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登记管理及服务协议书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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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万事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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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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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证券登记管理及服务协议书,本文共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万事如愿”提供。

篇1:证券登记服务协议书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分公司

第一章总则

1.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3.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4.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甲方在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4.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5.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券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6.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7.甲方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提供的登记数据资料,并承担因不当使用上述资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法的方式。

4.争议的仲裁机构为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

5.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四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终止。

5.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证券登记服务协议书]

篇2: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甲方是依法发行证券的证券发行人,或依法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人,乙方是根据《证券法》成立的法定登记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包括: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高管人员及关联企业买卖甲方上市流通证券查询、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授权代表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全权办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所有证券登记业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在未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前,甲方应临时指定人选代行指定联络人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临时指定人选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甲方应在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有关指定联络人变更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甲方在申请证券登记及相应服务时,应遵守乙方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按乙方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相关费用(见附件)。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甲方保证送达乙方登记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确认乙方从证券交易所获取的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增发、配售的证券数据为甲方有效送达的数据。除此之外,甲方向乙方有效送达证券数据的方式为经甲方确认的书面和电子文件。

乙方有权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补充,并毋须一一知会甲方;有权在办理证券登记或提供服务时向甲方收取费用;有权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不予提供证券登记及相关服务。

乙方应按规定根据甲方有效送达的证券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证券登记和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甲方在乙方证券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除司法机关、证券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权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业务规则要求查询外,乙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有关甲方的登记数据资料。

甲方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乙方提供的登记数据资料,并承担因不当使用上述资料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未按乙方规定使用乙方通信系统接收和发送相关数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可以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调解;

(3)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4)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法的方式。

争议的仲裁机构为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四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乙方可以公证送达甲方在乙方的登记数据资料,并视同甲方退出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

_________证券市场存管登记业务收费一览表

向发行人收取: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新股始发和增发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免费?

社会法人股面值1‰?

内部职工股面值1‰?

流通股面值3‰?

配股和权益分派登记费 配股登记费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免费?

内部职工股、高管股面值3‰?

流通股面值3‰?

红股(含转增股份)、派息登记费 非流通股(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高管股)(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x1‰?

流通股 (红股面值总额现金股利总额)‰ ?

股东服务月费月费:流通股面值1亿元以下(含)0.2‰,每超过1000万元流通股本加收1500元

说明: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执行。

《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根据《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的有关股份登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作为《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第一条 如果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甲方继续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其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登记托管事宜。甲方应在股份暂停上市期间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委托其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登记托管事宜。

第二条 甲方未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登记服务协议书》的,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托管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没有规定的,比照有关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登记托管业务规则、业务指南等规定办理。

第三条 甲方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被依法终止上市后,其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事宜应由其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申请办理。

第四条 甲方同意由其代办机构为甲方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以及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第五条 本补充协议与《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

关于终止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样本)

因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代办机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终止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通知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已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终止为贵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贵公司之间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贵公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继续为贵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服务。

我公司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已将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未领现金红利清单、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有关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贵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代办机构_________证券公司。由该代办机构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确认手续,以及代为申请办理已确认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初始登记和未确认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贵公司尚欠我公司股东服务月费_________元,请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清(关于催欠费的内容仅适用于_________分公司)。

特此通知。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3:食堂服务管理协议书

最新食堂服务管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乙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 甲方将食堂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 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场地,乙方负责食堂材料和服务人员,进驻甲方食堂现场操作。

2、在经营期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条款,诚信合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故解除合同。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餐场所和服务人员住宿房间。

2、甲方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内用餐,超过待定时间,乙方有权不作供应。

三、甲方的权限

1、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中毒事故,经卫生部门审查后,确认属于乙方负责所有费用。

2、乙方所购食品(需提交食品卫生检验证明)以备卫生检疫,单位检查,若违反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自负盈方。

2、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和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每餐后对本次餐品留样48小时。

4、乙方在煤气存放需安装电子感应器,并定期对感应器进行检查,以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就餐,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并消毒工作,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

6、乙方承包,自负盈亏,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不得损坏和丢失。

7、乙方工作人员,应检查身体,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若有不符合餐饮业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食堂。

8、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将食堂改变或转让他人。

9、合同时间只限一年,当年生效。

五、付款方式

1、每年食堂上交租金及管理费共计___________元。

2、按每年度上交一次_________元,共4次交清。

六、违约处理

1、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增加租金和管理费,算甲方违约,应给乙方经济赔偿_______元。

2、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应按合同每季度上交费用,如超期一个月,算乙方违约,乙方应负责甲方一个季度的租金和管理费用。

3、在合同期未满,乙方自动退场,乙方所购买的食品,用具和餐饮工具等,必须及时自行处理和清理干净,交付给甲方,如超期不作处理,甲方有权,作为垃圾处理倒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篇4: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二次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租户,提交的室内二次装修方案,经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珠海民营科技园批准,在号房屋进行室内二次装修的施工。为便于二次装修的管理与服务,使已入住客户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应事先向甲方及消防局报批装修方案并获准,交纳有关费用和办理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始装修。装修垃圾应运至园内指定地点。所应交纳的费用为5002以内,支付垃圾处理费20__元,超过5002的,整数倍面积的部分按倍数计收,其余的面积按比例计收。同时乙方应按装修房屋的租赁面积向甲方缴纳25元/平方米的装修保证金。因此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所交纳的费用为垃圾处理费元,押金元。装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待三个月内确认周边环境和用房单位不受损坏和影响,退还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押金。

2、甲方同意自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报批装修方案获准之日起给予乙方日或直至年月日为止的装修期。在装修期内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管理费合计人民币元,超出给定的装修期,无论乙方装修是否完工,甲方将按规定收取场地使用费。乙方因特殊要求,需改变原有隔墙、通道、设备等设施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在使用期满迁出时,必须恢复墙体、通道、设备等原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二次装修或虽经甲方同意但超出甲方书面同意内容进行二次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场地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而乙方二次装修部分的消防核准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正确使用并爱护场地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场地,并保证其原有消防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进场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登记照片各一张。

5、乙方须到甲方管理服务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场施工,无证者拒绝进畅出入证押金每证20元,含工本费5元梯。装修材料只能选择17:00至次日7:00之间运至装修房屋内,公共场地严禁占用和堆放材料等杂物。

8、乙方施工人员应做好文明施工,保证公共场地清洁畅通,爱护楼房内外公共设施,合理使用卫生间。如因乙方人员导致的卫生管道堵塞、其他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房屋结构和内外墙的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费用,并处以100—1000元/次的违约罚金。

9、每周一至周五8:00~18:00,严禁从事一切可能造成噪音、粉尘污染、强烈气味的施工操作,如使用电锯、冲击钻、拆除天花和隔墙、油漆等作业。以上操作必须在每晚18:00至次日8:00或双休日内进行,所有装修施工必须关窗作业,以免因施工影响其他客户。违者若劝阻不改,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违约罚金,并酌情给予停电处理,由此而耽误的施工进度,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在装修期间,不得开启室内中央空调,并应封闭新风口,以免粉尘和油漆等异味通过中央空调系统影响其他客户。装修施工中不得造成室内外原装设施、设备的损坏和消防系统的误报,否则,除照价赔偿外,违者一次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1、为统一科技园形象,如装修涉及安装门铃、密码锁及铭牌等,均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位置安装。

12、乙方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施工期间严禁室内吸烟,做到安全防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装修房屋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少于两只,可向甲方借用,,装修竣工后退回。若遗失或损坏,则照价赔偿。施工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向甲方申请动火许可证。违反动火规定,处以500元/次违约罚金。

13、施工用电时,要采用标准接线板和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插接在插座上。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向甲方申请临时用电,经批准后方可作业。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配电房线路跳闸而影响到对其他客户供电,则由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处以30元/次违约罚金。

14、装修期间,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装整齐,不得赤足、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施工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及在公共区域吸烟、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打闹;施工场内禁止赌博、酗酒。,违反上述情况者一次处以20—100元/人的违约罚金。

15、乙方装修过程中的垃圾杂物,必须用包装袋包好,及时清理,不得漏撒在装修范围之外的其他公共地方。

16、装修保证金除支付电费外,还将用于因装修过程中造成楼房损坏部位的修补费用或支付装修过程中的违约罚金等,如果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追收差额部分。

17、乙方装修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装修用水、消防梯运输和卫生间等生活设施的使用,并保障装修室内的电源开通。

1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装修施工结束时终止。如乙方在装修施工中严重违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停止装修室内的供电,待问题解决后方能恢复装修施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5:饮食管理与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协议期限:

_______________委托乙方负责学校的饮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正常供餐;

2.负责全校餐饮行业承包租赁户的管理,饮食管理与服务协议书。

二、服务标准

(一)供餐标准

1.早餐:主食_____种以上:稀食_____种以上:小菜_____种以上。

2.午餐:主食不少于_____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1)低档菜(_____元/份):_____个以上(占菜品的_____%)

(2)中档菜(_____5元,~_____元/份):_____个以上(占菜品的_____%)

(3)高档菜:_____个以上(占菜品的_____%)

3.晚餐:主食不少于_____种;备有免费汤,夏季免费供应绿豆汤。

菜品:(1)低档菜(_____元/份):_____个以上(占菜品的_____%)

(2)中档菜(_____元~2元/份):_____个以上(占菜品的_____%)

(3)高档菜:_____个以上(占菜品的_____%)

(二)、卫生标准

l.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制定饮食管理安全卫生制度,随时检查落实餐饮卫生制度,杜绝食物中毒,协议书《饮食管理与服务协议书》。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严把“四关D进货关、加工关、卫生关、出售关”;

3.协同口岸检疫局、卫生防疫站对餐饮的监督检查;

4.办理好每年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人员健康证。

(三)、价格标准

1.租赁食堂按市场价;

2.校办食堂由成本和赢利两部分组成。其中,赢利在当月应控制在2%以内,全年盈亏持平:成本由下表比例构成:

成本构成:

原材料费_____炊具设备(大型设备除外)、维修费_____%

煤气费_____%卫生、防疫费_____%

水电费_____%劳保办公费_____%

人头费_____%管理费_____%

三、经费:自收自养。

四、违约责任

1.未达到供餐标准每次罚款_____元;

2.未达到卫生标准每次每处罚款_____元,造成食物中毒等恶性后果,除赔偿损失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价格检查一般按月检查,未达到价格标准,除没收超标所得外罚款5_____元。

甲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篇6: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房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物业管理人)

乙方:(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XXX号)、《XX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XX]X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XX]第XX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1、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a)、乙方(丙方)进入本物业区域内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办理装修登记、提交由业主、装饰单位共同签名的装修申报登记表;

b)、乙方(丙方)随同装修申报登记表应附上详细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包括装修项目明细表(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和施工图纸;平面图、水、电、气系统图、天棚平面图、风管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烟温感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d)、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装饰装修审核

a)、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饰装修,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申请、施工方案和相关装修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b)、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外观、消防、环保等与国家规范或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装饰装修及妨碍相邻的装饰装修,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初审后,乙方(丙方)还必须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由原开发单位、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消防、环境监测、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验收

a)、乙方于装修期间若增加或改动隐蔽线、管的封闭施工,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查验同意后方可封闭;

b)、装饰装修施工完毕后,丙方应约同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与乙方共同进行查验;甲方仅负责对房屋结构、外观、消防是否存在违规改动、是不妨碍相邻业主单元及影响共用管线、公共设施备等进行查验;若存在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限期整改;逾期,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第二条:装饰装修期限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时间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a)、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6:30;

b)、周六、周日10:00-11:00、15:00-16:00

第四条、装饰装修相关费用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a)、为加强工程及人员的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2、根据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通知”(成价费[XX]XXX号)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a)、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延期,须按以上标准计算申请延期天数补交上述费用;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a)、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将原设计未进行防水处理的房间可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随意钻凿顶棚、楼板;不得损坏房屋的整体、外观形象;不得破坏外墙装饰,不得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荷载,在室内做分隔或填充装饰时必须使用轻质材料,装饰施工材料严禁集中堆放,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在阳台上搅拌水泥、河沙;严禁往热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倾倒任何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沙浆等),以防管道堵塞;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b)、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或者移装公共设施设备;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e)、在物业区域内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不能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i)、使用电锤必须安装限位器,吊顶、安装木地板其厚度不能超过5公分,以免钻穿楼板;

j)、楼板及墙体内埋设有电线管、给排水管道等,在钻孔或射钉前应查明管线位置,以免引起破坏;

k)、阳台装修时应确保外观颜色与原建筑颜色相统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阳台上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设施;

l)、门窗玻璃外侧严禁安装防盗网及任何设施;在门窗玻璃及阳台内侧安装防盗网须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样式(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n)、不得在外墙上开孔打洞;若因安装空调等需要,应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位置安装(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o)、严禁改动给排水主管道、若室内安保系统,包括对讲机门铃和紧急按钮(若有)及通讯设备需作改动,需待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批得同意后,方可按图进行施工;

p)、必须对电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并确保与原来设计的供电系统容量兼容;施工时超容量用电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协商后,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监督下,在指定的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业主自负;

q)、安装分体空调不得改变预留的空调外机或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统一位置;要定期检查排水管应采用硬塑料管,避免因使用软管而造成的倒灌问题,且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集中排放;商铺空调安装应高于地面2米,且应增设与本物业统一的空调外机装饰架;

r)、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安装、维修、拆移和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私自或自行安装、拆除和改装;热水器入口须装设燃气阀门;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道不得与抽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s)、不得在天台、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凉亭、雨蓬等构建物,亦不得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用、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之任何设施;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a)、乙方在领取《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后方能进场装修,并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贴于进入户门上高约1.6-1.8米处;

b)、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若有遗失,须缴纳补办工本费20元/个;工程装修完毕应退还办理的所有出入证后,方可按退款程序退还押金;严禁超期使用和转借、冒用证件;

c)、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负责人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装修人员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及施工,必须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并拒绝无证人员进入及施工。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或业主(或其委托人)持装修人员身复印件和照片前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办理。严禁装修人员串栋、串户、严禁涂改、伪造、转借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经查出,予以没收证件、扣除押金,直至取消装修资格等处罚;本物业施工人员仅限乘座货运电梯或经装饰保护的其他电梯;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e)、不准践踏、占用绿地,不准摘拆花木;不准在公共地方拉绳晾晒衣服;不准攀、涂艺术雕塑;不准在物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瓶;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打赤膊、穿拖鞋,不得在装修房内煮饭及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灶具;

f)、遵守消防法规、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引起火灾事故,木工、漆工场地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g)、当日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应自动离开物业区,非装修时间不得进入物业区域,未经许可,施工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留宿;经同意的留宿人员,夜间22:00以后严禁进出物业区域或在小区内游走;

h)、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用袋装清运,其中废弃木材类应用绳子全部扎成捆,堆放在指定地点;

i)、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洒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物由雨水管道排出;

j)、进入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的,凡散溢性材料,如水泥、河沙、石子等应袋装后方可进入小区,不得沿途倾倒垃圾,如沿途散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场地,不得驶进人行道路、中心花园。沙子、水泥、砖等材料必须用编织袋装好后再进行搬卸;

k)、带入本物业区域的物件如电动工具、装饰材料等,应主动向门岗人员出示登记;带离物件,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的委托人前往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出门条后方可带离物业区域;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物件带离或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l)、所有装修材料均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如有任何污损,一切修复费用由业户承担;确需使用电梯运输的物品,不得超高、超长、超重,且应提前24小时办理电梯使用申请,以便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合理安排使用电梯时间;

m)、电梯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保护电梯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电梯内的按钮或用利器刮伤保护层;保持电梯内整洁,不得张贴或涂写任何广告、电话等宣传文字;

n)、乙方(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丙方)负责;

o)、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不得圈占、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乱放杂物;

p)、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烤火器等高电负荷产品;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q)、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和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在现场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第六条:装饰装修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1、违约责任

a)、凡因装修而造成相邻单元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责任,由丙方与乙方修复和赔偿;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均应遵纪守法,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装修秩序;如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与丙方产生争议,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义务代表任何一方。甲方可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

2、本协议中有关按理装饰装修规定未尽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对该管理规定作增加或修改,以甲方现场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无须征得乙方(丙方)同意,但所有管理规定均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规定若有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相冲突的条款,以后者为准;

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签字)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年月日

篇7:大学饮食管理服务协议书

大学饮食管理服务协议书

委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2.无偿使用(由学校投资建设的)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各种附属设施。房屋内的各种设备,根据江西日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XX年6月10日)的《关于江西师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正文)》的总价值为536,007元,也无偿使用。设备明细帐目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说明和资产评估明细表》,未列入评估明细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已列入评估明细表设备,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

3.今后由学校投资建设的学生餐厅和辅助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乙方无偿使用。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由后勤集团自行投资建设的餐厅及购买的各种设备,使用权归乙方。

4.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饭菜的供应上,做到早点的品种每餐不少于15个,中晚餐莱肴的品种不少于50个。在制作上体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价位上,米饭的价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关标准执行;莱肴的价格应做到确保每餐都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0.5元/份、0.8元/份的低价位的菜肴出售。

篇8: 登记管理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登记有关数据

改革以来,从全市内资登记,截至6月15日,全市共新登记市场主体40091户,同比增长74.21%。其中内资企业(含私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10993户,同比增长101%;外资企业118户,同比增长59.46%;个体工商户28980户,同比增长65.88%。从登记类型来看,公司制企业法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公司制企业新增数为9192家,同比增长109.29%,占新增企业总数的84%。

(二)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

1、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面

我市1月24日全面启动改革,省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共有十项内容,除名称开放的制度不适用泉州地区外,其余的九项中的大部分均已实施或进行探索阶段,并实现与顶层制度衔接。内资登记方面,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已经落实到位,其中在实施“先照后证”登记制过程中,保留的前置目录从原来的市政府确定的10类21项改为省政府公布的7类17项;住所(经营场所)改革方面按照近期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为市政府代拟《XX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管理规定》,已进入部门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还将修改我市改革文件中住所相关规定;年度报告公示制方面,已按省局部署停止年检,已先行通过各类媒体及红盾网、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宣传,并在各登记窗口张贴通知,待总局文件下发后执行;建立异常名录制度方面也已先行开展宣传,待等总局文件下发后执行;证照合一登记制方面,已派员跟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人员赴“三证同发”先行地区调研,我市石狮局还争取当地政府牵头,开展“三证同发”试点工作,目前方案初步确定,软件正在研发,该市行政服务中心于近期试运行办理了5家企业。

2、服务“个转企”工作方面

上半年,根据省市政府有关精神,除做好基层“个转企”登记指导工作,将指导工作延伸到个独及合伙企业,支持这两类企业转型为公司外,还以调查问卷形式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个转企”调研工作,以评估往年工作成效,为今后政策推行提供依据。目前,问卷调查工作已经部署到各地基层开展,进入分析总结阶段。

二、主要做法

(一)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现改革稳妥实施和配套工作的全面到位

1、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改革顶层衔接。一是出台改革方案及规定。在有关科室的协同配合下,立足泉州无立法权的实际情况,对接顶层制度设计,将改革与“金改”、“综改”等其他改革工作结合起来通盘考虑,认真梳理历年扶持当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改革经验,牵头起草《XX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XX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我市市场主体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等文件,积极与省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文件出台的衔接工作,最终推动改革文件的顺利落地与实施,成为全省首个地级市改革文件。

二是完善配套制度。出台改革配套专项登记规定——《XX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重新划分登记管辖,并对改革后的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与备案事项规定、登记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基层实践提供依据;根据改革精神,重新修改全市系统《企业注册官制度实施办法》,重新明确了各级注册官的登记事权,理顺办事环节。三是统一登记标准。结合泉州改革具体规定,对总局提交材料规范和表格文书进行了相应修改与完善,重新制订了章程、公告、决议等一系列格式范本,梳理改革前后提交材料规范异同并制作相关规范文件,下发基层作为实践参考。

2、强化学习指导,推进改革稳妥实施。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围绕改革思想动员和改革有关事项,以集中培训、分发材料自学、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业务指导机制,运用“XX市工商注册官业务网”上传新规和答疑解惑。年初以来,先后开展3次集中培训会议,合计参训人数约170次,分发学习资料300多份。二是完善基层指导。由市局注册官为专项联络人,分别挂钩各县(市、区)注册科(股),指导、收集、协调与解决各类改革问题。此外,指导解决业务衔接问题;指导部分基层开展“三证合办”前沿探索;梳理部分法律法规对行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规定,供基层单位实践执行。三是开展改革调研工作,开展窗口设置情况摸底调查,进行一线窗口实地考察,着力解决基层实务中的实际困难,解决窗口人员配置等问题。

3、加大宣传引导,力促改革落地生根。改革以来,科室配合办公室认真做好我局改革宣传工作。一是早告知。结合“金改”、“综改”工作进行工商改革推介,利用“千人企业家大会”、“两会”宣传等渠道让敏锐的泉州企业家们较早知悉改革动态。二是广宣传。从新闻发布会到改革专题采访,从各级报刊、电视宣传到网络宣传,从改革新闻专题报道到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互动交流,从红盾网发布重要公告到窗口led屏滚动播放,各种形式的宣传让社会各界知悉我市改革的内容与成效。据统计,仅报纸宣传一项就达80多篇。至今,泉州晚报等新闻媒体还定期跟踪报道改革进展。为让企业、群众更好地理解改革规定,专门制作《改革正当时——工商登记改革知识普及问答》等宣传材料供各地推广,全市窗口已发放近两万份;撰写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解读》、《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认识误区》等材料;结合“个转企”问卷调查活动,积极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三是重引导。继续做好企业、群众改革咨询服务工作,统一宣传口径,重点对“资本认缴制的义务与监督”、“未经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等进行提示与引导,通过签署《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提醒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四是善创新。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运用二维码技术,广泛向公众推广普及改革政策和规定。

4、积极探索协调,完善改革配套事务。一是认真迎接各级领导来泉调研改革工作,形成多项泉州改革工作汇报材料及经验交流材料,向有关领导汇报改革情况,并向省局、市政府等提出改革有关问题及建议,多层面争取更多改革支持。二是做好改革统计分析工作,落实改革工作日报表、周报表制度,不定期统计改革有关数据,专门组织人员对适用先照后证的主体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分析,制作《泉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登记制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报送省局及市政府。三是妥善处置改革有关问题。就法院冻结股权等一系列改革实务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基层参考执行;做好新版营业执照征订及发放工作;做好改革后登记软件衔接的问题收集、上报及协调工作。四是积极沟通协调,推进共识形成合力。

与监管科等一道,主动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与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成市政府牵头召开全市改革工作协调会,建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还主动带队,前往顺德等地学习“一窗受理、三证同发”的经验;为市政府代拟《XX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管理规定》,目前已在部门征求意见阶段;协助市行政服务中心,代拟后置许可目录梳理的相关文件并参与梳理工作;配合市信息化局开展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共享与公示平台建设的调研,完成部门需求摸底调查,目前平台建设方案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和工作模式,推动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登记效能的总体提升

1、继续深化预约服务机制。上半年,继续推行、完善预约服务机制,解决实践中的局部问题,更好地将预约服务与其他服务措施相结合,推进服务工作朝纵深方向发展。考虑改革后的业务量剧增,加强对全市预约服务工作的跟踪、督查、指导及完善,在登记业务量迅猛增长的态势下,密切跟踪改革后的预约状况,根据预约量的变化做好增加窗口及业务办理时间长短的调整,指导基层通过增设窗口、缩短办事时长、下放登记权限等措施,缓解了改革局部地区市场主体剧增对窗口的秩序的影响,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保持窗口有序高效运行,推进登记提速。截至5月31日,全市改革期间预约量达到5万余次,窗口办件时限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大部分事项材料齐全还可实现当日办结。

2、建立对下业务指导新机制。上半年,除积极运用“XX市工商注册官业务网”上传新规,答疑解惑外,科室还创建了覆盖市、县及所三级业务骨干的全市工商系统注册官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开展登记业务指导工作。一是开展业务即时指导工作。基层业务问题可当即发布信息,上传图片;市局非当值窗口人员即可当场解答,其他各地注册官也能参与解答,共同解决该问题。市局还实行注册官挂钩联络制度,市局几名注册官分别挂钩不同县(市、区)局注册窗口,落实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发布即时登记通知通告。市局运用微信群替代以往传统电话逐一通知的做法,将一些可以口头传达的简要通知通告予以发布。三是组织业务交流活动。通过微信群,组织重点登记问题的业务研讨,各地注册官都能随时随处参与其中。通过上述做法,不仅实现业务即时指导,还以此为平台收集改革实践经验,开展交流研讨,营造了群策群力的工作氛围。3月7日开通以来,交流业务信息1500多条。

3、拓展登记宣传服务新方式。针对公众智能手机普及率越来越高的现状,科室将二维码技术运用于窗口登记服务工作中,办事群众只需扫描二维码,就可自动链接到泉州工商红盾网网上自助服务区,获取工商政策解读、提交材料规范查询包括股权出质申请须知等服务;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将各项登记服务功能高度集约化和智能化,开通“泉州工商登记网上服务区”微信公众服务号,成为我省第一个以智能手机为操作界面的工商登记业务自助平台,通过整合资源,设置“预约服务”、“登记指南”和“网上工商”等查询模块,公众可自助查询工商事务;通过完善“自动回复”编码规则,改革政策、各类登记材料、窗口联系方式等工商信息输入“关键词”实现智能索引,公众可与工商部门微信互动交流;通过适时发布工商登记有关信息,拉近了工商部门与群众的距离;借助泉州晚报等新闻媒体、窗口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对外宣传和推广平台。

(三)着力抓好重点登记领域工作,实现市场主体的保质增量和市场经济的更好发展。

(一)开展“个转企”调研专项工作。细化调查对象范围、调查样本的数量等调查内容,完善问卷表样设计,下发了《关于开展“工商部门服务‘个转企’市场主体问卷调查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以已(拟)转型升级主体以及规模较大、从业人数较多、管理相对规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为对象开展的“个转企”调研,以评估近年来工商部门服务“个转企”的工作成效,为推进我市“个转企”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扎实做好金改综改工作。一是参与制定金改综改有关文件。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配合做好“xx年千人企业家大会筹备工作”有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分的工作,站位工商职能就《福建省泉州莆田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提出有关意见,促成文件出台;参与《XX市xx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要点》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典当业”等一系列“金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二是开展金改试点项目指导工作,贯彻落实省局出台的服务“金改”、“综改”建设11条意见,继续做好综改、金改试点等重点项目的登记指导工作,上半年,市局共指导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6家、变更2家。

(三)持续开展重点企业服务工作。一是落实直通直达、容缺预审等重点企业服务制度,开通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为拟到海峡股权交易所、天津股权交易所等挂牌交易的企业提供改制指导,指导家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共指导35家股份公司设立登记。二是开展个案指导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先后指导了市电业局、市劳务派遣公司等企业办理相关改制、变更或注销登记。经统计,共服务各类重点企业、项目90多家。

此外,上半年,科室还按照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完成一系列会稿材料对各类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办理多件省长信箱转办件,就大唐世家楼盘登记管辖问题、南安九牧王电子反映南安局不予年检问题进行回复;完成xx年度省知名字号企业认定后续证书发放工作;对信用良好企业名单中的市属企业情况进行查询并反馈意见等。

三、工作成效

(一)改革工作顺利铺开,社会各界普遍接受和认可

一是各项改革任务得以较好实施。上半年的改革工作,科室准确把握改革定位与脉络,始终坚持不越轨、不冒进、不盲从,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将我市的改革试点工作与国家层面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内容有机衔接起来,相关制度与规定得以顺利衔接,体现了顶层与一线相衔接,灵活和务实相结合的泉州特色。二是改革政策措施迅速普及。由于改革起步较早,准备充分,宣传到位,故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通过积极引导,不仅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规定广泛推广,“先照后证”等我省自有改革措施也得以较快铺开。

从改革数据来看,改革以来的市场主体总数同比增长了75.55%,公司制企业同比增长了112.65%,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从行业分布看,改革期间增幅前两位的行业为“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和“住宿和餐饮业”,且多为原涉及前置许可的行业;从窗口反映看,工商登记申请与咨询数量明显增多,企业办照热情较高。三是改革得到社会各界正面评价。对于改革,泉州社会各界普遍表示欢迎,认为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缩短了时限,节省了费用,是便民、惠民之举。《福建日报》头版头条以“住所登记改革:宽了条件,活了资源”为题予以报道。省、市多位领导到我局调研时,均对改革后工商注册的便利化及工商窗口的高效服务给予高度评价,郑新聪市长在视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时专门指出:“工商这些年做了不少事,改革最彻底!”。

(二)服务方式有创新,登记效能有较大提高

上半年,手机微信新型通讯方式的引入,有效推动了登记指导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了登记总体效能在原有基础上的大幅提高。内部指导工作方面,“注册官微信群”的开通,实现了注册官业务的即时指导和群策群力,丰富了交流载体,整合了有利资源,增进了交流,达到了“问题申报一件,参与一批;答复一件,指导一批”的效果。外部指导宣传方面,开通的“泉州工商网上登记服务区”微信公众服务号,使手机查询工商事务成为可能,方便公众“足不出户”全方位了解工商事务,实现了高效便民和智能互动,既不增加企业、群众的负担,又不耗费大量行政成本,还起到了广泛宣传普及的效果。两项工作,具备传统指导和宣传工作所不具备的优势,信息统一发布或回复,为登记窗口省下大量的工作时间与精力,实现了事半功倍。5月23日上线以来,关注人数已近800人,得到国家总局、省、市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一、抓好新《消法》等法律规章的贯彻实施。《消法》颁布实施来,经过首次较大规模的修改,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与新《消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于3月15日起同步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消法》和配套的规章,指挥中心制定了贯彻实施新《消法》工作方案,一方面组织全系统内部人员培训工作。1月9日,组织召开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新《消法》培训视频会议,邀请省工商局消保处程翔云副处长为大家进行新《消法》解读和授课。各县级局通过聘请律师授课、专家点评、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市系统在xx年1月30日前完成全员培训工作。另一方面抓好对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

各地结合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开展宣传新《消法》、消费咨询、消费教育等活动;组织全系统开展以“倾听消费者心声、解决消费者难题”为主题的“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宣传新《消法》,征求意见建议,解决维权难题;各县级局依托43个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举办面向经营者层面的新《消法》知识培训讲座,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录制《聚焦维权》专题片,播放《12315守护您身边》等公益宣传片,宣传全系统消费维权成果,提高法律素养,促进社会消费维权工作。

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按照新《消法》和《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实施办法》规定,依法按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上半年,全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共受理投诉1808件,已办结1793件,诉求办结率9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33万元;受理举报371件,已办结366件,办结率为98.65%,罚没款4.69万元;指挥中心解答消费咨询3387件,占受理总量的60.85%,参与或指导调解疑难、较大投诉件76件;全系统运用12315行政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消费调解确认312件,为挽回消费者损失63.02万元;全市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受理投诉580件,已办结576件,和解息诉率97.2%。深化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利用消保网发布消费教育、消费警示16篇,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7期,依据数据分析结果,对被投诉较多的企业、行业开展行政约谈3次。

三、深入推进12315“诉转案”工作。在xx年制定《12315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上半年,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诉转案”具体操作规程和“诉转案”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全市12315机构通过消费投诉筛查案源线索66条,移交办案机构立案查处17件,罚没5.92万元,其中立案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7件。下半年,市局将开展“诉转案”、“消费侵权案件”量化比较考察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在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筛查案源线索,在案源线索中查找违法,在查处中提升维权服务效能。

四、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维护消费安全。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部署专项整治执法。根据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从3月26日起,以儿童服装、内衣等为重点品种,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违劣服装案件9件,案值3.22万元。根据省工商局、XX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安办等3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商职能,重点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侵权仿冒、虚假广告、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69.5公斤,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3户,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5件。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根据文件精神,上半年,流通领域商品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为重点,服务领域以美容美发业、洗染服务业、快递服务业、通信服务业为重点,继续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1至6月,全市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数17件,罚没金额30.514万元;共立案查处有关服务领域违法案件53件,罚没金额12.48万元。

五、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根据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xx年度省局重点商品抽查检验安排,从5月5日开始,指挥中心开展以儿童服装、成人内衣为主要品种的纺织产品的抽查检验工作,监测区域以市区主要服装批发区、百货、超市、大卖场为主,检测甲醛含量、色牢度、禁用偶氮染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等项目指标,共抽检40个纺织品样品,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依法认定8个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梅列、XX区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配合两区工商局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

4月份,根据省局消保处抽检计划,配合省局商品检验分局在三明辖区抽检化肥商品,经省局商品检验分局检测,依法认定XX县工商局辖区3户经营者3个复合肥料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XX县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组织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全系统通过执法抽样取证检测,依法查处不合格化肥商品8吨和一批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立案7件,罚没4.404万元。目前,指挥中心正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柴油商品抽查检测工作。

篇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1.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证券账户实施统一管理,本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以下统称本公司)及本公司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1.3本规则所称开户代理机构,是指本公司委托代理证券账户开户业务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及本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1.4本规则所称证券账户,是指由本公司为申请人开出的记载其证券持有及变更的权利凭证。

1.5本规则所称境内投资者,是指居住在境内或虽居住在境外但未获得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注册在境内的法人。

1.6本规则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外国的法人、自然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

持有中国护照并获得境外国家或者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视同境外投资者管理。

1.7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申请开户时注册的证券账户持有人名称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名称一致。

境内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境内投资者为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等。

境外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指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台胞证等。

1.8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所有证券账户的开立、注册资料的查询与变更、挂失与补办、注销与合并等相关业务。

1.9与第1.8条所述相关业务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开户代理机构

2.1取得开户代理机构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商业银行,或本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代理开设B股账户的境内证券公司还须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二)有开展业务所具备的人员、场地、设备;(三)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2.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本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一)不具备第2.1条规定的开户代理机构资格;(二)机构被依法撤销、解散或宣告破产;(三)持续不能履行正常义务;(四)与本公司有重大经济纠纷;(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认定有不良经营记录;(六)其他本公司认定的情况。

2.3已经取得开户代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本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如出现第2.2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暂停或终止其开户代理业务资格。

2.4申请开户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向本公司提交下列材料:(一)开户代理申请书;(二)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三)人员、设备配置、营业场地、库房情况、财务状况的说明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四)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 [2] [3] [4]

篇10:C09004我国证券登记结算体系及管理规则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第一文库网1.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央结算系统各参与方的共同对手方是( )。

A. 商业银行

B. 证券交易所

C. 证券公司营业部

D.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2. 我国证券登记模式是( )。

A. 直接登记模式

B. 间接登记模式

C. “直接登记为主、间接登记为辅”

D. “间接登记为主、直接登记为辅”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3. 我国证券的清算和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 )。

A. 证券账户管理

B. 证券登记

C. 证券存管

D. 证券结算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4. 我国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为( )。

A. “A股账户”

B. “B股账户”

C. “H股账户”

D. “S股账户”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5. 股票终止上市后,股票发行人或其代办机构应当及时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 )手续。

A. 初始登记

B. 股份登记

C. 变更登记

D. 退出登记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6. 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其保管证券并提供代收红利等权益维护服务的行为是( )。

A. 证券保管

B. 证券存管

C. 证券委托

D. 证券托管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二、多项选择题

7. 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 )的原则。(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合法性

B. 安全性

C. 真实性

D. 收益性

您的答案:C,A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8. 证券公司申请取得结算参与人资格后,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立(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证券交收账户

B. 结算保证金账户

C. 资金交收账户

D. 资金存款账户

您的答案:C,A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9. 目前,我国采取的证券滚动交收周期有(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T+1

B. T+2

C. T+3

D. T+4

您的答案:A,C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10. 我国《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对“托管”与“存管”进行了界定,明确了(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证券公司“存管”客户证券

B. 证券公司“托管”客户证券

C.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存管”证券公司自有和客户证券

D.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托管”证券公司自有和客户证券 您的答案:B,C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三、判断题

11. 证券清算的实质是依据清算结果实现证券与价款的收付,从而结束整个交易过程。( )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12. 在我国,证券交易所负责为投资者开立和管理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上市公司提供证券的登记服务,为证券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3. 证券结算通过货银对付方式,实现了资金和证券的同时划转,可以有效规避结算参与人交收违约带来的风险,大大提高证券交易的安全性。(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14. 在我国,投资者证券账户卡毁损或遗失后,可选择补办原号或更换新号的证券账户卡。(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6

此题得分:6.0

15. 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公司设立客户证券总账和自有证券总账,用以统计证券公司交存的客户证券和自有证券。(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7

此题得分:7.0

试卷总得分:100.0

服务协议书

物业辖区商户管理服务协议书

信息服务协议书

结算服务协议书

客户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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