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话-初三作文

时间:2025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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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话-初三作文,本文共20篇,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minhongwei”提供。

篇1:我最喜欢的话-初三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初三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谁说小草的心意,能报答得了春天的阳光呢?这一句话来自“游子吟”这首诗里。我们的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们抚养成人,父母的爱既温暖,又伟大。父母往往是那么令人敬佩。无论发生什么事,父母总什么事,父母总把孩子放在第一位。父母的爱是那春天的阳光,不让我们受到刺骨的寒风给我们带来的寒冷;父母的爱是一把伞,这把伞不让倾盆大雨淋湿我们;爸爸是船,妈妈是帆,他们让我们游遍大江南北。我们在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照顾下,逐渐生长。父爱是一棵大树,让我们在舒适的环境下长大,母爱是一滴清水,滋润着我们的身心,让我们不沾一点“黑色”。

长大后,我们必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是,有些人不懂得洁身自爱,经常因一点小事而想不开,想放弃自己的生命,想放弃自己的前途。就在这个时候,你又没有想到你的'父母。常言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如果没有父母,世界上就不会有这么多个你、我、他了。这使我想起了一首歌。“世上只有爸妈好,有爸妈的孩子像快宝,投进爸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是啊,有父母多好!只是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啊!父母对孩子总是心软的,对孩子的乞求总是有求必应的。即使一开始铁定了心,但过不了多久,还是会答应孩子的。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是那样的任性、放肆。但是,我们的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我们,而是加倍努力地教导我们。

但我们的父母生病时,还坚持去上班,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父母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想到:我要让我的孩子幸福。

篇2:初三作文我最喜欢秋天

初三作文我最喜欢秋天

美丽的秋天是一片丰收的季节,带给我无尽的快乐,所以我最喜欢秋天了!

记得九月份的一天,我和几个好朋友特意去了白云山的桃花涧,因为听说那里的花很美丽,芳香四溢!看,那菊花仙子的颜色可真多呀!有金黄的、粉红的、紫红的、雪白的'……真是五彩缤纷、美不胜收啊!这时候,天空中一排排大雁从北方飞来了,还嘎嘎地唱着歌呢!我想它们肯定也被桃花涧美丽的景色吸引住了。

看,桃花涧的溪流上飘动着许许多多鹅黄色的银杏叶,就像给小溪铺上了金色的丝带,真美丽呀!看见这么美丽的风景,我和几个好朋友都想留住在美丽的一刻,于是就在鲜艳的菊花前照了一张又一张的照片,直想把整个秋天都留在相片里!

秋天实在是太美了,我真的很喜欢秋天!同学们,你们喜欢秋天吗?

篇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初三作文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孔明。云遮暗月,星星依旧,仰望夜空,穿越千年的历史苍桑,遂想起那一段驰骋在人间大地的凛然正气,看到先生那手持羽毛扇时的焦思忧虑……而立未至才锋露,抚琴弄瑟闲唱吟东汉末年,军阀争锋,实力消退,唯剩曹操与孙策之两大势力。后曹操攻打刘备,刘备因徐庶相助才得以取胜,但徐庶终被曹操诱骗。临走前曾推举先生:“诸葛先生,乃潜於地下之卧龙,如能请到,就可平定天下!”彼时,先生虽隐于山林,然其心中已有恢复汉室之志。其后刘备三顾茅庐,终感动先生,使之放弃了“俭以养德,静以修身”的宁静生活,提三分天下之计,侃鼎立天下之势,手握羽扇,高谈阔论:“人和者,得天下也。”三顾茅庐的佳话造就了蜀国日后的辉煌。赤壁决策震孙曹,华容道上放曹操话说曹操率兵百余万,蜀吴两国仅万余人,孔明火烧曹营,向天借东风,终有历史上有名的“赤壁之战”。

此外,先生调兵遣将,知人善用。此战役中,亦派关羽扼守其道,可关羽念旧恩,放行曹操。想必这也是预料之中,若曹亡,孙权势必崛起,此之劲敌,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蜀必难与之抗衡。三分天下,呈三足鼎立之势,蜀可趁此机会在夹缝中求生存,固粮仓,保留实力,方可破敌。而云长经此一战,必更忠心效蜀,实属一举两得!由此可见,放走曹操并非偶然,实是情势所迫。世事洞明,先生令后生感叹不已!鞠躬尽瘁传千古,功绩显赫铸汗青杜甫有诗:“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遗像肃清高。”先生之忠贞感天动地。刘备为报弟之冤仇,断然出兵,先生虽一再跪求,请其以国家为重,也于事无补。刘备战败,退至白帝城,临终时,曾谓先生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看当时,蜀之威望唯先生一人,完全可以遵照先帝遗诏取而代之,但为报先帝知遇之恩,完先帝之遗愿,以自己的残生出师中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留两篇凄凄出师表,字如血泪,顶天立地。

试问,如此赤诚之士有几人?先生“山河分划布八阵,羽扇摇曳点万兵”的神机妙算;“滚滚长江东逝水,是非成败转头空”的大义正气;“白发渔樵江诸上,一壶浊酒谈笑中”的.悠闲自在;“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淡泊之志;“鞠躬尽瘁雕枯朽,志决身歼军务劳”的忠贞之誓都吹散在历史的神话之中,幻化、定格,感染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中华儿女!我低下头望水中暗月,寂静的月色下却只剩我一人,我不禁发笑。

论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古今多少事,都付谈笑中……

篇4: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的初三作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的初三作文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孔明。云遮暗月,星星依旧,仰望夜空,穿越千年的历史苍桑,遂想起那一段驰骋在人间大地的`凛然正气,看到先生那手持羽毛扇时的焦思忧虑……而立未至才锋露,抚琴弄瑟闲唱吟东汉末年,军阀争锋,实力消退,唯剩曹操与孙策之两大势力。后曹操攻打刘备,刘备因徐庶相助才得以取胜,但徐庶终被曹操诱骗。

临走前曾推举先生:“诸葛先生,乃潜於地下之卧龙,如能请到,就可平定天下!”彼时,先生虽隐于山林,然其心中已有恢复汉室之志。其后刘备三顾茅庐,终感动先生,使之放弃了“俭以养德,静以修身”的宁静生活,提三分天下之计,侃鼎立天下之势,手握羽扇,高谈阔论:“人和者,得天下也。”三顾茅庐的佳话造就了蜀国日后的辉煌。赤壁决策震孙曹,华容道上放曹操话说曹操率兵百余万,蜀吴两国仅万余人,孔明火烧曹营,向天借东风,终有历史上有名的“赤壁之战”。

此外,先生调兵遣将,知人善用。此战役中,亦派关羽扼守其道,可关羽念旧恩,放行曹操。想必这也是预料之中,若曹亡,孙权势必崛起,此之劲敌,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蜀必难与之抗衡。三分天下,呈三足鼎立之势,蜀可趁此机会在夹缝中求生存,固粮仓,保留实力,方可破敌。而云长经此一战,必更忠心效蜀,实属一举两得!由此可见,放走曹操并非偶然,实是情势所迫。世事洞明,先生令后生感叹不已!

鞠躬尽瘁传千古,功绩显赫铸汗青杜甫有诗:“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遗像肃清高。”先生之忠贞感天动地。刘备为报弟之冤仇,断然出兵,先生虽一再跪求,请其以国家为重,也于事无补。刘备战败,退至白帝城,临终时,曾谓先生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看当时,蜀之威望唯先生一人,完全可以遵照先帝遗诏取而代之,但为报先帝知遇之恩,完先帝之遗愿,以自己的残生出师中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留两篇凄凄出师表,字如血泪,顶天立地。

试问,如此赤诚之士有几人?先生“山河分划布八阵,羽扇摇曳点万兵”的神机妙算;“滚滚长江东逝水,是非成败转头空”的大义正气;“白发渔樵江诸上,一壶浊酒谈笑中”的悠闲自在;“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淡泊之志;“鞠躬尽瘁雕枯朽,志决身歼军务劳”的忠贞之誓都吹散在历史的神话之中,幻化、定格,感染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中华儿女!我低下头望水中暗月,寂静的月色下却只剩我一人,我不禁发笑。

论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古今多少事,都付谈笑中……

篇5:初三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篇6:初三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上天注定了一场场的缘分,而我与它因为被上天的眷顾而注定了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

书,有千年的历史,我国有古典名著,外国有经典文学,这大大小小,多多少少的书,就凑成了一个书架,这些书架,又汇成了图书馆。图书馆,有许多人会融入其中,我也是这当中的一份子。

你又拿着本书呀!是呀,这本书非常好看。当别人为我时,我总是这么回答。我看的书是,《非常女生》,它的作者是杨红樱女士。《非常女生》这本书比较成熟,它为我们记录了成长,留住美好童年。记录了他们在校园里遇到的挫折和困难,有一起去面对,去解决。在这里,我懂得了要团结一致的道理。又记录了他们内心深处有了忧愁,有人会懂得,有人会谅解。从这,我又懂得了什么叫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我非常爱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有别一致的题目,有别一致的经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道理,如:买衣服,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美、最好的。母亲节时,感谢母亲,并且做到一辈子对妈妈好。这许多都是我学习的品质。长大以后,我也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非常女生。

我喜欢看这本书还有其他的理由,因为这本书对我是个很大的诱惑,使我喜欢上了它:告诉我了什么叫做友谊,什么叫亲情。我也喜欢这本书的主角:冉冬阳、欧亚菲、莫欣儿、梅小雅、罗丽娜。他们几个小伙伴总是嘻嘻哈哈地玩耍。有时,我在学校孤单的时候,就会拿出这本书,细细地品尝。偶尔会笑一下,偶尔也会伤心一会儿。

《非常女生》这本书,在我童年时代里,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它,是我见过,最有经历性的,最有活泼性的一本书,它,伴随我成长,伴随我度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我喜欢这种缘分,一生一世,这种缘分,就像电视上看到的小熊比吃了蜜还要甜。这是上天注定的一场偶然相遇而又不会分开的缘分。

篇7: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初三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初三作文

人生中,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也许是带着露水的鲜花,也许是午后的一杯茶水,或许还是一个词语。

在我的脑海里,我最喜欢的词就是——父母。

记忆中,爸爸和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外出打工了,是奶奶带我。奶奶家在农村,所以小时候的我缺少了很多父爱和母爱,这种爱是奶奶给不了的。

还记得他们一次回家,我正在院子里玩耍,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手里拎着大包小包走到院子里,院子里的狗叫个不停,他们走过来拉我的手,我本能的躲在奶奶的身后,用小手攥着奶奶的`衣角。可奶奶把我往外推,说这是你爸爸和妈妈呀!我怎么可能不认识他们,只是感到太陌生了,没有亲人的感觉。妈妈把我抱在怀中,爸爸给我买了许多东西,想变戏法一样从包里掏出给我买的衣服、玩具、零食。他们想逗我开心,想缓和我们之间的感情,可是我总感到怯生生的,感觉他们像亲戚。他们没呆一个星期就又走了,他们总是这样匆匆的回家,匆匆的离开。

在我稍大一些的时候,我已经能够熟练地做一些家务了,比如割草、洗碗、扎头发……我成了典型的农村留守儿童。

一个春节,姑姑和表姐来我家过年,她们聊聊家常,然后我们一起去地里摘菜,走到路上时,遇到一只狗,表姐赶紧躲在姑姑的身后,而我却本能的拾起石头,把狗撵走了。后来姑姑对妈妈夸我说:“雨涵真胆大,不像我们家那个遇到下雨打雷就哭,一看到蜈蚣就叫,唉,啥时候才能像雨涵一样长大啊!”虽然姑姑在夸我,可是妈妈的脸上明显有惭色。她说:“这么多年我们常年在外,欠孩子的太多了,你的孩子真幸福啊!”听了妈妈的话,我的心里不免也有些酸楚,我何尝不想躲在父母怀里撒娇,可是我没有啊!

到后来,我渐渐地习惯了一个人走一段陌生的路,听陌生的歌,做陌生的事。

起初我很讨厌我的父母,后来我渐渐的理解了他们,天下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有好的生活环境呢?他们今天顶着烈日冒着风雨,不就是为了我的明天没有烈日和风雨吗?我何必抱怨,虽然父母没有给我太多的温暖,但他们给了我坚强和独立的勇气。

父母,每当我读起这个词,我就心潮澎湃,心生感动,它包含太多多的涵义,我将用一生去解读。

篇8:我最喜欢的作家初三作文

曹文轩是作家、学者年出生于江苏盐城。现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中国作家学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会员。

曹文轩的作品有:《草房子》、《红瓦》、《我的儿子皮卡》、《根鸟》、《野风车》、《狗牙雨》及《丁丁当当》系列这些都是我看过的,我经常随着主人公的情绪喜、怒、哀、乐,妈妈说我是个小书痴。

曹文轩的书开头几页都是照片,而最有趣的就是他来到比萨斜塔的围栏外边,他双手“推”着斜塔。

曹文轩写得文章很有创意,比如:当当是一名穷画家最终成为了富翁,把这名穷画家的命运推向了高潮,曹文轩写的书很符合常理,例如:他突然觉得这个屋子太脏太乱了,这与他哥哥喜欢清洁相去甚远,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曹文轩写的书很朴实,很幽默。比如:一时间,他喜欢搜集棍棒,不论长短,不论粗细,见了棍棒就往家拿,往家扛,往家拖。见人家篱笆上有棍棒,扯!见人家看瓜的小草棚上有棍棒,抽!见小学校花园里有支花架,拔不几天,院子里就对了一堆棍棒。止这些语言的描述没有清词丽句的修饰,但又朴实、生动、优美、形象、幽默的描绘出当时的情景。

我喜欢曹文轩对幽默的理解,他说:“幽默是超越了悲剧、喜剧范畴的,他肯定不只属于喜剧范畴。最高级的幽默是这样的:当笑在嘴唇如水波漾开时泪珠正从眼眶盈盈欲出。”

我喜欢曹文轩,但我更喜欢他的文章。长大以后,我要做一名像他那样的作家。

篇9:我最喜欢的作家初三作文

第一次看到三毛女士的书是在初一时,母亲极力给我推荐《撒哈拉的故事》,于是买来看了。这么一看,竟不可自拔了起来。

书里的故事十分有趣,讲的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居住时的故事,印象最深的还是那篇《沙漠观浴记》,写了居住在沙漠中的人一年一次的洗澡的趣事,三毛把她们洗澡时的举止、动作描写的活灵活现,把她们见到自己时的异样眼光描写的生动形象。让我不由得笑的涕泪直流,在床上直打滚。

初次见面,三毛女士是一个明朗自由的人。她有着自由的灵魂,一路欢声笑语,好不痛快。

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三毛的《雨季不再来》,写的是三毛青年时的故事,书中包含着她青春时期的困惑和在异国读书的勤奋,她这样写道“我是依靠父亲伏案工作来读书的孩子,在这种压力之下,心里急着一个交代,而且,内心也是好强的人,不肯在班上拿第二。”书中的美词佳句并不少,而这句并不起眼的话却被我用红笔特地圈了出来,总觉得感同身受,时时提醒着我。正如三毛曾经采访过的萨林纳先生说的一句话:“一个人若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这句话,我也总是一直记在心底的。

这时的三毛女士在我眼里看来是可亲可爱的,在她的文章中,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仿佛与她谈话一般。

又看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和《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对三毛女士的热爱又深了一层。无论她在丈夫去世后的的那份深情,抑或是对旅行的意义的思考,都在行云流水的文字中描写的淋漓尽致,她总结道:“世界上的事情本来便是恩怨一场,怎么算也是枉然,不如叫它们随风散去吧!”虽然自己心中仍是不舍,却收拾收拾行装便去游遍万水千山,这是多么叫人羡慕的事啊!

我终于明白了!三毛女士是一位温柔细腻而又自由自在的人啊!她给予了我快乐!给予了我鼓励!给予了我对生命的思考!

三毛女士去世已二十六年有余了,而她那份对自由的向往,对爱情的追求,却将永远永远地保存在她的书中!我轻轻地哼着歌:记得那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篇10:我最喜欢的作家初三作文

有时候,有些人会问我我喜欢那个作家,我一听,脱口而出他的名字“雨果”。维克多-马里·雨果(1802.2.26~1885.5.22),是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他一生创作了众多诗歌,小说,剧本,各种散文和文艺评论及政论文章。代表作有《巴黎圣母院》,《九三年》,《悲惨世界》等。雨果在83岁时死于肺炎。

《悲惨世界》这本书是雨果最最最重要的小说,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伟大的杰作。雨果为什么会写这部小说呢?其实这部小说的创作动机,来自这样两件事实:一个名叫避埃尔莫的穷苦农民,因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而判五年苦投,刑满释放后,持黄色身份证讨生活又处处碰壁;还有好友维多克年轻时的逃亡生活。到1828年,雨果又开始搜集有关奥利斯及其家庭的资料。到了1832年,这部小说的构思已相当明确。可是,他又酝酿了二十年之久,才开始创作。不久,顺利写完第一部,名叫《苦难》。雨果在盖纳西岛过流亡生活期间,就是从这种全方位的目光,全方位的思想,重新审视一切,反思一切。他不仅对《苦难》的手稿进行了大量的修改,还增加大量新内容,终于续写完了,定名为《悲惨世界》。不久之后,英国著名导演汤姆霍伯把雨果的这篇小说改编成了一部电影,让更多的人知道了雨果的这篇小说。

虽然雨果一直在专注写作,可他也找到了爱情。30岁的雨果与26岁的女演员朱丽叶德鲁埃邂逅,并坠入爱河。朱丽叶德鲁埃每天都要给雨果写一封情书,直到她77岁去世。这将近两百多万封情书,至今仍有18000封保存在法国国家图书馆,他们的爱情成了法国人津津乐道的浪漫事迹

虽然雨果早已不在了,可是他活在我的心中,他是最棒的!

篇11: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初三作文

不要失去信心,只要坚持不懈,就终会有成果。这是钱学森说过的一句话。

小时候,我是一个很没有坚持力的人,从小到大基本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从来没有长久坚持下去的恒心,只有自己感兴趣的事会关注一下,过后,便抛在脑后置之不理,事后也不会想起来了。

回想在幼儿园时,有一段时间很羡慕台上跳舞的大姐姐们,便缠着爸爸妈妈说要学舞蹈。后来,顺利学了几个月的舞蹈,随着舞蹈动作难度的提高,还有不断地压腿练习,在一次次痛苦不堪下,我终于忍受不了,哭着、喊着:我不跳舞了!我不跳舞了!太疼了!爸爸妈妈软硬地哄着我,可事与愿违,最终跳舞还是没有坚持下去。

小学三年级,钢琴也一样没有坚持学下去。每天,重复练着单调的曲子,心中烦闷的不得了,同时耳边还有妈妈不停地催促声:今天练琴了吗?每每这时,我恨不得把钢琴砸烂,练琴!练琴!为什么要学钢琴?每天弹得都烦死了!可妈妈总是严厉地对我说:我不是要你成为音乐家,只是培养你有一种兴趣爱好,同时锻炼你的恒心,坚持下去,你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可是,当时我理解不了妈妈这话的意思,也不想去理解她的苦心,只一味地想快点脱离每天练琴的悲惨生活现状,就如盼望黑夜快点离去,黎明能早早到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道坚持的重要性。每当想起已放弃的舞蹈、钢琴,现在后悔不已。如果那时坚持下去,现在就不会没有艺术特长,如果给我重选一次,我定然会坚持下去,绝不会轻言放弃。

直到现在,我从打羽毛球中学会了坚持。之前是由于身体老是生病的原因,爸爸坚持让我学羽毛球,适当锻炼一下身体。刚开始时也是诸多的不适应,后来,慢慢从气喘吁吁到应对自如地挥着球拍,一步一步地坚持到现在,让我明白坚持是自己的态度问题,让我体会到坚持后的喜悦。

坚持是一种自我的管制,是一种人生的信念,坚持不懈,是走向成功的通道,才能达到最后的终点。

篇12: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初三作文

这世上有千千万万的汉字,组成了千千万万的词语,但我唯独只爱一个――自强。

中国从古至今最爱也莫不过是自强两字。它是中华,一个央央大国五千多年精魂的沉淀是中华儿女独立一帜的民族精神,更是中华之崛起之复强一味良药。它曾鼓舞千千万万个中国人重新站起,以一厥不振,自怨自艾为敌。才使如今之中华如一头将醒的雄狮,冲整个世界乃至宇宙,发出一陈石破天凉的咆哮。

自强是晋之潜亮,宋之文正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鄙弃不明不白的功名的铁骨铮铮;是诗仙李白“大笑挥袖去,吾辈岂是蓬篙人也”的气宇非凡;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望一洗雪耻的决心,亦是岳飞、文天祥望复国,以身献国的坚忠不屈。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里,轮回旋转的时光岁月里,有太多太多的例子,举不胜举。但他们无不以身告诫着后人何为自强,如何书写自强!

中华颓废过。一身斑斑血迹,早已千穿百孔,遍体鳞伤。绝望,看着自己步步沧陷却无能为力。他呜咽,如一头身负重伤的兽。他看着自己三十万子女死得不明不白,冤魂无处可归,他看着自己半壁江山沦为他人囊中之物。他心碎,可又该如何是好?闭眼,甚至听不见悲伤与绝望的弥漫。

中华几近灭亡。

后来,有这样一批人。以自己微薄之力渐涠复国,因为他们不甘任受屈辱,不甘这般!更是因为他们能书写自强二字。使如今之中华,山河犹在,国泰民安。

回首过去,放眼未来,有多少人告诉我们自强之重要?以生命诉说如此道理“人,只有自强,才能拥有世界!”。

身为祖国之未来,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的我们,更该自强。当年“少年强,责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气势汹汹的宣誓,似乎还有耳边回荡。如今更是根深蒂固地生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

自强,短短二字,沉淀多少历史故事,蕴含着多少中华民族的精神。每每脱口,便是一次震憾。

我最爱一词,莫不过自强。

篇13:我最喜欢的一个词初三作文

虽然我看上去整天嘻嘻哈哈,但其实我最喜欢也最渴望的是清静。“半亩方塘一鉴开”,我的内心就存留着这样一方清静天地。

在这繁杂喧嚣的尘世中,我不时想起我过去所拥有的清静的时光。

我喜欢独自晒太阳,尤其是在中午时分。等同学散尽,校园沉寂下来,只有风掠过树叶的声音在回响。我一个人在操场上无拘无束地游荡,此时的我无需呼朋唤友,尽管形单影只,我也很享受一个人的时光。(因为我是教师子女,既不回家,也不午托,没有人管我)每当遇到不愉快的事,我就逃到操场上常去的健身器材区,爬到滑梯的屋顶上躺着,默默仰望,默默沉思,甚至默默流泪。经过曝晒的塑料屋顶有些微烫,我的细胞尽情吸收着热量,全身都充斥着温暖,似乎精神也得到了治愈,心上的刺也被一一抚平。这时我的心像一池平静的湖水,没有一丝褶皱。到了下午上学时,潮水般的同学涌进校园,我已经可以平心静气地走进教室,跟大家谈笑风生了。

我有时又喜欢独自呆在雨天,撑着伞走在小路上,小路两边,蘸满雨水沉甸甸的树枝低低地压下来,就仿佛走进一条时光静止的绿色隧道。看着雨水将树叶冲刷一新、绿得耀眼,嗅着雨中草木散发出的清新气味,听着雨点敲打在枝叶和地面不一样的声响,我的心一下变得很清很静,心上的浮尘仿佛也被一一拂去。偶尔有行人从我身边擦肩而过,来去匆匆,他们却并不知晓此时我内心的愉快,世界仿佛是我一个人的舞会。

水流花落,物是人非。我已回不到过去。现在学习之余,我只能对着窗外的阳光或雨声,泡一杯茶,看一本书就已是难得的清静了。

清静,让人在头脑发热时冷静下来,认清现实;在空闲时修身养性,放松心态;在学习时专注凝神,心一不乱。这何尝不是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一种令人向往的人生态度呢?

我甚是想念我过去拥有的清静。

篇14:初三作文:我最喜欢的歌

初三作文: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童年》这首歌虽然没有周杰伦的歌那么快,也没有S·H·E的歌那么有活力,它是温柔,幽雅的,可每当我想起它,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油然而升,是我联想到很多很多。

“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支牙牙地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我的童年……”听着这首悦耳的歌,不由得让我想到我的童年,想到我浪费的时光和金钱,还真有一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味道呢!

小时侯,我常常无心学习,很贪玩,动不动就撇下成堆的'作业与朋友们出去玩乐、嬉戏。还经常乱花前买一些无用的东西当时我认为,只要开心花些钱也无所谓,可是却未曾想到那些钱是父母如何赚来的。虽然我还不算“老大”,但我也不在是一个天真浪漫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也许我还可以再努力,但是我以前浪费的那么多时光,有时想想还真有些心痛呢!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这是许多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可谁又真正到呢?也许很多人都无法真正做到,更何况我们这些须生呢?但我们虽不能真正做到,但是我们只要过好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很充实就好.这也是我一个永远乐观的小窍门,我总人为该吃时就吃,该玩时就玩,该学时就学,该睡时睡 ,抛开一切不愉快,不去想他们,顺其自然,反而很好,不是吗?

《童年》这首歌不仅给我视觉上的享受,它也给了我许多启示,让我明白很多.它也让我知道,时间并不是无穷的,人生是短暂的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面要做的事却不少.所以,我喜欢这首歌,更爱聆听这首歌……它使我不由地想起了不懂事的童年爱浪费时间的我……

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书,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我特别喜欢纸质书,因为我喜欢它浓浓的墨香,能够让心灵归于宁静。

语文老师的介绍让我走进了《活着》这本书。起初我不太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但慢慢品读福贵的一生,我似乎一点一点读懂了它。

最初读它,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枯燥乏味。

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对“活着”的理解太狭隘了,我才渐渐认识到,福贵的活着,不是单单的物质地活着。

福贵是地主的儿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赢得不多,但输了的却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变得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他地主的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抢去了。一贫如洗的福贵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了兵。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家里一穷二白,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这些人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每读一页,我都止不住泪湿双眼。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伴着老了的福贵,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就是这样,一次打击也许就会被打倒,但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打倒,而是积极的面对,内心就会不断地强大起来,久而久之,抗打击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承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意志就会越来越坚定,就会学会渐渐地用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世界,慢慢地体会活着的真谛。这也许就是幸福的出发点!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种坚忍不拔、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种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还仍然对世界保持乐观的态度!我知道了,“活着”是为了希望,为了与命运抗争,为了那份至死不离不弃的爱;知道了所有努力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都是勇敢坚强的!

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是生命的重量!

活着就是幸福。

篇17:我最喜欢的人-初三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的人-初三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奶奶。别人都说自己的妈妈、爸爸好。而我却津津有味地赞扬着我的.奶奶。

据我所知,从我刚下地就是我奶奶在抚养我。因此我和奶奶产生了很深的情感。

我小时候身体很弱。我奶奶宁愿自己少吃点少穿点。也不让我饿着、冻着。那时候,我的家境不是那么地富裕,我的爸爸、妈妈也不拿钱给我们用。我奶奶只有卖粮食的钱来维持生活,现在想起来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掉眼泪。

我和奶奶相依为命都有十三年了。我和我的爸爸,妈妈的关系根本连陌生人都不如,我和奶奶之间也有许多矛盾。

记得有一次我才10岁,我正在上五年级。我们同学叫我去他们家玩。当时虽然很犹豫不决,但是我还答应了。下午我没有经过奶奶的同意就走了,第二天我放学回家正准备写作业时。奶奶突然拿起一根大拇指那么粗的棍子来打我。其实,我知道奶奶打在我身上疼在她心里。后来,听邻居说,那天晚上奶奶一直在找我根本没有睡觉。听了这句话,我鼻子突然酸了一下。我猛地冲回了家,大声说道:奶奶,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好好不再惹你生气。奶奶哭了,她眼里似乎还有一丝丝希望,我和奶奶拥抱在一起。

经历过这件事以后,我更加地喜欢我的奶奶,我喜欢她的慈祥和她一双永没休息的一双手,我记得奶奶对我的好,对我的爱,我以后一定要加倍奉还。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而你呢?我接受了你的恩惠,那我该怎样报答你呢?

奶奶你在我心中永远是最美的,我发誓一定会让你过上清闲、无忧无虑的日子。

奶奶,谢谢你,如果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已经被父母遗弃到另一个角落了吧!

奶奶,我永远爱你。

篇18:我最喜欢的食物英语作文话

In our China, there are many delicious dishes.

In the record A Bite of China, we can see the essence of Chinese diet.

Among so many dishes, I like sweet and sour spare rib and beef most.

Sweet and sour spare rib is a traditional and popular Chinese cuisine.

Its cooking method is simple but it taste well.

Sweet and sour contains together, tasting much better.

篇19:我最喜欢的食物英语作文话

In our country, there are plenty of delicious foods.

They are popular among Chinese people.

I like eating very much.

There are many food I like, such as chicken, fish, beef, tofu, noodle and so on.

Among them, fish and tofu are the food I like most.

Fish is delicious as well asrich in nutrition.

It's good to our health.

篇20:我最喜欢的食物英语作文话

Fish is my favorite food.

I don't know why I like to eat it.

I just feel the smell of fish is very delicious.

Everytime my mother cook fish, I will eat much more than usual.

So my mother always says that she gives birth to a cat.

Everytime she says that all of us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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