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文公告的,本文共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hello你好”提供。
篇1:公告公文
xx市罗江河xx镇冶理工程是省批复立项的河流整治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理条例》,xx市水务局、xx市xx镇人民政府、xx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决定对罗江、清湖河河道进行整治。现就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物和农作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违规建筑物和农作物清理范围:
1.罗江河:东门桥下游左岸至那文村白蝶境庙;东门桥上游右岸至新屋村;泮江豪庭至坝尾村;
2.清湖河人民桥上游至xx镇政府广场两岸堤段;
3.罗江、清湖河河道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
二、上述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和农作物的所有权人及使用人(以下简称被清理人),必须服从河道整治建设需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自行清理(上述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和农作物清理不作赔偿)。
三、被清理人在清理公告期限内未自行清理的,对未清理的建筑物和农作物作无主财产处理。
特此公告。
xx市水务局
xx市xx镇人民政府
xx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篇2:公告公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于府字[20xx]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城区河道范围内禁止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但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居(村)民在城区河道擅自违章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严重影响城区市容和河道行洪安全,为维护城区河道正常管理秩序,请有关居(村)民于20xx年9月6日前自行清理在城区河道已种植的蔬菜等农作物,并恢复原貌。
逾期未清理的,xx县城市管理局(xx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理。
特此公告。
xx县城市管理局
xx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xx年9月3日
篇3:公文公告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等15部门关于开展寄递物流清理整顿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堵塞寄递渠道安全漏洞,消除寄递渠道安全隐患,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邮、安全享受快递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根据《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国邮发〔〕144号)要求,邮政快递企业及相关经办人员务必提醒交寄邮件、快件的用户遵守国家有关禁止寄递、限制寄递规定要求,收寄物品一律先验视、后封箱。寄件人拒绝接受验视的,不得收寄。寄递企业要建立“谁收件、谁负责”的安全收寄责任制度,明确收寄验视责任。邮政管理部门将对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不认真执行验视制度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将按照《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二、全面实行实名收寄制度。自即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并填写相应的《实名制寄递登记表》后方可收寄。实现寄件人身份可追溯、可查询。各寄递企业要逐步推广电子运单应用和使用带有实名验证功能的手持终端设备。
寄递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户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严禁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泄露客户信息。
三、全面推进过机安检制度。各寄递企业要按照《邮政行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加快推动邮件、快件全面过机安检制度落实。在邮件、快件实行100%过机安检的基础上,对寄往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等的邮件、快件和可疑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查验。
监督举报电话:0833-2051990 (乐山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特此通告。
篇4:公文公告的
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六项专项整治”统一安排部署,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开展招商引资奢侈浪费和高消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整治形式:本次专项整治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鼓励自查自纠,主动开展自查并整改到位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免予或从轻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自查自纠走过场、瞒案不报、抵制检查、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整治内容:重点对2015年以来,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招商引资奢侈浪费和高消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假借招商引资之名,将不合理开支划入招商引资名下,变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和开展高消费健身、娱乐等行为;
2.利用招商引资之名用公款超标准宴请、住豪华酒店、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
3.招商引资各项奖金管理、发放不规范等问题;
4.以招商引资名义费用支出公私不分。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供问题线索。对经查属实的线索问题,给予提供线索者适当奖励。整治时间自公告日起,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0日。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市财政局515室
联系方式:0527-84363044
邮箱地址:xx
宿迁市财政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