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出资协议书,本文共11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烟为谁吸”提供。
篇1:房屋出资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系亲戚关系,甲与丙为夫妻,乙未婚。甲乙双方出于投资与改善住房的打算,协议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经双方充分协商,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影响双方感情,就房产出资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房经过与房产基本情况
1、购房经过。
2、房产简单信息。
3、其他相关信息以附件《某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复印件及办出的产证为准。
二、出资情况
1、该房产合同价多少,计价方式,实际支出价款是多少(开发商可能合同作低价格)。
2、甲乙双方各自出资份额,已经完成的实际出资,以及贷款情况。对此甲乙丙三方均无任何异议。
3、具体支付情况:何时何地通过何种方式支付,有何凭证,每一笔数额多少。
三、其他费用的承担
1、除房款共计约 万元人民币之外,为购置该房屋,甲乙还需支出契税、物业费、维修基金等各项支出,甲乙约定,各自承担支出50%。
2、后续装修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甲乙约定,各自承担支出50%。
四、产权归属与使用权约定
1、由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购房合同以甲名义签署,房产证上只写甲的名字,只有甲有出售的权利。
2、甲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该房产为甲、丙双方的夫妻婚后财产,如果丙对该房产进行任何处置均视为甲知情,乙可根据本协议选择向甲或丙主张权利。
3、甲乙丙三方约定,三方均有对该房产实际居住、出租的权利,具体见本协议第五条。
4、房产证原件由乙方持有,甲方、丙方处分该房产(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出租、出售、抵押等行为)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知情权。
5、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由甲方持有,付款凭证、发票等由乙方持有原件。
五、收益约定
1、乙方有权入住该房屋,如居住、使用房屋的部分,无需向甲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需要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全部房间,则需要按照市场价向甲方支付整套房屋租金的50%。
2、甲方、丙方有权入住该房屋,如居住、使用房屋的部分,无需向乙支付任何费用;如果甲方或丙方需要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全部房间,则需要按照市场价向乙支付整套房屋租金的50%。
3、如果该房屋的部分房间出租或整套出租,收取的租金甲乙双方各占50%,收取租金一方应及时(收到款项三日内)将收取的租金的50%支付给另一方。
乙方有权寻找租户该房产出租收取租金,甲方应当积极配合签署出租合同等文件,配合备案租赁合同。
4、如果甲方将该房产出售,乙方在同等情况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将房屋出售之后(包括出售给乙方及他方),需要及时于收到款项三日内将取得的净收益的50%支付给乙方。
5、如果乙方有资金需要,不得转让应得收益,应当与甲方协商,由甲方按照该房产市场价格向乙方支付房价的50%,乙方出具收据与持有的本协议原件,本协议作废。甲方必须配合,不配合视为违约,需按本协议相关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
6、如果甲方将该房产抵押(房贷抵押除外),需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7、本协议所称“该房产市场价格”,以甲乙双方协商优先,参照同小区房产价位,如果出现协商不成的情况,由国家规定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审价,支出费用甲乙各自支付50%。
8、本协议基本原则为,甲乙各自出资一半,收益甲乙等额均分。
六、违约条款
1、违约条款原则上只适用于甲、乙两方,但是如果丙擅自将该房屋出租、出售、办理抵押,则各方均同意视为甲方违约,乙可根据本协议选择向甲或丙主张权利。
2、甲乙双方没有遵守本协议第五条第3、4、5、6款的约定,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适用本违约条款。
3、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要求按照本协议取得应得收益,并且违约方需要另行支付给另一方该房产市场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
4、违约方需要承担另一方为此付出的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各项费用。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变更、解除本协议,如果有变更、解除本协议的情况出现,需要及时通知证人,将证人所持原件销毁。如果证人遗失原件,则需要出具书面说明。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为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乙方出资购房款的一半,有收取该房产一半收益的权利。
甲方不得主张乙方出资为民间借款形式,否则视为违约,并将违约金提高至房产市场价格的15%。
2、丙方对本协议所涉相关事宜明确清楚的了解,丙方对该房产的任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出租、出售、抵押)均视为甲方知情,由甲方与丙方共同或单独承担责任。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丙方共持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另由证人 保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丙三方均明确证人 为中立方,未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涉诉,证人只具有作证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需抄送证人一份。
6、本协议签订日期为 月 日,自各方在每一页签字之日起生效。
7、附件包括:《某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复印件、所有付款凭证复印件、各方身份证复印件等。(下无正文)
甲乙丙签字、按手印
篇2:出资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出资均为现金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60%;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第四条 出资时间
各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组织与人事安排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执行董事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监事由丙方委派。
4、公司设总经理由乙方自己担任。
除上述岗位之外的涉及公司中层(包括财务负责人、采购销售负责人等部门主管级别)以上岗位人员需经股东会半数同意方有效。
第七条 公司的增资等相关事项
公司设立以后,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增加,但在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增资的视为放弃增资。新增加的注册资本根据所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金额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交付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0.3%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其他方除可主张违约金赔偿外,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3:出资协议书
为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_________为发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设立发起人事务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务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主管:汽车制造与销售;
2.兼营:汽车修理、汽车零部件销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为_________元,股份总数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1.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2.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3.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4._________认购_________股,占股份总数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费用为_________元,设立费用由_________垫付(或由全体发起人平均垫付、由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_________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款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_________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公司受财产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_________负责设立申请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选举事务,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其他设立事务(或发起人_________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或由_________酌情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法人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4:出资协议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篇5:出资协议书
甲方(出资人):xxx,身份证号:
乙方(出资人):xxx,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共同投资设立xxxxxx有限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称:甲乙双方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xxx*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年*月*日成立。
2、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万元。
4、公司住所:xxxxx。
5、法定代表人:xxx。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股东占股比例
1、甲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x%。
第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及财务管理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xx担任。
2、公司监事由股东共同委任。
3、公司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委任,对财务支出均有决策权。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费用承担
1、xxxxx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承担,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见清单附录)。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甲乙双方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本股东出资协议书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甲乙双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甲乙双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保密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
篇6:出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出资协议书,以供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出资方
1.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1.2签订本协议的出资方或股东是:
1.2.1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1.2.2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第二条公司概况
2.1性质:公司
2.2拟注册名称:
2.3注册地址:
2.4法定代表人:
2.5注册资本:人民币元整
2.6公司宗旨:
2.7公司经营范围:
2.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3.1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3.1.1甲方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
3.1.2乙方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
3.2甲乙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方应于公司设立前,将其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方负责监管);双方约定的其他出资事项:。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4.1出资人的权利
4.1.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4.1.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1.3出资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1.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1.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4.1.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1.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4.2出资人的义务
4.2.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4.2.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2.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2.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4.2.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4.3出资人的责任
4.3.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按其应出资额的10%的比例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10%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4.3.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5.1经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方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领取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其他的相关证照,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5.2方在负责办理公司的设立过程中,方需全力配合。
5.3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完成公司的全部设立事宜,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6.1出资人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7.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7.2股东会的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8.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由甲乙双方各指派一人,分别为、。董事长由甲方人员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人员担任。
8.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8.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8.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9.1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9.2公司总经理有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并有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9.3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指派担任。
第十条监事会
10.1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方指定的人员担任,指定人员为。
10.2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10.3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11.1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1.1.1弥补以上一年度的亏损;
11.1.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11.1.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11.1.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11.1.5支付股东股利;
11.1.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2.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2.1.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12.1.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12.1.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12.1.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12.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12.3公司不能设立时,对于设立公司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3.1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出资协议,若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
14.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人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篇7:出资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丁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各方又按《意向书》同意丁方加入了合作。为了进一步予以明确,现上述各方就共同出资合作开发________________地块(______号宗地)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年。由xx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的形式出让。
目前已经由甲方出面竞得了土地使用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为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乙方的本土优势和品牌效应,现各方同意本合作开发不再设立项目公司,而是以乙方名义联合开发经营,有关手续由各方共同协助向政府管理部门办理;
二、各方出资比例、付款方式及收益分配
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款项______万元(包括市政配套费、代建费),其中甲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形式划入______帐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丁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 形式划入______帐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划入甲方帐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划入甲方帐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代建费______万元(由乙丙二方分别承担______万元)。
依据上述出资,结合各方前期对合作项目的贡献情况,各方确定对合作收益的分配比例分别为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丁方______%。
收益的分配原则上在合作开发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三、管理形式
合作开发项目由乙方名义负责实施开发,设立开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2名,乙方、丙方和丁方各______名。
四、其他条款
1、合作四方竞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办入乙方后,各方出资的购地款由乙方逐步予以归还。
2、各方借款计息方法与归还方式:各方借款年利率均按______%计息,在开发成本中列支,计息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3、合作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4、未尽事项由四方协商解决,另行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篇8:出资协议书
根据 决议,(转让方)____________(受让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达成出资转让协议:
1、__________ 将其在 的货币出资___ 万元转让给;
2、__________愿意接收 在的货币出资 万元;
3、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转让,自转让之日起,转让方对已转让的出资不再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受让方以其出资额在企业内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和承担出资人的义务。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篇9:出资协议书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风险提示: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____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风险提示: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都没有采用其他保密措施,出资人之间依君子协定并不能完全解决保密问题,在出资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条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式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作保密的约定。
对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公司,出资协议时所约定的保密条款应扩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出资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甲、乙、丙三方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楼(房)。
三、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丙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协议地点:
签协议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出资协议书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合作发展,甲乙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拟定为“ ”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地址拟设在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 经营范围是: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其中:
甲方: 出资额为 元, 以_____方式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_____ %; 乙方: 出资额为_____元, 以_____ 方式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_____ %; (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出资评估
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zd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以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
第六条 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八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作为申请人,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第十条 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 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 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