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矿石加工合同,本文共12篇,希望您能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笨兔子”提供。
篇1:矿石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加工处理原矿石,加工成精矿,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责任自选厂收到矿石开始计算,外矿运费、铲装费等由甲方负责。
2、过磅以双方认可过磅数据为准。
3、原矿和精矿品位,以乙方取样,甲方监督其过程,留公样原则执行。甲方对品位结果又异议的,可以到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化验,公样。公样费用由输方支出。锌精矿误差在0.4%内,以乙方数据为准。
4、锌精矿由甲方自主销售。
5、加工费包括破碎、浮选、尾矿排放、锌精矿上车费,加工费按原矿石处理吨位计,按 52 元/吨。
6、乙方保证原矿石加工处理回收率为。达不到回收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加工费预支比例为得货款后一次性付清。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花垣县人民法院协调和仲裁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矿石加工合同
承揽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贵开高速铁路王家沟项目段沙石堆放场沙石加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场地里进行加工,甲方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甲方生产所需的动力电从乙方的变压器接出,所产生费用甲方自行负责,包括生产电费。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七眼沙、瓜米沙、碎石、大碎石。加工单价为16元/m,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验收方式 。
五、结算方式:
根据甲方每月加工产量进行结算,第一月的70%作为集压款(在本合同期满自行解除时结算给甲方)第二个月起每月按加工产量进行结算,并当月结清加工费。 1 3
六、由于共用一个变压器,受输出电力的影响,甲乙双方用电有冲突时,甲方要积极配合使用,优先给乙方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产量下降的,乙方给予谅解。
七、双方责任:
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并根据产量付清当月的加工费(除第一个月外)。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矿石加工合同
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需要,将哈尔滨农垦高中新建教学楼及综合楼主楼梯及门厅部分大理石委托给乙方加工,为明确责职,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大理石板
二、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见附表
三、交货地点及日期:交货地点为哈尔滨农垦中学教学楼工地,于6月21日前交货。
四、质量要求: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质量规范要求,组织细密、坚实、耐风化、无腐蚀斑点、无隐伤、色泽鲜明、棱角齐全、底面整齐、并有出厂合格证。
五、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予付伍仟元人民币交给乙方作为定金,乙方所加工产品到甲方工地并经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六、如果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质量及规格型号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视为其违约,乙方应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如果甲方不按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交货,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产品总额的50%。
八、保修范围及期限:其它:凡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出现规格不符、棱角不全、变形等现象,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帐目结清后自动无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矿石加工的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把甲方在生产过程中筛选出的大块矿石能进行破碎,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就矿石加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生产场地。
2、甲方负责对矿石加工提出技术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生产现场进行管理监督。
4、甲方负责把矿石运送到乙方生产场地,并把加工后的成品及时倒运,以免影响乙方的生产,乙方不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5、甲方负责对加工后的矿石进行过磅计量,入库保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所需的设备车辆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
3、乙方负责支付用电费用、氧气、乙炔、液化气的费用。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证日产量(每天不少于500吨)。
四、加工费结算价格为15元/吨,每月月底凭过磅单现金结清加工费。
五、承包期限:暂定 ,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六、在合同签订后
七、如发生争议,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5:矿石加工的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本地低品位矿和废弃的.矿产资源的优势发挥乙方的技术特长,加快堆浸公司的发展,扩大生产规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堆浸矿石的一切合法手续,生产加工点(小龙山四个池子及堆浸场地和现有住房)和生产加工用的氰化药剂,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生产加工经营由乙方负责,甲方参与管理,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每年须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万元;分四个季度交纳,即每季度为壹万贰仟伍佰元。交纳时间:乙方必须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号之前交清。协议期限暂订两年,即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负责本地的外部环境协调工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生产的由甲方负责,若是乙方生产原因造成周边群众损失的,甲方负责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经过加工处理后的废渣归甲方处理。
六、矿石的来源主要由乙方自主采购,甲方为乙方提供铜陵地区的矿产信息及金银废渣信息,由甲方协助乙方落实矿源,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七、乙方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的要求搞好堆浸选矿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大小工伤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如因国家政策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损失各自承担。
九、甲、乙双方应加强互信、互通信息,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经过双方共同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做到双方盈利。
十、本协议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6:矿石加工的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加工处理原矿石,加工成精矿,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责任自选厂收到矿石开始计算,外矿运费、铲装费等由甲方负责。
2、过磅以双方认可过磅数据为准。
3、原矿和精矿品位,以乙方取样,甲方监督其过程,留公样原则执行。甲方对品位结果又异议的,可以到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化验,公样。公样费用由输方支出。锌精矿误差在0.4%内,以乙方数据为准。
4、锌精矿由甲方自主销售。
5、加工费包括破碎、浮选、尾矿排放、锌精矿上车费,加工费按原矿石处理吨位计,按 52 元/吨。
6、乙方保证原矿石加工处理回收率为。达不到回收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加工费预支比例为得货款后一次性付清。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花垣县人民法院协调和仲裁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7:矿石销售合同
供方:贵州博田实业有限公司 矿石销售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福泉
签订时间:xx年7月19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矿石由需方自行化验,达到需方要求执行本矿石销售合同,并视为货物合格。
三、交提货地点:博田货场 。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博田厂过磅为依据结算。
五、验收标准、方法。发货前需方先行确认,认为合格后开始执行本矿石销售合同。供方
不保证货物品位。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以伍拾万元为一个付款单位,在发运至
吨左右时付下一批次货款。
七、特别约定事项 :1、此价格属于批货物价格,矿石销售合同签订后,不再受市场价格的影响,2、供方提供装载机为需方加工装运货物,但不含司机,并共计承担5000元费用。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解决矿石销售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矿石销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与原件一致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贵州博田实业有限公司 需方:
年 月 日
篇8:矿石销售合同
供方: 矿石销售合同编号:xxx-05-05-01
需方: 签订地点:贵州
签订时间:xxx年05月05日经供需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磷矿石P2O5为29%,增减一个品位(P205)增减20元/吨(P2O5),质量以1.5万吨磷矿石加权平均计算。
三、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供方根据需方的付款情况组织发货。
四、交货(提)地点、数量:火车站车板交货,由供方代办公路与铁路运输至湛江(地方地铁费用由需方承担),公路、铁路运费及铁路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公路及铁路运输,湛江站。由供方代办公路与铁路运输至湛江(地方地铁费用由需方承担),公路、铁路运费及铁路运杂费由需方承担,到达后的.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数量以铁路货票货物量为准,损耗在1.5%以内为正常。
七、包装标准:散装。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本矿石销售合同第二、六款验收,以供方化验为准,需方复验,若有异议,需方在货到五日内必须提出,并将货物单独堆放,妥善保管,双方共同取样化验,如是供方问题,由供方负责。如是需方取样化验问题,给供方造成的一切差旅费用由需方承担。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供方开具17%的 元/吨的增值税发票给需方结算。
十、如提供担保、另立矿石销售合同担保书为本矿石销售合同附件:无。
十一、违约责任:按《矿石销售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十二、有效期限:
十三、解决矿石销售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均有权在地方法院裁决。
十四、本矿石销售合同规定的磷矿石价格及运费市场情况的变动经双方协商后再定。 十五、本矿石销售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需方装船后及时将每个专列磷矿石的化验结果传真给供方。
供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0xx年 月 日 二0xx年 月 日
篇9:矿石开采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了完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露天铝土矿开采项目
2、工程地点: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友滩村矿区内,燕垅林歹矿区。
3、工程内容:盖山剥离、矿石的开挖。
4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每年完成 350—400 万吨矿工程量。
二、工程承包方式
本露天铝土矿开采工程实行劳务承包制,包工包料、自负盈亏。
三、协议工期
1、开工日期:7月28日(以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为准)。
2、竣工日间:按甲方提供的作业点基本开采完为竣工日期,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政策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劳务施工包干单价
1、所有矿石:结算单价为每吨28元。
以上单价为露天开采,乙方负责将矿石转运至一公里以内的矿坪堆放。
2、土方单价10元/立方米,石方单价20元/立方米(一公里以内的运距,本单价为自然方单价)。
五、工程量计算方式、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
1、矿石计量方法:
矿石以甲、乙双方监督过磅的单据为准,双方签字的过磅单据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2、土石方计量方法:土石方计量方法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员共同计量的单据双方签字的凭证为结算劳务工程款的依据。
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85%的劳务工程款,下月补足上月15%,以此类推。
3、劳务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时间
甲方每月25和中铝公司结算后6日内为支付劳务工程款时间。
六、施工所需要的原材料供应
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爆破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绳等)、油料由甲方提供,但费用由乙方承担。月底结算时扣出,单价按市场价计算。
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需要的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协助联系解决,但所购电、水设施及使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开挖的土方、石方及矿石,由乙方负责在作业点一公里范围内堆积和处理,其转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环保等方面的干涉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将矿石装上甲方的车辆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在作业中的安全、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处理和协调好周边村组及村民关系,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如因征地、补偿、林赔、爆破等原因造成的纠纷和赔偿,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效、合法手续。
4、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如因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而导致有关单位干涉或发生其它纠纷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和对当地农民的赔偿由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及时安排运输车辆运出乙方所开采的矿石,以便乙方采的矿石能及时堆入坪堆积,甲方提供足够场地堆放乙方每月的进度数量。甲方发运矿时,由双方派人员计车、计量并签字。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超出3日的,则每停工1日,甲方向乙方补偿的标准如下:挖机:每台每天1500元;装载机:每辆每天900元;空压机:每台每天200元;运输车辆:每辆每天400元;施工及管理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双方登记的机械数量及人员数量为补偿依据)。
7、如果甲方延期超出10个工作日还不能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乙方有权交所开采的矿石变卖处理,抵劳务工程款,甲方应无条件同意及提供外运的相关手续,乙方变 卖矿石时须甲方的管理人员在场签字,并按变矿石70%结算。
8、乙方和甲方履行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解除乙方施工队,如甲方更换施工队,甲方赔偿乙方500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及调度,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按照发放民工工次。
2、如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计量、资料等工作。
4、该工程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安全法执行。
5、对进入场的机械设备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和保险,并将登记和保险的手续复印一份送甲方备案。
6、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施工区域周边红钱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工程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必须将高品位和低品位的矿石分开堆放。
十、保证金
1、乙方应向乙方缴纳保证金计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整)。
2、为了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乙方向乙方交纳的肆拾万元保证金,甲方用该矿山所有的矿石向乙方提供担保。
3、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每月结算劳务工程款时,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每吨矿石返还乙方3元钱的保证金,直至返还完肆拾万元止。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
2、如果在208月10日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正常施工,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银行货款利息的3倍补偿给乙方。
十二、其它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同时制定月施工计划交甲方备案。
2、乙方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及工程车辆,应列清单报甲方备巡查,乙方在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也应造册送甲方备案。
3、甲方为方便工程施工需调用乙方机械设备时,应取得乙方同意,有偿使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劳务工程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十三、本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为劳务承包合同,国家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从甲方下达进场通知之日算起。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矿石购销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金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金矿石,技术指标:Au 克/吨(最小)。吨。
三、交货期 分 次交货,第一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第二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 第三次交货 吨(于 年 月 日前)。
四、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元/吨。
2、价格调整 品位高于 克/吨,按元/吨的比例奖励,如品位低于 克/吨,买方则有权要求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交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 在买方收到卖方每批矿石后,经检验符合本合同第一、六条约定条件后五日内,买方须将本批次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 %)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卖方组织车辆运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费由卖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为诉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20%作为惩罚性赔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矿石运输合同
采购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开、互惠双赢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委托方及承运方就产品承运任务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运输产品名称
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生产的“矿粉”。
第二条 运输区域及运输价格 矿粉从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送货至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吐鲁番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项目部砂墩子拌合站,运费及运杂费(含税)单价合计为41.04元/T(0.57元/T_KM,运距为72KM).
第三条 货物交付
1、乙方将产品送达指定工地后,甲方收货人确认送货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后在随车的《矿粉提货小票》上签字确认。
2、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缺损及磅差,按国家规定的磅差标准±3‰进行结算,如磅差超出国家标准±3‰,甲方有权暂不卸车,电话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实处理和解决。
3、货物交付采用随机抽查过磅,若抽查中超过国家规定磅差的,至上次过磅后此批次的数量均视为磅差超标,按该次抽查差量计量结算。
4、现场确认收货需为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
第四条 结 算
甲方产品由乙方承运。运费及运杂费合计为41.04元/T,甲方根据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确认运输量及运费并直接付款给乙方。
乙方应随车提供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乙方每月25日与甲方人员对账,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为乙方结算运费一次,当年年底必须结清。
第五条 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车辆装载数量及产品送达数量的准确性。
2、甲方按用户的需求及时告知乙方产品的品种、数量、达到时间、基本行车路线和用户单位的收料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承运任务量,组织运输车辆保证甲方矿粉运输,并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
2、乙方具有定期向甲方索要运输费用的权利。
3、乙方必须遵守《中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在提货时进入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应遵守其相关规定,听从厂家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行车安全。
5、乙方车辆应具备运输散装矿粉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在运输过程中,一切运输证照问题及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坏甲方及矿粉厂家财物的,由运输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按造价赔偿损失费。
6、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计划量按时送货。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将秉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所达成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矿石供应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就供需销售给乙方褐铁矿一事,经双方有友好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质量标准与结算方式:
1、品名:褐铁矿 采购数量:1000吨。
2、价格:以TFe 50%(最小)为基价,不含税交货价540吨/元。(到厂干基结算)规格:30公分以下
3、技术指标:硅≤10%、磷≤0.3、硫≤0.3% 、砷≤0.04%、铅≤0.3%、锌≤0.3%、三氧化二铝≤3%、铜≤0.3%、二氧化钛≤1%、氧化钾+氧化钠≤0.25%。
二、加减价规定:
1、全铁≥50%,每减1%,单价减20元/吨;低于49%,每1%,单价减30元/吨。低于48%,每1%单价减40元/吨。(单价累计减少)
2、硅≤10%,每超1%扣款10元/吨;磷≤0.2%,每超0.01%扣款2元/吨;硫≤0.6%,每超过0.1%扣款10元/吨;砷≤0.05以下,每超0.01%扣款2元/吨;铅≤0.1%,每超0.01%扣款2元/吨;锌≤0.1%,每超0.01%扣款2元/吨;三氧化二铝≤1.5%,每超过1%扣款20元/吨。
二、运输方式与交货时间:由供方运输至需方指定厂内,运费供方承担。交货时间以双方约定从2014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15日。
三、计量及验收标准:供方货物运到需方厂内过磅后,以需方取样、制样、化验为准,供方可派员监督取样,如有质量异议可申请仲裁。供需双方确认无异议,需方分批付清货款给供方。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