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喜欢我作文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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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她曾喜欢我作文,本文共19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geghhgu”提供。

篇1:她曾喜欢我作文

个个人都有自己暗恋的人吧,我也有,

她曾喜欢我作文

。而且这是一烂漫又漫长的过程。

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喜欢她,我也十分的好奇,在我的心中她是美丽的,纯洁的。当我见到她时候,心中满是开心。

到了

六年级:吴谢赖

篇2:她曾教过我经典散文

她曾教过我经典散文

——为纪念中国戏剧导师季曼瑰教授而作

秋深了。

后山的蛩吟在雨中渲染开来,台北在一片灯雾里,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里了。

记忆似乎也是从雨夜开始的,那时她办了一个编剧班,我去听课;那时候是冬天,冰冷的雨整天落着,同学们渐渐都不来了,喧哗着雨声和车声的罗斯福路经常显得异样的凄凉,我忽然发现我不能逃课了,我不能使她一个人丢给空空的教室。我必须按时去上课。

我常记得她提着百宝杂陈的皮包,吃力地爬上三楼,坐下来常是一阵咳嗽,冷天对她的气管非常不好,她咳嗽得很吃力,常常憋得透不过气,可是在下一阵咳嗽出现之前,她还是争取时间多讲几句书。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她的时候总是想起她提着皮包,佝着背踽踽行来的样子--仿佛己走了几千年,从老式的师道里走出来,从湮远的古剧场里走出来,又仿佛已走几万里地,并且涉过最荒凉的大漠,去教一个最懵懂的学生。

也许是巧合,有一次我问文化学院戏剧系的学生对她有什么印象,他们也说常记得站在楼上教室里,看她缓缓地提着皮包走上山径的样子。她生平不喜欢照相,但她在我们心中的形象是鲜活的。

那一年她为了纪念父母,设了一个“李圣质先生夫人剧本奖”,她把首奖颁给了我的第一个剧本《画》,她又勉励我们务必演出。在认识她以前,我从来不相信自己会投入舞台剧的工作--我不相信我会那么傻,可是,毕竟我也傻了,一个人只有在被另一个傻瓜的精神震撼之后,才能可能成为新起的傻瓜。

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写舞台剧,我也许有很多理由,但最初的理由是“我遇见了一个老师”。我不是一个有计划的人,我唯一做事的理由是:“如果我喜欢那个人,我就跟他一起做”。在教书之余,在家务和孩子之余,在许多繁杂的事务之余,每年要完成一部戏是一件压得死人的工作,可是我仍然做了,我不能让她失望。

在《画》之后,我们推出了《无比的爱》、《第五墙》、《武陵人》、《自烹》(仅在香港演出)、《和氏壁》和今年即将上演的《第三者》,合作的人如导演黄以功,舞台设计聂光炎,也都是她的学生。

我还记得,去年八月,我写完《和氏壁》,半夜里叫了一部车到新店去叩她的门,当时我来不及誊录,就把原稿给呈她看。第二天一清早她的电话就来了,她鼓励我,称我,又嘱咐我好好筹演,听到她的电话,我感动不已,她一定是漏夜不眠赶着看的。现在回想起来不免内疚,是她太温厚的爱把我宠坏了吧,为什么我兴冲冲地去半夜叩门的时候就不曾想想她的年龄和她的身体呢?她那时候已经在病着吧?还是她活得太乐观太积极,使我们都忘了她的年龄和身体呢?

我曾应幼狮文艺之邀为她写一篇生平介绍和年表,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仔细观察她的生活,她吃得很少,(家里倒是常有点心),穿得也马虎,住宅和家具也只取简单实用,连计程车都不太坐。我记得我把写好的稿子给她看过,她只说:“写得太好了--我哪里有这么好?”接着她又说:“看了你的文章别人会误会我很孤单,其实我最爱热闹,亲戚朋友大家都来了我才喜欢呢!”

那是真的,她的独身生活过得平静、热闹而又温暖,她喜欢一切愉悦的东西,她像孩子。很少看见独身的女人那样爱小孩的,当然小孩也爱她,她只陪小孩玩,送他们巧克力,她跟小孩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小孩,不是学者,不是教授,不是委员。

有一夜,我在病房外碰见她所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是女学生,其实已是孩子读大学的华发妈妈了,那还是她在大学毕业和进入研究所之间的一年,在广东培道中学所教的`学生,算来已接近半世纪了。(李老师早年尝用英文写过一个剧本《半世纪》,内容系写一传教干终身奉献的故事,其实现在看看,她自己也是一个奉献了半世纪的传教士)我们一起坐在廊上聊天的时候,那太太掏出她儿子从台中写来的信,信上记挂着李老师,那大男孩说:“除了爸妈,我最想念的就是她了。”--她就是这样一个被别人怀念,被别人爱的人。

作为她的学生,有时不免想知道她的爱情,对于一个爱美、爱生命的人而言,很难想象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当然,谁也不好意思直截地问她,我因写年表之便稍微探索了一下,我问她:“你平生有没有什么人影响你最多的?”

“有,我的父亲,他那样为真理不退不让的态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我的笔名雨初(李老先生的名字是李兆霖,字雨初,圣质则是家谱上的排名)就是为了纪念他”。除了长辈,我也指平辈,平辈之中有没有朋友是你所佩服而给了你终生的影响的。“她思索了一下说:”有的,我有一个男同学,功课很好,不认识他以前我只喜欢玩,不大看得起用功的人,写作也只觉得单凭才气就可以,可是他劝导我,使我明白好好用功的重要,光凭才气是不行的--我至今还在用功,可以说是受他的影响。“

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很难相信一个女孩既折服于一个男孩而不爱他的,但我不知道那个书念得极好的男孩现今在哪里,他们有没有相爱过?我甚至不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们之间也许什么都没有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我倒是宁可相信有一段美丽的故事被岁月遗落了。

据她在培道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倒也不是特别抱什么独身主义,只是没有碰到一个跟她一样好的人。“我觉得那说法是可信的,要找一个跟她一样有学养、有气度、有原则、有热度的人,质之今世,是太困难了。多半的人总是有学问的人不肯办事,肯办事的没有学问,李老师的孤单何止在婚姻一端,她在提倡剧运的事上也是孤单的啊!

有一次,一位在香港导演舞台剧的江伟先生到台湾来拜见她,我带他去看她,她很高兴,送了他一套签名著名。江先生第二次来台的时候,她还请他吃了一顿饭。也许因为自己是台山人,跟华侨社会比较熟,所以只要听说海外演戏,她就非常快乐、非常兴奋,她有一件超凡的本领,就是在最无可图为的时候,仍然兴致勃勃的,仍然相信明天。

我还记得那一次吃饭,她问我要上哪一家,我因为知道她一向俭省,(她因为俭省惯了,倒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在俭省了,所以你从来不会觉得她是一个在吃苦的人)所以建议她去云南人和园吃”过桥面“,她难得胃口极好,一再鼓励我们再叫些东西,她说了一句很慈爱的话:”放心叫吧,你们再吃,也不会把我吃穷,不吃,也不会让我富起来。“而今,时方一年,话犹在耳,老师却永远不再吃一口人间的烟火了,宴席一散,就一直散了。

篇3:曾记否?她的身影作文

曾记否?她的身影作文

曾经,有人告诉我,一件东西只有失去了,才能体会到它的珍贵。当时我只是一笑置之,但现在,我深信不疑。因为,我失去了我挚爱的九班和那弥足珍贵的情谊,还有――她。

她在我脑海中的印象,总是穿着一个米黄色的`外套,围着一个粉色的围巾,戴着手套,脸上还戴着眼镜。因为,她总是在笑,所以被我们班戏称为“小平姐姐”。

初一刚开学时,我来到了九班,面对着大部分陌生的面孔,我感到有些无所适从,但她一下子推开门进来了,脸上带着笑。她走上讲台,用一种温和的语调进行了自我介绍,她说,她的孩子也上初三,所以,她将会像对待孩子一样对待我们。顿时,全班同学都发出了欢呼。

第一次月考,我们班考了个倒数第一,面对着其他班的嗤笑,我们既羞愧又愤怒,但她的表现却出人意料,只是微笑地对我们说:“没事,我们这次考得差,但我们不是还有下次吗,只要我们不断努力,哪怕我们一次只前进一个名次,最终,我们不还是会站到顶峰吗?我们为下次定个目标,不要太高,就是超越第八名!”我们都被她的话所感染,群情激奋,一起喊道:“好!”在期中考试,我们班成为第六名。

但她也有因我们而生气的时候,那是在初二了,我们班的两个同学因为故意违反学校纪律,给我们班扣了分,她一反平时的文静,在班内严厉批评了他们,她脸上经常浮现的的笑容消失了,说:“我不是心疼积分,而是心疼你们,如果你们现在就如此不顾纪律,那以后可怎么办?我也知道,有些同学在背后议论我,但我不怕,因为我知道,我的心永远是为你们好!”说到最后,我分明看到,她的眼圈已微微发红,眼角还泛着泪花……

她曾经对我们许诺过,到初三时,为我们进行一次盛大的元旦联欢会,为我们记录下这分离前的美好时光,但没想到,初二我们就分了班,于是,那个虚拟的联欢会变成了我们对九班最后的记忆……

现在,我时常会想起她与我们一起学习时的情景;想起她为我们辛苦操劳的样子;想起她对我们耐心劝导的话语。每到这时,我就会站起身来,凭栏而望,为她送上最美好的祝愿。

她,就是我们的班主任。

寒来暑往,斗转星移,有一种情谊终不改,悲欢离合,白驹过隙,有一种往事永难忘。

篇4:千万别喜欢我-作文

千万别喜欢我-作文

别千万了,当然不会喜欢你了,少臭美。看了标题十有八九会有人这么说。就是就是,可千万别喜欢我呀,你要喜欢我,我会很臭美的。俗话说,不帅白不帅,帅了也白帅,白帅还是要帅。那个帅哟,帅、帅、衰。

说实在的,我既无帅、又长得傻傻的,也长得不怎么的高,也无天生丽质、美仑美奂的容貌,还在高高的鼻梁上挂着一副眼睛。

我是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我只是一粒小雨珠,偶尔洒落在荷叶上,转瞬间就融入了大地母亲的怀抱。

在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之中,我丝毫不起眼,你走过路过我的身旁,也不会注意到我这粒尘埃的存在。虽然我也想施放我无限的魅力把你们的眼光迷住,可终究我是那不起眼的一颗路边的.小草、一粒尘埃、一粒雨珠。

其实,我很自信,也很活泼,还有些小聪明。其实,我还对球有一定的悟性,无论是足球、蓝球、羽毛球、乒乓球、打得水平虽不是顶尖高手,却足以让不少人羡慕不已。球姿洒脱自如,动作优美潇洒。只是每到比赛总是与冠军无缘。据专家分析,本人没有比赛感觉,一到比赛,球性不能发挥至最高水平。惨!

我还多愁善感,特爱感动。旁人的一两句安慰的话语总能令我感动连连,泪水不停。看电影电视,我常常被感动得一踏涂地,朋友常说我泪水不值钱,是呀,电影、电视也能把我的泪水骗去,我是太易受骗了。看书,看到情真意切之时,我也是倍觉感动,泪水又会不由自主地涌上来,止也止不住。常被别人笑话,可依然如故,不改不悔。

唉……呼呜,泪眼迷离如此,容易感动如此,你可千万别喜欢我。

我既自恋又不帅更傻,我****裸的来到这世上,也将****裸地走。不带来尘埃一粒,亦不带走云彩一片。我活得轻松自如,心无城府,却时常被一些小人算计,依旧浑然不觉,还为别人说好话。纵使知道是小人,我亦不会与他一般见识,我没有多余的心情去记恨。这世上本就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毫无上进心,我任性无赖,我生活百无聊赖,没啥激情,我碌碌无为,一事无成,事业前途渺茫。找不见生活的方向。

唉,失败迷乱如此,还是别喜欢我吧。

其实我在学校还是很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也常被老师叫我干事,亦不晓得爱惜自己的身体,为此落下毛病无数,时常与药物为伴,造就了体弱多病的我。

我既无才亦无德,能言善辩不是我的本色,善解人意不是我的个性,聪明绝顶更是与我无缘。瞧瞧,我真是个一无事处的家伙。我还被人说小资,你要不幸认识了我,记住了,千万别喜欢我。

你要不小心喜欢上我,你可麻烦了。横横,我要喜欢你,你更麻烦。

喜欢我,就是你一生的错。我喜欢上你,就是你三生的错。你要是喜欢上了我,千万别去撞墙哦!

我最幸福的事情是上能看到那么多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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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文字、爱生活、爱音乐、爱空间、爱青春。如果你也是一个喜欢文字的朋友,那就加我吧。

这与本人不符,千万别以为这是本人,这只是本人想出来的散文,本人没那么自恋,切勿以为。

篇5:爷爷喜欢我作文

爷爷已经68岁了,他非常喜欢我,天天帮我削铅笔、复习功课、收拾东西等等,

有一次,学校要开运动会,老师让我们7点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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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爷爷带我走着去学校。我家离学校很远,爷爷岁数了,身体又不太好,但是我们还是走了将近半个小时,提前把我送到了学校,我看见汗水从爷爷的头上流了下来可是他还慈祥地对我说:“再见”。

我也一天天地长大了,看着爷爷也一天天年老了,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多帮爷爷和家里人做好事,做个好孩子。

篇6:我喜欢我作文

嘿!你一看题目就感觉有些新奇吧,这你就不对了,哪有讨厌自己的人呢?我是个女孩子,说外向不外向,说内向不内向。在老师面前我是性格内向的人,在朋友面前我是一个性格外向,开朗的人。

说说开朗的我吧。玩的时候有说有笑,显得很开心,时常与同学一起搞怪。喜欢田径运动

爸爸的眼里我是“电脑虫”因为一到周六周日时,我就开始玩电脑。

妈妈的眼里我是;”淘气女\"因为我喜欢在家里搞破坏,撕纸片,扔果皮,反正总是想方设法吧家里弄乱。

在奶奶那儿我是一个“乖乖女”可不是吗。一到奶奶家我就乖乖地看动画片。

在姐姐眼里我是“捣蛋鬼”,不是碰碰这个,就是动动那个。

在妹妹眼里我是称职的好姐姐,帮这帮那不可开交,我们时常一起玩,连大人们都说:我俩是亲姐妹呢。

看,这就是我,一个开朗,活泼,可爱的我。

篇7:那些她曾走过的温暖时光散文

那些她曾走过的温暖时光散文

她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睁开眼,便是满满细碎的阳光铺散开来,掺杂着纯净的绿色。周围竹林散发出阵阵清凉。白鹭在透明的天空下快速滑过,只留下翅膀振动的声音,厚重且清晰。

她的童年是安静的,幸福的。除了一些大人以玩笑的语气说她是没人要的孩子,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她不在乎这些,甚至还对那些人露出甜甜的微笑,有两个深深的小酒窝。

在同村的孩子中,她是孤僻的,乖巧的。不会满山遍野的跑,不会花着脸,咬着衣角儿站在门外,满脸怯弱。她只会安静的坐在院子中央的那块青石板上,仰头看天。看阳光在茂密的竹叶间穿梭,风吹动,便被切成细细碎碎的婆裟。细密的灰尘落下,眼睛微微的疼,似乎随时都会掉下眼泪。

她是好孩子。

二叔常常把她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用浅短的胡渣去扎她的脸。她咯咯的笑起来,伸出小手去抓他的头发,看那些浓密油腻的头发在自己手中扭曲,变形,然后又慢慢恢复原状。她喜欢看二叔笑,所以她努力做一个好孩子,努力拿打着鲜红的满分试卷回家。不去想在自己两岁时毅然离去的父母,不去看其他孩子抱着父母撒娇时的甜密。

在她小学三年级时,母亲曾回来过一次。二叔指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对她说,微生,叫妈妈。她茫然的看着她,从喉咙里吐出一个干涩陌生的词语,妈妈。女人走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和她说自己这些年的经历,她闻着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陌生香水味,只觉得茫然,有微微的恐慌。

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很久以前她却蜷缩在她的心里,她用羊水保护着自己。

女人只住留了三天便匆匆离去,甚至没有和她说一声再见。她闻着空气中残留的淡淡香水味,耳边是二叔长长的叹息声。

她依旧很乖,乖到让人微微的疼。

每天下午放学,她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放下书包,背上二叔给她编的'小背篓去外面割猪草。洁白细嫩的小手上沾满了青草的汁液,那些不安分的泥土还经常灌满她的指甲,让她觉得有轻微的胀疼。二叔每次看见她脏脏的小手时,眉头总会皱得很紧,任她怎么也抚不去他眼角的心疼与哀伤。

炎炎夏季,她被二叔强留在家里,不得出去下地收割谷子。可是她总会先熬好稀饭,泡好茶,再跑到水田里给二叔递上一根干净的汗巾,然后冲他天真的一笑,把自己的小背篓装上满满的谷子背回家,留给二叔一抹无奈的苦笑。

初中以后,她开始住校,不常回家。二叔便沿着河边走上两三个小时,来到学校看她。蓬乱的头发,沾满泥土和青草籽的胶鞋,满是油渍的大衣破了一个洞,露出里面的纯白棉絮。同学们的好奇眼神与小声议论让他象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沟壑满纵的手不安的捏住自己的衣角,两眼怯怯的看着她。她神色自若的叫他,二叔。他明显松了一口气,整个人放松下来。颤巍巍的手从内衣口袋里摸出一包纸,慢慢的打开,再打开,竟是一叠零钱。两毛的,五毛的,一元的,大概有十几块。他把钱数了又数,交到她手里。微生,家里穷。这点钱你拿去,自己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千万不要饿着。然后搓搓手,冲她憨憨的一笑,转身离开。

如今,她已近成年,二叔也将近六十。她忽然发现原来健康强壮的他老了。乌黑浓密的头发开始一天天脱落,露出下面光洁油腻的头皮。半夜也经常听见隔壁屋子传来严重的咳嗽声,撕心裂肺。第二天却还要装出一副很健康的样子,问她晚上睡的好不好,有没有被吵到?她摇头,没有。顺带一个让他安心的笑容。

那天,二叔兴致很好,非要让她象小时候那样,骑在他的颈子上四处转悠。她拗不过,慢慢爬上他的背。摸着他身上凸起的肩骨,看见阳光下他额头上密密的汗珠,忽然就觉得疼,一直从眼角到左边第二根肋骨以下,铺天盖地的扩张开来。下梯坎时,可能是二叔体力透支了,可能是刚下过雨,地面太滑,他摔倒了。倒下时,他用最快的速度把她抱下,紧紧的护在自己怀里,不让她受到一丝伤害。

尖锐的石子划过皮肤,刺进血液的声音清晰的传到她耳朵里,定格成她一生都不愿见到的画面:殷红的鲜血。紧皱的眉头。惨白的脸。以及在看见她完好无损后迅速紧闭下去的双眼。

二叔老了。终究还是老了。不置可否的老了。

当太阳完全落下,只余留满天的红霞时,她知道,二叔现在一定坐在家里那高高的门坎上,手里拿着刚刚裹好的旱烟,一心一意的数着她回家的日子。就象小时候,她坐在院子中央,仰头看天,一群群白鹭从眼前飞过,尖叫着盘旋,心里念着,二叔回家的时间。

有人会说,她的童年太辛苦,让人看了觉着心酸。但她不以为然。每个人的生活各不相同,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当年若不是二叔把她从河边的石洞里抱回来,给她食物和住处,她不知道她的人生又是怎样一种别样的光景,怎样的一场颠沛流离。那些她走过的青色旧时光给了她生活最好的馈赠,让她过早得到了历炼,体味到了生活的坚辛与不易。而二叔予她的小温暖就这样一点一点把亲情的伤疤和空洞填满。她仍拥有着亲情,她仍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旧时光的温暖,无法言说。

篇8: 她曾生活在梦境大陆上经典美文

她曾生活在梦境大陆上经典美文

这部自传小说,描绘了作者19至1931年间在非洲经营咖啡农场的生活故事,根据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1986年获得奥斯卡金像奖。作者以优美、缓慢而又忧伤的散文式语言讲述了她一生中最丰富和最美丽的回忆,在非洲那片土地上她倾注了太多的感情,而对于最终远离非洲的悲伤,她久久未能平复。

云端的非洲

我从前在非洲有个农场,就在恩贡山脚下。农场海拔一千八百米,在它北向一百六十公里处,赤道横穿高原。白日里,你会觉得身在极高处,太阳触手可及。拂晓与薄暮却闲适清澈。夜间很冷。

它的地理位置以及海拔,共同绘制出一幅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画卷。那里并不肥沃,也不华丽;这是被海拔一千八百米净化过的非洲,是这片大地朴质且微妙的精华所在。色调总是干枯灼黑,像烈火烧制过的陶器上的釉彩。树叶都轻盈细致,树木的构造也不像欧洲树木,会生成拱门状或圆顶形,而是矮矮地贴着地面。那些孤零零矗立着的参天大树,像棕榈树,或者满载的船,风帆早已卷起,周身笼罩着史诗般的浪漫气息。树林的尽头形状飘忽不定,仿佛全世界都在轻轻摇晃。一望无尽的草原上,丛生着歪歪倒倒的荆棘树,全是老树枯藤,光秃秃的。草叶闻起来像百里香和沼泽桃金娘,有些地方,气味馥郁得几乎冲鼻子。无论平原上的万千花朵,抑或原始森林里的藤蔓和攀缘植物,都和低地植物一般小巧――只在漫长雨季开始的时候,大朵的、芬芳四溢的百合花会瞬间绽放。一望无际,一切你眼中所见,都生而庄严自由,有着难以想象的尊贵意味。

一旦生活于此,你感受最深的,一定是这里的空气。每一次回首非洲高原的旅居岁月,那种似乎生活在云端的感觉,会深深震撼你。天色是淡薄的湖蓝或紫,云朵澎湃,既厚重又轻若无物,云头高高扬起,仿佛即将扬帆远走。天色的蔚蓝里,蕴藏着勃勃的生机力量,为不远处的群山树林染上一抹新鲜的明蓝。正午时分,地面上的空气躁动起来,仿佛燃烧的焰影;它闪烁着,摇曳着,流光如大河奔腾,它映照一切,使万事万物都形影相对,缔造出壮观的海市蜃楼、仙世魔境。

在高海拔的空气下,你呼吸顺畅,脏腑间既轻盈又踌躇满志。每一个高原上的黎明既起,你都会想:我来了,来到了属于我的地方。

收割咖啡果

咖啡园里有几幅图景美不胜收。雨季初来,盛放的花朵闪着微光,在迷雾及蒙蒙细雨中,宛如粉笔绘出的云朵,笼罩在二百四十公顷咖啡园的上方。咖啡花有一种淡淡的、略带苦涩的芬芳,像黑刺李花。当大地被成熟的咖啡果染红,所有的妇女和所有的孩子――当地人称为“图图”的――都倾巢出动,和男人们一道收割咖啡果。随后,大大小小的牛车,全部整装待发,把咖啡豆运送到河边的工厂。我们的机器状态向来不稳定,从来没法确定会发生什么,但这工厂是我们自行设计筹建的,难免敝帚自珍。巨大的咖啡烘干机转呀转呀,在它的铁胃里,咖啡豆互相摩擦,声音像海浪正在冲刷海岸。有几次,咖啡烘干准备出炉的时分正是子夜前后。那真是惊艳的'一刻,高大幽暗的厂房里,挂满防风灯,处处结着蜘蛛网,遍地咖啡豆的外皮。在灯光下,一张张闪耀着兴奋的黑色脸孔,围在烘干机周围;你会感觉到,整座工厂,在这不寻常的非洲之夜,宛如阿比西尼亚人耳垂上一颗璀璨的宝石。随后,咖啡豆被脱壳、分级、手工分拣,装入麻袋打包完毕后,用缝马鞍用的粗针大线将麻袋封口。

黎明将至,夜色还昏蒙,我躺在床上,听见大车的声音。十二袋咖啡竟重一吨,十六头牛拉一辆车,每辆车上,装满咖啡的麻袋垒得高高的。它们上路了,去往位于远方工矿山区的内罗毕火车站。一片叫喊吵嚷的声音,车夫们跟在牛车两侧跑。我很高兴这一条路基本都是下坡,只有一处上坡,因为农场比内罗毕城地势高三百米。傍晚前后,我走出门来迎接返程的队伍,空空的大车前方,牛累得低垂着头,一个疲惫不堪的小孩领着它们;倦透了的车夫,手里的鞭子无力地拖曳在道路上的扬尘间。现在我们已经尽我们所能了。咖啡一两天后就要扬帆出海,我们只能祈祷在伦敦拍卖市场上能交个好运气。

结交原住民

与原住民结交并不容易。他们听力敏锐,天性敏感,一旦被吓着,便在一秒钟之内缩回自己的小世界,正如野生动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你身边消失――转眼间逃之夭夭。

想从他们那里得到明确答复,是不可能的事,除非已经和他们混得很熟。直截了当的问题,比如他有多少头牛,他总应对得躲躲闪闪:“跟我昨天告诉你的一样多。”这样的答法,很伤欧洲人的感情;就像这样的问法,伤了原住民的感情一样。如果我们对他们施压,或者穷追不舍,要求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出一个解释,他们就尽可能地回避敷衍。一旦我们干扰到原住民的存在,他们的表现就像蚂蚁一样――当有人把棍棒捅进蚁冢丘,蚂蚁大军会发挥出难以想象的顽强和坚毅,无声无息地,迅速清除被损毁的部分。

我永远不会真正懂得他们,理解他们,他们却把我看得透透的。我还在犹豫不决,不曾下定决心,他们早已知道我最终的决定。一度,我在吉尔―吉尔有个小农场,在那里住的是帐篷。我经常在恩贡和吉尔―吉尔之间乘火车来回。我在吉尔―吉尔的时候,一旦下雨,就得仓促回家。返程站是吉库尤站,离农场还有十六公里,我下车时,总发现一个仆人已经等在那儿,还带着一头骡子供我骑乘。当我问他们,怎么会知道我回家了,他们会看向远方,表情很不自在,像被吓着了又像觉得无聊。假设一个聋人坚持要我们给他解释何谓旋律,估计我们也是一样满脸尴尬。

当原住民渐渐习惯了突如其来的喧哗和行动,萌生安全感之后,他们会对我们说很多,坦率程度远胜欧洲人之间。他们不可信赖,但十分真诚。一个好名声――或称威望,对原住民世界来说至关重要。

大体而言,农场生活非常孤独,夜晚静滞,只听见钟摆的滴滴答答,仿佛你的生命也随之一点一滴流逝,而每时每刻,我都能意识到原住民生命中那令一切黯然失色的静默,与我自己的静默在不同的轨道上并行。两种沉寂,彼此呼应。

原住民就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非洲。

在非洲的野外狩猎

远征狩猎期间,我见过一群野牛,共有一百二十九头。在铜红色的天穹下,自黎明的薄雾间,一头接一头走出来,像一群黝黑、魁梧、钢铁铸就的巨兽,硕大的角在它们头上水平摇动着,它们好像不是一步步走近我,而是在我眼前被刹那间练就,一完工就落地成型。

我也见过一群大象,穿行在密密的原始森林,阳光从藤蔓的缝隙间点点滴滴射下来。大象们从容迈步,仿佛与世界尽头有个约会。世界尽头一定漫无边际,如同一幅非常古老、极其珍贵的波斯地毯的边缘,绿、黄、黑棕色彼此交织。我也曾一次又一次,屏息注视着长颈鹿们成群结队穿过草原,它们的趣致、独特及植物一般的沉静,让人恍然不觉是一群动物,而仿佛是一种罕见的花卉,抽着长长的花柄,花瓣硕大无朋,还洒满斑点,这花之家族正缓缓向前。

清晨,有两头犀牛在闲荡,而我悄悄跟在它们身后,看它们在黎明的冷空气里,又打喷嚏又擤鼻子――如此寒意逼人,鼻子觉得不舒服吧?看上去,它们像两块在山谷间滚动的巨石,棱角分明,且自得其乐。

还有一次,我邂逅了一头雄狮,正是日出之前,残月当空,它刚完成杀戮,穿过灰色旷野回家去,暗黑的身影投在闪着银辉的草尖上,被血染红的脸一直红到耳根。也有一次,我遇到的狮子正在狮子家族的前呼后拥下,心满意足地午后小憩。在这片非洲狮的乐园里,金合欢树展开宽宽的枝叶,狮子就睡在它泉水般清凉柔和的树荫下。

不管农场生涯多么沉闷,回想起这所有,都让人欢欣雀跃。大型动物都还在那儿呢,在属于它们自己的世界里;只要我想,随时可以去探访它们。它们近在咫尺,像生活中的一道光,给农场带来了鲜活热闹。法拉赫以及曾随我打过猎的原住民佣人们,都日夜盼望着远征狩猎。

在野外,我学会了绝对不要突然有动作。跟你打交道的这些生物,是害羞且警觉的,天生就想避开人类,虽然你非常不希望它们如此。开化了的人类已经失去静默的本能,必须学会安静,才能被荒原接纳。猎人,尤其是手持照相机的那一种,要学会的第一课就是缓慢移动的艺术,绝不能轻举妄动。猎人不可以自行其是,必须顺依荒原的规则,包括风、颜色以及味道,彼此步调也得保持一致。有时猎物反反复复,做同一个动作,猎人也得蹑足跟踪于其后。

一旦掌握了非洲的节奏,你会发现,它们也深藏在非洲音乐里。野外狩猎的经验,当我与原住民打交道的时候,也派上了用场。

篇9:童话里她曾爱过你中学生作文

童话里她曾爱过你中学生作文

【你知道吗?童话里的她,爱过你,只要你愿意回头看——她一直都在,不曾离开。】

以下是一个幻想的故事:

在好久好久以前,人们是没有影子的。而在当时一个古老而神秘的王国里,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公主,她相信爱能改变一切,可就在她和心爱的王子成婚前夕,发生了一场意外,她死去了。

亲爱的读者,这并不是《白雪公主》或是《睡美人》,在这个故事里,王子没有拯救公主,而是当王子陷入失去公主的痛苦时,公主的灵魂回到了他的身边,守护着他,即使,他从不会知道。那又能怎样呢?无言的爱,简简单单,就这样,该多好呀。

只是——

当 王子看书时,公主那金黄色如阳光的长发散落在书页上,却掩盖不住模糊了字迹的泪痕;王子捧着公主爱过的玫瑰流泪,却不知道泪水溅落在公主粉若桃花的脸颊 上;下午茶时间,餐桌上只有一杯奶茶在冒着热气,温热了的空气仿佛烘出了公主柔美的脸廓,却在王子将要触碰时匆匆消散;公主陪着王子来到溪边,溪水中的倒 影却只有一个人……

就这样,真的好吗?他不会知道,她会难过的,两个人,明明可以在一起,却要生死相隔。他难过,她却不敢陪在他身边,他会孤独的。

忧 伤,忧伤,还是忧伤。王子在郁闷中想起曾和公主约定好的永远,当时的誓言,拉钩时的信誓旦旦,在此刻,显得可怜、可悲、还有一点可笑。他的世界已经布满了 泪,心也随着公主的离开而变得不完整,像是用泪水灌溉出的荒芜。空气弥漫着花香,王子呼吸到的却是伤痛;美酒满溢着香醇,王子品尝到的却是苦涩;彩虹汇集 了七色,王子看到的却是灰白。在沉闷抑郁的生活中,每天都是空洞乏味的回忆,却又不得不去回想,王子害怕,有一天,他变老了,会忘记他曾经深爱的人。也许 是因为心有灵犀,公主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她一直守候在王子身边。

【当你回忆某一个人的时候,你的心情如何,笑着或是难过?“遗憾”和“遗忘”不过一字之差,你,选哪个?】

一 天又一天地过去了,可是公主和王子像是在过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天,因为每一个明天都继续着今天的忧伤,今天依旧是昨天遗留下的伤悲。可他们都希望这一天没有 终点,这样,王子就能永远地记住公主,公主就能永远无语无形地守护着王子,即使王子也永远不会知道公主的真心有多长久。如果,明天会是世界末日;如果,海 会枯,石会烂;如果,天会荒,地会老的话,让王子和公主在时光的尽头、童话的结局,厮守在一起,好吗?

终于——

一天黄昏,王 子独自走在铺满鹅卵石的小路上。风把王子的头发吹得凌乱,公主想摸一摸他的头发,却是可望不可及的。林间的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王子想起了公主银铃般清脆 的笑声,仿佛还在那片树林里回荡。他看向了夕阳。忘记了曾有过多少个黄昏,公主轻轻地倚着王子的肩,呓语般的痴言:“我们还能这样一起看多久呀?”“爱多 久,就看多久吧。”王子修长的手指温柔地拂过公主的脸颊……可当时的他们怎会想到,夕阳依旧,如今却只剩王子一人独赏黄昏之景。“亲爱的公主,你可知道, 我有多想你?你回来可好?我……”王子对着夕阳喃喃自语。

这时夕阳的光辉刺入王子的眼瞳化作了悲伤,悲伤充盈了他的眼眶又变成了泪水溢出来,滴入了土地,开出了思念的繁花。

公主在悄悄地靠近,直到她又长又翘的睫毛轻刷王子脸上晶莹的泪滴。这明明是近在咫尺的,彼此之间却有着无形的距离和隔阂。【我觉得,最最可恨的事情,不是我在世界另一头,你找不到,而是我就在你面前,你却假装没看见……】

王子流泪,公主陪着他伤心,她好想牵牵他的手,告诉他,别怕,有我在。可是,真的好难呀,她做不到。

倘若上天有情,可以让相爱的人,都在一起;相守的'人,都别离开彼此;一直等待的人,都回来的话,就让他们拥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吧。

公 主说过,她相信爱能改变一切,于是,在夕阳即将坠入西山的时候,某些东西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着。公主的灵魂幻化成一个小黑点,然后黑点在慢慢地扩散、蔓延, 直到触碰到王子的脚尖,就像生了根一样,在王子身后长成一个形似王子的黑影。王子在做什么,黑影也在做什么,多么有趣呀!这样,只要一有光,影子就会出 现,公主就能陪伴在王子的左右直到永远的永远。【做个影子,多好,微不足道地付出,至少还能有形地陪着你。】

夕阳的余晖一点一点地黯淡,王子和他长长的影子,一起,消失在了黄昏的尾声、黑夜的开端之处。他们厮守在了一起,直到永远、永远、永永远远……

呵呵,这只是个童话故事而已,凌乱的剧情,单一的人物关系,千篇 一律的结局,孩子气的叙述……突然觉得这个故事好可笑,而在现实中更可笑的是,总有一些情愿扮演别人影子的笨蛋、白痴、傻瓜、疯子。

这 些人不如阳光灿烂,不如灯光耀眼,不如火光热情,当这些惹人注目的东西伴随着影子的出现,影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连他们自己都感到自卑:为什么影子就不能 成为别人生命中的主角呢?也许,是因为影子的爱太卑微,总是太容易被忽视,被遗忘;他们只想远远地张望,默默地守护着自己所爱的人就够了。【当影子在你身 旁投下一片黑影,你对他们视若无睹,他们有多心伤,你不会知道。影子怕黑,没有安全感,可当他们出现在你身边时,你便知道自己处于光明中,你快乐了,他 呢?你会愿意给影子施舍一点点爱么?我想,他们不需要,至少我不需要。你勿忘我,我即心安。】

当你孤独地走在夕阳中,路灯下的时候,低头看看自己的影子吧,童话里的它一直陪伴着你;再回头看看吧,也许有个人(或许不止一个)一直在给你远远远远的守护——

无论过去多久,不要忘记那些像影子一样陪伴过你的朋友。

童话里的她爱过你,你是知道的。我不说太多,因为——你懂了。

篇10: 我曾给过她的伤害美文

一开始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只是想接近她,喜欢听她风趣幽默的话语、喜欢看她开怀大笑的眉眼,她的周围好象有一种特殊的磁场,她身边的人,男人也好,关于爱情的伤感文章女人也好,都那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漂亮,长得漂亮不如活得漂亮,而是因为她聪明、不是因为她富有,而是因为她善良,她对所有的人都那么友好,她永远都那么快乐!

第一次走近她,彷徨过、忐忑过,她没有拒绝我的唇,紧闭的双眼和微微颤动的长长的睫毛,让我的心涌起一种想要拥有她的勇气!虽然我知道,她比我优秀,关于爱情的伤感文章但男人的自尊激发着我的征服欲!

我一次次地使着小性子、一次次地无端斥责她、一次次的无辜怀疑她,她一次次的谅解了我。直到有一次我失手打了她!她哭了,在我的.记忆中她永远那么爱笑,她关于爱情的伤感文章的眼泪,让我无地自容!我问自己:我何德何能,让如此可爱的女人爱上我?是真是还是虚幻?

她说,女人比男人的忍耐力要强得多!我却在一次次的自责之后感叹于她的宽容和大度!

每次我外出,她都会第一时间通知我要到达城市的气候状况,提醒我增减衣服;为了让我好好休息,她会坐近一个小时的车来看我,每次都带给我开心和快乐;得知我生病,她会买了药送到火车站,随时短信提醒我该吃药了……

可爱的女人,就这么一次次地让我心动!她无怨无悔地爱着我,爱着从没给她任何承诺的我!

有一次,我们都要出差,一南一北,而且归期不定!那天是我先走,天黑了,火车就要开了,她说要见我,我很不情愿地走下车,埋愿她这么晚了才来,只匆匆说了句自己多加注意就转身上了车。车开动了,我下意识的拨通了她的手机,却听到她在电话的那端轻声啜泣!她哽咽地告诉我,她不想让我看到她哭,关于爱情的伤感文章所以天黑了才来,她想让我无牵无挂地出去,安心地工作!

我的心隐隐地有些痛!可爱的女人,别这么傻,我什么都给不了你!

我走的第二天,她去了另外的城市。半个月以后,我们重逢了。这期间虽然短信没有停止过,但久别后的相见变成了相拥而泣!我在她耳边问她:“累吗?”她迟疑了片刻,缓缓地说:“不累,只是想你想得有些累。”我拍拍她的肩:“先坐一下,我烧水冲杯咖啡给你。”她顺从地坐在沙发里。

当我端着咖啡回来时,看到她蜷着身子靠着沙发睡着了,怀里抱着她送给我的老鼠抱枕,她说属老鼠的我是她心里亲爱的耗子精!

看着她熟睡的样子,我的心好痛!可爱的女人,关于爱情的伤感文章别让我欠你太多!

在我收拾她的提包时,一本小小的记事本掉了出来,我顺手翻开,却是她写给我的!就在我们见不着面的半个月里!我一页页的看着,这半个月来她是在怎样的煎熬中度过的啊!在火车上、在宾馆里、在候车室……几乎在每一个她工作的间隙她都在想我!好多字都模糊了,因为她想得太苦,没法让自己不哭!她说回来以后再不跟我吵嘴了,要珍惜在一起的每一秒钟!她说就想让我紧紧抱着她,让她靠在我的肩头,什么都不说,静静地闻我的味道!

我的心好痛!我可爱的女人!

篇11: 我曾给过她的伤害美文

我心痛,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资本让她爱;

我心痛,因为她的善良和可爱;

我心痛,因为她只能是我来世的缘!

篇12:我喜欢我自己作文

我喜欢看蔚蓝的天空,喜欢看碧绿的草坪,喜欢看清澈的河水,喜欢看崩跑的野鹿……但是我更喜欢我自己——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也许,有人会说:“哪里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你可以喜欢关心你的父母,可以喜欢理解你的老师,可以喜欢信赖你的朋友……但是自己怎么喜欢自己?”我的回答是:“自己喜欢自己,不一定是喜欢亲人一样的那种喜欢。”我喜欢我的名字。虽然有许多人认为我的名字不是很好听,而且不理解其中,而且不理解其中的含义,甚至有些同学还给我起难听的外号,但是我对我的名字的热爱依然如故。

我的名字是太爷取的:我姓“田“,和爸爸一个姓,名字中的“丰”,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没什么特殊含义,而“敏”字,是敏锐、敏捷的意思,也是父母们对我的寄托,对我的祝福。我喜欢我的外貌。虽然我没有美丽的外表,但是它是我形象的象征。我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微微偏黑的脸上,嵌着两颗说大就大,说小就小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稍稍翘起的小嘴,组成了一张可爱的脸。我很庆幸我拥有一双既普通又特别的手。“普通”是说每支手都长着五指手指;“特别”是说我的手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它使我画出了美丽而迷人的图画,它使我制作出了细致而精巧的礼物,它使我写出了精彩而感人的文章,它是我生活中的伙伴。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独一无二的我。

篇13:我喜欢我快乐作文

我喜欢我快乐作文

我是一颗星,当我诞生时母亲告诉我说:“孩子,去为黑夜送去一丝光明吧!不要担心自己的弱小,因为你做了你应该尽的责任。”然后,我的责任就开始了。

我与万物之源——太阳擦肩而过,被他身上灼热的光芒刺得生疼。我听见了他嘲讽的话语“一颗小星星,就算因为我的光芒而发光,在漆黑的夜晚也算不了什么”。我却不然,反驳他说:“就算不算什么,我也为黑夜送去了一丝光明,哪怕是一点一滴,哪怕是借助你的光芒!”于是,我望见了母亲那欣慰的目光。我喜欢这样的目光,它使我快乐。

月亮姐姐瞧见了我,鄙夷的眼神中我听见了她的话“哼!一颗微不足道的小星星也配与我争辉?”我冲她呐喊:“你和我同样是借助太阳的光芒,只不过因体积、距离的大小而使你成为了月亮,我也只是在倾尽我的.责任。”于是,我瞧见了她满眼的愤怒。我喜欢这样的愤怒,并不是因为幸灾乐祸,而是因为她不得不肯定了我为黑夜所做的贡献。它使我快乐。

我与天上最亮的星——启明星排在一起,他向旁边挪了挪,不屑的对我说:“小东西,离我远一些,你不配与我同辉!”我与他争辩道:“我们的排列是宇宙的随机安排,我的确不如你明亮,但是请你不要用‘配’这个词语,因为我也有自己的价值,我的责任就是倾尽我的全力为黑夜照明。”于是,我瞥见了黑夜那赞许的赞许的眼神。我喜欢那样的眼神,它使我快乐。

在鄙夷、嘲讽、不屑的包围下,我逐渐长大了……

有一天,在这漆黑的让我喜欢、让我快乐的黑夜中散步,我听见了……“你瞧,那颗星星多亮、多大啊!”我喜欢这样的话语,它使我快乐。

我喜欢,我快乐,因为我的责任。

篇14:我喜欢我自己作文

一头飘散直黑发;浓密过额长眉毛;眯眯黄豆小眼睛;塌塌短短小鼻子;深红水润小嘴唇;还有中等一对耳。这就是我的自“描”头像,还不错吧!

如果说想要自己喜欢自己,帅气的外貌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外貌方面,我却成了数一数二的“衰”哥了……但是,我依然喜欢我自己,喜欢这个与众不同的自己。

我喜欢我自己的运动体制,这里面就带有着坚持不懈的良好精神。记得有一次,家中停电,电扇也不能吹,只好背着书包来到学校。时间还早,我便跟着同学们一同打起了篮球,一直打了一个多小时。为了能够投进一个我以前无论如何也投得进的两分,我拖着筋疲力尽的身躯,一个个的尝试,一直到上课还有几分钟的时候。

我助人为乐,特别是在学习雷锋的那段时间,我就特别的有爱心,帮助摔倒的小女孩站立,帮助老奶奶推车。但是,我最怕同学们的友谊会遭到破坏。对面班上总有一些人来这里挑拨是非,纯属是两面倒的墙头草。但是,同学们却依然会受到他们的影响。为了保证班上同学的和睦,我和另外4个人成立了五人劝架小队,我和其中一个口才好点儿的说一些专门克制愤怒的话,三个力气大的一个从中间推开,另外的两个拉,直到将像斗牛一样的两个人分开了为止。

我很宽容隐忍,比如说别人不小心的磕磕碰碰,我从来都不计较。但我讨厌某些人用喵咪似的语气对我说话,甚至不知从哪儿会冒出一股无名之火。我很受不了有一些同学的挖苦和讽刺,他们甚至会从学雷锋这些事中来取笑哦,还一边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天天在那里搓麻将……”害得我每次只能红着脸跑回家去,不过,这也怨我,那段时间,我太喜欢在手机里打麻将了。

我喜欢我自己:坚持不懈、助人为乐、宽容隐忍,在明德中学的面试中,我也是用这三个词来描述和形容自己,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个唯一的我。

篇15:我喜欢我自己作文

我喜欢抬头望着蔚蓝的天空,然后发一会儿呆,继续笑笑。

我喜欢走路时,望着脚下的地,而不是仰着头,因为我不是骄傲的孔雀,因为我更喜欢脚踏实地。

我喜欢在大清早拿着英语书放声朗读,也喜欢在午夜时分看看小说,听听文学唱歌的声音。

我喜欢拿着一大堆的武装片整天整天看个没完,也喜欢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经典的动画。

我喜欢四处去吃各地的小吃,不去管它的苦、辣、酸、甜,也不去理会吃了之后是会拉肚子,还是长痘痘。

我喜欢在自己高兴的时候,用笔记下我的快乐,也喜欢在自己难过的时候,用歌唱自己的忧伤。

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放放松松地大睡一场,躺在我那张软软绵绵的床上,与周公聊上一天。

我喜欢听那些动人的歌曲,虽然大多数总是那么伤感,但却那么完美,那么刻骨铭心。

我喜欢偶尔玩玩游戏,喜欢打“泡泡堂”时的刺激与快乐,我却更喜欢将自己的不快乐藏在心里,留给别人的永远是一张笑脸。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大咧咧地,想做就做,想放就放,喜欢并不需要理由,喜欢只是心中溢出的感动!

篇16:我喜欢我自己作文

我喜欢那绿草如茵的草坪,我喜欢那自由美丽的大海,我喜欢那古老神奇的森林,也喜欢那温暖可爱的家,但我更喜欢我自己。

自己?对,每个人都喜欢自己,不因为自己长得丑,不因为自己学习不好,不因为自己哪方面不好就不喜欢自己。

我喜欢自己那草草的头,不长也不短,不整齐也不乱糟糟的,风佛过发,吹着面肤,看影子那显现的头发,随风飞扬,左摇右晃,恨不得自己就是那头发,自由自在。我不因为大风刮乱了这轻飘的头发,只感觉一种力量在身体漫延,一种不可战胜的活力,它让我感到了自在,无拘无束的自在——头发带给我潇洒、自在。

我很庆幸自己有一双灵活的手,能给我奏出美妙的乐曲,让我聆听生活的旋律。在快乐的时候,我能让自己感受那自由的幸福,悲伤时,我又能操纵着琴键,奏出那孤独的歌谣。这双手,带给我音乐,在枯燥的时候来一盆清爽的凉水,让我感觉到生活的情趣。我喜欢这双手,它让我了解了许多知识,在生活的海洋里,快乐地游翔。

我更喜欢我那性格,虽说有不少的忧愁,可总的说还是那么快乐,它让我知道世上的人们虽有成功,但都是从失败中走过来的,世上的人们都有快乐和痛苦。我喜欢我的性格,在这样的性格里,我创造了自我,独一无二的自我。

我喜欢我自己,喜欢那唯有一个的我。

篇17:我喜欢我自己作文

我叫叶子琪,今年十一岁,虽然年纪小小,但已经是个六年级小学生了。

我是个可爱的女生。我有两弯清秀的眉毛,衬托眉毛的是一双清澈明亮,像黑宝石般的大眼睛。可能是基因问题,使我有大波浪的卷发。最特别的不是我的卷发,而是我那双精灵耳。平常人的耳朵尖上都只是一条曲线,而我的耳朵尖上面却粘着两个“小肉球。”这成为了我自豪的其中一点。

在朋友眼中我是一个开心果,而在其他人眼中,我是一个阴阳怪气的女孩。我的脾性是变化多端的,时而像老黄牛那样有耐心;时而像一座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睡火山;时而像一只温顺的小猫;时而像一只淘气的小猴子。但你们谁都没有想到,其实我是一个内向的女孩。

我还是一个警惕的女孩。这多亏了我那一双“千里耳”。有一次凌晨两点多,突然我在梦中听见了“得得”和脚步声差不多的声音。我惊醒了,“骨碌碌”地滚下了床,轻轻的打开门,爬到楼梯口,“得得”的声音持续不断,我怕有小偷闯进家里,不想打草惊蛇,就探出头来,望了望楼梯间的窗口外面,啊,有灯光。我当时吓得大气不敢出,缩成一团,可是再也忍不住了,我大声喊:“爸妈,有小偷闯进自己家来了!”爸爸醒了之后告诉我是邻居搬家,所以巷子会有亮光,后来我也知道“得得”的声音是从闹钟发出来的,过了好久我才安心睡觉。

我的爱好是看书,而且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我在做作业的时候捧起一本书,最后连作业都忘记写了。有时为了追看一本书,我宁愿熬夜也要把它看完。周末,别人在玩耍的时候,我总是快乐地在书海里漫游。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叫我到厨房里拿酱油,我看书看得爱不释手,可妈妈三番四次地催我,我只好听从命令。我一只想着书上的内容,竟把厨房里那瓶酿得黝黑黝黑的蜜糖当作酱油。所以家人就给我起了个绰号——小书虫。我有许多优点,比如:周末里我会帮助妈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我爱帮助别人解决困难,还有我的成绩在班上也不错的哦。

我的缺点也不少:做题粗心大意,是个“水龙头”,上课时同桌讲笑话我表面上装作不听,可内心却在发笑。我喜欢天蓝色,浅绿色,米黄色等,只要是蕴含着大自然的气息的颜色我都喜欢。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的女孩。我喜欢我自己,你喜欢我吗?快来和我交朋友吧!

篇18:我喜欢我自己作文

我喜欢我自己——此女子温柔可爱又善良。

也许你们会深感奇怪,世人皆是喜欢别人、仰慕欣赏别人的,而我不一样,我是不是有些许自恋了呢?嘻嘻,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喜欢,何以有资格去喜欢别人呢?

我讨厌曾经的自己,叛逆、内向、脾气差。在家里的时候,父亲母亲都很宠我,而我似乎占着这点便肆无忌惮了,总是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对家人大吼,把最坏的脾气给了最爱我的人。餐桌上,母亲用那温柔安详的目光看着我说:“娇娇,考试了吗?考得怎么样?”我则是以一副冷漠淡然的腔调回答:“考了,你觉得我能考得怎样?反正不要你管!”“我不管你谁管你啊?”没听母亲说完,我便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了。回想曾经,我不由得狠狠地抽了自己两个耳光:我这个样子不是让母亲寒心吗?当然我一直都在反省、改正。现在啊,我学会“懂事”了,不再有这类情况发生了,我和母亲相处得甚是融洽。

一头直发,月牙似的眉毛,小麦色的肤色,小小的眼睛,脸上镶嵌着不少青春痘,orno,那不是痘痘,那只是小仙女可爱得冒泡的特点罢了,这就是超级无敌最可爱的我呀,不接受反驳哦!昨晚我还问电风扇我是不是不可爱,电风扇可是摇了一夜的头呢。

仙女不仅可爱,还善良着呢。“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说的必然是本小仙女啦!

猛然一抬眼,我看见一位年过古稀、满脸沧桑、瘦得皮包骨头的老人。原来是他手中的杯子碎了,他正缓缓地弯下腰去捡。老人年纪太大,眼睛早已昏花了吧,我便跑过去俯下身子帮老人捡拾玻璃片。一不小心,手被划破了。我只是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又继续低头捡着玻璃片,心里哼唱了一句“我很疼,但是我还能忍”。捡完了玻璃碎片,我又去买了个面包,并将手上的那瓶牛奶一并递给了老人。我看到了老人嘴角微微地颤动着,布满红血丝的眼眶里盈满了泪水。老人不停地道谢:“谢谢你,孩子!”我笑了笑,便去学校了。身后的Z说:“你真笨,手划破了,不赶紧去包扎,还给他买吃买喝的。”人间多一点爱不好吗?我答道:“我才不笨呢,智商数一数二的。”Z调侃着:“嗯,你的智商的确只够数一、数二了。”

我很喜欢现在的我,已经改变了的我,正在成长的我。

你们有喜欢的人吗?没有的话,要不要喜欢我一下下?就算有喜欢的人了,那也不要介意再多喜欢一个嘛!

愿我一直都是可爱善良的小仙女,不为世事烦恼,说话都像在发芽。

篇19:我喜欢我自己作文

我喜欢我自己,我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有像樱桃一样漂亮的小嘴巴,还有一个像红苹果的脸蛋,姨妈她们还叫我小美人呢。

我爱好看书,因为看书可以学到很多很多的知识,看书也是一种乐趣,特别是那些喜欢童话故事,看一下就想把它一口气看完,舍不得放下。

我还喜欢跳舞,因为跳舞可以交很多的新朋友,也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还可以使我变得更美。

我看见爷爷。奶奶。叔叔。阿姨都会主动问好,他们总是夸我是个有礼貌的孩子,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我喜欢这样的我,你们喜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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