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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开展农民工的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的报告 自接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某某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山政发[20xx]91号)和《某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某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发
[20xx]30号)等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对20xx年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刻、细致地自查与自评。现就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情况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区目标办印发了《20xx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0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某某电视台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农民工服务窗口,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126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26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160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361人,带动298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
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分别在西集、桑村、冯卯三镇第一批区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216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76栋,建设面积2100亩,现已入72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129人,带动271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领导。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镇(街)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区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今年
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4200人,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新增转移就业4132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8700人。
三、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农民工领导机制建设。在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农业、教育、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政府统筹、各方参与、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0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
2、建立农民工工作政策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新精神,积极适应就业形势发展新需求,我区围绕建立促进农民培训、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扶持政策和工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建,研究制订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某某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考核细则》、《某某区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体系。
3、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
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区、街道(乡镇)和社区三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4、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枣庄就业网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农民工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利用枣庄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农民工提供贴心服务,目前通过某某区人社局网站和室内、室外大屏幕举办网上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529条,提供3962个就业岗位。
四、存在问题
1、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据调查统计,我区需求量较大的工种是煤矿工、针织、电子、电焊、车床、钳工。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我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从去年开始,部分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已经逐步凸显。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目前,我区镇(街)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部分行政村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缺乏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农村劳动者对就业培训的需求。
篇2: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中国共产党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第25、26条开发区医疗保险的自查报告
对在产业集聚的工作一年以上,愿意转为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在养老、医疗、保障性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政策落实情况。
自收到通知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在全区范围内排查落实产业集聚区及区内企业的农民工参保情况,现把调查情况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产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全部按照劳动服务协议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中包括农村户口的农民工,我们针对这部分人员及时办理了参保手续。并且按照缴费时间段稽核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但大部分农民工家属已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我区还是以户口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在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针对以少数未参加任何保险的职工家属,接下来我们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意愿选择参加社会保险,我们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篇3: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2月27日,参加了我国创新理论研究专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与创新发展》讲座以后,我深受启发,充分认识到了解放思想对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对我县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二是“包工头式用工”,为建筑业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劳务企业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劳务企业数量较少,这种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劳务企业式用工的,总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很低,从调研情况看,仅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随着任务的完成,合同关系自动终结。
2、劳动合同内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建筑业企业对农民工普遍实行日工资制。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上,大多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一般工人日工资在50-60元之间,技术工人在80-100元之间。建筑业企业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通过劳务企业或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包工头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每月支付工资数额一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企业预借。
(四)建筑业农民工工会组建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组织结构松散,组建工会难度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较低,对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缺乏了解,参会积极性不高。
调研中了解到,企业和农民工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较高,而对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则普遍缺乏积极性。
问题
(一)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参与劳务分包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劳务费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剩余部分发农民工工资;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二)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注册成立劳务企业必须纳税,而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另因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导致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性流动不能加以制约,还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企业与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建筑业企业普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会相应提高劳动力成本,粗略计算几项保险全部参加后,将使劳动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劳务企业利润很低,社会保险推行起来非常困难。二是农民工务工收入不高,除保证自身生活外,几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条件和家人的教育、医疗等各项支出,难以承担各项保险费用,参保热情不高。三是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单位、地点变动频繁,社会保险异地接续尤其是跨省、市接续问题难以解决。
建议
(一)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积极引导、扶持劳务队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劳务分包企业。一是与有关部门协商,在税收政策上对劳务企业进行扶持,一定时期内适当减少税种,降低税率。二是适当降低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对目前包工头形式劳务队伍中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要鼓励其注册为劳务企业,获得依法用工权。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禁止包工头式用工。对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应视同为企业直接用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应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各行业特殊的用工模式和农民工临时性、流动性的就业特点,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对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逐项加以说明,特别是对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促使农民工和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一是对企业依法推行工资月支付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执行月支付有困难的企业,在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实行按月部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做法,但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实行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劳务费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实行发包方对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义务的制度。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四是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参保办法
企业要根据要求,为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证农民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要从当前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研究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办法,逐步推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
篇4: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20xx〕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20xx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20xx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20xx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x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20xx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x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20xx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次,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40条,现场接受咨询60次,接受咨询人数1400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
四、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州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北做出应有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5: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情况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去年,我市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3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淮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抽6名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市委毕美家书记的“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我市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4月初我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市目标办印发了《淮北市XX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列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国家广播电台、中国劳动保障报、安徽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分别在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600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10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39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95人,带动136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县域、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分别在濉溪县临涣、刘桥、南坪三镇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1栋,建设面积123亩,现已入住华强面粉厂、淮北天王机械加工、淮北巨鑫特种铸锻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45人,带动118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濉溪县百善镇,相山区渠沟镇,杜集区石台镇、高岳街道,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等6个乡镇,正在建设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县区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狠抓转移就业工作,培育淮北特色转移就业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劳务合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13946人;建立了南坪、刘桥等10个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发展劳务经纪人87人,新增转移就业16839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6521人。
篇6: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xxx区司法局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能够在重要时期和特别节日协调和协助相关单位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过年过节在工业区多次开展 “欠薪举报”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活动及分发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温情卡等,为外来工寻找法律途径,排忧解难提供方便。
二是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繁华闹市、在工业区域、在便于为民服务的各种场所举行大型咨询宣传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如融法律咨询、现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法制猜谜、宣传资料等为一体的宣传活动,[本文作者申明:仅提供给本网网!]方便了各层次、各群体的需要,有效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问题,进一步密切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三是开设法律频道,通过网络上传宣传法律法规相关栏目等内容,人民群众随时随地通过上网寻找解决各类利益纠纷问题的法律途径。
二、对农民工能够降低法律援助门坎,简化法律援助程序。
我局考虑到农民工身在异地他乡,所以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要求法律援助时给予简化程序,免去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等。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劳动报酬案件为40件,工伤赔偿案件为18件。通过法律援助均得到合理解决,缓解了社会矛盾纠纷问题。
三、主动与各执法部门协调,形成合力,进一步促进“平安鲤城”建设。
今年来,我局与区公安分局共同讨论《警民联调工作实施方案》,得到区综治委员会认可,并作为经验材料转发。通过警民联调,共同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达到快速高效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同时,指导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法院、区劳动局、区工会、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经常沟通、协调、联手为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有力地树立了区委、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
篇7: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委结合自身职能,围绕关爱青年农民工群体、帮助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注重调研分析,充分认识农民工群体现状。
围绕重点青少年群体、“新扬州人”现状、青少年网络教育、青少年自我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等专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大调研,形成了《20xx年共青团扬州市委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报告》等11篇调研报告,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角度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等进行剖析,为做好服务、管理该群体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组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
通过统一组织发动、深入走访调研、集中有序推进、落实有效服务等方式,在全市有效开展了20xx年度全市“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明确将“新生代农民工的健康成长与社会融入”作为主题,市、县层面全面启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的领导及市政协共青团、青联、工会、妇联界别组部分委员参加座谈会。为配合此次活动,团市委开展了“全市新生代农民工集中大走访”活动,下发调查问卷1400份,回收有效问卷1120份,形成了《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健康成长与社会融入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我市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生活、职业发展、精神文化需求和权益保障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反映出我市新生代农民工的四种主要特征,融入城市的四方面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解决办法。《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生存发展及融入城市的建议》已被立为第287号提案,年初召开的市人大、政协会议共收到涉及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提案、议案、建议共4件,全部办结,并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大走访的基础上,面向80、90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开展了“新扬州人”流动课堂,邀请专家进工厂、进工地、进园区等新生代农民工的聚集地进行授课,为他们提供专业技能、法律常识、心理健康、文化娱乐等内容实用的培训服务。
三是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等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
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外来未成年人)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明确各县(市、区)试点方向,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状况和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良行为的帮教和矫治,积极开展困难帮扶、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目前,宝应县的闲散青少年群体试点等已被省综治委确定为省级试点项目。下一步将进一步总结试点工作,争取拿出具有普遍性和可操作性的扬州模式。
四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与农民工子女结对活动。
全面梳理排查了各县(市、区)、各行业系统自“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得全国、省、市、县(市、区)四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精心选取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截至目前,我市创成国家岗4个,省级岗17个,市级岗137个,今年又成功推报扬州市育才小学、扬州市邗江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省级岗。充分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示范作用,联合“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对农民工群体给予特别帮助。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两个关爱”活动的通知》,号召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社区、进农村,与农民工子女结对。截至11月底,全市较为集中的182所中、小学中44331名农民工子女,结对率已达95%以上。
五是创新拓展农民工子女假期自护教育。
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自护教育,利用暑期组织20xx团市委博闻自护夏令营,丰富、拓宽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见闻视野,提升他们的自理自护能力。围绕平安自护、法律自护、火灾自救、自然灾害自救、网络自护、心理自护课题与市消防、供电、卫生、急救等部门联合,组织同心、向往等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参观开发区消防大队,学习了消防常识,观看了消防演练;在市供电公司参观了吴州路电动汽车充电站和营业大厅,感受了科技与生活的密切结合并学会了基本的用电知识;赴市120急救中心、110指挥中心了解了急救、治安方面的知识。
六是打造品牌,全力形成扬州特色工作模式。
今年以来,团市委开展了“阳光接力·爱心传递”主题活动,将其作为团市委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品牌工程和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模式。具体是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化工作对象为工作力量,把有能力的青少年聚集起来,志愿帮助曾经有过类似经历的孩子。例如“接力棒”爱心社是由扬大一批受过社会资助、品学兼优的学子发起的社会团体,首批成员33人,旨在关心特殊少年群体、传递爱心信心。团市委了解到志愿者的意愿后,加以引导、大力支持,为他们提供活动阵地,动员美程国际旅行社对社团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自今年6月份成立以来,对口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扬州市向往学校、同心学校举办了一系列牵手、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活动,形成了“三个一”模式。即“依托一个阵地”,依托“接力棒·青少年关爱工作室”开展活动;“建立一支队伍”,成立以扬大受助学生为主体的“接力棒”爱心社;“立足一个支撑”,吸纳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商业机构美程国际旅行社加入,为爱心社的运作提供一定的物质支持。通过三方的共同努力,长效地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形式丰富、充满人文关怀的志愿服务。团市委将继续以“阳光接力·爱心传递”主题活动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爱工程”,扩大关注群体,推动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近期,团市委、市综治委预防办还将联合有关部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通电视在线服务、市区消费优惠服务等内容。
篇8: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我区农民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就业创业、执法维权、权益保障为重点,积极稳妥地采取有力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目标,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各职能部门全力配合,有重点、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地开展工作。自8月上旬起,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区5个涉农街道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的调查(我区劳动年龄段内的**户籍农村劳动力共有43910人,占全区乡村户籍人口7.3万人的60.2%。其中,本市务工30931人、外出务工429人、自主创业260人),进一步理清了开展工作的基础数据。为扎扎实实给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探索农民工招用工新机制。
一是结合“春风行动”,做好招聘用工工作。今年,结合年初开展的“春风行动”,我们积极抓好农民工就业,先后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八卦洲、尧化、迈皋桥等街道举办规格不同的招聘会18场,免费为农民工发放岗位信息宣传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多份、“春风卡”1000余张,进场招聘企业921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8854个次。二是完善创业政策,做好服务。我们加大对八卦洲农民创业园、**创业一条街、栏江桥创业园、石埠桥新型工业创业园等农民创业基地的建设,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进行资金和项目扶持,符合条件的,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经复核和调查后签署推荐意见。今年,共发放小额创业贷款62笔,总计2395万。三是设立服务窗口,开展援助。我们设立了农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做好求职登记,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据统计,今年农民工求职登记3185人,达成就业意向的1584人。同时,以困难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多样化援助服务。在金港科创中心开展“服务保障进园区”宣讲活动;以“关爱女农民工健康”为主题,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区已成立工会组织的物业公司的203名女会员和497名环卫工人赠送女职工**互助保险。
(二)强化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水平。
一是科学统筹,整合资源。本着“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我们把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到全区劳动力培训之中,科学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区培训中心为龙头、各街道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培训网络。先后在**、**、**、八卦洲等街道开展育婴师、电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www.fwsIr.com)花卉园艺师等10余个培训项目,参训人数达2753人。据初步统计,参训的80%以上农民工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稳定就业率达95%以上,人均月薪提高近1000元。二是突出重点,提升层次。着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短期的基础知识和简单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回乡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真正地为用人单位培养实用人才,努力提高就业率。另外,针对新建的丁家庄、花岗两大保障房片区,我们及时开设保洁、绿化、保安等技能培训,提高了就业率。三是精心组织,注重实效。除了根据季节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我们还充分利用集市宣传、广播宣传、电视宣传、印发资料、发放书籍、现场指导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同时,注重发挥区职工培训中心平台作用,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职工周末学校的学习,参与各类技能比武活动。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我们主动与驻区企业联系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让参保单位、职工了解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化解矛盾隐患,每年都将组织力量,深入重点街道和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对全区企业,尤其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采取定期上门登记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全面排查,确保按时为农民工缴纳社保。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接到农民工欠薪投诉多达407起,为有效解决矛盾,我们要求公安、人社与住建部门联合办公,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至11月底,已为3000多位农民工追讨工资3835万元。另外,还主动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受理**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精研磁性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案,确保涉案农民工利益得到维护。为加强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我们组织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招工单位50余户,纠正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48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20余件,共计费用0.56万元。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团、妇联维权服务中心等维权机制的作用,主动为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维权培训、讲座、广场宣传活动10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四)加强公共服务,确保农民工平等享受各类资源。
一是做好上门服务,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我们对全区人口状况、学校招生规模等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划分施教区,为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供帮助;开设“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子女就学及时登记,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据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纳农民工随迁子女6189人,其中小学接纳5114人,初中接纳1075人,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同时,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升学权益,根据省市招生文件,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报名参加市中考、全国高考等工作,全区没有发生一例中考、高考报名受到干涉和阻止的情况。二是拓展服务内涵,确保农民工享受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我们将计生工作融入到“新**人服务中心”。10月25日,联合市计生委、市住建委计生协会在燕子矶新城保障房建设工地开展计生药具发放、健康检查、安全防范等综合服务,深受农民工欢迎。同时,完成马群等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字化计免门诊和“健康小屋”建设,方便农民工看病就医。今年,开展一类疫苗免费接种11.7万人次,其中农民工的儿童免费接种6.9万人次,接种率均达98%以上。三是落实服务政策,解决农民工城镇落户、住房等问题。我们深入工地,社区,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开设农民工落户绿色窗口,并按照规定,对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宁有合法固定住所,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户口来宁落户,并优先办理。同时,对本区住房困难的农民工留守困难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他们的实际住房困难。
(五)加强群体人文关怀,推动农民工尽快融入社会。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保障基本政治权利。建立社区农民工日常管理制度,把农民工纳入社区日常服务和管理范围,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均可参加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时,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重点,保障享有基本政治权利。在八卦洲街道成立全区首家劳务公司工会联合会,涵盖9家劳务公司,输出劳务派遣工3000多人,不仅起到带动示范作用,而且为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我们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组织书画作者到社区、村为农民工送春联;组织文化惠民文艺小分队演出20场,在时间、场地和内容上均以农民工文化需求为主,让他们融入其中;在全区30个村全部建成农家书屋,并设立农民工专用书架,深受他们欢迎。三是关怀农民工子女、留守妇女和老人。组织“文化惠民”小分队到明光金都子弟学校、宁燕民工子弟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并建立“爱心阳光书屋”;积极做好农民工家庭孕产妇保健及产后访视等服务,全年共为农民工等群体孕产妇建卡937人,产后访视930人次;开展对7岁以下农民工等群体子女健康管理8771人,新生儿疾病筛查99.03%,有效保障了留守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组织巾帼志愿者走访慰问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为她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今年春节专门拿出25.1万元资金,走访慰问我区210名农村留守女性及单亲贫困家庭女性,解决他们生活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农民工工作方面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民工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农民工文化水平低,许多技术课难以听懂,使培训难以有效开展。二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有待提高。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强,致使一些岗位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三是建筑领域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单位将工程的部分项目违法层层转包、分包,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处理非常困难。四是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再加上有的用工单位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经常推诿或拖延为农民工参保。五是农民工的生活环境需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住宿、饮食、饮水等环境以及卫生安全、疾病防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明年工作思路
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更新就业创业观念。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尤其是年轻农民工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自主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工树立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自觉投身创业大潮。
二是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创业就业帮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将工作具体到岗到人,确保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合法权益等贴身利益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探索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培训与产业结构、企业需求相结合,实行“企业订单、农民工选单、政府买单”的培训就业一体化工作机制,鼓励农民工自觉参加服务型、技能型、基础型实用技术培训。以区政府提出的“三千三万”为目标,将培训开展到厂矿车间、田间地头,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四是延伸服务,畅通维权渠道。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主动掌握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和情况,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动态监管目标。同时,人社、公安、信访、工会等部门要形成信息互动,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化解纠纷,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处处有人管,时时有回音,件件能落实。
以上是我区20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虽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但我们有信心按计划、按步骤的推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力争做到农民工“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资有保障、伤病有保险、维权有渠道、环境有改善”,为建设美丽幸福**做出新贡献!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10日
篇9: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于***月***日至20***月***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目前排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确保将拖欠工资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欠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台账,(
截至目前,检查***家建筑企业用工单位,涉及农民工***余人,责令补签订劳动合同***余人,下达责令整改指书***份,协调解决***起拖欠工资案件,共为***余名民工清欠工资***余万元。
篇10:全乡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全乡农民工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现将我乡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10月份,我乡组织开展培训共培训创业农民工50人,开展培训项目主要有种植、养殖、商品营销、餐饮服务等,创业带动就业231人,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其中省内转移2500人,省外转移500人;有组织输出1390人,其中新型住宅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34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90人;发放小额担保650万元,主要开展的自主创业项目为养殖业、服装零售、日用百货、电机维修等项目,相关企业带动就业400人,同时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进农村活动,为广大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一是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做好我乡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为随迁家属提供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住房保障,有力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方便服务群众。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农民在城镇落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需要在当地落户的,协调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对有意承包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提供支持,维护农民工权益。三是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化下乡入村活动,每村每年一场电影,对留守困难家属进行慰问,确保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二、存在问题及打算
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掌握人员情况不准确,管理难度大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综合平台管理,探索掌握农民工工作规律,实行动态管理,创造良好就业环境,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尤其是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配合上级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为广大农民工创造良好就业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以打造城乡一体化劳动保障体系为目标,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篇11:开展清欠工作自查报告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我院十分重视清欠工作,并将清欠工作形成专项目标。尤其是xxx市政府下发第168号《xxx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政府令及我市清欠领导小组下发讨论的《具体分工》以来,我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健全组织机构,在坚持立审分立前提下,各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清欠工作常态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今年度清欠工作目标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清欠工作常态工作机制建设
为及时处理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纠纷,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我院着力强化清欠工作常态机制建设,并要求:一是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清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切实在思想上、行动上不放松;二是各部门之间要紧密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时刻掌握动向,以清晰的思路指导工作稳步开展;三是审判、执行部门要注意研究清欠工作的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清欠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强化清欠工作分工,做好清欠工作记录,落实责任单位目标任务。
二、认真部署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专项行动
我院根据我市和上级法院部署,启动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于20xx年8月15日召集相关部门,传达了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徐向阳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研究室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一庭负责人任清欠办主任,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力度和效果,全力推进清欠工作。并迅速对清欠工作做出了布署:一是立即启动清欠工作处置预案,运用“维权绿色通道”,务求妥善处理清欠涉诉纠纷。立案庭应当加强对清欠涉诉纠纷的立案审查,提高敏感度,加强信息的沟通;审判庭要对受理的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投诉案件,快审快结,妥善处理,对于集团诉讼和涉及稳定的案件,要及时汇报,慎重处理;执行局要提高执行清欠涉诉纠纷的力度,拓宽执行思路,有效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立即成立清欠工作应急分队,抽调专人负责清欠涉诉纠纷在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的协调配合,确保立、审、执的快速“绿色通道”畅通。三是加强摸底排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从审理周期、涉稳因素、进展情况、信访投诉等方面,对清欠涉诉纠纷进行全面的摸排,凡摸排不彻底导致出现严重涉稳后果的,要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同时要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部门及清欠办的工作衔接和汇报,确保清欠工作信息畅通。
三、清欠工作特色
(一)狠抓清欠工作第一窗口的硬件设施和功能建设,畅通“清欠绿色通道”
立案庭是清欠绿色通道的第一站,“擦亮”立案窗口,狠抓硬件设施和功能建设,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是畅通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
依托于我院目前办公区域的布局,为方便当事人在立案庭准确的找到清欠立案窗口,我院在临街的立案大楼进门的醒目位置设置了清欠案件专用立案柜台进行办公,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并配备了供当事人使用的电话以及清欠咨询处、同时,在窗口柜台上摆放了供当事人免费取阅的诉讼指南、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文书格式等各种诉讼指引材料。切实方便当事人或律师就案件信息咨询、进行诉讼辅导,以便当事人选择诉讼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使从未打过官司的当事人感到清晰、明了。
同时,在清欠专用立案窗口旁,设置了开放式的专用信访接待窗口,对清欠信访群众的信访事项都会有专人负责引导和明确解释,不属于自己接待的,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接待,并且对信访人员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信访事由等逐一登记,并最终负责处理,绝不推诿。根据所反映问题及时与市清欠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办公室联系。形成信息对流。
(二)大力开展诉前辅导工作
根据《诉前辅导制度实施办法》,由清欠立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清欠案件诉前辅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诉讼。
针对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向群众提示有关诉讼的主要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提示可能存在的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执行时效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及法律后果。在诉前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选择“立案调解”、“支付令”“诉前财产保全”等经济、节约、高效、快捷的诉讼手段,降低诉讼、执行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速裁机制
根据我院《民事速裁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纳入民事速裁适用范围,规定便捷的诉讼程序:在送达方式上,能够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给被告或能口头通知被告到庭的案件;在立案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在开庭前调解的,立案庭可以适用调解,并统一编“xx立调字”案号,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在审理阶段,案件承办人应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以五个工作日为审理期限,以通知被告到庭调解的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法律文书制作上,利用微机制作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格式模块,以提高当庭制作、送达调解书或裁定书的比例,提高工作效率。以民事速裁的`方式处理清欠案件,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又方便了当事人。
(四)多方合力,建立联合司法救助制度
由于清欠类案件的当事人大多属于农民工,其自身的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我院积极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妇联等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检察院进行座谈,形成《关于办理民事案件中相互协调的有关问题座谈纪要》,推行由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的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加强社会各机关、部门对民工问题的支持和关注;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对申请司法援助的当事人提供详细的诉前咨询的基础上,联系法律救助的律师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全年司法救助近30件,缓减免诉讼费20万元。
四、今年梳理的清欠重点案件
1、(20xx)xx民初字第1357号xxx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xxx市置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市中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和退还保证金。本案已经过鉴定,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拟开庭审理。
2、(20xx)xx民初字第1770号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诉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新坝电气有限公司xxx分公司、江苏新坝电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西崇逸景项目双方在工程结算和工期上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本案已经受理,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3、20xxxx民初字第1344号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西崇逸景项目双方在工程结算和工期上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已经受理,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4、(20xx)xx民初字第1783号xxx蓝公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重庆精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精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受理,正进行开庭准备,本案两被告无法送达,正进行公告中。
5、20xxxx民初字第1771-1777号原告蓝银强、查波、严小平、粟彬、张薪蒂、彭鸿彬、冯玉红诉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x省智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分公司、xxx市金菩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总公司、xxx省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总公司xxx一分公司、第三人xxx安信投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xxx欣盛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劳务雇佣合同纠纷7案。经承办人多次调解,有望达成调解协议。
五、工作思路
今年,随着xxx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世界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的推进,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和建设工程款结算等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对职工的合法权利的法律保障和救济需求越加重要。面对这种形式,我院将认真总结,继续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快捷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用足用好有关法律、法规,认真领会有关政策精神,在具体案件中,把握好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关系,从有利于劳动者、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稳定的角度,稳妥处理案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三是继续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权益纠纷的“大调解”工作,延伸职工,化解矛盾纠纷;四是深入开展农民工维权调研活动,对审判工作中涉及的有关纠纷进行分析,认真思考对策,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篇12: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xx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区公安分局治安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xx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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