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喜欢的人作文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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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喜欢的人作文,本文共2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本文原稿由网友“jukeds”提供。

篇1:一个喜欢的人作文

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真的,我没有说错,我这个人没什么钱,长的不帅,空有一米八二的个头,扎在人堆里经常作为同学相约见面时候的地标,俗称就是傻大个。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没钱,没情调,曾经去大酒店,看见它的总统套房标价有八千多块钱一晚,自己便心里盘算,如果这些用来买鸡的话(当然现在有禽流感就不敢买了)大概能买够我吃几年的鸡。典型的小农思想。大款俺不敢奢望,小资似乎离我也比较远。正如我现在呆在苏州某小巷里的一个小破楼中,隔壁不远,就是苏州的十全街,一个充满着小姿气味的街道,但我感觉它离我有十万八千里远。曾有一天,我下定决心,决意充当一个小资,过一把白领瘾,但是门口最低消费的牌子彻底摧毁了我的心理防线,我才明白我就是一个穷人,只配去快餐店。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喜欢的女生都不喜欢我,刚开始我伪装的不错,令她们失去戒心,但假如我表露了心意,或者不小心被她们看出来的话,那么每当我想尽办法试图接近她们的时候,她们便会莫名其妙的疏远我,发短信不回,打电话不接,路上遇见犹如看见瘟神一般头也不回的走掉,经常弄的我诚惶诚恐,不知道哪点做错了什么,在宿舍里闭门思过几天。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以前说话非常快,让人听不懂,人家便说我毛躁。上了大学,我为了改掉这个毛病意让自己说话说的慢一点,谁知道又被指责为说话过于拖沓,办事不够利索,缺乏男人气质。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有时好心帮助别人,看

人家心情不好,跟人聊聊天什么的,一步留神却被人灌以八卦男的称号,呜呼哀哉,天地良心,日月可鉴,窦娥转世,也会自叹不如。

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为什么,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没有人喜欢我,为什么会有人讨厌我、疏远我。尼采说,存在便是合理。我不能这样安慰自己,有些事情为什么一定会发生在我的身上。葛优说,你整个一个“十万个为什么”,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经常喜欢问为什么,我就是十万个为什么,所以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真的吗?有人可以告诉我吗?

篇2:一个喜欢的人作文

咦?电脑房里有一丝声响?怎么回事?原来是我那个网迷心窍的妹妹在爬“蜘蛛网”了。

自从家里的网线接通后,全家人围着它团团转,爸爸上网打扑克牌,妈妈看连续剧,我上Q天,妹妹玩网络游戏,连年仅5岁的弟弟也吵着要看卡通。看,网络的吸引力有多大,网络简直是个花花世界!不过,最可爱的网虫、最忠实的网迷还是我妹妹。

一到周末,妹妹就漫游在网络的世界里,扑进网络的怀抱中,流连忘返。一次,我完成作业后想上网放松放松,就对妹妹说:“妹妹,该我玩会了。”怎料妹妹对我置之不理,漫不经心地说“还没到你呢,让我PK完再说吧!”“妹妹,上网的时间过长很容易近视,你已经玩了一个上午了,休息休息吧,你的作业还没做完呢!”意想不到的是她不但领情,还装着大人的口气说:“姐姐,你就先去复习复习吧,别玩这么多电脑游戏,不然成绩会下降的・・・・・・”我真是哭笑不得,这句话应该是我说的呀!我回到书桌前用功。不知不觉,奶奶催我们吃晚饭了,妹妹还在玩游戏,我只好去叫妹妹吃饭,可她还是那句话:“让我PK完再说吧!我不饿。”唉,妹妹对待网络的痴迷程度简直达到了废寝忘食!

网络是把双刃剑,尽管给妹妹带来许多快乐,但如此沉迷网络,怎能不受影响?不到一个月,妹妹的视力就直线下降,这可惹火了妈妈,罚妹妹“戴镜负罪”一个月,期间更不允许上网。

这可让妹妹为难了,戴着那副治疗镜,每天远眺十分钟,脑海里满是电脑、网络、游戏的画面。有时,我和弟弟故意逗妹妹,在她面前大谈特谈电脑游戏,谈笑风生,其表情还极其夸张的,弄的妹妹哭笑不得,怒气冲冲的。

“妹妹,一个月的“戴镜负罪”期还没过,你竟敢偷偷上网……”“姐姐,不要告诉妈妈,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沉迷网络了!姐姐,原谅我这一次以后不会再犯了!姐姐、姐姐……”这就是我“网”迷心窍的妹妹,相信她一定会改正“网”迷心窍的缺点,做个人见人爱的好学生!

篇3:一个喜欢的人作文

许多时候,说实话,我很难理解妈妈没完没了无休无止的唠叨。她永无止境不厌其烦地说教,让我心烦意乱,无所适从。

期中考试后,妈妈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我的各科成绩,使得我的心里直打鼓,因为根据考场上答题的情况,我知道成绩不会很理想。果然,当各科试卷发下来之后,我的成绩虽然不是惨不忍睹,可也是不如人意,与妈妈的要求相差甚远。因此,每次回家后,妈妈都会提出单调而又乏味的问题――看我的卷子,我不想听到她神经兮兮的唠叨,每次都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

那天下午放学后,刚进家门,妈妈就阴沉着脸说:“我说你咋总不让我看卷子,原来是考了那么点儿分,你就不能争气点儿吗?”说实话,没考好,我的心里也不是滋味儿,为了这分数,在学校里各科老师轮流训我,自己就像一个皮球,被老师们踢过来踢过去,连讽刺带挖苦,你以为我心里好受吗?可我无法发泄,无法愤怒,无法说明,我只能忍气吞声,表现出一副虚心接受的样子。到家了本想静一静,自己好好想一想,可妈妈又不依不饶,我越想越生气,心里的火气直往上撞,于是便没好气地说:“你以为我乐意吗?”

“不乐意就多考点儿。”

“我就这个能力,随你便吧。”

妈妈看我这副不以为然的态度,顿时火冒三丈,啪地一下给了我一巴掌,“考不好还有什么脸顶嘴?就凭你这副德性能考好吗?”

我的泪水顿时流了下来。一气之下,我离家出走,跑到姥姥家,然后每天从姥姥家去上学。妈妈三番五次叫我回去,我就是不理不睬,姥姥也帮我教训妈妈,最后我才回到家。

妈妈终于转变了态度,不再像以前那样没完没了地唠叨个不停,多日之后,我翻腾书包,忽然从里面找到一张纸条。打开一看,不禁一惊。“孩子,那天是我不对,妈妈事后冷静下来思考一下,成绩不好,也不全是你的错。妈妈也有责任,你本来就心情不好,我还批评你,这不是火上浇油吗?可话又说回来,妈妈是恨铁不成钢,全是为你好啊。希望你能理解妈妈的心情。”读完纸条,我泪如泉涌,那个爱唠叨的脸庞再次出现在我眼前,不同的是现在觉得是那么亲切,那么激动。

我情不自禁地想,妈妈,您接着唠叨吧,我再也不会怪您了。

篇4:一个喜欢的人作文

周末,爸爸宣布今天出去玩。在一旁玩耍的妹妹一听,来了劲,高兴得一边手舞足蹈,一边大声欢呼“太好了,太好了!”还没等我高兴完,爸爸接着说:“先别高兴的太早,出去玩之前先把学习任务完成。”

妹妹听到了这个消息,立即像瘪了气的气球,垂头丧气的,爸爸在一旁鼓励着她:“加油哦。”妹妹无可奈何,知道逃不过学习这一关,只好不情愿的跑到写字桌前,拿起了笔皱着眉头,飞快的写起字。平时妹妹总是要先玩很久才来写字,有时写上一两个字就要休息半个小时。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妹妹全神贯注地一笔一划的写着,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突然回头一看时间,分针由刚才的2指向了5,她赶紧转了回来,一边飞快地写着字,一边口中念念有词;“来不急了,来不急了!”时而皱皱眉头,跺跺脚,时而还关注一下爸爸有什么动静,时而转过头,急速地动着笔头。有时写错了,就用左手去拿橡皮,右手则继续奋笔疾书,眼睛还盯着书。一个小时过去了,妹妹放下笔,靠在椅背上,长吁了一口气,说:“终于写完了,可累坏我了。”刚想要休息,爸爸在一旁催促道:“加油哦,还有钢琴没弹。”

她看时间还早,就到一边去玩玩具。过了一会儿,爸爸再次提醒她说:“要弹钢琴了哦!”妹妹漫不经心的看了看时间,突然心里一紧,大喊道“什么,我竟然玩了半小时了!怎么没人提醒我呀?”说着便十万火急地跑到钢琴旁,快速坐上椅子,飞快的舞动着,原来曲调柔和的曲子顿时变得犹如狂风暴雨来临时那么猛然,脚拼命抖动着,时不时还把脚掌贴在琴板上,嘴上小声嘀咕:“快点,快点,快点!”她看了看时钟,皱了一下眉头,额头上布满了汗珠。过了十分钟,妹妹使劲拍了一下琴键,又趴在钢琴上,托着声音说:“我弹完了,终于可以出去玩了――”

可是妈妈却说:“弹得太快了,再好好弹一遍。”妹妹这才认真的弹琴,暴风雨又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又过了十分钟,妹妹终于完成了曲子。她长吁了一口气说:“终于可以去玩了。”说完便兴冲冲的跑到门口迫不及待地换起了鞋子。家人们一看,都笑得前仰后合,一起出发去郊游了。

篇5:一个喜欢的人作文

他几乎没有什么嗜好,读书、运动、唱歌、游戏毫无兴趣,却喜欢美食,正是由于自己在“吃”上狠下功夫,才成就了现在的体型――又矮又胖。

他最喜欢吃的菜是青椒豆片儿、西红柿炒鸡蛋、烧茄子等,这几样菜每天都得吃上一两次,每次吃得时候都是狼吞虎咽,而且一直等到不停地打着饱嗝时才肯罢休。用他妈妈的话说就是不吃到小脖儿就不放下碗筷。

不仅是吃的豪爽,而且对各种菜肴的配料与制作也了如指掌。如果让他说说某道菜的做法,它可以如数家珍一口气说出一大堆,每天晚上,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就是美食类的,那专心致志聚精会神一丝不苟的神态会让在场的人忍俊不禁。每当此时,他妈妈在一旁都会长吁短叹,“要把这精力用到学习上,肯定是班里的前5名,可是,把精力都用在了这上面,就注定只剩下变成一个吃货了。”

一次,电视上教给观众制作麻婆豆腐,他看了很感兴趣。当津津有味地看完介绍后,立刻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在家里翻天覆地找材料,最终一无所获,这才罢手。当第二天听到大街上有豆腐梆子响时,他刹那间飞出屋里,从碗橱里拿起一只碗,径直走到盛放黄豆的口袋旁,舀起一碗黄豆粒儿,就急匆匆地跑到大街上换豆腐。

按要求把豆腐在菜板上切成小块儿,放在一旁,然后把洗净的辣椒切碎,再点着煤气罐儿,等炒锅热了,放上食用油,当看到油在锅里冒烟了,再将切好的辣椒、豆腐一同放入油锅里,等到豆腐在锅里起了焦黄的皮儿后,再放入酱油、食盐、味精等调料,然后用炒勺搅拌一下就成了。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没等摆上桌子,就被他风卷残云一扫而光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爱吃、会吃、能吃的人,可以说是在吃上做足了功夫。对了,想知道他是谁吗?呵呵,这个人就是我――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

篇6:一个喜欢的人作文

看,那边那个正大吃特吃的男生在市偶们班里的“大胃王”。

瞧,他那样儿,细得如同线似的眼睛,被两团肥乎乎的肉挤压着,好像是几个小朋友,在抢位子似的,害的他那原本就极小的眼睛,远看都销声匿迹了呢!他那圆滚滚的脸,最醒目的就是那张腊肠嘴了,大大的嘴巴,就好像能装得下世界上所有的东西似的。

如果你不相信就看看他的抽屉吧!五彩糖一包、牛奶一罐、雪米饼三块、青豆一包、牛肉干五颗……这也许就是他一天的课外伙食吧!每天都换一换,我心里真是奇了,这么多吃的他一个月要吃掉多少零食,去几趟超市呀?很难想象他家的食品柜有多大!

这不,现在吃午饭了,他绝对是最积极的。他端着饭碗,大声嚷嚷:“要多点,要多点!”两次下来,分饭菜的同志们也都心知肚明了,除了定量的,其他准给他俩人的份量!

“谁要吃鸡腿呀,我不要!”斯恋淇大声说。

话音刚落,我们的头立刻齐刷刷地转向“大胃王”,只看他两眼放光,大声应到:“我要吃,我要!”

同学们见此情况也都争着要那只鸡腿。可斯恋淇最后还是给了我,没有给“大胃王”。只看他眼睛里的光突然消失了,走过来哀求我,让我把鸡腿给他。

“吃的就有那么好吗?”我不禁怀疑起来。

“那当然!”一听了我的问题,他就恼了,“如果没有吃的我可活不下去。民以食为天!你知不知道啊、”

看他那样儿,我就不禁笑了起来,把鸡腿给了他。他如获至宝似的把鸡腿放进自己的盘里,搓着手奸笑着对鸡腿说:“我亲爱的小鸡腿,我要吃了你!”话说完抓起鸡腿,大口大口地嚼着,吃得满嘴是油,真是太会吃了。

他是会为了吃而不择手段的。有一次,上课时,估计他的肚子咕咕叫了,便将书直立在书桌上,撕开一包雪米饼。只听“咔嚓”一声雪米饼撕成了两半,老师也转过头来寻找声音的由来。说时迟那时快,他将雪米饼藏进抽屉里,对老师说的头一点一点的好像很认真似的,就这才骗过了老师。

他是谁?

他就是周靖淘,一个胖胖的,爱吃的人。

篇7:一个喜欢看小说人的世界散文

一个喜欢看小说人的世界散文

我是一个喜欢看小说的人,可从社会来看,得到的大部分是不认可的坏行为,本人是充分的不理解,为了替广大书友证清白,为了咸鱼也要翻身,只好发表下见解·····。

从小学起·书就我带来了一个丰富的精彩的世界,哪怕在那时拿着朵呀的文言文版西游记,虽然不懂的看,可我也为此乐此不疲的看了好几年看了好几篇,非一般人士的毅力绝对没这么傻。但终于把除了《红楼梦》之外的三本啃完

从中学起·青春期懵懂看起了言情当然不是名著 而是那种小本的那种,言情小说比玄幻的什么浪漫一点,不太会让人上瘾,但是真的到特别喜欢的时候也是会上瘾的,还好我是个男的神经比较大条居然没上瘾。

高中时因为离家在外看书的比较少,少数的几本《狼的图腾》《基督山伯爵》《秦始皇》 前两本都比较感人 后一本一本史书。

出来社会由于网络的发达书本的满目琳琅 ·各种武侠 玄幻 科幻 网游 可以让你迷离其中,本人开始也深受其害,但是后来我懂了我为什么会被它弄得魂不守舍,因为我没有看到一本书的精髓,一本书的价值体现,全被小说的飘忽情节糊弄了。

之后有目的性看了之后 我照样是被书吸引不过不是被情节,而是被一本书的笔风 ,一本好的小说 没有一个资深的小说家是写不出来的'。打个比如 我看过的《盗墓笔记》《鬼吹灯》 这写的是那么盗墓 倒卖古文物的 , 这本书不管作者是真的好 还是胡编乱造的 不对历史,环境,人文,有一定的了解, 其他的人想不想不出,其他的就不比喻了。当然也看过很多烂书 ,写的漏洞百出 收尾潦草,条文处理不清的 瞎了眼了。

一本好的小说带给人的收获是人看不见的,读那么多年的小说的人,拥有着比常人快很多的阅读速度,以及一定的语言写作能力。以及对书的质量有一定得判别能力。读那么多年的小说,我没上过大学,可我敢说我比他们大多数人心态好,对事情的本质,对人情的选取。

如果你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好长时间没读书,而且没有任何负罪感,你就要知道,你已经堕落了。不是说书本有多了不起,而是读书意味着你没有完全认同于这个现世和现实,你还有追求,还在奋斗,还有不满,你还在寻找另一种可能性,另一种生活方式。

最近在看刘慈欣的科幻的小说 作为一个中国有名的科幻大家。他的作品真的非常棒,带给你的思想是无限的·····················喜欢看小说的朋友 不要因为周围人的误解 而去戒了它 读 好书,读好 书, 你就是棒的。

篇8:有一个喜欢的偶像高一 写人作文

有一个喜欢的偶像高一 写人作文

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在喜欢他的那一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的生活里到处都是他,你的喜怒哀乐大部分也是他,意味着你要为他接受所有的舆论并且担心他的感受,意味着你要为了他,与任何反对他的人作斗争…….

4.12,在以前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但是在四年前,一个男孩,改变了这一切。他的出生,像天使降临的那一刻。我很庆幸这辈子能遇见他。我承认当初的确是因为他的颜值而饭上他,但是久而久之,我发现从那种外貌上的喜欢逐渐变成了打心底里的喜欢,最后因为时间的灌溉,已经到了爱的地步。慢慢的,我发现了他执着的努力,笑起来像月牙的眼睛,和牛奶的皮肤,还有他的礼貌,他对粉丝的爱,最重要他为了中饭努力的学习中文的样子。他所做的一切,都存入我的心低里,到达我的灵魂深处。我想着,这辈子,就这么一个爱豆了,所以要好好的爱下去!那么你也是的对吗?

还记得我们每个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偶像,先是搜索他的各种照片做壁纸头像,再是看有关他参加过的视频。然后找到一个朋友也是他的粉丝,约定时间去买关于他们的专辑、海报,当拿着那张大大的海报时,心情无比激动,看了又看,小心翼翼的.护住,就像是一张无价之宝。最后为了能见他们一面而努力学习,努力省钱买门票周边等。对于有些人来说,连几百块的衣服都不舍得买的人,却毫不犹豫买了一大堆exo的东西,你明明知道那些钱存起来都可以买好几件衣服了,可你却选择了他们,我感觉到有一股互相交替的力量,我们爱你们,你们爱我们。我们保护你们,你们保护我们。

喜欢一个偶像比交一个对象靠谱,偶像是随时随地不会离开你,对象是在某一天会离开你的人。但是偶像是触碰不到的月亮,对象则是守护你的星星。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星星会被黑夜笼罩消失的,而月亮,是永远存在的。

当然,有很多粉丝会互相吵架、撕逼等,但她们都是值得被原谅的,因为她们不过是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去爱自己的偶像,去保护自己的偶像。她们不会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不会让别人受伤害,会不会给偶像招黑,因为她们只是很爱很爱自己的偶像罢了。至于专黑别人偶像的人才是最可耻的!

最后,我能很自豪的说我喜欢的偶像是吴世勋,或许你们觉得他不优秀满身是缺点,或许你们不认识他。我也会为他抗战到底,并且爱他到我的生命结束,再继续用我的灵魂去爱他,保护他。

那么,你的偶像是谁呢?

高一:xxx

篇9:一个喜欢美食的人作文

一个喜欢美食的人作文

他几乎没有什么嗜好,读书、运动、唱歌、游戏毫无兴趣,却喜欢美食,正是由于自己在“吃”上狠下功夫,才成就了现在的体型――又矮又胖。

他最喜欢吃的菜是青椒豆片儿、西红柿炒鸡蛋、烧茄子等,这几样菜每天都得吃上一两次,每次吃得时候都是狼吞虎咽,而且一直等到不停地打着饱嗝时才肯罢休。用他妈妈的话说就是不吃到小脖儿就不放下碗筷。

不仅是吃的豪爽,而且对各种菜肴的配料与制作也了如指掌。如果让他说说某道菜的做法,它可以如数家珍一口气说出一大堆,每天晚上,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就是美食类的,那专心致志聚精会神一丝不苟的神态会让在场的人忍俊不禁。每当此时,他妈妈在一旁都会长吁短叹,“要把这精力用到学习上,肯定是班里的前5名,可是,把精力都用在了这上面,就注定只剩下变成一个吃货了。”

一次,电视上教给观众制作麻婆豆腐,他看了很感兴趣。当津津有味地看完介绍后,立刻就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在家里翻天覆地找材料,最终一无所获,这才罢手。当第二天听到大街上有豆腐梆子响时,他刹那间飞出屋里,从碗橱里拿起一只碗,径直走到盛放黄豆的口袋旁,舀起一碗黄豆粒儿,就急匆匆地跑到大街上换豆腐。

按要求把豆腐在菜板上切成小块儿,放在一旁,然后把洗净的辣椒切碎,再点着煤气罐儿,等炒锅热了,放上食用油,当看到油在锅里冒烟了,再将切好的辣椒、豆腐一同放入油锅里,等到豆腐在锅里起了焦黄的皮儿后,再放入酱油、食盐、味精等调料,然后用炒勺搅拌一下就成了。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没等摆上桌子,就被他风卷残云一扫而光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爱吃、会吃、能吃的人,可以说是在吃上做足了功夫。对了,想知道他是谁吗?呵呵,这个人就是我――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

篇10: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作文

我是一个特别喜欢读书的人。

在家里,起床就去拿自己的书看,吃饭也抱着书,有世界名著《卖火柴的小女孩》、《阿拉丁》,还有封面上画满各种小动物的《十万个为什么》、《森林故事》。其实在幼儿园,我不喜欢读书,我很讨厌读书。可是我现在很喜欢读书了,因为我在书上学会了好多好多的知识。

篇11:喜欢一个卡通人物的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卡通人物,我喜欢的卡通是孙悟空。

他的头发黄黄的,长着一双火眼金睛,一对尖尖的耳朵,高高的个头。

他穿着一条虎皮裙,手里拿着一根金箍棒,勇敢的他非常有趣。

有一次,孙悟空和三头魔在三头洞打了起来,孙悟空不小心被老大给吃进了肚子里,孙悟空一点都不害怕。他变成了一个螃蟹夹住了老大的肠子,老大以为自己饿了,拿了一大桶盐水,说:“猴头,看我不淹死你。”说完一大口喝了进去。孙悟空变成了只贝壳,在里面游来游去。老大疼得受不了,他从椅子上掉了下来,说:“猴爷爷,您出来吧。”孙悟空变成蚊子快速飞到他的鼻子里,说:“你打一个喷嚏,我就可以出来了。”

老大打了一个喷嚏,孙悟空就出来了,他战胜了三头魔。

孙悟空多么勇敢、多么有趣呀!我很喜欢孙悟空。

篇12:喜欢一个卡通人物的作文

我有自己喜欢的卡通人物。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倒霉熊》中的倒霉熊。我的房间到处都是倒霉熊:墙上贴着倒霉熊,桌子上放着倒霉熊的毛绒玩具,连喝水的杯子都是倒霉熊。

倒霉熊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熊,头大大的,一对耷拉着的小耳朵,粗粗短短的眉毛,一对黑溜溜的小眼睛,不停的转着,身子又胖又大,像一个又大又圆的西瓜,四个胳膊还有肌肉呢!

倒霉熊不但倒霉而且幽默,记得有一集,倒霉熊在野外游玩,突然,天生气了,雷声大作,雨在天空跳起舞来,倒霉熊说:“没看天气预报,真是倒霉死了。”倒霉熊从背包里面拿出雨伞,把雨伞弄开时,雨不下了,把雨伞合上时,雨又下了,这样十几个来回,闪电把雨伞电成灰了,这时,倒霉熊就到处乱跑,最后还是被电黑了,倒霉熊说:“太倒霉了,我知道我为什么叫倒霉熊了。”小鸟也叽叽喳喳说:“倒霉熊啊!你的小名叫‘小倒霉’了!”

倒霉倒霉,只有倒霉熊才会爱上倒霉的。

篇13:喜欢一个卡通人物的作文

今天阳光明媚,我高兴地回家,走进家里的时候,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家里妈妈不见了,到是家里全部充满动画人物,到处是奥特曼、数码宝贝、游戏王里面的人物。

我一见到这些人物,就立刻不拘束地想它们打起了招呼,它们也显得很友好地向我打招呼。我不到一会儿就和它们玩熟了。这时我索性直接请求它们教我法术,它们也都同意了。

奥特曼教我变大,数码宝贝教我变身,英雄王教我战斗,我的领悟也很强。不一会儿,我就学会了不少的本领。我就到处得意洋洋,炫耀。

就在这时,我把我的本领给别人说了,一些坏人也知道了,它们来破坏地球。这时,奥特曼、数码宝贝、游戏王都制服不了,这时,孙悟空来了,它用自己的金箍棒终于把坏人制服了。地球终于又恢复了往日的和平。

这时,我的妈妈把我叫醒了,我还沉醉在梦中,这原来是个梦,我心想:动画人物如果再来我家,我一定不再炫耀自己了。

篇14:喜欢一个卡通人物的作文

一天早上,我正趴在床上睡觉。忽然,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我一骨碌跳下床,打开了门。看到门外的人时,我被吓得目瞪口呆。门外的人竟然都是卡通人物。有哆啦A梦,名侦探柯南,小当家,百变小樱。

我让先让哆啦A梦把备用口袋借给我,然后,又让柯南教我推理,小当家教我当家,最后,让小樱教我魔法。待我学会这些本领,我会用备用口袋将沙漠化为绿洲。用推理技术破案,自己当家做主,还要用魔法将世界变得和谐美好……。

现在我和这些卡通人物熟悉了。如果,你也想学会神奇的本领,就来找我吧!

卡通人物来我家可真是一件好事呀!

篇15:喜欢一个卡通人物的作文

从以前到现在,随着时间的流逝,喜欢的东西渐渐淡忘了。不知为何,今天我想起了我从六岁就很喜欢的一位卡通人物——哪吒。

不为什么,不知为什么,一看见他,我就会被他吸引过去。他头戴乾坤圈,脚踩风火轮,身穿红肚兜,头扎红绫带,臂绕混天绫,手持火尖枪,身边还跟着一只小嘟熊。

有人以为哪吒不忠不义更不孝,可我并不这样认为,只要你去看关于哪吒的电视或书籍,一定会被哪吒的忠义孝而感动。

哪吒的忠,忠于玉帝,为玉帝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哪吒的义,义在倾力帮助齐天大圣孙悟空,帮孙悟空大战兕大王,擒拿牛魔王,收服金鼻白毛鼠等等。

哪吒的孝,孝在为了父母断臂剖腹、剜肠剔骨。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哪吒的那一句话:“一人行事一人当,我打死了敖丙、李艮,我当偿命,岂有子连累父母之理!”

还令人欣赏的,就是哪吒的善。

一次,哪吒和他的哥哥金吒、木吒抢水果吃,他的'哥哥们在走廊里飞奔而过,险些将送水果的仆人撞倒在地,不但不道歉,还将水果撒了一地。哪吒以火箭般的速度跑过去,帮仆人将水果拾起,并且为自己的哥哥道歉。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可是你遇到这些小事时,你会做吗?由此可以看出哪吒是一个善良的孩子。

哪吒其忠其义、其孝其善,处处透露他的个性,无论对父母对兄弟还是对待陌生人都表里如一、以诚相待。我喜欢哪吒,喜欢他的真诚、更喜欢他的忠、义、孝、善,这是我们必须传下去的中华美德。

篇16:喜欢一个卡通人物的作文

羊他想问题的时候,会把左手比成八字放在下巴底下,右手的食指在太阳穴周围转呀转,还要蹲个侧马步。想出办法后就高兴地左跳跳、右跳跳。聪明极了!

有一次,羊村村长慢羊羊给全村最笨的懒羊羊配了一副拳击手套。阴险的灰太郎知道了,就用食物诱惑懒羊羊,懒羊羊刚脱下手套就把懒羊羊抓走了。大家都焦急地想起了对策。只见喜羊羊摆出招牌动作,一会儿就想出了一个好主意。

他在灰太郎回家的路上放了一台钉杠锤机器。不一会儿,灰太郎来了。路过机器时,机器说话了:“灰太郎,只要你钉杠锤赢了我,我就送你一瓶可以让任何东西变大的药水!”灰太郎动心了,他脱下了拳击手套。这时,喜羊羊勇敢地跳出来,迅速地戴上了拳击手套,只见他左一拳右一拳把灰太郎打得落花流水!

喜羊羊凭借他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灰太郎,挽救了懒羊羊的生命。喜羊羊让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要像他一样的聪明勇敢去帮助别人!

篇17:喜欢一个卡通人物的作文

这一天,小丸子高高兴兴回到了家,她对围裙妈妈说:“妈妈,今天我只有一项作业就是帮大人做一件家务事。”围裙妈妈说:“家务事都是大人做的,你到屋里去看一下电视吧。”小丸子连忙想要哭了,说:“有些家务事小孩也可以做呀。”不管小丸子怎么说,围裙妈妈就是不答应。

小丸子伤心地跑回了屋里,从床底拿出智多星哆A梦,小丸子伤心地对哆啦A梦说:“妈妈总是不相信我,我该怎么办呀?”哆啦A梦靠近了小丸子对她耳语了一阵,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明天就看你的了!”

第二天小丸子趁着妈妈去买菜,赶紧吧家里打扫干净,一边擦桌子,一边扫地,一边洗碗,一边刷马桶,忙完了一阵终于打扫完毕了,地板笑呵呵的,桌子都发亮了,这时围裙妈妈回来了,她看到家里打扫得这么干净,心情非常愉快,说:

“小丸子,你真棒!这回我总该相信你了。”小丸子马上跑回房间,把哆啦A梦抱起来,狠狠地亲了一下。

篇18:一个喜欢读书的人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

我是一个特别喜欢读书的人。

在家里,起床就去拿自己的`书看,吃饭也抱着书,有世界名著《卖火柴的小女孩》、《阿拉丁》,还有封面上画满各种小动物的《十万个为什么》、《森林故事》。其实在幼儿园,我不喜欢读书,我很讨厌读书。可是我现在很喜欢读书了,因为我在书上学会了好多好多的知识。

篇19:一个喜欢读书的人

在家里,起床就去拿自己的书看,吃饭也抱着书,有世界名著《卖火柴的小女孩》、《阿拉丁》,还有封面上画满各种小动物的《十万个为什么》、《森林故事》。其实在幼儿园,我不喜欢读书,我很讨厌读书。可是我现在很喜欢读书了,因为我在书上学会了好多好多的.知识。

指导教师:黄海娟

简评:写的相当的好,我最喜欢爱读书的人。

投稿:-6-2 13:02:25

篇20: 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你

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你

很多姑娘都曾有过那样卑微的时刻,他一个温柔的眼神,便让你欣喜半天,不停地想,他是不是也是喜欢我的?他一句看似关心的,你最近还好吗?便让你心跳不止……他在关心,他在关心我呢!他一句随意的说要来看你,便让你翘首以盼几个月,他,是不是想我了?最后,好不容易,他约你吃一餐饭,你开始不停幻想,他会对你说什么,是不是要告诉你,让你成为他的女朋友呢?你为那一天要穿什么衣服,带什么首饰,梳什么头发,甚至唇彩用什么颜色,思考良久。你做过那么多关于他的梦,那么多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姑娘,你忘了,他温柔的眼神也可以给别人,你忘了,发一句你最近还好吗?不过是动动手指罢了。他说要来看你,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来。他请你吃饭,却从未问过你要吃什么,更看不出他点的牛肉,你连筷子都没动一下。姑娘,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你,他一定会让你知道。如果你需要不停地问自己,他是不是也喜欢你,那么,他定然是不喜欢的。亦或者,那种喜欢与爱情毫无关系。借用现在很流行的一个词,备胎。是的,你只是他的.备胎而已,是他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备胎。他喜欢你的随叫随到,喜欢你永远不会烦扰,不会纠缠,不会束缚他自由的脚步。

前两天,橙子突然在QQ上打出了一行字,他要结婚了。之后,QQ便一直黑白,我拿起电话想打给她,最终还是没有。她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此时的安慰,怕是会让她更加心疼吧。橙子说的那个他,是王霄,是高我们1届的学长,也是橙子从高中开始就喜欢的人。原本以橙子的高考分数,是可以去更好的学校的,可她最终选择了H大,只是因为,他在这里。橙子长得漂亮,独立独行,在学校里追求者也是不少,可她连正眼都不看人家一眼,骄傲地像个女王。可是,在王霄面前,女王的气质荡然无存,整个一女仆。王霄说没吃早饭,天气冷不想下楼,她便翘了课去给他买早餐,王霄说昨天喝了酒,胃不舒服,她便偷偷地在宿舍用电饭锅给他煮粥,再用保温盒小心翼翼地送过去。王霄说一堆衣服没洗,她便趁看门大爷不在,偷偷地溜到他宿舍,看着阳台上满阳台的白T恤,笑得像个傻瓜。她看着他身边的姑娘换了又换,看着他带着不同的姑娘出入台球室、网吧,甚至学校旁边的小旅馆。她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像被人揪着狠狠地疼,可是,对着王霄,却又是满脸笑容。她总是相信,所有的姑娘都只是过客,只有她,会一直在他身旁。

就这样,我们上大四了,而王霄也开始实习了。走的时候,橙子去送行,眼眶通红。王霄给了她一个拥抱,“傻丫头,在学校好好学习,我会回来看你的”。橙子总说,王霄是喜欢自己的,不然,为什么他那么多个女朋友,都没有我在他身边的时间长。

橙子毕业以后,选择了和王霄相同的行业——房地产。王霄想知道商业地产的代理费,她便偷偷查看了公司的代理合同,扫描给他,王霄想知道公司销售情况,她便偷偷地把客户资料传送给他。情人节的时候,她坐几个小时汽车过去找他,然后和他的朋友一起吃了一餐大排档。最后,他把她扔在酒店里,自己和朋友去打牌。连房费,都是橙子自己付的。

他说,我这几天过去看看你,然后一拖再拖。他说,我现在有点忙,等会儿给你回过去,可是再没有以后,他说,你是个好姑娘,可是,唯独不会说我们在一起吧。

可是,当你爱极了一个人,你便具备了一个功能,那就叫自欺欺人。你学会把他一句“你吃饭没”,理解为我想你了。你学会把一句“来吧,一起过情人节”,理解为我想和你一起过情人节,你学会,把别人的一直单身,理解为,除了你,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你甚至学会,把他朋友圈里那个偶尔暧昧的气息,磨灭掉,只因为你问他,是否有忘不掉的人,他说没有。

而这自欺欺人,到了他结婚的那一天,你终于,再也欺骗不下去了。

姑娘,如果一直男人喜欢你,他一定会让你知道。喜欢与爱,是人天生具有的本能。当你喜欢或者爱着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情不自禁的表达,你会记得她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会在说每一句话的时候,都衡量着自己做不做得到。你从来,都不会开空头支票,因为你怕她不开心,你怕自己,在她心里不够好。

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你,他一定会让你知道,因为,他舍不得让你不安,舍不得把你变成不快乐的样子,更害怕,别的人先告诉了你,他喜欢你,然后,自己再没有机会。姑娘,如果你还在试探,在揣测,那这个男人,一定不喜欢你。抽身而出,为值得的人付出,你会过得比现在的自己更快乐。

篇21:我喜欢的一个作家-写人作文1100字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写人作文1100字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朝花夕拾》是鲁见唯一一本散文小说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夕拾》中有温馨、甜蜜的童年回忆,也有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它记载了作者曲折的往事。

《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生动形象地写出长妈妈的性格。其中长妈妈给鲁迅吃福橘并说新年好,让我感受到一位社会底层女人的朴实。同时也体会到长妈妈的某些封建思想。当看到可爱的小隐鼠被长妈妈一脚踩死的时候我又很生气,直到后来看到她送鲁迅《山海经》时我又很感动,因为那时没有人关心小鲁迅想要什么,只有长妈妈记得。

《琐记》中的珩太太是人物塑造十分丰满的的的角色,她怂恿孩子们吃冰,事后却佯装好人。她见不得别人家的孩子好却对自己孩子十分严厉。她还给年少天真的小鲁迅看一些下流书籍同时鼓动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变卖,喜欢到处散布谣言。但珩太太同时也有好的.一面,她会在小鲁迅和伙伴们因调皮玩耍而受伤时,为孩子们上药。

在《父亲的病中》,我认识了庸医陈莲河;在读《藤野先生》时我又为鲁迅先生能遇到那样热诚、善良,不具有民族偏见的老师而高兴;《五昌会》中我看到了小鲁迅因为要背书最后丧失兴致的场面,我又真的好为他难过,

《朝花夕拾》可以说记录了鲁讯先生从无忧无虑的少年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男人过程中的一些琐事。

鲁迅本来是学医的,但后来他明白身体的健硕,并不能完全医好中国人,必须从他们已经腐朽的精神上,心灵上下手。鲁记最终选择弃医从文,他选择了以笔杆子代替手术刀,他的文章深深鼓舞了那时正处于压迫中的国人,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唤醒沉睡中的魂魄。

我喜欢鲁讯的文章,不仅仅是因为它富有超然的民族精神,还因为它充满了甜蜜、温暖的回忆,以及那些一个个鲜活质朴真诚的书中人物。

或许有人说鲁迅的文章读起来晦涩难懂,食之无味。我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记得老师刚刚让读《朝花夕拾》时,我是比较排斥的,我侧躺在床上随手翻着《朝花夕拾》不一会就没了耐心,随手扔在了桌上。太没有意思了,我这么想着。突然,一双手拍上了我的背上,我吓了一跳,是妈妈,她拿起那本《朝花夕拾》饶有兴趣得翻看了一遍,说:这本书多好啊,这可是我上学时最喜欢一部作品了。像是在诱惑我啊,妈妈眯眼对我微笑道:它可有意思了。

我开始有点好奇,但又不想让妈妈知道:我才不想看,你,你快走。妈妈笑了笑没说什么,走出房间时为我轻轻地关上了门。我重新拿起了它,开始认真阅读。看到《无常》时,我已经完全沉浸其中了,双手捧着书。一个活灵活现的无常仿佛就在书页上跳舞,看到有人情味的无常因误了时间而被打骂时,我生气极了,甚至用拳头捶起了床板。在看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我简直把自己代入了那个时候的鲁迅,本来逍遥自在的人儿却进入了课堂,简直像初入中学的我自己。同时,我又十分喜欢书中的寿镜吾老师,他对学生严而不历,教学工作做得十分认真,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老师。

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鲁迅的作品,不仅因为鲁迅是中国文学坛上挺立的巨人,他也是用笔头带领中国人走向光明伟大先驱。

我可以郑重、骄傲的告诉你,鲁迅是我喜欢的作者,他是值得我们大家喜欢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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