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调查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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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雪球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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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消协调查报告,本文共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本文原稿由网友“雪球小屋”提供。

篇1:中消协调查报告

中消协调查报告

中消协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上公布了《“听消费者说”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近六成的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环境表示满意,而买房租房、医疗保健、投资理财的满意度则有待提升。

59.2%的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环境给予好评

本次调查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获得有效样本近1.01万。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于消费环境总体表示满意,认为“非常好”和“比较好”的比例分别为8.1%和51.1%,认为“差”和“非常差”的比例仅为4.3%和0.9%。

消费者对过去一年消费支出满意与不满意项目的.调查

从消费者对过去一年家庭消费支出的满意度评价来看,消费者对高端消费品、轿车、美容健身的满意率相对较高,均超过了65%;“不满意率”相对较高的是买房租房、医疗保健、投资理财,分别为22.2%、15.0%和11.6%(详见图1)。

调查发现,消费者的不满意原因是,在买房租房方面,消费者对房价房租高、利率高还贷压力大、中介服务差陷阱多等问题意见较大;在医疗保健方面,消费者对医疗费用高、乱收费、报销范围小比例低、医疗水平低、挂号难、秩序乱、态度差等意见较多;在投资理财方面,消费者对收益低、安全性差、信息不对称、虚假宣传多等问题反映较多。

绿色消费产品满意度有待提高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购买绿色、环保产品。调查显示,过去一年,超过八成的消费者购买过节能家电、无公害或有机食品;六成以上消费者购买过绿色家装建材;五成多的消费者购买过净水器和空气净化器。

从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绿色消费产品的评价情况来看,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中,有64.3%的消费者表示满意;而满意度相对最低的是空气净化器,为50.3%(详见上图),其他均在50%-60%之间。由此可见,消费者对于绿色消费产品满意度评价并不高。不少消费者反映,所购买的绿色消费产品存在价格高、品质差、宣传名不副实等问题。

提升奶制品质量让消费者最期待

在消费者对于家用电器、智能手机、奶制品、家用轿车和化妆品五类国产商品的购买意向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国货有较高购买意愿,不过消费者认为各类产品在“质量可靠性”方面亟待加强,综合占比达51.0%,尤其是奶制品,62.6%的消费者对提升奶制品质量给予厚望(详见上表)。

根据调查结果,过去一年内,约四分之一的受调查消费者遇到过消费纠纷。对于所遇消费纠纷类型,消费者反映的主要是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以及虚假宣传。在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后所采取的措施方面:57.5%的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后会选择找经营者协商解决;14.4%的消费者则选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此外,仍有16.9%的消费者选择自认倒霉,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调查还了解了新一年内消费者的家庭消费支出方向。结果显示:38.5%的消费者将增加旅游消费方面支出,35.7%消费者表示将增加投资理财方面的投入,而将在奢侈品消费、家政服务类消费增加支出的比例仅有8.5%和7.1%。

电商领域消费者维权将有“捷径”

中消协同时公布了全国远程购物投诉受理情况。据了解,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近2.01万件,其中电商购物投诉占95.41%,达1.92万件,同比上升3.13%。

为有效快速处理远程购物消费纠纷,中消协即日启动了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平台。京东、淘宝、唯品会等首批17家电商企业(平台)已承诺加入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正式开通后,消费者如果有涉及上述电商企业的消费争议,可由受理案件的消费者协会将投诉直接移转电商企业,此举有望大幅度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

篇2:中消协双11调查报告

中消协关于部分“双 ”网购商品到货、退货、退款情况调查报告日前出炉。调查发现,部分商品到货时间迟缓,最慢的长达 9天;有32款商品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购买某些商品时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

为了解国内部分电商平台“双 ”网购商品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参与了部分电商平台的“双 ”当天的网购活动。本次网购活动共从 2家电商平台购买到94款商品,这些商品大多折扣力度大(5折以下)、网上标示销量多。

调查发现,网购商品到货时间最快为 天,最慢为 9天。

此外,部分网购商品不提供购物发票或购物单据。93款商品中,47款提供了发票(39款为纸质发票,8款为电子发票)。未提供发票的46款商品中, 4款提供了购物清单或收据,其余32款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

工作人员主动索要发票后,相当多的商家表示可以补开发票,但消费者要承担发票税点。

而且,个别电商平台网购流程设置不尽合理。

个别电商平台在购物支付流程设置中,支付单个商品订单时有“开具发票”选项,但多件商品统一下单支付时却没有“开具发票”选项,且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消费者如需开具发票只能再次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

购货容易退货难。购买商品时,中消协工作人员采用了现金、支付宝、银行卡、平台帐户等多种支付方式。然而,在“七日无理由退货”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而不是按照消费者支付的方式对等退还。

篇3:中消协双11调查报告公布

中消协双11调查报告公布

中消协关于部分“双11”网购商品到货、退货、退款情况调查报告日前出炉。调查发现,部分商品到货时间迟缓,最慢的长达19天;有32款商品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购买某些商品时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

为了解国内部分电商平台“双11”网购商品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参与了部分电商平台的.“双11”当天的网购活动。本次网购活动共从12家电商平台购买到94款商品,这些商品大多折扣力度大(5折以下)、网上标示销量多。

调查发现,网购商品到货时间最快为1天,最慢为19天。

此外,部分网购商品不提供购物发票或购物单据。93款商品中,47款提供了发票(39款为纸质发票,8款为电子发票)。未提供发票的46款商品中,14款提供了购物清单或收据,其余32款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

工作人员主动索要发票后,相当多的商家表示可以补开发票,但消费者要承担发票税点。

而且,个别电商平台网购流程设置不尽合理。

个别电商平台在购物支付流程设置中,支付单个商品订单时有“开具发票”选项,但多件商品统一下单支付时却没有“开具发票”选项,且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消费者如需开具发票只能再次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

购货容易退货难。购买商品时,中消协工作人员采用了现金、支付宝、银行卡、平台帐户等多种支付方式。然而,在“七日无理由退货”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而不是按照消费者支付的方式对等退还。

篇4:中消协双11调查报告的公布

中消协关于部分“双11”网购商品到货、退货、退款情况调查报告日前出炉。调查发现,部分商品到货时间迟缓,最慢的长达19天;有32款商品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购买某些商品时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

为了解国内部分电商平台“双11”网购商品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中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参与了部分电商平台的'“双11”当天的网购活动。本次网购活动共从12家电商平台购买到94款商品,这些商品大多折扣力度大(5折以下)、网上标示销量多。

调查发现,网购商品到货时间最快为1天,最慢为19天。

此外,部分网购商品不提供购物发票或购物单据。93款商品中,47款提供了发票(39款为纸质发票,8款为电子发票)。未提供发票的46款商品中,14款提供了购物清单或收据,其余32款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

工作人员主动索要发票后,相当多的商家表示可以补开发票,但消费者要承担发票税点。

而且,个别电商平台网购流程设置不尽合理。

个别电商平台在购物支付流程设置中,支付单个商品订单时有“开具发票”选项,但多件商品统一下单支付时却没有“开具发票”选项,且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消费者如需开具发票只能再次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

购货容易退货难。购买商品时,中消协工作人员采用了现金、支付宝、银行卡、平台帐户等多种支付方式。然而,在“七日无理由退货”操作退款时,个别电商平台却将相关款项设置为优先退至平台账户或置换成虚拟货币,而不是按照消费者支付的方式对等退还。

篇5:中消协发布旅游服务再体验调查报告

中消协发布旅游服务再体验调查报告

中消协曾在联合部分省市消协开展的旅游服务体验式调查,在广大消费者、各界媒体、政府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下,很多重点披露的问题得到了快速处理。今年2月,为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消费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为配合国务院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社会监督,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市场综合监管,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安全、放心、舒心的“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环境,中消协在今年8-9月针对20体验调查中问题相对集中的30条旅游线路进行了再体验活动。

本次再体验活动由来自14个省级消协组织及专业调查人员组成的6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具体实施。根据再体验调查设计,要求体验员借助相关专业设备,获取视频、录音、照片等图文影像一手资料,既要就年的老问题进行对比调查体验,又要发现和记录旅游服务中的新问题。

景区、导游服务有所改善

导游是整个旅游过程的主导者,伴随游客整个旅游行程并提供服务。在本次调查中,体验员为导游服务评分74分,明显高于去年调查该项评分(68分),且有61.7%的体验员对导游的服务表示肯定,集中体现在导游讲解、态度和突发情况处理等方面。

比如,91.7%的体验员反映导游讲解仔细清楚。从讲解内容看,既包括景点、见闻、典故等,也包含当地饮食注意事项。此外,在进入景区前,导游还会着重提示其中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

在导游态度方面,仅有5%的体验员反映有导游对游客恶语相向的行为,且恶语并不直接激烈,而是有抱怨口吻,一般发生在游客晚到或导游推销自费项目被拒绝后,如“出来旅游都是这么盲目的,不知道要玩什么是吧?”跟去年6.3%的导游言辞激烈、态度恶劣情况相比,已经大为好转。

作为服务提供方,景区服务也大幅改善,35.1%体验员在景区服务中发现值得肯定的方面,集中体现在便民设施和安全举措上,比如部分景区内设有免费直饮水、方便游客随时取用,部分景区设有哺育室,可以供带婴幼儿游客使用。

合同不规范问题突出

虽然旅游法一直强调合同才是保障权益的关键,但市场上依然存在不签订合同现象。10%的体验员表示,旅行社未与之签订合同,而是以网上确认单、电子行程单、出团单替代合同。

在合同内容方面,同团不同价、信息含糊和用语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有41.5%、56.5%和56.6%的体验员表示,合同中不包括详细的住宿信息、交通信息和餐饮信息等。

随着网络的发展,通过互联网查询旅游线路报价乃至下单已是游客的常态。但部分旅行社利用线上线下信息不对等,在官网发布低价信息诱骗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

调查显示,27.3%的`体验员反映旅行社官网上显示的信息与旅行社工作人员告知其的信息不一致,其中,66.7%的不一致在于价格,即官网显示价格低于工作人员告知价格,16.7%的不一致在于线路规划。对此,旅行社工作人员要么以“系统未及时更新”为理由推脱,要么直接声明“一切以旅行社提供信息为准”。

强制消费依然存在

去年的调查中,违反合同、强制消费、更改路线、黑导游、景区环境恶劣等五大违规现象极其严重。今年重走30条线路,这些问题依然存在,其中强制消费、导游拿提成和商品售价高等问题尤为突出,导致今年购物部分评分由去年66分降低至64分。26.7%的体验员表示旅游过程中存在超计划购物或强迫购物。11.7%的体验员明确表示导游强迫参加自费项目,41.7%的体验员反映导游反复推销但未强迫。还有35.0%体验员表示看到或听到旅游团内其他人提到导游有在景区商家拿提成的情况。

从强迫手段上看,除了去年发现的软磨硬泡、诱骗、威胁、强制搭售等惯用方式,今年调查又发现了诸如利用同情心、迷信宣传、孤立游客、公开指责等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新招数”,实际上换汤不换药。此外,部分线路体验员还发现存在导游检查游客购物小票的现象。

针对导游问题频发,同程旅游副总裁李志庄表示,旅游界可考虑引入游客对导游的评价机制,倒逼服务质量提高。在同程旅游上,用户如果预订自营产品,可通过导游评价系统为带团导游打分,这将成为决定导游考核结果的重要指标,任何有过违规行为的导游人员都无法进入同程的供应链体系。

餐饮服务卫生堪忧

旅游期间,游客一日三餐均要在外解决,餐饮服务是旅游体验中重要一环。与去年餐饮部分60分相比,今年体验员对餐饮评分61分,主要问题是餐饮与合同承诺不一致、团餐不卫生和拒开发票等。

让游客闹心的是,部分团餐不仅吃得不好,连基本的餐饮卫生都成问题。如北京—海南(北京新都国际旅行社)线路中,团餐吃到“带毛肉”。有游客表示,在五台山吃团餐的云台饭店“脏乱差”。

值得注意的是,在体验过程中,体验员对团餐、自费用餐点均提出开发票需求,但40%体验员在旅途中遭遇了餐厅拒开发票现象。

除了吃,住宿也是旅行体验的一个重要环节,影响旅行过程的整体感受。本次调查中,25.5%的体验员表示其所住酒店的档次与合同中承诺的不一致,另有四分之一认为酒店的价格与其地理位置、档次、服务水平不一致。

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表示,建设安全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有赖于旅游目的地城市管理者、政府有关部门及旅游从业者大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对于屡教不改、问题频发的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景区及周边、餐馆、酒店、购物场所,进行严肃查处。

本次再体验结果显示,部分线路在导游、购物、餐饮、交通和景区等方面服务有明显改善。如,一些导游会善意提醒“消费陷阱”,遇有突发情况能热心提供帮助;多数体验员反映商品质量总体尚好,景区售卖物品能明码标价;大部分体验员反映团餐量足有特色,交通工具与合同承诺一致;不少体验员反映一些景区设置了便民设施,安保举措有所加强,等等。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2015年体验中发现的如违反合同、强制消费、更改路线、黑导游、景区环境卫生问题等,在本次再体验的30条线路中相关问题依然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更改线路、承诺不兑现、黑导游依然存在,35.0%的体验员遇到更改路线的情况;二是使用“当地×星”、“准×星”等模糊用语,入住“星级”酒店变成普通家庭旅馆,23.3%的体验员表示其所住酒店的档次与合同承诺不一致;三是存在司机边开车边打电话、大巴安全带缺失或损坏等安全隐患,部分景区及周边存在出租车不打表或打表加价等高价宰客现象;四是景区客流量控制不到位,环境卫生有待改善;五是强制购物换“新招”,一些导游及从业人员利用同情心、迷信宣传、孤立游客、公开指责等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购物。从本次再体验总体情况来看,购物环节问题依然较多,特别是在强制消费、导游回扣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相对突出。除此之外,其他如旅行社开发票索取税点、官网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等情况也较多。

通报会上,中消协还公布了本次再体验中发现的22起涉及安全隐患、合同违规、强制消费、违规导游、疏于管理、规则任性等严重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并已于9月下旬将典型问题线索移交给了旅游主管部门处理,并建议举一反三,加强综合监管,为“十一”黄金周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十一”前夕,中消协还就旅游服务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发出专题消费提示。中消协希望各地政府将建设良好旅游市场环境作为加强城市综合治理的重要问题来抓,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就旅游服务中涉及到的旅游社及导游、景区管理、餐饮卫生、道路交通、价格票据、应急救助等问题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仍然存在的导游擅自改变线路、强制消费等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消协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对于涉事人员必须进行严肃问责。中消协希望广大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恪守职业道德,从提高旅游服务满意度中合法获取正当利益,坚决抵制旅游服务企业的不合理、不正当的服务要求,自觉捍卫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网)

篇6:中消协调查报告:七成消费者不满意国内保健食品

中消协调查报告:七成消费者不满意国内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中消协昨天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七成消费者对国内保健食品市场不满意,超过六成的消费者不相信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

中消协的调查报告显示,约七成消费者对国内保健食品市场总体评价“不太满意”,满意度只有三成。此外,超过六成的消费者对市场上所谓“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信任度较低,有超过四成的`消费者表示,他们“经常遇到”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现象。

中消协表示,通过调查看出消费者对所谓“保健食品”市场满意度偏低,对虚假夸大宣传表示不满。

据了解,虽然现行法律禁止普通食品声称特定保健功能(即27项保健食品功能),但仍有不法商家对普通食品进行违法功效宣传,如各种酒标称为“保健酒”并宣称养生和壮阳功能、饼干宣称养胃、饮料标称为功能饮料可以提神醒脑等。针对老年人和病人,以会议营销方式夸大虚假宣传保健治疗作用的,其中不少并非保健食品,如食用菌产品宣传抑制肿瘤和调节内分泌、“清断食”果蔬汁宣称排毒养颜和减肥,以及某肝泰胶囊和某护骨胶囊等。此外,一些保健用品、消毒产品等其他产品也宣称各种养生保健和预防功效。如保健膏药宣称强筋壮骨、保健药枕宣称治疗失眠、皮肤消毒喷剂宣称预防性病等,这些产品的功效宣称基本游离在法律法规监管之外。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了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业69种产品违法添加行为,仅有两个产品标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经核也为涉嫌假冒保健食品,因此通告中所有违法添加产品均非保健食品。

中消协呼吁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明确保健食品以及其他各类声称保健功效产品的监管定位和职责,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质量低劣、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的行为。

中消协“双11”质量报告

建材市场调查报告

物价调查报告

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农村经济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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