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外事工作条例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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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医学院外事工作条例,本文共7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江湖骗字”提供。

篇1:医学院外事工作条例

医学院外事工作条例

医学院外事工作条例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进一步贯彻,学校对外交流工作日益发展,特制定以下外事工作管理条例。

一、加强同国外大学的合作

1、根据教育部指导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国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进行科研合作,开辟跨世纪新专业、新学科。

2、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支持派遣我校中青年科研、教学骨干人员出国进修、讲学、合作科研,派出人员在国外应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努力掌握国外科技成果、新动态,按期完成回国返校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以及自治区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提高接待服务水平

1、为了使来访国外专家、学者高兴而来、认真地、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在圆满完成任务后满意而归,院外事办应认真做好接待工作,积极办理正式邀请手续,合理安排日程,生活上精心照顾,工作上严格要求,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

2、做好收集讲学资料工作

要求来访专业、学者提前将讲学提纲与有关资料提供我方,在讲学过程中,由外办委托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具体组织、管理与监督,在讲学人员离境后,()将资料妥善保管,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复印发至有关部门,原件送与档案部门存档。杜绝一切损害我国的内容及其它政治敏感问题出现在讲坛上。

三、重视长期专家、外教工作

1、长期专家(6个月以上)直接担负着课题合作,项目执行等工作。因在中国停留约时间较长,同中国有关人员有更多的接触机会,院外事工作人员应积极向他们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积极组织他们参观访问发展的三资企业及有关部门,让他们亲眼目堵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外事部门成为名副其实的对外宣传窗口。

2、长期外籍教师工作

长期外籍教师主要担负着外语教学任务,日常所接触的是学生和青年教师。为了防微杜渐,每年对新生要进行外事教育在同外教往来中,要不卑不亢,有礼有节,防止有损国格及其人格的行为发生。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外事无小事,一切接待外宾工作,均应请示境院有关领导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2、外宾到校后,应填写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安部门,外宾所参观的地方,应及时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如果外宾个人去某地某部门参观访问,应要求他们提前通知院外事办,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

3、积极同院保卫处配合,做好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外国专家住宿管理制度,保证外专外教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五、提高外事人员的业务水平

外事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遵守外事纪律,认真作好本职工作。

篇2:外事

外事

外事wài shì[释义]

①(名)外交事务。

②(名)外边的事。

[构成]  偏正式:外(事[例句]  重视~活动。(作定语)[同音]  外氏

篇3:外事工作总结

一、20xx外事活动情况

全区共有因公出国(境)团组分别赴美国、印度、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商务考察、合作项目洽谈、企业参展、业务培训及招商引资工作。

出访期间,各团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召开招商说明会,散发投资指南,与意向单位进行洽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两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取得了丰硕的出访成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外事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认真做好外事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所有因公出国团组都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相关材料,领导干部出访要严格遵守外出请假制度,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团组,坚决不予批准。

对因公出国团组,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国,必须要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和实质内容。对于出访目的不明确或者出访目的与内容不相符的团组,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不予办理。同时严格控制出访团组的人员构成和出访时间,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尽量压缩出访时间,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

2、坚持做好团组出访前的教育工作。在团组出访前,坚持对每个团组进行外事教育,要求出国人员坚持外事无小事的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保密纪律,维护党、国家和自身形象,确保出访活动的圆满成功。

3、做好因公出国出访总结工作。我们及时了解团组出访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其他团组的出访成功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强化外事工作服务职能。

近年来,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这对我区的外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严格把关的同时,逐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外事工作职能转变,加大服务经济力度。特别是加强了对经贸团组的服务力度,做到急件急办,保证出国团组如期出访。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

加强与区纪委、组织部、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在区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20xx我区未出现一起出访团组违反外事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事件发生,未发生一起严重涉外事件。

篇4:外事工作总结

今年来,市外办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提升年”的部署要求,以提升机关执行力和工作效能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强化绩效管理为核心,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充分发挥外事资源优势,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推进城市国际化进程,为“四个无锡”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明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切实统一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抓好作风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全市“作风建设提升年”教育动员大会后,外办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落实会议精神,成立了由纪检组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和提升机关执行力、落实力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二是明确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机关学习日、党团组织活动、参观培训等时机,加强对当前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的学习教育,认清无锡当前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和难得机遇,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作风效能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三是明确措施解决问题。组织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进一步排查问题,针对个人、部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推进全办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深入。

二、提升工作成效,优质服务促发展

充分履行外事职责,发掘外事资源、组织推进外事工作更好服务“四个无锡”建设。

1、以服务发展为抓手,扩大成效。充分利用各种外事渠道,借助国际友城等各类平台,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渠道,服务推进城市国际化进程及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与瑞典有关方面、芬兰拉赫蒂市及有关外国科技园区的联系,推进中瑞生态城、拉赫蒂—无锡创新中心及全市科技园区对外结好交流,服务全市的生态建设;组织赴国外友城等交流考察培训,学习借鉴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服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围绕全市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及时提供信息,搭建合作桥梁,组织洽谈交流,服务全市经济国际化。

2、以国际友城为平台,深化合作。

一是加快国际友城发展。本着提升质量、扩大范围的宗旨,稳步推进国际友城超越计划的实施,加强对美欧有影响城市及东欧非洲城市的联络交往,深化交流,加快结好。

二是深化国际友城合作。积极组织邀请友城政府和有关机构企业来我市开展经贸洽谈活动;支持配合市相关部门单位赴国外友城开展人才培训和社会事业交流合作,提升无锡国际化水平。

3、以优化环境为目标,强化服务。

一是修订完善《XX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会审制度,严格控制团组结构、人数、频次、往访国家(地区)数、在外天数、任务性质、在外行程等。杜绝超标准和无实质性团组出访及超时绕道现象发生。

二是继续优化对全市企业的因公出国(境)服务,探索简化企业的出国(境)手续;深入开展“进企业、为企业服务”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指导推动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全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络沟通,加强对全市在外企业及人员的领事保护。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办党组始终对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高度重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凡属应当公开的信息,依照保密审查程序,纳入公开目录,进行主动公开,并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库,确保行政权力网上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三、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制度见成效

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外办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

一是拓宽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加强“开门纳谏”,定期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面对面地征求基层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外办政务网市长信箱、主任信箱及投诉电话等方面接受的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外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迅速改进,不留死角。

二是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制度落实。加强对全办各处室和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项工作办结时限、办理质量的检查督促,确保工作制度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考核,提高工作成效性。机关党委和秘书处根据市委、市政府布置下达的重点工作,按照工作完成时限和要求,及时对各处室工作落实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继续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遵循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压缩外事接待、办公费用支出和车辆使用。

四是严肃纪律,杜绝违规违纪现象。严格落实《市外办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外办关于加强效能建设和工作督查考核的补充意见》等规定,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现象,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年来,市外办在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机关作风及办事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对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解放思想、创新创优,着力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日常化、制度化、外事规范化上下功夫,全力开创外事工作新局面。

篇5:外事工作总结

下半年,我办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拼抢五个月、加速现代化、献礼五十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发挥职能优势,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贡献。

一、继续抓好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工作

紧密结合“拼抢五个月、加速现代化、献礼五十年”具体行动计划,围绕“六大提速行动”要求,加速拼抢,通过推进会、领导挂钩督办等方式,进一步加快apec卡的办理进度,确保在十月底前向上级外事部门报送apec卡申办材料不少于50份,力争年底达到100份,让更多的企业家享受到apec商务旅行卡带来的方便。同时,加紧apec商务旅行卡协会的筹建,争取在年内正式组建成立,并通过协会,达到管理与服务的规范、方便与快捷。

二、积极做好学生暑期国际交流工作

7月份,我市将有4个学生团共计80余名中学生分别赴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友城开展暑期交流。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交流服务水平,高标准做好学生暑期国际交流工作,树立政府交流形象,我办积极打造“放飞梦想”学生国际交流品牌。一是对学生交流项目进行品牌包装和宣传,通过统一着装、统一宣传会旗等标识提高知名度、提升影响力,在友城树立形象;二是对赴外交流或参与接待的老师、学生、学生家长进行外事礼节礼仪培训,普及外事礼节礼仪知识,做好行前教育,提高学生、老师、学生家长的对外交往能力。三是做好回访服务。对参与学生、老师、接待家属,来访学生做好服务质量调查,总结经验,了解不足,建立档案,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国际交流质量。

三、积极协助(区)镇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驻华使领馆、驻华代表处等作为政府驻外机构,蕴含着丰富的外交资源,在推动其国家与中国的经贸、文化、教育等方面合作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我办将以省外办要在全省20个开发区设立重点联系点为契机,积极对上争取,力争将冶金工业园纳入重点联系点。今年以来我办通过与省外办的联络,组织冶金工业园参加了昆山经济博览会,拜访了韩国、日本驻沪领使馆的商务领事,加强了与领事馆的沟通。下半年,将拜访亚洲欧洲及其他重要国家驻沪领事馆和驻沪商务代表处,力争在招商引资项目上有所突破。

篇6:外事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外事活动管理,规范外事接待工作,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短期来校访问,包括友好访问、参观考察、洽谈合作和讲学等。

第一条 国(境)外来访邀请及审批

(一)以学校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由国际交流处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送邀请函;

(二)以二级学院和其他各单位(部门)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填写内部请示单,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出邀请函。

第二条 国(境)外来访接待

(一)接待应本着双方对等的原则,根据来访级别、性质、目的、要求及人员情况,制定接待方案,确定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及其他接待人员,并严格按照接待方案具体执行。

(二)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接待国(境)外人员来校访问,根据需要,可提供工作餐。安排宴请,需将接待方案报送学校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

(三)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工作,费用从学校的外事经费中支出; 各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外事接待工作,费用由各接待单位和部门负担。

第三条 外事礼品管理

(一)外事礼品的采购由国际交流处根据学校年度外事活动需要提交预算表,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并由专人统一进行登记管理。

(二)对外赠送礼品应本着节约、从简的原则。外事礼品应优先选购具有纪念、象征意义的、具有学校标志的礼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

(三) 外事礼品主要用于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和出访活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 外事活动中,对外宾赠送我校的礼品,应及时上缴并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 外事活动注意事项

(一) 在外事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对外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涉外人员守则,严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国家荣誉。

(二)参加外事接待人员应衣着整齐、得体,言谈举止大方。参加者应带好本校身份的名片,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第五条 外事活动宣传及材料归档

外事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部门或单位须在活动后及时撰写来访交流纪要,并将重要来访纪要报党委宣传部进行宣传,同时报国际交流处备案。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试行,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7:外事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外事活动管理,规范外事接待工作,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短期来校访问,包括友好访问、参观考察、洽谈合作和讲学等。

第一条 国(境)外来访邀请及审批

(一)以学校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由国际交流处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送邀请函;

(二)以二级学院和其他各单位(部门)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填写内部请示单,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出邀请函。

第二条 国(境)外来访接待

(一)接待应本着双方对等的原则,根据来访级别、性质、目的、要求及人员情况,制定接待方案,确定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及其他接待人员,并严格按照接待方案具体执行。

(二)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接待国(境)外人员来校访问,根据需要,可提供工作餐。安排宴请,需将接待方案报送学校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

(三)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工作,费用从学校的外事经费中支出; 各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外事接待工作,费用由各接待单位和部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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