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文章读后感1000字,本文共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wai641682812”提供。
篇1:文章读后感1000字
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因为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因被开除而不敢回家,他开始了几日流浪的生活。他讨厌整个世界,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他讨厌被人谈论女人和酒,但是他在流浪这段日子,熏酒和恋美色,还在着几天里找来了妓女。他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同意使他十分的痛苦。
而他唯一疼爱他的老师竟然也是同心恋。在这样的环境中,他最后进了神经病医院。表面玩事不恭的霍 尔顿,他也有个善良的心。他爱他自己的妹妹,在见到妹妹的那晚,霍 尔顿说出这样一段话“他只想但麦田的一位守望者”他说,他想象他在一块麦田上,成千成万的小孩在游戏,周围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的悬崖边,看哪个小孩跑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愿望,也是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小孩不要掉如悬崖,要永远的奔跑。而麦田就像充满物质主义的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相对于他2位糊涂的室友,他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而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那么做,似乎是一中反抗。很多时候我们为了将自己的不满和叛逆隐匿在心中,我们为了迎和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
然而现实是现实,霍尔顿回到现实中,表面是妹妹的挽留,其实是霍尔顿离不开自己的所出之地,或许他也清楚。流浪的结束也是他青春期蜕变结束……
篇2:围城读后感1000字中学
对于主人公方鸿渐的设定,作者钱钟书是持着既批判又支持的态度。方鸿渐一方面具有先进知识分子的思想观念,为人正直,追求自由,鄙薄老旧保守,可另一方面由于时代的局限,面对婚姻、家庭和工作时又不可避免的具有保守文人的特点。方鸿渐长于封建家长制大家庭,接受着包办式的婚姻,即使是心里千万个不愿也不能违背,社会的舆论被所谓的“孝道”压制,就连给自己的父亲写封家书都要斟酌字句以免犯忌。不过,从书中的结尾又可看出在自我批判中有所进步的方鸿渐“一年前的自己早死了,被诱惑的这许多的自己,一个个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日记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他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
方鸿渐被有些批评家称为“围城人”。说他是个被动的、无能力的、软弱的、意志不坚的、经不起诱惑的人,一个失败的人,他面对社会上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缺乏应有的与之对抗的热情和理智,然而他又不甘心沦为一个为生存而卑鄙做作的人。很多学者把他与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的形象联系起来,但“多余人”的悲剧在于思想上开始觉醒而行动上缺乏勇气和相应的社会条件,而“围城人”的悲剧在于他们的庸常。“多余人”会给人以时代的前卫和英雄的感觉,而“围城人”作为普通人徒劳于找寻解脱和依附。
如果从乐观的角度来看方鸿渐的生活,就要把他的经历和人生道路看成是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的,至少每个时期都会有不同的经历,也会毙掉旧的自己,孕育新的自己。可我读《围城》我却不免哀伤的看透这样的事实:方鸿渐的人生可以简单概括成从一个围城中出来后又进入另一个围城。第三章中,褚慎明说英国有句古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苏文纨说:“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不过,不说是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第五章中,方鸿渐说:“我还记得那一次褚慎明还是苏小姐讲的什么‘围城’。我近来对人生万事,有这个感想。譬如我当初很希望到三闾大学去,所以接了聘书,近来愈想愈乏味,这时候自恨没有勇气原船退回上海。我经过这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会结婚,不过我想你真娶了苏小姐,滋味也不过尔尔。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
如果联系我们自身来看,我们这些称之为“人”的不同的个体,不都处在一个一个既封闭又开放的围城中吗?由于人类的社会性,我们的生活必定会与其他个体或团体有交集,由此来看,这围城是开放的。然而我们既活在围城中,这一言一行必定要受大大小小不同围城的拘束和牵绊,遵守各种各样成文的不成文的、合理的不合理的、或明或潜的规则,维护所谓的秩序,臣服于或隐或显的特权,感受着所谓生活的严肃与荒谬。简单的“自由”二字本身就是个伪命题。这不就是围城的封闭性吗?
书中的结尾,方鸿渐从婚姻的围城中逃脱出来,又到了另一个围城的入口,他准备投奔在重庆当官的赵辛楣,奔前程。本书在一台老式自鸣钟的铛铛声中结束,那只著名的祖传老钟,方鸿渐的爸爸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儿子儿媳的宝贝钟,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很准”的钟,这会儿已经慢了5个钟头的钟: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像过去一切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品一样,它没有提供什么关于社会和人生出路的明确结论,但他描写的生活本身,“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篇3:围城读后感1000字中学
他是混沌时代欧洲留学归来的天之骄子,但是却常常胸无大志随波逐流最后一事无成。
他是看似风度翩翩为人处世较为随意的洋学生,但是却总表现出来肤浅小气爱面子的一面。
他深爱唐家小姐唐晓芙,却因为一场说不清的误会而负气离开上海从此再无缘分。
他自诩清高与众不同,最后掉进孙柔嘉的婚姻圈套最后浑浑噩噩地过起了围城似的生活,有苦说不出。
他有着太多一代中国人的影子:心怀希望却跌跌撞撞,为人处世度量不大却看不清自己的定位、能力不足却经常怨天尤人……
他是方鸿渐,也是《围城》中的主人公。
很多人知道《围城》这本书是因为里面有一句钱钟书很经典的话:婚姻是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去。
在初读之时,以为《十月围城》与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是一本读物,心想是这大概是一本讲述清末民国的热血青年奔走救国的故事,甚至在读书的时候把演员钟汉良的形象代入到了方鸿渐的身上,后来逐渐发现围绕着主角多是一些家长里短、儿女情长的生活画面。
后续一看,果然不是同一个故事,而且多少了解到本书是围绕主角方鸿渐的生活和情感来描述动荡时代下小人物的日常生活,此时往下读的欲望并不是很深了,大概是因为我喜欢快节奏或者剧情饱满的缘由吧。
随着故事推进,此时对于钱老这位语言大师的崇拜之情也油然而生,在已经知道结局后支撑我读下去的就是他那幽默讽刺又入木三分的语言水平。
总体来说,虽然全篇故事的时间线和轮廓看起来很脆弱,但是靠着细节的刻画和钱老深厚的语言风格,整篇文章却拥有极强的可读性。
[旅游景点树自行车分割线]
从故事的开头到中间,方鸿渐和鲍小姐、苏小姐、唐小姐陆续展开着暧昧,直到苏小姐与他讨厌的元朗成婚,唐小姐退回他的所有书信,他才开始在曾经的情敌李梅亭的帮助下离开家里,开始了自己的职业之旅——前往三闾大学就职。
他和赵辛楣、李梅亭、顾尔谦还有孙小姐一起上路。一路上舟车劳顿,几个人在经过长期的碰撞后也都慢慢暴露出自己的本相。
他看不起好色之徒李梅亭,瞧不上扣扣嗖嗖的顾尔谦,唯一看得上的李梅亭说他“不讨厌,但是全无用处”
就这样,几个人在跌跌撞撞中成功到达目的地,然后到校任职,期间与校长、韩教授也相继发生着家长里短的故事。不得不说,钱老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真的是字字珠玑,寥寥几笔就把一个人的形象和欲望展示在面前。
比如:辛楣忽然吞吞吐吐说:你注意到了么-汪太太的神情里有一点点像……像……苏文执。
这句简单的描述,一句已经预见了辛楣接下来的仓皇。他可以一眼看透孙柔嘉的本质,却看不透苏文执和汪太太。
其实,在这本书中出过很多经典的语言:
不识字的人被读书人骗,读过书的被印刷社骗。
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能试验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劳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做朋友。
结婚无需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一句够结婚的资本了。
对于长得丑的人,细看是一种惩罚。
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鱼里面的刺,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伤痛。
方鸿渐掉入孙文嘉的圈套中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慢慢,两个人婚前各自隐藏的面具也在一次次的吵架中逐渐揭露,两个人变成了婚姻的束缚者,彼此互相憎恨但是又互相依赖。
也许最开始的时候他们是有爱情的,但是慢慢地变成了压迫,钱老想说的婚姻的意义也在于此吧。故事在他们又一次的吵架后方鸿渐决定离开上海去重庆再一次依靠赵辛楣结束。
在他们最后一次吵完架的屋子里,满地狼藉的画面像极了方鸿渐的人生。
篇4:围城读后感1000字中学
读这本小说是在初中时,英语老师给推荐的。在中考后的那个假期,我便抱着这本小说看,但是老是看不懂,读了好几遍,终于能把它通读下去,但具体讲什么就不清楚了,只是觉得那话挺好玩的。我喜欢读的是介绍钱钟书的那部分,觉得这位作者挺有趣的。高考后,我又把这本小说翻了一遍,似乎读的更顺畅了一些,也觉得这小说好,但也只能从小说的语言幽默而言,只是线索大体找到了,对一些情节也可以知道一点。但其中的一些细节也不知道,那些调侃也不明白。现如今再次翻开这本小说,除了语言的幽默,情节的把握又有所进步,对调侃的智慧也有些了解。
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与鲍小姐的露水情缘只是彼此的寂寞与虚荣作怪,并不曾涉及真正的情感。方鸿渐的虚荣只是来自鲍小姐的性感和开放,鲍小姐的虚荣只是方鸿渐是坐二等船的。其中插入的是才女苏文纨,苏小姐是一位真正的才女,但她的才气并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最终也没法免除沦为俗人的命运。本有着能成为人才的知识,却成为一个小肚鸡肠的官太太,这也许便是人生的一个悲哀。想去想明白为什么会是这样,却无法窥探清楚这其中的道理。但是就她的言行举止还是有很多不喜欢的地方,就如对方鸿渐的追求过程之中,可以说是很有心计,但终究却得不到她所希望的爱情,不像鲍小姐,唐小姐一般。当然鲍小姐与唐小姐是不能够相提并论的,她俩的精神实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鲍小姐浪荡,喜欢勾引人,也最容易被人勾引。而唐小姐是《围城》里面形象塑造得最好的一个,她可以说是冰清玉洁,从不去刻意的打扮自己,但却是从骨子里散发着美丽与活泼机智。她也是方鸿渐正真付出爱情的唯一。但这爱情却被她维护自己尊严的过程中而毁灭。在此,我看到一个新兴女性的独立性,自爱性。不像苏小姐一样,一面不满方鸿渐与鲍小姐的浪荡行为,另一面却又是在鲍小姐抛弃方鸿渐奔向她的那位奇丑的未婚夫后,投向了方鸿渐的怀抱,且多番引诱,似乎一定要嫁给方鸿渐。且在这多番引诱之中,她颇有心计的利用赵辛楣去刺激方鸿渐,希望自己身边有赵辛楣方鸿渐争风吃醋,希望激起方鸿渐的霸气,但终究方鸿渐并非喜欢她,她的做法也算是失败的行为。之后,她又利用假诗人曹元朗进一步刺激方赵二人。这一切行为都是幼稚的。爱情,不爱便是不爱,再多手段也终将徒劳的。有些时候,退上一步,顺其自然更好。
有人说,苏文纨结婚之前是清高的,但我终究不这么认为。苏文纨结婚之前,应该是假清高,只是不曾结婚,有些物质上的利益不需要她去操心。但是,就对待方鸿渐的态度上,便可知。比如,当面对方鸿渐和鲍小姐的时候,她的行为;当方鸿渐并非像她想象之中热烈的时候,她利用赵辛楣激发方鸿渐;当到曹元朗那一首外表讲究,却无实质的杂诗的时候,她还是给了肯定的赞扬,其实,她内心里并不喜欢的,甚至还觉得厌恶。这表现在她与方鸿渐赏月后,看到那天上一轮圆月,忽然想起曹元朗将它比喻为孕妇的肚子而觉得恶心。大家都在说着违心的话,都希望别人赞扬自己,但从不会想这话真实度有几分。历史上的那些受骗的皇帝大抵也是受这种心态的影响,而给那些阿谀奉承的小人机会,终究导致国运的渐衰。
这本小说还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若喜欢看小说的人,可以一遍又一遍的去阅读,便会发现,似乎世间百态都能够从其中找到影子。
篇5:中学目送1000字读后感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越来越喜欢龙应台了。透过一本本凝聚着她在生命中不同时刻不同心态的书,一点一滴地触碰到,她丰富细腻的内涵。
《野火集》中的她,是那样桀骜而犀利,用锋茫毕露的文字,呼吁国人为保护环境而努力,为社会腐败而愤怒。
《孩子你慢慢来》中的她,是那样慈爱而温柔,用一个母亲的赤诚爱意,温暖孩子成长过程的每一步,给安德烈和飞利浦一个没有遗憾的童年。
《亲爱的安德烈》中的她,是那样小心翼翼,在安德烈步入青春叛逆期时,用理性的头脑,谨慎的文字传达自己的关切,为他分担成长的烦恼。
而今的龙应台,在《目送》中,有了更加丰富多变的内涵。
读完《目送》,忽然想起几天前车站的一件小事。我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到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回想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来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则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在乎他们的点点滴滴。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篇6:中学目送1000字读后感
爱的最深处?那就是目送。目送亲人远去,目送时间流逝,目送历史苍茫……
龙应台的《目送》,没有华丽的词藻,只是平淡的语言。不同于《野火集》中她的强硬态度,而是显现了她的柔情的一面。如青草,带着清新,扑面而来;似灯塔,散发光芒,照进心房。读起来如桃柳抽新,春水煮茗,有种周遭一切安好,草木葳莛的暖意。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我仿佛看见龙应台的笔尖有一个轻盈的舞者,舞动着春暖花开。目送----爱的最深处。
这是一本看似很平常的散文集,书本的封面不似其它书那般花里胡哨,不过是浅绿,青绿,墨绿……由浅到深的纵横交错罢了。翻来覆去不过一种颜色,却给人以一种清新淡雅的感觉。道不尽人世间的温暖,让人第一眼看上去就很喜欢。
作者用淡婉地语调将人世间的亲情,生老病死的无奈展现地淋漓尽致。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身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母亲,一去不复返的身影,龙应台娓娓道来。都是些细枝末节,琐碎小事,却暖了人心,浓了思念。处处是我们感同身受的亲情滋味,篇篇都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带给我们启迪与教育,爱的最深处莫不过如此吧。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道,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今生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地颤动一下?父母亲,曾经的我总以为我的人生路之漫漫,所以几度任性的挥霍,时常惹你们烦心,偶尔让你们气愤不已,有时令你们担心,又有时使你们万愁莫展。当不懂事的我将你们的爱心与关爱拒之门外时,你们却在原地等候不曾真正离开。读后感·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遇见了你们还能成为你们的女儿,我又得回眸多少次呢?你们从我出生那刻就将我爱到了最深处,那我也得将这分爱永远铭记,隽刻在心头。
时光那么浅,岁月那么深。我已从伢伢学语的幼儿成长为花季少女,每每回味儿时那纯粹的快乐,总会思及父母充满关心的目光。烟雨深处,一窗牵挂幽长寂寥,伴着半卷西风,悠悠撒过我的心扉。从此往后,我的身边都会有一份鼓励,一份关心----亲情。而那被花开覆盖的岁月,深深浅浅,亦给人无限回味。正如冰心所说:“母亲是莲叶,而我是荷花,心中的雨点来了,还有谁能为我遮蔽风雨。”
是啊,读《目送》才明白,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再多的遗憾和不舍都是生命的进程。我们只能往前,用此刻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篇7:中学史记读后感1000字
《史记》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它“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这部作品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语言简练朴素,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记载了历代帝王诸侯和人臣的言行事迹与时代兴亡礼法制度。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日夜为治理水患而奔波,可以看出他心地善良,舍己为人,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
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大禹的无私奉献和兢兢业业。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臣的忠诚、善良、正义,痛恨佞臣的不忠不义,阴险狡诈。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刘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阅读这些故事不仅可以丰富自己的史学知识,还能让以后历代人民以史为鉴,汲取先贤的智慧,从中感受古人的经验和智慧。
《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篇8:中学庄子读后感1000字
“古之真人,不知说生,不知恶死。”真正懂得生命的人,没有觉得拥有生命而可喜,面对死亡来临而可怕。那情形,该像路边的野花,庄子对妻子的去世就“鼓盆而歌”。真人不易,学者说儒家教人入世,道家导人出世,曾经,至亲的人离世,让我感到生命无奈,生活疲惫,很多时连“世”也分不清,混混沌沌,顾此失彼,随波逐流,以为明了的事多了,却是越发失了方寸和方向。我翻开书,参照已心。
有时,成年人比少年成熟,是成年人多经历了几场葬礼。生死是庄子一个永恒的命题,也是的,生死纠集了一切利益所在,物质、精神、爱憎,是人就逃不了。朋友学佛,说人世是苦难的集合体,要历无数生离死别,得失祸患,来日要去西方极乐世界,下世不要为人。“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庄子也说“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悲乎。”所以庄子说,我们要懂得“顺应”,去面对,当你已无能力握着的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时候,去放开。世上没什么是理所当然,或是横加于人的。多经历了葬礼,我懂得无论对人对物,如果只去忧患失去的悲哀,而不感恩曾经相遇相守的幸运,那去到哪个世界,也并不能真正快乐。有人问佛祖,什么是佛?佛说,无忧是佛。原来,现在脚下的土地,也可以是极乐世界,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与众不同的生命力量。生命在思潮里庞杂,回归自然便直观,生命是八个数目字和一条小桥,像德兰修女1910—,周1898—1976,在看这篇文章的人,生命尚缺四个数字。我是人类社会的瑰宝,也是大自然的一棵草,我笑笑自勉,能踏上小桥赏过风光,“活好当下”活出真我就不“悲乎”。
何为真我?生活的本原,生命的本初,愿望的本真,书里娓娓而出。外面实在太吵了,在信息、物质、欲望膨胀的今天,滋长出原始森林里蔓藤一样的人际网,已天天疲于奔命,却发觉满足更难,快乐变小。“心为形役”原来心被外物奴役着,心当然是高兴不起来。是时候静下心来,听听自己的声音。见过有种培训课程,学员要每日停下来和自己的手手脚脚,耳朵肚子身体各部说说话,关心它们过得怎么样。这近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公于庄子的观心入门。“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庄子说的耳聪目明,不在于听得、看得有多高远,而是能听见自己的声音,看见自己的心。心要见,必先静。“水静尤明,况精神乎,圣人之心静乎。”水能映本文来源:照天地万物,是水清静的时候,风浪大作之下水映不出东西,人心亦然,心湖急流暗涌,世界万物也照不进人的心。
“庄子把真正了解自己内心的人叫善养生者。”以心为镜,才可看清现状,联系过去,看到未来。“前半生不要怕,后半生不要悔。”闭上目,静静的,我问我自己的心,你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梦,怎样努力过?你心里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一幅画卷?“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奈何。”懂得生命真谛的人,不会花时间在不该当的事情上,不会因为执拗、较劲追逐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于丹老师说,为了娶绝色女子,为了虚荣嫁给富商,离开了爱情,于是此生与他(她)错过了;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一撮米,结果猴子给逮着了。“丧己于物,失性本文来自站的领头羊于俗,谓倒置之民。”将眼前的利益和自己的心分开,以心为镜照见自己,再去思索问题,我看到了前面的清朗。“一个人的心态,决定他的生活状态。”且好的心态,比生活中好的技巧和技艺重要,像运动员往往场上显不出场下的好成绩;搭在板凳上的板条我可以轻易走过,但横到悬崖上就我就却步了。静心达而见心,心能“以天合天”,能以一颗清明的心,以规律迎合规律,忘利忘名忘我,做事做人都会游刃有余,做得更好。
书禅明了一种“道法自然”的生命状态,以真求真,以真发现真,“大道合乎自然”是庄子所有理论的核心。“大道合乎自然”,不是人们平常断章取义的无为、懈怠、隐世避事,“大道合乎自然”我们才能最后获到大自然里“和缓的凝聚力”。天地运行,万物更迭,四时有序,生生不息,正是天地间有着一股和缓的凝聚力。大圣大哲,能聚贤纳士传授至理,是他们不可或缺地拥有和缓的凝聚力。中华民族五千年泱泱大国,骨子里就是有着一股和缓的凝聚力,团结共济和谐发展,在大浪淘沙的历史长河里不息不灭。“和缓的凝聚力”,让我们的心恒久澄静清明,精神有了足够的强大,便能找到自己心的大道。
静而观己心,洞明规律,勉力,顺应。
篇9:中学庄子读后感1000字
且站在人生之上看人生,脱于红尘之外看红尘。书卷之间盛满他的反弹与觉醒,黑暗中,无为亦无言。
人类生而平凡,何不从俗,去尝那平淡中的欣喜呢。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化而为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的鹏,仿佛掌握了天地间最强大的力量。但是莫忘了,鹏徙于南冥,须借海运之机,季风之猛,方得扶摇而上。
故而,何不成为风,自随朝来自随暮去,于婆娑烟波中,四海游走,无为,无言。
世间有许多事是我们改变不了的,不如无为,顺其自然。春去秋来,冬暖夏凉,因而春种秋收,辛勤耕耘。若是逆流而上,逆风而飞,这等连鲲鹏如此巨物也做不到的事,大概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闽南一带台风袭击时,竹柏顺风折下腰,“俯首称臣”,虽弯不伤根;而坚硬笔直的松与芒果树,却因不愿弯腰而被连根拔起。临危不惧,迎难而上固然可贵,但于庞大的力量面前,这实在是一种愚蠢。
人生你要抓住的东西太多了,两只小小的手掌如何捉得住呢?且丢了机心、成心与分别心,有所舍弃,能放得下,才能游刃人生。是言“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无为即是理智权衡,有失才能有得。恰如指尖沙。抓得愈紧,溜得愈快,不如张开手掌,任它们缓缓溜去,留下少许堆积手心中。道家守一思想言,只有有所不为,才能聚集精力,有所作为。为何梅不于暖春开花?春是一个舒适安逸的舞台,但春之后是酷热的夏与干燥的秋。梅放弃了春之舞的机会,选择了静静修养,于深冬饱含生息之时,绽颜一笑,傲然而立,旷世皆香。成与败,得与失,一念之间无绝对,该弃的、该留的皆为身外之物,且顺它而行,沿途采撷。
无为而治是乐观而快乐的本质,因为顺势而为才能无忧无己。“无”字的甲骨文形似一个人手持鼓,一边敲击一边起舞,古义便是“学而知其乐”。因而庄子所提倡的“道法自然”,便是追随自然的脚步,“以天为徒”,从平淡与寻常中探求道。为何孩童总是欢声笑颜,快乐无忧?不是因为那年纪没有悲伤的事,而是因为他们能及时把痛苦放开。孩童的眼永远是明澈的,他们没有控制世界的非分之想,没有驾驭别人的野心,亦没有对声名权势的热衷。而成人却因想得太多,常常患得患失,沉浮于尘世嚣嚣中,找不到片刻清闲快乐。这便是泰戈尔《飞鸟集》中的孩童之道吧,无为而治,顺其自然,方能知其乐,品其乐。
庄子梦靥中所幻想的巨鱼与巨鸟,尽管拥有强大,却没有无上的力量。却是无形无言的风,默默掌握了控制世界的把柄。
庄子一辈子没有说过话。
他在看,在听,在思考,云游在天地之间,以无言的姿态,抒写有言而不言的神韵。
篇10:中学诗经1000字读后感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河边芦苇青苍苍,秋深露水结成霜。意中之人在何处?就在河水那一方。我和诗经的的缘分起源可以说是从这句话开始,第一次的阅读不自觉的被它所吸引,又有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再次在一本读刊上看到它,便对它回味无穷。
带着这种感情,走到书店前,停下脚步,只是为了在书的海洋里来寻找我期待已久的《诗经》。当我翻开了那本蕴含着深深的文化底蕴的古书时,我才发现自己了解的有多么浅显,还有多少的诗词和经典等待着我去发现。读起悠扬的诗词,感受着每一首词带给我的哀转与凄切,感受着每一幅呈现在我眼前的画面,或许是一对有情人即将分别,或者是黄发垂髫的孩童在我眼前奔跑,又或者是年过花甲的老叟老媪在田间耕种……让我更加感叹的是作者可以用寥寥数语便可以将这一幅幅动人的画面呈现在我眼前。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句词将桃花的明艳、生动与美丽融为了一体,描写一个美丽的姑娘在阳春时节出嫁时的幸福情景。说到这里不禁让我想起了汉武帝的李夫人,当年有她哥哥为她所写的“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来形容她容貌的美好,但是我却觉得用这句词不光可以作为赞词,更可以来形容她的容貌。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这句。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妙。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桃花的寓意除了可以用来形容女子,同样可以描述我们生活中的情感,比如爱情、友情以及那些不慕名利但求潇洒一生选择归隐的诗人们,比如“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桃花见证了汪伦和李白的友情。我觉得桃花代表着的更是一类人的心境,比如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将自己此时的心境融入到了这幅农家景色中去,相比较《诗经》的直接抒情各有各的韵味。
《诗经》这本书不同于以往我读过的任何一本,在它为我们呈现出一幅幅生动、令人回味无穷的画面时,更是把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体现的淋漓尽致,不禁让我潸然泪下,感触良多。作为现在的我们当然不可以做到想起每一首诗作者在创作时的心境,但我们却可以用心去感受每一首诗,感受它所想要表达的更深的境界。
《诗经》一书写尽了人世间的繁华,也写清了人心的所向,它会是一本让我们终身受益的书,就让我们闭上眼睛静下心来真正去品味中华的经典以及那来自远古的声音吧。
篇11:中学雷雨读后感1000字
这是一个悲剧······冥冥之中的。
—————题记
初读《雷雨》,那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的下午,一开始我漫漫而读,天太热了。可读到后来,我发现我的心凉了一大半。到了夜深,我缓缓合上书,仰望天际,星星都是惨白惨白的······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
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这是一个恶魔,虚伪、势利。所有的悲剧都有他而一发不可收拾!故事到最后,所有的人死的死了,疯的疯了,唯独他——周朴园,还孤零零地“完好无损”,可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了。这是他的下场,三十年前就已经注定的结局。故事很紧,几乎就是两天的时间,但其中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乱伦,多么可笑的事啊。
周朴园、蘩漪、周萍,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所以才会为了爱做出这种事。可他们毕竟是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里,封建思想还是有的。特别是周朴园他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大家长,所以他是最虚伪的。剧中充满着戏剧冲突,周朴园对鲁侍萍前后的态度、周萍的乱伦、四凤的爱情、周朴园与周萍的关系······这所有的一切都是这部戏剧增添了许多戏剧色彩,让人能够百读不厌,久读常新。接下来,来好好说说这些剧中的人物吧。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
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
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周萍,这是和周朴园很相似的一个人物,他们的相似之处在于两人的自私和自以为是,他们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只不过周萍总有着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他痛苦,悔恨,他羡慕一切没有顾忌而敢做坏事的人,他又羡慕一切能干一番“事业”并依循着上层人的“道德”做模范家长、模范公民的人。他佩服他的父亲,在他眼里,父亲除了有点冷酷和倔强外,是一个无暇的男子,但冷酷和倔强是他最喜欢的,因为这都是他自己没有的,他是一个软弱的人。
周冲,他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四凤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
总之,四凤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却又逆来顺受,听从别人对自己的命运的安排。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中国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鲁贵,十分“懂事”,尤其是礼节。他又有点驮背,似乎永远都应该欠着身子向主人答应着“是”。
他恪守着“下人”的规矩,眼里还闪烁着贪婪的目光,但这贪婪和周朴园的贪婪绝不相同,周朴园的贪婪是张着狮子般的血盆大口对工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而鲁贵的贪婪只能是市井小人的见钱眼开。最后,是这幕剧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蘩漪,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啊!即使没有看见过她,却也能感受到她浑身上下弥漫的忧伤!四凤也许是悲凉的,爱上了一个她不应该爱的人,并且当他们带者自己爱的结晶准备远走高飞的时候,以为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的时候,发现身边的爱人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哥哥。乱伦,不,她接受不了,心痛,悔恨,羞辱,这突如其来的事实毁灭了她的青春,玷污了她的清白,践踏了她的尊严!
于是,她自杀了,毁灭才是她唯一的出路!周萍也许是不幸的,作为周家的大少爷,因为年轻时的血气方刚造成的是他终生的寝食难安,后母过重的,甚至是有些过激的爱让他无理喘息。于是,四凤来到了他的身边,当他以为终于要苦尽甘来的时候,残酷的事实摆在了他的眼前,崩溃,毁灭。于是,他用一把手枪结束了一切!然而,他们的一切都结束了,可是她呢?怎么能够独独忘记了她呢?蘩漪,她应该何去何从呢?她的悲凉只是拉开了序幕。
流泪的哭诉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他人的悲凉排山倒海,可是当人去楼空,当人逝事灭,她的悲凉依旧存在,甚至有增无减,因为她精神的依靠去了,她唯一的儿子死了!那对于她来说这个世界算什么?什么都是一团糟!让我这个冷眼旁观的人也不禁唏嘘不已。于是,她疯了,本来的抑郁已让她形同荒芜,突增的变端更是势如破竹地冲破了她内心的防线,溃烂成一片一片!爱,是没有错的吧!可是蘩漪的爱太痴太傻也太不值得!那样一个忧愁的人儿,伤透了心,却依旧不肯醒,痛守着自己心中坚信的唯一!看她苍白的,满身淋漓的倚在窗前,听着窗内的甜言蜜语,任那雨水打,任那闪电劈,又如何比得上她心头的电闪雷鸣?
蘩漪,这个可怜又可悲的人啊!敢爱,是那么勇敢的爱着。爱,本没有错,错就错在寂寞的她把爱视作了维持她生命延续的稻草,把她当作了生命的唯一!她曾经一度在争取,在努力,希望它不要逝去。于是,她害怕,她徘徊,她彷徨。但当她得知一切将无法挽回时,她选择了玉石俱焚,但没想到她的火焰还没有开始燃烧,一场雷雨就已经到来。她没有被劈到,她没有被电死,但她被淋得肉体溃烂,心灵俱死!于是,她疯了,因为她心里苦啊!
也许她才是最不幸的吧!因为她连死的资格都没有,她将永远活在心伤和悲凉中,直到身死,心永不灭!《雷雨》,好一场雷雨,于黑暗中诉说了一个家庭的悲剧,毁灭了一个人性的扭曲,揭露了一个残酷的现实!它是一场暴风雨,是一场文字的雷雨,字字血泪,掷地有声!故事是在雷雨中结束的,可我的思绪却没有结束,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这都是命,是命啊!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