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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财务工作计划
一、实施会计代理记账的成效
1、扭转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推动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实行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前,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十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而且透明度不高,“四多四乱”现象突出:一是银行账户多,货币资金管理混乱,有的村账户多达6个,且公款私存私借、白条抵库现象严重,农村财务工作计划。普遍存在使用存折、现金结算等违规问题。二是各类票据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不少村自行设置会计科目,记“流水账”、“包包账”,凭证不装订、不编制会计报表。三是财务收支混乱,违规问题多。有的村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账外账”,乱发补贴,扩大报销范围和标准。有的财会人员只管付款,不管审核凭证;只管记账,不管监督。
实施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后,石浦镇对各村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五清五查”即清理各项开支,查是否符合规定;清理财产物资,查是否账物相符;清理承包合同,查合同是否兑现;清理各项往来款项,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现金存款,查有无短款现象。针对清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边改正边总结边建制。先后建立和完善了12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等,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设置总明帐簿、统一会计凭证、统一会计明细科目、统一记帐方法、统一会计报表、统一公开财务信息、统一财务档案管理、统一财务公开日期。全镇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由此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有效预防和阻止了农村干部贪污的源头,促进农村干群关系的融洽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实行会计代理记帐制度,把会计业务与原村财会人员相分离,为财会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提供了组织基础,对于加强财务管理、控制腐败现象、阻止腐败源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作计划《农村财务工作计划》。一是改变了过去村干部一句话决定会计人员的升降沉涪一支笔支配集体资产等独揽人事和财务大权的做法,有效地防止了贪污挪用、奢侈浪费、滥开乱支等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避免了暗箱操作,加大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消除了由于强调“一支笔”审批而带来的干部之间的互相猜疑和干群关系的不融洽现象;三是推进了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前一些村报账、记账,公布不及时,财务档案不齐,群众不满意,现在由会计服务所管理,分村建档、集中保存、按时公布、规范操作,群众放心,投诉和上访的事件也大幅减少,促进了社会稳定。
3、提高财会队伍素质,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实施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后,代理会计通过业务部门推荐和考试,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聘,一批既懂财会知识,又会电算化操作的优秀的会计人员走上了工作岗位,改变了过去村级会计队伍长期存在的老龄化、低文化、无资质以及由一些村主要领导的家人或亲戚朋友担任的状况。
二、推行会计代理记账的一些体会
1、领导重视是关键。“会计代理”是对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的一次改革,对会计代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保证。镇纪委、组织、财政、审计、农办等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村干部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正是有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会计代理工作才能全面顺利实施。
2、制度规范是保证。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开展代理记账、依法理财工作的保证。几年来,镇委、镇政府根据实际,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制定、实施了《石浦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石浦镇农村会计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迈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3、强化监督是根本。会计代理制是否能规范运作、取得实效,强化监督是根本。一是强化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应认真审查财务收支账目,对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施监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镇反映。二是强化会计监督。代理会计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是否有证明人、经手人、审批人和监督小组的签章。
篇2:农村财务工作计划
农村财务工作计划范例
xx镇于月开始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会计代理记账制度,经过近4年的实践和不断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已初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对推动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和加强农村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完善村级会计代理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方法,采取新措施。
一、实施会计代理记账的成效
1、扭转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推动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实行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前,农村会计核算工作十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而且透明度不高,“四多四乱”现象突出:一是银行账户多,货币资金管理混乱,有的村账户多达6个,且公款私存私借、白条抵库现象严重。普遍存在使用存折、现金结算等违规问题。二是各类票据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不少村自行设置会计科目,记“流水账”、“包包账”,凭证不装订、不编制会计报表。三是财务收支混乱,违规问题多。有的村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账外账”,乱发补贴,扩大报销范围和标准。有的财会人员只管付款,不管审核凭证;只管记账,不管监督。
实施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后,xx镇对各村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五清五查”即清理各项开支,查是否符合规定;清理财产物资,查是否账物相符;清理承包合同,查合同是否兑现;清理各项往来款项,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现金存款,查有无短款现象。针对清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边改正边总结边建制。先后建立和完善了12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即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等,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设置总明帐簿、统一会计凭证、统一会计明细科目、统一记帐方法、统一会计报表、统一公开财务信息、统一财务档案管理、统一财务公开日期。全镇各村的财务管理工作由此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有效预防和阻止农村干部贪污的源头,促进农村干群关系的融洽和社会政治的稳定
实行会计代理记帐制度,把会计业务与原村财会人员相分离,为财会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提供了组织基础,对于加强财务管理、控制腐败现象、阻止腐败源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改变了过去村干部一句话决定会计人员的升降沉浮、一支笔支配集体资产等独揽人事和财务大权的做法,有效地防止了贪污挪用、奢侈浪费、滥开乱支等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避免了暗箱操作,加大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消除了由于强调“一支笔”审批而带来的干部之间的互相猜疑和干群关系的不融洽现象;三是推进了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前一些村报账、记账,公布不及时,财务档案不齐,群众不满意,现在由会计服务所管理,分村建档、集中保存、按时公布、规范操作,群众放心,投诉和上访的事件也大幅减少,促进了社会稳定。
3、提高财会队伍素质,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实施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后,代理会计通过业务部门推荐和考试,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招聘,一批既懂财会知识,又会电算化操作的优秀的会计人员走上了工作岗位,改变了过去村级会计队伍长期存在的老龄化、低文化、无资质以及由一些村主要领导的家人或亲戚朋友担任的状况。
二、推行会计代理记账的一些体会
1、领导重视是关键。“会计代理”是对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的一次改革,对会计代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人员、经费方面给予保证。镇纪委、组织、财政、审计、农办等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村干部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积极主动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正是有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会计代理工作才能全面顺利实施。
2、制度规范是保证。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开展代理记账、依法理财工作的保证。几年来,镇委、镇政府根据实际,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制定、实施了《xx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xx镇农村会计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使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迈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3、强化监督是根本。会计代理制是否能规范运作、取得实效,强化监督是根本。一是强化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应认真审查财务收支账目,对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施监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镇反映。
二是强化会计监督。代理会计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是否有证明人、经手人、审批人和监督小组的签章,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票据,坚决退回补办或不予开支,每月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三是强化审计监督。镇农经站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或检查,并检查代理会计是否履行职责。四是强化群众监督。定时定点把村级财务收入情况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审查。
4、科学处理村与服务所、镇农经站的关系是基础。近4年的实践表明,代理村反映最多的是服务所审核过细,退回票据较多,增加了资金开支方面的管理环节,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资金使用的自主权。服务所反映的是村级配合不够,原始凭证白条多,大额支出特别是工程项目无合同,手续不规范,部分村报账不及时、监督小组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难。针对种种不同意见,镇农经站着重抓服务与监督、用款与管账、沟通与理解,理顺各方关系,促进会计代理制工作顺利进行。
三、完善会计代理记账的几点思考
会计代理制效果好不好、能否长期坚持下去,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管好管活村级财务,有没有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群众是否满意,还需进行长期的实践摸索,还需要各方的积极配合。
1、领导重视要落到实处。要关注村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服务所工作,帮助解决镇农经站自身解决有困难或无力解决的实际动态问题。如村级财务监督小组瘫痪或不愿审核监督,村主要干部违反财务制度、白条借款,服务经费欠缺等都需要领导在各种场合进行强调或依法处理。
2、培训教育要常抓不懈。村主要干部既是村级开支的主要经办人,又是审核开支的第一把关人,要经常开展对他们财经知识、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只有警钟常鸣,才能增强村主要干部依法管理财务的意识。这不但需要服务所、农经站平时经常进行面对面的教育,更需要党委、政府各级干部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并严格督促检查。
3、财务监督要发挥作用。村财务监督小组平时审核各项收支原始凭证,对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反映,要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并跟踪监督落实情况。
4、审计监督尚需加强。目前乡镇审计监督还比较薄,缺少编制和专业人才,无法对村级财务进行经常性审计监督。有关部门应对此高度重视,解决如乡镇审计人员编制,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对服务所账务和村级财务收支、出纳库存现金及时进行经常性或专项审计检查,及时纠正和发现处理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篇3: 农村小学财务工作计划
为使财务工作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于全体师生,更好的为教学作贡献,学校财务人员在20××年春季学期都基本以学校的标准完成任务,对学校的资金无浪费,将资金都利用在刀刃上。因为大家都深知财务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正常运营的基础。20××年秋季学期,为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特制定出财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地、县有关布局调整精神为指导,依据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以及相关主管部门财经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收费规定,严守财务纪律,开源节流,做到财务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财务公开化,打足收入,压缩支出,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面提升本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打造一流的品牌学校。
二、认真抓好常规工作
(一)财务工作:
1、根据年初财务工作计划要求,准确做好学校年度预算和收支计划,并严格执行。全面做好年终的决算工作,为学校教育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发展。
2、加强过程管理,及时统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做到财务底码清楚,信息准确,每月向校长汇报,为领导合理使用资金提供依据。年底向职工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3、支持财会人员的继续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做好财务年审。
4。要求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岗位职责,按时上报各种资料。
5、加强财产管理,新购物及时上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年终认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确实抓好修缮工作,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
学期初对已损坏的桌凳进行修复或报损,清查学校的固定财产并且进行统计。
三、抓住重点力求创新
1、严格财务制度,加大经费使用透明度,合理使用经费,1000元以上的开支,须以职代会讨论通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方可开支,自觉接受教师和职代会的监督。出纳要按月进行帐目公布,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2、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记帐清楚,帐目相符,严禁挪用学校经费。对确有困难需要借款的教师,只能借用当月的工资,且当月借用,下月归还。
3、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完成各项临时性和计划外工作。
四、具体措施
1、财务工作要做到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做到急教育工作之急,需教育工作之需。在服务中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财务工作真正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师生。
2、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地区、县教育收费文件和法规,深入领会中心校行政办的各种财务制度精神实质,努力促进校内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依法理财。
3、严格落实县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要求规范收费,开出统一票据,决不搭车收费、违规收费。
4、有计划性、统筹性地使用资金。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制度。校内各项必须支出实行先预算、再审批、后办理制度,坚决杜绝资金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5、严格实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对欲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办人和审核人的签字,然后方可连同预算单一并报销入帐。
6、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台帐,加强对校内各种教育教学设施的管理。对校内资产进行逐一清理登记,并建立资产管理明细帐。实行物资使用、保管责任制,谁使用谁负责,无故损坏或遗失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经常总结,不断提高。自觉主动接受全校职工和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他们的宝贵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篇4:农村小学财务的工作计划
农村小学财务的工作计划
一、树立正确服务思想:
根据延庆县教育委员会财务科*年的工作计划,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加强财产管理,勤俭节约,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的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使之达到新的办学标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农村小学财务工作计划。后勤全体人员本着求实、创新、到位和科学的原则,全心全意地为学校广大师生服务。
二、认真抓好常规工作:
(一)财务工作:
1、根据延庆县财政局、延庆县教委关于下达的*年预算标准的通知,准确做好学校年度预算和收支计划,并严格执行。全面做好年终的决算工作,为学校教育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确保实现三个增长。
2、加强过程管理,及时统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做到底码清楚,
信息准确,每月向校长汇报,为领导合理使用资金提供依据。年底向职工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务监督。
3、支持财会人员的'继续培训工作,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做好财务年审、换证工作。
4、协同教导处搞好助学金、减免教科书费的工作。
5、要求会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岗位职责,按时上报各种资料。
6、做好职工公费医疗工作,按时发放门诊费。
(二)设施设备的管理及使用:
1、执行延庆县教育局资产报损管理办法,加强资产总量管理,完善各专室借阅、使用制度规则,提高现有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开出率。
2、定期对各专室设备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记录和处理。
3、做好设备购置可行报告,立项书上报计财科,争取增加设备,使之达到新的办学标准。
4、加强财产管理,新购物及时上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年终认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三)确实抓好修缮工作,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
1、落实教育大会要求,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工作,解决红寺学校粉刷教室、办公室和改善门窗的工作;解决大营满族小学27间教室漏雨问题,满足教育教学需要。需投入18.3万元。
2、中心校没有主席台,体育设备存放在教室,操场不平,影响学生上操和室外活动,需增加设施和进行休整,以便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心校建主席台一个,房屋4间;规划操场560平方米;北墙裂缝,重建90米。需投入30万元。
3、配备新锅炉,建3间锅炉房。需投入15万元。
(四)教育信息化建设:
1、协同教导处加强培训教师队伍,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2、管好现有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根据延庆县财政局金财网的建设实施,认真做好配合工作,确保金财网的顺利实施和使用。
(五)学校食堂工作:
1、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从购买、食品与菜搭配、食品存放、卫生等严格按要求做,解决好教职工午饭问题,严防食物中毒。
2、完善食堂的设施配备,购买蒸饭车、消毒柜、冰箱。
(六)落实安全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1、要求司机注意行车安全,提高防患意识,随时注意车况,及时保养维修,定期进行车辆检查,积极参加学习,做好记录,结合上级要求和学校具体活动定期对有本的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
2、每学期在开学前对学校建筑、锅炉、电线、专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把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校长和教委。
3、做好学校的防汛工作,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安排防汛值班人员和成立抢险队伍,并在汛期前进行大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4、做好假期的值班安排工作,以防学校被盗。
5、与后勤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使之后勤人员人人参与安全管理。
(七)做好学校的绿化美化工作,使学校变的越来越美好。
1、作好对花草树木进行全面修剪,浇返青水等工作。
2、对不利于花草生长的花池土壤进行换土、实施底肥。
3、对死的月季花、龙爪槐、爬山虎进行补种。
4、协同德育主任抓好环境卫生工作。
三、抓住重点力求创新:
1、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保障,积极参加计财科组织的后勤主任和保管员的培训。
2、结合新的办学标准,发挥管理系统的使用提高后勤管理水平。
3、定期主动召开教职工会议,虚心听取建议,提高后勤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4、组织后勤人员学习文化知识,丰富头脑;创造机会,走入课堂,了解现代教育教学,更快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
四其他工作:
1、配合学校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工作。
2、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完成各项临时性和计划外工作。
篇5:农村财务工作总结
20xx年,我村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刻领会“十八”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岗位,服从安排,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发展,为今后更好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各项目标。我现就今年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向总结如下:
一、勤奋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在村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狠抓廉政建设,按照与镇党委所签订的《全村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加强法制教育,发扬艰苦创业的革命传统,勤俭节约。做到组帐村代管,节省开支,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理论联系实际,做好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工作
坚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理财人员,坚持发扬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作用,成立查账人员,对每笔收支帐进行审核,做到了每个季度上交一次帐,加强了民主理财的力度。对重大经济活动实行了“一事一议、专帐专营、不贪不贿、公正廉洁”,为人民办好了实事。明确要求村务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宅基地使用、村干部报酬、一事一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村养老保险、种粮直接补贴、村集体资金、债权债务、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今年村级财务工作严格遵循会计制度规定,入账及时,事项清楚,数据真实,票据手续齐全,无不合理开支。
三、按上面要求,认真完成工作
今年全面落实组帐村管工作,并由镇上财政所下发一台电脑安装专业的组帐村管的财务软件,加大村级对组级财务管理与检查工作的力度,组上财务票据及账本由村上负责发放,各组集体资金由村上进行监管。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位,新农村医疗保险与新型合作医疗的收缴率分别为98%和99%,爱心助益2个,大病求助14 个,安居工程全村共有2户。各项资金均发放到位,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财务实行村帐镇管,村内所有的资金财务收支按月结帐,严格现金开支的审批手续,按月送资金报表,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全村特困户家庭、大病伤残人员、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慰问,认真发放各项扶贫资金和物资。对于农村低保我们走村下户摸清底子,做到严格的审批制度,坚持实事求是进行民主评议,向广大村民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其中享受农村低保政策94人,五保23户,敬老院6人。在日常的账务中加强管理和审核,每项支出做到了“三人”,即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都注明了开支的资金、用途和时间。存档清晰齐全,透明度高。我将继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将以四个心为座右铭,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接待群众要热心,听取意见要耐心,解决问题要真心,改正错误要有决心。
篇6:农村财务工作总结
为更好地加强农村财务及资产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按上级政府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合格要求,回顾前一段工作,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加强制度建设方面
1、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修订补充,完善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村帐镇代理制度,集体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监管制度,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电算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规章制度宣传、学习,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广大农村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掌握,熟识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
3、检查督促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
二、规范财务管理方面
1、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当业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村会计审核并登记现金,日记账,月末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经镇农经部门审核,交代理记账员记账。
2、规范帐务处理,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用途清楚前提下,账务处理达到规范,明细、清晰,同时全面实行电算化操作管理。
三、健全民主理财机制
1、民主理财有效。对重大的村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和五件实事的实施等,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民代表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做好理财工作,对理财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及时向经办人提出,并在活动记载簿中详细记载每次的理财过程。
2、村务公开规范。依法实行村务公开,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公开质量,符合“三个化、三个一、五规范”的要求,同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专项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我村公开栏面积达10平方米
四、有效管理债权债务公开方面
1、努力化解村级债务,我村严格执行新增债务申报制度,严格控制随意借贷举债,控制债务规模。目前,全村无新的不良债务的发生,能保持在零债务的水平。
2、规范票据管理,村级组织在收款时统一使用省级农经部门监制的结算凭证,实行票据领用,使用登记,核销制度,杜绝了收款不入帐现象,确保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有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篇7: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以农为主的居委会参照执行。
第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乡(镇)应成立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服务中心),接受村集体的委托,统管村集体财务,财务服务中心应在金融部门为村集体分立帐户,取消村级财务主管会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会计。财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和村级报帐会计应当经县级以上农经、财政部门业务培训,通过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职数根据乡镇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小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原已实行“村帐乡管”在乡(镇)农经站工作的专业会计转入财务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从现有村会计中择优聘用,具体聘用办法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国家干部兼任,其工资福利不得从村集体财务列支。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报酬从各村管理费中分摊列支,村集体收入较少的乡(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会计人员报酬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定。
第七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帮助村集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财务计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将各村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提交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审议无误后,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八条村集体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可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兼任),建立民主理财制度。
第九条村集体必须依法、合理组织收入。收款时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事一议筹资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其他票据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所有票据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
㈠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
㈡集体统一经营收入;
㈢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
㈣土地补偿收入;㈤捐赠款、救济扶贫款;
㈥上级拨款(包括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
㈦投资收益;
㈧其它收入。
第十一条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规定的用途。土地补偿及其它非专项用途的村集体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投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村困难户的补助以及兴办村内公益事业。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必须专项用于所议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村集体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分清资金(物资)来源及时入帐,专款(物)专用。
第十二条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要按规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财务服务中心应设立专户核算。
第十三条年初,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村级规模、人口、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和农村五保户变化等情况,提出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分配结果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应将各村的村级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分别列示。村干部的固定报酬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村组干部固定工资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分别确定到具体人或户,委托金融机构按季发放,实行“银卡制”,一人或一户一卡;村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由县(区)财政部门于当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转入各村帐户。县级的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户年终不得有余额。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村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的兑现挂钩。乡(镇)人民政府应于每年元月底以前(农历春节前)完成对村干部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各村和财务服务中心,及时兑现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
第十五条财务服务中心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将村办公经费的使用和村干部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的兑现情况书面报告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使用会计报表形式,具体办法由县(区)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村集体资金实行日常开支备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报告制。村集体日常支出,可向财务服务中心申请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数额由乡(镇)农经站依据各村经济状况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写出书面用款报告,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拨付。
第十七条村集体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一般性开支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大额开支由村两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重大投资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大额开支的数额和重大投资活动的范围由乡镇农经管理机构确定。开支的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的票据。村集体各项开支的票据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入帐。
第十八条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在金融部门设立的帐户,印鉴由村集体和财务服务中心分开保管,相互监督。
第十九条村集体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财务服务中心要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由乡(镇)农经站于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在各村设立的固定公开栏上统一公开,并实行财务公开回执制度,由村财务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长在回执上签署财务公开意见,作为对乡(镇)农经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财务服务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会计电算化,财务公开的内容应提供由电脑打印的本期村财务收支明细帐,分别存在村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站备查。有条件的乡(镇)应将收支明细帐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
第二十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农经站,并抄送村集体。
第二十一条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具体审计业务由县(区)农经管理机构承担,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村集体财务的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以及村集体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审计。
第二十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服务中心的运转情况、档案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以及村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8: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县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的新农合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筹集的,用于对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区县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基金实行监督管理,并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六条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账(以下简称财政专户),专门管理和核算基金。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借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
第七条经办机构应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应按照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准确反映基金运行情况,监督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八条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新农合制度和管理政策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基金预算的编制。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影响基金收支的相关因素,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十条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15日内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批复预算。卫生行政部门应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之日起15日内将预算批复经办机构。
第十一条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区县财政和卫生行政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对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基金预算时,经办机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基金预算编制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三条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筹集。区县政府应组织参合农民按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参合费用。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补助标准和辖区内参合农民人数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拨付手续。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擅自减免。
第十四条基金收入包括:农民个人缴费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是指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的资金收入。
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是指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代资助对象缴纳的参合农民个人缴费资金收入。
集体扶持收入是指乡(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新农合的资金收入。
政府资助收入是指各级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和参合农民人数资助新农合的资金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基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合的捐赠收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经办机构一般不设立基金收入户(以下简称收入户),基金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不具备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条件的区县,经办机构可在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收入户,并与银行签订协议,明确收入户资金月末全部划入财政专户。一个区县至多开设一个收入户。
收入户的主要用途是:暂存尚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各项基金收入。
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收入户月末无余额。
第十六条经办机构收取的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资金,应于每年1月底前全部缴入区县财政专户。各区县、乡镇财政资助资金,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拨入财政专户。
第十七条各区县应于每年年初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风险基金,规模保持在当年新农合基金筹集总额的10%,主要用于弥补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
风险基金纳入区县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分账核算。
第四章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基金支出应按照新农合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项目和随意提高补偿标准。
第十九条基金支出包括住院支出和门诊支出。
基金支出是指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支出。其中,住院支出是指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补偿支出,门诊支出是指用新农合基金支付的对参合农民门诊和健康体检费用的补偿支出。
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银行手续费等工作经费不得在新农合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条经办机构可在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但一个区县至多开设一个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支付基金支出款项;暂存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
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和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支出户除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垫付医药费用、向参合农民支付补偿费用和向财政专户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外,不得发生其他支出业务。
全部补偿支出实行财政专户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地区,可不设支出户。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核批的基金年度预算,按月填写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用款申请书、用款申请说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或由财政专户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各区县每月用款申请要与预算执行相挂钩,当月申报支出异常增加或减少时,主管部门要在用款申请说明文件中进行单独说明。要研究控制支出户存款余额额度,避免支出户结余过大,造成实际支出与财政专户支出偏差过大。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监管,及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医药费用。探索通过采取单病种付费、费用总额预付、预付制与后付制相结合等措施,控制医药费用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基金结余
第二十三条基金结余是指新农合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四条基金管理应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25%,其中当年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
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解决:
(一)动用新农合基金历年结余;
(二)按程序申请动用风险基金;
(三)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资金渠道。
第六章财政专户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指的财政专户是指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的新农合基金专账,存款利息实行按季度根据新农合基金占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资金总额比重分配的办法。
各区县只能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一个财政专户。
第二十七条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设立收入户的区县,接收从收入户转来的收入;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向支出户划拨基金或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基金结算。
第二十八条政府资助收入由财政部门从国库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通过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直接划转到基金财政专户。
第二十九条财政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财政专户,经办机构支出户的利息收入从支出户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条未经过经办机构收入户直接划入财政专户的收入,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款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
第三十一条从财政专户直接划拨到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支出,应将支付凭证的其中一联或将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
第七章资产与负债
第三十二条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支出户存款)、暂付款项等。
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现金的收付和管理。
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同时,经办机构、财政部门要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暂付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结清。
第三十三条负债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暂收款项等。暂收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为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四条新农合提高统筹级次及其他特殊情况发生时,应当对本级基金进行清算。
基金清算前应对基金的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基金清算时按照补偿参合农民医药费、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参合农民医药费、支付其他应付款项和暂存款项的顺序进行清偿。基金清算后的余额和基金运行中形成的其他资产、未清偿的债务及有关资料一并转入指定的部门或单位。
第八章基金决算
第三十五条年度终了后,经办机构应根据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六条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应在每年3月底前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作为基金决算。
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本级决算和下一级决算。经办机构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第九章专用收据管理
第三十八条市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各区县需求,向市财政部门提供印制数量,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统一印制“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票样附后),套印xx市财政票据监制章。
第三十九条自20xx年起,各区县新农合经办部门在收取农民个人缴费、收到集体经济组织和接受社会扶持、捐赠的新农合资金后,应向对方开具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并加盖本单位收费专用章。
第四十条专用收据采用统一编号,每50份为一本,每份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收据联,由付款方收执;第三联为记账联,由收款部门作为记账凭证。
专用收据实行限量领用制度,各使用单位根据上报的使用数量到同级财政部门领购。
第四十一条各区县应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的管理,由专人、专柜保管并建立相应账目。
收款单位已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5年,保管期满需销毁的票据,由有关部门负责登记造册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销毁。
区县财政、卫生部门应建立专用收据稽查制度,对专用收据的领购、使用、保管等情况实施监管,并定期不定期检查。财政部门对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使用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接受监督和检查,不得拒绝核查、隐瞒情况或弄虚作假。
各区县卫生主管部门要将专用收据管理工作纳入新农合基金规范化管理,并列入市级新农合年度考核内容。
第四十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缴款专用收据工本费用统一纳入区县年度财政预算。
第十章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三条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同级政府和基金监督组织报告。
第四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处分:
(一)截留、挤占、挪用、借用、贪污基金;
(二)擅自提高或降低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擅自变更支出项目、调整支出标准;
(三)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四)未按时足额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付到支出户或办理结算;
(五)未按规定及时足额补偿医药费用;
(六)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篇9:农村财务自查报告
一、个人方面
作为一名农村最基层的会计工作者,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村会计,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及措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我还主动学习其他多种知识及技能。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专业知识,以便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自己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在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
二、财务状况:
(一)严格按财务审批程序执行。村委员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农民关心的土地补偿费的发放,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在清查过程中未发现除会计外的其他人代收款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为了加强这一管理,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民主理财监督管理制度。以“民主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村务、政务公开工作。村民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切实加强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务公开“一事一公开”,财务公开“一票一公开”。使“两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四)做好村级财务结报工作。我能够立足岗位,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村财务总是村民关注的焦点,我对村务公开一直很重视,每次民主理财结束后,我都将各项收支整理好,让村民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镇政府推出了村级会计任职及工作的种种制度,使我村财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我村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报账不及时。由于各方面原因,我村财务支出项目、款额,与镇政府对接不够及时。经此次自纠自查我村两委会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第一、加强村级资产管理,努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第二,及时报账,做到与镇政府财政所及时、有效对接;第三,积极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维护我村稳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勤奋工作,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发扬我村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克服缺点和不足,以勤奋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态度,为我村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镇××村委会
×××
20xx年xx月xx日
篇10:农村财务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xx市农业委员会xx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及公开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乡对农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1、财会制度进一步健全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财务预决算制度
(2)收入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3)资产台帐制度
(4)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5)票据管理制度
(6)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7)“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是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开展财产清查,目前区财政局、区审计事务所对各村资产进行财产认证,做到摸清家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对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债务管理、进行内部控制,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由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乡纪委书记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实施。
2、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
主要是建立健全财务工作规范流程。村级所有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所有会计凭证必须经村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所有会计凭证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所有会计凭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村级报帐员送会计服务中心按规定审核记帐,结账前应将结账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按规定编制月份、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及时按要求向上级报送→会计资料和档案定期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做到五个统一: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
3、管理机制进一步民主
一是村成立村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是制定了民主理财办法,明确职责、范围、程序、方法等。三是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履行民主理财职责。四是设立了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所有收支逐项逐笔公布明细。真正做到:推行民主理财日制度,把财务开支的审批权交给群众;推行村民议事日制度,把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交给群众;推行公开公示日制度,把村级财务的总结果交给群众。
4、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
主要是在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帐目和财务公开等日常审计的同时,重点抓好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土地征用补偿等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5、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自学。要求村级报帐员加强自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学。主要是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每年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
二、基本经验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是基础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一开始,我们就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要从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我们坚持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资料。街挂村领导、村主要负责人人手一套《大观区十里铺乡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文件汇编》《清查登记表》及填表说明等学习资料;二是统一召开动员会。乡组织召开了“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组也相应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三是统一标语、横幅、专栏及工作流程,为推进全乡“三资”管理工作造势;四是统一业务培训,全乡分机关干部、村干部、清查专班人员三个层次开展了“三资”管理业务培训。
2、齐抓共管,领导重视是关键
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乡村各级都相应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有力的推进了“三资”代理工作,并印发了各项制度。
3、成立机构,组织体系是保障
乡成立“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大观区十里铺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日常事物;机构成立后,迅速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代理服务流程图》,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突出的问题
(一)“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由于不是“坐班会计”,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不可能完全把关,在实际工作中对资金的用途不能及时归类。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少数村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许多征地未签订协议,征地款也不能及时到账。
(三)有的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不力,意识不强,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管作用。
(四)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乡纪委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未然,严肃纪律,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几点建议
1、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及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对乡、村两级农村三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促使其掌握操作规程,真正做到规范运作,严格管理。
2、各代理会计可以抽查定量票据、实地对各村去了解一下资金的性质用途,做到不偏信、不偏离,真正发挥会计职能。
3、加强对村级资产资源管理,不能让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做到资产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4、严肃查处村集体财务管理和资产、资源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及时公开、公示处理结果,发挥警示作用,维护好农民的集体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