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报告范文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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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mikeysu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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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食品质量安全报告范文,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mikeysu163”提供。

篇1:食品质量安全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一些前店后厂式的小食品加工企业如雨后春笋,随处可见。这些企业,一方面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方便了百姓生活;另一方面良莠不齐,制假售假者应运而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前,如何治理前店后厂食品加工企业,已成为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也成为执法人员食品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所谓前店后厂,通俗地讲,就是指前边是门店后边搞加工,表面看来仅进行销售,实则是集加工生产、销售为一体,实行一条龙经营。前店后厂,经营行为隐蔽性强、欺骗性大,容易坑害消费者,不易治理。前店后厂种类很多,产品繁杂,数量较大,常见的有馒头房、包子铺、小餐馆、蛋糕房、酱腌菜加工处、扒鸡肉食店、肉食烧烤处、食醋酱油酿造处、酒作坊、小油坊、幼儿饮料售卖处、散酒售卖点、卤制品加工作坊等等。

前店后厂,多为食品加工小作坊,通常生产场所与销售地点不在一起,人员往往是家庭成员或文化层次较低的雇工,生产设备简陋,证照不齐全或根本没有证照,食品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卫生条件差。且普遍存在以赢利为目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或缺斤少两等行为。前店后厂,多集中在物流繁华的城区、乡镇集贸市场以及交通发达的路边店,加工场地较为隐蔽,加工时间不固定,销售对象散,产品流动性广,容易形成监督管理上的盲区,极易成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造假窝点。

治理整顿前店后厂食品加工企业是摆在各级质监部门面前的一项严竣课题。强化监管,不容迟缓。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规范前后厂食品加工业应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普查建档。各级质监部门应以辖区为单位,对前店后厂食品加工业进行普查,要加强与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切实弄清辖区内前店后厂的分布状况及特点,弄清前店后厂的种类、人员、设备、证照、产品类别、产品流向及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前店后厂食品加工业质量档案,一经出现,及时查清,及时补充完善质量档案,以便做到工作有的放矢。

二、加强自律。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举办专题强化培训班、签定《食品安全自律承诺书》等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并约束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认识水平,提高其加工管理水平,倡导企业自律,鼓励企业诚信生产经营,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感。

三、构建监管网络。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聘请食品协管员,加强与工商、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防范预警机制,积极构建前店后厂食品质量安全网,做到早知道、早准备、早完善。

四、加强检查。坚持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检查的时效性与针对性,要突出对前店后厂食品加工业的生产过程、生产原料、食品添加剂及产品净含量的监管,加大抽查频率,及时向社会公告抽查情况,努力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严格把关,强化安全。

五、强化后期监管。要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对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的企业,严格实施查处,严格实行停业整顿,直到报请地方政府关停,确保不因监管漏洞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带来食品安全危害。

六、帮扶引导。对于有一定基础、守法经营者,重点要进行帮扶引导。积极帮助合法的前店后厂食品加工业尽快具备基本生产条件,提供优质高效的委托检验服务,特别是要引导企业走经营发展或者与规模企业合作之路,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使其逐渐做强做大,从而推动地访经济的有序发展。

抓好前店后厂食品加工企业并非一朝一夕,但只要我们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高度责任感,真正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牢记使命,履行职责,大力强化监管,努力帮扶引导,前店后厂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就一定能从根本上加以好转,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也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篇2:食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县食安协委在市食安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以“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使百姓满意”为目标,关注民生,心系民众,一步一个脚印地将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推向前进,食品放心工程进展顺利,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有创新突破,食品放心水平稳定提升。食品放心工作从少到多、从城区到乡村、从重点品种到基层环节、从突击监管到长效机制,使食品放心工程成为了政府的一大民心工程。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全县没有发生1例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放心。

一、保证三个到位 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我县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贯彻落实省、xxx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将“食品放心工程”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入了政府工作重点,写入了今年的**工作报告,作为县政府的督办重点之一。针对部分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饮食摊点存在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多的问题,县委书记吴良斯和县长王毅军还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治。陆东副县长则多次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探索学校食堂集中配餐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集中管理模式。市人大及县政协的有关领导也对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6月份,还分别到县内有关乡镇、部分中学食堂及农贸市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适时调整完善了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工作部署到位。出台了《xxx县xxx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xxx县x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xxx县x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全县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会议、各主要监管部门专项工作会议等,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进行了部署落实。各职能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计划,把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强化了日常监督和事前监控。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促进了食品放心工程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人员经费到位。县内工商、农委、质监、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均内设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管科室,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2名食品安全联络员,保证了各项工作有人抓,每件事情有人办。县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拨出专款作为食品专项经费,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的到位,为我县食品放心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立五个机制 综合监管资源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年初出台了《x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了会议、督查督办、联合督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委员会办公室和联络员的职责,为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工作实际与职能变动,县政府完善了对各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与县商务局签订了食品放心工程责任书。同时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分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县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还分别与基层站所、食品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延伸了责任网络。同时,我县还修订完善了《xxx县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是建立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机制。在调查研究方面,5-6月份,我县开展了一次全县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组织有关人员先后到农业、商务、质监、工商、卫生、教育等职能部门和重点乡镇进行调研,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摸清了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时解决了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并建立了相关数据库。在信息报送方面,我县出台了《xxx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各成员单位定期将本单位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情况向县食安协委办通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协办每月编印1期《食品监管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统一发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工作联系制度,有关证照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做到相互通报,及时掌握信息。

三是建立重大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制定了《x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其实施方案》和《xxx县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从事故定义、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监测、预警、报告及事故应急响应和保障等方面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根据预案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准备适时在全县进行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是建立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调研了全县的食品检测网络资源,拟定了整合目标,初步启动了整合工作;工商、农业、质监、商务、卫生等各部门切实加强了检测工作,及时公布检测数据,实行数据共享。县食安协办组织开展了“元旦和春节”“五一和端午”、“十一和中秋”节前联合大检查、“东方牌劣质奶粉”、县实小周边摊点食品检查等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肉类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为突破口,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立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首先我们积极推进了肉类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首批试点的4个企业均通过省、市验收,其中1家企业获A级,并代表全市参加了全国食品药品行业诚信论坛。首批试点企业的成功经验已经向第二批14家企业推广。其次通过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标活动,在餐饮行业试行诚信建设。最后开展食品放心店评比活动。在乡镇开展食品放心店评比,使消费放心购物,食用安全。

篇3: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生产场所保持清洁,有防尘、防鼠、防蝇设施,生产区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厕所、牲畜圈舍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产加工的豆腐实行委托检验,豆腐用于满足周边村屯百姓生活需要。

三、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使用的原辅料种类与明示的内容一致。

四、不在豆腐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豆腐。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六、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使用的储存容器清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

小豆腐坊名称: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篇】

篇4: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

组长: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

2、职责分工

2.1、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

2.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1、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3.2、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3、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3.4、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4.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2、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3、对于预包装食品,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4.3.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4.3.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3.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3.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和含量、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4.3.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失效日期和贮存条件;

4.3.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3.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4.5、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4.6、本公司的采购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4.8、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9、进口食品必须做到:

4.9.1、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

4.9.2、所有预包装进口食品必须加贴中文标签。

4.9.3、检验入库进口食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是否齐全。

4.9.4、进口食品入库验收时做到种类及数量准确无误。

4.9.5、所有进口食品根据种类,采用抽检,全检的方式进行验收。

4.9.6、进口食品入库验收时,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验收。

4.9.7、验收人员对进口食品及时验收入库,并填写验收记录签字确认。

4.9.8、若因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不合格进口食品进库,将依据事情具体性质,追究验收人员责任。

4.9.9、仓库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进口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4.9.10、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对库存进口食品进行盘点,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则。

5、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5.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内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5.3、本公司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5.5、本公司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6、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6.1、为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3、本公司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6.5、本公司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6.7、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6.8、本公司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7、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7.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7.2、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公司:

7.3.1、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等;

7.3.2、预包装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7.3.3、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

7.3.4、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3.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7.3.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7.3.6、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3.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7.3.9、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7.3.10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7.4.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时间、食品数量、生产者、产地、规格;

7.4.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本公司下游采购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4.5、供货商或生产者未到前,对退市食品做好装箱、包装处理,妥善保管,不得与合格食品混放;

7.4.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7.4.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5、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采购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7.6、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7.7、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8、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8.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8.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8.4、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8.5、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6、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8.7、本公司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8.8、消费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8.9、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公司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须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8.9.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8.9.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8.9.4、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9、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9.1、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环节的事故责任,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9.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的抢救、就医工作,并做好医药费的安排工作;

9.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应立即领导企业员工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问题产品的销售;

9.4、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全员努力,实行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并通知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最大范围内防止事故扩大。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9.5、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公司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并做好事故赔偿工作;

9.6、事故处理后,公司应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内部的问题,全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产品采购、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责任机制,为下一轮经营做好准备;

10、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10.1、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公司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公司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10.4、本公司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0.6、与本公司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11、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

11.2、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11.3、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11.4、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11.5、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1.6、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11.7、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12、食品检查、存储、运输制度

12.1、食品检查制度

12.1.1、建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本公司进行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12.1.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12.1.3、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需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12.1.4、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2.2、食品存储制度

12.2.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有登记;

12.2.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12.2.3、库房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打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时处理;

12.2.4、冷藏食品配有专用的冰箱、冰柜;

12.2.5、食品储存配有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保持一段距离,便于通风,定期检查记录。

12.3、食品运输制度

12.3.1、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

12.3.2、运输时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篇5: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环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顾客消费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检测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检测工作实行日抽检制度,检测结果按产品类别分别建档,建立监测数据档案。

第三条建立良好的自律经营模式,实行食品自检与送检相结合制度。对季节性食品、热销食品、重要食品、加强食品自检。同时邀请工商、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加强抽检,检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柜销售。

第四条在市场或超市醒目位置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公示栏”,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检抽检等食品安全有关信息,服务指南等实行公示。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检测设备及条件,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实行自行检测。

第六条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否则禁止进入市场。

第七条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豆、奶制品、饮料等食品。

第八条自行检查、检测确定的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合格证食品、劣质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不得入市场销售。

第九条加大食品质量日常检查、清理和自行检测工作,做好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采取食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防止进入流通环节。

篇6: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树立诚实守信的商业形象。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营造温馨购物环境,接待顾客礼貌、热情、热心、耐心、周到。

第三条保持店容店貌整洁、商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禁不合格食品上市。

第五条认真履行进货食品查制度,查验食品质量及来源、建立进货台帐,做到台帐与进货凭证相符。

第六条实行食品售前检查制度、食品上柜销售前要检查质量和食品外观,谢绝不合格食品上柜销售。

第七条食品实行明码标价、标签内容真实明确,价格合理、计量准确。

第八条所经销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经销有害有毒、污染、变质、过期食品;不经销假冒伪劣食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食品;不经销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

第九条对食品自检中发现和工商机关监测或行政执法机关公示的不合格食品、及时清理下柜。

第十条凡顾客购买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可凭发票按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如果违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直接损失、本单位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消费投诉工作,积极配合工商机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篇7: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提高粮油食品质量,确保粮油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粮油生产经营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值此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之际,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质量监控,不断健全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三、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保证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绝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

四、坚持诚信经营,坚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自觉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

五、积极参与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倡导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理念。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20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篇】

篇8: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15)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日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九篇】

篇9: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生产场所保持清洁,有防尘、防鼠、防蝇设施,生产区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厕所、牲畜圈舍等),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委托检验,生产加工的食品用于满足周边村屯百姓生活需要。

三、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实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使用的原辅料种类与明示的内容一致。

四、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六、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使用的储存容器清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

小食品坊名称:

负责人:

篇10: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篇11: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

6、乙方提供货物的价格必须按当地物价局规定价格执行。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

(1)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

(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书用于供货单位米、面、食用油、冷冻品、豆制品、调味品等食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自20 年1月1日至20 年12月31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乙方:

甲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2: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书

消费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避免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消费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特制定本协议:

一、食品供货方责任

1、供货商须本着学生自觉自愿征订,不强迫,不胁迫的原则。

2、保证经营和货源的合法性,并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3、提供的牛奶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保质期内的食品,保证提供分批次供货食品的质量和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发票或其他有效票据。

4、若供货商提供的牛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供货商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积极协助消费方处理食品质量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5、经销商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食品安全问题,负责到底,并向校方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

二、食品消费方责任

1、校方在本着学生自觉自愿征订的基础上,要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巴氏鲜奶属于生鲜类,对存储环境要求很严格,发放的牛奶要尽早饮用,常温时间下不宜超过两个小时。

2、牛奶有破包、胀包、脏包现象,或者口感异常,应立即停止饮用,供货方调换合格产品。

三、本协议有效期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从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消费方(签字)

供货方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承诺书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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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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