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车接送协议书,本文共1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dmydds”提供。
篇1:校车接送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幼儿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明确学校和家庭在这一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家校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特制定本协议如下:
1、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教育,引导幼儿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校车在每一站均有教师负责。乘车幼儿在指定站点上下车,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接送,否则后果自负;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未经相关负责教师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乘坐校车的时间和地点。
4、如有特殊情况幼儿不能准时乘坐校车,请家长朋友及时与站点负责教师联系,以免影响校车运行。
5、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况,需要改变线路或站点时,学校将提前告知幼儿家长,家长应配合。
6、接送时间:本协议学年期间每天早晨接、下午送。接送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放假日,协议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不得进行单方面变动或提前退乘。
7、接送费用:每个月收费一次,每月按26天计算(法定节假日除外不计费);学期最后一个月收费截止到放假日。幼儿生病、有事等未能乘车,学校不予退费。
8、为保障校车的正常运行,请家长一定督促孩子准时准点乘坐校车。
如果误点由家长自行送幼儿到校,其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家长自理。
9、乘坐校车的.幼儿到校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幼儿中午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
10、乘车幼儿统一办理校园一卡通,凭卡乘车、就餐、借阅。
监护人注:因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前述此类协议的行为能力,所以只能由孩子家长签署协议,同时应列明其监护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家长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家长签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学校:(盖章)校车部值班电话:
时间:
篇2:校车接送协议书
为了做好校车接送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校车服务,特列出以下内容:
学校方面:
1、保证每天按时出车(特殊情况除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到接送点接学生。
2、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司机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校车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正常行驶。
3、学校领导做好对司机与跟车老师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接送工作。
4、校车行驶过程中,跟车老师时刻监管学生情况,维持车内秩序。
5、如出现特殊情况(如车子出现故障、雷雨天气、塞车等等),未能正常出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应及时打电话告知家长,并尽快安排其他车辆接送学生。
6、为了更好、更准时接完所有的学生,家长应提醒学生准时候车。对于未及时到点的学生,跟车老师应打电话给家长咨询未到原因,候车时间为2分钟,超时不侯,敬请谅解!
家长方面:
1、因全部校车已安装GPS视频定位监控系统,学校在确定孩子孩子接送的上落点后,您不能随便更换接送点或接送趟次。如因迟到或其他原因强行乘坐其他校巴或趟次的,就会导致超载而受到交通部门的处罚,您要承担处罚后果。因此,当您的孩子搭乘校车的地址变更时,在校车可载人数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将为您调整,如无法调整的情况下,请您自行解决孩子接送问题。
2、请您督促孩子准时候车,如因迟到未能及时到达乘车点,请您亲自送孩子回学校!
3、学校每天按时把孩子送到指定的候车点:。孩子下车后,安全问题由您监管。请您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4、当孩子不舒服或特殊情况不能上学时,请您提前致电告知跟车老师和班主任,以便我们的接送工作的运行。跟车老师电话:望各家长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的工作!万分感谢!(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及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班级:
学校领导签名(盖章):家长签名:
日期:日期:
篇3:校车接送协议书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xxx教育幼儿园:家长:
日期: 日期:
篇4:校车接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8座东风小康面的车1辆,车号GA2452,并有专职驾驶员,为确保甲方教师准时上、下班提供服务,并确保甲方教师安全。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租车时间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二、租车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车壹辆。
三、车辆行使路线:张掖—沙井镇东四村。
四、车辆安全及驾驶员状况:
1、车窗、顶窗防风防雨密封性好。
2、车辆内必须保持整洁,座位保持清洁,空调运转正常,装遮阳窗帘。
3、车辆须参加交管部门强制保险及其客运车规定的险种。
4、驾驶员应具备C照及安全驾驶经历。
6、每月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学习和车辆安全自查。
五、租费:
按每人每趟次6.5元结算。
六、接送时间:
周一早晨7:30张掖至沙井镇东四村。
周五下午5:00沙井镇东四村至张掖。
七、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甲方师生伤亡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解决。
2、甲方如需要更改行使路线和停靠站,须提前通知乙方。如需变更开车时间,即开车日期,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行车中途车辆抛锚或交通事故若不能及时修理和处理,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由甲方负责进行车辆调配,确保教师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4、车辆违约由甲方填好特殊情况记录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情况属实而乙方拒签,则可认定乙方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协议期满时,乙方如继续租车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十一、本协议书租车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心学校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篇5:校车接送协议书
甲方:星红小学乘校车学生之家长
乙方:康达校车有限公司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每学期付给乙方乘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学生上学时,甲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候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乙方应提供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提供培训合格的司乘人员。
2.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
3.乙方安排的司乘人员应负责被接学生在接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提供的.车辆应按国家法律规定或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应保险,并自负费用按时进行检修及年度审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2月——20XX年7月
学生家长(签字):
甲方
乙方(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2月
篇6:校车接送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
乙方:鑫日游商务旅游咨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组织的学生提供上下学车辆接送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辆牌照号码为客车座(以下简称“服务车辆”),用于向甲方组织的各校学生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接送服务。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学生接送服务的时间段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学生上下学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接送甲方学生上下学,并指定专用,乙方不得将服务车辆用于同时接送其他人员或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承诺服务车辆必须为按照政府车辆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的,依法检验合格的车辆,并具有各项合法的运营手续及资质。
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车辆厂家的规定完成各项保养检修,并保证始终具备安全、卫生、舒适的运行状态。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车辆保险(交强险,乘员险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必须为自己车辆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配备专门司机及护导人员各一名,以保证提供安全、有效的接送服务。
护导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车辆的司机必须具备相关车型的驾驶年限5年以上驾龄的职业经历,且未发生过任何曾经有意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不良执业经历。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司机的驾驶执照等职业资质证书。
6.乙方车辆在接送甲方学生上下学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交通意外,乙方所造成的一切乘车人员的伤亡损失和相关事宜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并与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于善后事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孩子在乘坐校车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乘车规定,如遇因甲方孩子不遵守乘车规定;造成伤害的乙方只负责承担保险公司赔付部分,超出部分有甲方自己承担。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中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接送服务的期限为,自20XX年9月日起至20XX年月学校放假期间的每个接送日。
接送日指所接送学校的规定的除寒暑假及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外乙方学生的每个上学日。
三.接送地点及接送时间
乙方在上述服务期限内,于每个接送日上午将乙方学生由接送至小学,于每个接送日下午将乙方学生由小学接送至上午被接地点。
服务车辆的准确发车与停靠地点及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具体的接送线路附表格。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金额:
往返接送的学生,每人每月费用为300元,单程费用为200元,特殊情况双方商量确认。
甲乙双方均同意:
1.如因甲方学生自身原因未能搭乘甲方服务车辆,乙方不予退费,不可抗力除外。
2.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都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运作,乙方不予退费。
3.因寒暑假前后接送日不定,车费将按平均日计算,
4.服务费用按月计算,甲方被接送人员是否乘满接送日期,不影响乙方按月计算并收取该费用。
如果不继续接受服务,乙方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仍应当按前述约定数额向甲方支付该等费用。
五.责任义务
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司机及看护人员在提供接送服务期间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或法律后果,乙方上述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并且不得有车内吸烟、吐痰、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
2.乙方应向甲方准时的接送服务,不得因乙方原因导致接送站时间延误。
如遇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完成接送服务,乙方应保证及时安排其它替代车辆它车辆接送学生,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甲方学生自接到乙方看护人员手中或服务车辆上至交送至学校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
4.乙方方负责为甲方学生办理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险种:人身意外伤害险承保金额:¥380,000/人
5.乙方在接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交通堵塞严重等原因,被接送学生回家时间延长时,乙方应及时通知家长并说明原因,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迟延,甲方不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被接送学生上学时,甲方或其委托的人员需陪同被接送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乙方车辆,早晨做到人等车。
放学时车辆到达地点后,甲方或其委托的人员必须及时将被接送学生接回避免学生走失。
2.甲方被接送学生如有不用接送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班车负责人。
3.甲方应督促被接送学生服从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无特殊情况,行车路线不再改变,如需换乘车辆应须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提前作出安排。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各项责任义务且经甲方催告仍不履行的',或有违约行为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予以纠正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且未发生的服务费用。
2.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变差不能另甲方人员满意,甲方人员中有10人以上共同提出更换要求时,乙方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同等档次、车况良好的车辆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
3.如果乙方司机及看护人员在服务期间所提供的汽车驾驶与学生看护服务质量不能令甲方人员满意,甲方人员中有10人以上共同提出撤换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符合前述约定条件的人员继续提供服务。
4.如果在乙方有意隐瞒车龄、车况及司机、看护人员的真实情况,或在服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被接送学生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对甲方各项损失(包括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接送服务时,每迟延一次,乙方有权按比例扣除当日应支付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其后的费用支付时直接扣除)。
若乙方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能准时提供接送服务,或一次无故不履行接送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且未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如甲方不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且经乙方催告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因甲方单方原因导致被接送学生不能准时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有权为其他被接送学生考虑拒绝延时等待前述发生迟延的被接送学生,由此所造成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8.在本协议期间,除非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或不可抗力情形,未经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篇7:校车接送的简单协议书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篇8:校车接送安全协议书
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幼儿园和家长密切配合,为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1、我园为离园较远、不方便入园的幼儿提供校车接送,并承担行车间幼儿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幼儿,应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园方同意并交费后方能乘坐校车。
2、园方保证接送校车证照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司机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4、校车配备1名随车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为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5、校车运行途中,随车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好车内幼儿,防止幼儿在车内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幼儿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校车根据各小区或本地方幼儿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并按规定上报路线到主管部门备案,请家长在规定停靠点上下车,其余地点不予停车接送。
7、家长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提前接送自己的孩子,并签字予以确认。家长和接送人员在幼儿上、下车时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幼儿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上车时由家长牵领送到随车人员手中,下车时由随车人员牵领送到家长手中。
8、家长应确保与园方之间的联系畅通,家长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校车,报上代接人的身份证、电话、姓名等详细资料以备核实身份,否则发生意外事故,园方不承担责任。
9、幼儿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幼儿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幼儿在车上吃东西。
10、教师及家长均有义务教育幼儿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家长负责赔偿。
11、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突发特殊情况,请家长亲自接送幼儿入园、离园。
12、以上双方职责,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执行,出现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每学期由家长校方重新签署。
xxx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篇9:校车接送的简单版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8座东风小康面的车1辆,车号甘xxx,并有专职驾驶员,为确保甲方教师准时上、下班提供服务,并确保甲方教师安全。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租车时间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1月15日止。
二、租车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车壹辆。
三、车辆行使路线:
四、车辆安全及驾驶员状况:
1、车窗、顶窗防风防雨密封性好。
2、车辆内必须保持整洁,座位保持清洁,空调运转正常,装遮阳窗帘。
3、车辆须参加交管部门强制保险及其客运车规定的险种。
4、驾驶员应具备C照及安全驾驶经历。
6、每月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学习和车辆安全自查。
五、租费:
按每人每趟次6.5元结算。
六、接送时间:
周一早晨7:30 张掖至沙井镇东四村
周五下午5:00 沙井镇东四村至张掖
七、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甲方师生伤亡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解决。
2、甲方如需要更改行使路线和停靠站,须提前通知乙方。如需变更开车时间,即开车日期,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行车中途车辆抛锚或交通事故若不能及时修理和处理,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由甲方负责进行车辆调配,确保教师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4、车辆违约由甲方填好特殊情况记录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情况属实而乙方拒签,则可认定乙方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协议期满时,乙方如继续租车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十一、本协议书租车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心学校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0:校车接送承诺书
校车任务关系学生能否按时上课,关系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公司效益。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校车任务,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保证提前20分钟到达校车接送地点,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车队调度员。出车前出现问题,及时与值班运管员反映更换车辆;半路接送学生前出现异常,反映给值班运管员,由管理人员安排其他车辆接送学生;接送中出现异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优方案做好应急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二、坚持安全行车,接送校车车速控制在50km/h以内,不冲红灯,按道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用心研究校车接送途经道路安全隐患,提高驾驶操作能力。
三、坚持优质服务,对学生及老师坚持服务态度好,有求必应,不厌其烦,照顾好学生,特别是将手伸出窗外,在车内随意走动的学生,做到及时提醒;坏车后,加强学生行为的管理,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在车上走动,确保车上学生的安全;所有校车不能装载其他乘客。
四、按照政府和公司的.要求,将校车接送标识按照要求放置,确保清晰容易识别。
五、校车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做好“三检”工作,及时清洁车辆卫生,回场后及时加油,将学生遗留的物品上交车队办公室。
六、校车出现坏车时,所有校车车辆协助坏车做好转移学生的工作;积极主动与校方进行沟通,取得校方的理解和支持。
七、校车到达学校后,服从校方的管理;出车前记好校车老师的电话,及时联系老师。
八、工作时间代表公司形象,注重个人形象,接送校车着装工服,戴领带和工号卡,不在车厢内抽烟,不说服务忌语。
承诺人:
日期:
篇11:小学校车接送安全措施
小学校车接送安全措施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幼儿。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学校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层层上报相关部门。
七、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两位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车、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提前告知学校,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九、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车、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十一、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校(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十二、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三、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中心小学的管理。
十五、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校(园)后统一组织学生进班,防止出现因学生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篇12: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
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
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1、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职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送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学校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校车跟车接送教师是乘车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教育,规范行为
1、跟车接送教师每周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每次上下车跟随车接送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3、车子在行驶的过程中,跟车接送教师要面向学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学跟车接送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三、责任追究
1、强化安全意识。
(1)如因跟车接送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跟车接送教师未尽到管理责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跟车接送教师未跟车或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为确保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别定此责任书。
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跟车车老师各执一份。
校 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