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900字高三写人作文:我心中的爸妈,本文共1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敏敏~”提供。
篇1:高三写人作文:让我变得更好的人900字
阳光透过破碎玻璃的缝隙洒在了床上。
陈晓曼努力睁开眼睛,心里一阵凄凉。感冒发烧已经四五天了,半夜发烧到了神志不清的时候,没有人在身边照顾。
门突然打开了,阳光挤进来有些刺眼。
班主任王老师来了,王老师看见晓曼躺在床上,面色苍白,神情有些恍惚。王老师关切地询问晓曼的情况,找来了附近的门诊室大夫给晓曼看病。王老师趁大夫给晓曼看病的时间,去到外面的超市买了一些营养品。
等大夫走了,王老师对晓曼说:晓曼,我知道你父母的事情让你很伤心,但现在已经高三了,为了你自己,也一定要好好加油。高考后也是你开始新生活的很好的机会。晓曼点点头。
大病了一场的晓曼,心里也大病了一场。星期一早自习的时候拖着病怏怏的身体走进教室。高三开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身边的同学开始进入努力学习的状态,晓曼拿起英语书看单词,眼里的单词却开始跳舞。晓曼赌气把英语书扔到了一边,趴在课桌上发呆。
终于捱到了下课。
这时候班主任王老师来到办公室,随后跟进来一个男生。当看到这个男生的第一眼,晓曼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男生个子很高,皮肤白白的。脸上洋溢着温暖的笑容,从他的笑容里仿佛可以闻见春天的味道。王老师介绍说他是因为父亲官职调度的原因,搬到这个城市转学来到这个学校,成绩优异。从王老师近乎讨好的语气里可以看出这是对优等生特有的关爱。男生自我介绍的时候说,我叫江辰希,希望以后可以和大家好好相处。班里的女生开始抑制不住地骚动起来。随后王老师说,江辰希你先去后边的那个空座位坐着吧。班里的女生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晓曼,晓曼毫不理会继续趴着睡觉。江辰希来到座位上面带微笑地对晓曼说:“你好,咱们以后是同桌了。你叫什么名字呀?”晓曼不搭理江辰希,继续趴着睡觉。江辰希当时在心里想:这个女孩有点特别。
一整天两人都没说一句话。倒是江辰希很快和班里的同学很快熟络起来。
晚自习的下课铃一响,陈晓曼拿起书包飞奔着跑出教室。跑了很久,累到没法呼吸。晓曼才慢慢停下脚步,路上的行人很少,大部分人都回到自己温暖的家里了吧。晓曼在心里想:回家,回什么家。父母早就离婚了,父亲在外地工作,无暇顾及自己。母亲早已嫁人,有了孩子,开始自己新的生活。自己是被世界遗弃的孤儿。
回到家,泡了一包方便面。马马虎虎地吃完,写了会作业。晓曼来到阳台看着天空的星星开始发呆,蓦然间脑海里闪现出今天的新同位,想到明天难道又会是沉默的一天吗?
早上晓曼到教室的时候,江辰希早已坐在座位上。江辰希微笑着对自己打招呼,晓曼心里觉得过意不去,就冲他点点头微笑。
上物理课的时候老师把前两天小测验考的试卷发下来,分数还是低的可怜。晓曼觉得这世上总有些事情是你无论付出多少努力都做不好的。别人只需稍微努力就可以做得很好。老师讲解试卷的时候,江辰希由于没有试卷,就看着晓曼的试卷。晓曼心里的那种自卑感像有千万只蚂蚁吞噬着心房。老师的讲解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下课后,江辰希对晓曼说:“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吗,咱们可以一起探讨一下。”晓曼不说话,江辰希开始边结合试卷上的题目边传授自己的学习物理的经验。晓曼看着辰希认真讲解的样子,心里泛起一样的感觉。他不仅没有嘲笑自己的成绩,反而热心的帮助。晓曼心里对他的印象好了几分。
周末时间到了。
江辰希一早约好晓曼一起玩,晓曼带着江辰希游览了她知道的所有好玩的地方,两人玩得很开心。最后两人来到小吃街,小吃街是这座城市有名的地方,很多美食藏匿其间。两人正吃的开心的时候,正好有班里的同学经过,但他们看江辰希和晓曼的眼神有些奇怪。
星期一晓曼一早来到教室,却没有看到江辰希。很奇怪,他总是很早就到的。晓曼正纳闷的时候,江辰希耷拉着头进来了。他对晓曼说,老师让你去趟办公室。
晓曼回到教室看到桌上有张纸条,纸条上写着:无论别人怎么说,我们都会是永远的朋友。晓曼的眼眶慢慢湿润了。
从那之后两人之间的话变少了,期中考后,班里开始大调位。晓曼和江辰希分开了。
晓曼的心里有说不出来的委屈和难过。
有一天放学后,江辰希从半路上突然冒出来,他对晓曼说:“咱们不要这样了好不好,即使现在我们不能在一起,我们一起努力考上同一个大学。那时候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晓曼红着眼眶点了点头。
之后的学习生活的日子变成了黑白电视。但黑暗之中仍有让人坚持下去的微光。
高考在每个人忐忑不安的心情中度过了。原来再特殊的时间也会波澜不惊地流过去。
高考成绩出来后,晓曼心情很复杂,成绩只差一本线4分,江辰希的成绩却远远超出了一本线。江辰希见到晓曼的第一句话是你去哪,我就去哪儿。晓曼心里乐开了花,但高兴过后却又隐隐的担心,自己会不会耽误江辰希。
高考过后的夏天,两个人相处的时光是他们记忆中最美的时光。
晓曼和江辰希约定好一起报南方的某所大学,但开学之后晓曼却再也没见过江辰希。那时的陈晓曼每天像发了疯似的找江辰希,江辰希却像泡沫一样美丽过后消失地无影无踪。
晓曼的生活又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晓曼的身边再没有过别人。
有些人让你变成更好的人。即使不能长久,拥有过就足够美好。
篇2:高三写人作文900字精选
我的周围全是“定时炸弹”,属于随时引爆的那种,而且杀伤力极强,一不小心,就会被炸得“体无完肤”。
同桌苏浙就是一颗“拳头炸弹”。他的拳头素称“打遍天下无敌手”。一次,赵聪迪拿了根勺子在他的拳头上“敲木鱼”,却听“咔嘣”一声,勺子断成了两瓣,一半飞得老远。从那天开始,我便对苏浙的拳头敬畏三分了。现在可好,他又长大了一岁,他那拳头也更结实了些,一不顺心,就握紧了朝我挥舞以示威胁,若是我稍不留意,便吃苦头——我的手超过了“三八线”,他不由分说,一个拳头就砸了下来,疼得我龇牙咧嘴不说,连手也快“休克”了。咳,这颗“炸弹”,我可真惹不起。
再说我前面的那颗“重磅炸弹”王哲侃吧,他呀,总是没事找事转来转去,影响我学习。因为他体形较胖,所以总要霸占很大的位置,不管他高兴与否他的椅子背总会抵得我的桌子不断向后倾斜,真是把我气得够呛!
后面的“铁杆炸弹”陈文彬,跟苏浙是“同杆铁哥们”,每次见我和苏浙凶神恶煞地瞪起眼来,他就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尽管,陈文彬又瘦又弱,但他的头受过伤,常常仗着这点跟我挑衅。所以这颗“炸弹”也不好惹,拿一时之气跟陪人家医药费比,那绝对划不来!
在我右边的张家俊严格说起来也不算是“炸弹”。可他总是和张临风无比亲热地抱在一起玩耍,偶尔向我撞来,害得我做的作业老是作废!
长此以往我真担心整天生活在炸弹堆里,说不定哪天连我也变成一枚炸弹了——型号为“母夜叉”型!
篇3:高三写人作文900字精选
掬一捧明月,清风中挥洒着前世的羁绊,古书微卷,泛黄的章节凝结着幽幽的墨香,旷古的心结翻卷着洞悉一切的沉思。“逝者如斯夫”,虽远隔千年,但仍能感受到那俯瞰一切的亲切目光,孔子,这个孤独的,穿越千年的灵魂,竟可以有如此伟大而朴实的力量。
礼仁之德,贯穿了中国几千年的政治思想。因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一旨颁下,儒家思想便从此成为两千多年中国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思想,从此天下独尊一家。也许,对于已逝世几百年的孔子也许都没想到:以他为先导的儒家思想,竟可以沿用几千年,成为统治中国长达几千年的重要思想。
孔子-----------一部不朽的神话
孔子确实是悬挂在那个遥远世纪的一盏明灯,他使我们对那个遥远的时代不再觉得晦暗和神秘,他以“万世师表”的谆谆形象亲密了古与今的连接。我们由他知道:即便在那么一个洪荒时代,也有阳光普照,万物生机勃勃。那时代也发生着我们今天一样的事情:暴力和弱者的呻吟;混乱中而向宁静的企望;束缚与挣扎;阴谋与流血;理想碰了钉子;天真遇见邪恶;友情温暖,世态炎凉。他的出现为华夏两千多年的进程,照亮了一片理想之路。
孔子-----------寂寥黑暗中的希望。
孔子是一杯清茶,苦涩中掩不住的茗香溢出岁月的砂壶,浸满心脾。他“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的学习法宝;他“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求学精神;他“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为学精髓;他“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创新睿智,似一把金钥匙帮我们开启探索真理和文化宝藏的大门。历经沧桑,周游列国的孔子于困顿中留下了与日月同辉的《论语》,于是就有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经典思想。千年的风吹雨打,让不朽的巨作越发熠熠生辉。孔子——可敬的精神领袖指引着人们打造生活蔚蓝的晴空。
孔子------------一座永远的丰碑
其实,孔子真的离我们不远,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深深的影响着华夏大地的子子孙孙。在那烛光古香中,我又看到了那睿智朴实,遥望中华大地的期盼眼神。
篇4:高三写人作文900字精选
记忆犹如平静的湖面,微风吹过就会荡起层层涟漪。记忆又像加了锁的宝箱,不经意间打开,尘封的往事就会倾泻而出。——题记
儿时的我常骑在父亲肩头,开心时就会许下天真的诺言:“等我长大了,我会挣很多很多钱,给您买最大最大的雪糕;等我长大了,我会盖最大最大的房子,让您也去住……”那时的父亲总是望着远处连绵的群山,听着我不切实际的诺言憨憨的笑。
快乐的时光总是如疾飞的燕子,转瞬间就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我还没来得及跟童年说声再见,就被推上了青春的列车。个头高过父亲肩头的我就要跨进中学的大门,开始住校生活。
人到中年的父亲话突然变得特别多,开学前一天晚上就唠叨个不停:“住校了可要照顾好自己,更得好好学习。别偷懒,和同学好好相处……”听着父亲毫无条理的絮叨,再望望他那沟壑纵横的脑门儿,我突然觉得他像个老太婆儿。想到老太婆儿形象,我忍俊不禁,不小心笑出了声。父亲愣了一下,拍拍我的后脑勺又唠叨开了:“在学校可得听老师的话……”
天刚朦朦亮,父亲就喊我起床了,他要送我去坐车。父亲扛着行李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我背着书包迷迷糊糊地跟在后面。乡下的早晨天似乎亮得格外早,已经有很多人下地干活了。“每天这时候父亲也该下地了吧?”我心里想。
父亲又开始了唠叨:“看看这种地多苦呀!一年到头就得这样干,早起晚睡,还整天担惊受怕,盼着风调雨顺能有个好收成,可天哪会年年随人愿啊。咱可不能再干这种活了。好好上学,只要你好好学,你要干什么,爸给你买什么。”听着父亲的絮叨,我突然感觉心里热乎乎的。从后面看,父亲的背已有些佝偻,灰色的半袖后背满是汗渍和草渍画上的离奇古怪的图案。尽管是清晨,父亲还是出汗了,后背上的图案或深或浅,似乎是岁月刻画上去的地图。我从未这样仔细观察过父亲的背影,在我的眼里和心里他只是一个朴实憨厚的农民,是一个爱唠叨的爸爸。可现在,看着父亲的背影我竟然感觉父亲有些可怜:整日艰辛的劳作,整日苦苦的煎熬,个人的全部理想与追求都被岁月无情的剥夺了,他的全部希望与追求就是我———他的女儿。为了我的明天,他放弃了他的一切,包括今天———他从未中断过的早起耕耘。经历过几次失意的我曾偏执地想:人是自私的的动物,没有谁会为了谁放弃一切。可看着父亲佝偻的背影,我彻底抛弃了原有的理念。其实这世间有一种爱是会让人放弃一切私利的,她超越了一切海誓山盟的情爱与推心置腹的友爱,这种爱至真,至纯,至坚,至深,她就是伟大的父母之爱。
车站到了,父亲出奇的敏捷,抢先上了车选了靠车门的位置让我坐下,又絮絮叨叨地与司机套近乎,求他到校时帮我搬搬行李。看着低声下气的父亲,我感觉鼻子一阵阵发酸,赶紧将头转向车外。
车开动了,父亲匆忙间一边下车,一边喋喋不休地叮嘱着我,叮嘱着司机。
路两旁的树木渐渐向后移动,速度越来越快。我赶紧回头去看车外的父亲,他跟着车走了几步,终于站住了,粗糙的大手在晨曦中挥动着,逐渐变得模糊……
“丝丝白发女儿债,历历深纹岁月痕。”每次翻检这段尘封的记忆,我的心里就会荡起层层涟漪,生我、养我、疼我、爱我,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我身上的父亲啊,女儿怎能偿还您倾尽心血的深恩呢?
篇5:司马迁高三写人作文900字
“孝武皇帝者,孝景中子也……使人微得赵绾等奸利事,不好儒术……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深入竹简的黄字,在我已垂老惺忪的瞳里格外的清晰触目。发抖的双手揉紧了,劣势的竹片有些刺痛。“放肆!”我的情绪管理完全凌乱了,吼叫着。任凭额头上的珠帘无序的摇摆,碰撞着颤抖的噪声。
“陛,陛下息怒。”跪了一地的太监婢女伏着身子,那写杯杯盘盘敲击着。我果真如此昏庸暴戾?用最后一丝理智,我克制着自己没有将那打竹简杂碎。
“传罪人司马迁来,朕见他最后一面。”掷下沾上我手的汗渍的简,我重重的坐回九五至尊的宝座。
“宣——罪犯司马迁觐见。”一个小小的灰点,出现在大殿的尽头——那么的细微,仿佛尘埃之于白云;但又是那么坚定,烟雨风尘也无法吹散。它很慢很慢地在我视野中放大,渐渐的,变成了他——我简直无法相信那竟然是他。那么的佝偻蹒跚,他灰白的头发无比干枯,肆意地插在头上,仿佛可轻易拔走折断。额间沟壑纵横,灰棕的皮肤若树干的片。他双眼眯起,但缝隙中的眸却仍然清澈透亮。全身上下,唯有衣服干净整齐,这大概是那些子阉人为讨好我所为吧。哦,他现在也与那些人并无两样了。那个曾经意气风发,在朝堂上为李陵争辩的臣子,我也已经是五年未见了。我的火气竟全然消了。
“罪臣司马迁,叩见陛下。”他沙哑的声音一字一顿,对于我,却是那么的生疏。数年未见了啊,在朝堂上争执的盛气年华也都不复存在了。“免礼。”他缓缓站起,微微弯着腰,凝眸注视着我,四目相对,他淡如秋水的目光和我方才的失态一比,我竟然是更加浮躁的那个。
“嗯……赐座吧。”
“谢主隆恩。”
“子长啊,你今日倒是颇有礼节,可不像当年在朝堂之上诤言之人啊。”我故意挖苦。“情随事迁,昔日是我过于忠心而言之过多。”他微微一笑,话中的讥讽让我气愤不已。“胡言乱语!你当日大不敬,如何变成我天子不识你忠贞之心了?况且,你这《史记》中对朕的言论当真荒谬!”茶水从桌上溅出,桌子抖了一下,我指着地上的折子,冲他吼道。
他站起。捡起零散一地的厚竹简,一字一句地,读了起来,气定神闲,每一个字都铿锵地锤入了我的心里,许久没有被震动的心肌,被击打的狼狈不堪。“放肆…放肆!”甩动着_我宽大的袖口,我摔碎了桌上所有的玉器,各种奏折跌落,侍从们跪了一地,他却不为所动,径自念了下去——“太史公曰:余从巡祭天地诸神名山川而封禅焉。”读罢,他定视与我:“陛下以为何言不妥?罪臣愿斗胆解惑。”
“哼!朕如何不好儒术?朕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且看古今,从未有君王如此!”“陛下诚以儒道治国,但此不足以为“好儒”。陛下杀伐决断,罕仁厚,一念武断人之生死矣,何以好儒?”我一时语塞,不禁面上有些尴尬。“你们都给朕出去!”太监都如释重负般逃出了大殿,连回应的“是”都是飞快而即逝。我心头一颤,宫人竟是如此惧怕与我,我岂不……脸颊微热,我瞥了司马迁一眼,他依旧泰然自若,仿佛时时刻刻都在观察着,一切变数了然于心。怦然对视,他丝毫不避,目光静而清,好似洞察出我内心深处的一抹彷徨与慌张。
“那么,子长你何以认为我中巫卜?”他淡定的眼神也逐渐让我趋于平静,仿佛已经不再绷着“王者的自尊”,我问道。“封禅祭祀本为大道之行,然陛下祭祀之繁多,想来也定是有些许对于修短终期的愿景吧,不再是诚心为祖宗祭拜了。”“哈哈,你还真有点本事。”心思被说破,我也忘记了皇帝的威严,释怀了许多,开始与他如熟人般交谈。也是奇怪,我们唯一的单独对话便是多年前为李陵的争辩,如今时过境迁,再悟言一室,竟也如老友一般,相谈甚欢。
鸡栖于树,日之夕矣。悠悠时光倏忽而过,日已渐黄昏。太监小心翼翼地走进,低声询问是否穿膳。我心甚快,便令司马迁与我一同用膳。他却跪下谢辞:“罪臣不便与王上共膳。今日一谈,臣收获良多。今唯余一问,百思不得其解。”“但说无妨。”“陛下何以刑钩弋夫人?”太监立刻跪下,这可是如今朝堂上的禁言,无人敢提及。不过,我与他交谈了半生的是是非非,早已坦然,便道出了心中的打算:“子弱母壮,必乱天下。”他思忖片刻,躬身言:“此为明君之道,陛下圣明!”而后,他便跪恩,缓缓地退出殿外。又成了如蜉蝣般的小点。
这是我与他的最后一面。他卒于我古稀之际。我集了他所有的史记竹简,令百官抄录并颁布天下,规定将史记列为我朝珍贵典籍。史官看后极力谏我修改那些对于我的评价,我只拜拜手——无妨,且发布天下。朕之过失,且令后人评说。
我眼前出现了他的身影。
篇6:司马迁高三写人作文900字
《史记》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史书,被大文豪鲁迅称赞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的作者——著名的史学家司马迁自然也人人耳熟能详,令人叹服。
司马迁出生于西汉,在朝廷做官受到牵连,按当时的法律,他可以在100万贯钱和宫刑两者之间选择。奈何,司马迁为官清廉,又怎能有万贯家私?最后,只能被处以宫刑。此等屈辱,堂堂三尺男儿如何能忍?如果是我,我肯定会热血愤发,英勇反抗,最后就算格杀当场也无所谓。可,他忍了!无法想象,他是如何做到的!
从此,他走上了孤独之路,没有友人,没有亲人。无论何时,漫天黄土中,滚滚尘土中都有一个萧索的背影缓缓走着。身上的单衣,简陋的行囊。身冷,心更冷。我想唯一能暖和他的只有几文钱的烈酒吧!
远处一间茅草房传来争辩的声音,走进一看,有三个老汉正争得面红耳赤,不时还唾沫腥子飞溅。而其中一个老汉,瘦骨嶙峋的体态明_显地写着严重的营养不良,咕咕叫的肚子也在抗议着,但他依然坚持着,这就是司马迁。他已成这般模样了。看司马迁焦急地在两边来回转头,两脸枯黄,但目光中的渴望却丝毫不减。渐渐地,他的颈、头上出现了水滴,不知是汗水,亦是口水。终于,平静了。司马迁期待地把脸凑过去,让希望在无情浇灭他的火焰的一句句方言中重新燃起。
终于,他回来了。京城门口走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手中拄着木根。人们都对他望而生敬,京城街道是拥挤的,可他走得很通畅。因为人民自动为他留出了一条宽阔的道路,尽管他不是什么达官显贵……
我记忆中的司马迁,并不是那种拿着自己的成就,高高站在云端,俯视后人,恃才放旷的高人形象。在我记忆中,他是一个只会放低自己的身段的谨严的学者,是会忍受屈辱的隐者。我不需要抬起头去仰视他,因为我们都是求知者。我们只需拉起手,扣着臂膀,去向那些高人请教学问,就行了。
篇7:司马迁高三写人作文900字
他经历了无数的荣辱,看到了无数的历史变迁,受尽了皇权的痛苦。他就是汉朝史学家司马迁。
司马迁从小拜董仲舒为师,十岁就开始学习古文书传,二十岁从长安南下,足迹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一带,考察风俗,采集传说。
司马迁最初以为汉武帝雄才大略,想以自己的辛勤工作博得赏识,为天下百姓做贡献。正当他一心一意撰写《史记》之时,汉将李陵与匈奴一战因寡不敌众而投降匈奴。朝堂上的汉武帝勃然大怒,要把李陵满门抄斩,由于朝中大臣早已摸透汉武帝凶残的性格,都持赞同意见。年少气盛的司马迁挺身而出说:“李陵几千士兵,抵抗匈奴上万人,他是不得已而投降的,皇上这样做未免太过残暴。”汉武帝听后从龙椅上一下跳了起来,指着司马迁大声说道_:“司马迁胆敢为叛臣辩护,罪不可赦押入大牢!”
此时司马迁猛然醒悟,这才意识到自己之前是多么幼稚,多么无知。他过早地体会到了皇权的至高,官场的险恶,人生的孤独……
当时,汉朝犯人有三条可笑的选择,一是受刑被杀;二是用金钱抵罪;三是受腐刑。这三条选择对家境贫寒的司马迁来说,第二条是显然不可能的,但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他忍辱负重选择了受腐刑。自此以后,司马迁放弃了尊严,开始低头做人,不问政事,一心撰写《史记》,汉武帝雄才大略的英雄形象在他心中已不复存在。
千年已逝,如今,司马迁留给后人的不仅是被鲁迅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留给人们更多的还是他身残志坚,面对屈辱勇往直前的精神。
篇8:糖人金-写一个人作文900字_高三写人作文
糖人金-写一个人作文900字_高三写人作文
糖人金原名叫金福宝,是糖画的第八代传人,早就听说从他手中画出的糖人,活灵活现如同成真了一般,更有人赞誉他是糖画界的神笔马良,还被授予“北京民间艺术大师”称号。
“近水楼台先得月。”作为一个北京孩子,我必定是要到现场感受一下,见证一下这位现代的“神笔马良”。
星期天,我来到大栅栏步行街。街道上人们熙熙嚷嚷,道路两旁商铺云集,“六必居”“吴裕泰”“馄饨侯”鳞次栉比。“糖人金,糖人金你在哪里?”我心里不停地念叨着,时不时踮起脚尖寻找着。那里――在一个路口的拐角处,立着一个幌子,上面插满了各种各样的`糖画,金灿灿的格外耀眼!我迫不及待地跑过去。
幌子下的人,里三层,外三层,我挤进人群中,只见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叔端座在桌子后面,他头上戴着一顶中式瓜皮帽,一身灰色中式盘扣儿套装,袖口向上挽着,露出白色的边儿,显得那么干净干练!他手中端着画糖人的工具――铁勺子,桌面上放着一块二尺见方的薄薄的钢板,在他的右手边,放着一口锅,糖浆在锅中冒着泡,这口锅有些与众不同,它的锅边有一个缺口,刚好和手中勺子的大小相仿,这缺口是便于用来刮去勺子底部多余的糖。桌子前面一块醒目的牌子:“北京民间艺术大师――金福宝。”“哇,终于见到庐山真面目了!”金师傅已经在做画了。我按捺住心中的喜悦,定睛细看,随看他手中的勺子晃来晃去,撒下的糖丝,垂落到钢板上,三下两下不等我看清,“马上好了啊!”金大师说着用一个刮糖的铲子的底部,按出了两个圆点,一条威武霸气的飞龙呈现在众人面前。这真是“神笔马良”的画龙点睛!我赶忙让金大师给我画一头牛。
我打开手机录像功能,这回我要全程记录下“糖人金”的绝活。金大师用铁勺舀了一勺糖,在锅边刮了两下勺子的底部,迅速挪到钢板上,勺子微侧,他先一提、一勾,牛头便画好了,紧接着他从牛角往右下一滑、一挑,牛身就从他手中显现了出来,金大师又盛了一勺糖,这回他比刚才稍稍抬高了勺子的高度,滴下细细的糖丝,在牛身中间一直过渡到牛蹄子下,左右抖动,一眨眼的功夫,一头神气活现的老黄牛就大功告成了!最后拿一根浇上糖的长竹签,粘到“老黄牛”上,轻轻一提,“老黄牛”仿佛从钢板上站了起来,真乃“神笔马良”啊!
手机录像时间定格在51秒!金大师画糖画没有草稿,草稿全在他的心中,仅凭一勺一铲一板,一气呵成。我小心翼翼地接过“老黄牛”,一点儿也舍不得吃,把它擎在半空中,四周围经过的人,无不夸赞大师的糖画手艺。这51秒背后,大师付出了多少辛勤地汗水呀!糖画艺术已经被例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糖人金不愧为民间艺术大师!
篇9:高三写人作文 :我200字
有时我大口大口的喝水,以为这样就能忘记悲伤,可是似乎每一口水都变成了眼泪的补给,他们前赴后继的涌向这个世界!
我想让自己过得很快乐,但又害怕快乐因为每当快乐过后就是无限的忧伤。
我和她最终是两条平行线,及时离得很近但终究没有交点,如果有故事发生那就是万有引力的缘故吧!就算有引力也是在各自的世界!
很多时候发现当全家人都关注着你时才最寂寞。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读懂你的内心,让你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内心空洞的要死。
我是不怕鬼的,尤其是孤魂野鬼,因为我觉得自己比他们都参所以我不怕他们!
篇10:高三写人作文 :我650字
是:
进化不完全的生命体,基因突变的外星人,
幼稚园程度的高中生,先天蒙古症的青蛙头,
圣母峰雪人的弃婴,化粪池堵塞的凶手,
非洲人搞上黑*的后裔,阴阳失调的黑猩猩,
被诺亚方舟压过的河马,新火山喷发口,
超大无耻传声扩音喇叭,爱斯基摩人的耻辱,
和蟑螂共存活的超个体,生命力腐烂的半植物,
会发出臭味的垃圾人,“唾弃“名词的源头,
每天退化三次的恐龙,人类历的废材,
上帝失手摔下来的旧洗衣机,能思考的无脑袋生物,
损毁亚洲同胞名声的祸害,祖先为之蒙羞的子孙,
沉积千年的腐植质,科学家也不敢研究的原始物种,
10倍石油浓度的沉积原料,被毁容的麦当劳叔叔,
像你这种可恶的家伙:
只能演电视剧里的一陀粪,
比不上路边被狗洒过尿的口香糖,
连如花都帅你10倍以上,
找女朋友得去动物园甚至要离开地球,
想要自杀只会有人劝你不要留下尸体以免污染环境,
你摸过的键盘上连阿米吧原虫都活不下去,
喷出来的口水比SARS还致命,
装可爱的话可以瞬间解决人口膨胀的问题,
耍酷装帅的话人类就只得用无性生殖,
白痴可以当你的老师,智障都可以教你说人话,
只要你抬头臭氧层就会破洞
要移民火星是为了要离开你,
如果你的丑陋可以发电的话全世界的核电厂都可以停摆,
去打仗的话子弹飞弹会忍不住向你飞,
手榴弹看到你会自爆,
别人要开飞机去撞双子星才行而你只要跳伞就有同样的威力,
你去过的名胜全部变古迹,你去过的古迹会变成历史,
18辈子都没干好事才会认识你,连丢进太阳都嫌不够环保!!!
反正横竖一句话:别让我再看见你,要是见着了你,
我一定要把你灭了
高中高三:qwerghjkl
篇11:我妈-写人作文900字
我妈-写人作文900字_作文900字
一直想写写我妈,今天是个机会。
我妈啊!像天下所有当妈的一样,她很累。与其说常常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如说每天下午都会瘫坐在沙发上,如释重负地长吁一声,上眼皮如铁做的一般挂下,随后一只手扶腰另一只手将被额头汗液粘住的发丝捋到耳根处并向我说道:“帮我端杯水。”看着这样的妈,每个人或许都不陌生。
我妈啊!也爱美,她出门时就算不是漂漂亮亮的,那也算素净。注意,这是一条分水岭,毕竟我见过许多母亲,在家庭、工作等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下,变得失去耐心、急躁、邋遢,我想这应该便是所谓的更年期吧!曾作为少女的美丽、活力一去不返,取而代之的是如同趴在石上一动不动的海豹一般的中年臃肿妇女,说实在的',总有一种市井气。
幸好我妈还没迎来这一天,除了稍稍打扮一下自己以外,她更愿意把钱砸在我和我姐身上,我们成为了她的新目标。她的眼光挺好的,起码比我爹好得多。
当然,说到这里,她仍是一位母亲。她肚子里文墨不多,和那个时期的大多数人一样。我常会问父母些问题,有时妈吃不消了,张开嘴正想说时,突然张口结舌,仿佛喉中有异物卡住一般,随后她放弃了,叹了口气:“去问你爸吧!”
饭后茶余,我爸也很不识相地又与我重新谈起这个问题,目的也很单纯,在我妈身上找到优越感。但是我知道,在桌上默默收拾的妈比我爸对我的教育意义更大。人呢,总是有经验的,做人更是一门学问。
妈平时一言不发,但我知道,为人处世她比谁都清楚,她在我小时就开始了这种终身教育,尤其是在我这种人际关系过于复杂的家庭里。
说实在的,对我的益处很大。
我妈也挺有生活情趣的,常常将一些看来司空见惯的东西玩出新花样使人眼前一亮,当然,有时她也会失败。举个例子吧!有一日,她为了鳘鱼以一种美丽的姿态上桌,决定整条搞定。结果也是较为惨烈,但我夹出一块鱼肉时,里面还是生的。我爸说:“***有时还是蛮可爱的。”我也只好笑笑了。
当然比起这些事,我印象更深的还是那些细节。她喜欢在闲暇的空余时光里,迎着阳光为我修修指甲、教我拉拉小提琴,并且没有要求我有何成就,单纯地培养兴趣罢了。
我啊,其实挺怕一个人在生活的折磨下,变得粗糙、麻木,尤其是这个社会上的女性。“岁月是把杀猪刀”这句看来粗俗不堪的话面前,人们何尝不是苦笑着接受呢?
看来我妈应该是不会变成这样了,如果我将来有所成就,可以养活自己时,真的要好好感谢我妈了。
篇12:这就是我初中写人作文900字
这就是我初中写人作文900字
仰望天穹,星光闪亮,无数颗星,耀眼夺人。相比于苍茫的宇宙来说,大自然中的人显得渺小卑微。我知道我不可能成为最耀眼的那颗星,但惟愿我是最精彩的那颗。
——题记
玩发明是我的梦想
首先,我是一个“爱玩”的人。
时下,同学们都沉迷热门的游戏,忘我而不可自拔,甚至有的荒废了学业。而我玩的是电子科技。作为曾经“小爱迪生”发明班的一员,我获得过许多发明的奖,从高温不烫路面到万能充电电池;从小虎鲨男子竞速到诺宝RC搬运机器人……各种发明的奖项让我赢得了很多粉丝,虽没有众星捧月,但也着实让我骄傲了一把。
那么多发明的项目中我最喜欢的是诺宝RC机器人了。记得上小学时,我幻想过我有一天能玩一玩真正的机器人,没想到在六年级的'那一年,我的梦想成真了。每当下午放学的时候,是我一天中最高兴的时刻。雄赳赳,气昂昂踏进电脑室,感觉自己的脚就像踩在浮云上,轻飘而又有力量。我们小组成员一共5人,开始热火朝天干起来,就像在干一番大事业。可神气啦。
当然曾如冰心老人说过: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是惊慕它现实的明艳,然而它当初的芽儿却浸遍了腥风的血雨,洒遍了奋斗的甘泉。一开始接触这个项目时,我虽怀着满腔热血,但却无从下手,因为在此之前,我没有接触过编程,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学习。但强烈的兴趣支撑着我研究学习的决心,从五点半到七点,每天我都如饥似渴学习着,学习着。首先从诺宝机器人的特性学起,再慢慢深入到了试编一些简单的小项目,如超声波测距,温度计等。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诺宝教育机器人”的比赛中取得了搬运机器人的二等奖。
时光荏苒,如今,已步入初三,马上接近中考,学习任务非常繁重,暂无闲暇玩发明了,但是玩发明始终是我矢志不渝的梦想。
玩音乐是我的追求
其次,我还喜欢玩音乐。
和同学们喜欢流行歌曲不同,我喜欢的是大提琴。我喜欢听大提琴的独奏或伴奏曲,以人们熟知的《Canon》为例,乐曲的开头是以大提琴开始的。大提琴的声音低沉而有力给人一种逆境中的希望,就像潘多拉魔盒一样。当自己一个人欣赏时,能够感受到作曲者的内心的世界。
时常在梦中与大提琴相约,它使我心中最隐秘的向往。终有一天,我也可以自由弹奏大提琴的。
我成不了改变世界的伟人,我只是默默地改变着自己,我就是我,唯一的我。
篇13:写人作文900字 我的同学
诗曰:密壤深根蒂,风霜多饱经。如何纯白质,近处染微青。
一提起白萝卜,脑袋里总会浮现出这样一幅景象,萝卜从头到尾,由外到内,白里渗青,青中染白。有条纹,看得清。只露出自己翠青的叶子,将自己大部分又最精华的藏在土里。不张扬,静静努力,只等自己的那片春。
我们班也有这样一位“白萝卜”。他白白胖胖,脸颊上总是微微泛点红晕。偏分的黑头发下,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像两颗闪闪发亮的紫金石,透露着机灵的光芒。微微一笑,双眉上扬,眼睛眯成一条缝,像两条细细的丝线。又像两座弯弯的,倒挂的新月拱桥,嘴巴微微抿拢,一脸亲切与可爱。这样的他,是努力后收获了的他。
有一次,熊老师公布了周末英语报纸的成绩,还为我们细细讲评了一遍错题,同学们无一不受益良多。下午时分,教室里的同学像春天田野的动物,干什么都有,有的在偷摸着玩平板电脑,有的专心致志地写功课,有的在闲说慢聊。我正愁着没事做,望着洁白的天花板发愣。
突然,我听到了一阵呼唤声。我忙一回头,原来是新同学家梁在挥舞着报纸叫我。那动作,似翩翩的蝴蝶,似嗡嗡的蜜蜂。见我反应,他连忙回来对我问道:“请问你知道这道题怎么做吗?”我一看题,将头微微一扬,“当然!”“可以为我讲解一下吗?”我一向了解他的学习处境。“朋友难,必相助也!”一个声音在我耳畔回响。“好啊!”我爽快地答应了。
到了一个清静的角落,我开始细细为他讲解。家梁听得非常认真,似乎想将每一个字都抓住,塞进心里。一遍讲完,只见他拧眉横眼,牙咬紧唇,若有所思地离开了。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讲得不够好。
一节课后,我正回想我讲题的过程。家梁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冒了出来,对我说:“我刚才还是有点没听懂,你可以再讲一遍吗?谢谢!”我一听,兴致马上就来了,终于可以弥补刚才的过失了!
这一次,我比上一次讲得更投入,更细致了。不但梳理出了做题思路,还总结了做题方法。他全神贯注地听着,看着,记着。我讲完后,他的眉毛舒展了,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似乎心里的石头落下了。他微笑着对我说:“谢谢!”此刻,我感到温暖至极。
没错,这就是家梁,他就像一棵大白萝卜。简单,没有歪门的想法;好学,不懂就问;礼貌,懂得知恩知情。我愿你永远光白无迹,透亮无痕!
篇14:我的母亲写人作文900字
母亲是给予我们生命的人,母亲在我们的一生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看来,母亲不仅仅是我们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人,而且还是我们一生都值得崇敬的人。
自打我睁开眼睛开始,妈妈便给我展示各种物品,或者给我讲很多故事,有时一讲就是深夜。在我没有接受任何书本的时候,母亲就是我的第一任老师,所以,母亲的嗓子总是沙哑的。
上幼儿园了,我也开始接触了一些书本,有了最初的知识概念,从这时开始,母亲便开始对我严格起来了(包括现在也是)。记得一天,老师布置了几个作业题,我做错了一个题。母亲看到之后,立刻要求我重做。“如果这是考试,你就完蛋了。所以,儿子,你应该从现在开始就要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做到最好,你才能够成功。”母亲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虽然音量不高,但是字字铿锵有力,仿佛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在里面。所以,直到现在,我对母亲是又敬又怕的。
母亲是一个待人和善的人。一天,在公共汽车上,一个乘客踩了他一脚,而且还很高傲的走开了,连一句对不起也没说,似乎没有把母亲当回事儿。我当时已经是火冒三丈,真想教训他一顿。母亲笑了笑,对我说道:“如果我和他吵起来,那势必会影响司机,倘若他把车子一放,不开了,那我们不仅回不了家不说,而且还会被其他乘客骂,导致大家都回不了家。所以,儿子,凡是要为大局着想,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影响大家的公共利益,明白了吗?”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当时我只有九岁,并不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后来大一点的时候,我才明白它是什么意思。上初中后,我和母亲谈上它时,她只是淡淡一笑。
母亲虽然不是大学生,但是她的知识却一点也不亚于大学生毕业的老爸,她对我的'学习可谓是呕心沥血。一天,我有一道物理题不会做,垂头丧气的从书房里出来。母亲问明事情后,便和我一起思考,耐心的给我讲解,直到我明白了为止。所以,我的成绩在班里还算不错,这跟我母亲的教导是分不开的。母亲很关心我的成绩。当我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时,母亲总是鼓励我再接再厉、继续加油;当我考砸时,母亲也不批评我,而是安慰我、鼓励我,让我有充沛的精力去学习,再次迎接成功。
母亲今年已经32岁了,昔日的年轻漂亮早已成了今天眼角上一道又一道的鱼尾纹。在这十二年里,母亲为我付出的心血岂可以数计?我一定不会让她失望的。妈妈,您等着吧,终有一天,您会收到一份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心血和辛勤。妈妈,谢谢您!
在我们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妈妈的关爱是永远不可缺少的,正是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才让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也希望你能把你这份孝心化作前进的动力,来回报你的母亲,“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可令天下父母心。
篇15:我的爷爷 写人作文900字
这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伟人,可我却不屑一顾,觉得我平凡的爷爷也很伟大。
我家地下车库门口有一个大水坑,边走路边玩手机的,一不留神就栽个跟头,要是穿高跟鞋的阿姨可就更惨了。
那天放学,天空布满乌云,还没等我举起雨伞,雨帘便“哗”一声落下。我急急忙忙上了爷爷的电动车,一路狂奔回家。
“我今天带了个水,你把它水坑给填一下,平时一过去就摔,别说是下雨天了。”
“啊?你填水坑?你行?”
“当然行!”爷爷说,“平时电视、门把、雨衣都是我修,就一个水坑!”
看爷爷这么自信,我才勉强松了口气,这大雨天的,哪有人来修水坑啊。爷爷说干就干,先拿水泥填起来,让我先回去,虽说那地方淋不到雨,但雨珠也会落在爷爷身上,水坑也积了不少水。
“那我走了?”
“走吧,作业快做。”
我点了点头,望着爷爷,他那苍老的脸上划过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汗水,。旁边匆匆忙忙的行人向爷爷头去了敬佩的目光,我心中竟也升起一股敬佩之情。
我六岁那年,正是夏天。我发了高烧,正午时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只觉心中有团火在烧,一串串汗珠亲湿了枕头,难受极了。
“怎么了?”旁边的爷爷关心地问。
“难受!”
“哪儿难受?”爷爷马上跑来。
那时我还小,不懂该怎样向别人表达,只觉身体很烫,很涨。
爷爷看我不对劲,一下把我抱起来出门了,说得带我去趟医院。我浑身软绵绵的,开不了电动车,爷爷犹豫也没犹豫就背起我往儿童医院跑。天桥上,爷爷背上的汗渗到我的衣服上那时是夏天,又是中午,大地就像是烧烤架,阳光则是调味料,火上浇油。
到了医院,爷爷把我放到椅子上,就急忙挂号去了。我眼前一片模糊,还稀里糊涂的分不清东西南北,竟哗哗掉眼泪。
为什么哭,我已经不记得了。也许是因为难受,也许是因为感动。
爷爷曾经是王煤矿的工人,经常给我讲起他以前的故事,令我难忘的还是这个——
爷爷19岁参加矿山工作,做一个井下工人。生计迫使爷爷能吃苦耐劳,不怕危险,半年来就学会采矿支护技术。
那年单位来了个新工友,叫木顺,太秀气,没冒险经验,干不了重活。爷爷就替他做冒险岗位,截一下个人情谊,成为了好朋友。
谁知他后来仅当了多种经营公司的经理,调爷爷到西安一家公司担任董事部经理。使爷爷37岁走出矿山进入社会,成为爷爷生命中一个转折点。
“没想到一个举手之劳,就能帮上你这么大忙。”我说。
“是啊,”爷爷抖了抖手上的烟,“你帮别人的事早就忘了,可人家还记着呢!”
现在爷爷已经退休,天天写关于老家的文章,说要留给我们下一代,可别忘了老祖宗和他呀。爷爷总是什么方面都想的周到。
篇16:我的爷爷 写人作文900字
要问我喜欢的人是谁?那么爷爷就是当之无愧的。因为只要和爷爷在一起,快乐总是陪伴着我,所有的烦恼都会在刹那间烟消云散……
爷爷是一位农业科学家,平时喜欢看《新闻联播》。他留着满头白发的小平头,一双和蔼可亲的小眼睛上总是挂着一副老款式的近视眼镜,爷爷常常幽默的说:“眼睛小可是我们李家人的一大特征,俗话说的好嘛,‘眼小聚光啊’!”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
别看我爷爷已经年过花甲,身体可硬朗着呢!
就拿平时来说吧!我从小就是个淘气的机灵鬼,爸爸妈妈给我买的玩具总是用不上一两年就让我给“毁灭”了。这不,喝茶的一会儿工夫,我又把小型钢琴给捣坏了,爷爷娴熟地拿起改锥三下五除二一会就给修好了。我可不“甘心”呀,你瞧!我又把篮球架子给踢塌了,哎,无奈,爷爷找了几块厚木板“叮零哐啷”地给定了个结实。我瞪大了眼睛看着爷爷的“杰作”,情不自禁地拍起手来。
爷爷在农业科学界的成就也是独树一帜的。平时吃完晚饭,我总喜欢打开爷爷书房里的柜子,里面摆满了大大小小、琳琅满目的奖状、证书,一叠一叠,整整齐齐的摆放着。这都是爷爷以前在农业科研事业中作出的卓越贡献而得来的呀!每一份都是爷爷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来的。我看了以后非常高兴。但同时也有点嫉妒。高兴的是我有一位这么伟大的科学家爷爷,嫉妒的是我得来的奖状远远赶不上爷爷的三分之一。爷爷抚摸着我的头,笑着说:“仙仙以后肯定比爷爷强!这么小就得了十几个奖状了,很快会超过爷爷的。”听了这句话,我高兴得直挠爷爷的咯吱窝。
爷爷在生活中可是个“老顽童”,就像新一代的爱因斯坦,有一颗不泯的童心。爷爷喜欢热闹,经常带我去附近的游乐园或市场上玩耍。打机枪、开跑车、钓金鱼……都不在话下。玩了一天,连我这个小孩子都疲倦了,爷爷还兴高采烈地拉着我的手说:“仙仙,走!还有更好玩的地方呢。”这场面实在有趣,每次都让我联想到热播剧——快乐的一家《家有儿女》。
在生活中爷爷对我无微不至,百依百顺,可是万一我要是犯了错,爷爷可是会拿另外的面孔等着我。写作业时,爷爷如果检查道我有错题,便会一脸严肃地说:“恩?这道题算错了,仙仙,再这么下去可不行啊,认真做,从算一遍!”我听了这句话,心里上虽然有点儿不服气,但一看爷爷那板紧绷的脸孔,我赶快低下头认真地做了起来……
哎!伟大的爷爷,能干的爷爷,可爱的爷爷,严肃的爷爷……我的好爷爷,如今千言万语形容您的词已汇聚成了我对您写的一篇文章——《我的好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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