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电子版授权代理合同,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fanver”提供。
篇1:电子版授权代理合同
甲方:
XX方:
现有甲XX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甲XX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XX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甲方有权审查XX方提交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如广告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求XX方做出修改,XX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XX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甲方刊例价格的`六折。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甲方给XX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XX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甲方同意XX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XX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XX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甲方同意XX方的广告客户持XX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XX方的优惠待遇。
XX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XX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10、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XX方。
1
1、甲XX双方约定XX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续签再议。
1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方:
代表:代表:
(盖X)(盖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电子版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_____万以下代理费_____%
_____~_____万_____%
_____万以上_____%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盖章)(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电子版代理合同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____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任务指标: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
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XX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____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____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____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____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____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____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
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授权代理合同
授权方: 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诚信为本的原则,经
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授权地点及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位于 家具集散中心中高档商
场建设甲方要求的 品牌所有系列形象店,并授权乙方为 范围内及及其周边未建办事处区域代理销售甲方所有产品(如果甲方后期建立办事处,乙方无条件退出),并负责对以上辖区内的分销商进行专卖店的建设、管理、维护;(甲方前期在授权地区内在公司提货专卖店除外)。
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条件
乙方应是当地有关机构认可准许的合法经营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种正式证件。乙方系独立的营业主体,乙方因其自身任何经营行为(包括经营甲方之产品)所发生的各类法律关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对专卖店的加盟要求和政策开展、管理下线专卖店,乙方负责全面执行对加盟专卖店的装修、饰品返点、广告促销支持和销量返点以及对客户的其他承诺等,并将所辖区域的产品执行价格、客户档案、经营合同、提货数据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以备甲方监督、抽查。
乙方若向授权区域外的其他地区发货时,须征得甲方的认可后,方能发货,否则视为串货处理。
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每年下达要求的年度提货任务,如果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任务,甲方可单方面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授权期间,甲方拥有授权区域 品牌营的所有权,乙方享有经营权;
乙方必须每个季度按照甲方营销中心通知时间按时到公司召开市场经营分析会。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要求乙方对下线客户的活动返点等营销政策,否则甲方将给与乙方处罚或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授权细则
供货及相关规则
配货:为保证直销店产品齐全和卖场效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库存
最低配货量,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货款后发货。
订货:乙方将所需产品之型号、名称、数量传真给甲方为准。甲方按传真件给乙方发货,若有变动须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将与传真件不符产品予以退回,此部分退货运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提货: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产品提货价按公司实际批发价优惠 %(特价产品除外)甲方在次月初返还给乙方, 产品按照资料上统一标价的 折提货,特价产品按照资料上统一标价的 折提货( 年总提货量定为 万元, 其中直营提货量为 万),所有系列产品乙方不再参与甲方其他的各种优惠返点(装修、饰品返点、广告促销支持和乙方对加盟商承诺的销量返点已经全部包含在内)。
供货渠道与运费
发货单位:
收货地址:乙方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上述如有变更,乙方均需出具书面证明(有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所订货品由甲方委托货运公司托运到乙方指定地货物中转站,该运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每次支付乙方之产品,乙方须及时验收,如发现个别部件、配件有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提出并出具书面报告并附实物照片,由甲方负责提供或调换。如因为在运输途中遇损坏或变形情况时,取得运输部门证明后,甲方将给予更换并收取成本费。
价格管理:
为保障双方权益和全国市场的有序性, 系列产品执行市场统一价格, 产品原则上加价按照实际厂价的 %, 按照 折(遇产品价格全面调整时,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市场管理:
乙方若在经销点销售其他品牌及甲方授权之商品的同类商品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销售其他影响甲方品牌形象的任何产品,不得毁损甲方的名誉,不得经营仿冒“ ”产品或甲方其他产品。如有违反,乙方除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外,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标准:双方总体交易额的 %)赔偿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统一形象、广告管理:
乙方经营场所和加盟的专卖店的装修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统一形象设计,专卖店的配置标准执行,乙方不得擅自变动,如有特殊情况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整改,乙方须在开业后的十五天内将销售点的照片,专卖店的验收合格报告传回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对乙方相关的费用支持,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对在乙方代理区域的路牌、区域的电视广告投放,在投放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同意而投放的路牌、电视广告,甲方视为乙方的单方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征得甲方同意的路牌、电视广告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在投放完毕后将照片、媒体资料传
回甲方后一次冲抵。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对乙方的经营有监督、咨询、调查权。对违反本公司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的义务
在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利的义务。保证提供乙方合格的产品。向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承担乙方开发专卖店设计费用。
甲方新货上市,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如运输过程中产品有损坏或丢失,甲方协助乙方责令运输公司赔偿。 乙方的权利在合同范围内有自主经营权和经销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经济或法律责任。 乙方的义务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例如:形象照片、销售报表、库存表、对帐单的确认反馈)。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掺杂非 产品及缩减专卖场地面积(遇商场调整除外)。
乙方在开发辖区专卖店时必须按照甲方的各项政策进行运作,并承担各项费用(含装修返点、销售返点等等)。
乙方在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享有独立经营权,并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乙方必须对摆场样品作适当的维护及不定期更换,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声誉及良好的店堂形象。
乙方必须保证自有开发市场业务经理1-2名和良好的后勤服务专业人员2名,搞好良好的市场终端服务和 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乙方必须每天将各专卖店的提货数据,含价格,型号,数量,客户名等通过电子文档发到营销中心。
甲乙双方的结帐方式: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将代理权转让与第三方,如有类似事件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法定程式予以确定后生效,否则甲方自动解除本合约。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有违约,支付双方交易额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作补充协议或附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篇5:授权代理合同
2、乙方的各项账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合同期。
3、乙方每月的3日前应向甲方上报一次真实的全月销售报表,以利于甲方的辅导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经营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他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甲方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 库存商品管理
1、为使乙方能规范商品进、销、存管理,需遵守甲方的各项商品库存管理规定,且须定期向甲方报送商品进、销、存等报表。
2、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核对,如发现乙方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通知乙方改正。如有必要甲方可派督察员参与乙方商品的盘点清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应加强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甲方不承担乙方库存商品到失效期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合同,此合同续延
一年,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 年度销售目标分解:
1、年度销售目标:“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全系列产品的销售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前两个月,必须达成新成交客户300人的目标,方可取得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销权,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代理权。
篇6:授权代理合同
甲方(授权方): 市 商企咨询策划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项目代理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甲方《 新视野.互动仿真数码演示平台》项目的代理。
二、乙方负责项目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甲方;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销售费用及市场开发费用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自行制定项目报价,甲方只按所提供的合作报价向乙方收取费用(报价详见附表)。
三、乙方接到定单后需向甲方提供详尽制作信息,包括:制作内容、大小等准确数据,项目功能要求,项目设计要求等。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负责进行项目的应用功能调研,系统方案设计,技术开发,安装和调试。制作方案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须在确定制作方案1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逾期将视工程难度加收修改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与客户达成项目开发合同意向后,以乙方的名义同客户签订项目开发合同。授权期间,甲方不会主动获取乙方客户的信息,但在项目制作成果中,应允许甲方留下标识、网址等信息。
五、项目开发合同金额涉及的任何款项以银行转帐、现金和支票形式结算。
六、甲方在启动项目开发前所收到的第一部分款项不低于甲方应得款项的 %。
七、在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第一部分款项;在项目完成,并在客户处调试成功后,乙方应敦促客户在3日内支付全部款项。剩余款项未付清期间甲方拥有其产品的全部所有权;当甲方应收的款项全部到达甲方帐户后,其产品所有权归乙方客户所有。
八、授权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年。合同到期可协商续签。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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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授权代理合同
甲方:众成康健(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乙方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 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独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 乙方店址确定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街(路) 号开办经营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店。
2、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 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第
三方的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 特许经营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 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 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
(1) 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的物品混装、合运,长途运输必须有适当的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2) 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受热。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提示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中的规定妥善储存、运送甲方产品,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对乙方因违反上述两原则导致的损失与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专卖店的选址与开发
1、乙方的经营地址和经营面积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确定。如甲方已确定同意后则出具有关文件给予乙方。
2、为维护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的统一性,乙方的内外装修样式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标准(特殊各案经报备核准者除外)。
3、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两个月内,务必将开店前工作准备就绪,甲方将进行验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开业营运。如限期内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营业准备及人员培训
1、为使乙方能正常营业,在乙方开业前及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随时指导乙方必要的经营方法和营销策略。
2、甲方可在总部所在地免费为乙方培训上岗人员(包含储备店长),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甲方的统一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服务(人员薪资由乙方支付)。
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等专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专业技能。
第十条 营业期间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乙方必须按甲方门店标识管理标准进行门店管理。
3、乙方营业期间需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的营业指导。甲方可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派遣人员实地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现况。
4、乙方上岗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并接受甲方营业督导人员检查。
5、为统一管理及完善终端服务体系,甲方专职督察员有权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随时对乙方进行日常店面、服务等检查。
6、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 市场宣传
1、甲方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对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进行品牌宣传、发布电视广告、开展营销、促销等活动,提高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具体方案由甲方确定,乙方应主动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统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承担相应费用,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应致力于促进销售的宣传推广活动,但乙方在业务推广活动中,应使用甲方核准的宣传资料,不得破坏甲方整体企业形象,不得擅自夸大商品功效,进行不实宣传。
3、乙方后需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4、乙方自行进行市场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产品配送与退换
1、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统一对乙方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程序:公司直接配送。物流配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甲方确认订单后,应于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取货并验收,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明细报送或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所交付商品全部符合要求。
5、为确保产品质量,乙方的产品购进必须由甲方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自行购进产品,也不准将产品在乙方区域外做其它模式销售。
6、乙方开业准备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送配送计划(要求品类齐全、确保重点品种),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准时配送订购产品至指定地点。
7、在乙方正常营业期间内,要根据经营实况向甲方报送月商品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月订货申请,定期配送商品给乙方。
8、乙方应按月度需货计划(单次进货额不少于5000元)上报公司,并将货款按总款额的100%汇入甲方账户。
9、甲方首次提供货品,乙方如接受甲方所配全部货品,在收到货物三个月内可换货。后期乙方按自行需求配货,甲方不接受任何换货要求。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店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同时必须保证换货产品:①必须距产品保质期前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②对于已无法继续投入使用的换货须待验明原因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配;③质量不是由于乙方违反第七条第四款所致。
第十三条 店面的级别分类
1、店面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消费水平高的社区、综合性医院、代谢病(糖尿病)医院附近等。
2、乙方所在城市,以一个县(区)一家实体店面为基准,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5000元创业基金(最低投资额度将不获得创业基金)。甲方将按乙方投资金额为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产品,如投资5000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产品;投资3万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产品;投资5万元则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0万元的产品,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除初次由甲方配货外,此后乙方提货不得低于5000元。
5、甲乙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甲方确保乙方指定开店地点在一个月内不予其他人洽谈,待合同签订后押金转为货款。
第十四条 价格条款
1、乙方应配合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服务。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规定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抛售。
3、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原料成本致使供货价格或销售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原因及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 账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
(1)库存商品账
(2)销售日报账
(3)进货单据等
篇8:授权代理合同
制造商: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陕西省 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1.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1.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1.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1.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1.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2、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3、产品价格
3.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3.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4、代理折扣及结算
4.1 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4.1.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4.1.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2 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4.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5、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6、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6.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7、销售业绩
7.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7.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8、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 期: 日 期:
篇9:授权代理合同
投标人:(甲方)
协议供应商:(乙方)
针对本次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 分 标。
(以下称乙方)为20xx—20xx年度自治区本级及XX市、XX市本级预算单位办公和电器设备协议供货采购在当地的 应商,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和贴身的服务,向客户提供的协议供货设备标准保修之外的全部额外服务,推荐定点供应商愿意竭诚为客户提供上述产品和服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完成如下服务保证:
1、甲方同意一旦甲方有幸中标,可以推荐乙方与采购方直接签署销售合同,满足招标 根据广西区当地的实际情况,甲方 选定 书要求的付款方式和供货期(但如果采购方明确反对的除外)。乙方同意从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进货并按照约定与采购方交易。乙方作为甲方在当地的定点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供货、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服务。
2、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和正规渠道的全新产品。
3、严格按照标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交货,并承诺对所投产品按要求送达各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完成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安装与调试服务,负责设备的首次加电开机,保证实现与采购人原有系统和设备的协调工作。
4、在质保期内甲方为最终用户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用户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5、保证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的程序,提供货物及服务。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标书中推荐乙方为协议供应商。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在投标书中向用户所提出的维修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见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中标协议价格供货给用户,如果出现标书中提到的供货商违约情况,乙方必须自行负担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按用户要求及时交货,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标书要求,逾期交付设备的,或者违反其与采购方的供货协议的,乙方必须自行负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授权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20xx年度自治区本级及XX、XX市本级 预算单位办公和电器设备协议供货采购投标截止日后60天,若中标,则本授权函的有限期延长至《20xx—20xx年度自治区本级及XX、XX市本级预算单位办公和电器设备协议供货采购》终止日为止。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于前述有效期之起始日期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无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供货有效期:按招标书中要求执行。
甲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10:授权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2坏盟鸷“妈妈屋”品牌形象。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 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 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 极度畅销产品C 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 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鶥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鶦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鶧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鶨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西安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附则。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篇11:授权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
联系方式:____
身份证号码:__
身份证号码:__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产品,授权在________(区域)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售。
2、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质量引起的相应责任;
3、双方合同一经签定,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
4、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____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____市场。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定后,提货为现款现货,既乙方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后,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____区域内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非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调助协处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物价批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药店,一经发现,取消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双方协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甲方负责将货物通过物流发给乙方,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包括航空快件、特快传递、公路短途运输),发货方式由甲方决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发货失误,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本协议发生的经济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调解。
四、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授权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总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乙方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独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乙方店址确定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xx省xx市xx区(县)xx街(路)xx号开办经营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xx店。
2、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xxx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第三方的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特许经营权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
(1)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的物品混装、合运,长途运输必须有适当的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2)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受热。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提示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中的规定妥善储存、运送甲方产品,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对乙方因违反上述两原则导致的损失与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专卖店的选址与开发
1、乙方的经营地址和经营面积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确定。如甲方已确定同意后则出具有关文件给予乙方。
2、为维护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的统一性,乙方的内外装修样式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标准(特殊各案经报备核准者除外)。
3、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两个月内,务必将开店前工作准备就绪,甲方将进行验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开业营运。如限期内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营业准备及人员培训
1、为使乙方能正常营业,在乙方开业前及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随时指导乙方必要的经营方法和营销策略。
2、甲方可在总部所在地免费为乙方培训上岗人员(包含储备店长),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甲方的统一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服务(人员薪资由乙方支付)。
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等专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专业技能。
第十条营业期间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乙方必须按甲方门店标识管理标准进行门店管理。
3、乙方营业期间需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的营业指导。甲方可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派遣人员实地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现况。
4、乙方上岗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并接受甲方营业督导人员检查。
5、为统一管理及完善终端服务体系,甲方专职督察员有权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随时对乙方进行日常店面、服务等检查。
6、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市场宣传
1、甲方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对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进行品牌宣传、发布电视广告、开展营销、促销等活动,提高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具体方案由甲方确定,乙方应主动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统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承担相应费用,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乙方应致力于促进销售的宣传推广活动,但乙方在业务推广活动中,应使用甲方核准的宣传资料,不得破坏甲方整体企业形象,不得擅自夸大商品功效,进行不实宣传。
3、乙方后需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4、乙方自行进行市场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产品配送与退换
1、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统一对乙方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程序:公司直接配送。物流配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甲方确认订单后,应于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取货并验收,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明细报送或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所交付商品全部符合要求。
5、为确保产品质量,乙方的产品购进必须由甲方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自行购进产品,也不准将产品在乙方区域外做其它模式销售。
6、乙方开业准备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送配送计划(要求品类齐全、确保重点品种),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准时配送订购产品至指定地点。
7、在乙方正常营业期间内,要根据经营实况向甲方报送月商品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月订货申请,定期配送商品给乙方。
8、乙方应按月度需货计划(单次进货额不少于5000元)上报公司,并将货款按总款额的100%汇入甲方账户。
9、甲方首次提供货品,乙方如接受甲方所配全部货品,在收到货物三个月内可换货。后期乙方按自行需求配货,甲方不接受任何换货要求。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店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同时必须保证换货产品:①必须距产品保质期前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②对于已无法继续投入使用的换货须待验明原因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配;③质量不是由于乙方违反第七条第四款所致。
第十三条店面的级别分类
1、店面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消费水平高的社区、综合性医院、代谢病(糖尿病)医院附近等。
2、乙方所在城市,以一个县(区)一家实体店面为基准,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5000元创业基金(最低投资额度将不获得创业基金)。甲方将按乙方投资金额为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产品,如投资5000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产品;投资3万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产品;投资5万元则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0万元的产品,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除初次由甲方配货外,此后乙方提货不得低于5000元。
5、甲乙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xxxx元,甲方确保乙方指定开店地点在一个月内不予其他人洽谈,待合同签订后押金转为货款。
第十四条价格条款
1、乙方应配合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服务。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规定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抛售。
3、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原料成本致使供货价格或销售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原因及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账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
(1)库存商品账
(2)销售日报账
(3)进货单据等
2、乙方的各项账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合同期。
3、乙方每月的3日前应向甲方上报一次真实的全月销售报表,以利于甲方的辅导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经营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他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甲方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库存商品管理
1、为使乙方能规范商品进、销、存管理,需遵守甲方的各项商品库存管理规定,且须定期向甲方报送商品进、销、存等报表。
2、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核对,如发现乙方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通知乙方改正。如有必要甲方可派督察员参与乙方商品的盘点清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应加强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甲方不承担乙方库存商品到失效期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xx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合同,此合同续延一年,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年度销售目标分解:
1、年度销售目标:“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全系列产品的销售目标为xxxx万元。
2、乙方在前两个月,必须达成新成交客户300人的目标,方可取得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销权,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代理权。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如发生以下的各项行为之一,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国家关于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2)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规定及操作流程;
(3)乙方向甲方报送的报表和账簿失实、弄虚作假或不按时向甲方报送;
(4)对甲方信用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5)妨碍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正常的销售营运时;
(6)乙方制售违劣商品;
(7)乙方不按本合同从甲方购进商品,从其它渠道购进;
(8)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10)乙方代理、销售非甲方提供的众成康健以外的其他任意产品。
2、乙方如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行为,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限期改进的意见书,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进,甲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向第三方出让经营权、转让或出租有关执照;
(2)乙方擅自向第三方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授权代理权利,或对外担保或对合作经营店进行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处置。
(3)乙方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
(4)乙方有意损害甲方的商业信誉,损害甲方和其他代理店的正常经营秩序。
(5)乙方的其他严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的行为。
(6)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以众成康健名义开展工作,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有对众成康健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第十二条第四款,延期将货品送达业务员或消费者的。
3、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督促甲方改正。
4、本合同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返还乙方未履行合同部分(按月计算)的代理费。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负责退还未履行合同部分(按月计算)的代理费。
第二十一条协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诉讼
甲乙双方若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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