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昆虫记学生读后有感,本文共8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xiaoxiaohaozhon”提供。
篇1:昆虫记名著读后有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昆虫记》。
这本书里面一共讲述了三十二种昆虫,有在天上飞的,有在地上爬的,还有在水里游的。比如蚂蚁、螳螂、蜘蛛、甲壳虫等等。书里面详细的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特征、习性,它们怎么捕食,并且还讲述了昆虫怎么自杀。我还了解到了一只雄性蜘蛛比一只雌性蜘蛛小,而且最有趣的就是书里面还讲述了昆虫还会装死,昆虫怎么打架。蚂蚁可是昆虫中的大力士,上亿只蚂蚁可以把一头大象给抬起来。如果你动一下天牛,它就会死死咬住你不放。我也喜欢法布尔,因为法布尔非常认真仔细,他能把那么多昆虫描述得及其活灵活现,我也很欣赏法布尔这种探索的精神。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后让我既了解昆虫世界的奥妙,也学到了法布尔善于观察的精神。这本书非常有趣,我推荐给同学们,你们一定会非常喜欢。
篇2:昆虫记经典小说读后有感
很早就听老师和小朋友们推荐《昆虫记》这本书了,趁这个寒假我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真的是很吸引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作者让·亨利·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博物学家,晚年多次获得了诺贝尔奖提名。
不久前,我刚学习了法布尔所写的《绿色蝈蝈》,文中生动形象的描写了蝈蝈的叫声、外形和习性。顿时激发了我去拜读原著的兴趣。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昆虫记》是一部在自然科学史和文学史上都影响深远的杰作。《昆虫记》中介绍了毛虫、蝉、蝎子、蟑螂、蜘蛛等几十种昆虫。但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昆虫的“自杀”》这一节。法布尔听 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自杀,于是,他用烧红的木炭围城一个圆圈,再把一只个头最大的白蝎放于圈中,热浪使蝎子倒退着反卷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收卷,动作快的使人看不清。紧接着,蝎子一阵抽搐,竟身体平躺在地 上不动了。法布尔用镊子夹起蝎子,放在一层清凉的沙土上,一个小时后,蝎子却突然复活了!这个实验证明,说蝎子自杀的人,一定是被它那突然失去生命力的假象给蒙骗了,蝎子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自杀。
娇小的樵叶蜂,却有这么大的本领:把叶子修剪成圆形或椭圆形的碎叶。而且还是整整齐齐的!真令人赞叹!不,是叫人不可思议呀!娇小的樵叶蜂,没有圆规,没有模子,没有精密的仪器,它到底是怎样剪成这些 小碎片的呢?
大自然的奥秘真是让人不可理解呀。法布尔认为樵叶蜂是用几何计算的,到目前为止,吸有这个解释、答案了。但我认为,只要更加深入大自然,了解大自然,一定会有更多的解释!
正如法布尔在这章中所说:“除了高级动物——人以外,任何具有生命的生物都不具有自愿结束生命的这种视死如归的精神力量,然而,我们一旦真的把这种精神付诸行动,实际上则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我们总会看到 许多学生因为成绩或家长之间的矛盾而自杀的报道。我认为,他们的勇气太小,甚至没有一只小蝎子勇敢。所以,我们应该学习蝎子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失败乃成功之母。
通过阅读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感触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 理想而不断奋斗!正如法布尔所说:“生命是一种严肃的东西,不能因遇到点艰难困苦就心烦意乱,轻易地就把生命抛弃。我们不应把生命视为一种享乐、一种磨难,而是应该把它视为一种义务,一种只要一息尚存都必须全 力以赴地去尽的义务。”
我很喜欢昆虫,爸爸妈妈带我参观过上海大自然野生昆虫馆和中科院上海昆虫馆,我最喜欢的是大闪蝶,还在昆虫馆制作了蝴蝶标本。
《昆虫记》里讲了很多常见而有趣的昆虫,有艺术家圣甲虫、冷血杀手螳螂、节能先锋萤火虫、歌唱家蟋蟀,还有毛茸茸的松毛虫、恶心的绿蝇、长着长触角的天牛、火爆脾气的蝎子等等。这本书把昆虫们的生存环境、生长过程、生活习性、特殊本领等介绍得很细致,仿佛这些昆虫就在我的眼前。给我很深印象的是狼蛛,虽然它的外表很可怕,但它有一颗慈母心肠。你知道吗?狼蛛不会织网,而是像老虎和狮子一样活捉猎物。别看小小的 萤火虫很可爱,它可是肉食动物!它的美味是蜗牛,先麻醉了猎物,它才开始享受。
小时候,舅舅带我抓过知了猴(蝉的幼虫)、粘过知了。看过《昆虫记》以后,我才知道,蝉要在地底下生活四年,它的洞穴像个气象观测站,在地下它们就能探测到外面的天气情况。
这本书描写得很生动,让我了解到原来昆虫世界也这么丰富多彩,就算是同类昆虫也可能“脾气”完全不同。作者观察得很仔细,还通过很多次实验来了解动物的生活习性,而不是想当然地描写。作者让·亨利·法布尔 还很虚心,他自己不懂的地方也会毫不隐瞒地告诉我们,比如萤火虫的尾灯有什么作用。
《昆虫记》让我认识了许多昆虫,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开阔了眼界。从作者身上,我还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比如仔细观察、精心实验、虚心好学等等。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以后也会主动去学习、探索和总结,增长 自己的知识和见识。
篇3:昆虫记名著读后有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述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主角,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述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以往为了自我和后代们在那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一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向到此刻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我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我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我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我再将书中的资料与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一比较,才发现,原先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之后我才明白,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所以,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因为《昆虫记》在科学和文学上都很有地位,所以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它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篇4:金锁记学生读后有感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仅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并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仅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样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可是是让她来侍奉他,她所以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能够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
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终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终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篇5:受戒学生读后有感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杯具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可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
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述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述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述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那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可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述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并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并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仅有老婆,并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述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忙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齐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篇6:围城学生读后有感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之后,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此刻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我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可是尔尔,结婚后发现自我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我认为美满的感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梦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经过婚姻使感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此刻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感情。其实我们一向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一样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进取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我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我陷入围城。
最终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感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可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围城学生读后有感范文5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礼貌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终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礼貌给中国带来的只可是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我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能够说,他是一个具有必须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可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杯具,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杯具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述得十分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述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我为自我创造的。我以往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此刻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我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我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我。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我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研究,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篇7:傅雷家书学生读后有感
本周老师让我们读《傅雷家书》中1955至1956年,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我从中读到了对艺术的尊严和一个德高望重,德艺兼备的艺术家——傅雷。
艺术家用严肃认真对待一切,文中说:到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创造许多心灵的朋友!永远保持赤子之心,到老也不会落伍。永远能够普天下的赤子之心相接相契相抱!也就是说艺术的表现动人,一定是从心里的纯洁来的,要不然怎么打动听众,不管是在哪些方面都保持纯洁善良。
《孟子·离娄者》:“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者也。”就是伟大的人,不偏离他的纯洁,善良的心。
赤子之心,一开始我想到的并不是多么伟大的事,而是助人为乐。在我的班级中,同学们都非常友好,上个星期,我的涂改带坏了当时我环顾四周寻找涂改带的踪影,然而没有找到,我开口向班长借,班长用她那纤细的手指拿起涂改带,面带微笑把涂改带递给我。当时心里非常开心,用完后我还给班长并表示感谢,班长说没事儿.....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体现人的道德,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助人为乐是罪人的根本,也是一种美德,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随着时代的变化这种用人美德的人,却越来越少了。如果在大街上有一位老人不小心摔倒了,有的人却只会路过,有的人会转头看一眼便离去(可能是怕惹是生非),但也有的人义无反顾的去将老人扶起来。我们应该保持原本的纯洁善良,共同打造一个拥有和谐风气的社会。
最后,愿赤子之心,永远流传下去。
篇8:学生国内外书籍读后有感800字
《平凡的世界》书写着不平凡的人生。平凡的人物,平凡的故事,平凡的生活,但是所有的似乎又是不平凡的,在我看来,所有敢于和命运抗争的人生都是不平凡的人生。
他,路遥先生笔下的主人公,出生在那个公社最贫穷的家庭,为了多挣点工分养家便早早地辍学扛起了锄头,无奈贫瘠的土地并不能养活他们一大家子,但发誓要过上好日子的他带领村民将土地包产到户,激发了村民的积极性,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利用改革的政策承包了村里的砖厂,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村里的第一个万元户,他就是孙少安,一个平凡而又朴实的农村汉子,用自己的行为书写了平凡人生的抗争。
他,孙少安的弟弟,在那个物质极度贫乏的年代,高中三年靠着黑馍馍、剩菜汤汤度过,毕业后没有任何家世的他,只有用辛勤的汗水,打零工、当采煤工人并供自己的妹妹读书。自己也时刻不忘读书,用书籍丰富自己的阅历,充实自己的生活,在脱下自己肮脏的工作服后,亦能坦然风趣地和田晓霞顾养民那些高干子弟探讨人生,一点自卑也没有,那种自豪与洒脱,是那个年代难能可贵的;生活对他是残酷、不公平的,爱人被洪水卷走,师傅被矿难掩埋,他却没有被生活一次次的打击所击倒,勇敢的肩负起了生活的重担,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平凡人生的勇敢。
她,田晓霞,那个美丽大方的城市高干女子,在面对自己喜欢的孙少平时,没有因门不当户不对而歧视他,大胆给予孙少平帮助,鼓励他不要在困苦的生活中沉沦;在面对滚滚洪水时,不退缩,英勇的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她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平凡人生的美丽。
她,田润叶,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区别于那个年代的女性的独立自强,勇于追逐自己的爱情,在面对自己青梅竹马的孙少安时,她能坦露自己的心声;在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丈夫李向前后,她没有默默忍受,而是选择努力投入自己的工作;在李向前遭遇车祸后,她毅然选择放弃自己的工作,承担起了一个妻子的责任,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平凡人生的坚韧。
还有许许多多的他、她、他们,在路遥先生的笔下平凡生活着的人们,他们为这个时代添砖加瓦,书写着平凡中的不平凡。
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每天上学、放学......但我们不能屈于平凡,在学习阶段要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无论顺境逆境都要敢于追求平凡中的伟大!
- 读昆虫记有感几则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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