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安全责任书900字,本文共8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达到毛家饭店”提供。
篇1:幼儿园安全责任书900字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个孩子高高兴兴到园,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师、孩子、家长共同的责任。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我园的实际情况,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
1、幼儿园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加强对园舍、幼儿活动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各班主任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幼儿学习幼儿园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讨论注意安全事项,经常了解、发现、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要求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条款,培养幼儿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力求保证幼儿在园的人身安全。
二、幼儿责任
1、幼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幼儿园、班主任提出的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坚决不做任何伤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儿有特殊要求提前离园的,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作请假,否则幼儿不能私自离园。
3、幼儿应该按时到园,参加幼儿园进行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教室内的取暖设备,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幼儿在园内要时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危险的事情,上课期间除教师组织活动外,幼儿不准离开桌凳,不准在教室内乱串乱跳,未经老师允许不能随便离位喝水、上厕所、扔垃圾等,下课时一定按老师要求排队上厕所,不在厕所内打闹、嬉戏,并按老师要求排队回教室。
5、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按活动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6、幼儿本人或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7、坐车幼儿必须遵守值班教师的安排,不能在路上打闹、嬉戏,在老师的护送下安全上下车。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不让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到园(如剪刀、小刀、塑料玩具、火柴等)。
2、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必须将幼儿亲自送到教室,然后从教师手中接走幼儿,不能让幼儿自己到园。
3、坐车幼儿家长要强调幼儿下车后立即到园,不能让幼儿在路边、或到其它地方玩耍,放学家长必须要到指定地点接幼儿,以免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四、其它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监护人)保存。
2、此安全责任书由班主任、幼儿和幼儿家长签定,并在签定之日起生效。
3、本责任书的内容签字各方面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
4、幼儿或家长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签字(章)
幼儿签字:__
家长签字(章)
年月日
篇2:幼儿园安全责任书900字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与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学校、家长共同关注的问题。我校地处乡村场镇和205省道交通运输线,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现特拟定家长接送学生责任书,望你们遵守:
1、家长在送孩子入校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如发现有小刀、钉子、打火机、玻璃碎片等危险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时清除和收缴,以防伤及自身及他人。如因家长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有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2、每天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教育他不打架、不是用铅笔或小刀等危险物品伤害他人。
3、如果孩子患有传染性疾病,在家不能到校上课,应及时向老师请假,并在家医治好后方可入校,入校时并将孩子的状况告诉老师。学生在学校上课期间因生病或因其他原因受到了伤害,班主任通知家长后,家长必须及时赶到学校,将学生送到国家正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如因家长不配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
4、家长不得随意更换电话号码,如需更换,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并保持电话随时接通。
5、接送学生时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如有急事需要托他人接送,必须提前打电话告诉学生班主任老师方可,家长或他人严禁私自带学生离校。
6、接送学生时在路上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使用车辆接送的,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不得乘坐他人车辆;教育学生如何正确过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
7、家长接送学生入校离校,请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学生入校离校。家长接送途中应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接送时间为:学前班早上9:30分进校下午放学3:50分离校;一年级为早上9:00进校下午放学4:20分离校)
8、家长接送学生上放学严禁搭乘自己及他人驾驶的摩托车或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
9、家长严禁为学生购买无牌无证摊点食品和“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
10、教育学生不下河、塘、池洗澡、不在野外或其他通风不良的地方玩火。
11、如因家长不按时接送学生、或不遵守以上条款,而在上放学的路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学校和教师慨不负责。
学生的安全,是学生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接送工作,请自觉遵守以上条约。
学校校长签名:陈家玉班级:
班主任:
学生家长签名:年月日
学生姓名:年月日
__镇__小学
20__年2月25日
篇3:幼儿园安全责任书900字
为了确保幼儿的在园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的处理办法》和市、区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具体要求,构建安全,健康,和谐校园,特制定《家园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安全责任
1、幼儿园成立安全小组,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使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化,安全教育经常化,安全管理规范化。
2、幼儿园要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教学,生活及活动场所,并保证园内教学和生活等设施符合国家的标准和安全要求。
3、严格执行IC卡接送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每节课之前幼儿清查制度,避免幼儿发生意外。
4、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
5、幼儿园要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使幼儿掌握一定的自救自护和逃生知识。
6、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偏爱,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7、接送车辆要符合安全要求,按期办理审验手续做到三证齐全,严禁酒后驾车,不开快车,不抢道,定期检查车辆。
8、严格门卫制度,建立外来客人预约制,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幼儿园,幼儿入园后立即关好大门,无特殊情况谢绝探视。
二、家长安全要求
1、家长应在孩子入园后将孩子的一切相关信息与老师进行沟通,不得隐瞒任何关于孩子健康问题的情况,如孩子有癫痫、高热惊厥、心脏病,过敏史等特殊病情必须如实告知带班教师。
2、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教育,如:在园幼儿之间友好相处,不打人、骂人、不做危险游戏等。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品,幼儿在园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饰品,如家长坚持戴,必须写一份书面协议交给幼儿园,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长自负。
4、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与当班教师当面交接,家长不得随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更不能让幼儿独自入园、离园,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卡制度,否则,后果自负。
5、为了便于幼儿园管理,家长中途不得来园探视及接走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必须事先和老师联系,并在门卫保安处填写接走登记卡。
6、家长接完幼儿离班后,在园游玩时应负起保护幼儿安全的责任。
7、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三、责任时限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家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到幼儿离园终止。
中华小区幼儿园(盖章)
幼儿姓名:
电话:_______
家长签字:
教师: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4:幼儿园安全责任书900字
尊敬的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将孩子送到我园来是对我们充分信任,我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得幼儿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的生活与学习。现就幼儿的有关安全事项特与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要文明有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烟蒂。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入园7:50--8:10,离园16:00)。家长送幼儿到园时,领取接送卡;接幼儿离园时,出示接送卡并交还带班老师。各家长必须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出示接送卡,如接送卡遗失,需及时告知带班老师并申请补办,以防冒领。禁止未成年孩子接送幼儿。孩子接走离开教室后,家长带领幼儿停留在幼儿园玩耍时,家长有监护责任,若在此期间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2、如无特殊情况,请勿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早接幼儿的,家长必须事先和老师联系,由老师将幼儿送到学校门口,家长方可接走幼儿。家长在接送路上一定要注意交通及幼儿安全。
3、家长要加强对幼儿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与教育,禁止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打火机、玻璃等一系列危险物品)、贵重物品、饰品或零食入园。在送幼儿入园时,家长应检查幼儿书包和衣裤口袋,确保无以上所述物品,如出现丢失、受伤和伤害其他幼儿事情发生由携带者家长自行负责。
4、家长应在幼儿入园后及时与老师沟通,不得隐瞒任何关于幼儿健康问题的情况,如幼儿有癫痫、心脏病等特殊情况的,家长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如实告知带班老师,以便老师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生病不能入园,请家长及时打电话告知带班老师。幼儿在园期间,老师和保育人员不得受家长委托喂药,如幼儿生病需喂药,家长应提前告知老师,老师将幼儿送到门卫室,家长自行喂药,如喂药后幼儿出现一切不良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5、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外面小商店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自带零食在我园吃时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由家长自负。
6、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
7、家长应给幼儿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勤换衣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幼儿园的小朋友在玩耍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小的摩擦,出现争执与矛盾时,家长之间应相互理解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向老师反映,不能擅自找家长解决,否则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及接送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老师。
10、幼儿离园后,家长应照看好幼儿,如发生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11、本责任书与家长签字后生效,有效期1年。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所列条款。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幼儿姓名: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
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中心幼儿园
篇5:幼儿园安全责任书900字
为加强对幼儿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幼儿在园期间正常地生活和学习,健康的成长,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避免和减少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幼儿人生身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方面:
1、教育子女在园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园的一日常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园保持联系。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子女的病情以书面形式告之园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幼儿在园期间遵守纪律,不做危险动作。如幼儿不遵守园内一日常规,出现打人拥人情况造成其他幼儿人身伤害的,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幼儿按时到园上课,幼儿有病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请假,如果不请假,幼儿未到园上课,在即私自外出玩耍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凡在园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幼儿家长负责。
5、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常识: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确保幼儿安全。
6、家长应严禁子女携带刀具、食品、玩具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7、家长应教育子女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家长应严禁子女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驾照)及未经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批准的有关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类伤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长负责
二、幼儿方面:
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事故。
2、严禁在园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幼儿伤害的,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幼儿自己负责。
4、日常上课期间,幼儿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病的需家长亲自带出就医,并在班主任处做好登记。
5、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跟家长滞留在幼儿园发生的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6、幼儿入园、离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幼儿家长负责。
说明:请家长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全部内容,签名后交回幼儿园备案。
篇6:幼儿园安全责任书900字
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学习,是您对我们的信任。根据《胶州市局安全工作通知》及幼儿园实际情况,使得您的孩子能在幼儿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和自我保护。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爆竹、药品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为安全起见,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2.家长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允许幼儿带零食入园,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家长要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幼儿。家中必须将幼儿护送进入园内。不允许幼儿自己到园或将幼儿送至大门口。孩子离开老师,由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4.家长务必重视孩子游泳(玩水)安全教育。禁止孩子与他人结伴游泳,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水塘水库玩耍。
5.幼儿家长(监护人)必须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教师,不要隐瞒。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如不告知,出现安全问题家长责任自负。
6.家长及时给幼儿勤剪指甲,以免与同伴抓伤。幼儿不来幼儿园时,家长必须向教师请假说明理由。幼儿生病或身体不舒服时,在家休息治疗。身体康复后再来幼儿园学习。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教师为幼儿服药。
7.为减少因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争端和经济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幼儿参加集体意外伤害保险,家长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家长教育幼儿与同伴友好相处,学会拒绝陌生人给予的食物。如若在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产生医疗费用纠纷,双方家长相互协商自行解决。
8.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9.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幼儿姓名: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 教师签名:________
_______中心幼儿园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幼儿园安全责任书900字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 话:
乙方(幼儿 的监护人): 与被监护人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是幼儿 (以下简称“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乙方自愿申请将幼儿自 年 月 日起送入甲方就读,甲方接受其入读申请。
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幼儿在上学、放学的接送过程中平安顺利,促进家、园和谐,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市、县安全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特签订本学年安全接送幼儿责任书。
第一条 基本接送制度
1. 指定接送人制度
严格接送卡制度,幼儿需由经乙方确认的指定接送人凭贴有其照片的《幼儿接送卡》接送,否则原则上不予以接送。送孩子入园时,家长必须面对面将孩子交给本班教师,并与教师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离园;接孩子离园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否则孩子不能接走。
2. 代接制度
当出现指定接送人不能接送幼儿的情况时,必须由乙方提前电话通知班上老师,指定其他人进行临时性接送。甲方可要求乙方所指定的临时接送人在出具乙方书面签署的《长青藤国际幼稚园接送授权委托书》及临时接送人本人身份证后,方可接送幼儿。
3. 车辆停放制度
接送幼儿时,请将车辆等一律排放在幼儿园门外的规定区域内。
4. 按时接送制度
来园时间: 离园时间: 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家长不得在活动室内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幼儿因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时到园,家长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灵活处理,幼儿返园时,应把假条补到班主任处。
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园,家长必须向本班教师请假。接孩子后必须尽快离园,不得在园内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禁带品制度
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带贵重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6.环境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园内卫生的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同时,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得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以防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食物中毒。
二. 园车接送制度
甲方每天安排园车接送幼儿,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乘车申请和乘车费用后,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幼儿乘车。
接送期间,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1)严格贯彻指定接送人制度,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以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主动与乙方联系。
(2)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3)确保接送幼儿的园车是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车辆,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
(4)密切与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 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指定人接送制度,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2)如无特殊情况,保证按时接送幼儿。如果需要乘坐园车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陪同幼儿候车,并将幼儿交至接送老师手中。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接送路线或接送时间(注:在我园园车运行的路线和时间内),必须先按下述时间要求与接车老师联系,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妥善安排:
早上送有变动:提前一天下午5:00之前通知接车老师;
下午接有变动:在4:00之前通知接送车老师。
(4)教育幼儿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5)确保与甲方之间的联系畅通,乙方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
(6)乙方或其指定的接送人在接上幼儿后包括离园前,应自行负责幼儿的安全,如在此期间内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清远市清城区长青藤幼儿园 乙方: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班级: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字:
家庭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
本班教师: 班主任联系电话:
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篇8:安全生产责任书900字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12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
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12年7月5日前和2013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12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__2012年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__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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