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管理局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工作汇报,本文共1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阳阳”提供。
篇1:药品管理局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工作汇报
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12月1日开始实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年月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年多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一法一例”,把依法治药与依法从药统一于药品监管之中,努于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和“集中统一,政令统一,责权一致,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创造了平等竞争环境,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促进了全市医药经济的发展,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使用上安全的医疗器械,发挥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具体来说,做到了“五个坚持”。
一、坚持学法、用法并重,全面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人员来自不同部门。针对人员新,思想政治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任务新,知法、懂法水平高低不一的实际,我们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通过提高人员自身素质,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不断提高药品监管水平上。一是抓组织建设。药品监管局成立以后,我们积极抓党组织建设,经市局党组和市委批准,成立了局党组和局机关党支部。机关党组织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和机关干部的头脑,开展“三讲教育”和“学理论,作表率”活动,在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中,牢固树立了“管好药,为人民”宗旨,人心思进,面貌一新,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搞好药品监管提供了组织和思想上的保证作用。二是抓自身学习。我们要求全体机关人员,都要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以自身学法、用法、严格执法的行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我们除了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外,还要求和鼓励工余时间学、班前班后学,阶段学习必考,把“软”任务做为“硬”指标来抓,保证了学习见成果。半年多来,每人写出笔记和心得体会都在2万字以上。三是参加学习培训。省、市局多次组织了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稽查人员、药品检验人员的集中培训,我们都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所有参加培训学习人员,经培训考试,100%达到了合格标准,取得省政府法制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另外,我们还把培训学习向广领域、深层次延伸,从市局聘请了科长同志来,专门讲解《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参加集中培训的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领导(业主),以及全体药品监管人员。培训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深入浅出,切合实际,使参加学习的110多名同志耳目一新,收获匪浅。同时,按照省、市局要求,实行学习末位离岗制,达不到要求者离岗学习,合格后重新上岗。在学习上造成一个前有目标,后有追兵之势,努力建设一支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药品监督管理人员队伍。与此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各项制度,如工作目标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执法人员“约法三章”规定了“五不准”。即不准接受被监管单位的吃请,不准酒后上岗执法,不准不出示证件执法,不准一人单独执法,不准以职务之便勒、卡监管相对人,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谁了问题就下谁的岗。半年多来,没有出现一人一事属于违章、违法的,较好的履行了职责,维护了自身形象。
二、坚持宣传、舆论开路,创造依法治药良好社会环境
《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监管的根本大法,也是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在加强药品监管中,我们把着力点放在大张旗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营造一个良好的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上。首先,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药品管理法》。局领导多次在电视台发表讲话,以“依法治药,关爱人民健康”为主题,宣传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重大意义,唤起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健康利益意识;以“人人参与净化药品市场”为主线,建立保证药品质量舆论和社会参与“防线”。另外,我们还在《报》上发表文章、报导、图片、资料、公报以及开辟药品监管信息、动态专栏,进行传播,形成了强有力的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的舆论氛围。
其次,药品监管宣传先行。我们要求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稽查人员和药品检验人员,在深入实际工作中,把宣传《药品管理法》放在突出位置,宣传在先,监管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依法行政,依法处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近,市局派员对监管相对人和被处罚对象进行暗访测评,被访的单位或业主都对我局坚持“监管就是服务”表示了诚服,就是受到处罚的单位或业主也认为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罚,保护了用药者利益,也使我们受到了教育,表示一定以“一法一例”规范经营,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合法利益撑起一片蓝天。
第三,利用重要活动宣传《药品管理法》。今年6月25日是全省统一假劣药品集中销毁日。我们抓住时机,加大对宣传“一法一例”力度。在市内三处比较大型的零售药店门前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假劣药品,当众演示识别方法,吸引了多名人员前来咨询或观看,群众反响热烈。另外,我们印制了宣传《药品管理法》传单10000余份,在市内主要交通路口和人员密集的商业区进行散发。还书写了标语26条(幅)进行张贴或悬挂,以宣传舆论的.优势推动学法、用法和药品打假打劣深入开展。在假劣药品集中销毁日,当众销毁200余个品种,标值55.2万元的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局长同志代表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了电视台、报社记者的采访表示,要继续依照“一法一例”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不辱使命、守土有责,一如既往地搞好药品监督管理,确保全市人民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采访在省电视台,电视台和《报》上播发和刊登后,有利的推动了“一法一例”宣传落实。半年多来,我们组织经营使用单位人员集中培训三次,人员达500人。局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两次,报刊登消息、报导、图片、新闻、公告13件,书写张贴标语26余条(幅),出动宣传车3次,摆放宣传咨询台6次,印发宣传单10000份。使对“一法一例”的宣传基本达到了人人皆知,不留死角。
三、坚持规范、整顿结合,依法搞好药品市场监管
从年初以来,我们依据《药品管理法》《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省、市主管局的部署和安排,并结合市药品市场实际,加大了治理整顿力度。一是采取滚动式排查,推进对药品市场的整顿。今年以来,我们分兵两路,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逐家逐户排查。并把排查的重点放在上级局公告的不合格药品、中药饮片、进口药品上,在对农村排查中,共检查228家(含医疗机构),查处违法药品经营、使用行为16起。其中对经营假药麻杏止咳片、速效救心丸、复方甘草片等三家药店进行了严处。在对城区排查中,查处非法制剂3起。其中有医院自制并销售的紫草油,卫生院皮肤专科非法自制的外用药膏,医院道街社区门诊自制并销售的,以及诊所使用的过期药品VB1、氨茶硷、爱茂尔等,这些违反《药品管理法》和《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行为都受到了应有处罚。
二是采取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行为。制售假药不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也是法律所不容。今年以来,我们做为重点整治,出重拳,用重典予以打击.
篇2:贯彻执行法规工作汇报
贯彻执行法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湄洲岛海洋环境保护进行执法检查,这充分表明了省人大对湄洲岛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对湄洲岛来说也是一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极好机会。在此,我代表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向省执法检查组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受党工委、管委会的委托就湄洲岛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工作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了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湄洲岛建立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依据《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我们重点对八个保护区实施保护。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设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海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该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了生态环境。我区从开始,每年实施主题绿化工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3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万平方米。通过造林绿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了生态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炸渔、非法电捕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7月,国土资源部和海洋总局组织力量进驻湄洲岛打击非法采砂行动;1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采砂活动的通告》;208月1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又批准实施《湄洲岛海砂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海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案件。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也成立了湄洲岛制止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打击海面抽砂),湄洲镇成立了制止非法采砂巡查队(主要负责打击岛上采砂),并把海砂保护管理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层层签订海砂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海砂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出台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奖惩办法,对在治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人员进行补助,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干群齐抓共管。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打击了一批典型的非法采砂案件,共查获非法采砂船舶10艘,涉案人员26人被移送拘留15天,刹住了违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教育全区群众自觉保护海砂,自觉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做法
1、强化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以湄洲岛管委会为主,以市海洋与渔业部门为执法主体,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查处陆、海域非法采砂活动;公安和边防机关及时查处移送的涉案人员并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交通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运输船舶;交警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车辆;船检与工商部门及时取缔无证的船舶修造厂(点);湄洲岛管委会负责层层建立护砂专业队,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并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形成了一个海洋环境保护人人抓、人人管,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湄洲岛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泛宣传特别保护区的内涵、价值、目的、意义及保护措施,在重要的位置上悬挂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出动宣传车15天,在湄洲岛有线电视台上播放整治的内容、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表明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理念和意志以及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激励全社会各阶层人士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根据特别保护区的各自特点,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制定体现海岛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保护区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最终使当地居民自觉投身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3、科学监测,严格控制污染。定期对特别保护区内的海洋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做好环境承载力分析,实行容量控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如岛礁、沙滩、生物、水、景观文化等资源。统筹兼顾海洋资源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开展湄洲岛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试运行,以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持续有效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最终达到最大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效益的目的。实施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恢复整治,保护和恢复已遭破坏的脆弱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船舶排污、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严禁具有高度污染性、破坏性、干扰性、低效能、高消耗项目上马。
4、严格管理,打击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方针,坚决制止一切导致海洋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管理,逐步制定准采区、规定采捕方式、严禁乱采滥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加强对无居民岛礁的保护管理,严禁改变岛礁自然属性的开挖作业和建筑施工,保护好珍稀贝类、藻类和甲壳动物繁衍生长场所。开展开发项目对特别保护区的生态影响评价,做到资源开发必须与特别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格评审,合理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发建设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坚决刹住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湄洲岛开发开放的深入发展,湄洲岛的决策者和建设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定位已经明确。在新一轮的湄洲岛总体发展规划中湄洲岛环境总目标是:以“环保立岛”为战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把湄洲岛建设成青山碧海、舒适宜人的生态型海岛旅游度假区。一是加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湄洲岛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明确目标,重点开展湄洲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促进湄洲岛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创造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请求协调解决的问题
1、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破坏湄洲岛海洋生态资源行为。治理和解决湄洲湾临海工业污水污染破坏湄洲岛周围海域问题,惠安渔船到湄洲岛海域非法电、炸鱼活动和岛外船舶到湄洲岛海域非法采砂活动等问题。
2、在湄洲岛设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机构。在打击非法采砂等执法中,由于湄洲岛管委会没有相关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权,造成执法难的局面,建议在湄洲岛设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派出机构,赋予执法权,并请求上级配备海上巡逻艇等执法工具,便于巡查执法等。
3、关于明确打击非法采砂适用法律条款问题。按照《矿产资源法》第39条、第44条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和“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法引用的罪名是原刑法中“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刑法修订后,该罪名在修订后的刑法中已变更为第343条“破坏矿产资源罪”,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相应修改。鉴于湄洲岛周围海域已被市政府划为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和禁采区,为此,建议在该条例未修改前,对未经批准在湄洲岛海域开采海砂的,一律按盗窃罪论处,加大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海砂资源。
以上汇报,不足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原稿
湄洲岛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
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5月10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首先,欢迎各位莅临湄洲岛进行执法检查指导,这次省、市人大联合组织对湄洲岛海洋环境保护进行视察检查。这充分表明了人大对湄洲岛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同时,对湄洲岛是一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极好机会,在此,我代表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湄洲岛开展《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湄洲岛基本概况
湄洲岛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中部的湄洲湾口,是海上和平女神妈祖的故乡、闻名遐迩的妈祖文化的发祥地。全岛陆域面积14.35平方公里,人口3.8万,年均气温21℃,海岸线长30.4公里。1988年被辟为福建省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旅游度假区。千年氤氲的妈祖祖庙是2亿妈祖信众心仪神往、魂牵梦萦的朝拜圣地,被誉为“东方麦加”,在海内外有着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对台湾同胞具有异乎寻常的吸引力,构成了湄洲岛开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独具特色的人文资源。湄洲岛地理优越,海陆交通便捷,离大陆仅1.8海里,东距台湾台中港72海里,南达厦门港100海里,北抵福州马尾港70海里,自古以来就是闽台民间交往的桥梁,已拥有轮渡码头、3000吨对台客运码头一类口岸等便捷的对外交通设施,以及通达全岛各地的公路网。大自然赐予湄洲岛得天独厚的滨海资源,岛上分布着13处金色沙滩和5公里长的海蚀地貌,拥有各类风景名胜20多处。碧海蓝天、金沙绿林、青山怪石交织成一幅幅俊秀多姿的画卷,是旅游度假、滨海观光、休闲保健的理想乐园。
湄洲岛以旅游业、海洋渔业和种植业为主,经济结构单一。在以旅游业为动力,以外向型经济为导向,发展海洋捕捞、海水养殖和种植业的基础上,开展以旅游养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环境,大力挖掘旅游资源,完善服务行业。,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2亿元,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66万人次,全社会旅游收入达1.4亿元,全区财政收入5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99元,全区11个行政村全部实现小康,正向宽裕型小康目标迈进。
二、执法主要成效
几年来,湄洲岛认真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搞好海洋资源保护,防止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健康,促进旅游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了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为了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平衡,科学、合理、安全持续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我们根据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编制的《莆田市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区报告》,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复通过并予以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湄洲岛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鹅尾海蚀地貌特别保护区,面积2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48平方公里。主要保护鹅尾神石园内的海蚀地貌、奇岩怪石等自然景观,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活动密度,推行生态旅游。鹅尾神石园本着保护与利用的原则要求,充分利用天然地貌、合理布置人行道等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形成天然风景区,供游人观赏。二是牛头尾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岸线长4公里,面积9平方公里。主要保护沿岸海蚀洞穴、海蚀沟槽和岸礁上繁衍生长的海鸟群等。三是猴屿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猴屿及周围岩礁,利用天然岸礁养殖“坛紫菜”,红毛菜,严禁电捕和炸鱼活动。四是虎狮列岛生态特别保护区,面积22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02平方公里。主要保护虎狮列岛岛礁地形地貌和周围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备开展垂钓、海上观赏等休闲旅游活动。五是莲池澳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沙滩长2公里,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进行蚀退岸的调查与研究,进行海岸侵蚀灾害的防治,保护海滨沙滩。六是九宝澜海滨沙滩特别保护区,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05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强周围海域监管,严禁采砂,保护沙滩资源,同时控制滨海旅游开发活动密度,防止海滨浴场的污染。七是白波面红树林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21.9平方公里。主要是加快红树林营造和保护,适度发展滩涂养殖。八是湖石果淡水生态系统特别保护区,面积 0.2平方公里。主要控制污水排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淡水资源。通过建立生态特别保护区,有效保护珍稀物种,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改善海洋生态平衡;有效控制和保护海岸线,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野生动植物物种的繁育,实现生态良性循环;有效实施和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养殖、清洁生产等发展模式,树立环保意识;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创造生态实现效率。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改善生态环境。我区从20开始,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上新水平。先后完成的绿化项目有:妈祖庙景区、黄金沙滩景区、湄屿公园、鹅尾神石园、鹅尾四季公园、刺桐公园、湄洲大道、环岛南路、环岛东路、环岛西路、朝圣路、上林路、文甲码头港区、宫下码头港区、3000吨码头港区、后巷村休憩园、东蔡村休憩园、花街花巷10条,单位庭院绿化12个,绿化示范户约300户,营造防护林8620亩,其中营造滩涂红树林600亩。共完成投资4020万元,完成绿化面积 68.5万平方米、人均园林绿化面积18.03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9.8%,绿化率44.8%,绿化程度93%。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今年重点实施营造防护林900亩,其中红树林200亩;实施80户示范户庭院绿化;推进8个项目绿化有:2个小区绿化、2个单位达标绿化、2个村休憩园绿化、2条路绿化,新增绿化面积153000平方米。通过绿化美化,抗台风等防灾能力有效增强,水土流失明显减少,蓄水大幅度增加,净化和制造新鲜空气功能较好,动植物品种逐渐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生态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湄洲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炸渔、非法电捕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年7月,国土资源部和海洋总局组织力量进驻湄洲岛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年1月16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依法打击采砂活动的通告》;2002年8月1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又批准实施《湄洲岛海砂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海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小组,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案件。湄洲岛党工委、管委会也成立了湄洲岛制止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打击海面抽砂),湄洲镇成立了制止非法采砂巡查队(主要负责打击岛上偷砂),并把海砂保护管理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层层签订海砂年度管理目标责任书,把海砂管理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出台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奖惩办法,对在治理整顿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执法人员进行补助,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激发干群齐抓共管。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打击了一批典型的非法采砂案件,共查获非法采砂船舶10艘,涉案人员26人,刹住了违法采砂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教育全区群众自觉保护海砂,自觉保护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强化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以湄洲岛管委会为主,以海洋与渔业部门为执法主体,依靠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查处陆、海域非法采砂活动;公安和边防机关及时查处移送的涉案人员并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交通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运输船舶;交警部门及时查处无证车辆;船检与工商部门及时取缔无证的船舶修造厂(点);湄洲岛管委会负责层层建立护砂专业队,配合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并教育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海洋资源,形成了一个海洋环境保护人人抓人人管、各抓共管的局面。
2、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湄洲岛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媒介,大力宣传《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泛宣传特别保护区的内涵、价值、目的、意义及保护措施,在重要的位置上悬挂与整治内容相关的横幅30条,张贴宣传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出动宣传车15天,在湄洲岛有线电视台上播放整治的内容、成效和有关法律法规1个月,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表明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理念和意志以及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激励全社会各阶层人士不断增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根据特别保护区的各自特点,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制定体现海岛风土人情与当地文化自然景观相协调的保护区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最终使当地居民自觉投身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中。
3、科学监测,严格控制污染。定期对特别保护区内的海洋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做好环境承载力分析,实行容量控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如岛礁、沙滩、生物、水、景观文化等资源。统筹兼顾海洋资源持续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实施ISO14000环境体系论证,以确保科学、合理、安全、持续有效地利用各种海洋资源,最终达到最大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效益的目的。实施海洋生态工程建设,开展海洋生态恢复整治,保护和恢复已遭破坏的脆弱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船舶排污、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严禁具有高度污染性、破坏性、干扰性、低效能、高消耗项目上马。
4、精心管护,刹住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海洋资源开发基本方针,坚决制止一切导致海洋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的破坏活动。加强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管理,逐步制定准采区、规定采捕方式、严禁乱采滥捕,严厉打击电、毒、炸鱼。加强对无居民岛礁的保护管理,严禁改变岛礁自然属性的开挖作业和建筑施工,保护好珍稀贝类、藻类和甲壳动物繁衍生长场所。开展开发项目对特别保护区的生态影响评价,做到资源开发必须与特别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格评审,合理选取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开发建设工期、区域和方式,把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谁使用谁付费”制度。坚决刹住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多方筹资,确保生态建设。海洋生态保护和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区通过深化改革,配套优惠政策,建立政府投资引导,各方投入的投融资体制,积极筹措资金。采取中央及省拨一点、市补助一点、地方自筹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另外,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增加海洋生态保护投入,保证海洋生态保护费用到位,特别是保证开展专项整治违法破坏海洋资源行为的经费,确保海洋生态得到长效保护。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湄洲岛开发开放的深入发展,湄洲岛的决策者和建设者的生态意识和生态定位已经明确。在新一轮的湄洲岛总体发展规划中湄洲岛环境总目标是:以“环保立岛”为战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把湄洲岛建设成青山碧海、舒适宜人的生态型海岛旅游度假区。一是加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湄洲岛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明确目标,重点开展湄洲岛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促进湄洲岛生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创造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破坏湄洲岛海洋生态资源行为。治理和解决湄洲湾临海工业污水污染破坏湄洲岛周围海域问题,惠安渔船到湄洲岛海域非法电、炸鱼活动和岛外船舶到湄洲岛海域非法采砂活动等问题。
2、成立湄洲岛海洋监察大队。在打击非法采砂等执法中,由于湄洲岛没有相关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权,造成执法难的局面,建议成立湄洲岛海洋监察大队,赋予执法权,并请求上级配备海上巡逻艇等执法工具,便于巡查执法等。
3、补助湄洲岛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费用。湄洲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保护共需投入1000万元,近年来,湄洲岛已投入100万元,资金缺口大、加上本岛财政困难,请求中央、省各补助400万元,不足部分由湄洲岛自筹解决。
今后,我们将以这次省、市人大开展《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在人大监督和指导下,在省、市各级政府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指导下,进一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不段加大工作力度,搞好管理和服务,狠抓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把海洋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逐步把湄洲岛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旅游生态岛。
以上汇报,不足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篇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章药品监督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六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第六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告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的结果;公告不当的,必须在原公告范围内予以更正。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药品检验结果之日起七日内向原药品检验机构或者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复验,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的药品检验机构必须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复验结论。
第六十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第六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要求实施药品检验、审批等手段限制或者排斥非本地区药品生产企业依照本法规定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
第七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和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和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十一条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七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检验机构或者人员,应当接受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指导。
篇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章药品包装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五十四条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篇5: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管理释义
第七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释义】 本条是关于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的规定。
一、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本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药品是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特殊商品,为确保药品生产的质量,各国对药品的生产通常都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即由法定的行政监督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各项条件的,方予批准,发给许可证书,授予其从事药品生产的资格。本条第一款对在我国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查批准机关,是拟开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直接审批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省以下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无权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
2.受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开办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法定条件的,方可予以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准予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将依照本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药品生产许可证》是取得药品生产资格的法定凭证,企业应当持《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工商登记注册,没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从事药品生产的工商登记,不得生产药品。未经依法批准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而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属于违法行为,将依照本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本条第二款对《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的两项主要内容作了规定,这两项主要内容是:
1.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发给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上标注有效期限。在许可证期限届满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的申请,对企业的各项条件重新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范围。《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根据持证企业不同的生产条件,标明生产范围,即标明允许持证企业生产药品的范围。药品生产企业只能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以及依法取得的药品批准文号从事药品生产活动。超过规定的生产范围生产药品的,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条第三款是关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除了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本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药品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不符合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第八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释义】 本条是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开办条件的规定。
为保证药品生产的质量,要求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条件。按照本条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药品生产行业是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因此对其从业人员应有较高的要求。这里所讲的“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药师、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有关的药品生产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的技术人员。这里所讲的“相应的技术工人”,是指能够掌握有关药品生产技能的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条件。例如,药品生产企业的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应考虑有利于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等。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灭菌,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等。在卫生条件方面,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生产区内应当做到环境整洁、无积水、无尘土、无杂物,废弃物及时处理,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均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制定厂房、设备、容器等清洁规程。对药品生产企业依照本项规定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企业必须对本企业生产的药品质量负责,建立健全与本企业生产的药品的品种、规模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人员和必要的仪器设备。不具备此项条件的,不得生产药品。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企业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确保从原材料的采购到生产、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操作规范,都要严格把关,以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药品标准的要求。对没有制定出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一、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英文全称为“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Drugs“,简称为“GMP”),是针对药品生产的特点,为确保药品生产质量而制定的一套系统的、科学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基本准则。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即制定了本国的GMP,并以立法形式要求本国的制药企业必须按GMP的规定组织生产,对保证药品生产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做法很快被其他一些发达国家所效仿,纷纷制定并实施本国的GMP。世界卫生组织在1969年召开的第22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建议各成员国在本国的.药品生产中采用GMP制度,并于1975年11月公布了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GMP,推荐给各国采用。1977年第28届世界卫生大会时世界卫生组织再次向成员国推荐GMP。到目前为止,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实施了本国、本地区的GMP,GMP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对药品生产全过程实施质量管理所采用的法定技术规范。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成为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监督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成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药品生产企业中推行GMP制度,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从整体上提高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素质,保证药品生产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此,本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的GMP组织生产。
二、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GMP的情况进行认证,是保障GMP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本条对实施GMP认证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即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GMP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的有关规定,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GMP认证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承办GMP认证的具体工作。申请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填报认证申请书并报送有关资料,认证中心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GMP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三、考虑到我国实行GMP制度起步较晚,目前推行GMP工作的基础也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实施GMP改造仍有一定的困难,在药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强制推行GMP还需要有一个过程,有关的实施办法也需要不断完善,实施的步骤应当积极稳妥。为此,本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按照剂型分类分阶段限期实施GMP的要求,对逾限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准从事相关药品的生产。到底,我国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药品粉针剂生产企业、大容量注射剂生产企业以及近几年新建的药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按GMP组织生产,对其中达不到GMP要求的已经责令停产。依照本法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在“十五”期间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全部要按GMP组织生产,具体类别、剂型的实施时限将陆续公布。
第十条 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释义】 本条是关于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标准及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的规定。
一、本条第一款是对中药饮片炮制以外的药品生产基本要求的规定,包括:
1.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生产。按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由于药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特殊商品,因而药品标准是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依照本条规定,除了中药饮片的炮制外,所有药品的生产都必须执行统一的国家标准。
2.药品必须按照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这里所讲的“生产工艺”, 是指药品生产的工艺流程等对药品生产质量直接发生影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审批时一并审批的药品基本生产工艺,不是指药品生产的所有工艺操作细节。因为药品的生产工艺同其他产品的生产工艺一样,既包括基本的工艺流程,也包括生产的各项操作具体要求。要求每一个细小的操作规程都要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没有必要,实践中也难以做到。药品生产是否符合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基本生产工艺,直接关系药品的质量,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经依法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不得擅改变。药品生产企业改变会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依照本条规定,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至于各药品生产企业在符合经批准的基本生产工艺的前提下,根据本企业具体的生产技术特点,采用或者改变有助于保证药品生产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辅助性生产工艺的,不需要都报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3.药品的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记录是药品生产管理的基础性资料。建立完整准确的药品生产记录,真实地反映药品生产全过程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企业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的控制,也有利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质量实施监督;在发生药品质量争议时,还可以为处理争议提供证据。为此,本法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准确完整的药品生产记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建立药品的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并对记录中应当载明的基本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
二、本条第二款对中药饮片的炮制标准问题作了特别规定。所谓中药饮片,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辨证施治和调剂、制剂的需要,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后的制成品。中药饮片又是中成药的原料。中药饮片的炮制问题情况比较特殊,目前都由国家制定统一的炮制标准,条件不具备,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应当根据各中药品种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于条件成熟、可以由国家制定统一的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品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将其纳入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品种目录,同时公布其国家药品标准。对已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应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对其他还没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品种,则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炮制规范,生产企业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以便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掌握全国的中药饮片炮制及其规范的情况。
第十一条 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释义】 本条是关于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的规定。
这里说的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是指形成药品的主要有效成份和制剂处方中包含的各种初始物料。这里所说的“辅料”,按照本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药品原料和辅料的质量对药品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本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例如,按照卫生部1986年发布的《药品卫生标准》的规定,药用原料、辅料的卫生指标原则上参照中药、化学药制剂的有关卫生标准执行,不符合药品卫生标准的原料、辅料,不能作为药品的原料、辅料使用。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释义】 本条是关于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禁止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药品出厂的规定。
一、药品质量包括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和性能均一性等方面的要求,是通过一系列相关的技术指标来体现的。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药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药品出厂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这就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设置相应的药品质量检验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仪器、设备,负责对出厂的药品实施质量检验,将本厂生产的药品与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对药品作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药品,不得出厂。国家药品标准是保证药品质量的法定标准,是判断药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法定依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属于假药或者劣药,会直接危及人民的用药安全,当然必须禁止其出厂。不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中药饮片,其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也必须禁止其出厂。至于企业为保证其生产的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而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的,应当大力提倡,但这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不需要由法律作出规定。
第十三条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释义】 本条是关于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规定。
一、药品的委托生产,是指已经合法取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该药品品种生产的行为。委托生产的药品的批准文号仍属委托方拥有,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企业只负责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生产药品,涉及该药品生产的有关对外的责任仍由药品批准文号拥有者即委托方承担,委托生产的药品一般由委托方负责销售,
二、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目前在国际上已被普遍认可和采纳。对于接受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生产潜力接受委托生产,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对于委托方来说,可以在不丧失对药品品种的批准文号拥有权的前提下组织药品的生产,既可减少自己新增加生产能力所需的资金投入,又不影响通过对委托生产药品的销售来取得经济利益。对于整个药品生产行业来讲,委托生产药品的出现有利于全行业生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整个药品行业的科技进步和发展。但由于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才能从事与其所具备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的生产。为防止药品委托生产中的随意性,影响药品生产的正常秩序,确保委托生产的药品的质量,有必要对药品的委托生产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为此,本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委托生产药品,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行为,属于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药品的行为,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按生产假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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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动就业管理局工作汇报
劳动就业管理局工作汇报
英山县地处大别山南麓,是一个贫困山区县,同时也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是第一批劳务输出示范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先进县、是人社部定点的就业信息监测县。全县3乡8镇,309个村,总人口40.9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7.5万人,在外务工人员约8.7万人,年外出打工收入10.2亿元,是财政收入的2倍还多。打工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重要支柱,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更好地搞好组织服务,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我县的就业工作全面发展。
一、劳动就业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83人,登记失业人数34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失业人员再就业1396人,帮助困难人员就业829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352人,介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317人,就业率达到95.2%;完成创业培训700人,开展劳动者就业培训1884人,帮助有创业愿望的人创业496人,带动就业1488人。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以培训促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一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近两年来,省厅陆续下发了鄂人社发[]69号、[]43号,鄂劳就[2012]11号等一系列加强就业培训管理文件,针对培训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为把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切实把就业培训的惠民活动做强做实,培训中心对宣传资料进行了重新编制印制,把培训政策用通俗明了的图文资料进行宣传,引导和吸引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自觉提升劳动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20共计开展就业培训2686人次,就业培训补贴资金192.9万元。二是开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山区经济特色,围绕一人、一山、一泉、一茶、一城,大力开展创业活动,带动更多农民就业。为方便广大农民参训,我们将培训重心下移,将培训班开到乡镇农民家门口。一年来,我们共开办创业培训班8期,培训有创业愿望人员700人,提供创业培训补贴资金69.4万元。
三、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提高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小额担保贷款是帮扶创业、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创业的工作力度。为了确保担保基金有序循环,提高利用率,充分发按贷款促进创业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新形势,我们将信贷银行由一家扩大到两家,主动与财政、邮政银行联系,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将200万元小额担保金划到邮政银行,按照1:5的比例发放,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6笔1380万元。扶持了296户个体私营经济户,带动了1087人就业。
四、完善劳务输出机构建设,职业介绍工作全面发展。在全县11个乡镇的人社中心和5个社区由专人负责,同时聘请乡村信息员132人,在浙江杭州、宁波市、玉环县和广州入等地设立驻外劳务站,在深圳、东莞、珠海、番禺、汕头、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聘请用工信息员、保证高质量的提供各类岗位供求职者就业,形成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加驻外机构加信息员的劳务输出服务网络。全年共为县内外企业免费介绍就业2760人,提供职介补贴资金55.2万元。
五、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再就业,缓解了我县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开发公益性岗位329个,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212.5万元。
六、长远规划:
1、继续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最重要的社会目标,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着力建立市场主导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要将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力争实现服务业从业人员比例每年上升1个百分点。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扩大外出就业规模。
2、进一步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立足于提高人力资源的配置效率。积极促进劳动力流动,建立基本统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政府对劳动就业的管理手段和相应的法律规章,调整和协调有关就业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
3、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继续把支持创业作为致富百姓的首要途径,制定切实有效的鼓励创业政策,推动全民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实施“能力促进就业计划”,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服务。对各类社区创业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在经营场地安排、优惠政策落实、创业资金帮扶等方面,为创业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4、以提高就业能力为重点,大规模推进职业培训。坚持政府积极推动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依托县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配合、学校参与、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劳动者培养工作新格局。
篇7: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年度工作汇报
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年度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县“创新五抓五上、实施五项工程、突出项目带动、推进小康建设”总体工作思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职能、大力组织各项非税收入、保证重点项目资金需要、全面提高资金管理质量,预算外资金在连年增长的基础上又实现了新的跨越。有效增加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和转移支付能力,在促进全县农村小康建设五项工程和其它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办发号通知要求,现将××年的各项工作汇报如下,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月底,共组织各类预算外收入万元,较上年全年××万元增长××,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是:
(一)煤炭费资金完成××万元;占年初万元目标的,较上年增长;
(二)煤炭费用集中收费入户万元;完成全年任务万元的;
(三)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
同期共拨付各类预算外资金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返还各行政事业单位,支持五项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城市建设,调产性投入及保机关运转等项。充分发挥了预算外资金在保稳定、保重点、保运转等方面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创新煤炭费金征收体制,收入总量实现了持续增长
煤炭非税收入历来是我县预算外可用财力的大头,县委、县政府对此也十分重视。在征收中,我们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煤炭费金征收体制,确保了全年的煤炭费金各项收入任务完成和超额完成。
⒈煤炭费金收入总量大幅增长。为保持费金征收的连续性,确保县级煤炭费金收入持续增长,我们努力克服今年煤炭经销体制改革对费金征收带来的负面影响,经过充分调研,在用好、用足原有收费政策的同时,根据具体实际,及时调整和改进了煤炭费金征收体制和项目,加大部门协调力度,会同煤焦秩序整顿办、煤运公司等部门,强化煤炭费金的源头控管,基本做到了应收尽收,使全年的煤炭费金在政策调整如此大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大起大落,而且比去年大幅增长。
⒉煤炭费用集中征收成效显著。参照市政府对市级煤炭费用集中征收的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经过县上有关领导研究和充分论证,今年,我们在去年试运行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将煤炭集中收费工作全面铺开。在和煤炭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截止月,集中收取煤炭费用县级收入万元,仅此一项增加政府可用财力万元。此举在规范煤炭行业收费管理的同时,也降低了费金征收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的双赢。
⒊采矿权价款征管有序进行。在去年收缴价款的基础上,今年又对市煤矿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批复的家煤矿企业共计征收价款万元;除上缴省、市外,县级专户累计余额达到万元。在征收的同时,我们认真研究、拟定了采矿权价款使用办法,较好地做到了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真正把上级的政策贯彻好,把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煤矿采煤方法改革、产权明晰、安全生产等项工作。
⒋“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增加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部门收支行为的有力手段。为切实做到加强管理,今年我们在全县的行政事业部门中逐步推行预算外收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新尝试。要求单位年初做出收支计划,经审核后,按计划入户和拨付,并按规定使用,对单位的收支实行全过程监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完善资金管理有效机制,资金运行质量效益显著提高
资金管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尽管这几年我县的预算外资金总量有所增加,但县上财政支出的幅度也在刚性增长。所以我们必须管好、用好有限的资金,以缓解资金收支矛盾。为此,我们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机制,促使资金管理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始终确保了重点工程、重大事项的资金需要。在支出使用上,严格按照县人代会通过的支出计划,在农村小康建设五项工程和其它重点项目上投入了必要的资金,保证了重点项目县上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关闭整顿违法、非法煤矿的两个文件精神,在关闭违法、非法矿井,处理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的资金优先予以保证。今年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达到了万元,在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预算外资金重要的作用。
⒉严格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真正实现了以票管费。票据管理是监管和控制预算外资金的重要手段,是管理资金收入的源头。长期的实践说明,票据管理不力,不仅影响政府的'非税收入,而且会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今年以来,我们把票据管理和专户稽查有机结合起来,大胆改革、创新机制,做好与市财政局票据管理的衔接工作,按时汇总、上报票据计划,及时向市局领取票据,全面掌握全县票据使用情况。通过收款收据代开使用、收费票据限量供应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票据源头控管力度,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⒊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全面提高了管理质量。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今年对一些收入大的单位实行了重点监控。通过继续对商品路公司的票据控管和专户监控,目前征收入户通行费收入万元;通过对煤管局的监督检查,追缴入户欠缴维简费专户资金万元;通过对其它家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追缴入户各类预算外资金万元处以罚款万元。在增加政府财力的同时,规范了部门和单位的收支行为。
(三)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全力支持五项工程建设
农村小康建设五项工程是我县今年的重头戏,作为五项工程资金协调组成员单位之一,我们在五项工程实施中充分发挥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能,多方协调企业和乡镇,在票据供应、企业捐助资金的协调划拨、县级配套资金的及时筹措到位和工程资金的收支两条线运行机制落实上做了大量具体的工作。截止目前共拨付五项工程县级配套专项资金余万元,组织协调各煤焦企业支持五项工程资金万元,为推进五项工程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为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包村帮扶的号召,把先进性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为民办事的动力,真正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我局在帮扶的乡村五项工程建设中,上下协调、真情帮扶,使该村户村民建起了沼气池,更换、改造了该村的供水设备,使全村家家都吃上了自来水,彻底解决了饮水难的问题。局机关尽量压缩一般开支,筹措资金万元,补贴给帮扶的乡村,用于购买了台手扶拖拉机,基本达到了户均一台。从根本上解决了因退耕还林、禁牧,农民饲养大牲畜难带来的运输和耕作问题。
(四)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建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我局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委、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经全局党员的共同努力,已圆满结束并取得了预期效果。极大地提高了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了进一步的发挥,营造了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先进性教育活动奠定基础。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将此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配备了得力的工作人员,制定了可行的实施方案。通过活动的开展,力争达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促进工作的根本目的,从而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把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出来、积极性调动起来、创造性激发出来。
⒉创新载体,活化形式,推动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在学习阶段,我们充分运用领导讲授、专题讨论、专题辅导、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确保了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为使教育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我局还适时开展了“抓党建、促管理、树形象、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从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抓起,对缴拨款和票据供应制度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做到既加强管理,又方便部门办事。组织全体党员在烈士陵园举行了祭奠先烈活动,重温了入党誓词,激发了全局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奉献事业的热情。
⒊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切实找准抓住存在突出问题。在分析评议阶段,我们采取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表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条,归纳梳理为六个方面。在深入征求意见的同时,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了谈心活动,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党员之间坦诚相见,沟通思想,征求意见,提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希望与建议,切实起到了提高认识、查找不足、修正错误、互相帮助的目的。
⒋找准问题,立整立改,探索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对征求到的意见,迅速归纳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把干部群众反应比较大的问题作为“立整立改”的突破口,尽最大努力多办事、办实事。同时,我们注重实际效果和长期效应相结合,把整改和扩大整改成果与研究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让机关干部在较短时间内切实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所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又通过建立有效的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来保证干部群众长期得到实惠。进一步修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把党组织和党员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凝聚到了抓党建、争先进、促发展上来。
在搞好全年工作的同时,我们在计划生育、清理住房、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县上的安排和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保证了机关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县上下达的任务目标,实现了管理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蓬勃发展的喜人局面,同时也促进了机关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总结全年的工作,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和机关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部门的预算外收入还未实行真正的“收支脱钩”,部门预算管理还刚刚起步;二是对煤炭费金的征收机制还不够灵活,受制于政策及外界的因素太多,有时候工作往往很被动,疲于应付,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入的稳定增长。三是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缺少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四是机关纪律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这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将积极努力,认真改进和解决,为明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扎实的基础。
篇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第二十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篇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 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篇10:城市管理局第一季度工作汇报
城市管理局第一季度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县城管局紧紧围绕“项目攻坚年”部署,以“四改六治理”为抓手,以打造“环境卫生最洁净、市政设施最完好、城市立面最清爽、市容秩序最规范”示范县为目标,努力适应“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新常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实现了“开门红”:1月22日,我县“四改六治理”工作接受市上专项督查,受到充分肯定;4月3日,新津县在全市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动员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四改六治理”
县城管局切实履行“四改六治理”总牵头责任,突出统筹协调、组织指挥、监督考核作用,督导各推进小组迅速铺开专项治理,亮点呈现、成效初显。一是机制促动。拟制并下发四改六治理十大行动《统筹协调督导工作方案》和《工作考核办法》,相继建立了监督检查、台账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夯实制度保障。二是示范带动。先后推出了三渡水示范片区、斑竹林景区等一批特色亮点,通过示范引领彰显新津特色。三是宣传发动。在《成都日报》等省市媒体宣传新津4次,在县级媒体设立专题专栏报道60余次,印发《简报》13期。三渡水片区成片打造作为新津经验、新津“创造”在全市宣传推广。四是项目推动。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市容市貌和农村环境专项治理。完成东、西顺河街水系绿廊改造、西河故道景观绿廊一期建设等工程;清淘城区污水管道20.5公里;完成城区主要街道果屑箱提档升级;完成太康市场一期改造主体工程。市容市貌稳步提升。完成金竹湾乡村旅游起步区提档升级工程;正在实施斑竹林区域景观提升工程,邓双南河流域连片整治和以永商朱山岭等为代表的“小组生”林盘整治、成新蒲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项目;以农垃分类为抓手,以东华村散居院落和烽火社区集中居住区治理为示范引领,深化农村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日趋改善。
(二)强化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党建责任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大力开展“三值守”活动,党员干部深入复兴社区、城北社区走访,已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4条(社区处理36条,城管局处理6条,五津街道处理2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反对“四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一岗双责”履职监督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城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强化常态精细,全力保障城市环境
一是实施环境卫生“净化”工程。改变环卫作业方式,每月对县城区街道(人行道)和重要节点进行三次集中冲洗,全力保障市政道路干净、整洁;启动城区“津城绿地”和“翡翠湾”二期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二是实施城市秩序“序化”工程。实行重要节点定时定责值守,强化错时管理,大力整治露天烧烤等城市顽疾,清理拆除违法户外广告招牌;实施街道市容秩序分类管控,从源头上缓解城市管理与民生需求之间的矛盾;完成春节、梨花节等重大会节和重要迎检活动的市容秩序保障及安全值守等任务。三是实施市政设施“优化”工程。开展城市道路和检查井盖病害治理,保证市政设施完好率和路灯光彩亮灯率达标;完成路灯监控中心设备调试,正全面推进牧山大道路灯监控系统点位安装建设。四是加大扬尘治理源头管控。以“三大工地”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督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查处违规工地和运渣车辆,杜绝道路扬尘污染。五是加强工业园区规范管理。工业园区城市管理自1月正式移交后,我局严格按照县城区标准,实施市容秩序规范整治,对环卫作业公司加强监督、指导、考核,对希望大道等4条主干道的病害井盖、雨水篦、人行道等开展了专项整治和维护。六是重视解决民生诉求。及时解决了棉花沱小区路灯供电及网民反映迎宾广场商家占用公共广场问题,配合交通局对网民反映大件路新津段环卫、绿化、市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第一季度共办理市长信箱2件,民生诉求平台和阳光热线反映的问题24件,其他信访件1件。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城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社会联动不够。如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落实长效不够。如还存在迎检式、突击式管理,占道经营、扬尘污染等城市顽疾时常回潮反弹。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管理转型升级,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增添措施、逐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县城管局将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转变作风、为民解忧;进一步落实“大城市、细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提升“四改六治理”工作成效,为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滨江中等城市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具体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四改六治理”,努力提升工作成效。一是着力抓好三渡水示范片区、东西干道畅通工程等项目,推动县城向城市转型;二是统筹推进最美乡村县、全域湿地、“小组生”项目、农村散居院落治理、出入城通道节点建设等,做好两镇4村的省级示范创建,尽快呈现新津亮点;三是深入实施道路扬尘、工地管理专项整治,做优做强环境短板,促进新津排位提升。四是进一步强化项目跟踪督办、问题管理和效能考核,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聚精会神抓党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细化责任清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持续深入开展好“三值守”活动,畅通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主动作为,适应新常态。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适应城市管理法治化、智慧化、标准化、精细化需要,加快法治城管、人本城管、智慧城管、精细城管建设,推动城市管理由传统人治向现代法治、突击粗放向常态精细、主观随意向标准规范、政府管控向社会治理转变。
4、攻坚克难,争创新业绩。整合管理资源,规范工作流程,健全长效机制,找准工作重点,狠抓违法广告、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城市顽疾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天天及时发现问题、天天及时解决问题、天天减少问题”,在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管理转型升级中实现新突破。
篇11:市公路管理局工作汇报
市公路管理局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公路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对上争项目,对内抓管理,人员强素质,全局保稳定”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公路中心工作,以第X届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为载体,以全面提高公路建、养、征、管水平为重点,广大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程建设 按照“速度、质量、安全、廉政”的公路建设方针,正确处理好质量、速度、效益的关系,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打造精品工程。
1、抓施工管理,保工程质量,促工程进度。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我们一是始终坚持两个紧紧依靠,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和沿线群众配合。XX公路XX段改建工程,我局早准备、早行动,向政府汇报,引起当地政府对公路建设的重视和支持,XX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协调会,成立指挥部,于10月28日举行开工仪式,同时施工队进场施工,我局抽调工程科人员实行包段负责制,积极与沿线乡村协调,并通过电视、张帖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公路建设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确保了沿线乡村群众的理解与配合,为工程正常施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抢时间,赶季节,保证工程提前开工。目前已完成清表4.5km,清理不适宜材料30km3,清除树桩5000余棵,落实工程土源,路基回填准备工作基本结束。二是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我们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把握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题下,加快施工进度。XX公路于今年6月份交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2%以上,工程质量位列XX市路网工程之首。累计完成路基土方484 km3,大、中、小桥5座计1168延米,路面工程22.1km,路基防护工程11处计9482m3,标线、标志22km,绿化平台土方460km3,绿化20km。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59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6.8%。同时在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进行沁河特大桥防护工程施工,完成平交道口、修筑边沟等尾留工程。四是按要求向市局及时上报各类工程报表和工程技术资料。五是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理论学习,采取业务培训、阶段性考核等办法,提高素质,强化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保证了各项公路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多次会同XX市交通局、公路局领导到省市有关部门争取项目立项,增强公路发展后劲。一是配合市局完成常付路工可批复和设计招投标工作。二是配合市局正在进行XX路XX至XX段改建工程工可编制及项目审批的争取工作。三是争取XX路XX段和XX路路面大修工程。 3、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加强工程施工安全是确保工程进度的关键手段。工程施工中我们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完善工程施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采取定时、不定时的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路养护 我市列养路段132公里,大部分路段长期超期服役,加之我市地处晋煤外运重要通道,大吨位、超载车辆多,对路基、路面损毁严重,形成路况差,养护难度大。针对现状,我们始终把公路养护作为公路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XX省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广泛开展“养护质量年”活动,不断深化养护体制改革,狠抓道班建设,重抓路面养护,突出公路绿化、美化,营造了畅、洁、绿、美的通行环境,公路好路率达91%。 1、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建文明样板示范路段、公路绿化示范路段,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养护科、道班班长、道工骨干到周边县(市)参观学习,特别是到XX学习其道班管理、公路养护经验。二是为彻底改变我市公路现状,针对各路段实际情况,进行集中整治。温邵路XX段和济源段反差较大,为彻底改变该路段滞后现状,在积极向市局汇报的同时,不等不靠,对沁济交界2公里路段,绿化平台进行整治,补值雪松、桧柏200余棵,补栽轮廓桩96根。完成快车道中修6700m2,慢车道中修6800m2,XX收费站快车道大修500m2,压浆17km,灌缝17km,进行平交道口整治,大大提高了该路段的通行能力。XX路是我市重要的旅游通道,为进一步提升道路品味,打造旅游精品公路,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投资124万元完成2.5km中修罩面工程,投资16万元对K123处友爱河涵洞塌陷进行修复,同时投资4000元在K123处公路两侧栽植快柏132棵,美化了公路环境。更换丹河桥伸缩缝1处,处理翼板1处,更换涵板19道99块,铺设保护层260m2,在廉坡环岛北侧砌花池360m,在K123―K125+400处安装道牙1400块,对沿线树木进行修剪。通过一系列的整治,XX路面貌焕然一新。XX路是我市晋煤外运的咽喉要道,经多年超载车辆的辗压,常平至省界路段已面目全非,通行能力大大下降,严重影响了我省的对外形象,今年投资630万元,对其进行大修,大修里程5.7km,完成投资600万元,占计划投资的95.2%,主体工程已建成通车,受到沿线群众、车户的高度赞扬。投资400万元完成常付路干河桥南5公里改造工程。投资40万元对冢沁路丹河桥至徐屯环岛段,公路两侧绿化带进行更新,共栽植各类苗木20万余棵。完成挖补坑槽、处理网裂、沉陷48km2。安装更新标志16面。整修路肩边坡68km。三是建立示范路段。在常付路建500米文明样板示范路段,在温邵路柏香段建公路绿化示范路段。同时制定标准,定期考核。各道班选派人员参观学习后,建相应示范路段,逐步全线推广,达到了以点带面、辐射全线、提高养护质量的目的。
篇12:市公路管理局工作汇报
市公路管理局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公路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对上争项目,对内抓管理,人员强素质,全局保稳定”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公路中心工作,以第*届公路“好路杯”竞赛活动为载体,以全面提高公路建、养、征、管水平为重点,广大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程建设
按照“速度、质量、安全、廉政”的公路建设方针,正确处理好质量、速度、效益的关系,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打造精品工程。
1、抓施工管理,保工程质量,促工程进度。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我们一是始终坚持两个紧紧依靠,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和沿线群众配合。*公路*段改建工程,我局早准备、早行动,向政府汇报,引起当地政府对公路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协调会,成立指挥部,于10月28日举行开工仪式,同时施工队进场施工,我局抽调工程科人员实行包段负责制,积极与沿线乡村协调,并通过电视、张帖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公路建设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确保了沿线乡村群众的理解与配合,为工程正常施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抢时间,赶季节,保证工程提前开工。目前已完成清表4.5km,清理不适宜材料30km3,清除树桩5000余棵,落实工程土源,路基回填准备工作基本结束。二是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我们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正确把握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题下,加快施工进度。*公路于今年6月份交工验收,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2%以上,工程质量位列*市路网工程之首。累计完成路基土方484 km3,大、中、小桥5座计1168延米,路面工程22.1km,路基防护工程11处计9482m3,标线、标志22km,绿化平台土方460km3,绿化20km。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59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6.8%。同时在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进行沁河特大桥防护工程施工,完成平交道口、修筑边沟等尾留工程。四是按要求向市局及时上报各类工程报表和工程技术资料。五是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理论学习,采取业务培训、阶段性考核等办法,提高素质,强化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保证了各项公路工程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多次会同*市交通局、公路局领导到省市有关部门争取项目立项,增强公路发展后劲。一是配合市局完成常付路工可批复和设计招投标工作。二是配合市局正在进行*路*至*段改建工程工可编制及项目审批的争取工作。三是争取*路*段和*路路面大修工程。
3、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加强工程施工安全是确保工程进度的关键手段。工程施工中我们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完善工程施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采取定时、不定时的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路养护
我市列养路段132公里,大部分路段长期超期服役,加之我市地处晋煤外运重要通道,大吨位、超载车辆多,对路基、路面损毁严重,形成路况差,养护难度大。针对现状,我们始终把公路养护作为公路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省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广泛开展“养护质量年”活动,不断深化养护体制改革,狠抓道班建设,重抓路面养护,突出公路绿化、美化,营造了畅、洁、绿、美的通行环境,公路好路率达91%。
1、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建文明样板示范路段、公路绿化示范路段,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养护科、道班班长、道工骨干到周边县(市)参观学习,特别是到*学习其道班管理、公路养护经验。二是为彻底改变我市公路现状,针对各路段实际情况,进行集中整治。温邵路*段和济源段反差较大,为彻底改变该路段滞后现状,在积极向市局汇报的同时,不等不靠,对沁济交界2公里路段,绿化平台进行整治,补值雪松、桧柏200余棵,补栽轮廓桩96根。完成快车道中修6700m2,慢车道中修6800m2,*收费站快车道大修500m2,压浆17km,灌缝17km,进行平交道口整治,大大提高了该路段的通行能力。*路是我市重要的旅游通道,为进一步提升道路品味,打造旅游精品公路,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投资124万元完成2.5km中修罩面工程,投资16万元对K123处友爱河涵洞塌陷进行修复,同时投资4000元在K123处公路两侧栽植快柏132棵,美化了公路环境。更换丹河桥伸缩缝1处,处理翼板1处,更换涵板19道99块,铺设保护层260m2,在廉坡环岛北侧砌花池360m,在K123―K125+400处安装道牙1400块,对沿线树木进行修剪。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路面貌焕然一新。*路是我市晋煤外运的咽喉要道,经多年超载车辆的辗压,常平至省界路段已面目全非,通行能力大大下降,严重影响了我省的对外形象,今年投资630万元,对其进行大修,大修里程5.7km,完成投资600万元,占计划投资的95.2%,主体工程已建成通车,受到沿线群众、车户的高度赞扬。投资400万元完成常付路干河桥南5公里改造工程。投资40万元对冢沁路丹河桥至徐屯环岛段,公路两侧绿化带进行更新,共栽植各类苗木20万余棵。完成挖补坑槽、处理网裂、沉陷48km2。安装更新标志16面。整修路肩边坡68km。三是建立示范路段。在常付路建500米文明样板示范路段,在温邵路柏香段建公路绿化示范路段。同时制定标准,定期考核。各道班选派人员参观学习后,建相应示范路段,逐步全线推广,达到了以点带面、辐射全线、提高养护质量的目的。
2、以路为本、以班为家,成立道班工作组进驻道班,加强道班建设。为加强道班建设,我局从机关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干部成立道班工作组进驻道班,帮助其进行标准化道班建设。投资18万元完成和庄道班围墙及交调房建设。为道班配备床40余张,修补围墙、油漆门窗、改造线路,道班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道班工作组与道工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由于他们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经过两个月的工作,目前,道工思想稳定,道班环境明显改观,广大道工养好路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
3、大搞公路绿化美化工程,提升公路品味。公路绿化从丰富道路景观,提高绿化品位出发,实行“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宜树则树”,大搞绿化工程,为过往车辆营造畅、洁、绿、美的通行环境。共种植各类苗木12万株,抚育花草435Km2,更新绿化带4700m2。同时按照“统一、规范、醒目”的总体要求,对沿线桥栏杆、行道树、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等公路设施进行美化、净化,使公路整体服务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4、积极转换养护机制,深化养护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探索养护体制改革新办法,筹建养护公司。二是继续实行路面、路基分离养护。通过对路面养护队、路面保洁队、专业绿化队实行定目标、定工作量、定期考核管理,实现了路面养护合理化,路肩边坡标准化,路面保洁经常化、绿化苗木整齐化的目标。三是制定养护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奖罚措施,定期考核,奖优罚劣。考核内容涵盖道班管理、养护质量、路容路貌、安全生产等方面,明确了责、权、利关系,极大地推动了公路养护工作。四是对道班日常使用的扫帚、铁锹等工具,实行按人、按分包路段定额管理。养护机械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对花草树木,建立档案,明确责任。各项措施的实施,增强了道工的责任心,降低了养护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养护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规费征收
两费征收基础工作扎实,超额完成任务,截止11月底完成汽车养路费征收2214万元,占焦作市局下达年度目标1546万元的143.2%;通行费征收工作,在郑常路大修断行,晋博路、焦晋高速分流车辆等情况下,治理绕行车辆,加大征费力度,截止11月底,完成通行费征收2672.4万元,占焦作市局下达年度目标2300万元的116%,其中,常平收费站完成1845.4万元,柏香收费站完成827万元。养路费征收被省交通厅评为“河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工作先进集体”。收费处被省交通厅评为“优秀收费站” ,沁济(东)收费站被授予焦作市“文明单位”、*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常平收费站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1、广泛宣传征收政策,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车户配合。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两费征收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宣传车、散发宣传传单,并在收费站点、车辆集散地书写标语、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大力宣传省政府《通告》精神和养路费征收政策,为两费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常平收费站实行计重收费后,车户不理解,抵触情绪较大。针对这种情况,收费处组织人员深入常平、山王庄、西万等乡镇及各运输单位,上门宣传收费政策,取得了车户的理解与支持。
2、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两费征收。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收费处的改革,通过对收费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给收费处注入新机制,激发新活力。二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开票、收款、管票三分开制度,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杜绝了违规违纪事件发生。三是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推出微笑服务、承诺服务、温馨服务、首问制等服务项目,以服务促征收。四是在收费站点设置服务台,为车户准备开水、毛巾及修车工具,受到过往车户好评。养路费征收人员,对小客车、农用车开展送票上门服务,使其纳入规范化管理。城乡小客车纳入管理150台,征费27万元;农用车纳入管理265台,征费61.7万元。五是加强站容站貌建设,以一流的站容站貌树一流的征收形象。六是组织全体收费人员进行军训,规范工作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征不漏。收费处通过开展“春季堵漏促收”、“一优三促”、“千车万人评收费”等活动,挖掘征收潜力,打击逃费车辆,优化征收环境。积极与政法部门结合,严厉打击“二道贩”和破坏正常收费秩序的不法分子。积极与山王庄镇、常平乡协商,在交界处设置交通限制墩工作,封堵绕行路口。养路费征收工作,按照焦作市公路局征收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 “百日追缴”活动,对偷、漏、逃、抗公路养路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优化征费环境。催、追缴漏费车辆920台,催缴补费61.6万元,稽查补费24.4万元,漏征率控制在1%以下。
四、路政管理
1、广泛宣传路政法规,推行管养结合,实现路政管理机制转变。一是加大路政管理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出动宣传车326台次,印发宣传材料4.5万份,组织有线广播宣传31天次,书写标语108条,与公路沿线村庄签订《护路公约》22份。二是我局积极探索路政管理新方法,走路政管理与公路养护相结合之路。成立路政中队,路政人员吃住在道班,由道班考勤,路政人员参与养护工作,养护工人参与路政管理,形成人人都是路政员、人人都是养护工,管养结合的路政管理机制。促进了路政管理人员与养护工人的责任心共同增强,管理效果明显提高。易抛洒车辆得到有效遏制,大大减轻了养护工的劳动强度,新的违章建筑能够被及时发现和制止。截止11月底,清理障碍物602处,制止在公路上摆摊设点1231处,清理非公路标志牌423处,公路晒粮233起,查处路政案件3起,收回路产损失费15.7万元,查处率达100%。三是本着疏堵并用以疏为主的方法主动与柏香镇政府协调,集中整治,取缔了柏香集贸市场。四是坚持每周二、四晚上对全体路政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坚持定期军训,不断提高路政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形象。同时,在路政人员中开展“先进路政大队”创建活动和“十佳路政员”评比活动,调动广大路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公路安全畅通。
2、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超限运输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七部委联合治超精神和省市有关治超文件要求,开展超限治理工作。检测超限运输车辆9.6万台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6万台次,卸煤炭10.04万吨,收回超限损失费168.9万元。一是对监控室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通过考试对超限人员实行优胜劣汰,定员、定岗,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监控室。三是坚持每月25日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四是围绕“严”、“紧”两字,强化超限运输治理。“严”就是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紧”就是克服麻痹思想,通过思想教育,使监控人员充分认识到超限运输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五是在各超限站开展助人为乐活动,共帮助过往司乘人员及当地群众60余人次,树立了良好的公路形象。六是加强廉政建设,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五、机关管理
牢固树立为基层、为一线服务的思想,提高机关服务质量,打造效能机关新形象。
1、加大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工作的落实。一是组建监察室,从各科室抽调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后,分效能革命督查组、主要工作督查组、财务工作督查组三个小组,深入一线,了解实情,防止工作棚架,保证了全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制定百分制考核标准,对各科室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只布置、不检查,重布置、轻落实的工作作风。二是通过开展“效能革命”、“四查四看”活动,建立周工作台帐,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开展工作比比看活动,定期通报整改进度,集体点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为扎实开展好路杯竞赛活动,我局提出“加强四项工作(道班建设、路容路貌、设备管理、业绩考核),确保保杯夺冠”的工作思路。先后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对全局各项工作严格按“好路杯”检查考核标准进行模拟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促进了好路杯竞赛活动在我局深入扎实开展。
2、强化管理,节能降耗。车辆管理,打破科室界限,成立小车班,进行统一调配。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燃油、维修费用。 9月份,半个月车辆用油4609元,10月份,小车班成立后,半个月用油2176元,降幅达53%。同时修订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食堂、电话使用、会议招待、水电等项管理,有效降低了各项费用开支。
3、信息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常抓不懈。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全年有目标,并行文下发了“关于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将目标层层分解,制定奖罚措施,年终考核,奖罚兑现。今年以来,上报信息48条,采用14条;完成宣传报道投稿选登89篇(幅),其中被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71篇(幅),占年度目标的284%。
4、公文处理规范化,档案管理标准化。一是从提高办公室人员素质入手,请市政府办公室、档案局人员到单位讲课,现场指导,保证了公文处理规范,接收、登记、送签、催办及时。二是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做到了及时归档,防火、防盗、防霉措施得当,保持了档案管理“省标县一级”标准。
六、精神文明建设
我局始终把建设有公路行业特色的精神文明摆在重要位置,以人为本,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全局上下形成了干事创业、昂扬向上的浓厚氛围。保持了“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和所属单位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参加焦作市养护知识竞赛,获团体第三名、个人第二名。
1、加强班子建设,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我们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当作做好一切工作的先决来抓,提出了“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开创一个新局面”的响亮口号。做到三个坚持不放松:一是坚持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党总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坚持抓团结务实不放松。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通过每周工作例会、建立周工作台帐、召开民主生活会等途径,使班子成员在工作上、思想上多沟通,求同存异,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工作氛围。三是坚持抓廉洁自律不放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保廉措施,作为领导班子的行为规范。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加强,团结务实、廉洁自律形象的树立,有力地保证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百日劳动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公路管理水平。为全面提高我市公路管理水平,创一流的公路通行环境,我局广泛开展“百日劳动竞赛”活动,各科室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相应活动,以活动促活动,以活动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征收科开展了“百日追缴”活动,养护科开展“重点路段集中整治”活动,路政科开展了以治理路面抛洒物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两费征收同比大幅度增长,公路养护质量明显提高,路容路貌大为改观。
3、开展“怎样做好公路人”大讨论,打造具有公路行业特色的文化氛围。针对我局人心散、思想乱、积极性不高、政令不畅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怎样做好公路人”的大讨论活动。路政科、养护科以“人人都是路政员、人人都是养护工”为主题开展讨论,促进了养护质量、路政管理同步提高;征收科、收费处以“擦亮文明征收窗口,树立良好公路形象”为主题开展讨论,开展“假如我是司机、车户”换位思考活动,推出微笑服务、承诺服务、温馨服务等措施树立对外形象;办公室等科室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主题开展讨论,组织机关人员参加义务劳动,利用十一放假期间,上路巡查。通过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把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上,形成了高效快捷的工作节奏、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4、积极探索人事制度改革路子。一是针对我局工程公司人心散、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现状,组成两个调查组深入公司和每个职工座谈,了解职工思想状况,征求职工对工程公司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民主选举,使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选出了新任经理。油厂归并于公司,使企业做大做强,走向规模化经营。先后承揽了温邵公路*段改建工程及卫柿路、温邵路沁济段中修工程,目前,职工团结协作、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二是我局以财务科为试点,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财务人员。通过培训、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选拔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的人员担任财务工作,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5、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是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基层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制定创建文明单位的若干意见,对创建工作科学规划。通过开展争当“文明职工”、争创“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活动,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职工办公条件,对机关大院进行绿化、美化,完善办公设施。在上半年焦作市文明委组织的文明单位检查中受到好评。
6、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为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局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完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歌舞厅、乒乓球室、阅览室等活动场所,利用冬闲期,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和驻沁部队定期举行蓝球友谊赛,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参加*市第11届体育运动会、第10届文艺汇演,获奖12项。参加*市庆祝建国55周年文艺演出,获优秀节目奖2项。参加*市第三届“文明单位”乒乓球比赛,获第4名。
7、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材料设备管理方面,积极组织参加焦作市公路系统“红旗设备”、“优秀操作手”竞赛活动,机械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利用率达90%以上。组织职工培训10次,出题测试 7次,培训面达90%以上,使职工素质明显提高。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警钟长鸣。积极开展 “安全生产月”、建设“平安*”活动,书写、刷新安全生产标语30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20次,确保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老干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组织慰问看望老干部8次。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三无”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无重大综治案件发生。信访稳定,无集体和越级上访案件发生。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帮扶包村、计划生育村室建设活动,为所包三个村累计投入钱物5000多元。
总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公路路龄长、等级低、路况差,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二是养护经费严重不足;三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公路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再铸新的辉煌!
篇13:管理局接待水平工作汇报
关于管理局接待水平工作汇报
一、增强服务意识,做好细节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每项接待任务从研究制定方案到统筹协调运作,都强调谋划在前,突出重点,关注细节,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接待任务。二是细致周到,服务到位。在接待模式上体现个性化、人性化服务。针对不同民族的来宾、不同地域的嘉宾、不同饮食喜好的宾客,在方案制定、线路设计、参观点安排、餐饮安排等方面都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三是规范接待,严格要求。在接待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接待程序,做到周密细致,环环相扣;严格接待标准,做到突出特色,杜绝浪费;严格接待范围,做到对口接待,协调配合。
二、增强创新意识,拓展工作思路。一是当好三员求创新服务。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力求当好特色产品的推销员、优势资源的推介员、侨乡经济的宣传员,把的历史、人文、资源优势宣传出去。二是构建网络抓整体联动。加强与市接待办、兄弟县市机关事务局的联系与配合,加强与县公安、交通、防疫、旅游等部门单位的密切联系,逐步构建起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大接待”网络格局。三是彰显特色又简约大方。在饮食安排上,注重挖掘和开发地方特色菜品,也利用独特的西餐资源优势,让客人品尝地道的.西式风味。在纪念品安排上,安排“田鱼干”、“山茶油”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开发了邮册与石雕印章的组合产品。在接待指南、席签、礼品袋的印刷上,分不同主题进行设计制作。
三、增强学习意识,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利用每周一晚学习例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养;学习同行经验,提升服务能力;学习良好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绩效;学习典型案例,做到廉洁自律。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县内外宾接待的若干意见》,明确接待的范围、对象、流程、标准等要求。健全完善了《接待审批制度》、《副厅级以上领导政务接待信息报告制度》等工作制度,有效规范接待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注重科学管理。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严格审批、审签制度,实行当事人、财务科、局领导三级审签。与接待酒店签订住宿、酒水价格协议。立足地方特色,自酿杨梅酒,既宣传了杨梅,又节省了接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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