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看书优秀散文,本文共10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老农”提供。
篇1:看书优秀散文
看书优秀散文
看书与读书,听起来似乎没有多大区别,但仔细一想,其实是不一样的。别样之处在于一个是使用嘴巴,另一个是发挥眼睛的作用。读,是通过嘴巴发出声音来;看,只是默而视之;《说文解字》中对“读”的注释是“诵书也”。对此,明末东林书院就有一幅绝佳的对联,那上联开明宗义就是: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显然,读书不但用眼睛,而且还要搭上嘴巴。由此看来读书比较辛苦,看书则显得轻松。大约如此,有人就得出结论:读书是件苦差事,但人为了生计总得去谋事啊,至少,古人是这样的。就是现代人,起码绝大多数人,他们在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时,都会不厌其烦的教育自己的子女好好下功夫读书啊!否则考不上大学将来找不上个好工作怎么办?这是最现实的问题。而书籍能给人提供多种选择,诸如生命的选择、生活的选择,甚至是思想的选择。“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嘛,所以,为了美好的未来,也就不得不甘受读书之苦了。再说了,苦不苦,想一想古人。古人为了求取功名,甚至不惜采取一些偏颇的办法来强迫自己读书。这样的事例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为人乐道的就是“头悬梁,锥刺股”了。小时候,祖父给我讲《三字经》时说过这样的故事,所以印象深刻。但我是不赞成为了读书去做些跟自己过不去的事情,当然,古人的这种精神倒是值得钦佩。
再说看书,说到底就是一种精神享受。我相信除了那些目不识丁的文盲外,恐怕人人都能从书中找到乐趣的。当然,我这么说,不是说文盲就没有看书的乐趣。我们村上就有这么一个文盲,他看小人书特别上瘾,我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他已经老大不小的了,每天只要我一放学回家,他就跑到我们家要我借书给他看,当然是连环画了。我就奇怪,一个大字不识的人,怎么能看得懂书呢?但事实上他多少还是看懂了一些,细探,原来是连环画的.过分脸谱化,帮他分清了好人与坏人。如此看来,他也只能看些小人书了。咱甭管人家看的是啥书,反正人家能看得进去,且看得津津有味,这就是一种享受。因此,我也敢肯定的说,大凡沾点“文气”的人,恐怕没有不爱看书的。我不知道别人是如何看书的,但我却是个百分之百的书虫。一朝与书结缘,竟会陷入其中而不能自己,也从此便因书而生瘾、生癖、生趣。
看书生瘾,这对我来说是由来已久的“毛病”了。我也没办法不生瘾啊!中国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不能不使我为其废体忘食。倘若那天真的没有书看,我就会觉得少了什么似的,真担心就会出现象蒋子龙先生说的那样“精神失去了阳光,思想无法传播,知识不能保存,语言失去意义,人们的生活残缺不全,生命将变得无法忍受……”如是这样,那可就惨了。
我看书没有什么目的,不存在功利问题,一如陶渊明,只要是我认为的好书,就“不求甚解,每有含意,便欣然忘食。”仅此而已。至于书中有否“颜如玉”“黄金屋”,我是不在乎的。想都不会去想,那有什么意思呢?
若说生癖,我承认自己是有些跟人不一样的地方,只要一书在手,就会忘乎所以,什么入厕看书、枕上看书、走路看书等等;特别安逸的是,夜深人静,灯明茶热,看书作文,兴趣盎然。
再说读书生趣,这恐怕不仅仅是我一个了,听说我们一家子平凹,他那部因用了给人太多遐想的方框框,竟惹得一些人对此生出浓厚的兴趣来,一时间评论者有之、按字数破译者有之,等等,不一而足。这事儿要让我说的话,人家怎么想,那都是正常不过的事儿了。看书本来就是图个快活的,这好比下棋、打牌、玩游戏,为的是寻觅一种乐趣,借以寄托自己的情感与思绪。
读书能读出趣的人儿很多,譬如台湾作家董桥,我就很佩服他,一直以来,我觉得也只有董桥可以把人与书的感情比作男人与女人的关系,听来有趣得很。因了有趣,我就把他说的这段话记下了。董桥说:“人对书真会有感情,跟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有点像。字典之类的参考书是妻子,常在身边为宜,但是翻了一辈子未必可以烂熟。诗词小说只当是可以迷人的艳遇,事后追忆起来总是甜的。又长又深的学术著作是中年女人,非打点十二分精神不足一深解;有的当然还有点风韵,最要命的是后头还有一大串注文不肯罢休!至于政治评论、时事杂文等集子都是现买现卖,不外是青楼的女子,亲热一下子也就完了。明天再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这真是“领异标新”的比喻。除了董桥,我在报上看到也有人把看书喻作“饭菜”的,且言说作者与读者,好比是厨子与食客的关系,仔细一想,确有道理。厨子是作家,读者就是那食客了,好的书,那是作家给你奉献的美味佳肴;小说是风味小吃;诗歌散文是清茶饮料;四大名著是满汉全席。食客呢?自然有细爵慢咽的、风卷残云的,反正是各有各的吃法,也各自表露了各自的吃相。看来,把书当饭也算是一趣。一部好书,既能让人咀爵、品尝,更能供人回味、消化和吸收;有如好的饭菜,既能刺激味觉,愉悦身心,又能为人提供精神营养,难怪人们常常把书籍看作精神食粮。
世上的书有千千万万种,有教人德操的,有教人治国之策的,有教人带兵打仗的,有教人如何当老板的,还有教女人如何美容的,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要看什么书,全凭个人兴趣爱好,书是好东西啊!既然如此,我们还是多多地看看书吧!
篇2:谈看书散文
谈看书散文
近年来看的书大部分是记录体。有个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ReginePernoud)写的艾莲娜王后传——即《冬之狮》影片女主角,离婚再嫁,先后母仪英法二国——里面有这么一旬:“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一性一,向来如此。”这话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确比较耐看,有回昧。譬如小时候一爱一看《聊斋》,连学它的《夜雨秋灯录》等,都看过好几遍,包一皮括《阅微草堂笔记》,尽管《阅微草堂》的冬烘头脑令人发指。多年不见之后,《聊斋》觉得比较纤巧单薄,不想再看,纯粹记录见闻的《阅微草堂》却看出许多好处来,里面典型十八世纪的道德观,也归之于社会学,本身也有兴趣。纪购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谈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例如农忙的季节,成群到外乡“插青”的农妇,偶尔也卖一婬一,当地大户人家临时要找个女人,她们公推一个少一妇出来,她也“俯首无语”。伙伴间这样公开,回去显然瞒不住,似乎家里也不会有问题,这在中国农村几乎不能想像,不知道是否还是明末兵燹,满清人关后重大破坏的结果。手边无书,可能引错。这又已经六七年了,也说不定都缠夹,“妨妄言之”(纪购的小标题之一)。
又有三宝四宝的故事:两家邻居相继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宝四宝,从小订了婚,大家嘲笑他们是夫妻,也自视为夫妇。
十三四岁的时候逃荒,路上被父母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看他们的名字以为是兄妹,乡下孩子也不敢多说。内外隔绝,后来四宝收房作妻,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听见这消息,才哭着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的婢媪,说一直还想有这么一天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了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件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一婬一,不贞不一婬一。”惋惜她死得太晚。纪昀总算说他持论太严,不读书的人,能这样也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鬼故事有一则题作《喷水老妇》,非常恐怖:一个人宿店,夜里看见一个肥胖的老妇拿着烫衣服用的小水壶,嘴里含一着水喷一射,绕着院子疾走。以为是隔壁裁缝店的人,但是她进屋喷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脸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窥视,她突然一逼一近,喷湿了窗纸,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发现,才讲出这件事。这故事有一种不可思议,而又有真实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个噩梦。但是《阅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说教气息太浓,只有新疆的传说清新浑朴,有第一手叙述的感觉。当地有红柳树,有一尺来高的小人叫红柳娃,衣冠齐整,捉到了,会哟哟作声哀告叩头。放它定,跑了一段路又近身遥遥叩首,屡次这样,直到追不上为止。最近读到《棉内胡尼》的事,马上想起红柳娃。夏威夷据说有个诛儒的种族,从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岛,士著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内中气候最潮一湿的柯艾岛——现在的居民最多祖藉日本的菜农——山林中至今还有矮人的遗民,昼伏夜出,沿岸有许多石砌的鱼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沟渠小路。
都是他们建造的。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暂定棉内胡尼确实生存过,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小。像一爱一尔兰神话中的“小人”(littlePeople)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一精一灵,都只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棉内胡尼与夏威夷人同种,是最早的一拨移民,西历十二世纪又来了一拨,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们。
柯艾岛似乎是他们最后的重镇,躲在山上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平台等工程。据说只肯夜间工作,如果天明还没完工,就永远造不成。
后来他们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旧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诛儒,神出鬼投。有个擅香山商人,到这荒山上打猎,夜间听见人语声,是一种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们这一行人始终没看见这山谷里有人烟。擅香山又有个科学家到这岛上收集标本,在山洞里过夜,听见像是钉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惊醒了在洞一口张望,看见小径上有一点灯光明灭。他喊叫着打招呼,灯光立即隐去。第二天早上看见地下补上新石头,显然在修路。以为是私贩酿酒搬运下山,告诉老夏威夷人,却微笑着说:“棉内胡尼只打夜工。”——见夏威夷大学葛罗夫,戴教授(A.GroveDay)所编《夏威夷的'魅惑》(“TheSpellofHawaii”)散文选。
人种学家瑟格斯(R.GSuggs)说:“夏威夷的‘棉内胡尼’传说,在南太平洋有些别的岛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岛屿也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夏威夷从来没有过漆黑的佛儒。”原来锦内胡尼非常黑,会不会是指菲律宾小黑人?马来亚、安达门群岛、新几尼亚、澳洲东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湾残存的少数“矮人”想必也是同种。现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即是亚洲最早出现的人种之一,结集处分布很广。戴教授说科学家“暂定”夏威夷也过矮人,大概因为夏威夷从未有过小黑人,所以认为与夏威夷人同种。同种而稍矮,似乎不会给传得这么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话,在他的书《泡丽尼夏的岛屿文化》里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岛统称泡丽尼夏,书中说岛人来自华南,广州、海南岛一带。因为汉族在黄河流域势力膨一胀,较落后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连锁反应,波及到东南亚。考古学发现四千年前华南沿海居民已经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开始向海外发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当时华南的文化,用石头捶捣树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样——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丽尼夏——尤其是一种梯级形凿子,一柄一部一边削掉一块,拿着比较伏手,是夏威夷石凿的特征,起源于华南内陆与沿海,亚洲别处都没有。
夏威夷人相信他们来自西方日落处一个有高山的岛,“夕一陽一里的故乡夏威基(Hawaiki)”,原来夏威基就是多山的华南越南海岸,也确是在西边。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传说有人驾着七级筏子回夏威基,两层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来,也有的留在大陆被同化了。
这样说来,他们是最早的华侨,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宾,南下所罗门群岛,也许另有一支沿东南亚海岸到印尼。西汉已经深入南太平洋,东汉从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发现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沧海一粟,竟没错过,又没有指南针,全靠夜观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颜色,云的式样。考古学家掘出从前船上带着猪、鸡、农植物种籽,可见是有计划的大规模移民,实在是人类史上稀有的奇迹。同一时代西方中东的航海家紧接着海岸走,都还当桩大事。
篇3:谈谈看书散文
谈谈看书散文
记得我上初中的时候开始看文学一类的书籍,那时候郭敬明正在学校风靡,我也不落俗套的跟风起来了。暑假在张家界,特意去书店买了他的书,书名叫《幻城》跟《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幻城》首先让我觉得耳目一新的就是故事里各种在我现在看来有些非主流式的人物姓名了。再就是那百转千回的故事情节让我惊叹了许久。《左手倒影,右手年华》里面是各种散文,那似乎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散文,至此我惊奇地发现那些作家生活中一些不痛不痒的际遇好像也很有看头。
自从看过了那两本书,我开始试着模仿他的风格写作文。老师给了一个十分对我口味的题目让我们“舞文弄墨”。具体是什么题目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是跟“回忆”这个词有关。于是我开始回忆各种往事,让自己进入到郭敬明作品中极力想要营造的有些伤感的氛围中去。然后我写完了作文,一气呵成。刘敏敏看完惊讶地说像极了他的风格,我确实窃喜了一阵。更让我值得高兴的是,那篇作文我得到了95分(百分制),那是我印象中作文分数最高的一次。然而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四五年之后我会遇到一个叫刘小平的政治老师,更不知道他会将那些我曾经爱得无以复加的书籍称为“垃圾”,而我,还跟着点头称是。但不管怎样,他的作品无疑是让我染指文学(这样说好像有失妥当,毕竟我又没成为作家,而且,我读书也少,但我找不到更好的说法)的启蒙之书。
到了高中,我不再看郭敬明,也并不是马上就觉得他的书有多么的令人作呕,只是又发现了新大陆——我开始看饶雪漫。我没有买过她的书,说起来我也并没有多么的爱看书。那时候是在图书馆借来看的.,大约看过四五本的样子,但原谅我记性不好,书名几乎都已记不得,更不要说内容了。唯一还有点印象的就是《校服的裙摆》,也许是因为书名读起来很好听。也许是故事中的男主角让我觉得很感动。
心血来潮看过她的几本书后,我很长一段时间不看课外书了。好象是突然脑洞大开觉得应该好好学习了。直到有一天我听说了张爱玲。我到底是怎么知道了她这样一号人物的呢?是自己无意间发现了?还是听其他人说起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已无从考证了。但可以确定的是,我是在大致了解到她这个人以后开始疯狂的喜欢上她的作品的。我知道了她显赫的出身,与胡兰成的错综复杂的感情史,以及在美国凄惨的逝去。然后我开始看她的散文小说,看到《天才梦》,她说到七岁时(如果没记错)写了第一部小说,写到女主角搭乘火车去西湖自杀,她的母亲觉得无法理解并说如果要自杀是绝对不会那样大费周章的。我倒没觉得有何不妥,只是惊叹于她的构思能力。看到《更衣记》,又让我更敬佩她了,文章中写到了无数种让我读起来觉得绕口的服装名称,用了无数种让我看起来觉得费力的形容词。从此我对她这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个性女作家佩服得五体投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我看过的她的第一篇小说,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一个男人与几个女人的故事。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段经典文字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也就是看过这篇小说后我突然想起陈奕迅的那首红玫瑰正是唱的这个故事,后来那首红玫瑰便在我的手机里单曲循环了很久。看完后我准备写一篇文章来抒发感慨,结果写到一半有事耽搁,日后想继续写下去却无从下笔了。果然写作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得一气呵成。后来看到有人评论她的作品风格凌厉,并不像林徽因那般温婉,可我却偏爱她,她用着波澜不惊的语调讲述着一个个让我惊叹的故事。冷眼看着这个世界变化万千。我崇拜她,以至于我觉得我现在这样轻易的提起她都是对她的一种亵渎。
上了大学,我依然看张爱玲。同时我也开始看村上春树。看到村上春树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在长沙一个商城的书店里,在书架以及平摊在书桌上的书堆中我看到了很多他的书。当时就在想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作家?直到上学期我看了他的第一本书《眠》。那是一篇由失眠这件事衍生出的一篇小说。今天去到了图书馆,拿起了他的《无比芜杂的心绪》,看到他写的一篇关于吃炸牡蛎的杂文,于是我开始纳闷了,有时候觉得无比的不可思议,无法理解作家的内心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无法想像吃牡蛎竟然可以写一篇优美的文章,因为失眠而组织出了一篇怪诞的小说。我自以为有过些许经历,自以为对于这十几年来是有很多话可说的。我每当我想写些关于往事的文章,我却始终提不起笔,那时候我才发现,其实那些我引以为豪的曾经是那么的不值一提,还不如吃牡蛎这种事。
回想我真的很久没写日志了,本来在图书馆看书来着,突然有感而发了,本来只是想发条动态,结果却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就到这吧,以后还是多去图书馆,多看书,做一个有文化的人。
晚安了。
篇4:看书优秀作文
法朗士曾把自己比作“图书馆的老鼠”,一本本地吞噬了许多的书。而我曾是一个“贼”。
这得从几年前说起。前,小镇上仅有一家书店:灰灰的墙壁犹如乞丐的破衣,石灰剥落了,露出灰青色的泥砖。时不时从哪里窜出只老鼠,让人惊吓出一身冷汗。整个小店弥漫着令人作呕的霉味。
起初,我故作平静地在店门口来回踱步,趁人不备,一脚跨入店内,接着如同饿极了的想吃奶的婴儿一样,贪婪而又迫不及待地吮吸着。我总是千方百计地躲避店主像要把人看穿似的目光。店主那怀疑和轻视的目光,刺得我矮了一截;那冰冷的话语“别弄破了,你是赔不起的”,让我如芒刺背,战战兢兢。
然而,所有的一切都不能吞没我对读书的渴望和热情。很快,我便在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中神游开了。与贾梅对上几句,到大观园逛上一圈,与曹雪芹磨上一会儿……
夕阳西下,可我还是自欺欺人地用“也许”来推迟打烊的时间。当店主把门板一块一块排上的时候,我不得不恋恋不舍地合上手中的书,轻轻地放回书架,走出几步又回头深情地望一眼……
突然,身后冷冷地传来:“嘿!看了整整一天,连一本也不买!”我的头嗡地一声炸开了,眼前一片茫然。口袋里除了那块原封未动的锅巴以外一无所有。我做贼似的逃离了……
篇5:看书优秀作文
书籍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药品。它们是一种营养品,养活我们。是细雨滋润着我们;是阳光温暖了我们。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成功的阶梯,汗水和智慧的结晶。只有不断读书,读好书,才能从中获取知识,吸收营养。
小学的时候,我很喜欢读书。放学后,我总是沉迷于《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我喜欢白雪公主和艾莉莎,因为他们代表善良和正义。我也喜欢《海的女儿》里的美人鱼公主。她会不惜一切代价追求自由和幸福,甚至成为海上的泡沫。后来到了五六年级,开始看一些文理类的书,对书的热爱变得不可收拾,才华横溢。小时候听奶奶讲过“狗吃月亮”的故事,很感兴趣。我看了这本书,意识到那是太阳落到月亮上的影子。小时候的我很幼稚。我一直以为是诸神惩罚了作恶的坏人。后来我从书上发现是天气不好的原因。书是沉默的老师,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回家之路。
上初中了,越来越爱看书,开始看一些名著。当我读到宋武在《水浒传》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只老虎时,我不禁鼓掌。当我在《童年》读到高尔基小时候经历了人生的种种辛酸时,不禁流下了同情他的眼泪;我在《骆驼祥子》年读到,一个从农村来到老北京挣钱的年轻人,――的祥子,原本勤劳、淳朴、积极向上,被社会的黑暗彻底折磨成了一个‘刺头’,一个社会垃圾,我非常讨厌那个黑暗的社会。
现在,在紧张学习的同时,不忘去碰那些书页发黄的书,因为我知道,只有书才能让我进步。书是打开知识宝库大门的钥匙,也是让我认清自己的镜子,让我在学习的同时勇敢的做人生的主人。
时间过得很快,越来越爱看书,每天都在进步。是书让我成为最好的自己。谢谢――我的宝典!
篇6:看书优秀作文
前几天,我和妈妈在书店看书,我发现了一本漫画书《父与子》全集,我就哀求妈妈给我买,可妈妈一看是漫画书,就不愿给我买,说:“你已经长大了,咱家光漫画书都一大箱子了,书上的字太小对眼睛不利……”。
妈妈深入浅出的道理一大筐,不给买已成定局,一急之下,我脱口而出:“给我买这本书,以后吃饭时就不看书了”。妈妈说:“好,男子汉说话算数?”“当然了!”就这样我得到了我喜欢的一本书。
回到家,我就目不转睛的看起来,“该吃饭了!”妈妈叫我,我还是习惯性的把书放在餐桌上,去洗唰间洗手回来,妈妈提醒我说:“男子汉说话算数喽”!我不得不把书放在一边,可是吃着饭总觉得不自在,好像缺了点什么,真后悔我当初的承诺,但我是男子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在妈妈的监督下,没办法,只好赶快吃饭,吃完才能看书。
改掉我边吃饭边看书的毛病已经是妈妈心中的一块病,现在我的视力下降不太好,刚一放假,妈妈就和我约法三章:其中就有不能边吃饭边看书这一条,但是执行起来很难,妈妈还制定了表格,针对我边吃饭边看书和躺着看书这两个毛病,用打分奖励的办法,都不是很奏效。
现在在妈妈的严格监督下,我发现吃完饭再看书也有很多好处,一是吃饭时间缩短了,腾出时间看书。二是有助于消化。
我终于改掉了边吃饭边看书的毛病!
篇7:看书优秀作文
假期里,我跟着爸爸回老家,在车上,我想:“这次又可以玩喽!”到了老家,爸爸说:“这次你要干活。”“啊?好吧。”我说,可是我的心里在想:“我可不想干活,我得找一个理由。对了我不是拿着一本书了吗?书,就靠你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幻影游船之雾莲街的诡面理发师》是一部探险小说,和《查理九世》和《怪物大师》差不多。里面的人物有:“八爪者”柳嘉、“雪狼者”罗西等。其中,我最喜欢罗西了他可是智商180的小伙子。他们都有超能力,比如:柳嘉是雾、罗西是冰、还有一个是火、最后一个是变成巨人。
到了办公室,我立马看了起来,看书之前我在祈祷,这书一定要好看一点,否则会很无聊的。没想到爸爸果然没叫我干活自己干去了。“耶!太棒了。终于不用干活了。”。
一开始,我感觉这本书好没意思黑白字体,无聊啊!剧情一点都没意思!这看完都到什么时候了!我还要玩手机!但是,时间长了,我就不一样了。我看的越来越认真,都把玩手机的事情给忘了。我只想着:“后来会怎么样?他们会成功吗?他们的记忆蛋里有什么最美好的事情啊!。”
在那里记忆蛋是洗照片的都洗一个星期它们都会被孵化,那里萤火虫拍照,拍一个鸡下一个蛋非常好玩,而且都记载着最美好的故事。
大约看了半个小时吧,我终于看完了。我可真想再看一册,这本书太好玩了。可是现在只出了四册,我一定要看完。
篇8:看书优秀作文
晚上九点,妈妈说:“别看书了,太迟了,快去睡觉吧!”正在看书的我只好合上书,准备睡觉。别看我这般顺从,其实我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我正要躺上床,灵机一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个金点子。我假装上厕所,其实是我把书拿去偷偷看。
说干就干,我说:“我去上一个厕所,再睡觉。”说完,我偷偷拿上书,一股脑儿冲进厕所,关上门。我坐在马桶上,双手捧书,看得津津有味。故事的剧情使我一会儿激动不已,一会儿愁肠百结。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我立刻把书藏在了一个脸盆底下,装着上厕所拉不出来的样子。“啪!”门开了,妈妈走了进来,说:“我来拿个脸盆。”说着就要拿走脸盆,我马上说:“我来帮你拿!”我小心地举起脸盆,在递给妈妈的一瞬间,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出书,藏在身后。“啪!”门关了,“吓死我了!还真藏了个好地方,我真是个‘幸运儿’!”我自言自语道。随后,我又看起书来。
“啪!”门又开了,走进来的是我的弟弟多多。“哈哈!”我在心里暗喜:“你能拿我怎样?我总不会被三岁的弟弟给害惨了吧?”可多多存心想让我绝望,大喊:“妈妈,哥哥他在看书!”“你!”我怒气冲天,怒吼道:“你竟敢向妈妈打‘小报告’?”
没等妈妈反应过来,我就拿上书,关上灯,溜之大吉了!
篇9:看书优秀作文
“侯翔,怎么又看书了?赶紧做一会儿练习题!”我只好放下我心爱的作文书,跑入了题海之中……可是,有一件事让妈妈改变了看法。
有一天,我打开电脑,在网上随便浏览了一下。哟,我的眼前一亮,有征文比赛耶!我便叫来了妈妈。妈妈看到后,觉得也挺有用处,她对我说:“你也去试一试吧!这是一举两得的好机会,既参加了比赛,还锻炼了你的写作能力,说不定还能得奖了。”妈妈欣然同意了我参加征文比赛。
这次征文是让写“回顾20xx,展望20xx”的,我苦苦思索了起来。终于,我通过我看的那些作文中获得了灵感,文如泉涌,写好了一篇作文。我又经过反复的推敲,修改,完成了令我满意的一篇“大作”发到了网上,随后又接着写了几篇,我忐忑的等待着得奖名单的公布。
终于,我期盼的获奖名单出来了!我激动极了,心里默默念着:希望我能获奖!我打开一看,第一篇便是我的作文,我荣获了一等奖!还有一个二等奖呢!我欢呼着,高兴极了。这时,妈妈也来看,嘴里还嘟哝着:“想不到,你还能得一等奖。”我撒娇似的扑进妈妈的怀抱:“还有二等奖呢!这都是作文书的功劳!都是我多看书的好处啊!”接下来,便是一处响铃般的笑声……我觉得看书对我受益匪浅,看书有很大的用处啊!我们在学习之余多看些课外书,增长知识,何尝不可呢!同学们,你们也要多看书,为能写出好的文章而努力奋斗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股香甜的甘露……
书――我爱你!
篇10:看书优秀作文
小王想好好读些书,回到家里,小王点开了微信朋友圈。他本只是想简单刷一刷,看看朋友们的最新动态,然而在给朋友写了几条评论之后便在朋友圈里互动了起来,等聊完之后发觉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小王沉思了一下,在朋友圈上发出了这样一条信息:立志读尽天下书。他又在旁边配了一个发奋苦读的表情。
进了书城,本想去挑几本好书好好看看,结果看到了他非常喜欢的星巴克,便到里面点了一杯抹茶星冰乐。然后,他坐在椅子上,随手掏出了手机,又刷起了微信朋友圈。
他发现自己发的信息已经有了66个朋友为他点了赞。下面拖了长长的一串灰方框,都是微信好友的评论。
小王专门挑选了许多很厚,看上去就艰涩难懂的书,觉得这些书才能体现出他的好学。他抱着一堆书就去结账。他就这样把一摞书堆在工作人员面前,开心地问工作人员需要多少钱,结账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些书总共需要1999元。
等他刷够了,才想起还有一堆书堆在地上,看着照射在那堆书上的灯光,小王不禁突发奇想。小王开始在灯光下十分用心地把那些书摆成各种造型,对着它们拍了许多照片。直到他想不出还能摆什么造型了,才停下手。
小王看了这些评论后,感到精神百倍,就翻开出书,开始看了起来。没过一会儿,小王就拿着书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