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用电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方案,本文共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阳新力”提供。
篇1:公司用电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方案
电力公共安全: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围绕关爱生命,预防触电的活动主题,集中攻坚,大力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健全树障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周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围绕“关爱生命,预防触电”的活动主题,集中攻坚,大力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健全树障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周围野蛮施工、违法施工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控措施;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营造守法用电、安全用电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改善电力运行外部环境,促进电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付新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应松、市安监局局长杨成轩、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建忠、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洪天炘任副组长,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交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电力设施附近的树竹障碍是影响供电可靠性的最大因素,在全省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我市虽清除了一定数量的违章树障,但工作开展不平衡,遗留树障仍较多,110千伏及以上高压输电线路附近树障仍然大量存在。各地要把全面清除树障,保护电网安全运行列入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集中精力清除电力设施附近障碍,并满足树木倒伏后不得触及电力设施的.标准,消除电力安全隐患。所有清理工作必须于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
(二)切实加强乡镇及农村居民用电安全管理。各地在新农村、集镇开发建设规划时,应与电力规划充分衔接,科学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合理配套电力设施。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章用电查处打击力度,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促使群众建房时科学施工,安全架接电力线路,避免新增电力安全运行的违章建筑隐患。加大临时用电管理与检查力度,严禁私拉乱接行为,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用电安全。
(三)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要把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提高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二是开展电力公共安全宣传进万家活动。采取上门服务、农村赶集设点宣传等形式,印制并散发电力安全知识宣传单,免费送安全生产和电力法规政策到户。三是开展电力安全知识进村组活动。组织乡镇、村组开展农村安全用电村村通广播宣传,播放相关录音,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相关用电安全知识。四是利用墙体标语、警示标志加强宣传。
(四)严防电力外破事故。加强《关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需要经过行政许可审批的通告》落实力度,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穿越输配电线路走廊、地下电缆通道等电力设施,工程项目单位必须按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定,向产权所属的电力企业咨询了解周边电力设施情况,提前编制完备的施工方案,报县级以上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虽经批准但违章施工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工作要求高,监管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从发展地方经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依法管理职能,抓好电力线路清障和安全用电管理,营造安全用电氛围,普及安全用电知识,保护电力基础设施,维护电网安全稳定,杜绝触电伤亡事故,为经济社会建设做好服务。
(二)健全组织。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内电力线路清障和安全用电的组织、协调、考核、督查工作,并明确工作责任人,开展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将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组,建立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
(三)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电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义务宣传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开展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整改消除危及电力安全运行隐患;预防和处理侵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房及其它影响供电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临时性违规违章用电行为;依法打击哄抢、盗窃电力设备器材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违规违章用电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协调辖区内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抓好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四)突出重点。要全面排查消除“三障”( 树障、房障、路障),重点清除电力设施附近的速生白杨等树木,对于果木树要以修剪为主;要加大对人口集中的重点地域和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的重点人群和企业的宣传力度;抓好低压网络的日常巡护,定期巡线,坚决制止农村用电户私搭乱接电源行为。
(五)加强沟通。专项行动期间,领导组将定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听取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各县区要认真填写有关统计报表(见附件),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上报一次。对行政处理、刑事侦破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盗窃电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案件,督办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要随时上报。市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将及时汇总各县区的工作情况,定期督促通报。
(六)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领导组办公室。并在20xx年1月20日前,将本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
篇2: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的安全治理方案
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的安全治理方案
电力公共安全: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围绕关爱生命,预防触电的活动主题,集中攻坚,大力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健全树障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周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围绕“关爱生命,预防触电”的活动主题,集中攻坚,大力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碍,健全树障清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周围野蛮施工、违法施工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控措施;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营造守法用电、安全用电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改善电力运行外部环境,促进电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付新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应松、市安监局局长杨成轩、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建忠、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洪天炘任副组长,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市交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x年11月1日-1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乡镇及农村居民用电安全管理。各地在新农村、集镇开发建设规划时,应与电力规划充分衔接,科学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合理配套电力设施。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章用电查处打击力度,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促使群众建房时科学施工,安全架接电力线路,避免新增电力安全运行的违章建筑隐患。加大临时用电管理与检查力度,严禁私拉乱接行为,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障群众用电安全。
(二)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要把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提高到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二是开展电力公共安全宣传进万家活动。采取上门服务、农村赶集设点宣传等形式,印制并散发电力安全知识宣传单,免费送安全生产和电力法规政策到户。三是开展电力安全知识进村组活动。组织乡镇、村组开展农村安全用电村村通广播宣传,播放相关录音,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相关用电安全知识。四是利用墙体标语、警示标志加强宣传。
(三)严防电力外破事故。加强《关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需要经过行政许可审批的通告》落实力度,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穿越输配电线路走廊、地下电缆通道等电力设施,工程项目单位必须按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定,向产权所属的`电力企业咨询了解周边电力设施情况,提前编制完备的施工方案,报县级以上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虽经批准但违章施工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工作要求高,监管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从发展地方经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依法管理职能,抓好电力线路清障和安全用电管理,营造安全用电氛围,普及安全用电知识,保护电力基础设施,维护电网安全稳定,杜绝触电伤亡事故,为经济社会建设做好服务。
(二)健全组织。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内电力线路清障和安全用电的组织、协调、考核、督查工作,并明确工作责任人,开展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将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组,建立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
(三)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电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电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义务宣传普及农村安全用电知识;开展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整改消除危及电力安全运行隐患;预防和处理侵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建房及其它影响供电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临时性违规违章用电行为;依法打击哄抢、盗窃电力设备器材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违规违章用电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协调辖区内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抓好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四)突出重点。要全面排查消除“三障”( 树障、房障、路障),重点清除电力设施附近的速生白杨等树木,对于果木树要以修剪为主;要加大对人口集中的重点地域和安全用电意识淡薄的重点人群和企业的宣传力度;抓好低压网络的日常巡护,定期巡线,坚决制止农村用电户私搭乱接电源行为。
(五)加强沟通。专项行动期间,领导组将定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听取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各县区要认真填写有关统计报表(见附件),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上报一次。对行政处理、刑事侦破的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盗窃电能和非法收购电力设施案件,督办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要随时上报。市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将及时汇总各县区的工作情况,定期督促通报。
(六)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领导组办公室。并在201x年1月20日前,将本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
篇3: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引导和促进各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区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五抓”工作措施,为实现今年安全生产零死亡奋斗目标提供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素质,努力营造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四、活动内容
(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科学大展理念
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学习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要结合先锋、富国街的实际,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活动、演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要求,针对我街实际探讨安全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让广大居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活上做到安全。
(二)利用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以宣传安全生产为重点,在全社会树立安全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以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我街安全社区建设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地方还是空白点,因此要认真落实国家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认真总结外地安全社区的建设经验,大力推进我街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五、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4月25日前对街道、社区及所属单位进行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4月26日——11月30日前对街道、社区及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做好验收总结。
六、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等“三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俭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狠反“三违”,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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