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通知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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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江西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通知

江西高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通知

高文教字〔201X〕29号

关于做好201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园),各乡镇(街道、景区)初中、中心小学,宜春幼专附小,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根据宜春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前后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初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7、28 日两天,由市文教局教研室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2.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8--30日三天,具体安排由宜春市教育局教研室另行通知。

3.全市实行错时放假,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7月1日、普通高中定于7月3日教师离校,暑假开始。

4.新学年定于8月29日教师到校,30、31日进行开学工作准备;9月1、2日学生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

二、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严禁暑期违规补课。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中小学违规补课工作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全市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除即将进入高三年级学习的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炎热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高三年级补课安排要及时向市文教局和宜春市教育局报备。

2.严格招生管理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基础教育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并收费,按有关规定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招生要按照《宜春市201X年中招工作规定》,严禁违规跨县(市、区)招生。各初级中学要认真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中考中招改革做好准备。

三、放假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暑期生活。暑假期间,各校要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要组织开展“暑假读一本好书”、“送温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主题读书教育活动。要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开展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关心关爱留守儿童,让学生感受到温暖,体验到暑假的快乐。

2.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新学年开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责任,积极动员流生返校,不断巩固“两基”成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切实防止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要求做好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3.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各校(园)要对201X-201X学年尤其是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谋划好新学年的工作。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做好师德年度考核工作,严禁有偿家教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发生。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在放假前,对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增强经费保障能力。要利用暑期加快教育项目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要利用暑期对校舍建筑、设施、水电管网等进行检修,及时添置必需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4.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各校(园)要按照省、市关于汛期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学生汛期和暑期安全教育,要加强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在放假前通过班会课、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防中暑等安全教育。要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妥善安排学校暑期值班及护校工作。请各中小学校(园)将暑假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于7月1日前报我局办公室。

高安市文教局

201X年5月8日

篇2: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20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切实做好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前后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7、28日两天,由各县(市、区)安排并组织实施。

2.初一、初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7、28日两天,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8~30日三天。初中、高中全市统一进行质量检测,具体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3.全市实行错时放假,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7月1日、普通高中定于7月3日教师离校,暑假开始。

4.新学年定于8月29日教师到校,30、31日进行开学工作准备;9月1、2日学生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

二、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严禁暑期违规补课。暑假期间,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5号)等文件要求,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炎热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在补课前三天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局监察室备案。中小学其他各年级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2.严格招生管理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基础教育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1号)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以考试等形式选拔新生并收费,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招生要按照《宜春市2016年中招工作规定》,严禁违规跨县(市、区)招生。中考招生改革试点县要按照《宜春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其他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

3.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要严肃处理。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举报电话:0795-3198016、3997843;邮箱:ycjyjss@163.com。

三、放假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暑期生活。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要组织开展“暑假读一本好书”、“送温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活动,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开展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等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让学生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体验到假期的`快乐。

2.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新学年开学,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责任,积极动员流生返校,不断巩固“两基”成果,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巩固率不滑坡。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强扶贫助学、捐资助学,坚决防止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要求做好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3.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各地各校要对2015-尤其是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谋划好新学年的工作。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做好师德年度考核工作,严禁有偿家教等各类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发生。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在放假前,对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增强经费保障能力。各地要利用暑期加快教育项目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学校要对校舍建筑、设施、水电管网等进行检修,及时添置必需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4.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关于汛期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学生汛期和暑期安全教育,加强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常规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通过班会课、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要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各校在放假前要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妥善安排学校领导带班和暑期值班及护校工作。市直学校暑期值班安排于7月4日前报我局秘书科。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切实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考试任务顺利完成,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宜春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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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幼儿园中小学暑假放假通知

一、时间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及幼儿园于7月4日开始放假,高中阶段学校于7月11日开始放假,所有学校、幼儿园于8月28日假期结束,8月29至30日教师集中学习,新学年于9月1日开学。高三毕业年级可按省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认真组织非毕业班年级的期末考试阅卷、学生成绩单发放、综合素质评价、学籍信息维护以及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针对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重点,早计划、早安排,提前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各项工作。

2.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革命传统、文明创建等教育;要切实加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

3.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辅导、上新课,不得租借校舍给校外人员举办补习班或辅导班。假期作业要适量,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如开展短期社会实践活动,应加强安全和组织工作,防范各种意外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各高中、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招收普高最低建档线以下的考生。严禁教师参与违规招生中介活动,严禁上门招生,严禁买卖学籍。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宣传单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张贴或散发。任何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由提前开学。

5.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到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学校安全。要在放假前对校园进行全面彻底的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工作,假期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迅速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制定并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严防暴雨山洪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各校要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上报教育局同意后,由学校部署实施。各校行政值班安排表于7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篇4:幼儿园中小学暑假放假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试行)》(云教基〔〕3号)和《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曲教〔〕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一、假期时间安排

(一)幼儿园假期

207月1日一8月30日放假,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二)小学、初中、教师进修学校假期

年7月10日一8月30日放假,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三)罗平县职业技术学校假期

1.2016年6月25日—8月30日放假,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2.新生开学:2016年8月30日一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四)普通高中假期

1.2016年7月24日一8月30日放假,8月31日注册,9月1日上课。

2.高一新生开学:2016年8月30日一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上课。

二、规范假期教育行为

(一)严格假期时间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

(二)严格落实中小学“九个严禁”。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曲靖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曲教〔2014〕13号)文件精神,对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对有违反“九个严禁”行为的学校和教师,从严查处,全面净化教育教学环境。

(三)各学校不得租借校舍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班或从事其他活动。

三、假期工作要求

(一)遵规守纪,强化师德师风。全县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罗平县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罗平县教育系统“五条禁令”》和《罗平县教师行为“十不准”》,不得参与打麻将、打“飞四”赌酒、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违规违纪活动。

(二)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通过主题班会、全校师生大会等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防意外伤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要增强广大师生的防恐、反恐意识,加强食物中毒、防洪、防溺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师生安全。各学校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

(三)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对暑假期间学生学习、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科学合理的布置和安排。各学校严禁组织或推荐学生参加各种夏令营或其他群众性组织的活动。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强的作业,要鼓励学生适当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暑期生活。

(四)切实抓好放假前学校管理工作。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常规工作。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质量监测,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认真做好本学年工作总结、经费结算及新添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帐,要做好各种统计表册、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扎实抓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控辍保学”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尤其对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摸清情况,依法采取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入学。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动态管理,切实强化教师的家访工作,千方百计组织失学儿童少年重返校园。

(六)放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做好防盗、防火、防毒、防事故等工作,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选派工作负责的同志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联系畅通,不得发生脱岗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置,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方案,如教职工聘任、工作计划制定、新教材收发等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学校进行开学检查,重点检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师生返校、教学秩序、校园环境、安全、收费、课程设置、作息时间和学籍管理等情况,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各学校将假期值班表于2016年6月25日前上交教育局办公室和安监办各1份。

篇5: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13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4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为2016年7月6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放暑假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

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间教职工休息时间。

二、关于放暑假的有关要求

1.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在放暑假前要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和日常行为规范及礼仪教育,教育学生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争做美丽焦作人要求,做到严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老爱幼,讲文明、有礼貌,争做文明学生;厉行节约,热爱劳动,热爱科学;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抵制不健康书报杂志及音像制品,不进台球室、网吧、KTV等;坚持文明上网,不沉溺网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侵害。要教育引导应届毕业班学生文明离校、文明谢师,自觉做到不办升学宴、谢师宴,不送财物、礼品。

2.切实减轻学生暑假期间学业负担。各学校要从严控制学生的暑假作业量,创新和丰富作业形式,通过适量有效的暑假作业,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假期负担,严禁在职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3.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在放假前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规定学生返校日,并组织好返校日相关活动,丰富学生暑假生活。暑假期间要通过家访、电话、网络咨询平台等形式,及时对学生假期学习进行指导,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查漏补缺,为下学期学习打好基础。积极倡导中小学生在暑假期间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在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健康成长。

4.积极开展教师假期培训。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相关学科暑期业务培训及校本研修活动,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积极探究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师要利用假期进行业务学习和专业理论学习,备好新学期前三周的课,写出规范教案。

5.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学校要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党员干部教师举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对顶风违纪者,将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公开曝光,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廉洁高效的教育发展环境。

6.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157号)、《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6〕305号)、市教育局《关于预防溺水事故,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通知》(焦教文〔2016〕49号)要求,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集中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参与的暑期安全教育大会,集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讲座或安全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安全应急自救演练,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对防恐防暴、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预防中暑等知识的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与家长签定安全监管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在假期里应履行的监护职责,家校联合,做到学生安全无缝衔接,严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幼儿集体外出。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的集中清理,对校舍及财产安全情况和校园安全技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重点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查水、查电、查防盗措施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校舍、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在开学前做好各项教学安全准备工作。

7.切实加强值班和保卫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严密的值班和保卫制度、暑期安全应急预案,认真执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学校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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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通知范例

中小学、幼儿园什么时间开始放暑假?日前,市教育局中教科和初幼教科分别就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20xx-20xx学年度校历作了具体安排,《武汉市20xx-20xx学年度中小学校历》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普通中小学

第一学期,中小学于20xx年9月1日(星期四)开学,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1月19日(星期四)、普通高中学校于20xx年1月22日(星期日)开始放寒假。

第二学期,普通中小学于20xx年2月13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7月5日(星期三)开始放暑假。

二、幼儿园

第一学期,于20xx年9月1日(星期四)开学

第二学期,于20xx年2月13日(星期一)开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

篇7: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局管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放假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从207月4日起放暑假,高中从年7月11日起放暑假;2017年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行课。

二、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放假前后及暑假学校安全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学生离校前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防溺水、食品卫生、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心理健康常识等安全知识。二是持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确保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学校“三防”标准化建设任务。三是加强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利用暑期抓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秋期顺利开学。四是加强暑期高三补课学生安全管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五是开展好暑期教职工安全知识全员培训,重点是岗位安全职责及安全常识、心理健康知识,秋期开学后第一周,每所学校必须开展教职工安全岗位知识测评,并与绩效考核、评优晋级挂钩。六是坚持暑期学校安全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三、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一是要广泛动员班主任和教师进行家访,加强家校联系,向家长全面反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杜绝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和以考试成绩排列名次的现象。二是要加强对学生暑假生活与学习的科学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读书活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按照《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连接你我 生态创享未来”四川省中小学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服务、科学调查、知识竞赛、文艺创作等形式的活动项目中去,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增进学生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25条规定和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项纪律规定》,特别是严禁各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组织小学、初中、高一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出借、出租学校教学资源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或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动员或组织本校(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暑期生活,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县(区)开展的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并提前谋划好下期工作,做好下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泸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

篇8: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局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6至2017学年度中小学暑假从2017年7月13日起至8月29日止,8月30日、31日两天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现就暑假前和暑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县区、学校、幼儿园要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教职工“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二是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夏季防溺水、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以及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集中对师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警用设施和器械的管理。

三是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和告知家长加强对孩子假期管护,安排好孩子假期生活,使学生渡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学生返校时要注意了解学生假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四是各县区和实施学校要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享尽享”、资金和食品安全。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操作技能全员培训,抓紧时间加快学校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自办自管比例。要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陪餐指导,做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五是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规定,除高中毕业年级外,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补课。在假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回复,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六是加强假期值班。各县区和学校要对假期值班和护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和值班岗位职责。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各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相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汉中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

中小学暑假放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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