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合同书,本文共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本文原稿由网友“夹道你日”提供。
篇1: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合同书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合同书
甲方(主管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乙方开发丙方建设但处于停工状态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完全事故,根据安全管理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的原则,乙、丙方特向甲方签订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书。现将乙、丙责任明确如下:
一、甲方(主管单位)责任
1.甲方切实做好监督职责,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发现停建工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设单位)责任
1.监督丙方按责任履行职责;
2.负责安全防护和值班所需费用。如丙方垫付,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3.施工单位(丙方)已解除合同离场的,其丙方责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单位)责任
1.切实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护。未建围墙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砌筑_________米高、美观大方的封闭式围墙(样式由甲方提供),设一处封闭式大门并上锁。平时加强对围墙的监测,防止因基础不牢或台风暴雨发生围墙倒塌造成伤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职责并安排24小时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建工地范围;
3.停建工地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对现在脚手架的检查,对搭设时间长,已出现变形和快要倒塌的脚手架,应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隐患,要防止台风吹倒脚手架而伤人伤物。
5.带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强对地下室的管理,尽可能长期抽干地下室的积水,将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暂时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要加强临边洞庭洞口的防护。
6.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等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7.彻底清理三无人员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坚持未完工验收绝不能使用的原则;
8.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经营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结束经营,封闭经营场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废品收购站,堆放废品杂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废品收购站和仓库的要尽快清理。
9.加强对停建楼房的自身质量监测工作,对已砌好的砖墙要加强检查,防止台风吹倒砖墙、吹坏门窗玻璃伤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在停建工地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丙方负责。_____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与_________路交界处。
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双方《全面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XXX就位于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签订本协议书。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的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确定本单位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与乙方人员联络,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2、为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并经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3、按时的将的大楼本体,内部的大型设备、设施等进行保险。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户规约进行管理服务时,甲方需明确的公开的支持乙方正当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
5、支持乙方开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作为负责安全管理的单位,直接负责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承担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责任。
2、乙方派驻该项目的总经理是本购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3、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监督工作;
(3)食品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红线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5)建筑及设施设备(含运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1)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管理措施、各项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
(2)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队伍,落实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按政府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建立并执行安全责任日常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
(4)开展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定期进行技术训练。
(5)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及早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2)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营业和工作期间以任何形式封闭、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离职守。
(5)火灾发生后,按规定及时报警,按照预案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瞒报火警火灾。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7)对工作人员,至少每季度培训一次消防知识和技能。
(8)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施工。非营业期间使用明火施工时,要做登记,检查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用明火区域内易燃物,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时派驻专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所之外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24小时对重点部位和楼内、外通道进行巡逻及治安检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4)发生治安案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态的扩大,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治安案件发生率低于投标文件规定。
(6)对进出的物品及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员,应即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7、交通及停车管理中,应做到:
(1)在红线区域范围内有完善的机动车行驶和存车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有效执行该制度和方案。
(2)对进入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凭证放行。
(3)对长期存放的车辆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8、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管理中,
(1)应按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对餐饮行业进行证照资质检查。
(2)定期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
(3)定期检查餐饮区内卫生及虫害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按规约进行查处。
(4)制定并执行各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按规定对公共区域内进行虫害消杀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户查验厨房排烟机和烟道的卫生和油烟情况,防止火灾发生,并要求租户提供有消防部门审批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烟机等记录。
9,在相应设备,设施的免费维保期限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如维保单位未准时处理,则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法律责任
1、由甲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由乙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次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三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篇3: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实加强厂区的安全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保障双方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确认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甲乙双方应该各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甲方应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内部治安、防火要求等安全管理制度书面告知乙方,并作为此安全协议的附件,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工作要求。甲方应进行安全监查,发现乙方作业区域存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现象,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督促整改,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发现重大隐患,经指出仍不采取整改措施而继续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符合要求之经营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和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经营资质证件等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开展安全自查和整改落实,制定应急救援,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作业区域安全稳定。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应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四、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否则,私自进入对方工作区域,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违约方负责。
五,甲方提供的仓库、场地,应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防火要求。乙方需要改造厂房、仓库,办公楼的结构,或者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由甲方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以及验收手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厂房、办公楼、场地的使用性质和结构,否则,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使用甲方厂房期间,应对所租厂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协调处理,做到防火、防水、防漏电、防高空坠物。
六、乙方使用自有或甲方原有的特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特种设备使用期间所有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乙方需要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应事先征求甲方同意,并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书面通知甲方。经修理验收合格后才能再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修理、移动、拆除、改变甲方的原有设备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仓库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销售等业务。
九、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带入有害、有毒、危险物品。确需工作需要,应在进入甲方区域前提出申请。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及携带火种进入甲方区域。
十、乙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乙方的从业人员(包括社会招用人员)在甲方工作区随意走动,发生各类伤亡事故,乙方应完全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间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通报,并按事故类别立即向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质量技监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二、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协议书》落实情况。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厂区管理有关规定,见附件。
十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必要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篇4:工程项目经营责任制合同书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经营责任制合同书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安全文明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和山东有关规定,结合 山东省路桥集团路桥施工情况,特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一般规定
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
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
②施工现场内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下班切断电源。
④施工现场内的洞、坑、沟边缘及梯口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有明显标志。交通人行地段夜间设红示警灯。
⑤施工现场内一切防护设施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⑥上下交叉作业场区或交通繁忙地段施工,要设防护栏或安全网,交通路口派人值班。严禁在作业场区内上下抛物件或工具设备。
⑦上下班用的扶梯应设防护栏或安全网。
⑧凡操作人员在高空、悬臂悬崖和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或安全绳,严禁二人共系一条安全绳和垂直上下同时作业。
⑨离地面或水面2M以上,高空作业场或点要设防护栏或网
⑩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规程。
⑩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领用手续应齐全,严禁乱拿、乱用乱丢。
⑩禁止带小孩到工地上班。
②新工人进场,应经三级安全知识教育,方可上岗工作。
2、路基施工规定
①人力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开挖,严禁挖神仙土;严格分上下层同时作业。
②凡垂直挖基坑、孔桩,应设可靠的护壁,并设置必要的抽风设备和照明灯。地下水多的应设置排水装置,地面安排人员值班。
3、爆破施工规定
① 爆破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爆破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②爆破作业区域要有安民告示牌,统一指挥和统一放炮时间。
②使用爆破物品,严格执行实消实报原则,剩余的爆破物品当日退回仓库。严禁乱丢乱放、私存、倒卖、转借及炸鱼、炸兽行为。
④放炮前必须撤离所有人员到警界区外。
⑤离爆炮点水平距离300~ 500M外设置岗哨(警界),放炮时间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及车辆、牲畜等进入危险区域。
⑥爆破结束5―10分钟后才能进入现场,井下爆破30分钟后才能进入现场,并由指挥员和爆破员对现场进行检查,
哑炮要标志清楚,对松 动、活动或有塌方等危险的,应先排除掉。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车辆等才可进入现场。
⑦对哑炮不得用任何工具掏取雷管及药物,不得重装炸药于哑炮眼内,应重新打炮眼(人力打眼离哑炮眼30公分以上,机械打
明离60公分以上)。
⑧接近村镇房屋较多地区。附近有电话线、高压线地段,应尽量避免放炮,必须放炮时应选好炮眼方向和酌减药量,并在炮眼
上复盖麻绳网或树枝代替,以免石块崩出伤人、畜,打坏房层和电线等。
4、筑路机械施工规定
①筑路机械司机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无证上岗。
②推土机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
②压路机转移工地或离作业点有10公里以上,应用汽车(平板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拖拉牵引。
④筑路机械禁止停放在路基边缘、斜坡及妨碍交通的地方。
⑤挖掘机装土石方时,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车上有人禁止装土石方。
⑥挖掘机挖掘悬崖时应有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松动大块石,发现有塌方危
险立即清理或将机开到安全地方。
⑦碎石机基础应牢固,皮带牵引处应设防护罩或其它安全设施项目,进料应均匀,让石料自由落入,不得用手脚强行推石;
注意石块忽掉入张力弹簧中,严禁将手伸进轧石斗内。
⑧拌和机、拌和楼等机械,操作者应遵守各机种操作规程专心操作。各机械的提升料斗运动范围内不得有人进入;确须进入
者必须通知操作人员停机。
⑨料斗提升料时,严禁手扶钢丝绳,滚洞或伸头观前进料情况。
⑩混凝土输送泵按操作规程作业、输送管道应连接牢固,架设平稳。
5、起重施工规定
①各种起重机械设备作业者应严格遵守各机械操作规程,专心操作,听从指挥。
②起重指挥人员应有熟练的起重技术,懂得起重机械性能,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指挥,信号应统一,做到清楚、
准确、宏亮。
②起吊物重量和大小,应合理选用和正确使用钢丝绳及工具设备,严禁人员在起重臂吊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④使用二根以上的绳的扣吊物、绳间夹角应不大于l00度。
⑤严禁无人指挥的吊运作业和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⑥各种吊绳(千斤头)接头编接不少于30公分:吊重物用的不少于40公分或另行加工其它。大重型吊物严禁用罗纹钢材制作
吊钩、吊扣。
6、沉井施工安全规定
①钢材沉井制作,电焊与氧割应分开距离,电线与气管不得交叉铺设,制作场应有人值班,严禁闲人进入场内。
②吊装、转运及连接应经技术计算,确保安全情况下进行,并统一指挥。
⑧用空压机吹沙下沉时,各机械气管及水管等,应符合压力标准的管道,并应排列整齐和畅通,不得有漏气漏水现象。
④各空压机汇集一起的小型贮罐制作应经安全计算,焊接要牢靠,不得有漏气现象,作业时应装有压力表。
⑤小型汇集罐各开关应操作灵活,压力表应灵敏,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听从指挥,人员不得离汇集罐太近,汇集罐不得
放在沉井面上。
⑥采用抓斗抓土下沉时,井孔内不得有人作业和有设备。
⑦沉井内外或钢模框格仓内外水位高差一般不得超过3M,防止水压过大沉井破裂及漏水进格仓。
⑧在旱地人力挖土,机吊下沉时,井孔内挖土,待土斗装满和井下人员躲开后,方可起吊,井面上应有人指挥和有人值班。
⑨钢壳沉井在框内罐水强制下沉或加压下沉时,井面作业人员应离开或采取安全措施,井框内外水位高差一般不超过2M。
⑩沉井采用放炮振动下沉时,炸药应掷在沉井内孔中间,防止爆裂井脚,引爆时所有现场人员应离开沉井面,药量不能过多。
7、水上设施施工规定
①水上浮箱平台应连接牢靠,各牵引稳定锚绳应有保险绳并锁紧,各锚机安全设备应齐全和有效,应常检查。
②水上设施应有航行标志,晚间应有灯警标志和有人值班。
⑧水中施工平台应按图施工,一般搭高度尽量超过当地水情最高水位,各支承护筒或板桩入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不
能震动压入应报施工负责人同意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④各护筒之间(包括钻孔护筒)应连接牢靠,并常检查护筒脚入士情况,以防洪水冲刷冲空护筒脚,造成平台倒塌。
⑤水中平台应有一定数量的救生设备。
⑥钻孔作业中发现塌孔应立即提升钻头。
8、潜水施工规定
⑦潜水作业各级人员应有对国家财产、人民利益和阶级兄弟生命高度负责精神,服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②各种潜水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完好。潜水作业临时平台应搭设牢靠,扶梯应捆扎好。
②潜水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空气泵、气管、潜水衣,通讯话机及线路等可靠,对作业点水情应了解清楚。
④潜水作业时,空气泵、气管、通讯设备等各种应分工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⑤潜水作业中遇潜水衣被划破应迅速通知水面指挥员,并采取紧急措施。
9、贝雷拱架施工规定
①贝雷拱架各连接销应有销扣,各连系梁及方木垫应锁紧牢靠。
⑨贝雷拱架下缘应设安全网,拱架二侧设工作便道,靠外一侧应设护栏。
②贝雷拱架吊运拼装,应设专人指挥,开机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位。
④在吊运拼装作业时,严禁人、牲兽及车辆进入拼装拱下停留和行走。
⑤严禁无关人员爬越拱架。
⑥各组安全保险扣绳及缆风绳应牢靠,上下班时应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并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⑦拱架上作业人员,严禁蹦、跳和打闹。
⑧拱架上面材料应堆放平稳,临时堆放料平台应搭设牢靠。
10、塔架及索道施工规定
①塔架或索道安装和拆卸时,严禁非工作人员或牲兽及车辆进入作业区内。
②塔顶作业平台木板应铺设牢靠,平台二侧应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所有工具设备应放稳或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②主索道地锚应锁紧,并加设保险绳,合理选用锁环。锁环相互间隔不少于40公分,并做好标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和采取安全措施。
④吊物作业有人指挥、信号应准确、清楚、指挥设备应定期检查、安全可靠。
⑤索道系统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xxxxxxxx集团安全管理部
篇5: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协议书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杜绝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炸物品丢失事故和火灾事故。
3、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定期不定期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严格检查过程控制,做到每天巡视检查,每周一小查,月中一大查,月底综合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处理,不留后患。
(3)落实有关通知精神,复查隐患整改,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4)实施奖罚处理。
4、乙方责任:
(1)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实,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精神,对所辖区域,各部位,各环节实施管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2)认真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指示、指令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各队各作业班的'岗前教育,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
(3)必须指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本单位的施工区域进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安全生产。
(4)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无证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杜绝各类爆炸事故的发生。
(5)杜绝特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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