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权受让协议书,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young1986”提供。
篇1:鞍山信托国有股权受让的分析
鞍山信托国有股权受让的分析
1.转让前截止9月30日主要股东情况: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鞍山市财政局 111726046 24.6国家股
上海凌德生物公司 13609822 3.00 法人股
鞍信工会96400002.12 附注
鞍山炼油厂 63423361.40法人股
工行鞍山市分行 63423361.40 法人股
农行鞍山市分行 41225180.91 法人股
鞍山市化纺总厂 41225180.91法人股
鞍钢公司矿山公司 41225180.91法人股
鞍钢附属企业公司 41224480.91法人股
精宏投资27512810.61法人股
注:鞍信工会所持有的股份中540000股为流通股,其余为法人股。
2.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上海国之杰 90821956 20 法人股
鞍山市财政局 20904090 4.60国家股
上海凌德生物公司 13609822 3.00法人股
鞍信工会 9640000 2.12 附注
鞍山炼油厂 6342336 1.40法人股
工行鞍山市分行 6342336 1.40法人股
农行鞍山市分行 4122518 0.91法人股
鞍山市化纺总厂 4122518 0.91法人股
鞍钢公司矿山公司 4122518 0.91法人股
鞍钢附属企业公司 4122448 0.91法人股
注:鞍信工会所持有的股份中540000股为流通股,其余为法人股。
鞍山信托与海尔集团结缘最早是在9月,鞍山信托发布公告称,大股东鞍山市财政局拟将其持有的鞍山信托国家股股权,协议转让给海尔集团,并签定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到月,框架协议变成了正式协议。根据该协议,鞍山市财政局向海尔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鞍山信托90821956股国有股(占总股本20%),转让价格为2.2385元/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尔集团将成为鞍山信托第一大股东。
海尔集团入主鞍山信托在当时是一件引人注目的事情。在年的时间里,海尔集团已成功入主青岛商业银行、控股鞍山信托、长江证券、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成立人寿保险合资公司、财务公司,成功地构筑了产融结合的跨国企业集团框架。这方面,GE显然成了海尔集团学习的榜样。海尔构筑的金融平台囊括了证券、银行、保险、财务公司和信托,显然鞍山信托作为信托公司,在其中占据独特的地位。
作为鞍山信托未来的大股东,座落于新虹桥中心大厦的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业零售、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工艺美术等。公司现注册资本人民币3.7亿元,资产总额达5.4亿元。公司直接投资和参股、控股的企业多达十几家,分别位于北京、上海、深圳、海南、成都、重庆和昆明等地。通过多年的经营,已初步形成房地产、高科技、商业经营三架马车并驾齐驱的产业结构。通过投资控股、管理输出、资产整合等渠道和方式,国之杰组建经营两座建筑面积均超过2500平方米的大型零售商场,已分别在其所在地发挥着商业中心的作用。上海国之杰曾在收购倒闭的上海仟村百货杨浦店而备受瞩目,假日百货成为国之杰重要的资产。此外,公司投资控股的上海银晨数码大厦,总投资十亿元,是上海市信息港工程重要组成部分。
在资本市场上,上海国之杰也已露面。张春景是上海国之杰的董事长,也是湖北金环(000615)的董事长。而湖北金环的'大股东正是湖北泰跃集团。张春景与北京泰跃集团的联系就在于泰跃在湖北的一系列投资活动当中他所担任的重要角色。由于“泰跃系”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是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的,其并购的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并没有突出的表现,因此投资者也许对泰跃集团了解不多。但泰跃集团近一年半在证券市场极其活跃,先后已收购了5家上市公司:2001年7月13日收购湖北金环(000615)、2001年11月7日收购景谷林业(600265)、2001年12月19日收购三峡水利(600116)、207月15日收购凯马B(900953)、年11月27日收购茂化实华。据统计,“泰跃系”这一年半来的5次收购,大都是采取现金收购方式,而不是资产重组,粗略统计约需动用近10亿资金。
有关资料显示,北京泰跃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31日,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为刘军。经过6年发展,泰跃集团已成为资产总额近20亿元、控股公司16家企业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而收购湖北金环的湖北泰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即为北京泰跃房地产的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王风岐,注册资本4.38亿元。湖北省可以说是北京泰跃集团重金切入的地区,湖北泰跃现在已经形成了房地产、高科技、影视、文化教育等四大产业板块。在襄樊,北京泰跃集团除了以湖北泰跃的名义收购湖北金环以外,还成立了襄樊泰跃投资有限公司,继而收购了襄樊机场90%的股份,这是我国第一家由民营资本控股的机场。另外,泰跃还计划在5年内投资10亿元与襄樊当地政府合作开发经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诸葛亮躬耕隐居之地古隆中。此次进入鞍山信托应是所有投资中最关键的一环。
鞍山市财政局选择国之杰很大程度可能是因为地区发展的战略考虑,作为“二东家”,这是容易理解的。现在,包括各地许多金融机构纷纷移师上海,未来的上海作为国际金融大都市的地位,对鞍山信托未来的业务拓展是极为有利的。
海尔集团所从事的主业,也注定其操作风格
的稳健,对于海尔已经搭建的金融平台,其操作的成果市场还将拭目以待;鞍山信托由于业绩的欠如人意和前景的不确定性,可能是使其放弃的最终原因。
相比较而言,将鞍山信托配置给泰跃系,将是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的极佳体现――鞍山市财政局看中的是泰跃系从北京到武汉已经展开的布局,这正是市场规律使然。
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民营资本在争取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源,两次受让的比例均是20%,民营资本已经进入金融控股时代,该运作应属于战略并购。
处于控股地位的民营金融机构目前的现状是:
民营资本已经渗透到中国金融业各个领域。单从类型上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等各领域都有民营资本的介入。
民营资本控制着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14.6%。除4家国有独资银行外,总资产已达1628亿元,若再加上4家上市银行的公众股,其总资产上升为3486亿元,占股份制商业银行累计总资产14.6%。
占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比例不低于7.4%。2001年,民营成分较重的“平安保险”、“新华人寿”和“华安保险”的保费收入总额约为494亿元,占全国保费的23.4%。按民营资本所拥有的公司相应权益算,民营资本保费为7.4%。
据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控股证券公司的资本达65亿元,加上参股的超过70亿元,民营资本占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043亿元的13%。但由于难以判断部分证券公司的股东是否为民营企业,因此,民营资本对证券公司控股的控股程度应远远高于这一比例。
40多家信托公司中有3家民营控股――“金信信托”、“金新信托”和“爱建信托”,加上“联华信托”、“鞍山信托”未完成登记的,应是5家。
全国12家金融租赁公司中约半数由民营企业控股。金融租赁公司是中国所有金融结构中,数量最少也是民营化最高的领域。
全国70多家财务公司中,只有2家民营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进入门槛最高的非银行金融领域,目前只有“东方集团财务公司”和“万象财务公司”两家。
民营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主要方式有:
直接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是民营资本控股金融机构的主要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民营资本直接主导或参与新设立金融机构的有“民生银行”、“台洲市商业银行”、“金信证券”、“爱建证券”、“民生证券”、“民生人寿保险”、“新华人寿保险”、“爱建信托”、“东方集团财务公司”、“万向集团财务公司”、“邦德证券”、“东方人寿保险”等12家,占26家民营资本处于控股地位的46%,即民营资本有近一半是通过新设立金融机构进入的。
借国有股东退出之机,受让金融机构股权。加上“鞍山信托”,共有“青海证券”、“新世纪金融租赁”、“新疆金融租赁”、“四川金融租赁”、“浙江金融租赁”、“华安财产保险”、“金信信托”7家,占27%。
借增资扩股之机出资,控股金融机构。最主要有“大通证券”、“德恒证券”、“泰达富友证券”、“金信信托”4家,占19%。
另有两家未知其进入方式,分别是“河北金融租赁”、“济南市商业银行”,占8%。
海尔集团与上海国之杰对鞍山信托的国有股权之争已经结束,但可以肯定,这一领域的战略性并购会代替单纯地迎合市场炒作的财务性重组,民营资本在国内的资本市场已经率先引领了并购浪潮的主流,从最初的行业整合进入了金融控股时代。
地方政府在对上市公司国有资本的运作中,会享受所有权及其收益,这样可以使第二步――为未上市的国有企业改制,再到海内外证券市场融资成为可能;同时,使政府切实履行社会保障职责,以安顿那些丧失工作能力的因企业破产而下岗的职工,这对于整个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是极为有利的。而金融机构股权的受让成功,可以帮助地方政府使接下来的运作得以更好的实现。借国有股东退出之机,受让金融机构股权的民营企业集团也会与“二东家”在整合当地资源的同时形成良好的互动。
2002年11月8日,十六大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突破性论述,确立了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中国经济如何适应全球化发展明确了方向。
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代表最先进的企业制度,集中了最优质的资产,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及变现潜力。以来,各地实践有声有色,特别是上海、广东的上市公司成功并购案例很多。在涉及民营资本受让金融企业国有股权中,鞍山信托的国有股权之争具有典型特征,该案例将引起市场人士对中国金融民营化倾向的思考,它毕竟会给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业内已有“泛海系”、“爱建系”、“东方系”、“德隆系”、“希望系”、“金信系”、“万象系”和“农凯系”八大家族金融之说。对于张春景领军的上海国之杰对鞍山信托的控股将打造怎样一个“泰跃系”,笔者将会给予密切关注。
篇2:鞍山信托国有股权受让的分析
鞍山信托国有股权受让的分析
1.转让前截止2002年9月30日主要股东情况: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鞍山市财政局 111726046 24.6国家股
上海凌德生物公司 13609822 3.00 法人股
鞍信工会96400002.12 附注
鞍山炼油厂 63423361.40法人股
工行鞍山市分行 63423361.40 法人股
农行鞍山市分行 41225180.91 法人股
鞍山市化纺总厂 41225180.91法人股
鞍钢公司矿山公司 41225180.91法人股
鞍钢附属企业公司 41224480.91法人股
精宏投资27512810.61法人股
注:鞍信工会所持有的股份中540000股为流通股,其余为法人股。
2.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上海国之杰 90821956 20 法人股
鞍山市财政局 20904090 4.60国家股
上海凌德生物公司 13609822 3.00法人股
鞍信工会 9640000 2.12 附注
鞍山炼油厂 6342336 1.40法人股
工行鞍山市分行 6342336 1.40法人股
农行鞍山市分行 4122518 0.91法人股
鞍山市化纺总厂 4122518 0.91法人股
鞍钢公司矿山公司 4122518 0.91法人股
鞍钢附属企业公司 4122448 0.91法人股
注:鞍信工会所持有的股份中540000股为流通股,其余为法人股。
鞍山信托与海尔集团结缘最早是在2001年9月,鞍山信托发布公告称,大股东鞍山市财政局拟将其持有的鞍山信托国家股股权,协议转让给海尔集团,并签定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到2001年11月,框架协议变成了正式协议。根据该协议,鞍山市财政局向海尔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鞍山信托90821956股国有股(占总股本20%),转让价格为2.2385元/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尔集团将成为鞍山信托第一大股东。
海尔集团入主鞍山信托在当时是一件引人注目的.事情。在2001年的时间里,海尔集团已成功入主青岛商业银行、控股鞍山信托、长江证券、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成立人寿保险合资公司、财务公司,成功地构筑了产融结合的跨国企业集团框架。这方面,GE显然成了海尔集团学习的榜样。海尔构筑的金融平台囊括了证券、银行、保险、财务公司和信托,显然鞍山信托作为信托公司,在其中占据独特的地位。
作为鞍山信托未来的大股东,座落于新虹桥中心大厦的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业零售、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交电、工艺美术等。公司现注册资本人民币3.7亿元,资产总额达5.4亿元。
[1] [2] [3]
篇3:股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与 合资登记注册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 元整(¥ 元),约定 占51%的股份, 占49%股份,现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甲方同意并报股东会决议通过将甲方49%股权中的17%所有权变更为乙方所有,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的变更
1、甲方将其持有公司49%股权中的17%所有权变更为乙方所有;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乙方以技术作价折抵前款股权金额,视为出资到位;
第二条 股权变更保障性条款
1、公司承诺甲方的股权变更造成的股权比例减少不影响甲方在公司分红的环比增长;
2、若甲方股权变更后所获得的企业环比利润分红有所下降,公司控股股东 承诺以公司利润以及控股股东 所得利润用以补偿甲方利润,以此保证甲方利润不低于上一利润年度甲方49%股权比例的分红利润;
3、若甲方股权变更后连续 年所得利润分红低于甲方股权变更前所获得的利润分红,甲方有权要求公司通过增资或公司控股股东 转移股份的方式保障甲方利润。
第三条 权利及违约责任
1、乙方入股公司之前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和亏损、盈利分红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乙方按照所占公司股权比例17%的股权比例分享利润与承担经营风险;
2、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以公司所在地为管辖法院。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公司加盖公司公章对甲乙双方行为予以认可,公司控股股东 在本协议签字并承诺履行本协议中的负担义务,并监督本协议的完全履行。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变更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控股股东 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控股股东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加盖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股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现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 协议书 ,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 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属的境外母公司注资(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该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注资额为rmb ,所占该境外母公司股权为 %。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 每月 注入 即 %, 注资 期限共 个月,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 号起算。 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rmb 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7、退出机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终没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须向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注资额转让所占该境外母公司的股权。
三、甲方的 其他 责任:
1、甲方 应指定专人 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
2、甲方 对 其 提供的 一切 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 、乙方的 其他 责任:
1、乙方 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 信息咨询服务 工作。
2、乙方 对 甲方 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 乙方 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 本次咨询服务 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 、由于 不可抗力 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 协议 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 协议 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
七 、甲乙双方 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 、本协议签字盖章 和授权代表签字后 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协议书签订地点:
协议书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5:股权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正准备改制,甲方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所有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优秀员工,促进公司持续、稳步、高速发展,增强公司管理人员的归属感,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了保证股权转让和激励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甲方和乙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共同遵守履行。
风险提示:
股权激励方案落地要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不能仅仅公布实施方案及与激励对象口头约定,或以劳动合同替代股权激励合同。
中关村在线就是反面例子:公司与若干技术骨干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工作满12个月后可以获得甲方分配的股权8万股。这所谓“8万股”的不清晰约定就成了定时炸弹:公司总股本有多少?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比例对应有多少权益,权益价值按净资产还是市值核定?凡此种种,均没有明确约定,以致最后产生纠纷。
一、定义
1、“股权”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转让给乙方的公司股权,也指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该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股份。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所以本次股权转让对乙方具备一定的激励性。
2、“股权转让款”是指乙方因获得股权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3、“股权转让完成日”是指双方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毕之日。
4、“登记机构”指对股权登记享有管辖权和/或管理权的有权政府部门。
5、“法律”指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中央和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能构成法律渊源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二、股权数量和认购价格
1、甲方按照乙方的职位、工作表现等,决定将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根据公司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财务账面上明确的公司净资产值(不包括公司原股东已经决议分配的公司利润)乘以本次转让的股权比例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3、根据本协议第二款第二项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即乙方需要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其余款项乙方应当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并承诺,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股权转让给乙方,不影响乙方原先在公司享有的薪资和福利。
2、甲方保证并承诺,将配合公司向登记机构办理关于本协议项下股权变更登记的手续。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有权参加公司利润分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不包括公司原股东已经决议分配的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2、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成为公司正式股东,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决策权,但一定期限内乙方对所持的公司股权的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等)受到本协议的限制。
五、权利的限制和相关利益安排
1、本协议签订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内,除了本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处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将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赠与给乙方以外的第三人)。
2、出现如下情形时,乙方有义务以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本协议第二款第3项约定的价款)将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1)本协议签订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内,乙方离开公司的(不包括本协议第五款第3项规定的各种情况);
(2)本协议签订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内,乙方有泄露公司商业和/或技术秘密行为的;
(3)本协议签订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内,乙方为了自身利益或者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和自然人)利益,从事与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的行为;
(4)本协议签订之日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内,乙方有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劳动纪律行为的。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日起______年内,乙方因为以下情形离开公司的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乙方处理本协议项下股权不受本协议的限制。
(1)乙方因退休而离开公司的;
(2)乙方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开公司的;
(3)乙方因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离开公司的;
(4)乙方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下,甲方因经营需要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股权的回购
1、在股权转让完成日起二年内,公司没有成功上市发行股票的,在乙方要求下,甲方承诺将按照本条的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回购。
(1)甲方回购的价格为本协议第二款第3项约定的股权转让款,即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回购要求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______%,余款应当在股权过户给甲方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3)如果在乙方提出回购要求时,乙方仍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款第3项的约定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则甲方仅按照上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数额。甲方可以同时要求乙方承担其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款第3项的约定付款的违约责任,即要求乙方支付未按期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回购款项时,直接扣除该违约金。
2、乙方在股权转让完成日起二年内所享受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并不因为回购而退回或补偿甲方,乙方所承担的股东义务,甲方也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是错误或不真实的,或该陈述与保证并未得以及时、适当地履行,则应视为该方违约,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或者未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责任或者承诺,均构成本协议项下之违约。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有义务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以及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约定的、或者本协议所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于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九条、保密义务
1、甲方和乙方有义务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甲方除了根据工作的需要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其他相关人员透露本协议内容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透露本协议内容。
2、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任何人透露,也不得向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打听其受让的股权情况。
3、乙方如泄露本协议内容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照第五款的规定将股权返还甲方或给予甲方补偿。
十、其他
1、公司的其他所有股东保证并承诺在按照本协议向乙方转让公司股权时,相互放弃对本协议项下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2、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和其他法律行为涉及的国家税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等),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如果规定未明确由哪一方承担的,则由甲方和乙方各半承担。
3、本协议为本次股权转让的最终协议,如协议双方在本此之前签订的其他协议或文件的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4、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6:股权协议书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丁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戊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丙、丁、戊五方(以下简称五方)作为借款方向上海 有限公司借款,于 元,并向该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为便于明晰甲、乙、丙、丁、戊五方内部的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偿约定
如五方中有任一人未及时足额支付所欠上海 有限公司款项,五方中其他任何人替五方中未及时足额还款者(以下简称未还款者)偿还款项或承担责任后,未还款者应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向替其还款方抵偿。
二、抵偿价格
上海后巷贸易有限公司每股作价人民币 元,用于抵偿计算。以上确定每股价格为五方明确约定价格,除非五方协商一致更改,否则不得改变。
三、抵偿时间
欠款者在欠上海 有限公司款项超过 天后,五方中任一一方可以与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还款协议签订之日视为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转让给还款者,如五方中两个以上的还款者同时要求替欠款者还款,则由最先与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的一方取得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
四、补充责任
如未还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作价后不足以偿还所欠款项,不足部分,应当由未还款者其他财产偿还替其还款者。
五、费用承担
五方中任一方为欠款者偿还款项而与上海 有限公司达成还款协议后,欠款者不愿意配合在相关机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还款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确认股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欠款者承担,如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尚有剩余,则可用此剩余股权再次抵扣以上所述的费用,价格按照本协议第二款确定。
六、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协议签订地所在法院诉讼解决。
七、联系方式的有效性
五方在本协议上留有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为五方确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向以上联系方式发送的信件、短信等,一经发送便视为送达,如任意一方以上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八、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每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日期:
乙方:
地址:
日期:
丙方:
地址:
日期:
丁方:
地址:
日期:
戊方:
地址:
日期:
篇7:股权协议书
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操作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第2条、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____________年,每年收取收入(见)。
最高年收入百分之_________,如果投资收入不足百分之_________的,那么将收入已甲方百分之_________,乙方百分之_________进行分。(注:每次收入,甲方将付10元手续费给乙方)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果投资失败乙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应明白投资风险。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8:股权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 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二条 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 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5.1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5.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5.4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5.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6.1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6.3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4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6.5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6.6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6.7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6.8 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6.9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6.10 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2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11.4 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2.1 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2.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
1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
16.9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如果认为还有哪些必须的附件,也可在此列明)
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篇9:股权协议书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
注册号: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根据《##公司事业部股权激励计划》(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协议签订时系甲方________,经由##公司事业部(下简称“A事业部”)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评定程序”的相关规定,在对乙方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最终资格确定后,将乙方列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之一。
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乙认同国贸事业部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将个人的前途与A事业部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乙方认同《股权激励计划》一切内容,自愿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愿遵守该计划规定的所有条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乙方获授甲方子公司 历史贡献股数量为 股、业绩股数量为 股,共需缴纳保证金 万美元。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子公司 上一年度销售额为 、净利润额为 、品牌出口额占比为 ,总股本数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行权数量、分红收益、转实股数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3)在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所列限制条款时,甲方享有按规定办法对乙方所持业绩股进行处理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程序按时足额发放红利的义务。
(2)在行权窗口期内,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对乙方要求行权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行权后,甲方需按规定的时间将行权后的股权进行工商注册。
(4)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甲方需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将乙方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按照《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程序领取分红款的权利。
(2)乙方完成相应业绩考核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要求甲方对其所持的满足行权条件的业绩股予以行权。
(3)乙方达到转实股的业绩条件后,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及时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在甲方启动上市计划时,乙方有按股价价值将所持股权转为甲方股权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按时足额缴纳购股资金的义务。
(2)乙方应恪尽职守,以确保《股权激励计划》所列绩效指标的达成。
(3)乙方不得对所持业绩股用于抵押或偿还债务。
(4)乙方保证依法承担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
(5)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个人获授股份数量、《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若违反,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5)乙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已告知其配偶。
第五条 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特殊情形,否则甲方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的股份数额,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第六条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参与甲方的股权激励计划,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在签署的《股权授予协议书》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违反《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结算乙方的股权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银行帐号中),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股权激励计划》已涉及的内容按约定解决,《股权激励计划》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第十条 甲乙双方每年签署的《业绩合同》作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非因法律规定或《股权激励计划》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国贸事业部秘书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股权协议书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乙方出资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丙方出资_10万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
各方一致同意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现金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方______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各股东授权于处理公司日常业务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_方执行公司管理实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共同投资。
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
年月日
- 股权激励协议书2024-09-29
-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书2022-12-11
- 股权合同协议书范本2023-10-07
-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2022-12-11
-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2023-02-04
-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书2023-05-16
- 标准股权转让协议书2023-05-18
- 股权分配合作协议书2023-02-21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2024-08-10
-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协议书202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