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信用卡代还养卡协议书,本文共11篇,欢迎阅读与收藏。本文原稿由网友“Geek”提供。
篇1:信用卡还款协议书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
经各方充分协商,就延期还款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截止 年 月 日,借款方共计欠贷款方本息合计元(其中本金 元,利息元)。现由于借款方资金紧张,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全部借款本息按以下期限和数额分期三年偿还:
注;延期还款期间不计息
第二条、为保障贷款方利益不受损害和借款方能按约定计划归还全部借款,贷款方同意在延期还款期间暂不通过诉讼或其它方式要求归还借款。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方未按约定归还相应款项的,对应还而未还的款项按每月2%计算违约金。
第三条、延期还款期间借贷双方及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宜按原借款合同和本协议书相关约定执行。本协议与原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2:信用卡还款协议书
甲方:__投资公司
乙方:__皮货集团
乙方于__年_月_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仟万元,该笔借款于__年_月_日到期。乙方未能于该日期归还上述款项,因而对甲方形成债务。
现就乙方偿还甲方_仟万元债务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于__年_月_日前以现金形式偿还甲方欠款_仟万元。
二、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如期如数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就未还款部分,每日按未还款金额的0.03%向甲方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3:代持股协议书
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注册号:44030110319xx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xxxx公司人民币yyyy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xxx注册资本(xxx注册资本金为zzz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xxx,在xxx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xxx股东身份参与xxx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x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xxx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xxx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xx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xxx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xxx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xxx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xxx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xxx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xxx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xxx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4:代付协议书
甲方:南京xx电气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xx营建设有限公司丙方:南京xx混凝土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丙方用在甲方厂区建设上的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代持股协议书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丙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3、如丙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2)股东会提案权(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3、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5、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6、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7、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8、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6:代付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年月日在地区签订。
甲方:(我分公司全称)
乙方:(经销商全称)
丙方:(代付款人全称)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丙方代为支付乙方所欠甲方款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付款协议:
一、丙方代替乙方支付款项,丙方同意在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款项后,即视为乙方对甲方履行完毕相应金额(具体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丙方代为支付的款项为准)的付款义务,甲方将根据实际收款情况,向乙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
三、因丙方代为付款而导致乙丙双方可能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发票关系,由乙丙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无须向丙方偿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款项,亦无须向丙方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四、本协议仅就代付款事项进行确认,不免除乙方对仍未支付货款(即到期货款本金-丙方代乙方并实际支付至甲方的金额)的付款责任,不免除乙方就全部到期货款本金(包括由丙方代为支付的金额)应承担的延期付款违约金等责任,乙方仍对全部到期且未支付的货款及因延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承担付款责任。
五、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丙双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签字:签字:
篇7:代持股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3.作为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五、委托持股费用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持股费用。
六、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8:代建协议书
委托代建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 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 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 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 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9:代建协议书
代建内容
①前期工作代理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
②组织建设实施代理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年度计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施工验收、资产交付等。
③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代理内容。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以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 个日历天四、代建管理费费率(按项目投资的):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委托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八、代建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九、使用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单位完成代建工作。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个执 份。
委托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使用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篇10: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XXX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元;
1.2 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XXX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5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XXX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4.2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3 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XXX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股协议书的签字、盖章页)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篇11:代持股协议书
接受股份人员(甲方):张胜崴
出让股份人员(乙方):蒋杰
鉴于:
1、出让股份人员以内部转让股权方式,将所其持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士科贸”)股权中的44%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欧士(北京)科贸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出资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欧士(北京)科贸欧士(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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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 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东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股权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采用 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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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 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 倍数的,以成交价的 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则标的股权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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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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