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本文共11篇,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新年开始啦”提供。
篇1:关于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文章讲了19实际巴黎的沃盖公寓中住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房客,有狠毒的阴谋家,年轻的大学生拉斯蒂涅...可最受人注目的房客数高老头莫属,这个行为怪异的老头在大家眼里始终是个谜。生活俭朴,衣着寒碜的他却经常有两位年轻漂亮,衣着华丽的太太去探望。这两个女人一进门就把门关住,很小声的说话,这引起了房客们的注意。后来经过一些列事情的发生,才使房客们知道,高老头卖掉自己的宝贝是为了替已经做了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女儿们还债。可是她的女儿们呢?在这个可怜的老头临死前都没能来看他一眼,而那个可怜的老头在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女儿穿着美丽的晚礼服去参加晚宴。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不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俄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泪,这泪是因为资本主义世界人与人的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他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我相信任何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忍不住赞叹: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女儿?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爹?两个女儿爱钱不爱爹,向我们道出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客观来说:时代造就人,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里,谁能不爱钱?一个个为了钱,勾心斗角,你争我斗,又向我们道出了人是一代比一代冷酷,一代比一代无情。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读了《傲慢与偏见》给我带来了很深的感触。
本片主角是班纳特家的五个女儿,势利眼的母亲一见到富家公子宾利和达西前来小镇,便逼不及待安排女儿钓金龟。大女儿跟宾利的爱情开始发展得很顺利,但在关键时刻却产生了波折。而女儿伊莉莎白则对态度高傲的达西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在言语中剌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情故事,男主角傲慢,女主角偏见,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情...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弟达西所热.。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小说,也是我看过的最喜欢的书籍。
篇2:关于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知道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己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平凡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平凡的世界里却不平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习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大学时就听同学说过《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很好,一直都没机会看;就业后偶尔有同学提起这本书很值得一看,遂决定买来看看。今天看完了,确实很好看,很不错的一本书。
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篇3:《四世同堂》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末的一天,在老家逛街,走进了一家面积不大的书店,书不是很多,我看到了《四世同堂》,竟有惊喜之感。记忆中,早些年读过的《四世同堂》已印象模糊,只留下“四世同堂”这四个字,和书中那个大家庭的老人。多年了,我不再有读大部头作品的耐心,当年买回的《四世同堂》早已不知去向。
逛街之前,我刚去了姥爷家,今年九十一岁的姥爷也是四世同堂,四世同堂这四个字扑入视线时,我竟然想到的会是姥爷,想到姥爷满头的银发和永远是平静淡然的神态。
重读《四世同堂》,给了我少年读时没有的感受,我想,不只是年龄的原因,或许更多的,是心境。
老舍先在序中生写道: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算了吧,不再说什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是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使老舍先生完成了这部作品。
《四世同堂》,百万余字,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我跟随着这三部曲,随着老舍先生细腻笔触刻画出的小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状态,走进了战争时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
那时的北平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离我很近。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
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
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书中第一部《惶惑》的第六章,老舍先生用六个自然段,六次“不知该怎样好!”描写了北平陷落初期,小羊圈胡同的人家乃至整个北平人的惶惑。小羊圈胡同的其他人,没有了平和的日子,他们在猜测事态的发展,在屈辱和耻辱中等待。而冠晓荷,大赤包,以及瑞丰之类,他们是自私的,民族和国家对他们来说,是嘴上的名词,他们在乎的是自己的利益,他们甚至不惜人格,巴结日本人,幻想日本人进驻北平也许会是他们时来运转的好日子,是“有脑子没有骨头的”的中国人。
两个外国人的形象在作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一个是英国使馆的富善先生,一个是后来住进小羊圈胡同的日本老婆婆。
富善先生是个喜欢北平,中国化了的英国人,但他到底不是中国人,对中国人的一些文化,观念和思维不能理解,他是个善良的老人,同情沦陷后的中国人,同时也佩服日本人的武力。这是在北平的外国人,甚至是北平外的外国人的一种普遍心态吧。有这样一段话:“富善先生似乎一眼看到了一部历史,一部激变中的中国近代史。祁老人是代表着清朝人的,也就是富善先生所最愿看到的中国人。天佑太太是代表着清朝与民国之间的人的,她还保留着一些老的规矩,可是也档不住新的事情的兴起。瑞宣纯粹是民国的人,他与祖父虽只相差四十年,而在思想上却相隔有一两世纪。
小顺儿与小妞子是将来的人。将来的中国人须是什么样子呢?富善先生想不出。”“看到祁家四辈人,他觉得他们是最奇异的一家子。虽然他们还都是中国人,可是又那么复杂,那么变化多端。最奇怪的是这些各有不同的人还居然住在一个院子里,还都很和睦,倒仿佛是每个人都要变,而又有个什么大的力量使他们在变化中还不至于分裂涣散。”这是一个英国人眼中的一家北平人,一个中国式的四世同堂,也是当时中国人既传统又在变化中的写照。
住进小羊圈胡同的日本老婆婆,因为是日本人而孤独着,小羊圈里仇恨日本人的北平人,对她也充满了仇恨和防备。但她又不是日本人,她生爱加拿大,长在美国,又随父亲在伦敦为商。她说自己是日本人的奴隶。她对瑞宣说:“我都知道。我们日本人在北平所做的一切,当然你也知道。我只须告诉你一句老实话:日本人必败!没有另一个日本人敢说这句话。我---从一个意义上来说不过去---并不是日本人。我不能因为我的国籍,而忘了人类与世界。自然,我凭良心说,我也不能希望日本人因为他们的罪恶而被别人杀尽。”“对于日本人,我只愿他们因失败而悔悟,把他们的聪明与努力都换个方向,用到造福于人类的事情上去。
战争,给人类造成了灾难和毁灭,我不是政客,也不是军事家,说不出任何有关战争的东西,做为一个老百姓,我只认为战争是可恶的,只要有战争,老百姓就要遭罪。说句不知深浅的话,如果人类的发展要靠不停的战争来继续,我宁愿只要和平,只要全世界的人都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如此不知深浅的话,也是我做为一个小老百姓无望中的希望吧。
篇4: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此书是一本历险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不怕困难,具有坚强毅力的人。文中的主人公——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去南美各地旅行。
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惟有他一人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来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
在那次航海中,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沉没了,水手和乘客都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被海浪卷上了岸,他制作了一个木伐,把沉船上的淡水、酒、食品、衣物、绳索工具、帆木、火枪和火药等生活必需品放在木伐上,带回荒岛。他用一个帆布搭了一个帐篷,在里面暂时居住。然后开始了在岛上生存的28年。
他挖了山洞,建了围墙、院子。他也开垦土地,种上了水稻、大麦、他学会制作粗糙的面包。他捕捉驯羊山羊,解决了肉食来源。他捉了一只鹦鹉做伴。还自己制作了家具,摆放在山洞里。
若干年后他救下了俘虏“星期五”,并和他一起生活,直到有一艘英国船经过,他们才得以回国。
读着读着,我被书上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为鲁滨逊在航海中遇到的险情所担忧,为鲁滨逊的命运所揪心,更为鲁滨逊不畏困难的顽强意志所折服!我一口气用了七、八个小时的时间把整本书读完。我也跟随文中的主人公经历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孤岛探险。
故事曲折委婉地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怀着去万水千山闯荡的高志远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终于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唯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存,他孤苦伶仃,可是很乐观虽然生存又艰难,但为了活下去,他经历了不少困难与挫折,也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终于顽强地活了下来,途中他做了以下的事情:拥有海滨住宅、拥有乡下别墅、制作面包、制造小船、遇见人肉宴、救下星期五……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他制作面包,为做面包,他经历了千辛万苦做出需要的东西:锅子,种麦,做篮子……鲁滨逊付出了多少艰辛啊?如果是我的话,根本就没有勇气去做这件事,只是一味地唉声叹气,求助上天。
如果我是他,当船遇到暴风雨后失事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接受那重重的困难和挫折,因为我没有自信和坚强。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去面对人生的转弯口,积极自救,因为我没那个能力乐观。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同类开宴会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勇敢地站出来,与他们正大光明的搏斗,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和怜悯。
鲁滨逊的经历值得我学习,他让我知道了该如何面对困难,如何坚持不懈的努力,如何去生活,怎样在孤岛上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存活下来。
在今后的人生中我要向鲁滨逊一样,坚持不懈的努力做好我自己,不让父母失望。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鲁滨逊在这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能坚持不懈,自力更生,勇敢地活了下来,而我平时只要一碰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甚至放弃,我真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勇敢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如俗话所说:“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做一个勇敢顽强的人。
书读完了,但是鲁滨逊在航海中几次遇险,英勇击毙巨兽,与食人族勇敢做斗争,孤身一人在岛上建造房屋,克服种种困难坚强生活的画面在我脑海中反复闪现。在遇到困难时,鲁滨逊没有逃避,更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想出一切办法来克服和解决困难,这种不畏困难的顽强意志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不就是值得我们学习吗?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随着练琴级别的升高,识谱的难度越来越大,是随便弹出来还是克服困难、仔细识谱?在学习中遇到难题,是放过难题还是想尽办法解决难题?还有……书上鲁滨逊的行动给了我响亮地回答:当然是后者。鲁滨逊的精神激励着我:面对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多想办法克服直至解决它。
我十分羡慕他有着那样的勇气毅力智慧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我也想和他一样不怕困难,顽强抗争,成为一个成功者,成为一个英雄。
像我们现在这些独生子女,一定要学习鲁滨逊这种精神,想要学习这种精神,就必须先克服自己身边的小困难,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就想一想鲁滨逊的遭遇,那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只要你有能力和毅力并充分发挥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如果你已经学会克服身边的困难了,那么你就已经成功从“蜜罐里泡大的孩子”成功地蜕变为一个负责任的少年了。
所以,让我们学习克服困难,成为命运的主人吧。
这是一本男孩必读的书,它教会了我们如何独立生存。
好书不仅给我带来知识上的增长,更给我带来精神上的鼓舞。我喜欢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值得大家阅读!
篇5: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水浒》是本老少庸雅皆爱的巨着。它引人入胜的连环章节中塑造了不计其数的人物形象。个性之鲜明,在中国文。但在这些英雄豪杰的斗争之中,却隐藏着施耐庵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你只需随好汉们—齐发威,一齐狂笑,一齐叫骂,在无拘无束的痛快淋漓之中,便能发现这一百零八个人,每一个都是作者精神追求与内情绪感的寄托。《水浒传》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上的一部描述农民革命斗争的长篇小说,和《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小说,几百年来,一向受到广大群众和小朋友们的喜爱,就连我也不例外。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的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一样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李逵,他是一团火,一团抗争的烈火。在他身上,永远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不是神化的孙悟空,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现实中桀骜不驯的人。一切的封建束缚他都不放在眼里。他要用他那两把板斧砍尽天下不平事。施耐庵将自我对于社会、制度、正义不得伸张的不满淋漓尽致地挥洒在李逵身上,同时又寄托了作者对反抗和自由的热切向往。
我想,李逵未免是激进的。但在社会礼貌的这天,人们是否被处处是规条条是律的社会磨光了个人主体思想的棱角,在其中个性不也是被磨平了吗?我对李逵的赞扬,并非赞颂他处处违规犯律,而是欣赏他在严酷的社会中依然保存着人心最低处的激进思想,他没有成为时代的奴隶,没有套上社会的枷锁,他要反抗时代的不平,这正是他的可贵之处。可此刻的人们,精神与思想的无拘无束似乎被条条框框束缚了,被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所消磨。社会的礼貌,人的精神与思想理应进入更为人性化的深层境界。人的社会不能没有规定、条例,人们理应遵守,但人们本应在叱咤千里无拘无束的思想境界中开拓更广阔的空间,让精神理想超越古人,却没想到反让古人当了自我的模范。李逵反抗与自由的思想精神永远都昭示着人的行为能够有所依托、管制,但人的精神与思想决不可消沉、低迷与戴上世俗的枷锁。
鲁智深,他是忠与义的化身,他寄托了施耐庵对于侠义的热烈歌颂。金氏父女正是由于素不相识的鲁提辖而逃出镇关西的魔掌。林冲正是由于萍水相逢的花和尚才在野猪林幸免遇难。这一切,都是鲁智深的忠义表现。忠与义在《水浒》中,是作者所竭力唱颂的,更是贯穿这一百二十回章节的无形骨架。但忠义,在现代社会中似乎已成为了古董。它能够直接产生效益的一面,被人们保留着,而它的忠诚与义气、人们长久相处肝胆相照的一面,却被丢弃了。
而此时的忠义,已成为信誓旦旦的一句空话,不经世道的人天真的想法。又有谁想过,它是友谊的境界,是古人留给我们炎黄子孙特有的一种高贵品质。它既是精神,又是品德,更是古人为人处事的标范。但此刻呢,似乎已烟消云散了。我常常羡慕古人思想的纯洁。是他们,才有了生死与共的真挚情谊。生活在礼貌社会中的人,也许会讥笑他们的幼稚,但我们丢掉了多少真挚的、纯粹的情谊呢?我们的情谊中有多少是与利害直接相关的。
这些真情实意是否随着生活的紧迫而逐渐消失呢?忠与义,体现着古人多么诚挚的追求与向往。忠诚与义气,是它们得以让天南海北分散的人而在梁山八百里水泊拧成一股扯不松,砍不断的绳。在他们心中,这是高于一切的。在发达的这天,商品经济狂潮的冲击下,诚实、信用在人们心中已摇摇欲坠,大家尔虞我诈,得到的是大把钞票,而丢失的却是我们民族思想的精髓。人们拥有了一切可拥有的物质,却将真情挚感、中国人做人的原则锁入内心深处,何时才打开呢?
在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每一个都是一个不一样的哲理人生,他们昭示我们无限思考。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它永远都在闪耀着精神世界的光辉。它也永远给我带来了关于思想与情感的启迪和力量。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上的一部描述农民革命斗争的长篇小说,和《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小说,几百年来,一向受到广大群众和小朋友们的喜爱。
《水浒传》里讲了很多故事: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的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一样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篇6: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也许是被历的平面论述禁锢久了,不觉也对中国历史失去了兴趣。然而,中国的上下五千年,怎会只是有几本历史书可以概括的呢?仿佛《寻觅中华》将那史料碾碎,穿越时间,穿越空间,在那个属于它的地方,映射出一个真正的中国。
时光纵横,空间交错,即使处于局外人的我们,也看不透,总是按着自己的思维去考虑,去编造一个个人和物,总是一味地认为,禹是个自私的人,硬生生地把属于大家的天下规划为一家之内,让其子孙享尽荣华。然而,表面风光无限的帝王家,何尝不是在向往那些寻常人家呢?他们牺牲了的,远超乎别人的想象,有多少人含冤而死,有多少人兄弟相残,又有多少人丧失了本该拥有的美好童年于爱情,却无奈陷于皇位这个布满荆棘的藻泽,人人都变得迷乱开来。
有人说,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若回到大禹的那个时代,身为一代圣贤之人,又怎会只是为了一己私欲,而让自己的子孙享受这光荣与无边苦难?若这样想,未必也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处于禅让制的大禹不可能感受不到,即使在那个选贤举能的年代,又怎会人人都甘于让与他人呢?什么是贤,什么又是能,又有谁说的清楚呢?在那个“大同”年间,怎能保证在一任任统治者交替之时,不会出现一场场血雨腥风呢?倘若如此,一场场征战,人民安定的日子或许也只有短短几十载吧。天天想着征战,天天想着讨伐,又会有谁来关心政治、民生、发展呢?说不定现在的我们还在那过去的年间踏步呢。
相比于全世界的征战强抢,一家内的争抢所带来的风浪当然要小得多。有人说,古代帝王是踏着亲兄弟的尸体登上王位的,而若以此为比喻,那么,禅让制的某些统治者又该怎样断定,是不是踏着千百万无辜群众的尸体而登上王位的呢?同样是经过血的洗礼,那不如就让这血肉之争,存在自己家吧。
由此看来,禹是多么的伟大,却又让人无奈,他近似于把自己的孩子推上那个如古罗马奴隶角斗的铺满黄金的角斗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更何况是对自己的孩子?他阻止了众多鲜血,却让鲜血流变了自己的家族,不得不说,在那个古老的年代,开创这些许平定伟大年代的,不正是这位伟大的英雄吗?
时代纵横,古今交错,出现了多少英雄人物,然而,又该以什么来划定这一界限呢?有人说,前朝臣子不服新君王是英雄,还有人说帮助新君王,识时务者为俊杰。前者犹如历史大浪逆流而上的一叶扁舟,虽有无穷的激情,却也只能是难敌历史,后者则为顺流而行的大船,带领人们走向一个新的时代。或许这比喻过于浅显,若如此,又怎会有那么多的民族英雄呢?
我们也许对英雄的评论过于片面,或者说只是站的角度不同而已。正如文天祥,他的不屈之志为世代人所流传,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绝唱,而耶律楚材却为后世留下了一片太平的世界。两人是当之无愧的英雄,而他们的做法却又相背而驰,真的是让人捉摸不清世人的目光。
不过,在历史的大潮面前,顺风耳行者则更胜一筹。社会的发展需要和平,和平的破坏却是始于战争。倘若文天祥,真的召集一批兵马,与新建立的元朝相抗衡,那么只会带来更大的损失,无益于和平发展的。
篇7:《文化苦旅》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文化苦旅》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是,在那一处处古迹的的背后却使我看到了作者的文化底蕴,妙笔生花,给我心灵的“震撼”是巨大的。
有人评价过余秋雨: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凭借自己丰厚的文史知识功底,美丽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明长河之中。余秋雨的艺术理论著作,也备受学术界重视和尊崇。例如他在1983年出版的《戏剧理论史稿》,是中国大陆首部完整阐释世界各国自远古到现代的戏剧思想发展的史论著作。有评论家誉之为:左手写散文,不流之于浅薄;右手撰述艺术理论,也不失其丰赡高深。
是的,他的《文化苦旅》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光晕。
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新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
《文化苦旅》,展现给我的是那一处处古迹,一句句的教诲,铭记在心……
跟随作者走进书中,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向前去----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石像、壁画依然不言,跟随作者静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第一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多年后的今天,那神秘又布满足义的洞窟,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并非外表炫丽,而是一种人性的、深层的蕴藏。
跟随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那细腻的笔触,丰富的词汇,震撼心灵的文字伴随着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道尽了江南小镇的魅力。江南小镇它不是经由大自然雕琢出的自然山水,而是属于华夏古老文化的人文山水。
我不曾到过此处,但书中的江南小镇却给予我一种回到家中那般安闲,那般享受。
带着虔诚去尊敬余秋雨的文化意识及人格,带着崇敬来仰望这位大文豪,“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重。”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车潮及人群,每每、处处无不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我们真的应该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咀嚼、体验...释放自己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篇8:高中读三国演义读书笔记1000字
三国演义高中读书笔记1000字
《三国演义》是历史演义小说的鼻祖,也是我国最杰出的历史演义小说。她深厚的文化底蕴,历经时间的淘洗,展现着永恒的魅力,《三国演义》是一部反映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式的作品。具有极其博大有深厚的思想意蕴和文化内涵,犹如一个巨大的闪耀着多方面的思想光彩。给不同时代,不同阶段的人们以历史的教益和人生的启示。
《三国演义》妇孺皆知。为普通大众喜闻乐见,是一部传世经典,它的社会影响远远超过了它的文学价值。
在《三国演义》中的主要人物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等。诸葛亮在《三国演义》中是一个忠诚于刘备集团的智慧型政治家和军事家,是毛宗岗父子称为三绝之首的“智绝”。曹操是“三绝”中的“奸绝”《三国演义》中的曹操是一个既凶残奸诈,又有雄才大略的政治野心家和军事家。关羽是“三绝”中的“义绝”,在小说中的形象特点红面长髯。骑赤兔马,义重如山,勇武过人,使青龙偃月刀。刘备在《三国演义》中是一个仁君典型,也是一代“枭雄”。《三国演义》其中的桃园三结义,青梅煮酒,妙算托红裙,三英战吕布,官渡之战,三顾草庐,单骑救主,舌战群儒,草船借箭,周瑜打黄盖,还有败走麦城,白帝城托孤,七擒孟获,命丧五丈原让我记忆深刻。
第一回合时,桃园三结义。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和,和久必分。汉朝自高祖刘邦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到献帝。才分为三国。要说导致战乱的根源,其实开始于恒,灵二帝。恒帝尊姓张让叫他“阿父”朝政一天比一天荒废,盗贼群起。才有了后面的个个精彩的故事。张角,张宝,张梁三人的自称名号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张宝称“地公将军”。张梁称“人公将军”。张飞这个人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气势如马。令我记忆十分深刻。关羽身长九尺。髯长二尺,命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这就是我对刘,关,张三人的认识。
因为桃园三结义是我最喜欢的文章。我会去认真真的去看这一片。这本书的内容梗概就是以刘备,关羽,张飞和诸葛亮为中心人物,以拥刘反曹维主导思想,集中描绘了三国时期各封建统治集团之间政治,军事,外交上的种.种斗争,通过这些斗争,作者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朽和黑暗,谴责了统治者的残暴和丑恶,以比较客观的反映了百姓对统治集团的爱憎以及他们反对战争割据,要求和平统一的愿望。《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就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典型人物形象,第二,擅长描写战争场面。第三,结构既宏伟壮阔,又严密精巧。第四,语言精练畅达,明白如话。
这就是我对《三国演义》整本书的理解,有不足的地方也希望大家提出。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1000字作文
合上书,我仿佛看见了桃园三结义的誓言、煮酒论英雄的曹操和刘备、千里走单骑的关羽、火烧粮仓、草船借箭的诸葛亮、单刀赴会、刮骨疗毒的关羽、七擒孟获的计谋、挥泪斩马谡的不舍、造木牛流马的聪慧,还有那爱惜贤士的曹操……三国啊,你真令我叹服!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有很多,其中以曹操、刘备、关云长、张飞、赵云、诸葛亮最为主要。这几个人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关云长和诸葛亮了,为什么他们值得我佩服呢?因为关云长有勇有谋,视死如归,忠诚于主,重个人情义,并可以为了情义去献身;诸葛亮呢?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并忠诚于刘备。我认为这几个人中,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一世英名啊,毁于两个无名小卒,真是明箭易躲,暗箭难防!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孟获了,孔明三擒他,服了就放了他,结果七擒他,还是被司马懿杀了,真是不知好歹。我觉得三国中最狡诈的乃曹操也,他阴险狡诈,善于用人,但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我们可以从《龟虽寿》中体会出他不服老的精神和他的雄心壮志;也可以从《观沧海》中感悟到人生的真谛。最勇猛的人,我认为就是赵云了!手持枪,身穿甲,杀敌无数,但是有勇无谋是他最大的缺点。每个人物,都有不同形态,但个个都是英雄好汉!
《三国演义》中的情节,共有一百二十节,每一节都十分精彩。纵读全文,每个情节都引人入胜,紧扣心弦,仿佛给读者呈现了一部完整的电影。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情节是第二十七回:《关云长刮骨疗毒吕子明白衣渡江》。这一节主要讲述了关云长领兵去打樊城,曹仁见关公没穿盔甲,便令弩弓手放箭。有一箭射中了关公的右臂。但箭头有毒,毒已入骨。闻之,神医华佗前来医治。他采用割开皮肉,用刀刮去骨头上的毒。在医治时,关云长谈笑自如,真乃英雄!后人有诗词赞曰:治病须分内外科,世间妙艺苦无多。神威罕及惟关将:圣手能医说华佗。可见,关云长意志是多么坚定,毅力是多么顽强!我觉得最惊现的章节是第四回《废汉帝陈留践位谋董贼孟德献刀》。这一节主要简述了:曹操佩着宝刀来到相府,想刺杀董卓;在拔刀时却被董卓看见,董贼便问曹操,要干什么?曹操十分惶恐,便灵机一动,说,有一宝刀,献上恩相。董贼给了曹操一匹良马,曹操骑马逃出城外,经过中牟县,却被军士俘虏。县令审问曹操,却曹操一片忠义打动,放了曹操。“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句话说得好啊!小小的燕雀怎么知道鸿雁的远大志呢?这句话能充分说明曹操一心报国,共诛董卓!
在三国演义中的每个章节,故事都不同,但章章都演绎着人生!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着伴随我一生成长。
高中读三国演义读书笔记1000字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第一次读这本书,我便迷恋上了它。它是中华的经典,是文化的传承。
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爱的人物便是诸葛亮了,他才智过人:在舌战群儒中,他的每句话,句句经典。让我看到了一个沉着稳重的诸葛亮;在草船借箭中,他知道鲁肃为人忠厚、值得信赖,让他帮忙。知道天气的变化,以雾为障。知道曹操疑心重,逼寨受箭。回南岸时,顺风顺水。从这些我都看出了诸葛亮神机妙算;在火烧赤壁中,诸葛亮的“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真是妙句,也把周瑜的心事倒了出来。他识天文,把东南风的时间准确无误地说了出来,真可谓“鬼神莫测”……诸葛亮的生平运用智慧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关羽,他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关羽忠肝义胆,一身正气,是忠、勇、义的化身。《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最后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不杀张辽、留关羽、善待徐庶。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些人物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人把最为宝贵的忠义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忠义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忠义,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忠义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篇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古香古色的胡同里,总是会传来一阵阵清脆的银铃声。陈旧的四合院仿佛诉说着一段铭记于心的童真趣事。时光磨平了这一切,可故事也是从这开始。
清清淡淡,无忧无虑,也许这就是英子的童年,童年岁月易逝,父亲的噩耗宣告了英子童年的结束。父亲的花儿落了,伴随而来的是青春的洗礼,在英子转身的那一刻,她成长了,褪去了童稚,换上了沉着。
北京城南的胡同、四合院、西山脚下的毛驴以及脖子上挂着铃铛的骆驼,这些是英子的回忆,作者的回忆,我们的回忆。拥有同样一个五彩缤纷的童年,亦是享受。
简朴的木头屋,门前清澈的小溪流,一望无际的稻田,这是我的童年。每当夏蝉悄悄爬上枝梢,一年中全家人最乐的日子来了。在那个物资日益丰富的年代,我的生活是很幸福的,生活在依山傍水的农村。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大清早,我便与表姐一起,偷偷溜到后山的池塘采莲子,接露水。晶莹剔透的露珠散落在碧绿的荷叶之上,我和表姐小心翼翼地端起,送到老外婆面前。那时,老外婆患有眼疾看不清东西,偶尔眼睛还会疼痛,我便想到好像听人说过,清晨的露水会治好眼疾。我和表姐便费尽千辛万苦采到露水,为老外婆滴试。老外婆总是会笑着说:“好,好,眼睛真的是一点也不难受了”。有一次,表姐端着荷叶走得太急,不小心绊倒了,可爱的小露珠便淘气地跑了出来。表姐为此站在原地,灰头土脸地号啕大哭,而我也不知所措地跟着哭了起来。这时,老外婆将我和表姐拉到跟前,慈爱、温柔地摸了摸我们俩的头,脸上的皱纹也仿佛淡去,接着便给我们一人一颗珍藏的糖果(老外婆从来都不舍得吃)。我们呆愣愣地吮吸着糖果,停止了哭声。老外婆笑逐颜开,轻轻拍着我们的背为我们顺气。
门前的小溪清澈见底,偶有几只小鱼嬉戏,溪底各式各样的小卵石成为了我为数不多的“装饰品”。记得有年夏天,晚饭过后,一家人搬着小登子坐在院子里谈天说地,周围只有蝉鸣蛙叫,几只萤火虫隐蔽在草丛之中,当然不免有两三只可恶的吸血大侠在耳边驰去。年幼的我总是靠在父亲的怀中,听爷爷奶奶说一些他们年轻时的趣事。虽然什么也听不懂可幼小时候的我还是装作一脸正经地点头。全家人都被我可爱的表情逗笑了,院子里久久回荡着悠长的笑声。
多年后,再次回到这片可爱的土地,早已物是人非。老外婆早已离我们而去,我和表姐出落得亭亭玉立。门前没有了小溪,稻田变得灰白,木屋破旧不堪。我站在门前,只是叹息,转身离去。
时间的确冲淡了过去,可在我心里,那片温柔土地永远埋在我心底深处。我忽然懂得了英子,在成长路上变得更加坚韧、沉着。
篇1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回首那一方四合院
——读《城南旧事》有感
还望重返那林海音笔下一方静谧的四合院,抚抚那沧桑的青墙,望望那斑驳的黛瓦,走走那青石的小巷,听听宋妈那不标准的北京话,看看那惠安馆昔日疯子的痕迹,闻闻那烤的脆脆的挂落枣。
旧时,有一个女孩与惠安馆的疯子成为了朋友,两人谈天说地;旧时,有一个女孩认出了妞儿就是小桂子,拯救了秀贞的心,却殊不知她俩竟双双落难;旧时,有一个女孩为小偷打抱不平,只为他是善良的人;旧时,。对,那个女孩就是小英子,她如一缕阴霾过后的圈圈光晕,一直将那份轻轻浅浅的暖意萦绕在我心房。
记得初识小英子是个炎热的夏日,就连蝉也被热得唱不出一首曲子。坐在舒适的空调房里,它——《城南旧事》,就这么躺在我的书桌上,开始觉得无趣,拿来看看也无妨,但没想到,这里面的情节是那么的淳朴,犹如一潭清水,淡淡的洗涤着我的心;又如一场夏雨,悠悠地牵引着我的梦。夏日荷花开的正好,幸逢你,是我的荣幸。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莫过于小英子从认识秀珍到帮助她找到女儿的过程了。看到秀珍日夜思念小桂子时,我会感觉莫名的难受,心犹如被绷紧了一般,但看到她认出妞儿是小桂子时呢,我又会觉得如释重负一般。虽然最后她们双双遇难,但只要她们在一起,只要不留悔恨,对于这世界也就无憾了!
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小英子对父亲去世,心中充满了极度的悲伤,但更是一份坚强与成长,从懵懂孩童走向豆蔻少女,风中摇曳的不仅仅是父亲的落花,还有上天传递给小英子的责任和担当。花已落,人已逝,韶华到,相信小英子一定能扛起家庭的重担,播撒着父亲的花种,开遍城南大街小巷......
再次捧起这本书,细细品读着!那暖暖的文字,让我仿佛听到了缓缓的骆驼队;那“当当”的铃声,仿佛看到了那一季爸爸的花落。在这充满质朴的语句中,我深深体会到时间飞逝的一种怀念和惋惜。依稀记得孩童时的我对自己毫无目标,没有方向,不懂珍惜身边的人和事,常常与父母发生争执,但在读完“小英子”,我在改变,慢慢改变,改变了从前的傲慢与叛逆,开始珍惜身边的人和事,因为我怕什么时候这一切也会离我而去,我不希望留下后悔。在那季的荷花满池时,我与父母一起漫步在荷花池边,一起分享着这本《城南旧事》!
回首那一方四合院,仍是静谧,却少了笑声,笑声或许也被父亲的骆驼队一块带走了吧。花落满地,唯有那首歌,依旧悠远流长: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的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篇11:高中《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及感悟1000字
我看曹操——《三国演义》读书笔记及感悟1000字:
说起曹操,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那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于是,“奸雄”、“枭雄”、“奸猾”、“狡诈”、“汉贼”等形象便一股脑地浮现起来。我也是一样,从读书起就喜欢读《三国演义》,从读《三国》起,就喜欢刘关张、崇拜诸葛孔明,对于曹阿瞒一直是深恶痛绝,大反派一个。
可是,如今重读《三国》,如果是这样的曹操,你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呢?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如此看来,曹操,不愧为英雄也!不管世人如何评价,好也罢,坏也罢,做自己的英雄。
英雄,当胸怀大志。我们时常被这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所局限,然而,我认为正是这一句话,曹操就当成为当世之英雄。敢问,生逢乱世,人无立锥之地,家无半亩之田,心无一日之宁,何人能心怀天下之人,何人能心怀天下?当世无几,曹操心怀之。敢问,没有大志向,能胸怀天下?敢问,没有大魄力,敢言休教天下人负我?敢问,没有敢与世为敌、一往无前的担当,敢言宁可我负天下人?敢问,这样的曹操,不管世人如何评价,不管历史如何记载,我自朝着我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奋斗拼搏,不管结果如何,坚持到底!这样的人值不值得你心生敬佩!
写到这里,我还想到,曹操患有头疾,时常发作,每逢发作时分,头痛欲裂,金石迸裂,生不如死。写到这里,我还想到,战事频频,车马劳顿,出神入死,九死一生,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的曹操真是一位铁骨铮铮的英雄。
写到这里,我更想到,曹操不仅是一位军事家,谋略家,他还是一位诗人,一位文学家,三足鼎立的西蜀刘备、东吴孙权是不是又有如此文采呢!不仅如此,曹操的儿子曹丕、曹植、曹冲,那都是中国历史上响当当的人物,刘备之子乐不思蜀的阿斗——扶不起,贪图享乐,偏安南隅的吴国后人又是怎么样的呢?曹丕的《白马篇》足以震古烁今,曹植的《七步诗》令世人动容,建安七子,名声显赫,难道和曹操没有直接或者是间接的关系吗?曹冲称象,流传至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难道这不应该给曹操算上一笔功劳吗?
今日在高铁上翻阅《三国》,读到曹操大宴群臣于铜雀台,取一锦缎披风以赏武将,言曰:“比试射箭,中靶红心者得之。”曹家武将为红队,其余武将为绿队,你来我往,各显神威,毫不相让,好不热闹。一方面,为曹操所领的曹氏宗族的繁盛强大而惊叹,另一方面又为曹操列下战将众多,兵多将广所折服。读到此处,我已心潮澎湃,激动不已。
写到此处,还想继续,但是时间已经不早,我就卖个关子,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自古大丈夫,死无葬身处——《三国演义》第四回读书笔记1500字:
文:周详;夫人出差一周,交代一个任务:与女儿共读《三国演义》原著。今日读第四回《废汉帝陈留践位謀董贼孟德献刀》。
多数不识古文,连蒙带猜的读过,估摸着十之八九错不到十万八千里去。但其中有几句真把我读懵了,不明觉厉
第一句:“袁绍忿忿而去,若购之急,势必为变”,“购”字啥意思,没猜出来。
第二句:“董卓为相国,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威福无比”。连着三词不懂。
第三句:“满朝臣宰皆囊括,惟有丁公是丈夫”,“囊括”一词不解。
第四句,允曰:“今日老夫贱降,晚间敢屈众位到舍小酌”,“贱降”一词何意?
第五句,是唐妃临死时前作的一首分手情歌:
皇天将崩兮后土颓,身为帝姬兮恨不随。生死异路兮从此别,奈何茕速兮心中悲!”其中“茕“(qiong)字何解,也难住了我。
唐妃写下的“恨不随“一词,顿时在我头脑中冒出一副最有文化内涵的“首长随行”头衔的图画,是不是就出自这首古代情诗的“少帝随行”呢?也难怪大国最近一直在提倡砍掉英语增加国学,推行国学入小学,中学,大学。不学古文,真就没文化,很多事情,看不懂的。
至于本回中还有一句,也就是前些日子,名人念错最出名的那一句:“燕雀安知鸿鹄志哉”之“鸿鹄”,我吸取教训,这次没念错,也没解错。这要感谢北大林校长,为我们普及了古汉语知识。
反正我遇到不认识的怪癖生字,感觉文意也不是特别重要时,比如不重要的古代地名人名,我就“那啥”代替而过。女儿就发笑,爸爸你老“那啥”“那啥”的,有意思吗?读书过程中,女儿还经常帮我纠正常用字的读音。谁叫我操一口川普。
有时候小孩子的问题,总是让我有点猝不及防。比如女儿问:“唐妃”是谁?我答:“少帝的夫人”。女儿接着问:“少帝多大了,就有夫人?”我真不知道,那就百度百度查吧。一查少帝13岁登基,我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呢,只能说:“也许是古代法律对结婚年龄没有限制规定。也许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因他是皇帝,法律怎么改都行,想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皇帝嘛,年幼也可有妻,年老也可无期”。
第四回提到了两位大丈夫,一个是丁公,一个是伍孚,死得很惨。女儿不明白:这两人为啥就说一句不中董卓心的话,却被牵出去砍头或挨千刀刮。我想想,犹豫片刻说:“是的,这个世界,坚持一个真理,或仅仅说一句实话,有时候也会冒很大危险——从丢工作到坐牢到杀头”。所以www.simayi.net很多人选择“囊括”一生,此处囊括不是“包括”的意思,而是全部被肃清,惶惶然而“不说话”或者“说假话”的意思。不过奇怪的是,自古就有有极少数人宁可惨死,无葬身地,也不想被囊括。借用刺杀董卓未遂的曹操,对陈宫充满正能量的一席冲天豪气话语说:“世食汉禄,若不思报国,与禽兽何异?”
还是感慨一下:古文太难,不好学,学不好,好不学。不过还是享受与女儿一起读书,共同起步的过程。
最后用新学的本回古词,胡乱造个句。固然文理不通,但重点是新词试着要去多用,用多了,用熟了,也许慢慢就用懂了,用对了,用顺了,用雅了:
今为威福莫比的鸿鹄大志党的贵诞之日,皇帝承嗣,海内仰望,天下所闻,为万世统。满朝臣宰皆囊括,贱降之燕雀,趋之若鹜,赞拜有名,入朝小趋,赤冼上殿。若有人高唱“世并举而好朋兮,夫何茕独而不予听”之《离骚》,轻则视之轻佻否德,重则定为反教逆国,罪恶盈天,恐人人急购之,愿得而诛之,牵出刨剐之。
想起耶稣对犹太人说的一句话:“你们是杀害先知的子孙。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看到这里,也许我们会说:“犹太人真坏”。其实,比较比较历史,在逼迫杀害说真话的先知或义人这个方面,犹太人也许算是世界上相对而言,不那么惨烈的民族了。
辕门射戟的故事——三国演义读书笔记800字:
吕布辕门射戟的故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三国演义不仅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又拍摄出了各种各样的影视作品,诸如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等,题材众多,因此吕布这个人一定是被大家熟知的,今天我想讲述的就是关于吕布辕门射戟的故事。
吕布辕门射戟故事起因:袁术想灭了刘备这股势力,然后再趁机攻打徐州,但是又害怕吕布加以阻扰,为了达成目的,袁术让手下的将军纪灵带上粮草二十万斛大米向吕布示好,希望攻打刘备的时候,吕布作壁上观。但是吕布也看出来了,袁术没有安好心,因此决定像个两全之策,最好是得了好处,又能保住刘备,同时也能让纪灵无话可说乖乖的退兵,于是就有了辕门射戟的典故发生了!
辕门射戟的过程:吕布把刘备和纪灵叫到一起,说“这事儿很为难,为了公正起见,我在营门中竖起自己的方天画戟,距离百步开外,如果我能一箭射中戟上的小枝则双方各自罢兵休战,如果射不中,那么你们打仗我不管。”实际上吕布是胸有成竹,以他自己的武艺是一定能射中的,结果也是这样。由于这个仲裁方式是刘备和纪灵都同意的,大家都无话可说,纪灵只得退兵回去见袁术。
辕门射戟的典故引发的思考:其实在这之前,吕布因为发动兵变占领了本来属于刘备的徐州,已经和刘备结下了梁子,刘备因为没有地方容身,因此才暂居下邳,因此不论辕门射戟的结果如何,吕布和刘备已经是毛核心不合了。另一方面呢,吕布得到了粮草又用计谋逼得袁术方面退兵,读后感.虽然暂时解除了自身危机,但也埋下了隐患,因为这样一来连袁术也一并得罪了,以后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人家帮忙,也是不可能了。结果不出意料,后来吕布和刘备刀兵相见,而曹操围困吕布时,袁术也没有来帮忙,因为袁术已经被吕布得罪了。
辕门射戟的故事读后感:吕布看似大智大勇轻松化解了难题,但实际上为自己的将来埋下了隐患,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抢夺刘备的徐州地盘,而且之后又不能与刘备结成真正的同盟,最终势单力孤,遭遇了灭顶之灾,这需要我们读者用心体会了,也是要谨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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