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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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钢铁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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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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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砖厂承包经营合同,本文共9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钢铁侠野”提供。

篇1:砖厂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坐落在简阳市芦葭镇民丰村6组的南方页岩机砖厂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权属的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出租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

二、甲方出租的范围(全部资产详见附表)

1、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生产经营的全部厂房、设备一套及生产场地(不含待建空地)。

三、租赁时间:5年(即从8月19日起至8月18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办法:

1、每年租金19.2万元(先付款后经营)。

2、本合同签定之日,交付10万元租金(并交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合同期满无不良现象,原款退回,供电后付清余款9.2万元)。

五、乙方在租期内,因生产经营所需更新或改造设备、设施,或新增设备、设施在租期满后,可以撤走。如条件许可续租,乙方继续享有使用权。

六、在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确因经营困难需终止合同,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结清工人工资、内外债务、土地费、清苗费及一切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和经济纠纷后,经甲方同意可以办理离厂交接手续(当年租金不退)。

七、企业原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因生产经营及其它原因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社会矛盾,昊素芬家人干扰,和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各种证照不齐,导致有关部门罚款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维修好各种生产设备,遵守各种安全条例,如在厂区内,和生产经营中,出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及工人伤残死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就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砖厂的全部厂房、资产、设备、设施及各种证照(生产设备按接厂时清单交回),并保持原厂设备、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出售、转让、合资等导致发包的主体变化时,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关系。

3、在经营期间,甲方需转让、出售、合资必须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待办移交。

(二)乙方:

1、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交国家税金、土地使用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矿产资源费、水土流失费及各种证照的年检年审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享有独立管理和经营砖厂的权力。

3、乙方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提前一月交次年的承包金)。

4、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被、占用被停办,乙方应无条件的遵照执行,并终止合同(包括厂房、采土山场等)其补偿的所得归甲方所有(当年租金余款由甲方退给乙方),乙方在经营中经甲方同意后的扩建,新增设备、设施期满后,可以自行撤走,撤不走的归甲方所有。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期交纳各种税费,违规违章经营导致有关部门处罚停产整顿,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以上事项甲、乙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除应当赔偿损失外,并交违约金5万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简阳人民法院。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砖厂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在平等互利的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坐落在简阳市芦葭镇民丰村6组的南方页岩机砖厂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拥有权属的简阳市南方页岩机砖厂出租给乙方生产经营使用。

二、甲方出租的范围(全部资产详见附表)

1、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生产经营的全部厂房、设备一套及生产场地(不含待建空地)。

三、租赁时间:5年(即从20_年8月19日起至20_年8月18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办法:

1、每年租金19.2万元(先付款后经营)。

2、本合同签定之日,交付10万元租金(并交保证金5万元不计息,合同期满无不良现象,原款退回,供电后付清余款9.2万元)。

五、乙方在租期内,因生产经营所需更新或改造设备、设施,或新增设备、设施在租期满后,可以撤走。如条件许可续租,乙方继续享有使用权。

六、在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乙

七、企业原有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承租后,因生产经营及其它原因产生的各种经济纠纷、社会矛盾,昊素芬家人干扰,和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各种证照不齐,导致有关部门罚款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维修好各种生产设备,遵守各种安全条例,如在厂区内,和生产经营中,出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及工人伤残死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就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砖厂的全部厂房、资产、设备、设施及各种证照(生产设备按接厂时清单交回),并保持原厂设备、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2、甲方出售、转让、合资等导致发包的主体变化时,不影响甲、乙双方的承包合同关系。

3、在经营期间,甲方需转让、出售、合资必须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做好一切准备,待办移交。

(二)乙方:

1、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交国家税金、土地使用费、环

2、乙方享有独立管理和经营砖厂的权力。

3、乙方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提前一月交次年的承包金)。

4、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被、占用被停办,乙方应无条件的遵照执行,并终止合同(包括厂房、采土山场等)其补偿的所得归甲方所有(当年租金余款由甲方退给乙方),乙方在经营中经甲方同意后的扩建,新增设备、设施期满后,可以自行撤走,撤不走的归甲方所有。

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按期交纳各种税费,违规违章经营导致有关部门处罚停产整顿,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以上事项甲、乙方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除应当赔偿损失外,并交违约金5万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简阳人民法院。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砖厂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20xx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xx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xx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篇4:砖厂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环保砖厂的效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承包项目及范围

1、甲方同意将儒溪棋杆环保砖厂的全部机械和财产全部承包给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十年六个月。

2、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29日止。

三、承包款及支付:本合同的承包款分二段计付。

1、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2月9日止的承包款为51万元人民币。其中砖厂合伙人为三人,即魏黎明、李雄和李艳,按每人17万元分配。由乙方留下自己分得17万元后,在20xx年

2月前,向甲方支付另二位合伙人的承包款共计34万,现由甲方向魏黎明和李艳按份分配。上述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月息2分计息,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第二阶段自20xx年2月10日起至20xx年元月29日止的承包款为45万元,除乙方留足自己应得的15万元合伙分红外,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承包款30万元,该款在20xx年2月底前付50%,20xx年5月初五日前付清剩余的全部承包款。此后按每年20万支付到20xx年元月29日止。

四、砖厂财产的交接

1、由甲乙双方对现有机械设备和固定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登记签字交接,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时,由甲乙双方对财产进行验收和接收,由双方签字认可。

3、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赔偿。

4、乙方在合同期内添置的易耗品,按照“来添去丢”的原则,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接收。

五、有关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合同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性开支和税费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守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借款和用甲方财产进行任何抵押。

5、合同期内,乙方自主聘请的工人,由乙方自主管理,支付报酬和待遇,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法律上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字,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反,罚违约金xx万元。

七、本合同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砖厂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存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新源县嘉程环保建材砖厂生产任务承包给乙方,甲方只负责收成品砖,甲方无偿供水、电、煤、油和砖厂用的各种车辆等原料和全部机械设备,所有的零配件及人工宿舍,一切使用工具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做好登记,生产期满后,乙方所使用个工具按照登记花名交付给甲方,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劳力和技术熟练工,年满18-55周岁的男、女工人,必需身体健康,服从指挥,遵纪守法、遵守厂规。

3、甲方生产前,生产中所需建设、改建、扩建时所需用工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生产从拌土至烧出红砖和窑车板装车丁出厂地。

二、承包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三、质量要求

1、乙方所生产的标砖和多孔砖必需符合国家标准,严禁废品砖进入成品堆,合格率保证在97%,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乙方装车时必需保证数量每车不少于50块,不多于50块,如甲方抽查到,按照抽查实数按月计算产量。

四、产量与报酬

1、产合格标砖甲方每一块付给乙方工人工资0.09元,每块砖九分,主要生产任务是多孔砖,每块多孔砖甲方付给乙方工资0.15元,每块壹角伍分钱。

2、若因甲方土、煤、电、水、油各种配件还无场地堆放红砖,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或影响质量,如停工三天以上,按照每天红砖计算工资。

3、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如人员管理不善,缺少工人,不按时上班,造成影响产量,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五、安全生产

1、全部机器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甲方必须及时提供配件,如乙方由于缺油没有及时保养而损坏,由乙方赔偿。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打瞌睡违规操作所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宿舍、食堂卫生,生产各岗位整洁,不准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

3、乙方在生产期间管理好工作人员,遵守国家各项规定和厂里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家小孩,不能到生产车间玩耍,如造成事故由自己承担责任。

4、乙方必须爱护厂内所有生产设备和生产工具,不得随意损坏和违规操作,乙方必须加强厂内所有设备管理和维护,对机械要定期维修和保养,对生产厂区内所有生产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以保证文明安全生产。

5、为保证安全生产,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全年生产中无事故,对高危岗位要加强管理,生产中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

6、甲方必须负责购买全厂工人工伤事故意外保险,工人到厂三日内由乙方提供证件,如工人变动,乙方随时提供变动证件。甲方按时购买,如不购买造成后果,由甲方全部负责。

7、在生产过程中如有工伤事故在壹万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工伤花费在壹万以上,由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除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外。

8、甲方必须每天按时收产品开采入库,每月月底按收砖发票计算工资,在下月的10-15日之前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除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工资由乙方按时发放,甲方每月监督乙方发放工资,同时乙方每月发放完将工资表交付甲方。

9、为了保证全年生产顺利完成,签订合同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伍万元合同抵押金,生产20天后甲方将保证全额退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如因甲方中途市场及其它原因造成停产,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一定的人员误工损失费20万元。如乙方因缺少工人或管理不善造成生产停产,乙方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上诉,上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乙方除调试砖机以外,正式投产后开机时间均在凌晨四点,装车早晨六点---下午十点。具体时间由乙方自行调配,装载机必须在下午配合甲方清理厂内的杂物或其他工作。

2、如甲方需要生产其它型号多孔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国家标准数据计算,双方同意后以补充协议为准。

3、乙方工人到厂甲方必须借给工人生活费,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除借款。

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6:砖厂合同

协议人: (简称甲方) 协议人: (简称乙方)

中太镇利民页岩机砖厂是法人高明义与涂勇共同出资于20xx年8月修建,建成投产后由于管理不当,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砖厂不能正常生产经营。 年 月 日法人高明义自愿让涂勇自主经营。由于涂勇缺乏管理经验和缺乏必要的资金,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停业。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自愿将砖厂和现有设备

1、砖厂输电线 米,

2、变压器 台,

3、配电板 个,

4、制砖机 台,

5、运砖窑车 台,

7、隧道窑 米,

8、制砖厂房 ㎡,

9、顶车 台)交给乙方使用。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及权利义务

1、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和管理权,由乙方自主生产、经营和管理。

2、企业的相关证照、资质、印章由甲方交给乙方保存和使用。

3、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经营风险、法律责任,甲方决不参与,其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4、协议签订后,甲方将以上设备和相关证件一并点清交给乙方。

5、协议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营,甲乙双方再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涂勇全权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生产经营期间,每年 月 日,在生产经营的利润中分红给涂勇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由涂勇偿还利民砖厂以往债务。

3、乙方聘请涂勇继续在砖厂工作,其工作岗位、职责、工资等由乙方同涂勇商定。

4、继续同乙方一道做好与当地村社及相邻村民有关砖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事宜的协调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承包期间内,拥有该企业的自主生产经营权,企业的管理权、企业设备使用权、劳务调配、安置权。

2、原甲方资产及设备乙方在生产经营中要爱护和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损坏和丢失。

3、企业生产需要乙方投资,乙方根据市场需要由乙方自主确定。乙方投资的设备及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如果国家或其它单位和个人征用、占用,其赔偿和补偿,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六、甲、乙双方同意涂勇、杨永坤为本协议知情人和协调人。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知情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篇7:砖厂合同

甲方(供货方):

乙方(需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生产的红砖销售给乙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订购内容及价格:乙方向甲方购买红砖,单价为0.26元/块(根据同期市场价定价)。

二、运输方式及运输装卸费用:甲方承担运输装卸费用。

三、产品验收标准、方法:现场验货,乙方签收红砖视为验收合格。

四、砖款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供货,合同期间货款20xx年1月31日前结清。

五、供货方收款凭证的提供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

六、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约定的红砖数量未提货完毕前乙方不得购买第三方红砖,否则视为违约,如因甲方问题则乙方不视为违约。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年 月日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篇8:砖厂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应聘合同工,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日止。

二、合同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具体工作为工。

2、甲方按乙方的工种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三、工资支付方式:

1、工资按乙方的工作量,即乙方每出一万块,甲方支付 元的劳务费,按实际出砖数量计算(劳务费中包括劳保、双休日、加班费以及其它所有费用)。

2、上述费用由甲方在每月的30日结算,于下月的15日付资。

四、甲方的权利规章管理和义务:

1、甲方检查督促乙方完成工作量并做好记录。

2、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等条件,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权对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施工进度、机械设备使用,材料的合理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在本厂劳动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住宿房内电线及其它安全问题,必须首先向厂里负责人申报,由厂里安排安全人员负责修理,乙方不得在厂里房屋内私自违章乱接线,如果出现事故,由违章操作人员自负。

5、在本厂劳动的工作人员请注意,自家的小孩不准到劳动场所内游玩,严禁携带小孩到砖机上和窑上玩只能在厂里院内玩耍,否则出现事故,由小孩父母自负。

6、本厂劳动的工作人员请注意,在厂内无故矿工、停工或不听厂方安排,给厂方造成一切损失的人员,厂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不但不付乙方工资外,还有追究乙方所造成的损失责任。

7、乙方在厂劳动时,拉党结派(如打架、闹事等一切行为)罚款500元,给厂方造成停工和经济损失等一切情况,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者交给当地派出所处理。

8、乙方不许与厂职工发生吵架,打架等情况,甲方给予乙方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交给当地派出所处理,后果乙方自负。

9、在出窑期间拉运砖码子,在50米以内是现在订制工价每万 元,如果超过50米以外,双方共同协商,每万加 元。

10、在中途出窑期间,如果故意停工耽误出砖数量,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按每个窑500元罚款扣出,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做到现场文明施工,按照砖厂劳动规定规范进行施工,做到现场整齐、清洁等符合砖厂管理规定。

2、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指导,实现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甲方一切规章制度执行。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任务,如本品质量,必须四轮上线,平好每天码坯的场地,砖坯条架整齐,做到产品质量第一。(注:如工人不平好码坯场地,厂方有权拒收此架砖坯)。

4、乙方如果不按甲方要求制作,故意损害砖坯的工人,厂方不但不发其工资,还有追究其损坏赔偿的责任。(注:其中包括水、电及其操作工人的工资)

5、在本厂劳动的工人,如果出现有人不听厂方安排,给厂方造成经济损失,厂方停止其劳动,如此人不愿意故意拉动其他工人闹事停工、罢工的情况,甲方有权追究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6、在本厂劳动的工人必须注意节约厂方水、电、煤及其它劳动用品,如有工人胡乱,给厂方造成浪费损失的工人罚款500元。

7、以上条约,本厂劳动的工人如有出现以上现象,所有的后果责任自负。

8、按合同约定按时领取劳务费。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甲方及安全部门的要求,在厂内有些地方场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等,如有工人不听安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有病或其它原因停工的,应向甲方提前申请,由乙方另行安排其他熟悉此工种的人员施工。

3、乙方要注意安全,不许在砖机配电室自行乱接电、电焊及乱动砖机设备,如擅自动用机械设备的人员,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自肇事者自负。

4、乙方在本厂干完停工的同时,甲方在15天以内付清所有的工资。

5、乙方在本厂干活中途自愿为由停工的,乙方半个月的工资不结算,还得另加违约金。

6、乙方在本厂劳动期间,本厂装窑、拉水坯的电动车不准开出厂外,如出现罚款500元。

7、乙方在本劳动期间,厂内有三轮电动车一辆,乙方在厂内、厂外所开的三轮电动车出现所有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在本厂劳动的工人,必须注意安全,以安全第一为标准,要以随时防备意外事故出现,如有工人不顾安全,以其乱所造成的事故及其损失,由肇事者自行负责。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 元。

2、双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即不协商,又没提起诉讼擅自解除本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本条款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砖厂合同范本

为了保障有效的生产和有条有理的进行,高效益、高质量完满的完成本年度生产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权益法》和用工单位《企业管理法》,制定以下协议。

一、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厂规,按照厂方规章制度生产。

1、职工在厂要以厂为家,以厂为荣,爱护厂方的一切财物。如有故意损坏者,将按照厂方制度进行处罚。

2、全体职工在厂不得使用电器和一切电源,如出现触电、火灾和生命有关的损失,厂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按照厂方的制度给予处罚。

3、全体职工要按照厂方的上班和作息时间运行,不许在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有违者,厂方给予警告,屡次不改者,将按厂方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4、不许下班后聚众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如打坏打伤,造成自残伤亡者,厂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厂方每月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但有中途退厂者,造成生产停产和损失者,厂方不负工资,情节严重者,厂方并处罚违约金。

6、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按责任大小划分责任,谁的责任谁负责。

二、职工在职岗位应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早出勤少休班,全面提高生产数量和生产质量。

1、工作人员按照厂方的要求少出双条,勤打扫钢丝上的草根和杂物,全方位出好砖条的质量,勤检查机器,如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机房主任,予以及时修理,排除故障,不许擅自拆卸修理。

2、滑板工作人员,画号、记车数外,还应滑好板,不能损坏坯条,保障质量,每天上下班必须清理场地,使场地整洁干净。

3、清带工作人员每天清理好掉土外,还应时刻注意机器和人身安全,发现故障及时报予机房主任,及时修理排除。

4、捡草工作人员需勤看勤捡,不放过砖头、草根和一切有碍出坯的杂物。

5、下煤工作人员按照厂方的要求加煤,不要断流,不要多加,更不能少减。

6、下土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按照厂方的生产量下好土,不能让土断流,空带运转如出现机器故障时,应立即报给机房主任,予以及时排除,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7、开车工作人员每天按时上班,不要早退,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抢车、抢道,如有违者,发生事故各自负责,厂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事情严重者交予司法部门处理。掉板、掉坯应及时捡回,要保养好自己的车辆,有故意损坏者,按原配件价赔偿。

8、插架工作人员严禁双条上架,严禁抱坯,严禁磕角少棱,如有违者,厂方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插架人员是按件发放工资,必须每天记清楚日期和号数。如有内外皮相差太多,按少的计算。

9、花架工作人员每天花完架,必须盖好架,不要出现雨淋坏坯子、倒架现象,在本厂架未花完前,不允许脱工或到其他地方上班,不能影响生产数量,如有违者,厂方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全体在厂工作人员如有不满意处,可向厂方反映,厂方根据事情真实性予以满意答复。本厂工作人员工种繁多,有记件工资,有月薪制,厂方每月满勤者给予50元全勤奖金。以上厂方拟定厂部规章制度,望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本条例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受劳动局劳动法保护。

用工单位签名:

职工地址:

姓名:

年 月 日

篇9:砖厂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海子湾砖厂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一年(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6日)。

第二条:每年租金30万元。

第三条:租金交付方式:

第四条:20xx年2月16日前,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甲方保证用电通顺,砖厂的使用权真实性和不因甲方的债务纠纷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违约退还全部已交租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乙方不能用砖厂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从事与砖厂生产经营无关的事项,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第七条:在承包期内的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维修场内各项设备及轮窑修缮,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第八条: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50%)给砖厂上环保设备。

第九条:场地租金由乙方和村民协商,甲方只给付每亩壹仟圆,如有高出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必须和村民签订有效合同)

第十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增加用于生产的机器、环保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向 乙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合同到期后,乙方保证所有用于砖厂生产的设施、设备能正

常运行,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如有丢失的,乙方需照价赔偿。(见财产清单)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在20xx年11月30日前协商下一年度事宜,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继续承包经营。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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