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那些事初中作文

时间: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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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湖骗子管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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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那些事初中作文,本文共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江湖骗子管埋员”提供。

篇1:我喜欢的那些事初中作文

我喜欢的那些事初中作文

我喜欢一个人坐在一群人当中发呆,感觉心理上非常的满足,认为这样就算得上是表哥口中所说的:在这尘世间要学会远离纷扰。

我喜欢看书,一个人,一张凳,一张椅,一杯茶,就坐在阳台上。细细思考书中的我,细细品味茶中的我,品着茶,感受着指尖在书页间的轻抚,感受书中飘出的那一缕若有若无的香气。

江南的春天烟雨朦胧,和粗狂豪迈的北方相比,有一种别样的柔弱美。我喜欢江南,江南风景美如画,江南的女子更是妩媚多姿。

小时候,常常坐在江边,那还只是条分支。我坐在江边,把脚丫埋入水中,双手掬起一捧水,看到它从指缝间流下,重新融入到江中。总是好奇为什么,却从来没明白这是为什么,也不管了,好玩儿。

渴了,喝喝山泉;饿了,吃吃野果;若是累了,歇歇吧,山中的.每户人家都欢迎你,连小鸟都唱着歌儿。

我喜欢,我喜欢自己拥有这些喜欢的感觉,我喜欢站在我的角度去思考自己所喜欢的,我喜欢别人倾听我所喜欢的,那,是我的荣幸。

篇2:我喜欢初中作文

我喜欢他,应该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吧。

他,大大的眼睛,高个子,他是一个坏学生,他不爱学习,上课经常睡觉,经常和老师顶嘴,他总喜欢打架,可是,我就喜欢上了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有喜欢的人,有没有知道那个人不喜欢她,并且那个人是我们班学习最好的,可是他还是坚持不懈的,就像我一样。她笑起来真的特别好看,他喜欢一个比他学习好很多很多的女生,那个女生,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了,连骂人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他只爱学习,他从来都不和老师顶嘴,他从来都不上课,睡觉,他明明知道她不喜欢他,可是她却喜欢他。

我喜欢他,我们是在同一个班级里,我很庆幸,因为我们每天都可以见到面。可是突然有一天,他跟我说,他,要退学了,他不念了,他又走了。他将不在这个城市了。在他的送别会上的时候,我使劲的忍住眼泪,轻轻地拥住了她,祝他在别的城市的生活要快乐,不要总打架,他没有抱住我,只是轻轻地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对我说,我知道了。因为这个动作,我的心里更加的苦涩,因为他的这个动作总是会对妹妹做的。我紧紧地看了她一会儿,笑着说,加油!我的朋友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别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我听完这句话,眼泪终于不再坚强的从眼眶里流了下来,他看见了,那我为什么要哭?我没有说实话,只是说,舍不得你啊!或许我喜欢他,终究就是一个错误吧,我告诫我自己,绝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可是心里一想到她一念到他,还是会苦涩,还是会想念,还是会怀念。等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下一个秋天,他把头发染成了红棕色,他又长高了许多,眼睛还是没有变。里边总是好像在有,星星在闪一样,他的眼睛还是那样的好看,还是那么的大。她的性格依旧是那么暴躁,真的不知道他在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我的话,不打架了。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心,又再一次的激动了,又在一次的悸动了。

篇3:我喜欢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不再犹豫》。

这是一首能给予人无穷力量的歌;这是一首告诉人们不要放弃理想的歌;这是一首给我无限动力,让我明白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为了达成理想,都要坚持不懈的歌。

寒假,我与妈妈去逛街,在路上,我看到了一间吉他专卖店,不必说店里那带有摇滚气息的霸气的电吉他,也不必说那带有英伦爵士范的文艺的木吉他,单是玻璃窗里那小小的四弦吉他,就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我回头看了看妈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带着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她。

“不行!”这是她给我的答案,还有那坚定的眼神,让我无法抗拒,只得依依不舍地回家。一路无话,心里只剩失望。

“这样吧,”妈妈先开口了,“你若能做到一件事,无论多贵多难买到的吉他我都会给你买!”听到这,我一口答应:“为了吉他,多困难的事我都会努力去做到!”

“很简单,只要三年后,你考上了重点高中,录取通知书一到,我立刻带你去学,你还答应吗?”

重点高中?三年后!我已经等不及了……正踌躇时,我又想起了那首歌:“谁人没试过犹豫,达到理想不太易……”我还在犹豫什么?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我答应了妈妈。正是因为这首歌,给了我自信――

“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自信打不死的心态活到老”听老师说,要考上重点高中,只要保持在学校前xx名就有机会!仔细算算,我从开学初到期末考整整前进了二十年,只要怀着比天更高的理想,怀着自信的心态,排名进入前xx,有什么大问题!三年,不就才三年吗!我都已经步入豆蔻年华,走过十三年的岁月,三年――很快的!若不是因为这首歌教会我不再犹豫,也许此刻的我还皱着眉头苦恼着。

这首歌给了我巨大的力量,让我开始努力,全副武装,全身心投入学习,沉浸在学习的乐趣之中。

除了我自己没有人可以左右我的思想,没有人能定我心中的宇宙――“只想靠两手向理想挥手”这首歌引导着我,走向不一样的人生,开创不一样的新天地。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不再犹豫》。

篇4:我喜欢初中作文

我喜欢大自然的声音,早晨起床时清脆的鸟鸣,山涧清泉撞击岩石的声响;我喜欢人们歌唱时发出的嗓音,或高昂或低沉,有些像被烟熏过般,声音里满含着对生命的感悟,有些像被天使吻过般,如珍珠落玉盘般清澈透亮,仿佛不食一点人间烟火,冷淡中带着疏离;我喜欢如火山爆发一般的摇滚乐,在演唱的过程中尽情地展现自己的情绪,那种释放的魅力令人陶醉不已;我还喜欢带着忧愁的声音,仿佛是在诉说一个凄美的故事,能让正在听得你不禁为之动容。总之,我喜欢听。

我喜欢站在高处,背负双手而立,眺望着远方,让凉爽的风吹起我的衣角。此时我喜欢俯瞰这世间万物,看着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心中不免豪气顿起,喊上一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小山”。我想对王安石说“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我想对那些看不起我的人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我喜欢远远地看着那些美丽的女孩,她们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垂落,明眸皓目,眼睛里仿佛有着银河沉浮。她们身材窈窕,冰肌天骨,一袭白裙,垂落于地,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我喜欢她的恬静美好却又隐隐透露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并不像那些冰山美人,而是真正完美得令人惊叹。我喜欢远观却不敢亵渎,似乎怕自己一个靠近就会破坏了这天地间最美的杰作。

我喜欢梦,那奇幻而又令人沉迷的梦。我梦见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在争吵,他们吵得天翻地覆好不热闹;我梦见了自己今后成为了了不起的创业者,赚了很多很多的钱,用这些钱去孝敬父母,去帮助那些偏远地区的孩子;我梦见浩瀚的宇宙,人类造出了先进的飞船去探索未知的星系;我梦见了李白正对着庐山瀑布饮酒作诗,带着那份畅快与洒脱,还有岳飞被奸人所害而留下的悔恨和不甘。

我喜欢,我喜欢,我还喜欢很多东西,正是因为这些,才让我感觉生活是那么的真实,才让我真正学会了去热爱生活和享受生活,才让我明白一些事物的可贵,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

篇5:我喜欢初中作文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我是初三5班的刘旭晨。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我喜欢这样的声音。

我们一生中都会有许多喜欢的东西,它可能是一种美食,也可能是一本书,也可能是一部电影,也可能是一个故事……许多许多,而我,喜欢的是一种声音。这种声音就是,当我在球场打进每一个球时,队友、教练喊出来的“好球”。

这种声音会让我有种成就感,让我的心里很舒服,因此,我会每天去练球。我每天重复的做那几个动作,但从来不会觉得无聊。我训练自己的球技,也训练自己在比赛中的现场决定,到底什么时候应该突围,投球,还是传球。想要自己变强,就只有一条路,练,坚持练。如果想上场打比赛而不是坐在赛场下面,如果想当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也只有练,努力的去练习,即使在别人看来很无聊。

我还喜欢在我有进步的时候,老师、同学们说出的“真不错”的话语,这种声音让会我越来越努力。回想我初一的时候,上课时会和朋友一起跑到角落打牌,老师说我们,我们就回到座位,但过两分钟就又开始了,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还会和老师顶嘴。不管老师说什么,我们总能找到理由顶回去,把老师气得都上不下去课了。我也不听老师讲课。我有时候睡觉,有时候把手机拿出来玩游戏,即使老师打电话给家长,我也不会怕。我为我的初一时光感到羞愧。

初二时换了班主任,老师经常找我聊天。每当我有一点点进步的时候,老师总是对我说“真不错”,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声音,就这样,我一点一点开始改变。初二运动会的时候,我报名参加了1500米。跑得真累,但在听到大家给我呐喊加油的声音,看到大家希望我赢得比赛的那种眼神,我充满了力量,跑出了自己最好的状态,获得了第一名。回到大本营后,大家都说我“真不错”,帮我拿东西,问我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坐下休息一会,老师也过来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这时候,我觉得,所有的付出、所有的汗水都值了。

我会为了队友、教练给我喊出的那一句“好球”而努力,练好每一个动作,让自己变的更强。我也会为了同学、老师的那一句“真不错”而努力学习,认真备考,争取考上一职。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也能做到,我也为你们加油!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

篇6:我喜欢初中作文

我喜欢初中作文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空中优雅地绽放。我喜欢清晨明亮的鸟鸣,我喜欢风吹过耳畔的声音,我喜欢在雨天时观赏梅花的坚强,喜欢那淡远的幽香。

我喜欢在秋风的引导下进入金黄的麦田,嗅着一人多高的麦田散发出丰收的气息。我喜欢在多云天时观赏秋菊的舞姿,喜欢那份傲霜斗寒的精神。

我喜欢充满生机的夏日,喜欢大树碧绿的帽子,喜欢花朵艳丽的衣裳,喜欢那甜滋滋的大西瓜不停冲击我的味觉,喜欢那独有的清爽与甜蜜。

我喜欢春,喜欢小草着色的感觉,喜欢新出的嫩芽绽放出新的生命,喜欢一切令人喜悦的新生。

我喜欢在草地上午睡,在风唱的`摇篮曲中沉醉,我喜欢在清脆的鸟叫声中学习知识,在没有争吵的世界中守住内心的一份宁静。

我喜欢做梦,喜欢一个人躺在草地上沐浴着阳光,做着美妙的白日梦,当我睁开眼睛看见蔚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好!

我喜欢一个人边听音乐边看书,享受属于自己的夏日中午,我还喜欢发呆,找一个清闲的时间,放空自我,打开身心,和自己面对面说话、谈心。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一起玩耍时快乐而放松的感觉,喜欢在一起说笑一起学习的时光,我脑中总是不受控制的去想他们,与他们在想象中说话、嬉戏。

我喜欢活着,喜欢生存在这世界上,看着美丽的风景,与喜爱的朋友一起玩耍,吃上一口饭,喝上一口水,呼吸着每一缕清新的空气,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样幸福、美好。

篇7:我喜欢初中作文

要说我喜欢的人可多了,最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很很敬爱的曾老师江老师、特特崇拜的小江流儿……可我最喜欢的人还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哥们儿DD邱东雄。

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尖尖的鼻头,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乌鸦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次考试只要他比我考得好,这张嘴准会在我老妈面前小广播;一旦他不如我时,那张嘴便会鸦雀无声了。但这并不能影响到我们的友谊)。他还有一脑子的知识,一肚子的力气和一身的正义与勇敢。记得有一次,天灰蒙蒙地刮起了大风,正好赶上深秋时节,吹得树枝光秃秃的,落叶满街乱“跑”,尘土四处飘荡。我和邱东雄手挽手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我们顺着风追着漫天飞舞的落叶,欢快地跳起了拉丁舞,这时,邱东雄突然来了一个大刹车,我正准备取笑他脑子进水了,可他那欲哭的表情实在令我惊讶。顺着他那同情的目光,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举着一把超大号的扫帚艰难地扫着地上的落叶与灰尘,累得大汗淋漓。于是他不由自主地跑到老奶奶面前说了一声:“我来吧!”就夺过又大又沉的扫帚,卖力地扫起来。我被感动了,也不甘落后地跑到那儿拿起一只簸箕,帮着清理地上的垃圾,直到把落叶全扫干净为止。还有一次,一下课,我就跟邱东雄下了“挑战书”,看看谁的知识更渊博,谁就能把对方PK掉。

这次我们比赛的是地理知识,我拿出我的杀手锏DD歪门邪道,和他开战了。他得意洋洋地考我他的新得DD墨西哥、巴西的首都?这哪能难倒我嘛,我毫不犹豫答道:“墨西哥城和巴西利亚!看我的DD赤道几内亚是在赤道的南面还是北面?”“啊DD”这下邱东雄傻眼了,他挠头抓腮了半天终于哑口无言了。我轻松地取得了这个回合的胜利!第二天一早,没想到他就拿着《世界地图册》把我出的题的答案指给我看。当时,我真佩服他对知识的一丝不苟啊!那天放学后,我们俩趁着监督同学打扫卫生时赶紧做家庭作业。一会儿,曾老师进来了,邱东雄立刻站起来对着老师大叫:“老师,老师,我的作业做完了张川还没做完呢!”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心里那个恨啊,真想把他煮了吃!只听老师笑呵呵地说:“你是做完了,可你没张川做的认真!”虽然,我有些反感他的沾沾自喜,但自那次以后,我尽量加快了速度,他也提高了作业的质量。我们俩总在你追我赶!邱东雄,我们永远是最佳的竞争对手、最好的铁哥们!我喜欢你!

篇8:我喜欢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是诸葛亮。 东汉末年期间,各地出现了许多个据一方的军队,他们彼此长期混战,生产力遭到极其严重的破坏。正所谓“乱世出英雄”,东汉末年 三国时期,英雄很多。奸诈多疑的曹操,年轻有为的孙权,谦虚谨慎的刘备,武艺超群的关羽……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最令我喜欢和钦佩的,是鞠躬尽瘁、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首先,他是一个足智多谋的军事家。就拿赤壁之战来说吧,诸葛亮说服孙权联合抗曹。由于曹操考虑到将士们不适应水战,便下令将战船锁在一起,以便平稳。诸葛亮考虑到这一点,又夜观天象,断定会刮东风,便让周瑜的部下黄盖写信给曹操,假意降曹。

晚上,黄盖带领战船驶向曹军,等时机一到,便点燃战船。借着东风,着火的战船直冲曹营,曹军的战船一时变成了一片火海。一把火,烧掉了曹军十几万大军。赤壁之战,促进了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除此之外,还有火烧新野、计取荆洲、火烧博望坡、七擒孟获等多个战役,足以展现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料事如神,是一位令人钦佩的军事家。 诸葛亮的沉着冷静也令我钦佩。诸葛亮北伐期间,派马谡镇守街亭,不料街亭失手。情急之下,诸葛亮只好率军撤往汉中,司马懿穷追不舍。路径西城,诸葛亮只好率军前往。此时的西城只剩下些老弱病残,可以说是一座空城。而诸葛亮并不慌乱,他命令手下士兵把城门打开,独坐城上,悠然弹琴。司马懿率令追兵前往,见诸葛亮如此冷静,却害怕起来,怀疑他早已设下了埋伏。司马懿闭目细听,听见诸葛亮的琴声优美动听,便断定城内设下伏兵,率军撤退30里。当他反应过来自己上当的时候,诸葛亮早已撤军。可见,沉着冷静是多么的重要,这更让我对诸葛亮产生了敬意。 此外,诸葛亮对蜀国的忠心也令我很感动。

他一心辅佐刘备,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生为匡扶汉室尽心尽力。刘备死后,诸葛亮继续辅佐刘禅,北伐之前,他向刘禅上表了《出师表》,阐述了北伐的必要性以及对后主刘禅治国寄予的期望,写出了诸葛亮的一片忠诚之心。 诸葛亮还是一位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的运输工具――“木牛流马”,为运粮提供了便利。北伐期间,由于山路很崎岖,运粮非常困难,诸葛亮便找出曾经设计的“木牛流马”的图纸,让士兵们打造。司马懿见到了“木牛流马”很是新奇,就让士兵们把所有的“木牛流马”偷了过去,用来运粮。后来,诸葛亮献计,让蜀军假装检查魏军的运粮队伍,趁机对“木牛流马”动了手脚,使它们都动弹不得。趁士兵们回去报信的.空当,诸葛亮派人把“木牛流马”和魏军的军粮抢了回来。由此可见,诸葛亮不仅有军事才能,也很有发明天赋! 我最喜欢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了,你呢?

篇9:我喜欢初中作文

周末的早晨,我在六尺的大床上醒了过来,柔弱的晨曦透过窗帘探进来,轻轻柔柔的洒在我的身上。

家里悄无声息,“哈!哈!哈!”我大笑三声,吐出胸中的浊气,真好啊,我尽情地伸展着四肢,打了几个滚,悠闲地哼着我喜欢的英语流行歌曲,在被窝里偷偷笑出了声。昨天,妈妈带着姐姐走了,去异国他乡求学。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将和爸爸一起愉快地渡过。

从现在开始,我要独占这三房两厅,想睡哪个房间就睡哪个房间。今天在妈妈的大床上睡了个懒觉,然后我要进姐姐的房间探险,把她藏的宝贝全部翻出来,然后晚上就睡她的带梯子的高脚床,对!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我的心在欢呼雀跃。

早晨,再也不会有妈妈千篇 一律的催促声,“起来啦,起来啦……”人家还没有做好准备,她就会冲进来,猛地拉开窗帘,让太阳晃花我的眼,唠唠叨叨的,吵得我头疼。偶尔还有姐姐来插一脚,她蹑手蹑脚地摸进来,冷不丁地把冰冷的手伸进我的被窝,要么挠我的胳肢窝,要么捂在我的脸庞。然后对着我的耳朵大叫,起床啦,真是噩梦一样的情景,这两个扰人清梦的恶女终于走了。

我伸着懒腰,慢慢地起床穿衣,能多慢就多慢,然后慵懒地踩着猫步踱进卫生间开始洗漱。我对着镜子做着鬼脸,镜子里不会再突然多出那张可恶的小女巫的脸,偷偷地把牙膏抹在我的脸颊上,再也不会有人乐此不疲地做这些让人着恼的无聊的恶作剧。我的心情更好了,从叮叮咚咚,大呼小叫,吵吵嚷嚷中被解救,享受着家中这一刻的宁静。

“咔嚓”,开门声响起,一定是爸爸买好早餐回来了。我欢呼着迎出去,耶!是我最爱的麦当劳!我坐在餐桌旁,迫不及待地开始享用美味的早餐。妈妈在的周末早晨,餐桌上一定是粥,配着各种酱菜,还有馒头油条豆花等,老一套的中式早餐。像现在一大早就能吃上汉堡,简直是奇迹!爸爸在隔壁和大洋彼岸的她们通电话,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嗯,好的,平时垃圾食品少吃,周末尽量喝粥?给他多吃蔬菜水果,汤汤水水?努力办到?”……“弟弟好吗?”突然远方传过那熟悉的姐姐的声音,“把书桌里收藏的所有文具用品都给弟弟,千万不要忘记?特别是那包无印良品的笔?”

泪水悄然滑落,怎么擦也擦不完。我喜欢那一桌子热气腾腾的清粥小菜,包子油条;我喜欢挤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支着耳朵听妈妈姐姐争争吵吵、互相打趣;我喜欢每天早晨被强行拖起,和姐姐抢厕所,在洗面台前推推搡搡搡,对着镜子你瞪着我瞪着你;我喜欢?

等到失去才知道什么是真爱,这句话只有在经历后才知道,是对的!我喜欢我的四口之家,那些拥挤的烟火味和充满了爱和善意的吵闹声正是我喜欢的家的味道。

篇10:我喜欢初中作文

自从看过杨红樱阿姨写的一本书――《淘气包马小跳》后,我马上就喜欢上了书里的主人公:马小跳。

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形象鲜明,他是个古灵精怪的小男孩,也是一个最真实、充满童心的孩子。马小跳虽然很淘气,但很活泼,在班上,班主任秦老师最为他担心,因为他常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每次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总是垂头丧气,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脑袋,而走出办公室时却又欢天喜地,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他虽然爱逞能,但他很诚实,自己做错的事情不会嫁祸他人;他也很乐于助人,每次别人遇到困难,他总会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他人;好友惹出的是非总是一人担着,尽可能少让好友挨骂……这些秦老师都记在心里,有一天竟当着大家的面表扬了马小跳,这件事让马小跳开心了好几天。要知道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

此外,马小跳还有温柔孝顺的一面:母亲节的前一天,秦老师让大家每个人都要送给妈妈一个特殊的礼物。马小跳选择了给宝贝儿妈妈洗脚。回到家收拾妥当后,马小跳赶紧叫来宝贝儿妈妈,他用手轻轻地、柔柔地抚摸着妈妈的脚,还给妈妈做腿脚按摩,可是在加水时把宝贝儿妈妈的脚烫得又红又肿,虽然搞砸了,但宝贝儿妈妈还是感动得哭了。马小跳甚至还在想――“等我长大了,我要带着妈妈在一座黄金屋子里跳舞,那时我很高大、魁梧,我要让宝贝妈妈穿上水晶鞋,那样一直跳啊、跳啊……”虽然那是天书奇谈,可也是一个美丽的梦。

马小跳十分爱动物,在那次到奶奶家的时候,马小跳看到了餐厅里捕杀野生动物,他看了十分生气,说要大闹野味餐厅,救出那些小动物,开始读到这里,我以为马小跳是说说,而不会真的去做,但结果超出了我的意料,马小跳真的去了?,还拿出照相机,把他们捕杀野生动物的照片全都拍了下来,并放掉了所有动物。淘气包马小跳虽然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有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心,做事能坚持到底,说话算数,每一个发生在他身边的故事都充满了愉悦,他的故事告诉了我,一个人要快乐,碰到任何事情都一定要很乐观,而且从不气馁,对每一件事都充满希望。书中除了马小跳很特别之外,还介绍了他的三个铁哥们。第一个是唐飞,因为他胖得像企鹅,所以人称“企鹅唐飞”,他呀,翻脸比翻书还快呢。第二个是毛超,他的废话特别多,如果他说10箩筐话,那么有9箩筐都是废话,因为他长得很瘦,猴精精的,所以人送外号“猿猴毛超”。另一个是张达,因为他的嘴巴大得像河马,而且有点结巴,所以得了“河马张达”的称号。他们之间经常会发生许许多多啼笑皆非的故事。

马小跳,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是一个充满童心、爱心、责任心,天真活泼,淘气的孩子!也是一个真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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