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后感作文

时间:2025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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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第一次读后感作文,本文共10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icenwen”提供。

篇1:第一次读后感作文精选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深深被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产生了一种敬意,并被他的事迹感动着。

保尔被老师神甫赶出学校后,进工厂当了工人。后来在装配工朱赫的引导下,懂得了布尔什维克是为穷人争取解放的政党。他依依不舍得告别了恋人冬妮亚,逃离家乡,加入了红军,成为了一名坚强的布尔什维克战士。但他的身体状况每况俞下,右腿重伤变成残废,脊椎骨的暗伤也越来越严重,最后终于瘫痪了。但他并没有为此沮丧,而是从此开始了他艰难的写作生涯,创作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流传今世并激励几代人的世界名著。他的那种不畏病魔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精神,曾激励和鼓舞一批又一批的中外青年为理想而奋斗。

最使我感动的是书中描写铁路抢修的故事。铁路抢修工作开始后,谁也没想到条件会有那么艰苦,寒冷的秋雨浸透了人的衣衫,沉甸甸、冰凉凉的;四周荒凉一片,几百个人晚上只能睡在四间破房子里的水泥地板上,穿着淋湿了而又沾满泥浆的衣服,紧紧地挤在一起,尽量靠对方的体温取暖。早上,大家空着肚子喝点茶就去干活,午饭天天是素扁汤和一只煤球一样的黑面包。但就是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保尔和战友们硬是凭着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坚强的毅力,出色地完成了铁路抢修任务。

“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保尔的这段话让我对“人应该怎样活着”这个问题找到了最完美的答案。读着,读着,保尔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他,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钢铁般的意志,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他鼓舞着他前进呢?那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这也是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的精神动力。

没有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但未必人人都能炼就一块好钢。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只有经历了人生的磨练才能走向成熟和成功。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炼人生的火焰。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停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和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

篇2:第一次读后感作文精选

二十多年前,第一次捧读《百年孤独》时,被书中的魔幻世界所吸引,一气呵成,读罢,又欲罢不能地反复翻看了几回,感慨颇多,终于理解了此书刚刚问世时,疯狂的读者用抄写此书的方式来验证究竟是自己疯了还是作者疯了的行为。我自认为是理智的读者,但由于阅历、积淀和思维的狭窄,当时仅仅关注书中的魔幻色彩,忽略了这个魔幻世界里蕴含的深刻的真实性与现实性。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再次捧读《百年孤独》,再一次被这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神奇力量所征服,同时也被它的现实性所感动。一百年,弹指一挥间,一代又一代人来了又去了,最后他们都成为魔幻世界里的鬼魂,他们中的每一个人,活着的时候,都有着令人瞠目结舌的经历,那么骇世惊俗,那么不同凡响,他们都携带着先祖原始的野性和强健的基因来到现世,恣意宣泄自己独特的个性,活得忘乎所以,活得令文明世界里的人大跌眼镜。作者马尔克斯曾说: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最后书中这些主人公们都用各自的“孤独”惩戒自己,平息自己生命中的放荡不羁,在“孤独”中寻求内心的安宁和恬静,“孤独”让他们坦然接受自己的宿命,让他们活在自己最绚烂的一刻,永远耀眼夺目,他们的灵魂在死亡中得到永久的安宁。在这一切文字的背后,我看到了深沉的“爱”,看到了马尔克斯戏谑笔触中的“痛惜”,那是“爱”“恨”交织的“痛惜”。

马尔克斯说这本书是写给女人的。细细回忆一下,发现留在脑海里的印象深刻的主人公,都是那些个性分明,美如天仙,骨子里散发着母性光辉的女性形象,而那些叱咤风云的男性主人公,在小说里就如过眼云烟。作者在痛惜中为这些美丽的芳魂树碑。

第一代,令人敬重、爱戴的老祖母乌尔苏拉。

马孔多的创始人老祖母乌尔苏拉,她是家族中LD级的人物,俨然母系氏族社会中的女酋长,掌管着家族中的生计大权,她的一生勤勉、务实、自律、充满活力,像一部开足马力的马达,无休止的、日复一日的、重复的劳作着。丈夫在不着边际的幻想中忘记了自己作为家长的责任,她就独自承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每天带领孩子们在地里忙活着。她对丈夫所追求的事物,并不认同,但也不抵制,她可以拿出自己珍藏的金币让丈夫去实践炼金术。她并不愚昧,看到姨母与叔父近亲结婚生出长尾巴孩子的后果,就努力避免和表兄的丈夫同房。她也会因不满闹情绪,曾跟着吉普赛人失踪了一段时间,但在责任的驱使下,又主动回归马孔多。她靠做小饼干生意敛取财产,扩张基业,终于让家族走向辉煌。她有自己的操守,别人寄存在家里的巨额财富,绝不让自己的子孙挥霍。直到失明后,她还依靠“诡异的直觉”继续料理家务。她头脑清醒、是非分明,不断纠正家族后代的劣行。她是布恩迪亚家族中存活时间最长的一个人,她因长寿也见证了家族六代的兴衰、存亡。临死前,她躺在床上,身上布满水蛭,百岁高龄的她萎缩成像胎儿一样小,即便如此,她倾尽一生对这个家族无穷无尽的奉献,足以让她赢得所有人的敬畏,她是母爱坚毅的代表。

第二代,野性、恣意、固执的养女丽贝卡。

丽贝卡,据说是养母乌尔苏拉的表侄女。被收养之初,她胆小、自闭,有吃泥土的癖好,是一位病态、倔强的孤女,幼年时她只对印第安语有反应,种.种迹象表明,她有印第安人的血统。长大后出落成一个绝代美人,吸引了意大利琴师皮埃特罗的目光。文静、优雅的琴师展开了追求她的攻势,因此,她也引来了好姐妹阿玛兰妲的记恨。当她的大哥何塞·阿尔卡蒂奥返乡后,大哥身上与生俱来的野性、阳刚、粗鲁唤醒了丽贝卡骨子里埋藏了多年的野蛮热情,她那被压抑的病态嗜好也释放了出来,促使她果断抛弃意大利人的追求而选择和自己的大哥结婚。抛弃意大利琴师意味着她将放弃的是欧洲文明世界里贵族一样的优雅生活,母亲乌尔苏拉一气之下把这兄妹俩赶出了家门。丽贝卡的丈夫离奇死亡之后,她在欢愉和喧闹中重归寂静,开始与世隔绝,独居在自己的小屋里,直到死去。晚年的丽贝卡曾收到奥雷里亚诺第二让她回归家族的邀请,却被她断然拒绝了,理由是:辛苦多年,忍受折磨,好不容易赢得的孤独特权,绝不肯用来换取一个被虚假迷人的怜悯所打扰的晚年。她的一生极具反抗意识,拥有不甘寂寞的热情,要么极度抑郁、要么爆发得不可收拾。

第二代,温婉、善良、博爱的童妻蕾梅黛丝

蕾梅黛丝是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妻子,也是马孔多镇长最小的女儿。她美如天使,皮肤细嫩,眼睛如绿宝石,但在小说中出现的篇幅却非常少,当她还是幼女玩布娃娃的时候,就被成年的奥雷里亚诺一眼相中,惊为天人,一直耐心等待她有了第一次生理期后,就把她娶进了家门。当她嫁给奥雷里亚诺后,虽然还是个孩子,却以异乎寻常的成熟、温婉、善良赢得了全家人的喜爱。她主动照顾因发疯被绑在栗树上的公公布恩迪亚,给他婚礼蛋糕吃,开始用简短的拉丁语与他交谈;她接受并抚养丈夫和占卜女生的私生子;直到她意外的被一心想杀死丽贝卡的阿玛兰妲用鸦片酊害死,同时一对双胞胎横死在她腹中。她身上拥有的这些美好的特质,注定了她在这个家族里的地位,虽然夭折,可她的娃娃照却一直供奉在家族的祠堂里,被后人祭奠。她与生俱来的母性使她成为“爱”的化身,因过于美好,而被毁灭。

第二代,狂妒、报复、自悔、自戕的女儿阿玛兰妲

阿玛兰妲是布恩迪亚的女儿,她是一位温柔的女子,和丽贝卡一起长大,都出落成当地的美人,但是却由于意大利琴师皮埃特罗·克列斯皮的出现,使之从前的好姐妹变成了情敌。阿玛兰妲自此妒恨中烧,多次设法阻止意大利琴师和丽贝卡的婚姻,她甚至在咖啡里放鸦片酊,要毒死丽贝卡,却意外地杀死了小嫂子蕾梅黛丝,她后因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开始接替蕾梅黛丝抚养二哥的私生子。在丽贝卡放弃意大利琴师与大哥结婚后,她开始与意大利琴师交往,当意大利琴师爱上她时,她却又拒绝了意大利琴师的求婚,意大利琴师为此自杀,她又因此悔恨不已,故意烧伤自己的一只手,落得终生残疾,她以自残的方式惩罚自己,并发誓永不嫁人。即便如此,她还是获得了二哥奥雷里亚诺上校的下属赫里索多·马尔克斯的青睐,战争的间隙就来陪伴她,并向她求婚,但同样遭到她的拒绝。不得不承认马尔克斯的温情陪伴,对她来说是一剂渴望已久的良药,于是当马尔克斯身陷囹圄时,她为他亲手做蛋糕、陪他聊天,幻想着等他恢复自由就嫁给他。她抚养的二哥和占卜女的私生子,刚刚成年就不顾一切地追求她,她和亲侄儿的厮混、逃避,是想以此作为“治疗孤独病的临时药剂”。她的内心异常苦闷,终日将自己关在房中为自己缝制殓衣,并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缝制殓衣,是面对死亡的一种选择,拆掉殓衣是发泄内心的强烈不甘,她在暴风雨般及其矛盾的内心世界里折磨自己,外表上看却温柔可人,庭院中、海棠花下、美丽沉静的女孩子在编制衣物。乌尔苏拉妈妈后来评价女儿阿玛兰妲时说,她是对待爱情最温柔的一个人,这种“温柔”源自于她对爱情的强烈渴望,并勇于追求的执着。

阿玛兰妲和丽贝卡对待爱情的选择截然相反,丽贝卡是她的闺蜜,一个大胆遵循自己的内心要求,爱我所爱;一个爱而不得,拼死报复。对待意大利琴师皮埃特罗·克列斯皮的态度,可能是闺蜜要我也要,闺蜜不要我也不要吧,是嫉妒,很微妙,是报复,很自责。她是为爱而生的人,在选择与放弃的殊死较量中,煎熬一生,心灵饱受折磨,她没办法跨越自己背负的种.种伤痕和愧疚,只能用自戕来自惩,最后将一切感情禁锢在心中,独自承受。她的行为,让我想起《荷马史诗》中希腊神话中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他在命运的悲剧中,周而复始、无穷无尽、无法摆脱巨石的沉重压力,挣扎在命运的桎梏中无法脱身,阿玛兰妲何尝不是如此哪?!

第二代,先知、见证、启蒙、占卜女庇拉尔·特尔内拉

妓女庇拉尔·特尔内拉是第二代老大和老二的性启蒙者,她懂得占卜术,了解这个家族过去和未来的命运,俨然处于一个先知的角色。她和两个亲兄弟都发生过性关系,并且延续了这个家族的第三代血脉。她亲生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都企图和她发生性关系,她于是拿出自己的血汗钱给儿子们买来了妻子。她的存在对于布恩迪亚家族的意义非同一般,她从侧面见证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她渴望和这个家族发生联系。她是一个长寿的女人,当所有的人都淡忘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时,在她那里得以求证。她一百多岁后最终死在妓院的藤摇椅上,死后没有墓志铭,仿佛没有存在过。她作为一个妓女,为布恩迪亚家族延续了血脉;作为一个占卜者,又时时矫正着布恩迪亚家族的航向;作为一个母亲,暗中安慰着,指引着自己的孩子,她是不求回报,奉献型母爱的代表

第四代,矫情、刻板、无能的正妻费尔南达。德尔。卡皮

费尔南达。德尔。卡皮是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正牌、漂亮、女王范儿的老婆。这是一个异常悲催的角色,她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的家庭,贵族身上所有的毛病,怀旧、讲究、刻板、愚昧、无能等她都具备。她是在封建枷锁里长大的畸形儿,她恪守着父辈的生活方式,疏远朋友,脱节社会,毫无生存能力。她习惯于贵族拐弯抹角的表达方式,有病不敢直说;她把女儿送去学习一无所用的古钢琴、反对女儿和爱人的交往;到哪里都要带着那个象征身份的泌金盆,她的种.种滑稽行为遭到丈夫及其家人的反感,甚至她的隐身医生最终也厌弃了她。她默许丈夫情人的存在,只求丈夫不要死在情人的床上。丈夫死后她被丈夫的情人匿名养活着,这是对她的无能绝妙的讽刺。作者对费尔南达。德尔。卡皮的态度无疑是鄙视的,通过这个人物作者想表达出自己对没落贵族的否定和批判。

第四代,仗义、笃定、精力旺盛的情人佩特拉·科特斯

佩特拉·科特斯是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情人,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这个家族里的一份子,应该更适合做奥雷里亚诺第二的妻子,她用自己的身体和青春疯狂的回应着奥雷里亚诺第二,每当他们亲热时,家畜就会疯狂的繁殖,来满足他们的物质生活。佩特拉·斯科特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她对于情人的笃定,以及对情敌的态度。她就像是大洪水过后,以不可思议的东西进食而活下来的那匹老骡马,在她的身上依稀可以看见乌尔苏拉式的坚定和执着。大洪水淹死所有牲畜的灾难没有击倒她,她决意要恢复财富,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以更加旺盛的斗志开始贩卖彩票;奥雷里亚诺第二死后,她卑微的请求让他穿上自己带来的鞋子下葬;她甚至把养活费尔南达(死去情人的正妻)当成自己的一种责任,她始终没有把自己排除在这个家族之外,虽然没有子嗣,但她的身上具有母性的执着。

第四代,美飞了的人儿蕾梅黛丝

蕾梅黛丝是小说中最楚楚动人的美人。尼采说:孤独者大抵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驯;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驯。那么美人儿蕾梅黛丝属于纯粹神性的孤独者,她和之前童稚的蕾梅黛丝不同,在她身上闪现着人性美的光辉,她从灵魂到肉体都一尘不染,既不墨守成规又洞明人世,超然于世俗之外,她的美在她的周围形成天然的屏障,对有所企图的人具有杀伤力。她就像是骑士送给她的那朵黄玫瑰,带着朝露永远停留在自己的青春岁月中。然而这个浑浊不堪的现世,如何能理解和接纳如此美丽而真诚的灵魂,于是她最后一搏,神奇地抓住雪白的床单乘风而去,永远消失在空中。她是女性美的化身,作者对这个女孩子如此怜爱,不忍心她在俗世被玷污,更不忍心让她死去,于是倾尽所能、想尽办法,终于给她安排了一个理想、浪漫的归宿。

第五代,反抗、挣扎、沉寂的女儿梅梅

梅梅是小说里最后一个叫蕾梅黛丝的女孩,她演绎了一段无比凄美的、飞满黄蝴蝶的爱情故事。黄色在南美印第安文化中是不祥的预兆,梅梅与情人马乌里肖·巴比伦之间的爱情在黄色蝴蝶的簇拥下,显得那么纯美而又不安,他们为追求自由的爱情,而采取的反抗行为如此的脆弱,当情人死在费尔南达保镖的枪下后,梅梅万念俱灰,如果不是因为身体里已经怀有情人的骨肉,很可能会殉情。保守的母亲把她送进修道院,多年后,她给家族送回第六代唯一的男丁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从此就销声匿迹了,也许她去往了那个蝴蝶翩然飞舞的国度,生死未卜。

第五代,魅力四射、活力四射的女儿阿玛兰妲·乌尔苏拉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拥有和曾曾祖母乌尔苏拉一样的名字,注定了她也和曾曾祖母一样的朝气蓬勃,充满活力。她早年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上学,在那里与飞行员加斯通结婚,婚后二人回到马孔多。见到一片凋敝的家园后,她决心重整旗鼓,仅用三个月的时间就使家园焕然一新。她的回归,使马孔多多了一个另类的人,她的情商和智商都极高,一心想改变陈规陋习,但是在她的名字里,同样也有阿玛兰妲的成分,于是注定了她将抛弃自己唯命是从的丈夫,和自己的亲侄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演出乱伦这一幕。即便去欧洲留学,受过良好的教育;即便嫁给富有并听命于她的丈夫,她的人生轨迹却永远也走不出那个可怕的循环魔咒。尽管她对侄子的情欲出于真爱,尽管她用付出生命的代价为家族生出第七代后人,无论她如何努力,也拯救不了这个濒临灭绝的家族。

阿卡迪奥家族中的女人们和与这个家族曾有过各种牵连的女人们,她们都曾经用自己鲜活的生命演绎过“孤独”的不同版本,在憧憬、期待、追求、反抗、破碎、绝望、毁灭中走完自己或长或短的一生,她们坚毅、仁厚、疯狂、迷茫、美丽的芳魂,仍执意孤行在《百年孤独》的书页中。

篇3:第一次读后感作文示范

《奋斗,在新时代的春天》读后感心得体会:

春天,给人以清新的气息。沐浴在春风里,让我们感觉温暖、惬意,充满了希望与朝气,伸伸懒腰,抖擞精神,开始新的奋斗!

这已经是兵器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尹家绪连续第五年发表“春”系列署名文章。与以往不同,的春天是新时代的第一个春天,是十九大后的第一个春天,《奋斗,在新时代的春天》让我们一下子感受到了新时代的气息,在当前全国上下认真学习十九大的背景下,更让我们感到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董事长向全集团发出号召:在新时代的春天里,让我们鼓足干劲儿,撸起袖子踏实奋斗!

文中,尹董事长让大家明确了新时代我们兵器工业的愿景定位,就是打造世界一流,成为世界一流防务集团,成为世界一流企业。虽然我们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很大的差距”,我们还需要走很长很长的路,但我们有信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坚持走下去。尹董事长对集团公司如何“做强做优做大”有着深刻的理解,曾在多个场合,多次讲话中反复提到并详细解答,且在此文中进一步进行了阐述,即,坚定不移跟党走,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批示,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把集团公司这个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成就世界一流。

篇4:第一次读后感作文

某天和朋友聊天,说起现在的牛人很多,朋友突然提到非常佩服脱不花,17岁创北京,高中肄业确是逻辑思维的创始人兼CEO,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研修中心企业商学院工作组组长、清华大学总裁班/国研斯坦福等企业家继续教育机构客座教授。我非常好奇的跟朋友追问她是如何成功的,朋友说她也是在正在看的《朋友圈的尖子生》里看到的,并即刻在网上下单买了本送给我。

几天后,这本书摆到了我的桌上,作者小马宋,逻辑思维顾问。小马宋精选了他朋友圈里的13个不同的、有趣的人写出来,观察采访、记录他们的言行,剖析他们的成长经历,转述他们的经验和教训。书中共列举13人,多为90后,我用了整整一周时间读这本书,而这一周里书中的各个人物不断的冲击我,让我触动非常大。感慨现在的90后思维活跃、

想法、执行力强。同时我也对这13个人的成功进行了一些总结。

第一,原生家庭对人的成长影响巨大。纵观书中13人,大部分是90后,且家境大都宽裕,至少家庭和睦,给他们宽松的成长环境。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的性格基本都外向、有主见、能折腾,敢于对抗权威。

篇5:《第一次出门》读后感作文450字

我在父亲的安排下,十八岁时独自出门寻找旅店,可父亲却没有给我任何指导或提醒,我就像在一张白纸的心理状态下踏上了远行之路

我本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像一匹兴高采烈(xìng gāo cǎi liè)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可是,我寻找旅店的过程却是挫折重重,让我吃尽了苦头:我在山路上找不到旅馆,好不容易搭上车却半路抛锚。自以为有朋友在就可以把问题解决,可他却在苹果被人抢夺完时离我而去,甚至把我唯一的背包也抢走了最让人难过的是,本该淳朴的农民、天真善良的小孩,却变成了野蛮的强盗。这都是社会的黑暗给予的。它把农民的淳朴、孩子的天真善良统统都给掠杀掉了。挫折最终让我明白了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意义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颇深,有所省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中走过去看看吧这句话。的确,人生是复杂而曲折的,前面的路是好是坏,沿途的风景是否合意,只有我们走过去看看才知道。

走过去看看吧,即使前面的路铺满了钉子,一刺就痛,但是只有在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后,我们才能真正地长成参天大树。

寻找旅店的过程就是寻找正确的人生目标的过程,它像一把双刃刀,一面是天堂成熟,一面是地狱幼稚。只有用成熟精灵打败 幼稚妖怪,我们才能完成成人仪式,变得勇敢、独立。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作文450字]

篇6:《第一次出门》读后感作文550字

作家余华所创作出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它让我从中品尝味出了人生的真正滋味。作者用鲁迅式的黑色幽默讲述了一段看似平常,却耐人寻味的经历,撕开了世界表层的面纱,撕开了一切虚伪、愚昧、暴力、黑暗,将它们赤裸裸地展示在了我们的眼前――

“我”在父亲的安排下,十八岁时独自出门寻找“旅店”,可父亲却没有给“我”任何指导或提醒,“我”就像在一张白纸的心理状态下踏上了远行之路……

“我”本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可是,“我”寻找“旅店”的过程却是挫折重重,让“我”吃尽了苦头:“我”在山路上找不到旅馆,好不容易搭上车却半路抛锚。自以为有朋友在就可以把问题解决,可他却在苹果被人抢夺完时离“我”而去,甚至把“我”唯一的背包也抢走了……最让人难过的是,本该淳朴的农民、天真善良的小孩,却变成了野蛮的“强盗”。这都是社会的黑暗“给予”的。它把农民的淳朴、孩子的天真善良统统都给“掠杀”掉了。挫折最终让“我”明白了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意义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颇深,有所省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文中“走过去看看吧”这句话。的确,人生是复杂而曲折的,前面的路是好是坏,沿途的风景是否合意,只有我们走过去看看才知道。

走过去看看吧,即使前面的路铺满了钉子,一刺就痛,但是只有在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失败后,我们才能真正地长成参天大树。

寻找“旅店”的过程就是寻找正确的人生目标的过程,它像一把双刃刀,一面是“天堂”――成熟,一面是“地狱”――幼稚。只有用“成熟精灵”打败“幼稚妖怪”,我们才能完成“成人仪式”,变得勇敢、独立。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作文550字]

篇7:第一次出门读后感600字作文

吃完早饭,妈妈对我说:“宝儿,妈妈想锻炼一下你,今天你上街买菜。”说完妈妈把菜篮和20元钱递了过来。我说:“保证完成任务。”妈妈看着我笑了。

我拎着菜篮向市场走去。市场上特别热闹,叫卖声此起彼伏。“快来看呀,白菜便宜了,卖白菜。”“看看新鲜的大活鱼喽。”我两只眼睛都不够用了,我左看看,右看看,却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好。这时,我看到那儿摆着绿油油的油菜。“对,让妈妈给我做一道海米油菜汤。”我便问道:“油菜,多少钱一斤?”“一元五一斤,来点吧小朋友。”“叔叔帮我称两斤。”称好,付完钱我就走了。刚走不远就听到有人喊:“油菜一元一斤了,便宜卖了。”我一听,这不上当了吗?忙上前一看,原来一元的油菜已经不新鲜了,这样心里才平衡了点。我又买了十元的大活鱼,又买了一块豆腐,让妈妈做红烧鱼。

回到家,妈妈一看,夸我干的好,我甜滋滋的笑了。

篇8:《第一次出门》读后感作文800字

小说一开篇,就如同一个梦的开始。突如其来,一个梦境、一个随着起伏的海浪漂流的旅途开始了。似乎都没怎么准备好,路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脚下延伸。

远行的意义有很多,其中一条便是“百闻不如一见”,于是作者写道:“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是何处,前面是否有旅店。他们都这样告诉我:‘你走过去看吧。’我觉得他们说的太好了,我确实是在走过去看”。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地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弧度。”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埃“我” 似乎有点像希腊神话里终年推着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每次接近山顶,巨石都会因为他的体力不支而重新回到山脚。人生总是陷在这种荒谬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之中,一直到最后一刻。这仿佛是这个梦里对现实最忠实的折射。

然后那辆汽车就出现了,像任何梦一样,总有些东西会莫名其妙地闯进来。同时进入视线的还有那个把头塞在车头里屁股上长着晚霞的司机。从此,更加梦呓般的情节和古怪的行为接二连三地发生了。

那司机先是粗暴地对那少年说滚开,即使他抽了他的烟。可少年据理力争上了车后,他的态度又来了个180度大转变。先是一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的看着他,再是热心地请他吃苹果。他们竟然成为了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当汽车抛锚的时候,修不好车的司机在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而且认认真真一节不落。做完又绕着汽车小跑起来。后来有人来抢苹果,任少年怎么叫喊司机都好像听不见,还在悠哉游哉的散步。少年的鼻子被打得挂在了脸上,司机只会在远处哈哈大笑。最后,司机抱着少年的背包上了最后一辆拖拉机,还是哈哈大笑,最后扬长而去,消失在山坡尽头。

这样的结局实在太荒谬了。如果说前面都是作者设下的谜团或悬念的话,最后总会把真-相和盘托出吧。可是我们失望了,结局里除了恐怖的笑声没有别的,或许它还称不上是个结局,只是一个梦的尾声,彻头彻尾充满着谜团和悬念。即使醒来,也无法将它们一一解开。且这样的无谓的探索也只会是徒劳。每个人都可能有一种答案。

离奇和诡异的情节把一切都置身于了一个异样且独立的空间,然而它还是有一定逻辑和条理的──少年最后终于还是找到了旅店,也是他的精神家园──那辆破烂而疲惫的汽车。他会觉得它的心还是暖和的,也就意味着少年的心也还是暖和的,没有因为遭遇了暴-力和抛弃而自暴自弃。我们也多多少少得到了一些安慰──不是一切都变得荒诞了,变得令人失望了。

余华自己说:“人类自身的肤浅来自经验的局限和对精神本质的疏远,只有脱离常识,背弃现状世界提供的秩序和逻辑,才能自由地接近真实。”看似玄奥的话语,其实并不难理解:他认为现实中的真实并不真实,他所提倡的真实是现实中的我们认为的荒诞。他是用表面的荒诞来写表面的真实,好让我们看清真正的真实。这样匠心独运的手法,清晰思辨的哲学突破,让我佩服万分。

连莫言也望尘莫及地说:“牙医的生涯培养和发展了他的这种天性*,促使他像拔牙一样把客观事物中包涵的确定性*意义全部拔除了。于是,在他营造的文学口腔里,剩下的只有血肉模糊的牙床,向人们昭示着牙齿们曾经存在过的幻影。”

人们都说自己感受到了一种由悖谬的逻辑关系与清晰准确的动作构成的统一所产生的梦一样的美丽。这突然让我害怕起来,我觉得自己存在的这个世界好像就这样崩塌了,被解构了,似乎什么都可以发生,不需要任何解释。仿佛另一个空间的大门刚刚在我的脑子里洞开,那是一种由奇异的,如梦的,却又不完全把客观世界打乱的想像力构成的,让人琢磨不透的空间。然而,令我惊喜的是,原本小说的开头放到了最后──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这样满怀憧憬的青春之旅遇到丑恶的荒诞世事时产生的天壤之别的反差和剧烈的碰撞,无疑给这篇仿梦小说提供了更强的审美张力,令人回味无穷。

[《第一次出门》读后感作文800字]

篇9:第一次出门读后感650字作文

以前,我去过最远的地方是杭州,那是前几年学校组织夏令营时我独自一个人去的,现在,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则是香港了。

在我出门前,妈妈给我准备好衣服、食物,将我送到学校,用目光远送走了我乘的公共旅行车才动身回家。

在香港,我过着一天天的快乐生活,还在全世界著名的迪士尼乐园玩呢!可晚上我在床上翻来翻去睡不着,不禁想起远在奉化的妈妈、爸爸了!想起这里酒店的不干净,我就开始皱眉头了,脑海里便浮现出往日自己家的温馨、美丽、和谐的景象,才知道哪儿都比不上自己的家好,俗话说得一点也不错,“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鼻子一酸,咸咸的泪水从脸上滚落,打湿了我的衣服。

在六天欢乐的日子里,我增长了不少知识、增长了不少见闻,知道了香港的历史、总面积和总人口,还知道了香港的经济等各种我曾经不知道的知识。

时间过得飞快,我要告别美丽的香港回到家乡了,在火车上,最令人惊险的一幕发生了。我一不小心滑了一下,从上铺掉下来了(我们乘坐的火车是上下铺的),手疼痛不止,我的同学董科宏关心地问我,我怕她担心,就装作一点都不疼的样子。躺在床上,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妈妈慈祥的目光,每当我跌倒时,妈妈总会来关心我,咸咸的泪水再次流了下来。当我拿起手机给妈妈打电话,听到电话那边妈妈关切而又熟悉的声音时,我早已泪流满面了,但我还是故作镇定地告诉妈妈,“我很好,就是有点想爸爸妈妈了!”

这次出远门,我学会了独立,妈妈说我真的长大了。

篇10:《第一次出门》读后感作文750字

第一次独立出门远行,其实也就是从家庭中独立出来,独自生活。年轻人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对他人充满了信任,认为世界是美好的,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作者这样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我认为只是在陈述一种状态。被教育成看到一篇文章就要解构来解构去的我们,读有些文章就会下意识地去对号入座。有很多时候写作只是为了诉说,之所以用卡车,司机,苹果,拖拉机,乡下人这些大家司空见惯的东西来写就是为了让人有代入感,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十八岁时的情景(也可以说是年轻时候的情景)年轻的时候总会受伤,总会受骗,付出也许不会得到回报。但我们还是无所畏惧只要有一片可以睡觉的地方就会感到温暖。

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小说自始至终充满了种种不确定的、令人难以捉摸的情境,而它所描述的一切又是逻辑、准确无误的。它用多种可能性瓦解了故事本身的意义,让人感受到梦一样的美丽。

文章中的少年远行时的一切都是单层的,如果我们活在一个多层的世界?逛城堡般的大型商场,到最后总会落得头晕眼花,仿佛误入了吸血鬼的迷宫,在自动扶梯上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脚踩的是几楼。地铁和商厦通过各种道路鬼斧神工的连成一气,地面像被屠宰的鸭子一样掏空内脏,四通八达。这是人类值得赞颂的奇迹之一:《荷马史诗》里的特洛伊城也不过十来米高。而如今,高耸入云的城堡式建筑,连同脚下穿行的地铁和地铁站附带的购物点,就仿佛在为那句话做注解:上穷碧落下黄泉。

除了人造的花坛,你已经很难看到泥土的存在。我们脚踩的水泥地下是镂空的,奔驰着地铁,行走着人群。大地就像楼层之间的板壁。户外的树木就像美术教室里的水果一样,快要沦为单纯的观赏品类了。假期的某个夜晚,我想要观看在电视新闻里被反复提示的月亮,却发现楼宇横七竖八的横在天空之前。

在我观看过的《星球大战》系列电影里,到处是自动化电脑操控的基地,以及动辄高耸入云的楼房--自然,那个时代人们早已普及了飞天摩托艇之类的交通工具。但那些细节确实容易使人浮想联翩。向天空蓬勃崛起的高楼,向脚下挖地三尺的地铁。某一天,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一座宏伟的大楼,而人们居住在不同的层上。《西游记》里的三十三重天将会成真:到时,人们在陈述地理名词时会这么说:

“我要去二十二层坐标AB去买条面包。”

或者:“我要去十九层坐标CD那里做健身。”

世界变成了分层的大楼房,而建筑商负责在大楼房顶端继续搭造,底部继续挖掘。这座宽宏的巴别塔缜密而宏伟,而人们在巴别塔的腹中生活。充足的电力会保持灯光亮如白昼,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阳光和泥土是什么样。富翁有权买得顶端的建筑,在世界的最顶端露天阳台上晒日光浴。而穷困的人们则购买地下室,在较低的层次生活,因为那里的房租比较便宜。

那时的世界会变成一个没有地平面的世界,因为人们脚踩的都是高科技复合的坚固材料,而并非泥土。想象一个无限多层的地铁站吧,除了最顶端能接触到阳光的那些居民,大多数人们会发觉自己像捷克动画片里的鼹鼠一样快乐的生活。人的适应能力是无穷的,学校的教科书将会指导大家:“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穴居…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在地面建筑房子,并依靠管道供应的饮用水生活…现在,人们生活在一个分层的世界里,就像那时生活在一个大楼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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