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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本人于04月份进入一家民营企业担任生产经理职务,起初年薪:9万/年(入职时即执行),但同年因经济危机所以同意将原有的9万/年下调至6万/年(于08年的12月份起执行)。到目前为止工作:2年整。该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亦未交任何保险。现在面临离职,请问我可以向公司要求索赔多少?急,急,急,谢谢!
[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篇2: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我08年1月份便到一家单位的驻山东办事处工作,到7月份公司找理由将我辞退,在此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各方面的保障!现我被辞退后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补偿?令我在单位工作期间有一笔四千元的账目但据丢失,导致我很长时间没有报销,后公司在辞退我时将这四千元从我工资中扣除未给,我只能限公司提供这四千块钱的支出去向并有证人,现在我该怎么办??你的损失可以追回来。劳动法规定,在用工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接受相应惩罚。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就可以追回你自上班之日起到现在的双倍工资的赔偿。并且用人单位还要把你缺的一年多的五险给你补上。并不像楼上所说的那样,没有签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了,相反,法律就是要严惩那些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的.用人单位。因此你完全可以追回自己的损失。至于那四千块钱的账务,可能需要你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了。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你这个员工,你可以用工资卡作证,或者做电话录音,或者其他书面的证据
提问人的追问 -02-09 14:04
谢谢,如果我无法出具工资证明,我的工资一般都是老板在发放工资时由我们打收条的,我是否可要单位同事做认证?而且我有很多人都可以证明在此期间却是受雇于单位!回答人的补充 2010-02-09 14:14 那些收条你都没有么,或者有些书面的东西,比如说上面有你名字并且盖着公章的文件,其实这样的文件应该很好找吧。给你老板打电话,然后做电话录音,到时候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了,至于保险,只要去社会保障中心一查就知道单位有没有给你缴纳了,因此只要证明你是单位的员工就可以了。至于让你同事去作证,当然最好的证据了,但是你想想,现在哪个同事愿意趟这样的浑水呀。
提问人的追问 2010-02-09 14:22 太感谢了!那些收据还有一些手面的东西均在公司老板手中,我现在唯一能提供的就是我同事给我提供证明!单位同事都很憎恨老板我想应该可以提供!是不是只要证明我在此单位工作过就可以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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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的误区讲解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的误区讲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这个两倍工资规定一出,广大劳动者欢欣鼓舞。要知道,在中国很多地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公司真的没有跟自己签订劳动合同,都能拿到双倍的工资,岂不是很开心。可是,有些人抱着这样的想法实践下来发现,这两倍工资并不好拿,这是为什么呢?阿克来给大家分析一下对于两倍工资的常见误区,让大家明白,两倍工资该怎么算怎么拿。
误区一:向用人单位额外要两倍工资
有些劳动者一听两倍工资,以为是除了工资以外再额外给两倍工资。这是错误的。在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时,不能把已经正常支付的那一倍工资排除在外。所以,如果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向用人单位要求两倍工资时,应该以之前已发的工资为计算依据,乘以一倍的倍率来索取。至于计算时该以应发工资还是实得工资为依据,坊间争论很大,在此不展开。
误区二:两倍工资可以一直拿下去
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一旦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双方就已经默认拥有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再视作无合同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也明确,只有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月不满一年的`期间,需要支付两倍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首月即使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两倍工资。这样掐指一算,两倍工资最多也只能拿十一个月,不可能一直拿下去。
误区三:两倍工资永远跑不掉
劳动者应当有的权利不一定都能得到国家机器的保障,这就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任何法律纠纷的解决都有时效,超过这一时效,国家机关便不再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两倍工资,当用工第二个月工资发放到手起,劳动者就应当知道,公司给没给两倍工资。时效自此时起计算。一年后,如果劳动者没有通过任何有效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仲裁就不再受理这个月的两倍工资请求。同样,用工第三个月第四个月一直到第十二个月的两倍工资,都是这样来计算各自的时效。如果等到第十八个月再申请仲裁,大致只能请求半年的两倍工资了。误区四:两倍工资不用缴税
有不少法律专业人士认为,两倍工资性质属于补偿金,因此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78号)。这种观点,阿克表示不敢苟同。两倍工资,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按月
支付,这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支付的性质完全不同。同时,两倍工资是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与离职也没有关系。至于现在为什么都在离职时支付,是因为在职时很少有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的缘故,不能因此将其与离职补偿混为一谈。因此,两倍工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如果希望抓住自己的权利,在发放第十二个月的工资后,劳动者就可以抓紧向仲裁机关请求支付两倍工资。如果觉得仲裁时机未到,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直接要求,并保留证据,这样可以构成时效的中断。中断的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比如第十二个月时员工向公司寄送挂号信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此时一年的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在第二十四个月前仍然可以得到国家机关保障,时间就宽裕多了。
篇4:请问未签劳动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8月,小李应聘到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工作,但公司总是以忙为理由,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直到8月,公司才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合同中有很多打印错误,小李的工作职责很不明确,加之合同上写的小李加入公司的时间与事实不符,于是小李向公司提出修改意见,当时没有签合同。公司答应考虑一下,结果半个月后以工作不满意为由,口头将小李辞退,并说是小李拒签合同,所以扣发当月奖金,只发当月工资,没有经济补偿金。
小李认为我早就将档案转入公司在人才的集体帐户中,每月领工资,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以忙为理由不和大家签合同,是公司违反劳动法。小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商合同的条款,并没有拒绝与公司签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这种劳动关系应给予补偿金。为此,小李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公司在答辩状中却认为:1.经济补偿和赔偿前提是解除劳动合同,没合同,就谈不上解除。2.公司新成立,生存都受影响,怎么还谈得上职工的利益和要求,公司并非故意拖延订立合同,是发展中的客观原因,8月份就已开始与职工签定合同。3.申诉人以打印错误和有的条款不适合为由拒绝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责任方、过错方在申诉人,而不是公司,现在公司全部职工都已与公司签定了合同。
案件的焦点:公司的理由成立吗?小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点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目前的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现在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答复。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订立劳动合同,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您来信反映的情况看,您于208月就到该公司工作了,该公司总是以公司新成立、工作忙为理由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显然是公司的错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合同订立的问题,《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其中有很多打印错误,工作职责不明确,并且合同上写明的加入公司的时间与事实不符,从而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公司以此作为您拒签的证明,与事实不符。
至于说未签合同能否享受经济补偿的问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98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这也就是说,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适用有劳动合同的规定,因此您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请问未签劳动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篇5: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或补偿
如题,公司15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或补偿,谢谢
[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或补偿]
篇6:未签订劳动合同
一、典型案例韩某在北京某公司工程部当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4月3日至4月2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该公司工作,双方未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年9月份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谁之过?
[未签订劳动合同]
篇7: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1]?
编辑本段主要内容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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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7.建立、修改和审查劳动合同;企业员工手册;企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劳动管理制度;企业用工、薪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8.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
9.提供最新发布的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0.劳动纠纷律师见证;
11.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12.企业劳动合同、劳动制度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分析,提供解决方案;
13.为企业建立和制订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事件
14.为企业提供特别工时和经济性裁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5.工资单、工资表的制定;辞退通知的.设计;
16.社保的缴纳技巧;
17.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治理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企业准确处理
劳资关系;
18.其他有关劳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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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仲裁!
6月入职 现在职---年后准备走人,原因为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只交了4个月,还有5个月不给补交。
如果提出劳动仲裁,是否可申请双倍工资与补交5个月社保?----另:双倍工资支付标准是怎么算的?本人销售行业本人薪酬: 底薪1025+补助550+绩效不低于1500=每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本地区最低工资不低于1350元(含社保)--谢谢!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仲裁!]
篇10: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案情】
陆某系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部经理,其于2月开始在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市内交通补贴 500元、国家各类补贴计200 元、职务津贴300元、服务费800元。陆某每月应得工资计6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税收,实际每月所得5000余元。此外,作为公司员工陆某还可以享受下面的津贴和福利:公司每年在12月和6月各发放的津贴1000元;技术部经理可享受季度奖金。陆某可享受的手机通讯费补贴每月 800元。公司还每月向他支付住房补贴1000元,由其自行在外借房住宿。8月,陆某向公司提出应引进最新的技术设备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料总经理认为陆某在公司面临困难时不但不努力工作,不带领技术部门攻克技术难题,却给自己找借口,当即要求人事部与陆某解除劳动合同。 209月11日,人事部向陆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并称愿依法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事部坚持只有写进劳动合同的工资和津贴才作为补偿金的计算基数;而陆某认为提成奖金、所有的津贴、住房补贴都是自己的收入来源,而且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的合计,而不应扣除税收和自己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双方各持己见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年1月15日,陆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计算了陆某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中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每月固定收入(工资及各类补贴、津贴)5411.8元、提成奖金合计67,399.7元(已扣税)、防寒和高温津贴元,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应当为11,195.11元。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公司实际向陆某支付了 11,200元。
【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需注意: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发给陆某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陆某要求以应发工资计算,并且住房补贴、手机通讯费报销款均应计算在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提示】
(1)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
篇11: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的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篇12: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篇1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____年____月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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