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质灾害搬迁承诺书范文4篇,本文共1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pegge65”提供。
篇1:地质灾害搬迁请示
平顺县国土局: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一次搬迁”的原则做到“整体搬迁、长期稳定、逐步富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村的地理及荒地、废弃工厂场地的优势,在全村群众的积极倡导下,我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确定并于发改局和县扶贫办立项,因地质避灾集中扩充人口为指导思想,本村地质灾害避让40户,周边邻村、邻乡、偏远山区居住条件很差农户自愿报名30户,共人口300余人,平整移民新村地址15000平方米,设岸长200米高6米防止水土流失,特请贵局给予大力支持。
篇2:地质灾害搬迁请示
省扶贫和移民办:
我县地处江西省东北部,鄱阳湖东南岸,全县辖6乡6镇,人口40万人,面积1140平方公里。近年来,在贵办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我县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稳步开展,自20XX年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以来,我县湖云乡白马村、齐埠乡星明沈坊村、梓埠镇邓家新村等7个地质灾害点已实施移民搬迁扶贫,搬迁安置人口471户2123人,建成安置小区4个、安置点1个,有效地减少了地质灾害的威胁,起到了积极有效的防灾避让效果,搬迁移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和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曾委托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了《万年县地质灾害搬迁规划》。然而,由于我县地质环境复杂,受暴雨、干旱等自然因素影响,山体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新增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很大的威胁。为统筹做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对全县地质灾害情况再次进行全面调查,重新编制了《万年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规划(20XX-20XX年)》,根据规划,全县共有地质灾害点62处,需搬迁避让人口5745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早日解决地质灾害区百姓搬迁避让问题,恳请贵办给予大力关心和支持,解决我县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指标5745个为感。
特此请示,恳请批复!
篇3:地质灾害搬迁请示
云阳县国土局:
6月19日21:00至20日21:00,我乡发生了30年不遇的特大暴雨,造成大量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处房屋受到损毁。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全乡10个村(社区),共有8个村社发生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23处,冲毁或危房32户,128人的房屋70间,总面积1050平方,冲走猪14头,鸡45只。其中,枞林村1组发生面积20余亩,1万余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导致山下3户18人6间房屋或牲畜圈舍不同程度受损。据统计,全乡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
灾情发生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片长、驻村干部、安监办、城管办的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灾情。一是紧急将32户群众撤离险区,临时安置在本组或本村安全处寄住;二是加强监测,明确监测人,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作出每一个单点防灾预案;三是组织抗灾自救,在乡村组的支持下,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为确保群众生命绝对安全,特请求对6.20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给予救灾救济,并作为避让搬迁对象给予项目支持。
篇4: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为保护黄沙管委会煤矿采煤塌陷区域地质灾害居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区域群众的居住隐患,推进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整体搬迁移民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
2.坚持自愿申请,政策扶持的原则。
3.坚持统筹安排,理事会运作的原则。
二、安置对象
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为黄沙管委会新岭村黄金、廖屋、李屋、竹兴、下湾等五个村小组农户。
三、安置方式和地点
1.就地集中安置:可选择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黄沙管委会油茶站附近)宅基地建房安置。
具体安置办法见附件1。
2.进城进园安置:鼓励搬迁户选择进城进园购房安置,重点鼓励搬迁户到县引农进城进园移民搬迁试点项目(金塘花苑)购房。
四、政策扶持
1.基础设施项目:整合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支持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2.房屋拆除补助: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拆除土坯房房屋(主房)按照占地面积补助60元/㎡,拆除水泥房房屋按照建筑面积补助120元/㎡。
3.建房、购房补助:
(1)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的搬迁户,按一般户1.5万元/户、“四类人员”2万元/户标准进行补助。
(2)就地集中建房安置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4875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3)进城进园购房的,按搬迁户实有人口数(公职人员除外)给予17500元/人的项目资金补助。
20XX年3月31日前没有拆除本户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包含主房和所有厨房、厕所、猪牛栏、围墙、临时建筑等附属建筑物)的搬迁户视作主动放弃搬迁,不享受上述任何政策扶持。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6月底)。
重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意义,成立理事会,选举理事会成员,建立搬迁户基本信息库。
2.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阶段(206月—7月31日前)。
年7月15日前完成选址安置区土方工程预算;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安置区建设项目规划。
3.组织实施,拆房建房阶段(2014年8月1日—20XX年3月31日前)。
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安置区征地拆迁工作;2014年9月10日前进场土方施工;2014年10月10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外房屋拆除;2014年10月20日前进场建房施工;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土方平整;2014年12月1日开始地质灾害区主房房屋拆除;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置区一层以上房屋建设及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20XX年春节前地质灾害户搬入新居;20XX年3月31日前拆除地质灾害区全部房屋。
六、组织机构
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有:黄沙管委会、县委农工部、县农房办、县扶贫与移民办、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矿管局、县煤监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献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成立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理事从本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中选举产生,并依照理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及时调度,解决问题。
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和联席会制度。
每周由黄沙管委会牵头召开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建设调度会。
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由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2.细化措施,稳步推进。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责任领导和干部要深入实际和工作一线,认真了解搬迁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搬迁户的工作,确保稳定有序推进。
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理事会要全程参与搬迁安置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3.强化责任,严格考核。
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把握各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实行工作倒计时、责任倒排查。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附件1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就地集中安置办法
1.原则: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搬迁户可在新岭地质灾害避险安置区内选择一块宅基地建房。
2.建房户型:安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户型,分别为占地面积72㎡和88.8㎡两种户型。
3.户型选择: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或72㎡的宅基地建房。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以已公示确认的为准。
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虽然在72㎡(含)以下,但因长期居住在新岭地质灾害区、无其他房源且人口较多等特殊情况的,经本户申请,理事会讨论决定,可选择88.8㎡的宅基地建房。
超过72㎡面积部分,搬迁户应对理事会予以补偿,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另行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4.建房方式:集中安置的搬迁户由黄沙管委会会同理事会商议,选择有资质的建房企业,按照统一建设的模式,集中时间建设安置房基础及第一层房屋。
鼓励搬迁户对一层以上建筑部分集中一次性统一建设,相同建设要求的优先集中安排相邻区域建房用地。
所建房屋共基础共墙体或共基础各墙体。
5.选房原则:选择集中建房安置的搬迁户,按照签订弃房协议和缴交集中建房资金的先后顺序确定2个选房顺序,同一天的按照抓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待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后按照搬迁户的2个选房序号的平均数顺序,选择新建房屋。
6.用地成本分摊:建房户须按建房占地面积150元/m2的标准,分摊部分土地征用成本,分摊外的征地费用由黄沙管委会负责。
附件2
龙南县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置换办法
1.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域所在地搬迁户宅基地使用权全部退出,予以注销。
另选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作为新的宅基地。
2.在黄沙管委会新岭地质灾害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区统一规划,按72㎡和88.8㎡两种户型面积的宅基地,提供给搬迁户建房安置。
3.根据《集中安置办法》,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含)以下的只可选择一块72㎡的宅基地建房;搬迁户原有房屋占地面积在72㎡以上的可任选一块88.8㎡或72㎡的宅基地建房。
4.搬迁户现有宅基地面积与新选择安置建房用地面积不一致的,面积欠缺方应按所欠缺面积以不超过560元/㎡的标准支付宅基地使用权补偿金,具体价格由理事会研究并报领导小组决定。
该补偿金全部用于补偿面积多余方,并按照自求平衡的原则确定受补偿的价格。
5.搬迁户原在新岭地质灾害区内的所有房屋及土地证照必须全部收回,待房产和国土部门注销后,方可办理新建房屋相关证照。
篇5:地质灾害搬迁实施方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20XX年度地质灾害
避让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一步抓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改善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20XX年度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避让搬迁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配套设施,保证建房质量。
要依据《县级地质灾害区划与调查》成果,按照安全第一,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搬迁。
通过实施避让搬迁工程,逐步缩小全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范围,切实改变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的生产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20XX年度我区共计划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157户,涉及5个乡镇,其中人和乡64户,清泉镇63户,福洪乡27户,姚渡镇2户,祥福镇1户。
按照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XX年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避让搬迁任务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XX〕28号)要求,有关乡镇应在20XX年6月30日前基本搬迁完毕。
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将纳入今年区政府对各乡镇的目标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避让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艾志秋担任,副组长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勇和区政府办副主任庞红英担任。
成员单位由区国土资源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清泉镇、祥福镇、姚渡镇、福洪乡、人和乡组成。
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任务到人(各乡镇与农户签订协议书),确保避让搬迁工程质量。
三、搬迁避让工程实施及资金管理
(一)申报程序及审查确定
避让搬迁工程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加强监督机制,实行“阳光作业”,按程序操作。
乡镇人民政府、区国土资源局必须严把审核关,要把为民办实事工程办好、办实。
1.申报:各乡镇会同国土资源片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遵循搬迁农户自愿搬迁的原则,经核查情况后,在农户所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确定:对拟搬迁农户经公示无异议的,自愿搬迁农户在避让搬迁安置自愿申请表上盖手印认同,村、社、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分别签字、盖章,报区国土资源局汇总,审查确定。
凡被确定的搬迁户,由各乡镇负责建立档案,档案包括拟搬迁农户花名册、公示文书、避让搬迁户申请表,交国土资源片所审查后报区国土资源局备案。
3.选址:避让搬迁农房选址定点应本着确保安全,相对集中,便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各乡镇依据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提供的《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地质灾害(补充)调查与区划报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规划》的选址成果意见书进行选址,国土资源片所负责初步审查后报区国土资源局审查。
(二)资金管理及建房标准
1.建房原则及标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由有关乡镇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建房图纸设计和建房质量监督,区政府目督办负责监督检查。
新建房屋要以砖混结构为主,房内地面必须硬化,厨房、卫生设施分设,宅基地面积不得低于规定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2.资金管理:按市国土资源局要求,避让搬迁补助资金由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工程竣工后接受区审计局专项审计。
补助资金实行分期预拨的方式发放,即破土动工时拨付总额的40%,建房施工中期和竣工验收后各拨付30%。
四、搬迁避让工程的检查验收
(一)工程期限。
避让搬迁工作从20XX年1月份开始申报确定,3月份开始启动,启动前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将对建房图纸审查、建房质量做出要求;4月至5月在建房中将不定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和督查;6月30日前对于基本搬迁完毕的农户,督促其旧宅基地进行还耕;7月至10月30日前将重点加强对困难搬迁户的实际困难进行多方面的协调、沟通等工作,力保10月30日前避让搬迁工程全面竣工。
(二)验收时间。
我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验收时间为20XX年10月30日。
各乡镇要制作避让搬迁工程竣工档案以供验收,竣工档案包括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申请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建房验收表、避让搬迁农户公示情况、避让搬迁农户补助资金发放清单。
资料齐全后,由乡镇向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验收申请和工作总结,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初验,并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验收的各项准备。
(三)验收内容
1.建房农户选址定点、占地面积、房屋结构是否符合规定;
2.房屋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旧宅基地还耕计划及措施是否落实;
4.搬迁农户建档资料是否完备;
5.搬迁补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每户的补助标准是否达到要求。
地质灾害搬迁档案一式三套,各乡镇留存一套,区国土资源局存档一套,报市国土资源局一套。
附件2:
成都市青白江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为确保避让搬迁工程顺利实施,成立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艾志秋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李 勇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庞红英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搬迁农户名单的审查并确认,新建房的选址及搬迁资金的筹措,旧宅基地还耕计划落实。
区审计局:负责监督搬迁补助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每户的补助标准是否达到要求。
区财政局:负责本区避让搬迁工程配套资金按时拨付。
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建房图纸设计和建房质量监督。
清泉镇: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祥福镇: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姚渡镇: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福洪乡: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人和乡:负责组织有建房资质的队伍进行本辖区内避让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金岭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胡蓉丽同志担任。
篇6: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范本
舒城县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申报对晓天镇汪冲村同意组滑坡、晓天镇三元村三桥组崩塌、晓天镇和岗村黄湾组滑坡、龙潭村联合组滑坡、白桑园村胜利组崩塌、苏平村梅树组崩塌、龙井村平峰山组滑坡等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25户74人实施避让搬迁。特此请示,请给予批准。
篇7: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请示
县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方冲村杨湾组滑坡、晓天镇汪冲村周(董)庄组滑坡、晓天镇和岗村黄湾组滑坡等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8户32人实施避让搬迁,以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威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安置点(力戒切坡、乱挖乱填、阻塞泥石流等行洪通道等问题)对部分特别困难农户,及时帮助农户协调解决建房中遇到困难。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不回迁。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篇8: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方案
一、情况简介
地理坐标东经118°29′59″,村民组位于版书乡西北约10km处。北纬30°15′25″,现有农户41户,159人,该村民组三面环山,村民组北有一160万立方米的山体滑坡,地质结构松散,坡度3545度,每年梅雨季节或雨水集中时,随时有下滑可能,直接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牵动着各级政府领导的心。自1995年发现山体裂缝以来,经有关专家实地勘察论证,认定村民组处已不适宜人群居住场所,要求实行搬迁避让。为此我也向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解决版书乡清潭村民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施方案》广大村民也要求政府从根本上解决此事。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确定村村民组为移址地点。年皖地灾办〔〕1号文件中把地质灾险点作为重点治险,并要求在年月底前完成避让搬迁工作。
二、安置点选址
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卫生医疗、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安置点选址工作,安置点选址总体思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要素相适应。经过乡政府、县国土、建设、民政、水利、交通、通讯等部门多次实地踏勘和论证后,最终确定版书乡村村民组。
距离省道2km处,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面积15亩(均为坡耕地和部分农田)中心平面直角坐标:区域内地势平坦,属地质灾害易发区,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确定搬迁对象
将村地质灾害直接受威胁的41户、159人纳入避让搬迁对象,经乡政府慎重反复研究。待本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将搬迁对象对外公示,接受治理点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后,若有反映搬迁对象条件不符或其它隐瞒行为,乡政府将认真组织核查,妥善进行处理。详见附表)
四、安置点村庄规划方案
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15亩)安置搬迁户每宗用地面积160平方米,版书乡村民组搬迁户安置新村座落村民组。拟建房屋每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该小区规划设计在保持原有地势、地貌上合理设计,利用地势,设计多个建筑室内标高。新区主干道设计为5米,小区的住宅方案图纸统一设计,设计体现徽派建筑风格。
五、居民房建设方案
7月初正式向农户供地,安置点居民房建设采取“政府协调、统一规划、全程监管、统一建设”方式进行。现完成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集中安置户。并提供住房建设图纸,统一建设,月底前完成建房主体工程,月份统一实施水、电、通讯、有线电视、沼气等安装入户及农户粉刷、装饰。
六、搬迁、拆房方案
(一)搬迁
1乡政府计划安排月份为搬迁时间。村“两委”组织实施。
2考虑搬迁点的安置点有2公里路程。乡政府统一负责协调进行。
(二)拆房
1由乡治理工作组和村“两委”监督实施。
2考虑拆房涉及农户自身利益。不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但对拆除过程政府实施统一监督。
3对未拆的旧房及附属设施,乡政府将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强行拆除。
乡政府均明确时间进度,以上各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责任人。
七、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其余全部按户均16000元发放到搬迁户,按省下达补助资金标准除户均1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外。具体发放规定是
(一)集中安置点建房并于今年12月26日前拆除原旧房(含附属房)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合部给予兑现。
(二)投亲靠友或迁至其他无地质灾害地方的经本人申请报县政府同意。一次性按补助金标准给予兑现。
(三)凡未搬迁或旧房(含附属房)未拆除的不得提前发放补助金。
(四)市、县配套的补助资金由乡政府统筹考虑用于此项搬迁安置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专门成立了村避让搬迁工作组。并从国土、司法、公安、财政、安全、水利等部门及村“两委”抽调专人办公。工作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即:
职责:1向村民宣传搬迁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组。细致做好村民思想工作。2对搬迁户实施调查核实,准确无误上报搬迁户数和人数。3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逐户落实搬迁、拆房时间。
职责:1落实拟定搬迁户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土地报批手续。2负责安置区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协调供水、供电、通讯和有线电视入户。3负责群众上访或信访问题的解答。4协调和解决居民房综合协调组
必要时外出帮助联系和采购。建筑材料供应渠道。
职责:1负责协调搬迁户的组织计划、交通运输、人员安排等相关事宜搬迁、拆房组。2深入各户做好拆迁动员工作。3督促、检查拆除旧房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4做好村民的稳定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涉及到搬迁户群众利益的相关问题。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供地、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建一拆一”原则
帮助群众克服旧的传统观念,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搬迁遇到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实施强行拆除方案。
篇9:地质灾害整体搬迁请示
临安市人民政府:
??? 板桥镇秋口村俞家坞系板桥镇秋口村白峰山整村搬迁工程安置点,现已有20余户安置户入住。该安置地旁产生地质灾害隐患,危及20余户生命财产安全,经邀请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并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方案设计,工程预算为183.5万元。为确保入住安置户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已进行部分治理工程,并支付工程款102.5859万元,由于该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请给予补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专项经费150万元。
篇10:搬迁承诺书
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强):
乙方(经营者:)
丙方(镇压政府):
为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27号《关于进一步 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同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书。
一、用地位置
该守地位于,四至界线详见《土地勘测技术报告》、《土地勘测定界图》,图件经甲乙丙三方认可为准。
二、用地面积及范围
设施农用的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建设xx用地平方米,农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用地面积和范围不得突破经三方认可并经批准的《土地勘测定界图》面积和范围。
三、用地期限
本项目设施农用地的期限为 年,
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四、用地用途的约定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本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一)设施农用地包括:
1、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①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②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臵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③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不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④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2、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①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②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③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3、配套设施设施用地(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二)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臵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三)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的面积约定
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四)设施农用地范围内不得用于以下用地建设
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村、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乙方经营项目,经甲方、丙方同意在其依法确定的土地权范围内使用平方米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平方米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平方米,配套设施设施用地平方米。
五、乙方使用该宗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应依法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征得承包农户同意。
六、临时用地有偿使用费用
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年期设施农用地补偿费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该设施
篇11:搬迁承诺书
马临工业经济区管委会:
经政府宣传,我户已知晓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根据家庭成员商量,愿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承诺如下:
1、搬迁补助标准以实施搬迁当年国家的执行标准为准。
2、我户自愿选择马临区丰泰景园通过政府统一安置。
3、我户拟选择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
4、房屋建设方式由县、区确定。
5、积极配合区、村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
6、搬迁以后愿意通过自己勤劳致富,不因生产生活困难等到政府闹事。
7、本承诺经我户家庭成员中任一成年人签字,均可代表我户意见,如有违背,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xxx
20xx年x月x日
篇12:搬迁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黄泥滩村___组村民,申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房屋一栋___间,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__________结构房屋,层高____米,外立面颜色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米。
本人郑重承诺:
一、所有材料真实,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同意按照“规定层数和统一立面”的要求建房,做到与相邻房屋整体合形;
二、对新批地基,老房屋必须在新建动工前全部拆除,其老房宅基地交由村组统一规划处理;新批地基动工前必须先有村级安排专人现场放线,严格按照放线施工;
三、严禁先建后批、批甲占乙;
四、村组公路沿线建房,保证离公路8米以上,同时严禁在门前修建栅栏围墙等建筑;
五、保证按照村镇规划管理要求施工;
六、保证施工安全,严禁占道施工;
七、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南海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八、自愿向村公益事业促进会缴纳3000元保证金,如有违背本承诺,将由村级扣除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如按规定要求施工的,待工程完工后凭本承诺书由村级现场验收后将保证金退回。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篇13:搬迁承诺书
经各级政府宣传,我户已知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自愿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并作如下承诺:
1.搬迁补助以项目实施当年国家实际补助标准为准;
2.我户自愿选择在(集镇、县城、中心村)安置点进行安置;
3.我户选择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县城和集镇安置点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民新村安置点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
4.建房和供房方式请县、镇人民政府确定;
5.积极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各项工作;
6.按照“遵义县易地扶贫搬迁协议书”内容履行职责;
7.愿意按政策规定,搬迁入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
8.经我户家庭成员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字,均代表我户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调查人签字:在场人签字:户主或户代表签字(按手印):村民组长签字:村(居)委会主任(书记)签字:
村(居)委会盖章:村(居)挂帮领导签字:
调查时间:XXXX年XX月X日
篇14:搬迁承诺书
厂因成立新公司“ ”,
法定代表人均为 ,因工作需要, 将你(姓名: 身份证号码: ,调至新公司上班,为充分保障你的利益,谨向你承诺:
1. 保证你从 年月在 工龄到新公司后继续有效。
2. 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机构名称 :
承诺机构法定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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