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本文共9篇,欢迎阅读与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caicai1002”提供。
篇1:中国留学生回国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必须交换一年以上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注意:1.以上4类所提供材料均需原件。留学人员如在韩留学期间更换过护照,须提供新旧护照,如无旧护照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开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
致建国大学的中国学人学者:
开始,为了更方便的让建国大学的中国学人学者办理相关的回国留学证明,建国大学中国学人学者联谊会(中国驻韩大使馆教育处全韩学人学者联谊会建大分会)将会在每届毕业生毕业后统一收取材料、并办理相关证明。
以此告知,并希望建国大学的中国学人学者时刻关注本公共主页,并关注有关中国大使馆和学生会的相关活动。
篇2:日本留学生回国证明
日本留学生回国证明
日本留学生回国证明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手续
在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领区内的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业务进修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时间达一(学)年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在留学、进修或研究结束回国前,应到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三和周五 09:00―12:00,13:30―17:00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
地址:564-0063 大阪府吹田市江坂町5-4-4(详见到教育室乘车路线)%
电话:06-6821-2306 传真:06-6821-2303/ k
三、所需携带材料以下材料
(一)本人直接到教育室办理须持
1、本人的有效护照(若护照更换,亦须出示有留学签证记载的旧护照);
2、本人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修或研究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以及A4复印件一 份(为方便办理,请务必携带A4复印件);
(二)远离大阪、确实有困难来教育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人员,可以邮寄办理。
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除第(一)款中所需材料的A4复印件 外,还需提供本人来日后的简历(包括来日时间、学习研究经历、拟回国时间,是自费还是公派留学等),将上述材料一并寄至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再附上写明回信地址和贴足邮票的信封,注意来函中请务必注明本人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材料不备时与办理者取得联系。.
教育室收到相关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寄出。
(三)委托别人代办者,除需提供第(二)款所需材料(不含贴邮票的信封)外,还需提供有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办者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明。
(四)已回国的留学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回国前办理此证明者,可以补办。补办方式为委托办理,所需材料同第(三)款。
* 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留学经历的证明,每人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请妥善保管。
四、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注意事项 ;
1.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在日本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学)年以上者,不包括在日本公司、企业机构的就职和工作的人员、“研修生”和日本语学校的“就学生”。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时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证件之一,是对每位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证明,长期有效。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海外回国留学人员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待遇的凭证,每人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本人应妥善保管。因不慎遗失需要补发时,除提交原申请办理证明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回国落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个人申请书。
4.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某些用途上有时效期限,因此留学人员在开具此证明时,应在确定自己回国日期后及时开具,以保证其有效使用。一般在回国前一个月办理为宜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
地址:564-0063 大阪府吹田市江坂町
电话:06-6821-2306 传真:06-6821-2303
网址:/chn/jyzn/
教育室对外办公时间:每周周三、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5:00
篇3:留学生回国证明英语
留学生回国证明英语
留学生回国证明英语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用处
1) 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 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 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 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 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 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办理证明时要注意的.事项
1.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2.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3. 管片老师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4.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5.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6. 在英国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7.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8.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篇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 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纽约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
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应该在旧护照上)。
2、I-94卡(“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或
DS-表(原IAP-66表)等(详见问题解答第4、5条)。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期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只需提供最后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国学校/单位证明信复印件等(详见问题解答第11-14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的申请者,或在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本科2年获得学位),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
(详见常见问题解答第15条)。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
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五、《回国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Mail(Over Night)
(2)美国境内Ground Mail(4-5天)
(3)中国境内ExpreMail(2-5天)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如果使用中国银联卡支付,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注: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网上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备注栏注明您的护照号码及姓名。从目前Money 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 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力求完全、清楚、准确地了解申请要求。如仍有问题,可向“纽约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篇5:英国回国人员证明
英国回国人员证明
英国回国人员证明攻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英继续学习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仍在读证明信)。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 CLASS 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的邮资标准)。
为什么英国留学回国证明办理手续时间要延长
有人反映并经核实,少数同学没有在英国得到相应的学位,但利用伪造虚假材料,向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为了维护绝大多数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教育处将与有关学校加强联系,核实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因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期限暂时由原来的“一般为 20个工作日”延长至40个工作日。
教育处同时提醒留学人员最好自己邮寄材料申请办理,不要委托或找他人代办,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任何费用。
1. 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有什么用处?
此证明的用处是:
1) 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 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 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 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 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 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3. 什么时候申请?
在英国(爱尔兰)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工作时,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 必须是持中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 必须在英国(爱尔兰)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者。
3) 必须是学成后立即回国工作者。
5. 具体办理办法是什么?
具体办理方法为:
1) 凡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是已经在使馆教育处办理了报到登记手续的留学生。若还未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请先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均通过邮寄办理。
6. 如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国家公费留学人员的报到登记事宜请按国家公费留学人员专栏有关规定办理。其它各类留学人员按下列办法办理。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不需要本人到使馆教育处当面办理,一般通过邮寄办理即可。办理报到登记手续,请将下列材料同时寄到使馆教育处,否则无法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1)填写好的<<来英留学人员登记表>>(如不能在此下载表格,可来信索龋请附贴足邮资、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
2)护照复印件(所有有内容页的复印件);
3)国外大学(单位)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或就学证明复印件;
4)本人近照一张。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齐时请暂不要邮寄。对未按报到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登记材料寄出4个星期后,可到教育处网站查询是否已完成报到登记。
7.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1) 在英学习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结业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篇6:英国留学生如何办理回国留学证明
英国留学生如何办理回国留学证明
对于英国留学生办理“回国留学证明”是很重要的。所谓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在国内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必备的材料。 凡留学期间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者,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材料应寄给各自的'管片老师。
一、驻英使馆教育处(伦敦)
二、曼彻斯特总领馆教育组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根据你的留学身份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部中央位置粘贴护照照片一张;
2、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信复印件或者就读证明信原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7、2英镑工本费;
8、贴好邮票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
(二)访问进修或在高校和科研机构做科研的工作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部中央位置粘贴护照照片一张;
2、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5、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 order方式支付;
管片老师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予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不合格者将通过报到登记系统将不合格原因通知个人
篇7: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简介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必须在回国之前一个月,将所需材料寄达我处。邮寄地址如下:
XXX Street
XXX, XXX
中国驻XXX大使馆教育处
篇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简介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 、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 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 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 ,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有哪些用处
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他们在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方面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篇9: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升学、做国外学历认证等的重要依据,可以证明自己留学身份,享受国家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的一些优惠政策。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对象: 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留学,并且连续在校学习六个 月以上、结束留学即将回国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的语学堂、入学预科 班、语言培训班学习韩国语的学生、同时也不包括在韩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进修和工 作的人员, 也不包括在韩国各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国籍教师、国内学校派出的.交换教授或教师 。
3、目前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机构: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中国驻釜山总领馆/中国大使馆驻 光州领办。
4、对于毕业后(指所取得的最终留学学历)超过1年没有办理的,不再为其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以,请留学人员在结束留学回国前尽快来办理。 (注意:留学回国证明即不是单纯的留学毕业证明,也不是学位证明或公证,所以,只有结束在韩国的留学的留学生才可以办“留学生回国证明”,如果虽然毕业,但还要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的人,不用办留学回国证明,待最后所有学习结束后,持所有在韩国获得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一次性到使馆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整个留学期间,留学回国证明只给办理一次,如果提前办过了,第二次来办时,需要退回第一次办过的留学回国证明的两联原件,才予重新办理。)
5、我处不做在韩国大学获得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韩国取得学历证书 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具体办法 可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6、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7、重要提示: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大使馆教育处于20XX年5月曾给韩国各大学和 大专学校对处协力处发公文,要求各大学将每期毕业的中国留学生名单以公文形式传真给我处,我处经与校 方联系核实后,方可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故请各位留学生来办理之前,务必确认校方是否给我处发过公 文,公文中毕业生名单里面是否有自己的名字。到驻釜山总领事馆和驻光州领事办公室办理,同样需要上述 确认环节,但由大使馆教育处统一接收校方名单后,通知上述两个办理机构。
8、开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要求提交材料:
A 普通留学生:需要材料:韩国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学习期间用过的本人护照(学习期间换发过护照的,需要提供新旧两本护照)、在韩国留学期间使用过的外国人登录证,(注意:获得 学位证后来办,预定毕业证明不予办理,毕业后应尽快办理,对于拖延时间太久,不能核实者,不予办理)。
B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回国前10天内来办)。
C 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事实经历证明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回国前10天内来办)。
D 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事实经历证明和本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回国前10天内来办)。(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费用为3000韩元。)
如因情况,本人不能来办,可委托他人代办,对于已回国而没有办理者,没有照顾情节,也不提供邮件 办理业务,但可以托人代办。凡托人代办者,所需要材料与本人来办完全一样,不接收复印件。《留学回国 人员证明》在中国国内无法办理,故提请在韩中国留学生注意办理规定,并告知身边其他留学人员,尽量在 回国前办理。并来办理之前务必上网查阅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间和地点,一有变动,我处将及时上网通知。
9/ 办理地点: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部一楼业务大厅内左侧最里端的“中国大使馆教育处认证办公室”(玻璃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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