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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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石洲GG松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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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本文共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白石洲GG松Song”提供。

篇1: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发[]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切实把我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也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月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同时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越来越需要更加健全的民主、更加完备的法制和更加科学的政治制度作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备,人大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族人民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伐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 [2005]9号文件),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把全区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推动全区“四项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性法规。对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报送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重大立法项目等请示,要及时研究批复,提出指导意见和立法建议,并主动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和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执行立法法,努力做好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审议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适应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强化我省的经济立法,推进经济法治建设。要从我省民族自治区的实际出发,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制定出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适应的、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法规。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都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报送、修改等工作。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协调解决好监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着眼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等原则,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增强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国家工作人员都要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使之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事关本地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做出决议、决定。要加强调研,积极开展咨询论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做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对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主动提请审议。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或任免干部。各级党委关于人事安排的意见和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要提前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对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或任免的人员,要提交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充分酝酿讨论,认真听取意见,依法选举或任免。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按法定程序办理。

三、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

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职责。每年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向同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闭会后,各级人大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应向代表通报一些重要会议情况、重大工作安排,“一府两院”办事机构也应向代表寄送重要公报和相关资料。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和专门委员会议,组织好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评议、视察、调查等活动,不断丰富人大代表的活动内容。

进一步改进对代表议案的处理工作。代表议案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审理代表议案时,应与提案人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意见。条件成熟并能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应列入会议议程;不能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有关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邀请提案人参加相关活动,对提案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注意吸收采纳,认真改进。

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转交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代表如实说明,明确办理时限;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充分说明理由。要加强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要按照法律规定选好多级人大代表,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保证少数民族、妇女和基层代表所占的比例,不断优化人大代表的结构。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对人大代表学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议政能力。各级人大代表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渠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在执行代表职务方面作出表率。

四、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当前人大工作中一个亟待加强和改进的重点。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分析、梳理本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立法制度、监督制度、工作制度等方面,全面加强和健全各项制度,保证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要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要适当选拔一些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形成梯次结构,以保证人大常委会班子的稳定性和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要适当提高各级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努力增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层次较高的同志,充实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力量。设区的市由市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努力解决好市、县(区)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编制紧缺等问题,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正常顺利地开展工作。

重视乡镇人大建设。各级党委尤其是县、乡两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乡镇人大应依法设置主席和副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原则上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乡镇人大主席团应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在有条件的街道设立办事机构。

建设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人大机关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把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选拔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有计划地推进人大机关与其他部门、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工作,不断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的结构。要通过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要大胆地提拔使用。要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

创造有利于人大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各级政府要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要不断改善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加强人大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科学规范党委和人大的关系,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按照人大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方式,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自治区、市、县(区)党委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门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安排的重大活动,应要求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对人大常委会请示的问题要及时讨论研究,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让他们及时了解党委的工作意图、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各级党委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注意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和决定,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中共党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的贯彻执行。

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增强宪法和法律的意识,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学校要把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干部培的重要内容,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要重视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用科学理论指导人大工作。

各级党委应对本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确保本意见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

篇2: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意见

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抗震防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是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抗震工作形势,找准薄弱环节

(一)认清抗震严峻形势。我省境内的郯庐断裂带、聊考断裂带及环渤海地震带都具有较强的历史地震背景,相关影响地区多次被列入国家地震危险区。新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我省有796个乡镇(街道)地震烈度有所提高,占全省乡镇(街道)总数的44%。全省28.7%的面积和48.3%的人口处于全国和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抗震防灾形势严峻。

(二)找准抗震薄弱环节。全省尚有大量农民自建房和城镇老旧房屋建筑未进行抗震设防或设防不足,地震安全隐患较多。据估算,全省城镇1980年前建设的房屋占5%,1980-1990年建设的房屋占16%,老旧房屋难以达到现行抗震设防标准;地震烈度提高区域的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抗震性能亟需提高;农村大多数自建房屋未采取抗震措施。新建工程量大面广,抗震设防涉及环节多、任务重。大多数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需要编制或修编。抗震防灾信息化管理水平亟需提高。

二、推进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实施

(一)编制区域抗震规划,提升区域协防能力。结合《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济南都市圈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编制《山东省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重点突出山东半岛城市群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和郯庐断裂带、聊考断裂带区域抗震防灾,力争完成审批工作。

(二)编制城市抗震规划,提升综合防灾能力。要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以震情和震害预测数据为基础,并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等需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严格按照《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规定的内容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各类城市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各设区市和按新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烈度8度及以上设防的县(市),应在之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按新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烈度有所提高的8度以下县(市),应在之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其他县(市)应在2022年之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三)明确规划管理权责,加强规划实施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省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区域抗震防灾规划的综合管理工作。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强化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注重全过程监管

(一)科学优化选址。新建工程选址要符合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并优先选择抗震有利地段,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和地质灾害危险易发区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本地区软弱土、液化土层分布和崩塌、滑坡、采空区、地陷、地裂等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地段以及特殊地貌部位等抗震不利地段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将调查成果及时运用到新建工程选址中。

(二)严格规划把控。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认真审核建设场地的抗震适宜性和安全性,保障抗震设施的用地安排和建设要求,防止建设项目位于地震地质灾害危险区段。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对重要建(构)筑物、超高建(构)筑物及人员密集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娱乐、商业办公、交通站场等工程的外部通道及间距,是否满足抗震防灾安全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对承担抗震救灾功能的公共设施是否符合抗震防灾规划要求进行严格把关。

(三)强化勘察设计。勘察单位要确保工程勘察资料准确、可靠,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场地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场地抗震性能评价等成果资料负责。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现行抗震设防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要求,优先选用有利于抗震的结构体系和建筑材料,并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

(四)加强审查把关。严格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制度,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要严把抗震关,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对抗震设防有关内容进行重点说明,并依法进行初步设计审查。超限建筑工程、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对城市功能、人民生活和生产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号)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其他工程可纳入施工图审查一并进行。新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实施后,地震动参数提高的区域,已经完成设计尚未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要根据新的地震动参数复核、修改设计方案,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不低于新的抗震设防标准严格审查把关。

(五)严格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监理单位应按抗震要求严格监理。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法加强监督。验收单位要将抗震设防作为重要内容。凡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交付使用。

(六)加强日常监管。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化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严禁降低抗震设防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建设程序,不断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抗震设防监管。

(七)落实质量责任。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措施达到标准要求,确保新建工程全部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

四、摸清抗震隐患,做好既有建筑抗震加固

(一)建立健全工程抗震加固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建立以风险识别和管控为基础、鉴定加固强制和引导相结合、专项工作任务和长期机制相统一的既有建筑抗震防灾管理制度。

(二)强化重要工程抗震普查、鉴定与加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18号)要求,20之前完成县级以上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场所、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和重要市政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并有计划地组织抗震鉴定和加固。

(三)做好一般工程抗震排查、鉴定与加固。各地要制定计划,将既有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作为城市老旧危房安全性能普查的重要工作内容,20之前完成未设防或抗震设防标准过低的老旧危房的排查和鉴定工作。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由产权单位承担抗震鉴定、加固费用。产权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抗震鉴定。经鉴定需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的期限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加固前应限制使用。

五、抓好农房抗震,明确监管责任

(一)加强农房抗震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规,认真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149号)、《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等规定。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和抗震技术服务,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将所有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民自建房的抗震安全监管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承担,建立农房建设开工信息报告制度,每个行政村(居)应配备信息员,加强农房建设的选址、设计、施工、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切实提高农房建设的抗震设防水平。

(二)推进抗震技术下乡。加大农房建设抗震防灾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积极促进《山东省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导则》的推广应用,全省新建农房应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通过增加构造柱、圈梁设置,加强房屋构件拉结,减轻屋盖重量等抗震措施,提高农房抗震性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实用、地域特色的抗震民居设计图纸,切实提高农村民居的建设质量。

(三)开展农房抗震加固改造。通过抗震知识宣传、技术指导、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农民自建房抗震加固工作。根据各地农民经济状况,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危房抗震加固改造实施相应的财政补贴政策。完善农民自建房抗震加固管理制度,制定加固标准,由农户自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地震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抗震达标后,对符合条件的兑现财政补贴,力争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抗震农房全覆盖。

六、夯实工作基础,促进科技创新

(一)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基础工作。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我省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需要,及时组织编制或修编抗震技术地方规范、标准。地震部门应在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基础上,加大对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大震危险源探查与识别的工作力度,尽快完成对城市和部分中心城镇的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工程抗震设防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工程抗震科研与推广应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科研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科技创新和应用。重点开展抗震、隔震、减震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研究,并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若干意见》(建质〔2014〕25号)和省有关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中积极采用钢结构;积极发展钢结构住宅。加强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的抗震性能研究,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

(三)完善抗震防灾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采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开展抗震普查和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抗震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借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完善抗震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提高抗震管理和决策信息化水平。

七、做好应急准备,提高救灾能力

(一)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强化实际演练。按照《山东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实际演练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在日常维护抢修队伍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政道桥、给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工程的抢修抢通紧急修复队伍建设。

(二)完善地震应急评估,加强专家储备。加快制定我省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技术指南,建立省、市、县三级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专家队伍,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2周内,对震后房屋建筑的破坏程度进行快速、准确的判定,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机制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县(市、区)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地震、规划、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经济和信息化、市政公用、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抗震宣传,普及防灾知识。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贯彻落实《山东省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办法》(省政府令第289号),大力宣传抗震防灾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广泛普及抗震防灾知识,营造全民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民的抗震防灾意识、紧急避险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抗震防灾和应急管理培训,加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抗震设防标准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组织统筹,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立法和执法工作。各级要继续加大对抗震防灾的资金支持力度,并加强绩效考核,确保高效使用。建立抗震防灾工作督导机制,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的定期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把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重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使各项抗震防灾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5月25日

篇3:学习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心得

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意见心得

我叫xx,今年78岁,1955年3月参加工作,195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3月在xx县人大常委会退休。

近日,有幸在xx县委老干部局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字里行间,洋溢着对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巨大鼓舞,流淌着对离退休干部的亲切关怀。作为一名退休干部,我感到乐滋滋的,一股热流涌上心头。

“坚持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针对性。“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理论学习、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这是对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重申,说到了老干部的心坎上。

“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具有指导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锻炼身体,文化娱乐的平台,也为老年人学科技、学文化、更新知识提供了精神家园。xx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把县城地理位置最优、环境最优美的“船儿岛”提供给老年人学习活动,让大家倍感幸福。

“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生活”具有实效性。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老干部的精神追求。老年人在老年大学不仅学到了知识,也陶冶了情操,大家精神愉快,越活越年轻,这点我颇有感触。我74岁学电脑,用电脑打出了两本集子――《退休纪事》和《金秋漫笔》,共60多万字,其中有40多篇文稿先后在各级媒体发表,归根到底得益于老年大学老师的辅导。

“健全和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坚持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走访慰问”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离退休干部的关怀,让我们感到温暖。

有人说,退下来的干部一般都会有些失落感,我也一样。小时,我是一个孤儿,15岁参军以后,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成长为一名有58年党龄的人民干部。退下来后,我一时间感到心里空荡荡的,很不是滋味。控制着苦闷的情绪,我以苦难的.童年为主线,写了《从容回眸》一书,以教育我的后代不忘共产党的恩情,好好工作,好好做人。

好在我们党历来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我退休后不久,当时的xx县委老干部局长xxx家中看望我,无微不至的关心让我激动地流下了眼泪,让我感到党时刻在我的身边。后来,县领导要我出山负责xx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我一口应下,一干就是十四年。有人说,老干部局是个轻闲好玩的单位,我不以为然,看到老干部工作的艰辛,我写了一篇拙文《温馨的家》,以正视听。

通过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我深受鼓舞,更感温暖。虽然我年事已高,但只要身体尚可,做点对社会有益的事,我仍是非常愿意的,感谢党委政府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视和对离退休干部的亲切关怀,特写这点感言。

篇4: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意见的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式下我局的老干部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提高对老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认真做好新形式下的老干部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局的稳定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各单位必须从大局和全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的做好老干部工作。

二、加强老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

加大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舆论宣传,大力弘扬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宣传老干部过去对环保事业所做出的伟大贡献,在全局努力形成一种关心爱护老干部、支持老干部的良好风气。

加强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高度重视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经常组织老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委的重大方针政策,把他们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不断加强对老干部是教育,反对、抵制各种邪教活动,牢固树立坚定的思想想念,确保“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进一步落实老干部各项政治待遇。要完善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传阅文件、通报情况、参观考察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在职领导分工联系老干部、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每年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我市环境保护治理成果等制度。召开有关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时,应当邀请老干部参加。重大决策出台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要把党支部纳入党的建设整体规划,加强对党员老干部的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纪律,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支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认真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干部信访工作,针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采取不同形式,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归纳、整理,向局党组汇报,切实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保持老干部队伍的稳定。

三、完善“两费”保障机制,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认真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细抓好,确保落实。进一步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的三个保障机制,确保“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转。

四、加强阵地建设,发挥老干部作用

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干部党支部党员活动室的建设,改善设施条件,认真组织老干部的学习,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老干部创造良好的'学习、活动环境。

鼓励和支持发挥老干部的作用。根据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和专业特长,坚持本人自愿和量力而为、社会需求和本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多层次多渠道发挥他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局水利建设再做贡献。

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把为老干部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好老干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老干部工作机制。

五、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切实落实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联系老干部制度,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局人事股具体负责我局老干部工作。为切实把老干部工作真正纳入到我局统筹安排,领导班子每年两次听取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老干部工作,关心老干部生活,征求老干部意见,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附:谯城区水务局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11月1日

篇5: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的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的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的 补    充    意    见 近几年来,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为巩固成果,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在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20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353”战略,突出资源特色,打造发展平台,主攻大项目及工业项目,建立档案、规范考评、公布实绩、奖励功臣,确保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又一次实现新的突破。 二、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 ㈠年度目标 1、外资:合同资金2500万美元,实际进资万美元。 2、内资:合同资金30亿元,实际进资15亿元。 ㈡分类目标 1、县领导目标: 县党政一把手完成合同资金各8000万元,实际进资各4000万元;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合同资金各5000万元,实际进资各2500万元;县人大、县政协班子合同资金各6000万元,实际进资各3000万元。 2、乡镇目标: ①一组乡镇完成合同资金1800万元,实际进资900万元;引进2户企业入注修水私营经济城(其中1户必须为“两头在外”企业),当年纳税总额为15万元。 ②二组乡镇合同资金1600万元,实际进资800万元;引进1户“两头在外”企业入注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10万元。 ③三组乡镇合同资金1400万元,实际进资700万元;引进1户“两头在外”企业入注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5万元。 ④四组乡镇合同资金1200万元,实际进资600万元;引进1户企业入注修水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5万元。 一、二、三、四组乡镇的实际进资中,工业项目分别为7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一、二组乡镇整体工业项目实际进资为400万元,三、四组乡镇为300万元。 3、县直部门目标: ①一组单位完成合同资金为1800万元,实际进资900万元;引进2户企业入注修水私营经济城(其中1户必须为“两头在外”企业),当年纳税总额为15万元。 ②二组单位合同资金1400万元,实际进资700万元;引进1户“两头在外”企业入注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10万元。 ③三组单位合同资金1200万元,实际进资600万元;引进1户“两头在外”企业入注私营经济城,当年纳税总额5万元。 一、二、三组单位的实际进资中,工业项目分别为7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整体工业项目中实际进资一组为400万元,二、三组为300万元。由于招商引资大项目和外资项目的特殊需要,对部分县直单位下达了亿元、千万元和外资项目任务。 ㈢具体目标(见附表): 全县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必须引进一个投资总额超过本单位全年总任务一半的工业项目进宁州工业园或九江(修水)工业园。宁州工业园、九江(修水)工业园均需引进一个投资超亿元的工业项目。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1、突出资源特色招商。以资源招商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进程。围绕资源特色,牢牢抓住“顶天立地”的大项目,新上一批投资过亿元或纳税过千万元的项目;同时,又要发展一批“铺天盖地”的项目,使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实现质量、数量双突破。新上一批投资大、效益好的工业项目,各乡镇、各单位必须确保引进一个实际进资30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业项目,否则,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在引进以矿产、水电、食品加工为重点的工业项目的同时,着力引进蚕桑深加工企业,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促进一、二、三产协调发展,使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实现深度、广度双突破。发挥修水是老区的特色,加大争资引资力度,力争上级无偿资金、有偿资金实现双突破。 2、着力把握重点区域。按照“主动对接长珠闽,精心打造新洼地”的总体思路,把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的重点区域放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地,全县招商引资的主要力量都要相应集中到上述地区。 3、不断创新招商方法。坚持团队招商与全民招商相结合,突出抓好团队招商,继续派出招商团队实行定点、定期、定目标的“蹲点式”招商。坚持领导带头招商,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几套班子主要领导轮流蹲点招商;对重大项目实行“五个一工程”,即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笔经费、一套政策、一包到底。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招商引资上项目上。突出修水情结,大力发展人性化招商,推进招商引资上项目工作向更加融洽、和谐的关系转变。大力发展委托招商,对被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县委、县政府发聘书或委托书。积极鼓励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掀起回乡创业高潮。 4、继续打造招商平台。继续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并把它作为我县招商引资上项目的重要平台。今年要继续扩张宁洲工业园,以此为依托,着力构筑“修武”(公路)特色工业带。进一步抓好私营经济城建设,凡引进该城的税收可按1∶10的比例抵引荐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其中属乡镇引进的项目产生的税收,全部归口乡镇。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项目库建设。县项目办实行单列,人员、经费由县政府统筹安排。项目办要做好项目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搞好项目包装和项目效益分析论证,确保各个项目资料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真实可信。对一些重大项目,要派出专人进行专题研究,拿出操作性强、可信度高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继续坚持工作经费制度。继续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引进后,按照实际进资额,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验收,由县财政按5‰核拨其工作经费。条管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工业园的按上述方法给予工作经费。 3、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凡引进的大项目,实行同一领导职位“终身”服务制。凡亿元以上项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服务;凡千万元以上项目,要有县领导跟踪服务。继续推行客商“一牌(保护牌)、一卡(身份绿卡)、一证(规费收缴登记证)、一册(项目收费册)制度”,依法保护客商的合法权益。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除房地产项目)的`客商,可通过县补贴的方式,免费获取宅基地一处。对投资亿元以上的加工型项目,实行政策跟着项目走的优惠,对引进农业产业化投资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其增值税可通过奖励的方法,实行退二减三的优惠。对宁红等老品牌进工业园,其技改资金可由县财政贴息。 4、继续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全年兑现算总帐。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监督作用,修水报、修水电视台每星期都要有招商引资上项目情况的宣传报道,每月要有排行榜。 五、进一步规范考评奖惩 1、设立重大项目组织奖。对招商引资的特大功臣予以记三等功的重奖,并加一级工资;对组织引进重大项目的有功人员要优先、破格提拔;对引进大项目的非修水籍人士给予“荣誉市民”的称号。 2、推行风险金制度。凡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其各项奖金、福利、生活补贴必须与招商引资任务挂钩。年终考评完成任务的,可按政策全额发放;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予以扣除,由县财政局负责执行。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三不准”(不准评先、不准提拔、不准发放第13个月工资)。 3、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当年不得评先。凡在每年6月底以前未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9月底无实际进资的乡镇和县直(驻县)部门,从次月起一把手离岗招商,财政下拨单位经费逐月递减5%。年底完不成任务的,主要领导第一年诫免,离岗招商;第二年仍未完成任务的,主要领导进行调整。财政扣拨的经费直接转入县招商引资基金;所缴纳的招商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尚未完成任务部分的2%另外收取招商引资基金,由财政从该单位下一年度的包干经费中划扣。 4、严查弄虚作假行为。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县直(驻县)单位,一经发现,一把手停职反省,并在县常委会上作检查;有关人员立即离岗,两年内不得上岗;同时,必须另外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相同的企业。

篇6: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大工作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大工作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大工作同志们:县委召开这次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相信,这次会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县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刚才,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同志代表县委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县人大代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刻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我们全县各级人大和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是极大的鼓舞。会前,县委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全县人大工作的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县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一、增强党的观念,坚定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政治原则。代表和维护人民利益,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宗旨和行动准则。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神圣职责。多年来我县人大工作的实践也证明,人大工作的不断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社会作出的贡献,都是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只有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深刻理解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的一致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统领人大各项工作,自觉地把人大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使人大工作与党委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思路同向,行动同步,协调一致,时时处处维护党委领导核心地位,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格局。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十分清醒,十分坚定,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动摇。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接受和依靠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紧紧围绕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县人大常委会和各镇、街道人大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县委正确领导下,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紧密结合我县的实际,通过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制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重大活动、作出的重要部署、决定的重大事项,要事先向县委请示报告,经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主动向县委汇报,切实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三是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发挥在人大常委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和主张,体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和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为贯彻好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积极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善于团结非党同志一道工作,确保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意见的贯彻落实。二、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行使好职权,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关键的一条,就是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近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各镇人大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根据县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和镇、办党委的工作中心,明确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

篇7:进一步做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行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0]48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行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工作意见

旅游工作意见

秋冬季造林工作意见

人大职责

人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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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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