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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燃气锅炉维保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合同签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锅炉运行管理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做出的本合同补充约定,以上部分均是合同有效内容。
第三条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地点
1、又一城A区:该项目配备8台热水锅炉(法罗力F3N289),安装地点:又一城A区地下车库;
2、又一城C区:该项目配备6台热水锅炉(法罗力F3N289),安装地点:又一城C区地下车库;
3、又一城公寓:该项目配备4台热水锅炉;(力矩ZRQ-50N),安装地点:又一城2号公寓地下室
4、阳光美园:该项目配备2台热水锅炉(美国威玛LGB-9.35T),安装地点:甲1负一层;
5、阳光美园:该项目配备2台热水锅炉(美国威玛LGB-9.35T),安装地点:甲2负一层;
6、富力丹麦小镇会所:该项目配备3台热水锅炉(卡吉斯STAR-Ⅱ),安装地点:会所负一层。
7、富力丹麦小镇公建E:该项目配备1台(力聚ZRQ-50N),安装地点:公建E地下一层。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和承包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执行完毕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续签一个供暖季。
2、承包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区域共七个锅炉房冬季供暖运行管理的劳务清包服务;
(2)乙方负责冬季供暖运行期间对锅炉房内用于供暖的燃气锅炉本体、软化水设备、供回水循环设备及其配套装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出现故障及时报告。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安排专人对锅炉运行进行管理,按《锅炉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手册》及技监局的《燃油燃气锅炉管理制度》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定期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定期检测水质,并对因水质不达标引起的锅炉损坏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天然气、水、电及时供应,以不影响设备运行;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乙方派遣人员出现违章、违纪、不服从管理现象时,甲方有权按甲方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甲方认为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
4、甲方为乙方在每个区域免费提供一间值班宿舍,供运行人员休息使用;
5、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锅炉房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乙方对锅炉房内的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负全面责任。在设备出现异常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
2、供暖期间乙方应严格依天气状况或根据甲方要求(指定人)进行温度调整,并根据甲方(指定人)要求随时修正供暖回水温度。在保证不低于规定供暖温度的同时,最大限度为甲方节约能源;
3、锅炉房的司炉运行工、锅炉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到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制度;
4、乙方应加强管理工作,对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负全责。运行期间设备发现异常,需及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共同鉴定,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生活供暖正常。所用设备设施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全额赔偿;
5、锅炉房内各种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进行维修,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6、做好派到甲方工作员工的管理,不发生责任事故,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人员不准在甲方委托的设备用房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个锅炉2人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不得空岗,睡岗,脱岗,离岗。当班人员不得饮酒,机房不得有无关人员逗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上下班执行签到制度,如出现空岗,睡岗,脱岗,离岗将按每次扣100元处理,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如发现当班人员饮酒,机房有无关人员逗留,扣除合同款5000元,并责成乙方将违纪人员立即调离岗位。
7、随时根据我司新增项目的需要进行人员的补充与调整。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每个锅炉房配置两名锅炉运行人员;
8、乙方各项工作内容须做详细记录,每月填写《供方服务质量评估报告》,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9、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循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生产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第八条合同费用
合同总价共计:元(大写:)。
其中费用:
第九条结算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系统调试运行正常,由乙方提供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评价报告,甲方接到评估报告3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即元;
2、合同执行完毕,锅炉运行管理工作未出现问题,由乙方提供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评价报告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0%,即元;
3、甲方以转账支票进行结付,乙方需同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第十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除出现不可抗力外,一切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违约,且由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条内容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发生每项、每次违约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多次多项违约的,累计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富力中心。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燃气锅炉维保合同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
电话:
维保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小时。
6.服务项目
6.1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系统运行诊断
(7)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维护方式
1.定期上门维护
1.1乙方按照锅炉有关行业规范和规定,一般提前3日主动向甲方通知上门维护时间计划安排,并经甲方确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保密
1.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元整/年(人民币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2、特别服务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燃气锅炉维保合同范本
客 户: (以下简称甲方)
锅炉型号:
电 话:
维保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提供锅炉系统维护及有关设备维护保养(维保)服务的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目标,为确保甲方现有锅炉系统有效、稳定、安全的运行。
1. 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
1.1甲方提供并列出锅炉系统(包括锅炉本体系统、辅机系统和其他)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配置、出厂日期、保修期等内容。
1.2甲方及乙方商议需要乙方进行维护保养服务的具体设备设施,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本合同《锅炉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3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锅炉系统设备清单》指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1.4乙方提交《锅炉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所有服务开始的基础。
2.合同设备
2.1 在本合同中,指《锅炉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设施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3.故障设备
3.1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
3.2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4.1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M-5:00PM(北京时间);
4.2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5.1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5.2结合甲方锅炉所在地等具体情况,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标准响应时间为 小时。
6.服务项目
6.1 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
(1) 锅炉运行状况总体评估
(2) 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
(3) 合同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
(4) 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
(5) 司炉技术指导
6.2特别服务:系统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
(6) 系统运行诊断
(7) 合同设备工况诊断
(8) 现场系统调试排障
(9) 故障设备修理
(10)合同设备配件更换
(11)故障设备更换
(12)其他技术指导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1.1乙方按照锅炉有关行业规范和规定,一般提前3日主动向甲方通知上门维护时间计划安排,并经甲方确认;
1.2乙方对甲方的锅炉系统至少月进行两次一般性标准服务;
1.3一般性标准维护保养每年24次;
L1.4内容为服务项目规定的一般性标准服务项目。
2. 随时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1)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1)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
(2)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
(3)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 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 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
3. 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 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 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锅炉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1.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2. 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第六条 维护保养费用
1、标准维护保养:
1.1甲方支付乙方一般性标准维护费:(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人民币 元整/年);共计六台锅炉设备。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
1.3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如甲方为工作方便而提供有关协助,乙方非常感谢,但甲方不得以之作为扣除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的依据。
1.4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
1.5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二十四次时,视为特别服务。
篇4:燃气锅炉维保合同范本
2、特别服务
2.1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
2.2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
2.3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
2.4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5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
2.6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
2.7 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
2.8《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法律条款
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
第九条 其 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单位备案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燃气锅炉维保合同范文篇三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合同签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锅炉运行管理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做出的本合同补充约定,以上部分均是合同有效内容。
第三条 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地点
1、又一城A区:该项目配备8台热水锅炉(法罗力F3N289),安装地点:又一城A区地下车库;
2、又一城C区:该项目配备6台热水锅炉(法罗力F3N289),安装地点:又一城C区地下车库;
3、又一城公寓:该项目配备4台热水锅炉;(力矩ZRQ-50N),安装地点:又一城2号公寓地下室
4、阳光美园:该项目配备2台热水锅炉(美国威玛LGB-9.35T),安装地点:甲1负一层;
5、阳光美园:该项目配备2台热水锅炉(美国威玛LGB-9.35T),安装地点:甲2负一层;
6、富力丹麦小镇会所:该项目配备3台热水锅炉(卡吉斯 STAR-Ⅱ),安装地点:会所负一层。
7、富力丹麦小镇公建E:该项目配备1台(力聚ZRQ-50N),安装地点:公建E地下一层。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和承包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续签一个供暖季。
2、承包方式:
(1) 乙方提供上述区域共七个锅炉房冬季供暖运行管理的劳务清包服务;
(2) 乙方负责冬季供暖运行期间对锅炉房内用于供暖的燃气锅炉本体、软化水设备、供回水循环设备及其配套装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出现故障及时报告。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安排专人对锅炉运行进行管理,按《锅炉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手册》及技监局的《燃油燃气锅炉管理制度》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定期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定期检测水质,并对因水质不达标引起的锅炉损坏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天然气、水、电及时供应,以不影响设备运行;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乙方派遣人员出现违章、违纪、不服从管理现象时,甲方有权按甲方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甲方认为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
4、甲方为乙方在每个区域免费提供一间值班宿舍,供运行人员休息使用;
5、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锅炉房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乙方对锅炉房内的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负全面责任。在设备出现异常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
2、供暖期间乙方应严格依天气状况或根据甲方要求(指定人)进行温度调整,并根据甲方(指定人)要求随时修正供暖回水温度。在保证不低于规定供暖温度的同时,最大限度为甲方节约能源;
3、锅炉房的司炉运行工、锅炉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到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制度;
4、乙方应加强管理工作,对合同规定工作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负全责。运行期间设备发现异常,需及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共同鉴定,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生活供暖正常。所用设备设施如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全额赔偿;
5、锅炉房内各种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进行维修,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6、做好派到甲方工作员工的管理,不发生责任事故,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人员不准在甲方委托的设备用房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每个锅炉咳嗽迸浔覆坏蒙儆2人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不得空岗,睡岗,脱岗,离岗。当班人员不得饮酒,机房不得有无关人员逗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上下班执行签到制度,如出现空岗,睡岗,脱岗,离岗将按每次扣100元处理,第二次加倍,以此类推,如发现当班人员饮酒,机房有无关人员逗留,扣除合同款5000元,并责成乙方将违纪人员立即调离岗位。
7、随时根据我司新增项目的需要进行人员的补充与调整。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每个锅炉房配置两名锅炉运行人员;
8、乙方各项工作内容须做详细记录,每月填写《供方服务质量评估报告》,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9、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循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生产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第八条 合同费用
合同总价共计: 元 (大写: )。
其中费用: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系统调试运行正常,由乙方提供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评价报告,甲方接到评估报告3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即 元;
2、合同执行完毕,锅炉运行管理工作未出现问题,由乙方提供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评价报告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0%,即 元;
3、甲方以转账支票进行结付,乙方需同时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第十条 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除出现不可抗力外,一切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违约,且由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第七条内容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发生每项、每次违约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多次多项违约的,累计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争议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富力中心。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5:维保合同
维保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人电话:
为了加强医院装修、维修,保证维修、装修质量和医院安全及生活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维保工程及零星工程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此制定如下事项:
一、合同意向
1、甲方将医院内门诊楼、住院楼、办公楼、食堂、地下室等院内所有内外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为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期间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及零时用房。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临时用房的房租及水电费。
3、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管理人员下达的零星维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若当天不能及时解决的维修问题,要及时与所需维修科室负责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4、甲方应配合协调乙方维修维保工作人员在本院内各科室维修的任务单签工作,保证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的认可。
5、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工作单笔,以工料费合计人民币伍仟元以内不需书面合同,超出伍仟元以上至叁拾万元以内,必须先按国家相关市场预算定额编制预算上报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再施工。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双方达成一致后才能施工,以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编程项目为标准,如有增减工程量,双方另行商议。甲乙双方重新制定方案或制定工期方能施工,并且以文书写双方单位负责人签盖章后才能生效。
6、甲乙双方制定在本院维修维保使用附助材料必须保质保量六个月包修包换免费义务,主材料及电器产品为一年包修包换免费义务。其中玻璃制品或玻璃产品在安装使用后乙方是不实行三包义务。附言:乙方为院方施工和维修工作使用所有的'材料,在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乙方不实行三包义务。
7、乙方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全院的零星预算交予甲方预算审核员审核,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8、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制定每月以本院各科室签的维修材料单及维修人工单或后勤部门下发任务单进行报价结算,按照每月月中报价,月底结算的方式为乙方结算。凡是院方领导给乙方安排的任何工作,完工后不对他方结算,乙方只针对院方结算。工程付款方式以行业标准,不分期付款的方式。
二、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医院大楼室内、外的建设性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服务工作,配合医院其它用工的服务工作,并服从医院领导安排,保证全院生活正常运行。
2、乙方应协助医院主管部门定期对全院所有的室、内外装修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3、乙方应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及《医院员工手册》来管理自己的员工,乙方维修工人在院内严禁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将以法律制裁乙方或个人,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单位及违犯者个人自行承担后果,与院方无关。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管理在本院所有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定期进行给工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有安全意识,并且要求个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办理意外保险者,施工不注意安全或不在上班作业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个人承担。
5、乙方在本院维修维保的所有非武汉户口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武汉市个人居住证,上岗必须身穿工作服,挂号牌,在院工作时间不准抽烟、喝酒等,不准与院领导、医务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如有此现象发生院方领导将有权力终止本合同或将事发者清除现场辞退,永不录用。
6、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接受院方管理检查和指导。
7、 施工时应做到不擅自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院楼及办公室和其它医用楼的配套设施。凡事要与院方主管部门多沟通,施工方案在得到院方认可后才能施工。
8、大楼内办公室、病区、公共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9、 装修、装饰办公室、病区、公共部位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医院内部的正常生活,零星维修装修、装饰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到医院指定位置堆放,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堆放。
10、乙方如果对医院内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院方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医院的正常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医院装修负责人双方来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查,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追究法律制裁和赔偿,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 负责人(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维保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锡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
├────────────────┼─────┼─────────────┤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
├────────────────┼─────┼─────────────┤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 65% │ 元 │
├────────────────┼─────┼─────────────┤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 30% │ 元 │
├────────────────┼─────┼─────────────┤
│竣工验收当天 │ 5% │ 元 │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 元 │
└────────────────┴─────┴─────────────┘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无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7: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2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
2.2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明细见附件2。
2.3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般采用定期支付方式。由甲方在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后,定期按比例支付。
第3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和项目服务。
3.1.2如乙方产品和项目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相应改动和调整。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并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项目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
3.2甲方的义务
3.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2.2甲方需支持和配合提供系统开发实施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①系统开发实施所必须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并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之目的而使用上述设备。
②指定一名专业人员作为代表与乙方配合,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③负责协调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责任(其他硬件及软件方面)。
3.2.3甲方应对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或由于甲方未履行其义务所造成的项目进度延误承担责任。
第4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4.1.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完成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上的配合和保证。
4.1.3乙方有权得到甲方对于系统漏洞等与本合同项目有关全部信息的及时书面的通报。
4.2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将按本合同的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发实施服务,并根据可能的需要,提供开发实施方案。
4.2.2乙方应必须按项目系统开发实施日程表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工作,但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
4.2.3乙方需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得以实现;
①本项目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休息期间可采用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
②提供7x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在出现无法远程解决的严重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将在
小时内派驻工程师到达现场。联系人: 联系方式:
③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为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及协调本合同义务的实施,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 ;并保证投入x名技术人员提供维护服务。
第5条 维护确认
5.1维护确认工作自xx维护之后每 日进行一次。维护确认前,乙方应当根据相关的检验规格和标准,对维护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验。乙方应当在每次维护确认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维护确认。重大维护内容发生后,乙方可以及时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进行维护确认。提请对应用软件维护项目进行维护确认的,乙方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软件维护文档,所提交的文档应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5.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护确认。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进行维护确认,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维护确认的内容包括系统故障现象、原因、故障排除过程、更换配件情况、恢复状况等。
第6条 违约责任
6.1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从维护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
6.2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扣减费用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4因乙方维护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合同生效后,甲方未能在规定日期或合同双方所同意的延期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的,则每超期x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x的违约金。
6.6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7条 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7.1双方保证并承认,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非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正式同意,不得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以下简称“接收方”)应妥善保管,至少以保管自己的保密信息的注意程度来保管信息披露方(以下简称“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应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对于与电脑有关的保密信息的使用权也应该严格控制。保密信息只允许披露给该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了本合同的履行之目的而有知道必要的雇员。接收方应该与保密信息的每一个披露对象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7.2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信息:
7.2.1非因接收方过失而在现在或后来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7.2.2第三方在不受限制和未违反任何保密关系的情况下透露或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7.2.3接收方在未接触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自研究获得的资料;
7.2.4透露时接收方已知的信息;
7.2.5按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透露的信息,但须就该法律或命令向透露方发出合理通知并向透露方提供机会,依法阻止或限制透露上述信息。
第8条 知识产权
8.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中所含计算机软件达到下列标准:
8.1.1乙方承诺其已是软件的权利人或其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使其拥有签订本合同的条件和权利。
8.1.2乙方承诺本合同软件由原厂商供应并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并保证本合同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运行良好。
8.1.3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系经严格测试、成熟稳定、无病毒及重大缺陷的软件产品,皆为可执行的软件产品,未在其中设置任何妨碍软件正常运行的限制措施。
8.1.4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无任何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且不存在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如因甲方购买、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软件而被他人主张权利或引起纠纷的,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2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为甲方服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知识产权,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9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9.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争议未能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则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11条 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1.2在本合同终止的情形下,双方除应对相关费用/违约金进行清算外,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信息系统的新的运行维护方提供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11.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篇8:维保合同
甲方:业主委员会
乙方:厦门xxx防工程有限公司
为使...弱电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其正常使用,保证该居住小区安全权益,提高居住小区高科技防范水平和质量的稳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弱电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以下简称维保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有偿服务。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维护保养期限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小区弱电系统维修、维护保养工作的合同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_ 1 _日起至 20xx年_ 12_月_ 31_日止。范围为该小区20xx年10月1日为止所有已安装的楼宇对讲系统用户的公共使用部分,已安装的34个摄像头组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大门口道闸一台,各主要出入口的电子门禁系统。维保范围不含个人用户户内部分,如有维修需要的,乙方可以向个人用户收取合理费用。
二、维护费用及支付:
按照...小区现有规模和小区居住情况,双方商定,乙方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甲方支付给乙方维护保养服务费为每月_ 800_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贰万零捌佰元整(20800元)。该费用包括系统设备发生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总额(包括材料费、检测费、运费等)在人民币五拾元及以内维修更换配件的费用。
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人民币¥2400元),乙方按规定完成一季度的维保工作后,下月15日前提供有效发票后,甲方在十日内支付服务费。
三,需要另行收费的项目:
1,系统设备发生损坏所产生的配件损坏费用总额(包括材料费、检测费、运费等)在人民币五拾元以上维修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更换设备根据甲方情况,可由甲方自行购买,或由代为购买。
2,凡属丢失设备以及雷击等外来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时,所需的材料费、设备修理费和运费由甲方支付,乙方不再另行收取人工费。
3,甲方提出系统设备移位或更改线路,或原有线路因老化等原因需要较大面积重新敷设时所需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支付。此种情况多为改造工程。
4,用户个人对讲设备如有维修需要的乙方应提供维修服务,配件损坏的由用户与乙方协商并收取费用,乙方不收取维修人工费用,配件收取费用应合理不高于市场行情价。
四、维护内容:
1、服务项目:
a、乙方为甲方处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弱电系统问题;
b、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合理调整各子系统的参数与设置;
c、乙方在每月的前十天对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一次,,乙方应逐个测试重要系统设备(如对讲主机和楼层模块)的性能、参数,运行状况进行评估,保证系统正常发挥作用,保证正常运行,提前发现故障。
d、乙方应至少每周一次进入现场处理报修问题,时间与甲方视维修情况约定。
五、维护标准:
1、乙方应当建立质量档案,每次发生的故障及维修事项均应作简明记录,便于考核所采用器材的质量及服务质量。
2、乙方接到甲方管理人员的报修电话后应作记录。一般故障应在每星期的定期进场维修时处理。对于紧急故障(如对讲主机故障导致的无法开门,线路短路导致系统瘫痪等),乙方应在24小时内进场处理。
3、乙方维修人员根据维修情况,主动反馈给甲方,并由甲方指派人员签字,以便维护档案的整理。
4,给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要文明热情,耐心解释不与用户发生冲突。向用户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
七、甲、乙方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需正确操作设备,避免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2,、甲方应对区内楼宇对讲加强管理,防止出现人为破坏。
3,小区楼宇设备如需装修改造,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改造后的设备相关资料;
八、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完善弱电系统的有关维保管理资料;
2、乙方进场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确保维保工作顺利进行。每次维修完要清理维修产生的垃圾;
3、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过,应报给甲方,由双方协调解决。
4、系统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部件时,乙方须书面知会甲方,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在进行相关更换处理工作。
5、乙方免费向甲方宣传系统设备的基本功能知识,并指导甲方管理人员正确操作系统设备。
6、乙方有义务对甲、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
7、乙方应对指派的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教育,不得借维修工作之便,侵害甲方及用户的权益。如有此类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在提供维修服务时,不得私自向甲方索取小费或任何不合理费用。
10、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有发现系统设备老化,应及时向甲方反应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支付维修费用,若甲方逾期(超过十天)支付款项,逾期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及时维修规定,造成甲方管理不便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加强服务质量。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能满足合同规定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费用的结算按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的时间计算维修费用。
3、任何一方违约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违约方应向受损方赔偿损失。
4、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未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业主委员会 乙 方:厦门xxx防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代 表 人:余睿智
电 话: 电 话: 186xxx5543
20xx、10、120xx、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