外出务工5754人,自主创业986人,在企业上班2599人。
3、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以来,我们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导向,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一是开展普法活动抓宣传。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二是开展年检工作抓监管。自3月以来,通过网络平台和网格员对全区用人单位下发了劳动保障年检通知,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通过年检工作,规范了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秩序。三是开展监察执法抓规范。4月到6月,持续开展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四是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活动。今年10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区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共计检查用人单位24家,督促用人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并实行跟踪监管。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其中立案受理32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
(二)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实践证明,自觉、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这不仅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对人社工作的一种促进,今年以来,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立足创新,人才工作得到有力提升。一是开展“人才·项目一对一”活动。我们在确定重点服务企业和项目之后,组织企业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举办的赴武汉高校招聘周活动。同时,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不定期收集用工需求,并通过各乡镇(街办)、村(社区)发布招聘信息,积极为用工单位服务。二是制定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我局在各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结合全区发展实际,制定了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5名。三是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部分企业82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评定,其中初级51人(教育46、农林水1人、企业4人),中级20人(教育20人),高级11人(教育8人、卫生3人)。四是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7期,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需培训课题,全区共有9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培训。
2、立足惠民,就业创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是申办和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应发尽发,持证人员凭证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截至目前,新增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35本。二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区申报审批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27人,发放贷款总额183万元。三是严格审核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严格按照“社保补贴由本人登记申请、乡镇和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就业局再审、财政部门终审”程序,全区共有72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策,发放社保补贴25万元。
3、立足保障,社保服务保持优质高效。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推进会议,明确责任,并将任务分解到乡、村和责任人。局领导深入到乡、村(社区)进行督办,并对全区53个村(社区)代办服务点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城乡居保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10月底,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完善扩面征缴联动机制。配合市社保征稽机构加强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征收、稽核、接续工作。加大社保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力度。继续开展乡镇(街办)人社服务中心代理服务,扩大了代理服务规模,提升了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区完成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89人次,占全年目标的72.6%。预计到2014年12月底,预计完成社会保险扩面新增1500人次;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达到28456人,参保缴费率达95%。
4、立足规范,人事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一是规范人事调动、任免、招录、调任等程序,完成了2014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二是完成了全区355名机关工作人员和10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累计为全区54个机关事业单位(包含二级单位)1604人晋档、职务变动等工资调整工作。四是根据《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5号)、《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44号)文件精神,规范全区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2.7万元的标准及5项改革性补贴项目,调整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为27000元/年,同步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累计对全区80家单位部门,1572名在职人员(其中机关单位671人、事业单位820人、乡镇中心人员81人)、725名离退休人员(其中机关单位197人、事业单位497人、乡镇中心人员25人、离休6人)进行了津补贴及绩效工资规范调整。五是启动我区第二轮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及调整、竞聘上岗等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宜人社发〔2013〕6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区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有55个,核定事业编制1296名,实有人员1376人,事业编制总数比首次岗位设置时1346名增加30名。与首次岗位设置相比,管理岗位增加9个,专技岗位增加21个,工勤岗位不变。六是完成了20市下达军转干部安置计划2名。对辖区企业军转干部实行定期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全面落实了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全区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确保了零上访。
篇10: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在区综治办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区综治办相关文件,以社会稳定和谐、群众满意为目标,主要领导和综治联络员多次到综治联系点泉水村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维护稳定及社会综合治理的新路子、新方法,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有新起色。
一、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联系点的平安创建工作,始终把联系点的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目标管理,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入手,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为促进泉水村社会稳定,确保居民安居乐业,构建平安夯实了基础。
二、扎实开展民情走访活动。按区综治办统一安排和布署,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明确责任人。今年以来,我们结合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共帮助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解决“微心愿”3个,送去慰问金2700元;积极与民政、新农合办、教育等部门协商,帮助困难户赵建园解决妻子住院费用、双胞胎小孩上学费用等问题;结合“春风行动”,根据村民就业意愿,组织泉水村村民参加招聘活动,现场签约15人;结合“生态家园·清洁”专项整治工作,帮助泉水村解决垃圾清运费3000元;结合“惠万民”活动,为泉水村解决帮扶资金1万元。
三、切实排查不稳定因素。村是一个合并村,情况比较复杂,我局定期到联系点组织学习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分发宣传材料进行学习、培训,深入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局负责人带领局股室人员,与泉水村班子成员多次开展调查走访活动,累计走访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1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以片湾屋场为集合点,完成了平安建设我参与我行动调查问卷80余份。
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协助泉水村做好网格员队伍建设,设立网格员1人,网格信息员5人。我们结合城乡居保工作,在村设立城乡居保协办员,主要负责全村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基金征收、待遇发放,同时兼任村社会矛盾信息员,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促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同时,积极开展“一对一”公众安全感宣传工作,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手册》,同时,与村委会一起对平安创建内容做了重点宣传,做到全民动员、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建立长效的防范机制。我们坚持围绕“打击、防范、宣传、督导”四条主线开展工作,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一是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切实了解流动人员的情况。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严格控制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三是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指导联系村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和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对辖区内的治安严格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主动配合泉水村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区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和谐发展。
篇11: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强化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预防性案件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担任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抓的齐抓共管合力。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工作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量化、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季度、阶段有分析和专题研究综合治理工作,并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建立健全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抓综治工作的档案资料和排查记录。
二、把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按照区委、区政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和省、市维护稳定的指示精神,局领导紧紧围绕全区和我局中心工作,以化解和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一方平安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统一了思想,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今年,根据《区直机关部门综治罪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我局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完善维护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措施,狠抓了矛盾纠纷排查的根源分析,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做到了提前预测、提前分析。对本部门本系统不稳定因素,本着“可顺不激、可解不结、可散不聚、可疏不堵”的原则,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内部、化解在基层。今年年,我局共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处罚用人单位9家,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我区企业军转干部思想稳定,没有发生上访情况。
三、积极开展综治法制宣传教育和平安创建活动
1、我局历来重视普法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把综治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常抓不懈,并纳入普法学习重要内容来抓和“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局机关始终坚持在政治、业务学习等集中活动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综治工作涌现出来典型事迹和见义勇为精神,大力推进综治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受教育面达100%。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结亲拜年”、“三进五访”等走访活动,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结合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以“学雷锋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和《社会保险法》,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在广泛宣传就业、社保政策的基础上,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以消灭“零就业”家庭和被征地农民“零弃保”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就业和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确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的各种宣传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创文明单位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综治意识,巩固了我局创安“平安单位”和“安全文明”单位成果,推进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治安各项基础工作,使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安全感得到普遍增强,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推动“六五”普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平安建设
我们始终从内部管理入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将综治维稳作为党组重点学习内容,利用大小会议强调维护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二是加强内保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机关”、“平安股室”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门关。今年以来,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没有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无参加非法练功组织和各类非法活动、无发生黄、赌、毒案件、没有发生盗窃等刑事案件,保持了平稳的工作局势。
五、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履行部门职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涉及面广,每一项工作都直接面对群众,影响到社会安定稳定。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一)积极组织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志能激发关爱工作。大力宣传“志·能”激发关爱政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与困难家庭子女结对帮扶,共确定10名党员干部与10名困难家庭子女结对,在生活上关心,为每个困难家庭子女送去慰问金200元;为泉水村困难户赵建园子女上学解决保育费2500元、生活费500元、车费100元;积极帮助困难家庭子女参加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技能培训,帮助掌握一门工作技能,组织困难家庭子女参加企业招聘活动,定期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促进就业,让困难家庭子女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人事人才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人才培训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组织区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市人社局开展的知识更新培训;在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开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需课目教育培训,全区专业技术人员948人全部参加网上培训。二是人才招聘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春风行动”,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三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和完善人才资源信息库,引进和公开招聘了一批优秀人才服务。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0名,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员420人。四是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完成了全区调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五是其它人事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上年度机关300余人、事业单位1000余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了职务晋升外语考试、能力测试、计算机考试等报名工作,完成了82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务评聘等工作。六是重视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组团赴武汉市高校引进人才”“人才项目一对一”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放《春风行动服务卡》、《就业政策资料汇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招工简章》等资料2500余份(册),发布招聘信息1850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7人次。开展招聘活动5场次,吸纳企业55家,接受咨询约1500人次,职业指导600人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300余份,开展创业指导59人次。
(三)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和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截止目前,全区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91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0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31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62人,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4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之内。二是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跨越。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得到巩固,截止目前,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54人次。三是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全面完成了企业劳动保障年检任务,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篇12: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人社工作实际,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争创文明单位为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我局政治更加坚定,工作更加进取,作风更加务实,效能更加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我局成立由局长和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形成了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局机关创建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制定了《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方案》。我们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四个同时”,即制定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计划;检查业务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时,同时检查文明创建工作计划落实情况;总结业务工作时,同时总结文明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同时纳入目标考核,做到有奖有惩。使我局机关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丰富创建内容,营造机关文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文明创建活动与保障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加强干部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推进人社事业新发展相结合,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局主要领导给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警钟长鸣》,开展优质服务窗口评比活动等。此外,大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人社系统“践行群众路线·争当服务标兵”主题演讲比赛,积极组织参加首届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通过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了和谐,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强化学习教育,狠抓干部队伍素质
我局始终按照学以致用、服务大局的原则,精心组织,健全制度,创新形式,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局积极营造终身学习的环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教育。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牢固要树立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效的学习制度,着重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全局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原文、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章、中央八项规定、《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剖析》等内容。始终坚持做到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有心得体会。积极组织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的大讨论,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发言。同时,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全区人社干部职工培训。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办专项业务培训班等方式,认真学习了《社会保险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法》等人社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认真学习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展机关公文写作训练,提高办文办事的能力和效率。全年安排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先进典型学习。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电影《焦裕禄》,通过观看电影,促进党员干部对焦裕禄同志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升华,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深感焦裕禄同志的工作动力是从哪里来的,真正让大家明白要时刻对党忠诚、对岗位热爱、对人民群众要有深厚的感情。通过在全系统开展学典型活动,切实提高了干部素质、凝聚了队伍力量,营造了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的良好氛围。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影响身边人”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通过深入挖掘讲堂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辐射作用,让每个干部职工对照先进找差距,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道德规范教育。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将24个字的要求,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广泛倡导爱国、诚信、友善、勤俭、敬业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树立节约、环保意识,文明出行,文明办公。要求每个人服装整洁、美观大方,热情服务、文明接待相得益彰。积极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局领导带头参加到泉水村开展清洁大扫除活动,组织“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队”到街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紧密围绕人社中心工作,把组织人社干部参加政策咨询、就业服务、法制宣传等活动,作为进行道德实践的平台,在全系统形成浓厚道德实践氛围。
三、细化活动内容,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为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志愿服务意识,区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营造活动氛围,认真细化活动载体,将文明创建活动与打造优质服务窗口相结合,与保障改善民生相结合,确保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开展创建评比活动。全局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等多种形式的创建评比活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为主题,以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畅通监督渠道为抓手,积极打造人社“优质服务窗口”品牌,落实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十项要求”,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升人社窗口的服务水平,在全局形成人人争创的浓厚氛围,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区文明办的要求,我局安排专人并聘请志愿者到紫阳市场整治环境卫生、开展文明劝导,为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尽职尽责、添砖加瓦。
二是扎实开展结对共建工作。紧紧围绕部门职能,突出人社工作特色,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共帮助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解决“微心愿”3个,送去慰问金2700元;积极与民政、新农合办、教育等部门协商,帮助困难户赵建园解决妻子住院费用、双胞胎小孩上学费用等问题;结合“春风行动”,根据村民就业意愿,组织泉水村村民参加招聘活动,现场签约15人;结合“生态家园·清洁”专项整治工作,帮助泉水村解决垃圾清运费3000元;结合“惠万民”活动,为泉水村解决帮扶资金1万元。结合被征地农民就业难等问题,联合街办、联棚乡人民政府,分别在街办广场、联棚乡人民政府举办“春风行动”暨被征地农民专场招聘会,吸纳企业79家,提供就业岗位4600多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560名,签约236名;结合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活动,先后到辖区内多家企业开展包括政策法规宣传,劳动合同鉴证等多项服务工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完成劳动合同鉴证2000余份。结合区政协民主监督活动,我们以服务被征地农民就业为重点,以倡议书的形式,印制就业创业政策、就业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2万份,组织专班人员到征地任务重的村(社区),进一步开展宣传活动,推荐被征地农民就业。同时,针对被征地农民就业技能普遍偏低,就业难度大等新问题,年初,我们以村(居)为单位,对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意愿进行摸底调查,结合调查情况组织开展分片区、分专业的技能培训,截止目前,共组织以家政、挖机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技能培训班共5期,培训300余人。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将管理职责和服务目标分解到股室、到人。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努力践行“四不让”服务承诺,即不让工作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来办事的人在我处受冷落,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单位受损害。对能办的事立即办理,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笑语解释,笑脸相送。二是规范减化办事程序。对所有办事程序进行了上墙公示,同时,在具体办理环节上,对多级审查和交叉项目统一进行了减化和整合,不断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加强政策透明和行政行为透明,对人员招考聘用等热点问题,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改进服务方式。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层平台作用,将就业失业登记、困难家庭子女培训帮扶等政策的申请放到乡镇(街办),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方便群众服务。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中,由集中办公改为上门服务,推行“三个一”办理模式,即一起集中进村入户、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征收。
四、规范内部管理,树立人社部门新形象
今年以来,区人社局不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为重要契机和有效途径,抓好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改观了干部职工精神面貌,优化美化了办公环境,有效提升了人社工作服务水平,党风廉政等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作为直接面向基层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全力打造阳光人社为目标,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创建政务公开示范点。今年以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增设了滚动新闻、图片新闻、民生工程、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公开等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22条,市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100%。
二是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廉政承诺公开、年度述职述廉等制度,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要求对机关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修订,严格按照新标准管理财务。实行公务接待来函审批制、清单制,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注明接待事由、来客人数和陪同人员姓名。严禁公车私用。每逢节假日,我局车辆一律按要求封停在区政府大院内。
三是扎实开展作风整治活动。机关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社会形象。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支部会开在群众家中”、“结亲拜年”、“三进五访”等走访活动,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严格做好计生工作。按照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目标,建立了计生工作责任制,逐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了具体的奖惩措施,坚持做到奖罚分明。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计生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在每个环节上都把好关,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
五是努力创造优美环境。按照区文明办的具体要求,积极优化单位环境,组织经常性的清洁卫生活动,认真清理卫生死角,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大力开展义务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净化办公环境活动,在机关办倡导节能减排,提高了机关档次。
五、抓业务工作,增强服务效果
(一)人事人才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人才培训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组织区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加市人社局开展的知识更新培训;在宜昌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网站开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需课目教育培训,全区专业技术人员948人全部参加网上培训。二是人才招聘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春风行动”,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2场,小型服务重点企业招聘会2场,累计进场企业108家,提供就业岗位4850个,吸引求职者近4000人,达成就业协议650人。三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和完善人才资源信息库,引进和公开招聘了一批优秀人才服务。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0名,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员420人。四是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完成了全区调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五是其它人事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上年度机关300余人、事业单位1000余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了职务晋升外语考试、能力测试、计算机考试等报名工作,完成了82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务评聘等工作。六是重视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组团赴武汉市高校引进人才”“人才项目一对一”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放《春风行动服务卡》、《就业政策资料汇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2014年招工简章》等资料2500余份(册),发布招聘信息1850条,提供就业岗位2800余个,推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157人次。开展招聘活动5场次,吸纳企业55家,接受咨询约1500人次,职业指导600人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300余份,开展创业指导59人次。
(二)劳动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和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截止目前,全区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78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47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31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62人,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4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之内。二是社会保险工作实现新跨越。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得到巩固,截止目前,全区1659周岁应参保人数为29954人,实际已缴费参保28093人,参保缴费率为93.8%,人均缴费132.89元。及时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全区共计16135人享受此项待遇,发放率达100%;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1089人次。三是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结合“春风行动”在街办开展了“维权服务”、“政策咨询”等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发放职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600余条。在辖区各乡镇(街办)悬挂宣传横幅13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办理宣传专栏10期。全面完成了企业劳动保障年检任务,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47户;日常巡查用人单位91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3条,补签劳动合同561份。提请区政府办转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办法的通知》,联合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农林水局下发了《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纳、监管、支付程序的通知》,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37起,结案36起,按期结案率100%,共追讨回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780余人。
今年,我局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人社事业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着重从加强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制度、丰富创建内容等方面着手,以文明创建推进人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使文明创建和人社工作整体推进,从文明创建工作中充分体现人社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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