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补报名说明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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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十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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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补报名说明,本文共8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七十二时”提供。

篇1: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补报名说明

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招生考生补报名说明

参加20的.各位考生:

您好!

年原则上不再进行补报名,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经报考点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予补报。补报办法一般流程为:①考生申请;②报考点给考生发放校验码;③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11月10-13日每天9:00-22:00;④11月14日前,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因2014年继续实行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补报名一律要由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行,报考点不得以手工录入的方式为考生补报。特此告知同学们!

紫金山天文台欢迎你们!

篇2: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的前身―国立中央研究院天文研究所,成立于1928年2月,是我国自己建立的第一个现代天文学研究机构,中国现代天文学的许多分支学科、一些主要天文研究机构和天文仪器研制机构大多由紫台开拓和发展起来的,因此被誉为“中国现代天文学的摇篮”。

紫台是以天体物理和天体力学为主要研究方向的研究所,是全国最早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最早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目前设4个研究部:南极天文和射电天文研究部、行星科学和深空探测研究部、暗物质和空间天文研究部、应用天体力学和空间目标与碎片研究部;4个实验室:毫米波和亚毫米波技术实验室、暗物质和空间天文实验室、天体化学和行星科学实验室、CCD相机研制实验室。每个研究部在其学科方向按照“研究单元-实验室-观测基地”的三角结构加以布局,共有20个研究团组、实验室和基地单元,构建了从基础研究到技术研发到应用需求的完整的科技创新价值链。

紫台与美国、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20多个大学和研究所建立密切的合作交流,其中包括联合培养研究生以及经常性的人员互访活动等;

紫台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厚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项目、良好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途径以及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本台拥有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队伍,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在天文学领域名列前茅。70名指导教师中:有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38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目前在读研究生116名。

紫台在办学条件方面,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级研究所,在办公条件、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后勤保障等方面均形成了较强的保障体系,在科研经费上也具备了强大的.实力;紫台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和助研津贴,目前硕士生每月收入1500-1700元,此外还可申请各类冠名奖学金;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可获发表论文奖金;在学期间,享受医疗、保健、节日费等福利待遇。

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0多人(推免生约3-6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名)。

初试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命题,考试大纲在:admission.gucas.ac.cn/home/detail/503da573-30ee-4298-9af5-6f682dd1b08e处下载。

报名和考试时间与国家教育部同步,报名在全国各报名点,考试在各报名点规定的考场。

真诚地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可登录本台网站查询:www.pmo.cas.cn

E-mail:lujin@pmo.ac.cn

注:紫金山天文台所有非定向研究生均为公费。

二、培养目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20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6名(含推免生3-6名左右),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及日期、初试日期均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四、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命题。中国科学院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五、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号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人教处

邮编:210008

联 系 人:吕静 电 话:025-83332081,025-83332087 (FAX)

邮箱地址:lujin@pmo.ac.cn

真诚地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有关事宜请访问本台网站:www.pmo.cas.cn。

(中国大学网考研 /kaoyan/)

篇3:武汉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武汉工业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2013年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制为2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联合培养基地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在修完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后准予毕业,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方式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与报名方式均与学术型研究生相同。

四、初试与复试初试日期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养殖、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农村与区域发展共5个专业领域)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工程硕士(食品工程、制药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共4个专业领域)业务课二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

我校复试时间约为2013年4月,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院(部)复试小组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另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录取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按学科专业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六、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0496

咨询电话:027-83913149

传真:027-83913149

E-mail:yjschu@whpu.edu.cn

网址:yjsc.whpu.edu.cn/

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

联系部门: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薛老师

(考研 )

篇4:宁波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宁波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我校共有100个专业 (其中全日制专业硕士或领域14个)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计划)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且各专业的招生数将根据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而有所变动。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专业硕士中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2012年我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可接受推免生。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报名办法和初试相关事项详见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也可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筹)的网站:graduate.nbu.edu.cn/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择优录取。初试和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将适时另行通知。

四、我校硕士生的有关待遇

1.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公费指标。

2.为吸引更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凡第一志愿录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包括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将获得相当额度的新生奖学金:(1)“985工程”或“211工程”所属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考生;(2)其他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且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

3.符合条件的硕士生,还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待遇。

4.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曹光彪学生科研奖,奖金额度最高达10000元人民币。

5.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课题、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6.委托培养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人年;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培养硕士生免交培养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有较高比例的公费指标,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的培养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7.通过CET6(47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

8.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9.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本科期间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10.住宿费按照我校有关宿舍(含公寓)收费标准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在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清晰、详细、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我校研究生院(筹)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买参考书业务,有关历年业务课试卷的获得办法可点击查看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网站的相关信息graduate.nbu.edu.cn。

5.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6.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筹)的网页graduate.nbu.edu.cn,如有变动,以我校网页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及购买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硕士学位点介绍”)。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学校代码:11646

邮政编码:315211

电话:0574-87600226

传真:0574-87609125

网址:graduate.nbu.edu.cn /

中国大学网

篇5: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2012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家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10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北京市把北京师范大学列为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4所高校之一。在国际ESI评价体系中,我校社会科学总论、地球科学、数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工程学共8个学科领域进入世界前1%,进入学科数在国内“985”高校中排名第九。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教育学科类型、结构和层次,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国家学位委员会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并批准我校为首批招收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我校计划在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两个专业领域招收10~15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领域

1.学生发展与教育

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丰富学生工作经验和相当成就的各类初等或中等学校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

下设两个方向:

(1)中小学学校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初等或中等学校的现任校级领导;

(2)高校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各类高等院校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对象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上相关领域的.招生条件。

三、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博士研究生采用在职攻读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3―4年。其中前两年采用短期集中方式授课,完成课程阶段学习;课程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课程学习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我校将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授课,开设有教育政策分析、教育的历史与哲学专题、当代世界教育改革专题、教育研究方法论、高等学校管理专题研究、中小学管理专题研究、著名校长研究、学校危机管理的理论与实务、教育组织变革与发展等前沿性和有针对性的课程及讲座,举办高层次的学术研讨。

学生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四、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7日至12月7日。报考办法及考试方式等详细信息,请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raduate.bnu.edu.cn/NewsList.aspx?ColumnId=132)查询,咨询电话:(010)58806414;联系人:苏老师;办公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211A。邮箱地址:zhyxw@bnu.edu.cn。

另注:我校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领域,还面向全国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初等和中小学学校教师招收在职攻读(利用暑期授课)的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报考办法等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址(graduate.bnu.edu.cn)查询相关招生简章。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篇6: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注意事项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注意事项

相关链接:www.chinayz.com.cn/ksxz/ksxz_list.jsp

【用户注册】1、考生使用在线咨询、网上报名等功能时需凭自己免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考生注册时,用户名和密码要便于记忆,并妥善保留;

3、用户名和密码不要使用相同字符串,谨防他人篡改个人信息;

【网上报名】

1、请仔细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流程图 ”;

2、考生只有在登录系统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3、一个注册用户只能选择唯一的招生单位和报名点,如果需要修改招生单位和报名点请重新注册新用户;

【在线咨询】

1、请注意查看各单位的咨询时间,只有在咨询范围内,才能提交咨询问题;

2、咨询时要有针对性,对不同的.单位咨询不同的问题;

3、提交的问题在各单位回答后才能在页面上显示,请考生不要重复提交同一问题;

4、请考生提前浏览各单位发布的各类信息和其它考生咨询的相似问题,避免重复咨询;

5、请把问题的简要信息写在标题中,以减轻咨询老师的压力;

6、用户登录系统之后,可以在左侧登录状态栏查看自己提交过的问题;

篇7: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xx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 《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工具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根据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违规。

四、不携带其他任何文具入场,不携带手表等《考场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不将考点统一提供的标准化考试文具带出考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保持整洁,不作任何涂改、书写或其他记录。

考生签名:

日期:

篇8:宁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宁波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3年我校共有104个专业 (其中全日制专业硕士或领域14个)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计划)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文件为准,且各专业的招生数将根据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而有所变动。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专业硕士中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2013年我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均可接受推免生。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1.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报名办法和初试相关事项详见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也可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筹)的网站:graduate.nbu.edu.cn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素质,择优录取。初试和复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将适时另行通知。

四、我校硕士生的`有关待遇

1.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公费指标。

2.为吸引更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凡第一志愿录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包括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将获得相当额度的新生奖学金:(1)“985工程”或“211工程”所属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考生;(2)其他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且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

3.符合条件的硕士生,还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待遇。

4.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曹光彪学生科研奖,奖金额度最高达10000元人民币。

5.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课题、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6.委托培养硕士生、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人・年;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培养硕士生免交培养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也有较高比例的免交培养费指标,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的培养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7.通过CET6的考生(分数线以学校当年公布的为准)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

8.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9.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本科期间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10.住宿费按照我校有关宿舍(含公寓)收费标准缴纳。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在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清晰、详细、真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我校研究生院(筹)受理招生政策的咨询,不办理购买参考书业务,有关历年业务课试卷的获得办法可点击查看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网站的相关信息graduate.nbu.edu.cn。

5.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6.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筹)的网页graduate.nbu.edu.cn,如有变动,以我校网页公布的报名办法、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7.2013年我校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化学”、“凝聚态物理”、“机械工程”4个学科专业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详见《宁波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013年硕/博士生联合招生简章》

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及购买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硕士学位点介绍”)。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学校代码:11646

邮政编码:315211

电话:0574-87600226

传真:0574-87609125

网址:graduate.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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