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收货单位栏目习题,本文共5篇,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谢谢你的爱”提供。
篇1: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收货单位栏目习题
1.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5951000),自行进口日本产钢材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1105951000)
(2)、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
(3)、1105951000
【答案】:(3)、1105951000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收货单位栏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该题所及货物,是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为本企业自行进口。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1105951000(北京黄河进出口公司)。
2.北京服装进出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1910030),委托北京顺义服装厂(海关注册编码1111950030),来料加工服装一批。但是,该合同《加工贸易手册》上的“收货单位”为北京大兴服装厂(海关注册编码1113950800)。后经海关同意,变更为北京顺义服装厂。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服装进出口公司(1101910030)
(2)、北京大兴服装厂(1113950800)
(3)、111195003
【答案】:(3)、1111950030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收货单位栏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加工贸易的收货单位应与《加工贸易手册》上的“货主单位”一致。该题所及货物,进口后是由北京顺义服装厂具体加工完成的,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1111950030(北京顺义服装厂)。
3.中科院某研究所(海关临时注册编码1108390050),经海关批准免税进口地震监测仪5台。该仪器进口后,准备送往云南玉溪 地区地震局(海关临时注册编码5306990010),地震监测点使用。该仪器
进口申报时提供的《征免税证明》上的“收货单位”为中科院某研究所。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填报为:
(1)、中科院某研究所 (1108390050)
(2)、1108390050
(3)、云南玉溪地区地震局(5306990010)
【答案】:(1)、中科院某研究所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收货单位栏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减免税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与《减免税证明》上的“申请单位”一致。该题所及货物《减免税证明》上的“申请单位”为中科院某研究所,根据题目可知,该单位没有海关注册编号(1108390050是海关临时注册编号)。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中科院某研究所。
篇2: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发货单位栏目习题
1.北京土畜产进出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6912131),采购北京怀柔后家峪乡出产的板栗出口。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发货单位”应填报为:
(1)、1106912131 (北京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2)、北京怀柔后家峪乡
【答案】:(1)、1106912131(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
【浅析】:《规范》规定:“发货单位”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该题所及出口货物,是由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采购其他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后出口的。因此,发货单位应填报为:1106912131(北京土畜进出口公司)。
2.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5913638),经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2912526)协助,向印度出口汽车一批。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发货单位”应填报为:
(1)、1102912526(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 )
(2)、1105913638(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答案】:(2)、1105913638(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浅析】:《规范》规定:“发货单位”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的发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经营单位编码或加工生产企业编号。该题所及出口货物,是由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自产并直接出口的,因此,发货单位应填报为:1105913638(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
篇3: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申报单位栏目习题
1.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申报单位编码1102914832、),委托北京银盾报关行(申报单位编码1105981810),代为申报进口设备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1102914832,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2)、北京银盾报关行(1105981810,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答案】:(2)、北京银盾报关行(1105981810,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浅析】:《规范》规定:“申报单位”是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报关企业名称及海关编码。同时本栏目还包括与申报单位相关情况栏目:报关员、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该题所及货物,是由北京机械进出口公司委托北京银盾报关行代为申报的,因此,申报单位应填报为:北京银盾报关行、申报单位编码1105981810和相关情况(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注意,“申报单位”除正常填报报关企业名称及海关编码外,还应填报与申报单位相关情况栏目:报关员、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2.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申报单位编码1103339506),向北京银盾报关行(申报单位编码1105981810)咨询后,自行于.3.5日,向北京海关朝阳办事处,申报进口电子零件一批。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银盾报关行 (1105981810,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2)、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1103339506,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答案】:(2)、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1103339506,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浅析】:《规范》规定:“申报单位”是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填报经海关批准的报关企业名称及海关编码。同时本栏目还包括与申报单位相关情况栏目:报关员、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该题所及货物,是由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自行申报进口的,因此,申报单位应填报为:北京中美电子有限公司、申报单位编码1103339506和相关情况(报关员:XXX、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
3.北京东方进出口公司(海关注册编码1105950010),代包头市电子仪器厂(海关临时注册编码1502990000),进口意大利产电子测试仪一套。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应填报为:
(1)、北京东方进出口公司(1105950010)
(2)、包头市电子仪器厂(1502990000)
(3). 包头市电子仪器厂
【答案】:(3)、包头市电子仪器厂
【浅析】:《规范》规定:“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使用单位。备有海关注册编号的收货单位,本栏目必须填报海关注册编号,否则填报其中文名称。该题所及货物,最终使用单位是包头市电子仪器厂。根据题目可知,该单位没有海关注册编号(1502990000是海关临时注册编号)。因此,收货单位应填报为:包头市电子仪器厂。
篇4: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装货港栏目习题
1.北京某合资企业,经海关同意,将原从日本横滨港(港口航线代码1354),海运进口的投资设备,转为内销。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装货港”应填报为:
(1)、日本横滨港(1354) (2)、中国境内(0142) (3)、中国(142)
【答案】:(2)、中国境内或0142
【浅析】:《规范》规定:“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0142)。该题所及货物,是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的投资设备,在补办进口手续时,该投资设备并没有实际进境。因此,装货港应填报为:中国境内或0142。 注意,应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2.天津某合资企业,海运进口德国设备一批。在德国汉堡港(港口航线代码2110)装船后,经新加坡港(港口航线代码1354)、香港港(港口航线代码1039)转船后运抵天津新港。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装货港”应填报为:
(1)、汉堡港(2110) (2)、新加坡港(1354) (3)、香港(1039)
【答案】:(3)、香港港(1039)
【浅析】:《规范》规定:“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进口货物,入境前,在境外最后装货的港口是香港港。因此,装货港应填报为:香港港或1039。
篇5:报关员考试报关单填制目的国栏目习题
1. 北京五矿进出口公司,向香港(国别(地区)代码110)某公司,出口铁矿粉一批。得知该公司又将本批货物,直接卖给日本(国别代码116)某公司。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
(1)、香港(110) (2)、日本(116)
【答案】:(2)、日本或116
【浅析】:《规范》规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出口货物,在出售时,卖方已经知道了其最终消费使用的国家是日本某公司。而不是香港某公司。因此,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日本或116。
注意,应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2.北京某纺织厂,卖给某出口加工区内企业服装面料一批。该企业使用这批面料加工服装,出口韩国(国别代码133)。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
(1)、中国(142) (2)、韩国(133)
【答案】:(1)、中国或142
【浅析】:《规范》规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货物,是出口加工区外企业运入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服装面料。因此,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中国或142。
3.北京某服装加工贸易企业,经海关批准,将原从日本(国别代码116)进口的来料加工贸易料件,结转至本企业的另一个来料加工贸易合同。继续加工后,出口美国(国别代码502)。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
(1)、中国(142) (2)、美国(502)
【答案】:(1)、中国或142
【浅析】:《规范》规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加工贸易料件结转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该题所及货物,是加工贸易企业内部结转的原进口料件。因此,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中国或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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