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读书笔记作文1000字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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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天狼读书笔记作文1000字,本文共2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tindra”提供。

篇1:天狼读书笔记作文1000字

天狼读书笔记作文1000字

寒假中我读的第二本书是《天狼》,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学林,刘学林作家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管“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自己如果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

于是,自己就和和老主人跑到了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得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犬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由于筋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了雪地上,幸运的是被一个叫杜仲的好心人留了下来……

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到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

虽然,这本书讲的虽是狼与狗的战争,但是,流露出的感情,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都充满爱,每个角落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还因为,这本书作者完全拟人化了,把它们动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把它当作人写,十分贴近小学生的心灵。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也许这儿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些。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于其他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的养育之恩作为报答。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具有的品质,不应该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的去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希望我们都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希望我们都能够拥有这种高尚的品质。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都充满爱……。

这是我在“书香”寒假中读的其中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好书哪?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篇2:《天狼》读书笔记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袋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从小我们就只知道“狼外婆”“东郭先生”这些故事里凶狠、残忍、狡诈的狼的形象,也许没有更深入的了解狼。而在读过《天狼》这本书之后,我对狼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狼冷酷狰狞的外表下,还和人类一样,不,比人类更有亲情、责任感、使命感。当我读到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填不饱肚子日日夜夜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母狼珍珍产生了由衷的敬佩。

当然,《天狼》这本书不仅写了狼,还写了狗——母狗雪玉和她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阴差阳错,她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但她忠心护主,并让自己的孩子像她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自己的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过之心,她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这两只狼和狗为了复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起伏跌落、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但又荡气回肠。

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有了爱,无论什么都能克服。而且,你知道吗?我们身边就有着无穷的爱,比如说:你生病了,爸爸妈妈急匆匆的从各处赶来,这就是一种爱,再比如说,家长让你上补习班,那种关心的爱,还有……,总之,爱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珍惜它。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学得非常的生动有趣。他们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雪玉的狗为了保护主人与狼打斗,救了主人。有一次它不在家时主人被狼给杀了。它就想尽办法去找狼,杀死了好几只狼为主人报仇。当雪玉知道是它的孩子侠客犯了错误造成主人被杀害后,雪玉咬死了侠客。看到雪玉这么忠诚、勇敢。我想狗不背叛自己的主人,不管主人是穷是富始终保护着主人。有的狗可以看家护院,有的狗还可以逮坏人,狗可以帮我们人类很多事。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想到现在这么多的人养狗,我也想养一只狗。

听说有些人养狗后不喜欢就扔了,还有虐待狗的。真是太不好了。我们应该爱护它们。我看完这本书更加喜欢小狗了。

篇3:《天狼》读书笔记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学得非常的生动有趣。他们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只狗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类,因为一万年前狼类分为四种。一个是癸性狼部落,一个是犬性狼部落,一个是豺性狼部落,一个是狈性狼部落,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就从犬性狼投靠了人类,它们的气味就明显的不一样了,所以犬性狼就改名狗,从此狼类就不承认它们是狼了,他们成了狼的叛徒。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雪玉的狗为了保护主人与狼打斗,救了主人。有一次它不在家时主人被狼给杀了。它就想尽办法去找狼,杀死了好几只狼为主人报仇。当雪玉知道是它的孩子侠客犯了错误造成主人被杀害后,雪玉咬死了侠客。看到雪玉这么忠诚、勇敢。我想狗不背叛自己的主人,不管主人是穷是富始终保护着主人。有的狗可以看家护院,有的狗还可以逮坏人,狗可以帮我们人类很多事。狗真是人类的好朋友啊。想到现在这么多的人养狗,我也想养一只狗。

听说有些人养狗后不喜欢就扔了,还有虐待狗的。真是太不好了。我们应该爱护它们。我看完这本书更加喜欢小狗了。

篇4:《天狼》读书笔记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象雪玉学习,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篇5:《天狼》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书,我觉得这篇小说起伏跌落、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但又荡气回肠。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它讲述的是:狼族祖孙三代独眼狼被一个叫杜仲的猎人杀死了,有一只叫珍珍的母狼在其他几匹狼的'掩护下逃走了,自从那以后珍珍的脑子里只有报仇。但是杜仲家有一只狗叫雪玉,它每次都破坏它的好事,而且每次都拼命保护着主人的生命,可后来它们不在家时,男主人还是被干掉了。但在和独眼狼最后一次斗争中,独眼狼实在没法还击了,终于大败,可是独眼狼的儿子山妖却逃走了,后来山妖通过努力当上了狼王,它就带领着众狼杀向仇人的村庄为自己的母亲——独眼狼报仇但最后,还是爱战胜了一切。

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是: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有了爱,无论什么都能克服。而且,你知道吗?我们身边就有着无穷的爱,比如说:你生病了,爸爸妈妈急匆匆的从各处赶来,这就是一种爱,再比如说,家长让你上补习班,那种关心的爱,还有,总之,爱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珍惜它。

篇6:《天狼》读书笔记

这本书并不出自我们的文明社会,而是来自于一个深山的偶然邂逅。作者迷路了,不知不觉走进了一个山沟中,看到从前是山村的地方,满地都是尸骨,有狼的也有人的。一位老人递给了作者一本用繁体字和兽语写成的书。作者最终翻译了出来,并把其译成简体汉语,让世人阅读。

此书以狗和狼为主人公,人类充当配角。在书中,它们都有了自己的感情,语言和自尊。在此书中,人们可以以狗和狼的身份来生活。狗和狼可以听懂人的语言,可是,人类却听不懂它们的语言。实际上,感情不限于种族,它们可以在任何生命中流淌,读后感《天狼》读书笔记600字》。

狗和狼都有自自己的种族和交往,他们互相仇视,互相为敌。很久以前,狼和狗就是两个部落的狼。在“绝情谷”,奎系狼部和犬系狼部发生战斗,奎系狼部返回山中继续做狼,犬系狼部则投靠人类成为狗。对于这场大战,狗和狼的看法各有不同,他们和自己的子孙后代一起生存,同时教导它们要视对方为仇敌。狼族认为,它们比人类厉害,可以轻易打击人类,只要团结起来,就一定能赢。犬类是胆小鬼,怕死就去投靠人类,是一群叛徒,应该杀死。而狗族却认为,人类是很强大的种群,如果一味的对抗只会损失更多,因此还不如与他们一起征服。狼族只是自不量力,骄傲自满。因此,狗和狼成了一对生死仇敌,永不结盟。

狗和狼都是英勇善战的强者,它们同时也是聪明的生物,它们懂得技巧,懂得耻辱。它们的野性和温性交替着。虽然狗和狼是一对仇敌,可它们依然有很多地方相似。敌人还是朋友?强者究竟是谁?《天狼》揭示了这一切,揭示了人类与狼和狗的邂逅。

篇7:《天狼》读书笔记

听到狼,大多数人脑袋里闪过的都是恐惧。从小我们就只知道狼外婆东郭先生这些故事里凶狠、残忍、狡诈的狼的形象,也许没有更深入的了解狼。而在读过《天狼》这本书之后,我对狼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狼冷酷狰狞的外表下,还和人类一样,不,比人类更有亲情、责任感、使命感。当我读到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填不饱肚子日日夜夜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母狼珍珍产生了由衷的敬佩。

当然,《天狼》这本书不仅写了狼,还写了狗——母狗雪玉和她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阴差阳错,她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但她忠心护主,并让自己的孩子像她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自己的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过之心,她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这两只狼和狗为了复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动物的伟大。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忍耐精神。如果我们人类也能有这种精神,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所以,我们要向动物学习的地方还有许多。

篇8:《天狼》读书笔记

今天,我把《天狼》读完了。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雪玉”也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她疗伤。,“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篇9:《天狼》读书笔记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篇10:《天狼》读书笔记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非常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讨厌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篇11:《天狼》读书笔记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篇12:《天狼》读书笔记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篇13:《天狼》读书笔记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直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而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篇14:小说《天狼》读书笔记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篇15:小说《天狼》读书笔记

关于“天狼”,你都知道什么?以前我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知道在天空上,天狼星是冬季夜空里最亮的恒星,还知道苏轼的一首词中有提到过“射天狼”这三个字。

现在我还知道有一本小说叫做《天狼》。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十分有阴森气氛的题记,我摘取其中的一句话大家便会知道了——“有的房子倒塌了,有的房子没了房顶,只剩下木桩钉成的框架,遍地都是白森森的完整的骨骸骷髅,多是兽骨(似狼骨或狗骨),也有人骨,相压相叠,姿态各异。”是不是有一种恐怖小说的感觉?作者在题记中交呆了创作这部小说的缘由——原稿是由一位隐居深山老林中的“须发拖地状若枯树”的老人写就后因一偶然巧合交给作者的。想来想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刘学林,因为他能将一部常人看后甚至不知是何物的书稿经过数年的潜心研读编译后向读者呈现出一部气势恢宏,情感细腻的动物小说。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在我眼中,他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此时,小磊也长大了。显而易见的是,人狼之斗、犬狼之战将会继续在兰花坳中上演……

这是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男主人杜仲曾是猎人,女主人菊秀勤劳温柔,儿子小磊生龙活虎,女儿杏儿天真可爱。他们在这个原本静谧的小村庄里过着近乎于“男耕女织”的生活。他们善良,不顾家中的拮据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流浪中的雪虎;他们勇敢,面对狼类的寻仇毫无惧色,反而勇敢地与雪玉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淳朴,总是自给自足;他们充满孝心,不顾千里跋涉之苦毅然启程探望生病的母亲……他们身上展现的是原原本本的伟大的人性的光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矫情做作,他们,是大写的人,是人性本善的写照,是值得我们去感悟学习的高标!

一只大狗,五只小狗,都是那般忠诚,都是那般勇敢。它们将主人的安危置于自己的生死之上,正是因为它们的顽强与勇猛,狼类的一次又一次的复仇才均未得逞。雪玉,雪虎,不管叫什么名字,总带着一个“雪”字,不仅是因为它体白如雪,更因为如雪般明断是非,当侠客陷入对红狼血杜鹃的爱恋,最终导致主人杜仲惨遭杀害的悲剧后,她拒绝了侠客入山报仇的恳求,而是毅然决然的将其咬死,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读到这个情节,我不由得想起《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其中,是愤怒,是痛心,是失望,是无奈……在此我想说一说那只“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小斑点儿漫无目的地走向漫漫的黑夜,走向茫茫的山野”,其凄凉胜过马致远诗中的“古道西风瘦马”。若它自始至终这般懦弱也便罢了,小斑点生命中浓浓的悲剧色彩便在于它在母亲雪玉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尽全力相救,最后一次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要知道,它那时已不再与雪玉有什么干系(因为它已被逐出家门),它完全不必如此,然而它没有考虑它自己的安危,反而先想到曾经的母亲……它的短暂的生命大半都在满腹的委屈和对母亲以及哥哥姐姐们的思念中度过,虽然上天并没有给它一个圆满的结局,但是它在它短暂的生命中却放出异彩,诠释了一条狗应有的价值!我想起一句诗“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大雪,深山,逝去……

长久以来,狼在我们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本书却向我们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大半竟是带着些许无奈——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便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反之亦然。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然而它们最终双双被各自的母亲处死,因为这种行为便算是背叛,对犬,对狼,都是如此。然而相传的白似雪,红似血的杜鹃花却是对它们超脱一切界限向往自由的精神的赞美。这个故事对我也有触动:人在世间,有些界线,是永远都不能越过的,否则,就如同越过雷池一般……

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篇16:《天狼》的读书笔记

寒假中我读的第二本书是《天狼》,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学林,刘学林作家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管“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自己如果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

于是,自己就和和老主人跑到了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得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犬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由于筋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了雪地上,幸运的是被一个叫杜仲的好心人留了下来……

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到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

虽然,这本书讲的虽是狼与狗的战争,但是,流露出的感情,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都充满爱,每个角落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还因为,这本书作者完全拟人化了,把它们动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把它当作人写,十分贴近小学生的心灵。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也许这儿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些。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于其他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的养育之恩作为报答。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具有的品质,不应该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的去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希望我们都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希望我们都能够拥有这种高尚的品质。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都充满爱……。

这是我在“书香”寒假中读的其中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好书哪?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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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作文1000字

从前,有一只小绿狼,他的名字叫做哈瓦尔。

有一天,哈瓦尔觉得很孤独,就跑进森林里找小伙伴。哈瓦尔见到一群小灰狼在踢足球,就走上前高声说:“嗨,你们好!我也想踢足球,可不可以加入你们呀?”灰狼们听到了声音全都转过身,他们看到了一只全身绿色,尾巴、鼻子、耳也全都是绿色的狼。“你是异类,是怪胎,我们才不愿和你玩儿呢!”小灰狼们异口同声地说,“灰色才是我们狼的本色!”哈瓦尔伤心地说:“可……可是我……天生就是这样,肤色、模样都是我妈妈给我的。”“你不是灰色,你什么时候变成灰色我们再和你玩儿。”灰狼们狠狠地拒绝了哈瓦尔。

哈瓦尔连忙跑进服装店,女店员说:“哇,好可爱的小绿狼,你要不要绿色的鞋,绿色的袜子,绿色的裤子,绿色的上衣,绿色的帽子?都和你的肤色很配哟!”“不要!不要!我全都要灰色的!”哈瓦尔尖叫起来。出了服装店,哈瓦尔自言自语道:“现在总可以和他们一起玩儿了吧?”当他回到森林里时,小灰狼们已经不再踢球了,他们正在练习跑步。“嗨,你们好!我们一起玩吧!”哈瓦尔开心地说。“哟,一只灰狼怎么有一条绿尾巴呢?”一只灰狼指着哈瓦尔的绿尾巴问。“我……我就是那只小绿狼。”哈瓦尔害羞地说。“哈哈哈,穿上灰衣服和灰裤子就是灰狼了?搞笑!”灰狼们笑得前仰后合,哈瓦尔垂头丧气地走了。

他灵机一动,又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在草地上生了一堆火,等火熄灭后,将留下的灰抹在身上。正当他准备起身去森林里时,老天爷好像在和他作对似的,下起了大雨,把他身上的灰都冲走了。

小绿狼并没有泄气,他冲进城里买了两桶灰色油漆抹在身上。太阳出来了,他快热死了,张着嘴把舌头伸出来还是难受,他自言自语着:“要是能直接变成灰色的就好了。”这时忽然出现一个仙女,她说:“要不要我帮你?”小绿狼欢呼着:“好好好!”小仙女“一二三变”的声音刚落下,小绿狼变成了一只小灰狼,他高兴地冲回森林。然而其他的小灰狼们还是一脸嫌弃地说:“你不是那只绿狼吗,怎么变成灰色的?肯定有问题,我们不和你玩。”哈瓦尔伤心极了,对仙女说:“你还是把我变回来吧。”仙女瞬间又把小绿狼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并语重心长地说:“你看,你为了迎合别人而去改变自己并不能真正地改变别人的看法,做最真实的自己,要相信自己!”小绿狼似乎懂了什么,猛地点了点头。

于是哈瓦尔走进森林里,高声对小灰狼们说:“虽然你们不喜欢我,但我是最独特的,我就是要做最真实的我!”

篇18:这些天作文1000字以上

人有时候不该回忆,也不能够回忆。因为回忆的越多,越会陷入一种困境,难以自拔。然而,人有时候需要回忆,也必须回忆。因为回忆可以让人们理清思绪,更加坚强的走好今后的每一步。这看似是矛盾的。却又是相辅相成。毕竟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情感和信仰。

——题记

时间一点一点的将过去拉长,回忆的尺度也变得越来越宽。过去,有太多东西值得我们回忆,而现在,有太多东西值得我们思考。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回忆与前行的`过程。当那些年和这些天的场景交替出现在你的脑海,你是若无其事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还是会微笑着接受、留下幸福的泪水?亦或撕心裂肺的咆哮、痛斥时间的无情?不管怎样,人总归要活在当下。今后的我们,每走出一步都是在丈量现状与理想的距离。只有走过了那些年,才会有这些天的美好。不是吗?

那些年,我们懵懂天真。那些年,我们激情四射。那些年我们肆无忌惮的挥霍着青春。也正是在那些年里,我们把美好的记忆滞留在了心底,一并带到了现在。无论如何,我感谢那些年。感谢那些年有你们陪伴的日子,感谢你们带给我这些天的幸福、美好的回忆……

那些年里,我们离不开的是朋友。那些年里,我们最想逃避的是家人的关怀。那些年里,我们可以一起疯到很晚,却依然精神抖擞。那些年里,我们可以因为朋友的一句玩笑话,而赴汤蹈火……然而,那些年已经一去不复返。

这些天里,我们怀恋曾经的朋友,这些天里,我们思恋渐渐老去的家人模样。这些天里,我们再也没有精力和身体对抗。这些天里,我们默默的收起倔强,用一颗感恩的心将一切收藏。并告诫自己,学会珍惜,学会体谅。在这夜深人静的午夜,想像那些年里的点滴,嘴角会情不自禁的上扬,也会失落怅惘、黯然伤神。

在这些天里,习惯了将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躺在床上虚度一整天的时光。也习惯用手中的烟,去述说心中的彷徨和迷茫。也正是在这些天里,我们开始收集那些年里遗留的美好。并试着用华丽的辞藻,来诠释那些年里点滴的忧伤与幸福。时光将那些年和这些天紧紧的联系在一起。我知道,它只负责流淌,并不负责成长。可是,我们都需要在已逝的时光中寻找成长的印记。时间并非永无止境,因为我们还有很多的即将出现的那些年和这些天。

静谧的深夜,无处安放的灵魂。对着苍白的电脑,在熟悉的键盘上敲打出对旖旎时光的感慨。思绪在那些年和这些天之间交替游荡。突然发现有太多的故事想去倾诉,有太多的情绪希望得到释放。可是,没有倾听的对象,我依然只能独自收藏。

午夜的钟声无情的敲响,时间的脚步已经带来了次日新的希望。那些年和这些天的故事依旧在不停息的交替上演。思绪依然纷繁错乱。烟盒中已经没有烟的足迹。我丢掉空的烟盒,合上电脑。微笑的对着即将到来的晨曦道了声:你好……

那些年我们相遇。这些天我们分隔两地,细数那些年的点滴……

篇19:天 使作文1000字

天 使作文1000字

天   使宝宝眯着眼,蜷着腿,双手呈“一”字型平摊着,一张小嘴“咕咚咕咚”地生产着口水。这极不雅观的睡姿,被我尽收眼底。仔细一看,宝宝这张粉雕玉琢的小脸还是蛮可爱的呢!眼睛并不大,但却依然灵动,不能说是水汪汪吧,但着实十分的清澈,忽闪忽闪的,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鼻子小巧可爱,扁扁地伏在小脸的当中。嘴巴可真是一张樱桃小嘴,红润可爱,粉粉的小舌头总是不经意地划过嘴角,让人不禁生出想亲一亲的想法。粉嫩粉嫩的婴儿皮肤十分光滑,浑身肉乎乎的,手上,脚上可都真成了五花肉――五层的!当当当当当!宝宝隆重出场!姓名:应蕊轩(应佳莹)年龄:六个月 性别:和妈妈一样 母亲:海莲阿姨。他是一个可爱的小宝贝,虽然连牙牙学语都不会,但眉间仍透出一种灵气。宝宝是一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宝宝。怎么这样说呢,听我一一道来。一般宝宝醒来总是要把一下尿。别的宝宝要是把着自己拉尿,而自己不想拉的话,总会哇哇大哭,可宝宝不一样,要是心情好的话,你爱怎么把就怎么把,哼!反正我不拉!还会舒舒服服地躺在你的腿上。可要是自己想拉了,可不管你在什么场合,随心所欲,想拉就拉。这不,某个静谧的下午,宝宝正坐在妈妈的腿上一边地四处张望着,一边手舞足蹈地摆动着小手,突然,她停止了手中的动作,妈妈正诧异不已,突然感到裙上一热,呀!她拉在了妈妈的裙上了!场面顿时混乱了起来,宝宝被举了起来,似乎被刚刚的尖叫声吓了一跳,两条腿一缩,停止了“人工灌溉”。不一会儿,又两脚一叉,继续“嘘嘘”地撒起了尿。宝宝天生是个“开心果”,整天咧着嘴笑,但又不笑出声儿,只是含蓄地笑着,有时还把小舌头在嘴巴上舔上一舔。别的宝宝要是醒来了,总是用哭声呼唤大人,可宝宝要是醒来了,既不哭,也不闹。睁开眼,这儿望望,那儿瞧瞧。逢人就笑。宝宝还是个馋嘴猫,上次妈妈拿着一块辣椒放在她嘴前,她先是试探着舔了一舔,并没发觉什么,觉得味道还不错,便又舔了一口,这下可辣坏了我们的小宝贝,宝宝连喝了好几口水才安静下来。在场人无一不捧腹大笑,但我相信,下次再放辣椒在她面前,她还是会上当的。昨天,我们一起吃桃子,宝宝也开吃了,她吃了两口,觉得味道不错,便咂了咂嘴继续吃,?宝宝觉得妈妈喂桃子的速度太慢了,便把小手抓向桃子,扳着妈妈的手。消灭了一个桃子以后,觉得渴了,喝完了一瓶奶,宝宝没的喝了,宝宝又开始向南瓜汤进军。把南瓜汤倒进奶瓶中喝还不够,干脆把奶嘴拿出来放在南瓜汤中捧着喝。又再接再厉吃了一碗奶糊。宝宝真是“海量”啊!宝宝,带给我们的是快乐,留存在我们脑中的是无数个精彩的片段。你不仅是海莲阿姨的天使,更是我们大家的天使。

篇20:读书笔记1000字

或许只有戴上金帽才会成为舞会公主眼里的“完美情人”,谁又在乎你肯否为她起舞。

盖茨比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更是个无尽哀歌包围起的古老悲剧,忧伤但不哀怨,里面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等待着码头尽头那盏绿灯的熄灭……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却,也许仍旧铭记,却最终无力实现。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充斥着金钱与物欲,人们沉浸在战后消费主义盛行的“柯立芝繁荣”之中,满目浮华,夜夜笙歌。在这个美国经济以“平方倍数”向上飙升的“爵士时代”,无数人成为“美国梦”的追随者。他们坚信:任何人在美国,只要不懈奋斗,便可拥有美好的生活。但与此同时,作家菲兹杰拉德却未能苟同。相反,他以敏锐的目光洞察到时代的黑洞,并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中用道德的自省来审视所谓的“美国梦”。在当他发现人们对“更好的生活”的定义仅仅是“纯金的物质的享受”时,失落的笔者只能用微薄的力量去批判,去抗争,去改变。

小说中的杰伊·盖茨比仿佛是纯粹的“美国梦”的化身:少年贫寒,但从小勤奋得训练自己,过着如“富兰克林”般自律的生活。而经过多年的奋斗与不择手段的参与各种有悖法律的勾当,他终于有资本跻身所谓的“上流社会”。在西卵,他的海岸豪宅中各色名流寻欢作乐,纸醉金迷;奢靡的的宴会上富商巨贾钟鸣鼎食,挥金如土。

表面上看盖茨比是“美国梦”成真的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然而,他的理想却又并非是实现自己的“美国梦”,那满溢的香槟与热闹的舞池,也只会衬托出他的落寞与空虚。他买下整座华厦,把星光施舍给那些飞蛾似的男女,冷眼于他们的呢喃与舞步。他的所有心血,不过是为了找回曾经因贫穷而失去的爱情——戴熙。在这个妙龄少女的势力世界里,轻歌曼舞尽日不息,声色犬马终年无休。“萨克斯管泣诉着毕尔街的蓝调,各色舞鞋踢踏起闪亮的灰尘”。

她抛弃了曾经一文不名的杰伊,却依偎在明知自己不爱并且对方寻花问柳成性的汤姆·布坎南的怀中,因为她那婉转的嗓音与蓝色的眼眸中充斥着金钱的铜臭。然而可悲的是,本想重新挽回戴熙的盖茨比万万没有想到一次意外结束了他一切的梦想。戴熙开车恰巧撞死了布坎南的情妇梅朵,但汤姆与戴熙却推卸了责任,龟缩到金钱与巨大冷漠的壳中,让别人来清理他们毁掉的一切。梅朵的丈夫失去了理智,疯狂又错误的用手枪结束了盖茨比先生的生命。葬礼上,那些每周准时来白吃白喝杰伊家宴会的家伙们,那些在杰伊的舞池中也要嘲笑他的出身、来历与着衣风格的名流们,那些用物欲与金钱换来的朋友们,一个也没来。就像“从不评判别人品行”的尼克·卡拉威对盖茨比说的:那帮光鲜的混蛋加在一起也没有你高贵。豪门望族的操守,如是而已。

最终,盖茨比的“美国梦”结束了,代表着道德在与金钱对抗中的彻底惨败。显然,他不是为了追求所谓的“更好的生活”,他只是希冀追回自己心中依旧纯洁的爱情,这是他悲剧下场的根源,更是他值得尊重的原因。

篇21:读书笔记1000字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心,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躁,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来完成人的诠释。他们的死在我心中有了震撼,我不再像年轻时那样为他们痛楚,只求半个世纪来他们真正的安息。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得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在书中我们不光看到了一个严格的戒子而又亲切关爱的父亲,同时也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他的音乐译着和儿子沟通交流,他把对祖国的发展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给学生,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心力,在对社会祖国和人类世界尽自己的责任。儿子傅聪,在异国漂流生涯中,吸取了多么丰富的养料,但父亲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的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有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和阻力,踏上自己正当成长的道路,通过这些书信,不仅儿子和亲人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也通过这一条纽带,也使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地建立了心的结合。

后来的事实证明不管国内家庭所受到的残酷遭遇,不管他自己所蒙受的恶名,他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不受祖国敌对者多方的威胁利诱,没有说过或做过有损祖国尊严的言行,这就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儿子的熏陶,这与父亲在数万里外,给儿子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

时间,距离都不是问题,有心的父母,你那颗不眠的爱子之心,就是不可替代的教科书,人生的加油站。这种关爱不是意识一个阶段,而是伴父爱而来。

篇22:关于读书笔记1000字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1000字一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不知打湿过多少曾看过这篇小说的人的眼眶。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胜利。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而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 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阿米尔的父亲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但,正如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当他为索拉博放出久违的风筝时,他是否释然了呢?当他恍惚间看到那个拉着风筝线的兔唇少年时,他是否涌起阵阵思念了呢?当风筝掉落,他为索拉博去追时,“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否勾起了他最美好的回忆呢?他是真的成长了,或许就在踏上营救索拉博——那条重新通向好人的路上时。

“为你,千千万万遍!”无论何时,这都是最动人的句子,任时光流转,任沧海横流。这是哈桑对哈米尔未曾改变的承诺,也是阿米尔对索拉博对哈桑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救赎。时过境迁,那风筝依然高高地飞起,那么远,那么美……所有的遗憾,忏悔,恩恩怨怨,都随风飞走,只是这样的一个声音在空中久久回响:“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二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知道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己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平凡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平凡的世界里却不平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习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简爱读书笔记1000字三

在看《简爱》之前一直以为这是是部描写爱情的小说,看过之后才知道原来不是,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平凡经历深深感动着我。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爱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爱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爱情矢志不渝呢?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幸福呢?幸福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幸福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看完《简爱》之后我懂得了,我们不能让金钱利益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幸福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不管你是平凡亦或者不平凡。

童年读书笔记1000字四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是欢歌笑语的,童年是“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在一个祥和安静的夜晚,我呆呆的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准备睡觉,侧头一躺,看见书桌上有一本书,好奇心驱使着我下床去看看那本书。“《童年》,不是我上一次去书店买的吗?反正我现在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多吸收点知识”,于是,我就翻开了这本书,映入眼帘的是一段前记。我仔细地看了看,开门见山,点明了主人公是阿列克谢。我继续向下瞧了瞧,说阿列克谢的童年是苦难的。这就不得不引起人的深思,我们的童年都是丰衣足食的,放学后还可以和伙伴们在草地上,公园里尽情的玩耍,但为何阿列克谢的童年过得不好呢?我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童年》。他三岁那年,父亲便英年早逝,他还小,并不理解死亡是什么意思。他只觉得父亲的样子很恐怖,母亲的行动很诡异。他外祖母是位和蔼可亲,善良温柔的人。然后,他外祖母和他母亲办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来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的风气非常不好,他的两位舅舅因为夺家产的事而互相尔虞我诈,他的外祖父的脾气火爆,喜怒无常,经常不分青红皂白打外祖母,阿列克谢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中,养成了脾气暴躁,叛逆的性格,偶尔,还大打出手,与外祖父拳头相见。他的妈妈因婚姻的事经常与外祖父吵架,后来她的妈妈嫁给了一个比她小的子弟,最终受尽折磨而亡,阿列克谢还产生了想要杀死继父的念头,但还有一道圣光在照耀着他,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对他谆谆教导,并把他抚养成人。他最后一次回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与他白头偕老的外祖母分割了家产,阿列克谢开始赚钱,不顾被人歧视而走上街头捡破烂换些戈比,来赡养他的外祖母,看出了他浓浓的一片孝心,这就是他的童年。

但阿列克谢的童年只充满酸辛吗?答案是否定的。他结交了许多好朋友在一起自由自在的玩耍,看出阿列克谢是多么渴望有一段美好童年呀。

比起我们现在,他是多么悲惨呀,在七彩缤纷的童年里,早上起来,还略带睡意,为了要上学,爸爸妈妈还给我们穿衣服,中午回来,爸妈早早的准备了一顿丰盛大餐,到了下午我们又“饱饭归来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渐渐地,我们认为爸妈为我们做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有些小朋友竟然还说出“如果帮父母做事,还有违天理。”爸妈宠着我们,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还经常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这种生活对我们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了,哪里还懂得去珍惜。读了《童年》后,我懂得了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东西才真正算得上是收获。童年匆匆去也,少年就要到了,就让我们打开尘封的记忆,回首自己的童年去感受高尔基所着的《童年》,去感受不一样的童年。

童年读书笔记1000范文五

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篇23:关于读书笔记1000字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

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爱情故事:伊斯林和卡 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

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爱情婚姻故事,但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

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 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

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 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

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 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

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 礼。

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

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 林变成了彬格莱。

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 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

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 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

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

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 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

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

我想她之 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

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 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

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 顿。

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

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 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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