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增强体制国旗下讲话,本文共12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本文原稿由网友“jorsheng”提供。
篇1:小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12月4日(也就是本周四)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也把12月定为我校的法制教育月。我校将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法律讲座,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出一期法律知识宣传黑板报等系列活动。
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我们必须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做到懂得法律
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辩是非,识别善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调查表明: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当我们被敲诈、殴打时,我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有些同学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同学们,我想你们都知道,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过于失去自由。那些违法犯罪人员并不是生来就是坏孩子,可以说是因为他们没有严格要求自己,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贪图一时的享受,沾染上一些坏习惯,才最终沦为失足青年,可以说致使他走向犯罪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弃了对自由和人生的正确追求,这教训是无比惨痛和深刻的。我们有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奇装异服,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
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啊!
三、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开学以来,绝大多数同学都能遵守校纪校规,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但也有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时光,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旷课、夜不归宿、寻衅滋事、破坏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
本着惩前毖后和对全体学生负责的原则,学校将对违纪现象予以坚决打击,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姑息,给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优质的学校环境。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严禁进入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2、严禁携带管制刀具。
3、严禁参与打架斗殴,拉帮结派,敲诈勒索、偷窃抢劫行为。
4、严禁参与不良社会青年团伙或把社会青年引致校园周边。
5、严禁收看或传播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
6、及时举报危害我校学生人身安全的行为(学校给予举报人保密,提供重要线索的,学校给予奖励)
老师们,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篇2:小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国旗下讲话
同学们、老师们:
上午好!
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法治教育,题目是《加强法治教育 促进健康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
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法治教育仍存在着对其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深刻、定位不够准确;法治教育缺乏整体规划,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学校法治教育的评价体系不健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还没有形成;师资、教育资源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
在义务教育阶段,要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须的基本法律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规则意识和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为培育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奠定基础。
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目的是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尊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篇3: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叫丁相东,是临沭县白旄镇司法所所长。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机构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机构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机构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机构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机构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5周岁,某中学在校初三学生,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初一时经常因打架斗殴被机构严厉批评,上初三时常常对同学大打出手,同学们很怕他,他也认为自己老子天下第一,天不怕地不怕。在20__年9月,陈某在机构与同学汪某为争用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鼻子出血,受到了老师批评,但陈某不注意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经常发生欺侮学生之时。于20__年3月20日,在网吧与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当天下午,因为陈某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十余名同学找丁某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撞见正在街上坐三轮摩的等人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叫摩的司机抓紧开车,可摩的比较破旧未能及时发动,丁某在摩的上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混乱中丁某为了自保将爬上摩的用铁棍打他的陈某用力推了下去,陈某头着地趟在地上不能动了,那十余名学生看到出事了也就一哄而散。摩的司机将陈某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丁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陈某最终因惹事枉送了自己的一条年轻的性命。我们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做一名勇于认识自己错误,及时改正自己错误的好学生,不要再让这种事发生在我们身边。
三、小学生应当掌握的法律知识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当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是如何规定的,从而掌握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1、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来区分,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那些保护。
2、从《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等法律的刑事责任能力来划分,14至16周岁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弱,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他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对经常偷盗、抢劫同学钱物、或经常殴打他人屡教不改的',可以收容教养送到少年监狱进行劳动改造。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对自己的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应该负责任。
3、从《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民事行为能力来划分,10周岁以上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监护人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4、我们知道走路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行为,但怎么走才能展示出同学们个个都是交通道路规则好学生呢?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我们要靠右侧边或人行道行走,不要在公路上追跑、玩游戏、打球、骑自行车玩等,横穿公路时,要钱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马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不要向过往车辆扔杂物,不要去爬高速行走的手拖拉机,不要追高速行使的车辆,不要强行跨越路障等。我们还经常遇到有小学生在高速行使机动车快要临近时突然从路边窜出横穿公路,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如果该同学意外跌倒,高速行使的车辆会收刹不住,很有可能从其身上辗轧过去或撞伤。同时,同学们乘车时也应当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上、下车时不要拥挤,尽量不乘坐手扶等农用车,更不能三、四个人同乘一辆摩托车,乘车时还要注意社会公德,不要向车窗外乱扔东西,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如何我们看到了一位老爷爷、老奶奶或怀抱周岁内小孩的妇女,应该主动让坐,我相信同学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会现示出个人的修养来,知道该怎么做,你们说对不对?另外根据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有未成年人都不能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四、我们如何自觉遵守法律
今天在场的每个同学都非常聪明,门门功课都考出了出色的成绩。但个别同学不是把聪明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忽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想让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不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是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到工读机构或少年劳教所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人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机构的规章制度做事,去干自认为很小的坏事,慢慢演化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同学们,听说过这句话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值得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比如不抢过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吼叫或喧哗打扰别人的正常休息,不破坏文物,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无意中伤害到别人时要及时说对不起,请求别人的谅解等等。这些不起眼的小事,正是培养我们从小有良好的社交行为的开始,同学们如果在平时的生活中都能自觉自愿的做到了,那你长大后一定是一位被很多人尊敬的很有修养的大家喜欢的人。我曾看到过一篇报道,有家非常有名的大公司招聘一名文秘工作人员,而报名的大学生有二百多名,公司人事主管通过笔试留下了五名要进一步进行筛选,但没有组织面试,而是把这五名大学生叫进了他的办公室进行聊天,并注意观察其言行,大多数人围在人事主管面前滔滔不绝地表现自己的口才,而其中的一位应聘学生则默默地把几支掉在地上的中性笔拾起来放在了人事主管的办公桌上。这时人事主管叫大家回去等录用通知,第二天那位从地上收拾起了笔的大学生接到再次面试的通知,面试时人事主管只问了他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把那几支笔收拾起来放在桌子上?”拾起了笔的大学生很自然的说:“写字的笔就应该放在笔罐里,我的小学老师常常这样要求我的,我从小到大也是这样做的啊”人事主管当场通知他已经被录用了,回去准备一下第二天来上班。哪位同学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其实从二百多名大学生笔试中筛选出来的五人都是学习优良者,但公司需要的是愿意从小事做起的人,而不是夸夸其谈者,其他四名大学生都认为那是小事,虽然都看到了掉地上的那些笔,但都不愿拾起来,所以失败了,那位应聘成功的大学生在小学老师的教育下从小养成了良好的习惯,看到被人事主管故意放在地上的笔后,就很自然的去拾了起来,他却成功了。所以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小培养自己的良好习惯,长大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人才环境中立与不败之地。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同学们要遵守国家法律,要遵守机构的校规校纪,不得迟到、早退、团结同学不打架,不偷盗同学东西等等,一旦违反,机构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能因为离开了机构脱离了老师的管理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去干坏事,也不能去网吧上网、去浩门河玩水或玩高压电变压器,校内校外都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做一名懂事的好学生。
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分辨得清楚?下面,我对小学生容易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了归纳,主要有九种,希望在座的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导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
篇4: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国旗下讲话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国旗下,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而能屹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维护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关于”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法制权威。近年来,无数大老虎落网,法律没有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而给予宽容。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曾有一个数据,说的是当时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大家是否记得,20__年,发生的河南省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假“王娜娜”学籍、学历信息被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单位解聘,9名责任人受到了处分。这一事件,对真的王娜娜的错位人生终于有了一个交代。
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不仅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宪法还在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篇5: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国旗下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今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有发生。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遇到问题和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找熟人、走后门,或者忍气吞声,或者拳脚相加,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去解决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无不说明我们整个社会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所有法律之母,更是人民意志最集中的体现,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最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庄严地记载在宪法之上,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也同样记载在宪法之上。宪法的实施和落实,就是人民权利和地位的落实。从这个角度讲,谁不关注宪法,谁就是不关注自己的权利和应有的主人翁地位。
设立宪法日的决定,不仅体现了党心,更符合民意。从党心的角度看,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宪法和法律,将自己的一切活动置身于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即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而从民意的角度看,设立宪法日,更值得我们每一个公民期待,我们应伸开双臂,去拥抱这即将到来的第一个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一名学生,更应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宪法精神,做好力所能及的小事。如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规校纪,整齐穿着校服;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受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
同学们,选择了法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和自由。让我们每一位淮外人都牢记宪法精神,人人都来弘扬宪法精神,相信法治风尚必将在我校得到广泛传播,民主法治之花也必将在我校处处盛开。让我们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时代的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的正能量。
篇6: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国旗下讲话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初一(3)班的__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与我”。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相信同学们也都曾经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过这样的场面,从国务院到省市政府,从法官到检察官,公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这就是从去年元旦开始实行的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更是中国梦的创造者,我们应该从小打好尊宪法、学宪法、知宪法的基础,成为用宪法、护宪法、扬宪法的实践者。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护法。在社会不同领域,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都要严格遵守,做到有法必依。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如禁止打架斗殴、不迟到不旷课等,作为学生的我们应当遵守校规,在日常行为上规范自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身出发,牢牢遵守校纪校规,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献上绵薄之力。《宪法》中的第四十六条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我们今天在阳光哺育下勤奋苦读,明日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添砖加瓦,就是在以实际行动在宣传尊法、学法、知法,以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宪法的普及贡献力量。
同学们,少年强则国强,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祖国的明天,请从我做起,学习宪法、了解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7:学会自我保护增强保护意识国旗下讲话
同学们:
早上好!首先,龚老师想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橡树”的故事。你们想听吗?
在美国的东北部,生长着大片的橡树林。有一年,橡树上突然长了一种名叫舞毒蛾的害虫,由于这是一种极难扑灭的害虫,所以美国政府并没有组织人力进行大规模的治理,也没有喷洒任何农药,所以大片的橡树叶子被吃得一干二净。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奇迹出现了,橡树又重新长出了新芽新叶。科学家在惊喜之余,通过研究发现:橡树叶子中含有大量的单宁酸,橡树就是运用这种自我保护的本领战胜了舞毒蛾,重新焕发了新生。故事听完了,同学们一定有所感悟:一株幼苗要长成参天大树,仅靠大自然提供的阳光、空气、水分及所需的养料是不够的,其自身还必须具有抵制各种病虫害的能力。同学们就像一株株茁壮成长的幼苗,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也必须具有橡树的这种自我保护的本领。
下面,龚老师想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况,教教你应该如何应变:
第一种情况:当你独自在家时,门铃响了,你从门上的窥视镜中看到一个陌生人。 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做呢?是立即开门吗?请记住老师的话:决不要为任何陌生人开门。哪怕他说有什么紧急情况,或者说他是警察,或者说是你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等等。但也不要门铃响了却不理会,因为小偷有时会按门铃试探是否有人在家。你可以隔着门告诉陌生人,你妈妈在睡觉,而你打不开门,让他过一会再来。然后,给家长或邻居打电话,告诉他们有一个陌生人在家门外,让他们不要挂断电话,直到陌生人离开为止。
第二种情况:当你回家时,发现有一个成年人在你后面跟着你。你该怎么做呢?应穿过马路或者走另一条路,以避免与尾随者接触。如果这个陌生人仍然跟着你,或者他强迫你跟他走,你要大声尖叫并跑向附近有人群的地方,例如,一个商店或者行人多的十字路口。不要往你看见的某一所房子跑,因为房子有可能是空的。如果这时你家里没人,也不要往家里跑。
第三种情况:夜间,家里的人都已入睡。突然,你发现家里失火了。这时候你要大声叫“失火啦!\"以叫醒你的爸爸妈妈。然后沿安全通道迅速离开房子,到达户外预先观察好的安全地带。如果屋里充满了烟,应尽量让身体贴近地面爬出屋外。如果你发现你卧室的门是热的,说明火源在客厅。因此,不要打开你卧室的门。如果你住在楼上,又不能从窗户逃生,那么就打开窗户,用床单之类显眼的物体向楼外的消防人员或外面的路人发信号。然后,尽可能地让身体贴近地面,等待救援。因为贴近地面的空气中烟的含量最少,人可以生存的时间最长。
第四种情况:你和朋友在湖边或者游泳池边玩耍,同伴不小心掉入水中,并且他不会游泳。 这时,你切莫跳入水中企图救他,除非你受过专门的救生训练,而应该将救生圈或者其他任何可以漂浮的东西扔给他,让他抱住并坚持住,然后,跑去叫人帮助。也可以找一根树枝或者一根竹竿,抓住一头,人趴在岸边地上,让你的朋友抓住树枝或竹竿的另一端将他拉向岸边。切记!你必须肚皮向下趴在岸边,以避免落水者把你也拉入水中。当然,老师要强调的是:最好不要在湖边或河边玩耍;外出游泳,必须有大人的陪同!
同学们,万一遇到上面这几种情况,你们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前天,也就是12月4日,你们知道是什么日子吗?是第10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同学们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你们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栋梁。在这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里,一定要记得保护好自己!老师祝愿同学们能够健康、快乐、平安地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8:学会自我保护增强保护意识国旗下讲话
一、青少年学生必须学会自我保护
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在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青少年学生必须学会自我保护。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该积极争取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学生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青少年应从下列几个方面加强自我保护:
1.树立“敌情观念”,头脑里要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提高对社会状态的认知程度,明了社会治安的复杂情况,懂得世界上有阳光,也有黑暗。要学习和掌握一些如何摆脱困境的技能,借鉴一些青少年如何机智勇敢地虎口脱身的方法,在自己万一遭遇到不测时,能够沉着应付、机智逃生并寻机报警。
2.要学习和掌握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主要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分别规定了未成年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受教育权利和其他应享有的保护权利等。
3.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告诉他们父母亲的上班规律,家中有无贵重物品等,更不能随便将陌生人带到家中。即使陌生人声称是自家亲戚,父母的朋友、同事等,应先同家长取得联系加以证实。如果觉得此人可疑,就要设法告诉老师和警察。独自在家时,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一些犯罪分子冒充维修水、电、煤工人和收费人员上门,借此机会进入住宅进行犯罪活动。当你一人在家时,不要开门答话,静听动静,如果不慎开了门,可假称自己的家人在楼下,假装喊几声,使罪犯胆怯。 4.离家外出时,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更不能轻易跟着去,一些青少年就是轻信花言巧语,跌进陷阱,被骗、被拐、被害的事例很多。
5.夜间如果需出门,最好要求成年人做伴。节假日和同学、朋友相约去玩,要明确告诉家人要去的地方,并能保持电话联系。未成年人身上不要带过多的钱财,衣着打扮要尽量朴素大方,不要过于华丽,否则,就易成为受害目标。
6、不要同社会上行为失常和有劣迹的人员过分来往,接触过多必然会染上恶习,甚至自觉不自觉地加入这些人的圈子,有的则会被胁迫做坏事。
7.不要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青少年一旦遭受不法侵害,就要及时大胆地向老师、家长和公安民警反映情况,揭露违法犯罪人员,切不可胆小懦弱,将屈辱装在心中。
青少年时期,是花季年华,希望我们每一个学生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踏踏实实走好人生每一步。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自我保护,大家齐心协力,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学习环境。
篇9: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保护好自己国旗下讲话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安全无小事,事事须小心。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最好法宝。然而,我们许多同学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都忽视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从我们这个世界“消失”!
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安全关系着我们的生命与健康,切不可麻痹大意。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首先,要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在对待安全问题的态度上,有一种思想特别要不得!那就是认为提高安全意识,实施安全行为,是胆小怕事;而胆大妄为,敢于冒险是勇敢!这种思想是完全错误的!存在这种思想的人往往好出风头,不听教导,也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比如,在公路上飞车的大多会发生交通事故,手持鞭炮燃放的大多会被炸伤,喜欢追逐打闹的大多会发生碰撞事故,喜欢舞刀弄枪的往往会造成伤害……因此,我们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防范在先、警惕在前,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绚丽!
其次,要加强重点防范,做好自我保护。
一是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前要作好活动准备,运动时要按照老师要求的动作要领去做,不要任意行事!特别是老师严令禁止的事情,不能胆大妄为的去尝试!比如有的同学在打球时,喜欢趁别人不注意,将球用力扔到人家身上,其实也很危险,如果人家没注意,你扔的球打到人家脸上,伤了眼睛怎么办?还有的学生在跑步时喜欢绊人家,你这样的恶作剧最容易造成骨折等伤害事故,到时候你不但要赔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要注意课间安全。课间要注意文明休息,不要在楼道或走廊里做游戏,更不能追逐打闹。每当走到楼道拐角的地方时,我们都要在心里提醒自己:要放慢脚步,防止相撞。上下楼梯做到轻声慢步靠右行,不要几步一跨,或几步一跳,那样容易跌倒、扭伤脚踝。做到不拥挤,不推搡,慢步有序上下楼梯,防止发生踩踏事故。莽撞冒失、不注意安全的同学一定会被撞得鼻青眼肿、头破血流。个别同学还喜欢把别人关在门外,上课铃响了,他自己先跑进教室,将门猛地一关,阻止后面的学生进入。他这样做,后面的学生由于惯性停不住,直接撞到门上,脑门长包,鼻子出血、牙齿撞掉,这些都是可以想见的后果。请同学们要引以为戒。
三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照我国交通法,未满16周岁的学生是不可以驾驶电动车,在这提醒学生,不要驾驶电动车;更不能骑车带人。同时提醒一下,同学们进出校门,主动下车推行进入校门,下学校地下车库时,一定捏紧刹车推行,更不能在地下车库骑车,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四是要注意食品安全。街头边小吃不要吃——那些炸肉串、炸臭豆腐、烤香肠等等,里面都含有很多的有害物质,经常食用,对同学们的身体发育极为不利。 同学们,让我们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建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篇10: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保护好自己国旗下讲话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校把加强安全教育安排在第二周国旗下讲话,足以证明安全的重要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同学可能会认为我们现在都很安全,危险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每年我国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4人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也就是说每天将近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专家指出:除非那些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得以避免的。而日常生活中涉及到我们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包括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交通事故、火险火灾、溺水、危害等,这些都时刻威胁着大家的健康和安全。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各班级、各位同学认真做好:
篇11:增强自信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讲一讲在交往中如何增强自信。 “„„我是一名女学生,我觉得自己各方面都不行,家庭条件差,学习成绩不好,班里同学们都不太理我,我也不敢主动同他们接触,我觉得非常孤独,常常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暗自流泪„„”
这是一封读者来信的节选。从这充满着悲伤情调的话语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位值得同情的女同学在人际交往上具有强烈的自卑感,这种自卑感正在影响着她的身心健康。
过重的自卑感不仅影响与别人的交往,还会影响少年朋友的身心健康和智力发展,因此,我们应该想办法努力克服自卑感,使自己在社会上和集体中健康地学习和生活。 第一,应该看到自己的长处。自卑的少年朋友必须明白,凡生活在社会上的人,大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不足,并非只是我们“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没有缺点的人或十全十美的事,世界上是没有的,问题在于社会上大多数人不是只盯着自己的短处和缺点,而是注意发扬自己的长处和优点,这样在同别人交往时才会充满信心。所以,我们要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要善于在自己的短处中发现自己的长处。
第二,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改正缺点。我们说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并不是说可以忽视短处和缺点。我们应对自己的短处和缺点,进行认真地分析,对那些与自身素质有关的短处和缺点,我们应以积极的态度,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予以弥补和改正。比如,你学习成绩不太好,同学们又不太愿意与你交往,应该说这主要是你主观努力不够所造成的交往上的困难。一旦你以惊人的毅力将学习成绩赶上去,同学们一定会刮目相看,主动同你往来的。
第三,应该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交往能力。要消除交往中的自卑感,就要有意识地学习、掌握一些交往技能,如唱歌、跳舞、摄影、绘画等。当你具有一技之长,在同人交往时就不是自惭形秽,而是信心倍增了。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篇12:增强法律意识 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国旗下讲话
增强法律意识 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国旗下讲话800字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曾说过:“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思索它就越感到敬畏,那就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
也许在某些人看来,大哲学家的话在今天可能显得空洞。“什么是头顶灿烂的星空”,我们可以无视它的存在,“什么是心中的道德律”,虚幻缥缈的东西,换不来金灿灿的钞票和眼前的惠利。
然而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违法犯罪的行为更是时常在我们身边上演:从食品安全到学术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科研数据,消费安全遭投诉,过分追求名利,助长浮躁之风,一宗宗罪状让学界人士脸红心跳……
在刑事犯罪时有发生的当今,作为高中生的我们更需要培养法律意识,自觉懂法守法用法,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守有关纪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也就是“遵纪守法”。有些同学认为,法律是约束自由的枷锁,遵守法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相反,法律是自由的保障。马克思曾经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所以追求自由,必需遵守法律,要知道,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如果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那么这份自由的基础就是遵守交通法规。在学校生活中,我们追求自由,首先就要遵守校规。不说脏话谎话,抄袭作弊,不打架斗殴,恶意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等等。不要让“年少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法律不会因为你的年少而纵容你,因此,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爱惜自己。有时违纪与违法只差一步之遥,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正如法国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所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心中,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里,并同我们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法律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社会变得规范,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保障。心驻法律,在众生喧哗中不迷失自己的方向,保持独有的清醒,将世俗物欲的侵袭拒之门外;心驻法律,在心中树立一杆人格的标尺,标示人之为人的准则,做遵纪守法的一中人,但愿法律的种子可以在每个人的心中发芽,开花。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 国旗下讲话:体育2025-09-01
- 国旗下讲话:端午节2025-08-31
- 国旗下讲话安排表2025-09-23
- 七年级国旗下讲话2025-08-24
- 中学教师国旗下讲话2025-08-25
- 第十三周国旗下讲话―增强安全意识共创文明校园2022-12-11
- 倡导劳动的国旗下讲话2023-01-14
- 初中生9月国旗下讲话2022-12-21
- 心里健康国旗下讲话2022-12-11
- 国旗下讲话诚信从我做起202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