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

时间:2023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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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子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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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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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本文共8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子青于”提供。

篇1: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

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1:倾城之恋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2:给花开一个机会,给爱一个机会

那年,她大学毕业到报社做一名小编辑。

她不大爱说话,一个人静静地编稿,或静静地看英语书。同事们知道她在准备复习考研,还知道她会间隔着收到北京一所大学的来信。

信是一个男生的。她在拆信时会流露出一点无法掩饰的热切,几页纸,却看得忽悲忽喜。

这一切,都悉数收入了他的眼底。

他们的办公室隔着窄窄的走廊,她偶尔抬起头来向对面望去,他就快速地把视线转到别处,似乎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目光游移中忍不住猜测着她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自己办公桌前摆的那盆茉莉。

茉莉有半人高,枝叶扶疏,满株翠绿,正是要进入花季了。

他小心地把茉莉搬到她面前,拜托她替他照看一下,他要去异地采访一个多月时间。她有短暂的惊讶,之后抱歉地说:“我怕是养不好。”他一笑:“没关系。这茉莉很好养的,记得给它浇水就行了。”

她每天依旧静静地编稿、看书,再有空闲就是不忘为那盆茉莉浇水。茉莉长得很快,那些柔嫩的枝条受了蛊惑般没有规律地疯长,奇怪的是,却不长一个花苞。

无端地,她就想到了自己。为了那个在北京念研究生的男孩,为了维系那份风雨飘摇的爱情,除了到北京读研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她的爱需要拼命地踮起脚尖,爬着梯子才能够到。好累啊。

他采访回来了,她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养好,只长叶子不开花。”他依旧一笑,走到茉莉前仔细地去折那些新梢:“这些太长的部分要掐掉,否则是不会开花的。”她的心一痛,眼里忽地就有了泪。

他轻轻地握住她的手,看定她的眼睛:“给花开一个机会,给爱一个机会,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茉莉最后还是留在了她的办公室里。

半个月后,已是满室馥郁的花香。

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3:爱情,永远都撕不碎的

我是一个像风一样的女孩子,因此,我喜欢像风一样生活,满世界地流浪和漂泊,而乐天就不同了,他和他戴的金边眼镜一样文静和秀气,通常不爱大声说话,既便偶尔生起气来也是软绵绵的,颇似我最喜欢吃的棉花糖。

乐天和我一起已经结伴走过七八个城市了,也就是说,七八个城市的屋檐下都曾经留下过我们相依相偎的影子。

乐天与我青梅竹马,不仅从5岁的时候就开始扮小两口,而且我们几乎就一直没有分开过,初中时他是班长我是学习委员,高中时他是组长我是副组长,大学时又碰巧住在一幢楼里,所以我们之间的恋爱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仿佛前世有约,乐天和我就这样非常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既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庄重的承诺,与生俱来的爱给我们带来的是无法想象的快乐。

好不容易飞出了象牙塔之后,我整理了整理纷乱的思绪,非常霸道地对乐天说:“和我一起去南方吧,我喜欢南方的梅雨季节。”

乐天是独生子,父母原来指望他留在身边的,然而乐天只是略微沉思了片刻,接着便微笑地对我说:“你准备好了吗?如果你真的准备好了,我陪你一起去。”

我乐不可支,冲着他的脸便“咬”了一口,乐天的脸顿时红了,不远处几位看似漫不经心的女同学正偷偷地朝我们这边张望呢。

我们在广州的发展还算顺利,乐天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我则混进了一家小报社做了记者。乐天是那种非常敬业的人,没过多久便在广告公司做得如鱼得水,很快便被提拔为业务主管,工资收入几乎是呈几何数增长。

而我则不同了,报社的记者很少,采、编和拉广告赞助一条龙,提成又不是很多,没干多久我便心灰意冷了,于是策划跳槽。我是在一个黄昏将我的决定告诉给乐天的,乐天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脸笑了:“你以为找工作是过家家呀,想扮演什么角色就扮演什么角色?”

我推开了他的手,语调中多少夹杂着一丝任性:“我真的已经不想做了,那样的环境不利于我的发展。”

乐天似乎听明白了我的意思:“那就另外找一份你自己喜欢的工作吧。”

“我的朋友推荐我到北京的一家网站做网络编辑,我想去试试。”我的声音里突然有了一丝乞求,我还从来没有跟乐天这样讲过话。

乐天怔了一下,显然他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也实在舍不得那份炙手可热的职位。“你不是喜欢南方的梅雨季节吗?”

乐天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只是我的去意已决,我的任性在关键时刻又一次占了上风。“我又没有要求你和我永远在一起,你可以自己留下来嘛。”

乐天突然发火了,他冲动地拉住了我的手:“你,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乐天从来不会甜言蜜语地哄我,他的爱更接近于一种忠诚,而这种忠诚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第二天,乐天果断辞去了在广告公司的工作,和我相伴飞到北京。

乐天还是干他的老本行,我的网络编辑也做得游刃有余,只是后来我无法忍受公司严格的管理规定和看似单纯其实却非常复杂的人际关系,坚持不到两年便又一次选择了逃离。

乐天似乎已经彻底地习惯了我的草率和鲁莽,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略微带着调侃的口吻警告我:“欣宇,我发现你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可是我又害怕你长大,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我佯装清纯,故意跟他作对:“当然知道了,你是怕我的翅膀变硬了,自己一个人飞走怎么办?”

“胡说,我是怕你成熟了稳重了,就不会再流浪漂泊了。”乐天的目光依旧充满忠诚,我却不敢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因为我知道自己这样做对乐天不公平。

在此后的几年里,我们相继是古城西安、雾都重庆和桂林、贵州等城市的过客,虽然居无定所,却饱览了祖国美丽富饶的自然风光,乐天郑重其事地送给我一个特殊职称:“旅行家。”我则不客气地赠他一个外号:“随从。”乐天多少有些不满意:“太简单了吧?还不如叫爱的仆人呢。”

20xx年秋高气爽的时候,我们终于在深圳安了家。

乐天倾其所有购得了两室一厅的住房,同时在装潢上耗费了很多心血,70多平方米的空间弥漫着浪漫而温暖的气息。

中秋月圆之夜,乐天拥我入怀:“欣宇,我们结婚吧。”

我和乐天其实早就融为一体了,可是连年的奔波使我们无暇顾及形式,结婚的事也便一拖再拖,乐天终于忍耐不住了。

我将有点发烧的脸贴在他的胸前:“乐天,原谅我,我让你等得太久了。”

乐天没有说话,而是将他的唇紧紧地压在我的耳边:“不,我还要你给我生一大群孩子。”

我惊恐地推开了他:“这,这怎么可以,我真的还没有准备好呢。”

“可是,可是你已经26岁了。”乐天喃喃地说。

“反正,反正我现在不想生孩子。”我的倔脾气又上来了。

“好吧。”乐天只好让步了:“孩子不生了,这婚总得赶快结吧。”

乐天讲话总是这么实在,因为在气头上,我想都没想便赌气地说:“不结了。”

乐天先是一愣,继而指着我的鼻子嚷道:“你,你也太自以为是了,这种事也是闹着玩的,你不愿意跟我结婚,你给我滚。”

乐天一定是气极了,而我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委屈,失去理智的我伸手抓过乐天刚刚从影楼取回来的结婚照,转眼之间便撕了个粉碎:“滚就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然后,我不顾一切地哭着跑了。

沿着宽阔的街道走了好长一段路之后我冷静了,偷偷地抹了把脸,接着便沿路返回。

我想,我不能就这样走了,我至少应该取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慢慢地打开已经非常熟悉的那扇门,我没有看到乐天,却看到被我撕碎的那张结婚照已经被重新整整齐齐地粘贴好放进相框里,不同的是相片上多了一行刚劲有力的楷书,不用看就知道是乐天的杰作:“欣宇,心是可以撕碎的,但爱情永远是撕不碎的,我爱你。乐天。”望着那熟悉的笔迹我突然泪流满面,扑过去将相框紧紧地搂在怀里。我终于明白了,爱情是撕不碎的,撕不碎的爱情是幅最美丽最迷人的画。

乐天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后,他轻轻地将我抱起来,我和他什么都没有说,可是我已经身不由己了。

因为,我相信已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我,我必须为乐天生个健康而漂亮的孩子

篇2: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

她曾是我们这个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2:给花开一个机会,给爱一个机会

那年,她大学毕业到报社做一名小编辑。

她不大爱说话,一个人静静地编稿,或静静地看英语书。同事们知道她在准备复习考研,还知道她会间隔着收到北京一所大学的来信。

信是一个男生的。她在拆信时会流露出一点无法掩饰的热切,几页纸,却看得忽悲忽喜。

这一切,都悉数收入了他的眼底。

他们的办公室隔着窄窄的走廊,她偶尔抬起头来向对面望去,他就快速地把视线转到别处,似乎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目光游移中忍不住猜测着她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自己办公桌前摆的那盆茉莉。

茉莉有半人高,枝叶扶疏,满株翠绿,正是要进入花季了。

他小心地把茉莉搬到她面前,拜托她替他照看一下,他要去异地采访一个多月时间。她有短暂的惊讶,之后抱歉地说:“我怕是养不好。”他一笑:“没关系。这茉莉很好养的,记得给它浇水就行了。”

她每天依旧静静地编稿、看书,再有空闲就是不忘为那盆茉莉浇水。茉莉长得很快,那些柔嫩的枝条受了蛊惑般没有规律地疯长,奇怪的是,却不长一个花苞。

无端地,她就想到了自己。为了那个在北京念研究生的男孩,为了维系那份风雨飘摇的爱情,除了到北京读研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她的爱需要拼命地踮起脚尖,爬着梯子才能够到。好累啊。

他采访回来了,她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养好,只长叶子不开花。”他依旧一笑,走到茉莉前仔细地去折那些新梢:“这些太长的部分要掐掉,否则是不会开花的。”她的心一痛,眼里忽地就有了泪。

他轻轻地握住她的手,看定她的眼睛:“给花开一个机会,给爱一个机会,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茉莉最后还是留在了她的办公室里。

半个月后,已是满室馥郁的花香。

篇3:情感故事杂志中的故事

我是一个像风一样的女孩子,因此,我喜欢像风一样生活,满世界地流浪和漂泊,而乐天就不同了,他和他戴的金边眼镜一样文静和秀气,通常不爱大声说话,既便偶尔生起气来也是软绵绵的,颇似我最喜欢吃的棉花糖。

乐天和我一起已经结伴走过七八个城市了,也就是说,七八个城市的屋檐下都曾经留下过我们相依相偎的影子。

乐天与我青梅竹马,不仅从5岁的时候就开始扮小两口,而且我们几乎就一直没有分开过,初中时他是班长我是学习委员,高中时他是组长我是副组长,大学时又碰巧住在一幢楼里,所以我们之间的恋爱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仿佛前世有约,乐天和我就这样非常自然地走到了一起,既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庄重的承诺,与生俱来的爱给我们带来的是无法想象的快乐。

好不容易飞出了象牙塔之后,我整理了整理纷乱的思绪,非常霸道地对乐天说:“和我一起去南方吧,我喜欢南方的梅雨季节。”

乐天是独生子,父母原来指望他留在身边的,然而乐天只是略微沉思了片刻,接着便微笑地对我说:“你准备好了吗?如果你真的准备好了,我陪你一起去。”

我乐不可支,冲着他的脸便“咬”了一口,乐天的脸顿时红了,不远处几位看似漫不经心的女同学正偷偷地朝我们这边张望呢。

我们在广州的发展还算顺利,乐天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我则混进了一家小报社做了记者。乐天是那种非常敬业的人,没过多久便在广告公司做得如鱼得水,很快便被提拔为业务主管,工资收入几乎是呈几何数增长。

而我则不同了,报社的记者很少,采、编和拉广告赞助一条龙,提成又不是很多,没干多久我便心灰意冷了,于是策划跳槽。我是在一个黄昏将我的决定告诉给乐天的,乐天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脸笑了:“你以为找工作是过家家呀,想扮演什么角色就扮演什么角色?”

我推开了他的手,语调中多少夹杂着一丝任性:“我真的已经不想做了,那样的环境不利于我的发展。”

乐天似乎听明白了我的意思:“那就另外找一份你自己喜欢的工作吧。”

“我的朋友推荐我到北京的一家网站做网络编辑,我想去试试。”我的声音里突然有了一丝乞求,我还从来没有跟乐天这样讲过话。

乐天怔了一下,显然他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也实在舍不得那份炙手可热的职位。“你不是喜欢南方的梅雨季节吗?”

乐天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只是我的去意已决,我的任性在关键时刻又一次占了上风。“我又没有要求你和我永远在一起,你可以自己留下来嘛。”

乐天突然发火了,他冲动地拉住了我的手:“你,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乐天从来不会甜言蜜语地哄我,他的爱更接近于一种忠诚,而这种忠诚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

第二天,乐天果断辞去了在广告公司的工作,和我相伴飞到北京。

乐天还是干他的老本行,我的网络编辑也做得游刃有余,只是后来我无法忍受公司严格的管理规定和看似单纯其实却非常复杂的人际关系,坚持不到两年便又一次选择了逃离。

乐天似乎已经彻底地习惯了我的草率和鲁莽,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略微带着调侃的口吻警告我:“欣宇,我发现你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可是我又害怕你长大,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我佯装清纯,故意跟他作对:“当然知道了,你是怕我的翅膀变硬了,自己一个人飞走怎么办?”

“胡说,我是怕你成熟了稳重了,就不会再流浪漂泊了。”乐天的目光依旧充满忠诚,我却不敢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因为我知道自己这样做对乐天不公平。

在此后的几年里,我们相继是古城西安、雾都重庆和桂林、贵州等城市的过客,虽然居无定所,却饱览了祖国美丽富饶的自然风光,乐天郑重其事地送给我一个特殊职称:“旅行家。”我则不客气地赠他一个外号:“随从。”乐天多少有些不满意:“太简单了吧?还不如叫爱的仆人呢。”

秋高气爽的时候,我们终于在深圳安了家。

乐天倾其所有购得了两室一厅的住房,同时在装潢上耗费了很多心血,70多平方米的空间弥漫着浪漫而温暖的气息。

中秋月圆之夜,乐天拥我入怀:“欣宇,我们结婚吧。”

我和乐天其实早就融为一体了,可是连年的奔波使我们无暇顾及形式,结婚的事也便一拖再拖,乐天终于忍耐不住了。

我将有点发烧的脸贴在他的胸前:“乐天,原谅我,我让你等得太久了。”

乐天没有说话,而是将他的唇紧紧地压在我的耳边:“不,我还要你给我生一大群孩子。”

我惊恐地推开了他:“这,这怎么可以,我真的还没有准备好呢。”

“可是,可是你已经26岁了。”乐天喃喃地说。

“反正,反正我现在不想生孩子。”我的倔脾气又上来了。

“好吧。”乐天只好让步了:“孩子不生了,这婚总得赶快结吧。”

乐天讲话总是这么实在,因为在气头上,我想都没想便赌气地说:“不结了。”

乐天先是一愣,继而指着我的鼻子嚷道:“你,你也太自以为是了,这种事也是闹着玩的,你不愿意跟我结婚,你给我滚。”

乐天一定是气极了,而我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委屈,失去理智的我伸手抓过乐天刚刚从影楼取回来的结婚照,转眼之间便撕了个粉碎:“滚就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然后,我不顾一切地哭着跑了。

沿着宽阔的街道走了好长一段路之后我冷静了,偷偷地抹了把脸,接着便沿路返回。

我想,我不能就这样走了,我至少应该取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慢慢地打开已经非常熟悉的那扇门,我没有看到乐天,却看到被我撕碎的那张结婚照已经被重新整整齐齐地粘贴好放进相框里,不同的是相片上多了一行刚劲有力的楷书,不用看就知道是乐天的杰作:“欣宇,心是可以撕碎的,但爱情永远是撕不碎的,我爱你。乐天。”望着那熟悉的笔迹我突然泪流满面,扑过去将相框紧紧地搂在怀里。我终于明白了,爱情是撕不碎的,撕不碎的爱情是幅最美丽最迷人的画。

乐天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后,他轻轻地将我抱起来,我和他什么都没有说,可是我已经身不由己了。

因为,我相信已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我,我必须为乐天生个健康而漂亮的孩子

篇4:情感故事书里的故事

结婚后,男人感觉生活压力很大,工作中又很不顺心。为了减压,他学会了抽烟,开始只是在烦躁的时候抽一支,渐渐地他的烟瘾越来越大,简直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

妻子很担心,她怕男人吸烟会伤害身体。于是妻子婆口佛心劝说男人戒烟,男人不但不听,反而抽的更凶。妻子甚至和他哭闹、怄气都无济于事,男人依旧烟不离手。

一日男人回到家,发现客厅烟雾缭绕,惊奇地发现妻子正坐在沙发上抽烟。显然她不会抽,抽一口便剧烈地咳嗽好几声,男人夺过妻子手里的烟大怒道“你这是干什么?不要命了?”

妻子边咳嗽边说:“我听说抽一根烟会使人折寿十一分钟,而你每天抽一包香烟,则可能使你每天减少三小时又四十分钟的生命。做夫妻就应该不离不弃、生死与共,我不能让你自己减少生命,我要同你一起减少寿命,所以从现在起我每天都要拼命地吸上一包以上的香烟。”

男人听完眼圈红了,二话没说,把家里所有的香烟都丢进了垃圾筒,发誓从此不再吸烟。

篇5:情感故事书里的故事

男孩是一个打工仔,在一间饭店打工,住在一个朋友家处。女孩则是一家公司的白领,每天都都会去男孩打工的饭店吃饭。久了,男孩和女孩,有时候也会说说话。

有一天,朋友的对男孩说:对面的老王搬家了。可惜呀,老王人那么好,搬去跟儿子住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男孩笑着说:这是件好事呀。去和儿子住了。不知道我们对面会有谁搬来住。朋友对男孩说:有啊,今天就搬来,是个女的,还挺漂亮。她早上来看过了房了。男孩说:怎么,是不是心动了,喜欢人家啊,哈哈。朋友说:去你的。 男孩也在想,会是谁住这里呢。

晚上,男孩干完活了,收工回家。到了楼下,看见一女的在搬东西,还挺沉的样子。那女的手一滑,东西掉地上了。男孩走了过去说:这东西好像挺沉的,你住哪层,我帮你搬上去。那的一回头看,是男孩,便说:咦,怎么是你呀。你住这里呀。男孩也吃了一惊的说:原来是你,呵呵。我住在我朋友家。你就是新搬来的吗?女孩说:是呀。男孩边和女孩聊天边把东西搬上楼去了。从那以后,女孩就成了男孩的邻居。

有一天,女孩家里的电视机坏了。碰好人家下班了,没人来修。女孩只好上楼顶看星星去了。男孩吃完了饭,觉得没事干,也上了楼顶。碰见了女孩。问女孩:你怎么那么有时间,来楼顶看星星。女孩微笑着说:没办法呀,睡觉电视机坏了,又没人来修。无聊,就上来看星星咯。男孩说:我会修,我帮你修吧。

男孩帮女孩修好电视后,准备离开。女孩要男孩坐下来喝杯茶再走。男孩只好留下来了。男孩看到女孩家里摆了很多大海的照片。便问女孩:你喜欢海?女孩说:嗯嗯,小的时候爸爸经常带我去海边钓鱼,海边玩耍,但是现在长大了,工作了。爸爸也不在身边了。没人带我去海边了。男孩笑着说:我每个星期天都会去海边钓钓鱼,不介意的话我带你去。女孩高兴地说:真的啊,太好了,周日我也不用上班。男孩和女孩就约定好了,每个周日都带女孩去海边钓鱼。

每到周日,男孩就会踩着单车搭着女孩去海边钓鱼,去海边玩耍。女孩觉得有男孩的日子真的很高兴。男孩和女孩晚上都会在楼顶聊天,看星星。或者有时候肚子饿了就一起出去吃夜宵。

有一天,男孩工作完了。回来看见女孩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这是男孩第一次看到女孩不开心的样子。男孩心里不是滋味,但是又不好意思去问。吃完饭后,男孩和平时一样,上楼顶。男孩看见女孩今天来得早。男孩笑嘻嘻的上去问:今天怎么了,那么不高兴。女孩说:没什么。男孩看得出,女孩一定是不开心了便说:有什么就说出来吧,憋在心里难受。女孩眼泪掉了下来,把今天在公司里,被同事们误会的事都告诉了男孩。男孩听了,有些心疼,说:你想哭就大声的哭吧,哭出来心里会舒服一些。女孩靠在了男孩肩膀,哭了起来。哭了好一会,女孩才不哭了。女孩谢谢了男孩,微笑着回家里去了。

第二天,女孩去上班路上,不小心被车撞到了,进了医院。男孩知道后跟老板请了假,便赶去了医院。男孩来到了女孩的病房,看见女孩还躺在那里。女孩看到男孩来了说:你怎么来了呢。男孩说:怎么了,我不能来吗,听到你被车撞了,都吓死我了,伤哪了。女孩笑着说:能来,脚受伤了,医生说得住院一段时间。怎么那么关心我。我又不是你女朋友。男孩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女孩的脚。女孩接着说:开玩笑的,别太认真。那天起,男孩每天干完活就来陪女孩,聊聊天,说说笑话。带吃的给女孩。一直到女孩出院。

终于女孩出院了,男孩接女孩。到了家门口,男孩背着女孩上楼去,到了女孩家里,男孩满身大汗了说:你还挺沉的,累死我了。女孩笑着说:没办法呀,谁叫你住得离我最近。谢谢拉。女孩回家静养后,男孩每天都会去菜市场买菜,帮女孩弄好早餐,才去工作。中午一下班就去女孩家帮女孩做饭。做好了才回朋友家吃饭。晚上就回去女孩家里陪女孩聊天。一直到女孩睡觉。

有一天,男孩接到电话,家里出事了。来不及和女孩告别,男孩就回家了,男孩托朋友照顾女孩。中午,男孩的朋友来给女孩做饭,女孩一看见不是男孩,心里有些不高兴问:男孩去哪了,怎么是你来了呢。男孩朋友说:他家里有事突然回家了。他叫我来照顾你。女孩接着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男孩的朋友对女孩说:不知道哦,他也没说,说不准他以后都不回来了。怎么了。女孩说:没有什么。女孩没有再问下去了。夜里女孩,一个人,觉得好孤单,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

女孩想着以前,都是男孩陪着自己。每天晚上,是男孩陪着自己在楼顶聊天,看星星。每到周日,是男孩踩着单车搭着自己去海边钓鱼,去海边钓鱼。自己住院了,是男孩每天来照顾自己。每次看到男孩都是满头大汗的,便知道男孩都是赶过来的。回家静养后,还是男孩照顾自己,陪自己。自己才不会那么孤独。是男孩给自己带来了快乐。女孩知道,男孩自己对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女孩还想起男孩给自己做饭的样子。女孩就这样每天都思念着。

男孩回家后,母亲去世了。生前最疼男孩的就是母亲,父亲走得早,是母亲一手把他拉大的。男孩答应母亲,母亲走后,男孩会守着这间房子。这是母亲生前爱的。除了男孩。

男孩也很想女孩,男孩的家靠海。每天晚上男孩会去海边坐。对着大海思念着女孩,在那里想。女孩最近还好吗?脚还疼吗?朋友照顾的周到吗?男孩想了很多很多。男孩很想回去找女孩。但是不可以。他答应母亲不会离开这里了。

过了一段时间,女孩受不了这思念了。决定去找男孩,因为她真的怕男孩不回来了。女孩问男孩的朋友要了地址,便收拾了下。撑着拐杖就去找男孩了。

女孩坐了两天的火车才到地址的大概位置。女孩没有休息,就开始询问路人,纸上的地址怎么去。找了三天,女孩才找到地址上的渔村。女孩撑着拐杖继续寻找。女孩没留神路上的石头,拐杖压倒石头上,没稳住,整个人就摔倒了地上。手流血了,脚更疼,因为脚没好。女孩继续撑起拐杖,往村子走。走着走着,他看到了男孩,男孩在卖鱼,女孩静静的看着男孩,眼泪掉了下来。男孩也看到了女孩。男孩丢下了一切,跑了过去。抱着女孩,女孩丢掉了拐杖,抱着男孩。女孩在男孩怀里大声的哭着。

男孩背着女孩,来到自己家里。拿出药,帮女孩擦。看着女孩流着血的手,心疼极了的说:你真傻。值得吗这样。女孩笑着说:值得,只要你不离开我,什么都值得。男孩生气的说:值得你个猪脑袋,我心疼。女孩一直在笑。男孩带女孩去医院检查脚,医生说没什么大问题,回家后好好休息。男孩背着女孩离开医院,又生气的说:你看看你,脚没好就乱跑,幸亏没有事,要是有事怎么办,要是断了呢?女孩还是笑嘻嘻的说:要是断了,你就照顾我一辈子呗。让你背我一辈子。男孩微笑着对女孩说:我会背你一辈子,我不会放下你,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了。

就这样,女孩和男孩两个人就生活在海边。一辈子,不离不弃。

篇6:《新故事》杂志征稿启事

《新故事》杂志征稿启事

《新故事》由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湖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办。她融纪实性、故事性、传统性于一体,以新视角、新时尚、新思想于一炉,记录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不同经历的大众生活,传递幸福安康、光明正大、百年梦想的`正能量,打造湖湘文化、中国故事、深受读者喜爱的故事杂志。

新故事新思想,新视觉新面孔,一切都是新的;新故事多情,爱情亲情友情乡情,个个荡气回肠;新故事新奇,奇文奇事奇人奇怪,篇篇爱不释手。新故事当着最小说来写,最小说当着新故事来读。著名作家写故事,文化大师读故事;资深编辑编故事,广大读者唱故事。

《新故事》全新改版,全彩印刷,隆重登场,冀望爱说爱唱故事的作者关心她,爱护她,喜欢她!我们诚恳地向大家约稿,要求短小精悍,题目故事抓人。

稿费标准:

每期头条每千字200元,其次每千字150元、120元、100元。

欢迎大家踴跃投稿(电子文档加插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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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邮箱:643396981@qq.com

联系人:夏长阳;电话:18890663921。

篇7:情感故事电台说的故事

阿玉和阿伟是一对恩爱夫妻,美中不足的是,他们一南一北,一直两地分居。

阿玉在北京工作,是一家酒店的公关部经理,阿伟是广州一家合资企业的主管经理,他们在一次业务往来中一见钟情,更闪电般结合了。他们都热爱自己的工作,又都不愿为对方作出牺牲,只好牛郎织女般飞来飞去。这天一大早,阿玉刚进办公室就接到了阿伟的电话:“下个月是我们结婚八周年纪念,到地我会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

放下电话,阿玉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办公室同事宋丽打趣道:“怎么,牛郎又给你打电话了?你不在他身边,当心他在广州找个小情人来个金屋藏娇哟。”“他呀,有贼心还没贼胆呢。”阿玉信心十足地说。

整个上午,阿玉坐在办公室里神不守舍,一直想羊阿伟说的“惊喜”。结婚这么多年,丈夫还是那么疼爱她。阿玉的眼睛潮润起来,作为妻子,她既没能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也没给他生个孩子,自己三十岁了,是该享受一下正常的家庭生活了。

阿玉想到上次广州一家宾馆的老总很欣赏她的才干,说欢迎她到广州发展……想到此,她心里一动,决定放弃北京的单位,调到广州去。她先和广东的那位老总通了电话,那老总果然说话算数,一口应承下来,真是天遂人愿。她瞒着阿伟很快便办好了调动手续,又消消地飞往广州。

临行前她叮嘱办公室的同事,说阿伟打电话来,千万不要告诉他。她想在那个最激动的时刻,再向阿伟宣布一这喜讯,从今以后她要给阿伟一个完整的家,还要给他生一个可爱的孩子……事情办得非常顺利,阿玉没想到难办的户口也顺利地迁到了广州。

在广州,她没敢惊动阿伟。等办好广州方面的手续后,她痛痛快快休息了一个上午准备再赶回北京,办一些移交手续。离上飞机还有五个小时,阿玉突然想到了宋丽说的话,她知道现在阿伟正在上班,何不趁机回家检查一下?于是她马上坐出租车赶到他们在广州的家。这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是阿伟在国外的姑妈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

阿玉正想把钥匙从包里拿出来,门却突然打开了,一个漂亮的女人穿着睡衣从里面走了出来,看见门前的阿玉,便问道:“请问你找谁?”阿玉顿时呆住了:好你个阿伟,果然被宋丽说中了。阿玉稳定了一下情绪,强忍着愤怒问:“阿伟在吗?”女人笑了一下,热情地说:“阿伟上班去了,请问你是……”

阿玉再也忍不住了,猛地转身跑下楼,泪水流了一脸。她机械地拦了一辆出租车,又机械地上了飞机。此时她头脑一片混乱,不知道自己是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还是该和阿伟摊牌离婚。

她迷迷糊糊回到了北京的宿舍,刚一开门,正看见阿伟迎上来:“阿玉,我已经来了两天了,听你同事说你出差了。”

阿玉懒得理睬他,阿伟还以为她累了,心疼地拉她在沙发上坐下,笑着说:“还记得我说要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吗?”阿玉冷笑了一下,心想:惊喜?我早已见识了你给我的惊喜,看你还要怎样演戏。

阿伟走到床边,拿过一个精美的密码箱,放到阿玉面前,打开后,里面整整齐齐摆满一扎扎的百元大钞。阿玉一惊:“你哪来这么多钱?”阿伟仍然笑着说:“我把广州的那套房子卖了。”“什么时候卖的?”“一个星期前。”

阿玉一听恍然大悟,高兴地跳了起来:“买房子的人是不是也叫阿伟?”阿伟摇了摇头:“这个我不太清楚,是一个朋友帮我卖的。”

阿玉搂着阿伟的脖子,在他脸上连亲了几口,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你为什么把房子卖了?”

阿伟用手点了点她的头:“抗战八年,你终于胜利了。我已经接受北京一家企业的邀请任副总裁,从今以后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高兴吗?”阿玉觉得天旋地转……

篇8:格言杂志中的文章

格言杂志中的文章

格言杂志中的文章

江南给予我的印象永远是湿湿的,糯糯的,粘粘的。江南的水永远都是清而悠长的,江南的山永远都是青翠秀气的,江南的小镇永远都是白的墙,黑的瓦,上翘的檐角,长着青苔的石板路,成群的燕子,玲珑的乌篷船,小巧的拱桥,以及那些斗笠,脂粉,杨柳组成的水墨画。而江南的女子永远都是穿着蓝色旗袍,撑着油纸伞,徘徊在雨巷里的丁香姑娘。

江南是出美女的地方,江南的女子即使不是绝色,也一定是温柔如水、楚楚动人。只怕“小家碧玉”这个词是最适合用在江南女子的身上吧。

江南的水那么清,那么柔,无怪乎江南女子的三千青丝被濯洗得那么如云似雾,或是神采飞扬的飞天髻,或是曲折宛转的灵蛇髻,或是别致可爱的坠马髻,就连那一两缕游移在粉腮边的,也增添了江南女子的俏皮与灵动。江南的山,顶多只能称作丘,那样的秀气,与北方的雄奇大川相比是绝对不能称作山的。江南的山应该是黛色的,终日为云雾所掩映,总是淡淡的,静静的,意境悠远。江南女子的眉就像江南的山一样,淡淡的,蹙在一起,有了淡淡的忧愁,低眉顺眼间全是数不尽的柔情似水。想那林黛玉虽非地道江南女子,但好歹也是在江南染了些风韵的,淡淡的I烟眉,弱不禁风的身子骨,大概也就是这么熏陶出来的吧。而江南水乡最能突显其特点的,大概就是它那小巧玲珑的乌篷船和同样小巧玲珑的石拱桥了。乌篷船虽小却在河网密布的小镇上来去如梭,穿过那些密密的,精致的小拱桥。江南女子的鼻子也是同样的小巧玲珑,又精致可爱,那么一点儿弧线,不会太生硬,使平板的五官多了些曲线,多了些娇俏。

如果用一种花来形容江南女子,我以为用桃花最好,那么柔软,那么娇弱,是要捧在手心里呵护疼爱的。凝脂一般的肌肤上点氲着淡淡的粉红,果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

提到江南女子,不得不提到那位浣纱的西施。史书里说西施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我却宁愿相信夫差是为西施所带的江南婉约气质所倾倒。那个水般温柔的女子融化了夫差在半生戎马中坚硬起来的心,更是用一腔水般的柔情换取了越国十多年的生息。世人皆说西施是越王勾践复仇的工具,是吴国灭亡的祸水,我却深不以为然。江南女子的眸子是在江南湿润的空气里一点点养出来的,总是雾蒙蒙的。那么浅的两泓水,是藏不住什么祸国殃民的。而江南女子的嗓音却总让我想起江南的小吃:糯米糕,总是绵绵的,软软的。听着这样的嗓音,心里的那点柔软全都被勾了起来。我实在不能想象,这样甜甜的,糯糯的声音会主宰一个国家的沉福历史太过厚重,不是一个水般、花般的江南女子所能承受的。

西施呀,她原本应该是一个在溪边浣纱的美丽姑娘,偶尔与同伴们在荷塘采莲子,然后遇见一个敦厚老实却十分照顾她的庄稼人,相夫教子,平凡却幸福的过一生。然而与范蠡的相遇却改变了她的一生。我想,西施对范蠡应该是有情的,毕竟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与一个英武挺拔的男子,制造的一场完美邂逅是太具有诱-惑的吧。但我仍然偏执认为西施在吴亡之后,是该被勾践沉入太湖的。

民间皆流传西施与范蠡最后是双双隐居太湖的,完成了一段英雄美人的大好姻缘。我却相信江南女子骨子里的痴情和执着是不会令西施随着范蠡就这么安然离去的.。我想,西施对夫差是应该有情的,可能更甚于她对范蠡。这样的情是绝不会令西施在夫差死后,再与范蠡双宿双栖的。我宁可相信她被沉江这个残酷的结局。江南水般的女子最后还是回到了水中,对西施来讲,也应该是个不错的归宿吧。曹公对西子沉水的命运也是大为惋惜的,他曾经感慨:“一代倾国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溪边尚浣纱”。

自古以来,文人们对江南女子从来都是不吝于辞藻的,然却多轻浮香艳之作。文人们的风流在金陵,扬州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诗风,词风自然也就失了一定的深度。惟有杜牧的一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让我很有些愤愤然。江南女子在乱世中只能如浮萍般漂到哪是哪,亡国的责任又岂能是一个小小的商女可以承担的。中国文人是喜欢指责女子的,所以红颜薄命也就不那么具有传奇色彩了。

江南女子虽柔,骨子里却是有一股傲气的。李香君“血溅桃花扇”纵然使天下男子汗颜,就连被指责为红颜祸水的张丽华,也是可以为了贞洁引颈自戕的。

时隔千年,如今的江南女子早已不是旧时的模样,江南女子仍是水般的柔,那股子韧性却是一点一点沁了出来。江南女子以一种化百炼钢为绕指柔的力量证明她们不只是有精致的面容,她们也是有自己的风骨的,也是可以有着“玉碎”决心的烈性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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