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生愿做一匹狼_1200字初中读后感

时间:2023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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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来生愿做一匹狼_1200字初中读后感,本文共7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siki”提供。

篇1:来生愿做一匹狼作文

来生愿做一匹狼作文【精】

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听关于狼的寓言故事,像《狼外婆》《狼与羊》……狼给我的印象只是笨拙,总认为狼就是十足的傻瓜。然而,当我看了《狼图腾》这本书后,却全然否定了先前的观点。脑海中,狼不在傻,而是绝顶聪明,甚至胜于人。书仅看了不到五分之一,就不禁肃然起敬,不禁提起笔。第一次体验到心灵的震撼,我的心是真的被草原征服了。

如果说狼杀黄羊群体现了狼的精明的话,那么狼与军马群的搏斗就体现出了狼差不多全部的令人惊叹的品质:勇敢.强悍.智慧.凶残.机敏.警觉.体力.耐力……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来形容狼群与马群的搏斗,我想到的只是残酷,但“残酷”二字又何足来形容这千百年不遇的斗争呢?人们经常说弱肉强食是残酷的,那么,当强强相对之时呢?狼,是为了复仇;马,是为了逃生。狼,是有组织的强悍的狼;马,是精选的`纯种突厥马。可以说,两者的战斗力不相上下,这注定是一场空气绝后的激战。也许马于狼一样强悍,但马却不如狼聪慧。马失去人的指挥后,乱作一团;而狼却有着令人惊叹的战术。狼懂得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狼懂得集中尽力,各个击破;狼懂得化整为零,隐蔽精干;狼懂得知己知破,百战不殆……狼的军事才能使得狼在这场势均力敌的持久战中最终获胜。这是一场残酷的斗争,更是一场智慧的较量。从没有什么能如此强烈的撞击我的心灵,撞击我的灵魂。心中有无限感慨,手中却只握一支拙笔。手中的拙笔实在写不出心中的感慨,这也是一种折磨。不仅痛恨自己水平如此低,以至心中的感情都不能倾注于笔下。只能放下笔,合上书,在脑海中一次次地上演那震撼人心的激战场面.闭上眼,我看到了马眼中冻凝的痛苦与恐惧;闭上眼,我看到了那触目惊心的一具具死马;闭上眼,我看到了狼群踩下的鬼画符样的怪圈。这一切,都撞击到我灵魂的最深处。

我敬畏狼,我崇拜狼,我又同情马,因为与狼结下仇的是人,遭殃的却是马。如果人不贪婪地把狼储存的食物偷走,如果人不疯一样的去掏狼窝,狼会这样报复吗?当然不会,因为狼比人更懂得处事。可恨的人,确切地说是从农区来的人,却无法明白狼。他们只有一个念头,杀狼。我最痛恨的人是包顺贵,他左一个“非杀光它们不可!”右一个“必须铲除狼害。”他怎么不想想,若他不组织掏狼窝,狼会这么发狠吗?他大骂狼狠毒,那他将狼崽偷走剥皮做皮衣就不狠毒吗?他不是牧民,他无法理解牧民对狼的敬仰。有他这样的人在,必定会破坏原始牧区的和谐,他们一心想的只是利益,利益,还是利益。

虽是同情狼,姑息狼,死了还要把尸体喂狼的草原习俗的确有些迷信,但我却依然肃然起敬――向草原狼敬礼和崇拜狼图腾的草原民族。好想生活在鄂仑草原上,好想看一看草原上的狼,甚至好像自己就是一匹草原狼,一匹从腾格尔(蒙语,意思为天)来的狼,自由驰聘在鄂仑草原山。

篇2:《狼王梦》读后感-优秀读后感1200字

《狼王梦》读后感-优秀读后感1200字

这是一个梦,一个母狼的梦,用心血灌溉的梦……

这是一个狼王梦……

从紫岚遇到黑桑的那一刻起,我想,命运大概就已经注定了。其实故很简单,就是母狼紫岚用一生的心血和伟大的母爱和智慧先后培养了三个走向死亡却没有登上狼王宝座的孩子,最后用一种同归于尽的悲壮将狼王梦寄托给即将出生的孙辈。这个欲望之梦使得她和黑桑还有他们的四个孩子都走向了死亡。

读完这本书,我还尚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偶尔会想起来,不禁疑惑,狼王真的有那么重要么?如果当时紫岚放弃黑桑梦想,而是顺其自然的走下去,她的结局也不会落到同归于尽这样的地步。紫岚是一个传奇,一个悲惨的传奇。

在狼的世界里,没有忠诚,没有。我想大部分人都会认为狼是贪婪的,是狠毒的,可谁又真正见过狼的另一个面貌,他们也有慈爱、伟大的一面,狼也有母爱,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从绝境分娩到狼子黑仔的死,紫岚的付出我都一点一点看在眼里,由于紫岚的偏见总觉得黑仔比谁都优秀,好吃好喝好待遇。这个结果就是紫岚“狼”为的制造这么一种对比效果。但是紫岚还是违背了一些必须的规则,同时黑仔的优越感只是有意制造的,而不是真正的优秀。就这样死在了金雕的嘴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父母总觉得自己的孩子比谁家的孩子都优秀,孩子自己也感觉得很优秀,其实是一厢情愿、井底之蛙而已。

当黑仔不幸去世后,紫岚很快就从失子的痛苦中走出来,他将眼光落在了他的第二个狼子蓝魂儿的身上。起初这一切似乎都很成功,蓝魂儿身上也有黑桑优正的血统,在各方面的表现都有黑桑的影子,直到冬天的到来,狼群的聚集。蓝魂儿的`勇敢与智慧使他在狼群脱颖而出,但是出乎意料的,他死在了人类的捕兽夹中。蓝魂儿的死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意外,当时老狼们都没有往前冲,根据经验那里是有陷井的;小狼们就更不用说了这情况没见过;而蓝魂儿所谓年轻气盛却又不知天高地厚。看起来也是很优秀的,不出事都是前途无量的;可是蓝魂儿因为没有安全常识命就没了。这一点的问题也是因为紫岚,她又一次高估了自己的孩子,使得蓝魂儿断送了性命。

蓝魂儿也没了,狼王梦的重任就落在了最小的狼子双毛的身上。由于紫岚的偏心,双毛自小就营养不良。本以为身体上的补充就可以补缺,但紫岚一直都忽略了一点,双毛自小养成的自卑感。虽然紫岚与她的小女儿媚媚想尽办法使得双毛又恢复了狼的本性,可谁也没想到,就在双毛要咬断老狼王洛戛的喉咙时,老狼王最后的一声威严嚎叫又唤醒了双毛一直藏在心中的自卑感,结果到现在也应该知道了,双毛被狼群吞噬了。“幼年时养成的自卑感是那么顽固”,中国有句古语:“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幼年时的东西都深入的骨子里面去了,很难改的。智商和情商主要是在这段时期形成的,在某些努力下好像也能很优秀,可是在关键时刻它那骨子里的一个缺点表现出来时足可以致命。

到现在,紫岚已经将美丽的外表全部奉献给三个孩子了,她已经年老色衰,且只剩一个孩子了,但是那是一匹母狼――媚媚。一匹母狼,怎么可能去抢夺狼王之位,于是紫岚将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孩子身上,并且用生命与老雕搏斗,与老雕同归于尽,用生命的代价保护了他们。

狼,在人的眼中似乎充满了罪恶,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虽然,他们野性十足,但并不是冷血动物,他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

篇3: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1200字

《第七天》读后感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说一些题外话。

余华被誉为当代最具苦难意识的作家,其实不管是《活着》、《兄弟》,还是《第七天》,都很好地践行着这一点。看到有人批判余华,说这三本书是在走下坡路,我不敢苟同。一个作家的风格总是在改变嘛,我看书从来不刻意去把它和其他的进行比较。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改变,比如我喜欢韩寒,喜欢他青涩懵懂的《三重门》,也喜欢他现在放荡不羁的批判。另外,感觉这种苦难的书看起来好艰难,网上看到有人看的飙泪,我发现我很难做到,可能看一些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什么的还有可能,但是这些苦难的,真心是没有经历多少,理解起来总是有种情感上的隔阂,只能将自己进行各种不透彻的代入。我也不知道现在这种状态对不对,不是以一种近乎病态的苦难悲观来看待问题,就是以一种异常天真格格不入的不在乎心态来对待。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我看见他们之间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常常看到有人说,旅行的意义是逃离,逃离的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段记忆。但是我觉得,旅行的意义是找寻,找寻的不是别人,而是遗失的自己。所以当看作者到说:“旅行,修行,都是找自己,都是像内心深处的远游。”特别有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

旅行和阅读,是自己最大的两个爱好。这一年也读了很多关于旅行的书籍,但是真正被感动和喜欢的其实很少,似乎在托尼?惠勒夫妇的《当我们旅行》和菊开那夜的《像嬉皮那样晃荡行走》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让我“一见钟情”的旅行书了。然而在这个岁末,当这本《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拿在手,翻开书看到那些照片,一下就被深深的震撼了,再去读那些文字,心底只有一个声音:这就是我要的旅行书。它不是指南,更不是攻略,只是一个旅行者用镜头和文字记录下的最真实的心情。

我一直坚持,阅读是件很私人的事,全凭个人的感觉和喜好。而对于一个喜欢旅行的人来说,选择旅行书籍一定更为挑剔,因为更加讲究一种“共鸣”。世上那么那么多人在旅行,又有那么多人把自己的旅行经历写成书,可是却只有那么几个人是真正打动你的,因为只有他们跟你处于同一“频率”。一张照片,一行文字,一声抱怨……都能让你感觉,你们是相似的旅人。

郭子鹰作为自由摄影师,摄影的功力自然毋容置疑,书中的每一张照片几乎都可以做成明信片(随书附赠的明信片就是其中的一张照片)。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文字功底,可能是看了太多流水账般的游记,所以读到这些文字真的让我眼前一亮,就如作者的取景一样,独特而有韵味。这本书深得我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作者对旅行目的地的选取。从蒲甘到吴哥,从喀拉拉到斯里兰卡,去土耳其坐热球,到东京赏彼岸花,去巴伦西亚参加法雅节,到意大利观活火山……每一段路,都是不走寻常路的旅程;每一个故事,是最平常的凡人凡事。

每次旅行归来最大的感触就是,虽然我们是为了某处的景而出发的,可是最后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却往往是这一路上遇到的人。那些旅行途中遇到的陌生人,不经意间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因为那些人,改变了我们对一个地方的印象。作者在这本书里用了最多笔墨书写的,也都是旅途中的人。正如他说的,旅途中遇到的人,他们在与你航迹交错的瞬间,改变、点化、充盈了你的人生。

我常常说,旅行是会上瘾的。或许是因为已经成了习惯。一个人的旅程虽然孤独,却也是最能发现自我的旅程。所以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话:“好的旅行应该是孤独的,孤独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更远的远方,也向自己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在某个未知的地方,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

在路上的时光,总是那么美好,那些平时生活里被我们忽视了的,遗忘了的,都慢慢浮现出来,坐在路边的咖啡馆悠悠地喝一杯咖啡,路人就是最好的风景,这样的幸福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才能体会。看到的那些景,遇到的那些人,做过的那些事,都是为我们遇到那个最好的自己做的准备。如果你觉得累了,倦了,烦了,乏了,那么就上路吧。那个更好的自己,就在某处等着你。

篇4:做一片美的叶子初中作文1200字

做一片美的叶子初中作文1200字

我们最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一片美的我们最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一片美的叶子》。这篇课文写了叶子春天嫩绿、夏日肥美、秋日变黄、冬日飘零的短暂一生,却拥有美丽一生。文章很简短,却蕴藏着深刻的道理。 春天,叶子为大自然增添一抹新绿,给人以希望;夏天,叶子装点着绚丽的世界,为人们带来生命的氧气,养育着每个生命;秋天,它带着对树根的情意回到母亲的怀抱;冬天,它化做泥土,为下一片叶子奉献。 叶子的一生其实就是人的一生。

少年时,我们吸收着学校、书本的知识,学习做人做事的'准则,努力向上伸展。长大后,每个人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为祖国为社会添一块砖加一片瓦,让祖国这座大厦更加辉煌灿烂。 没有叶子,就不可能有大树的繁茂。他,曾被我们亲切的唤作雷锋叔叔,沐浴着春风,永远绽放着不变的温暖笑颜,一如一片真实年轻的叶子,因无私地化为春泥,而被历史永远铭记。我们还要时时刻刻牢记那些:为新中国建立,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们;为祖国的建设,呕心力血、鞠躬尽瘁的先辈们;为祖国的腾飞,舍小家、为大家的前辈们。如果没有他们的前人栽树,哪能有我们后人乘凉呢?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他们对祖国的无私奉献,让祖国这棵参天大树更加繁荣昌盛。

无数片不同的叶子做着相同的工作,就是为大树输送着营养。我们每个人都应像叶子那样,立足于本职,学会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生活的祖国、社会,生生不息,繁盛进步! 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可爱的叶子,让大家充满快乐;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勤劳的叶子,处处显得整洁明亮;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自信的叶子,努力学习报效祖国,让祖国更加发达;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文明的叶子,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让周围永远是美丽的。 让我们都做一片美的叶子,让我们生活的大树变得更美。 》。这篇课文写了叶子春天嫩绿、夏日肥美、秋日变黄、冬日飘零的短暂一生,却拥有美丽一生。文章很简短,却蕴藏着深刻的道理。 春天,叶子为大自然增添一抹新绿,给人以希望;夏天,叶子装点着绚丽的世界,为人们带来生命的氧气,养育着每个生命;秋天,它带着对树根的情意回到母亲的怀抱;冬天,它化做泥土,为下一片叶子奉献。

叶子的一生其实就是人的一生。少年时,我们吸收着学校、书本的知识,学习做人做事的准则,努力向上伸展。长大后,每个人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为祖国为社会添一块砖加一片瓦,让祖国这座大厦更加辉煌灿烂。 没有叶子,就不可能有大树的繁茂。他,曾被我们亲切的唤作雷锋叔叔,沐浴着春风,永远绽放着不变的温暖笑颜,一如一片真实年轻的叶子,因无私地化为春泥,而被历史永远铭记。我们还要时时刻刻牢记那些:为新中国建立,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们;为祖国的建设,呕心力血、鞠躬尽瘁的先辈们;为祖国的腾飞,舍小家、为大家的前辈们。如果没有他们的前人栽树,哪能有我们后人乘凉呢?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他们对祖国的无私奉献,让祖国这棵参天大树更加繁荣昌盛。 无数片不同的叶子做着相同的工作,就是为大树输送着营养。我们每个人都应像叶子那样,立足于本职,学会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生活的祖国、社会,生生不息,繁盛进步!

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可爱的叶子,让大家充满快乐;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勤劳的叶子,处处显得整洁明亮;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自信的叶子,努力学习报效祖国,让祖国更加发达;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文明的叶子,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让周围永远是美丽的。 让我们都做一片美的叶子,让我们生活的大树变得更美。

篇5:我与地坛初中读后感1200字

一座园,成全了一个人;一个人,造就了一座园。

在《我与地坛》中,地坛,如同北方一样,是一个平实并且厚重的字眼。在这里,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摇曳的响声,冬天是啄木鸟空旷悠远的啄木声。地坛就这样以热烈的姿态荒芜着,直到有一天,一个摇着轮椅的年轻人进入了园中。他孤独而倔强的行走着,走过生,却渴望死;走过绝望,却寻找希望。后来,这个人开始写作,将地坛的故事融进他的每一段叙述里,从此走进一场文学的大雾中,沉迷数十年而不知其返。

这个人,就是史铁生。 这样的故事只有他能写,令人读的时候想: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常常觉得只有看过了死亡的灵魂才能够有那样深沉顿郁的叙述,每一句陈述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心底的情感汩汩而出。没有繁复华丽的词藻,没有故作高深的技巧,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句式都自然巧妙的仿佛是最纯澈的璞玉。令人总是要忍不住猜想,在那些不惊不懈如风如流的年岁里,那个轮椅上的思索者是怎样用思想代替双脚,艰苦卓绝的去企及每一个遥不可及的瞬间;又是怎样,将目光一次次漫漶至遥远,在天地永恒的注视中,炼成一曲不朽的歌舞。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每当此时,神思便由这短短的几个句子流向世界,仿佛置身于每一个黎明中自由的到来。我想,在一次次文字的浸浴之中,那个“我与你一同笑看”的智者,终于站在了死中,去回望生的淡然,在不息的宇宙之中,找到了一个哲思的绝妙平衡点,而每一个阅读过这些书页的读者,也会为之深深动容。

是的,在那之后,每一次熹微的晨光来临,每一条绵长的道路走到尽头,每一次候鸟的迁徙,每一层水雾最终幻化成彩虹,我仿佛都能看到宇宙天地以其生生不息造化出了一个多么精湛神奇的世界。文字中所述的哲思世界与人情冷暖织就了一张精巧博大的网,你的任何所思所想都被其轻巧的包纳其中。从那样的情感的起点出发,万物都似乎有了生命有了性灵。然后,你将获得一种力量,这样的力量从文字中汲取却又远高于文字,它存在于这个行星运转、树叶飘零的世界里,存在于每一个轮回带来的经久不息的感动之中。 这样的力量,我们称其为灵魂,或者信仰。

是的,秋天,一直到冬天。我将以写作的姿态存在千年。一直到死亡。一直到尘埃埋没了时间,时间封存了往日的波澜。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陈述的文字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苦大悲,他让你在一片平静的文字中获取震撼。里面的文字每一段都那么的深厚,我翻来覆去地读,一遍一遍来体会他如何将自己的苦难慢慢消化,直到看到生命的曙光。他一点点地思考,思考关于“死”的问题,终于知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他一点点地顿悟,顿悟关于“活”的方向,他说“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经过他多少个日日夜夜的扶轮问路,他终于用笔和纸撞开了一条光明之路,他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生与死,这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被他一天天一年年像抽丝剥茧、像蚂蚁啃骨头一样慢慢地看透,这样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被他扎扎实实地用文字表达出来,文字中并没有写疼痛,但是你读着读着就读到了疼痛。

“回望地坛,回望它的安静,想念中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重新铺开一张纸吧。写,真是个办法,油然地通向着安静。写,这形式,注定是个人的,容易撞见诚实,容易被诚实揪住不放,容易在市场之外遭遇心中的阴暗,在自以为是时回归零度。把一切污浊、畸形、歧路,重新放回到那儿去检查,去思索,勿使伪劣的心魂流布。”

我忽略了时间的力量,却又急不可耐地要去实现短期目标,结果就是:做了很多事,却没有一件事值得安身立命。如果两年前的我完成了那篇作文,并且怀着至深的敬畏揣在兜里,甘愿为此默默忍受孤独时光,付出任何代价,那么,我坚信自己将成为拥抱光荣与梦想的那个人。史铁生说过:活着的问题在死之前是完不了的。我又想起沈从文先生的那句话,他说自己“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暗自思忖:生命中正当最好的时光,不会那么轻易那么早地降临,只有在行了很多路,走了很多地方的桥,经历了很多的人与事之后,听到叮咚一声,金风玉露,因缘际会。这个城市的雨季就要来临,江南的暮春,杂花生树,草长莺飞,我隐约听到了雷声从遥远的天际渐行渐近。一年中正当最好的时节已经飞逝了大半,不过,接踵而来的雨季却是我最喜欢的时光。

史铁生在我看来,与其说是一个作家,更多的是作为一具充满张力的生命,在荒谬的命运前,保持了难得的高贵与尊严,也为其他生命提供了面对苦难时的“另一种可能性”,没有让已然发生的苦难只停留在本身的意义上。呻吟和哀切固然避免不了,也不用过多纠结于为什么,有些事情发生了,那么“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 事实摆在那里,“不可辩论”、“休论公道”,然而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有自己的理解和态度,也正是通过对各种事情不同的理解和态度,决定了你是什么样的人,甚至决定了“你是谁”。当命运不公时,困惑是敢于面对的反映,抗争则是企图超越苦难本身的证明。只有困惑没有抗争,是懦弱的表现,只有抗争而没有困惑,也一定是浅薄的,在这方面,史铁生所做到的,令很多我们这般健全或运气稍好的人汗颜。

是什么?

是深刻与哲思;是美幻与温情;还是仅仅是朴实与亲切史铁生的迷人甚至让我无从定义他不用刻意煽情只一句“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便足以让我泪不能抑他无须故作深沉只一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便足以让我凝思半响文字似有了温润的双手将流泪奔跑的孩子拥入怀中文字似又长成了光洁的翅膀带怀念遁入苍穹。

地坛,终究是史铁生一个人的。

公众号:甘泉语文栖息湿地

篇6:爱的教育初中读后感作文1200字

爱的教育初中读后感作文1200字

“离开教室时,同学们都互相拥抱告别。”

手中的书,已读到了最后一句,却迟迟不肯合上,小小抿一口杯中的水,感受颇深。

这本书名为《爱的教育》,作者为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这本书以一个四年级男孩安利科的眼光,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最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从四年级十月份开学的第一天,一直写到第二年七月份。整篇小说就在最平实的文字之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父母之爱,同学之爱……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但却感人至深。这部小说中的善与恶,美与丑,都是以一个小学生的眼光来看待,都是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还记得,书中有那么一句话,令我记忆特别深刻: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

看到这时,脑海里突然浮现出母亲那慈祥的脸庞,还有,那双布满老茧的手。

一个冬天的早晨,正在梦乡的我却被一阵锅碗瓢盆的声音吵醒了,伴随着声音的,是一缕早晨的香味,我眨了眨眼睛,却还是不愿从暖和的'被窝里出来。

“女儿,起床了,不然早餐就凉了。”这时,妈妈轻轻敲了敲房门,细声说道。我看了看闹钟,六点十分,“这么早啊,还没睡够呢。”心里抱怨着,不情不愿地从床上起来。

洗漱过后,坐到餐桌前,吃着微凉了的鸡蛋面,心里却抱怨着还没睡够,却没想到,妈妈比我起的还早。

现在回想起那件事,心里挺不是滋味的,那份被忽略的爱,如今还是一样默默地付出。这世间或许有许多的爱,都是如此,默默付出,不求回报。

在《爱的教育》中,作者把爱比作很多东西,可爱是宽广无边的。我常常会想“爱是什么?”,也常常会像身边的人询问,然而,他们的答案并不一致:

朋友说,爱就是当你孤立无助时,支撑你站起来,继续走下去的力量!

老师说,爱就是用自己的一生,教育出一届又一届的学生,看着他们飞向更远的一片天空。

父母说,爱就是看着你们一天天长高,然后有一天,能看着你们成家立业,这就足够了。

当时的我,还很困惑,为什么同一个问题,答案却完全不一样。而现在,我明白了,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宽容,最伟大,最动人的字眼。因为爱,他们会包容你的一切;因为爱,他们会给你数不清的关怀;因为爱,他们会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你……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爱。

社会上无时无刻不充满着爱,小到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助,老师对学生的一句鼓励,生病时父母的悉心照顾,甚至萍水相逢的一个微笑……大到捐赠器官,骨髓,捐助希望工程……

爱,成为了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锁链,正是因为有了这条锁链,把我们都栓在一条链上,才有了雷锋一生的无私奉献,才有了“病人之病,忧人之忧”的博爱之心。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如此丰富多彩。

有时候,遭遇一点点挫折,就会怨天尤人,埋怨这个埋怨那个。其实,静下心来好好想想,细想生活中那些点点滴滴的小事,就会发现,这个世上并不是只有坏事,相反,有那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我多幸福呀!

当一份又一份爱降临到你身上的时候,请不要忘记那些更需要爱和关怀的人们,请你也尽一点绵薄之力,把下一份爱,传递给那些更需要爱的人!

篇7:初三读后感 :月光下·宏伟愿 ——读《到月球上去种地》1200字

楔子——

夕阳落幕,夜景来临。独坐窗前,俯首望月。月光柔柔的笼罩周边、披散肩膀,顺着月光,望见了书桌上的一本书——《到月球上去种地》。心中百感交集,上前拿起,抚摸着它的表面,脑海中慢慢回忆起它……

在这个酷暑难耐的暑假,无心出门,在家中和它一起度过了整个暑假。总对着一本毫无生机的书,不会无聊吗?不,不会的!它是一本有生命的精灵,它带领我遨游了它的世界。

“回眸·怅然”

首先,在它的带领下来到了神奇自然,在那里认识了很多朋友:拥有天使外表、“恶魔”心灵的笑翠鸟,小翠被赋予“森林女巫”的雅号;拥有团结精神的麝牛前辈;拥有善良本性的海豚妹妹……其次,随它观望了神秘太空,见证了人类一次次辉煌史诗及今后宏愿。然后,与它一起探索了自身科学。最终,与它观看了震撼世界的科学成就!

追随与它看了一幕幕电影似的画面,心中一处怦然一紧。回,早已潸然泪下。

“睁触感”

与它的旅程结束,旅行过程的所见所闻让人情不自禁的联系到一些人……

在神奇自然所见到的一切,都是真实描写,为何那些人能明察秋毫?为何那些人有毅力观察到结束?为何那些人有勇气去自然界?呵呵,为何有些人没有明察秋毫的精神、坚持不懈的毅力以及勇敢之前的勇气呢?我想,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能拥有以上那些人的精神,那么我们一定会发现更多自然界的趣事,也更能和动植物和睦相处了吧?!

踏入神秘太空的那一刻,心灵被深深触动。如今之所以能轻而易举的跨入太空原因是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前辈为我们开辟了通往太空的路途。但是,如今的祖国之花是否应该更加努力让通往太空的路途更加平坦易走呢?虽然大部分花朵在努力汲取阳光雨露,可也有部分花朵在偷懒打盹,先辈为我们创造了这么好的基础,为何要白白浪费呢?!

探索身边科学的那一秒,心中产生了巨大悸动。现在的祖国之花缺少画“?”的精神,若有这种精神,身边科学显而易见,周边科学轻易发现!

“闭眸·终了”

月光顺着窗沿跳进了里屋,俯首看夜空中繁星笼罩的皎月。脑海中浮现出科学家取得科学成就时欣慰的笑。

取得一项科学成就付出的汗水及辛勤言语不能表述。成就背后有坚强的意志、顽强的毅力、辛勤的汗水。有时一项科学成就需要千千万万人共同努力!看到这些,祖国之花是否应该更加努力?因为那些付出时间、汗水以至生命的人都是为了奉献后代!

在此代表祖国之花保证:从此我们祖国之花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拼搏、争创佳绩!祖国之花从此开始奋斗,力争把毅力、勇敢、坚持、细心等精神集于一身,为祖国创造辉煌额未来!此承诺在柔和的月光之下许下,由圣洁的月亮见证!

月色仍旧柔和,只不过多了一丝亲切;夜幕仍旧漆黑,只不过多了一丝期待;少女仍旧俯首,只不过多了一份承诺!月光照亮了光明的未来!

——后记

初三:李云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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